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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县安20135,号,对于印发海宁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通知1 长县安20135 号 海宁县平安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海宁县平安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现将海宁县平安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仔细抓好实行。 海宁县平安生产委员会 2013 年 6 月 14 日 抄送:市安委办。2 海宁县平安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为坚决实行 6 月 7 日国家、省、市平安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多起重特大事故教训,依据上级的统一部署,从月中旬至月底在全县集中组织开展平安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
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重点范围、内容及分工 本次行动根据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进行,检查整治范围是全县全部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突出消防、建筑施工等 13 个行业领域,点线面结合,层层落实责任,全面推动实施。1、 、 消防平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状况;文化消遣场所、洗浴场所、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高层地下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开展消防平安专项整治状况;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平安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状况。责任领导:曾卫国责任人:常天健、彭玲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各行业领域
3、 第一个责任单位为 牵头单位 ,下同)、县消防大队、县文广局、县工商局、县商务局、县旅游局、县工信局、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大队、各镇(街道)2 、建筑施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状况;施工现场平安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平安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状况;3 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状况。责任领导:杨莉责任人:谢德求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工务局、县重点工程局、县规划局、县住保局、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城管局、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大队、各镇(街道)3 、道路交通。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状况;深化开展道路客运平安年活动,强化道路
4、平安隐患排查,治理马路危急路段,查处三超一疲惫等严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状况;开展货车违法行为大排查、大教化、大整治专项行动状况。责任领导:曾卫国责任人:常天健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马路局、县城管局、各镇(街道)4、 、 非煤矿山 。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状况;采石场落实台阶分层开采、平安距离、铲装运输、中深孔爆破、二次爆破状况;砖厂落实进料口、机械传送、电气等平安防护状况;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状况。 责任领导:黄梁 责任人:张铁云 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县规划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公安局、县电力局、县城乡建设执法大队、各镇(街道)5 、危急化学
5、品 。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状况;生产、储存、运输、运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状况;对重点区域危急工艺、危急产品和重大危急源的监控状况;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等行为。责任领导:黄梁责任人:张铁云4 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大队、各镇(街道)6 、烟花爆竹 。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状况;零售店平安条件状况;消防器材、平安警示标记配备状况;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超量经营查处状况。责任领导:黄梁 责任人:张铁云 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工商局、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大队、各镇(街道)7 、工业企业。企业主体责任
6、落实状况;平安生产内部管理、平安防护设施设置配备状况;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根据规定的操作程序和平安规章运用和储存;有限空间作业前是否进行危害辩识,对作业场所是否进行清洗、置换通风,是否支配专人进行平安监护;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外来包工队伍的监管状况。责任领导:黄梁责任人:张铁云 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县工信局、县电力局、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大队、各镇(街道) 8 、水上交通 。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状况;运输船舶、船员持证状况;镇街船舶和渡口平安管理责任落实状况;渡口、渡船平安整治状况;运砂船超载运输治理状况;视频监控实施状况。责任领导:黄梁责任人:刘义红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海事处、县水务局、县环
7、保局、各镇(街道)9 、燃气平安 。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状况;经营和运用自然气、液化石油气的储气站和餐饮场所平安防护设施配备状况、落实平安责任和供用气合怜悯况;自然气管道占压整治和打击非法违法5 经营燃气状况。责任领导:杨莉责任人:谢德求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大队、各镇(街道)10 、特种设备 。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状况;车站、商场、医院、居住小区、宾馆酒店等场所运用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是否合格;特种设备生产、运用单位平安生产管理责任是否落实,特种设备运用登记证、作业人员上岗证是否齐全,应急预案是否制定落实;重点打击无证生产(含设计、制造、安
8、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非法拼装、不按规范要求维护保养电梯,违规充装、检验和翻新改造气瓶等行为。责任领导:黄梁责任人:龚军 责任单位:县质监局、县住建局、县住保局、县工信局、各镇(街道)11 、学校 及校车 平安 。重点检查学校房屋、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平安要求和校车平安管理状况。责任领导:邹春林责任人:彭志坚 责任单位:县教化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消防大队、各镇(街道)12 、农业机械 。重点检查农机及农机驾驶员证照是否有效,查处农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责任领导:王国良责任人:周卫军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公安局、各镇(街道)13、 、 游乐场所 。企业主体责
9、任落实状况;游乐设施平安证书是否齐全、是否按周期进行检定、在岗人员是否持证操作、应急6 救援措施是否完善、相关制度是否完备、警示标记安装位置是否醒目;运用单位月检、周检、日检工作是否落实到位。责任领导:谭浩然 责任人:孔胜国 责任单位:县旅游局、县质监局、县公安局、有关镇(街道)二、行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 月 月 中 旬)6 月中旬,召开全县平安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动员大会,下发相关文件方案,作出全面部署。各镇街和 13 个重点行业领域牵头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仔细探讨,进一步细化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要严格把关。各级各部门要全面动员部署,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加大宣扬
10、发动力度,营造声势,统一思想。(二)自查自纠阶段(6 月中旬6 月 月 底)各生产经营单位都必需对本单位平安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化、细致彻底的大检查大整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仔细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平安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状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三)检查整治阶段(7 月9 月中旬)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根据有关要求,进行地毯式的平安生产大检查,摸清底数,建立台帐
11、。对检查发觉的隐患,能马上整改的要马上整改;不能马上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对重大(重点)7 隐患,要落实治理责任,逐一整改销号,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实施一对一严密监控,严格执行五落实措施。对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要责令企业停产停业。对具备平安生产经营条件但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的场所,要限期补办到位,逾期未办理的,坚决依法关闭取缔;对无证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以及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场所,要坚决依法取缔;对拒不接受整改指令的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四)总结提高阶段(9 月下旬)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平安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状况进行仔细总结,进一步探讨巩固
12、完善的措施,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各镇街和 13 个重点行业领域牵头单位 9月 30 日前要将行动总结报县安委办(联系人:段小林,电话:84014627,邮箱:405088120)。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成立平安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张庆红任组长,黄梁任常务副组长,杨莉、王国良、谭浩然、曾卫国、邹春林为副组长,常天健、彭玲、谢德求、张铁云、刘义红、龚军、周卫军、孔胜国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安监局,由张铁云任办公室主任。各镇街和 13 个重点行业领域牵头单位要分别成立领导小组,马上制订详细方案,快速组织开展平安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行动方案于 6 月 25 日前报
13、县安委办。(二)全面检查,强化监管。要逐个企业、逐个单位全面深化、严格细致进行检查,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盲区和漏洞。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治,以检查促整治。要克服畏难心情,既要从严执法,8 又要耐性细致,主动稳妥地推动工作。对行动中领导不力、执法不严、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人员,要肃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求真务实, 严格督查。各责任单位领导要深化基层、深化现场,督促指导,狠抓落实,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由县安委办牵头,聘请平安专家和媒体组成明察暗访组,实行督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镇街、各牵头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平安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状况进行跟踪检查,将 13 个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现象进行拍摄,在行动推动会上予以通报曝光,责成有关责任单位负责人作出说明,抓好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四 )标本兼治,着眼长效。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此次大检查大整治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平安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和日常监管执法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此次行动,进一步规范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急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引导企业依法生产、合法经营,保障平安,建立完善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查处取缔模式,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全面推动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企业平安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