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人民政府.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桂阳县人民政府.docx(4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桂阳县人民政府 桂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城区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的 通 告 桂政通 2015 1 1 号GYDR- - 2015- - 00001为保障公共平安和人身、财产平安,提倡文明、进步的社会风尚,建设现代文明城市,依据烟花爆竹平安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县政府探讨确定,在县城区实行烟花爆竹限制销售和燃放。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建立由公安、城管、安监、质监、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组成的烟花爆竹平安管理协调工作机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各负其责,做好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工作。二、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各社区居委会和其他组织要主动开展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宣扬教化和劝导工作。
2、各中小学校要对学生进行依法、文明、平安燃放烟花爆竹的教化。三、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四、严格限制烟花爆竹燃放时间:除除夕、初一、正月十五、中秋节、国庆节外,5 月 1 至 9 月 31 日晚上 23 时至次日 6 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10 月 1 日至次年 4 月 30 日每日晚上 23 时至次日 7 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五、严格限制烟花爆竹燃放种类:城区居民乔迁、结婚、丧 事等婚丧喜庆事务只能燃放爆竹,时长限制在一至两分钟;禁止燃放各类烟花。六、严格限制烟花爆竹燃放地点:烟花爆竹必需选择平安地点燃放,不得干扰他人工作、学习和休息,危及平安。每年除夕、初一
3、、正月十五、中秋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城区指定烟花爆竹燃放的地点为欧阳海广场、朝阳广场、拱极广场、聚宝广场、迎薰广场。下列地点除特别状况经县公安、城管部门批准外,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迎宾路、金叶路、向阳路、蔡伦路、体育路、芙蓉路、鹿峰路、百花路、 龙潭路、欧阳海路、五云观路、园艺路、珍宝大道、骏马大道、文化路、翡翠路、郴州大道和商业步行街; (二)商贸城、二市场、东塔市场、城南市场、桂阳大市场、汽车站、城南停车场、城北停车场等人员密集的地方; (三)蔡伦文体休闲广场、金叶绿岛、蔡伦井绿岛、东塔公园、宝岭公园、翡翠公园、影剧院、电影院等公共场所; (四)医院、学校、幼儿园旁边; (五)县
4、直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和职工住宅区; (六)仓库、货场、煤气站、燃气站、加油站、高压线和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地、厂房、仓库外围二百米以内的地区; (七)山林、草地、苗圃、名胜古迹以及法规规定禁止烟火的场所区域。七、实行大型庆典活动和举办焰火晚会,需燃放礼花和烟花爆竹的,必需由举办单位事先选择平安场所,制定平安保卫方案, 经县公安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县政府批准后,方可实行。八、违反本通告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予以惩罚:(一)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一律予以没收,并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二)在县城区禁止燃放时段、禁止区域和禁止种类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
5、或公安机关授权城市管理部门依照烟花爆竹平安管理条例责令停止燃放,并处 10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赐予治安管理惩罚;造成国家、集体、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的,依法赔偿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含省市驻桂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通告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除按上述规定对当事人从重惩罚外,一律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四)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违反焰火燃放平安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县公安机关或公安机关授权县城管部门依照烟花爆竹平安管理条例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九、本通告自 2015 年 2 月 1 日起实施。举报电话:110 、4422532 桂阳县人民政府 2015 年 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