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最新水利工程规范精选汇编.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最新水利工程规范精选汇编.docx(131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2022最新水利工程规范精选汇编资料汇编目 录1、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tt2、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 (2)3、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4、水利工程水污染应急策略5、农田水利工程建后管理问题分析6、浅析水利工程管理内部控制建议及存在的问题解决7、水利工程造价控制说明8、水利工程导流施工技术应用9、水利工程施工管理问题及对策分析10、水利工程招投标现状和对策11、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计12、水利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与管理13、改进水利工程监理14、农业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问题及对策15、水利工程监理平行检测及改进方法16、水利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应对措施17、乡镇水利工程管理的有效
2、策略18、水利工程中帷幕灌浆施工技术研究19、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信息化的支撑20、生态水利工程设计探讨水 利 部 文 件水建1999637修改发布?水利工程建立监理规定?、?水利工程建立监理理?和?水利工程建立监理人员理?的各流域机构各、自治区、直辖永利(水电)()方案单列水利(水电)消费建立兵团各水利工程建立监理: 为进一步水利工程建立监理加强对水利工程建立监理和监理人员的理我部修订了?水利工程建立监理规定?、?水利工程建立监理理?和?水利工程建立监理人员理?。现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原?水利工程建立监理规定?(水建1996396)、?水利工程建立监理理?和?水利工程建立
3、监理工程师理?(水建1996397)同时废止。水利工程建立监理规定第一章 总那么 第一条 为加强水利工程建立理进步工程建立程度充分发挥效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水利工程建立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我国境内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立工程必须施行建立监理小型水利工程应根据详细情况逐步施行建立监理。 本规定中的“水利工程包括由和地方独资或合资、企事业以及其他方式(包括外商独资、中外合资等)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发电、供水、围垦、水资源保护等水利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加固、修复)以及配套和附属工程。 第三条 水利工程建立监理是指监理受工程法人委托根据有关工程建立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批准的工程
4、建立、建立工程合同以及建立监理合同对工程建立实行的理。 第四条 水利工程建立监理的主要内容是进展建立工程的合同理按照合同控制工程建立的、工和质量并协调建立各方的工作关系。 第五条 工程法人应在施工前选择监理介入工程建立。 第六条 从事水利工程建立监理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第二章 建立监理的理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建立监理和监理工程师的资格实行统一审批、分级理。 第八条 主全国水利工程建立监理工作其办事机构为建立与理司。主要职责为: 一、根据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水利工程建立监理法规和规章并监视施行; 二、审批全国水利工程建立监理的资格; 三、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立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资格的考核、考
5、试、审批和发证以及部直属监理监理员的审批发证工作归口理全国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的注册工作;四、指导、监视、协调全国水利工程建立监理工作;五、指导、监视部直属大中型水利工程施行建立监理并协调建立各方的关系; 六、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立监理培训理工作。 设全国水利工程建立监理资格评审会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立监理和有关监理人员资格的审批工作。 第九条 各流域机构协助理本流域内水利工程建立监理工作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有关建立监理的法规和规章; 二、指导、监视、协调流域内水利工程建立监理工作; 三、负责本流域所属水利工程建立监理资格初审; 四、负责组织本流域机构所属的建立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审查和注册工作
6、以及监理员的审批、发证工作; 五、对本流域机构直属的监理、监理人员进展理; 六、指导、监视本流域机构直属水利工程施行建立监理并协调建立各方关系; 七、负责组织本流域机构所属建立监理培训理工作; 八、和交办的其他监理理工作。 第十条 各、自治区、直辖水利(水电)()主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立监理工作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有关建立监理的法规和规章制定地方水利工程建立监理理并监视施行; 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立监理资格的初审; 三、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建立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审查和注册工作以及监理员的审批、发证工作; 四、对本行政区域所属的监理和监理人员进展理; 五、指导、监视地方水利工程
7、施行建立监理并协调建立各方关系; 六、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立监理培训理工作。第三章 建立监理和监理人员第十一条 建立监理资格等级分为甲级、乙级、丙级;建立监理人员分为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各类监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十二条 申请水利工程建立监理资格等级须报请全国水利工程建立监理资格评审会审查、由水行政主部门批准。 从事水利工程建立监理的监理必须具备相应的建立监理资格必须按照批准的等级和核准的经营范围承当工程建立监理业务。 第十三条 监理与工程法人之间是被委托与委托的合同关系;与承包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 监理应根据合同按照“公正、自主的原那么开展工程建立监理工作维护工程法
8、人和承包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两个监理结合监理承当监理业务时应签订结合协议书明确有关责、权、利确定一个监理为责任方并由责任方负责与工程法人签定监理合同并承当全都责任。 第十五条 监理应根据所承当的监理任务组建工程监理机构该机构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组成。工程监理机构必须进驻施工现场。 第十六条 监理不得转让、分包监理业务。 第十七条 工程监理机构不得从事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和建筑材料、构配件以及建筑机械、设备的经营活动。 第十八条 监理在监理过程中因自身过失造成工程重大损失的应承当一定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十九条 监理工程师实行注册理制度。监理工程师不得出卖、出借
9、、转让、涂改?水利工程建立监理工程师书?和?水利工程建立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第二十条 监理工程师不得在所监理工程的工程法人或施工、设备制造、村料供给等任职不得是施工、设备制造和村科、构配件供给的合伙经营者。 第二十一条 水利工程工程建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机构履行监理合同的总负责人行使合同赋予监理的全部职责全面负责工程监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 总监理工程师在受权范围内发布有关指签认所监理工程工程的有关工程法人不得擅自更改总监理工程师的指。 总监理工程师有权建议撤换承包的工程工程经理及有关理人员以及工程建立分包。 总监理工程师须按合同规定公正地协调工程法人与承包的
10、争议。 第二十三条 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工程师指导下和受权范围内开展监理工作;监理员在监理工程师(监理机构中监理人员较少时在总监理工程师)指导下和受权范围内开展监理工作。第四章 建立监理合同和监理程序 第二十四条 工程法人应通过方式择优选定监理并报上级水行政主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 监理承当监理业务应与工程法人签定工程建立监理合同其主要内容应包括合同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监理工程工程名称;监理的范围与内容;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应提供的工作条件(包括交通、办公场所设施;食宿条件等);内容及措施;监理费的计取与支付;违约责任;奖励和赔偿;合同生效、变更和终止;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1、第二十六条 监理费在工程概算中作为一级工程费用单独列支。 第二十七条 施行建立监理一般应按以下程序进展 一、组建工程监理机构; 二、编制工程建立监理规划; 三、按工程建立方案进度分专业编制工程建立监理细那么;四、按照建立监理规划和监理细那么施行建立监理;五、建立监理业务完成后向工程法人提交工程建立监理工作和资料。 第二十八条 工程法人必须在监理施行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作内容及所赋予的权限书面承包并报工程主部门备案。 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将其施行工程监理的施行细那么以及对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受权范围书面承包。 第二十九条 承包必须按照与工程法人签定的工程建立合同中的规定承受监理。
12、 第三十条 工程法人与承包在执行工程承包合同过程生的争议须提交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协调解决总监理工程师接到调解要求后应进展充分调查研究尽快作出公正处理并书面双方。第一章 外资和中外合资建立的水利工程建立监理第三十一条 国外、社团组织在中国境内兴建的水利工程工程需要委托国外监理承当建立监理业务时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承受中国水行政主部门的理与监视。 中外合资兴建的水利工程工程应当委托中国水利工程建立监理进展监理。国外贷款和赠款兴建的水利工程工程应由中国水利工程建立监理进展监理。 第三十二条 外资、中外合资兴建的水利工程工程的监理费用计取及付款方式参照国际惯例由双方协商确定。第六章 处 罚 第三十三
13、级 监理违背本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由监理主部门给予警告、降级、中止合同、没收所得等处分情节严重者取消其水利工程建立监理资格收缴其?水利工程建立监理书?。 一、未获得监理资格而擅自从事监理业务; 二、聘用无?水利工程建立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和?水利工程建立监理员岗位证书?的人员从事监理业务; 三、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从事工程建立监理活动; 四、转让或分包监理业务; 五、承包所监理工程的施工或从事所监理工程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建筑机械、设备的经营活动; 六、成心损害工程法人或被监理的利益; 七、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质量、平安事故。 第三十四条 监理工程师本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由监理主部门给予警告、没收
14、所得的处分情节严重者取消其监理工程师资格收缴其?水利工程建立监理工程师书?和?水利工程建立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一、未经注册以监理工程师名义承接、从事监理业务; 二、一人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注册; 三、出卖、出借、转让、涂改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水利工程建立监理工程师书?或?水利工程建立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四、在影响公正执行监理业务的兼职 五、因个人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 第三十五条 监理员违背本规定的处分由各流域机构和各、自治区水行政主部门根据本规定结合本、本地区详细情况制定。 第三十六条 监理人员读职与承包商勾结瞒报、虚报、偷工减料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严重后果的要承当一定的经济责任构成犯罪
15、的移送依法处理。算七章 附 那么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由水利都负责解释。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水利工程建立监理理 第一章 总 那么 第一条 为加强对水利工程建立监理的理使其依法开展监理业务促进水利工程建立监理工作安康开展根据?水利工程建立监理规定?制定本。 第二条 本所称水利工程建立监理是指获得?水利工程建立监理资格等级证书?、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工程建立监理业务的。 第三条 水行政主部门负责水利工程建立监理的理工作。 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立监理资格的审批工作。 流城机构负责对本流域机构所属水利工程建立监理资格进展初审。 各、自治区、直辖水利(水电)()负责对本行政区城内水利工程建立监理资
16、格进展初审。 第四条 监理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水利行业的规章、性和技术承受水行政主部门的监视理。第二章 监理资格等级 第五条 建立监理实行资格审批制度。 新设立的监理须先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理部门进展企业法人预登记获得营业核准书后按申请水利工程建立监理资格的程序报获得?水利工程建立监理资格等级证书?后再进展正式工商企业法人登记。 第六条 监理的资格等级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各级监理的资格: 一、甲级 1、监理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组织章程和理制度。监理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备水利工程建立监理工程师资格并经注册上岗; 2、技术力量雄厚。获得?水利工程建立监理工程
17、师书?并获准在监理注册的工程技术、经济和理人员不少于50人且专业配套。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高级经济师(或从事工程经济工作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不少于3人; 3、具有四年以上工程建立监理经历近三年内承当过一个以上大型或两个以上中型水利工程工程的建立监理工作; 4、能运用现代工程技术和科学理完成工程监理任务。具有计算机应用才能能系统应用计算机开展监理业务。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检测、测量等设备; 5、监理人员构造合理总监理工程师约占15监理工程师约占40监理员约占45; 6、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二、乙级 1、监理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组织章程和理
18、制度。监理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备水利工程建立监理工程师资格并经注册上岗; 2、技术力量较强。获得?水利工程建立监理工程师书?并获准在监理注册的工程技术、经济和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专业配套。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高级经济师(或从事工程经济工作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不少于2人; 3、具有三年以上工程建立监理经历近三年内承当过两个以上中型水利工程工程的建立监理工作;4、能运用先进技术和科学理完成工程监理任务。具有计算机应用才能能较好地应用计算机开展监理业务。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装备必要的检测、测量等设备; 5、监理人员构造合理总监理工程师约占10
19、监理工程师约占40监理员约占50; 6、注册资金不少于60万元。 三、丙级 1、监理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组织章程和理制度。监理的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备水利工程建立监理工程师资格并经注册上岗; 2、有一定的技术力量。获得?水利工程建立监理工程师书?并获准在监理注册的工程技术、经济和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配套。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高级经济师(或从事工程经济工作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不少予1人; 3、在获得级监理资格间承当过一个以上中型或两个以上小型水利工程工程的建立监理工作; 4、能运用先进技术和科学理完成工程监理任务能应用计算机辅
20、助完成监理业务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一定的技术装备; 5、监理人员构造合理总监理工程师约占7监理工师约占43监理员约占50; 6、注册资金不少于30万元。 第七条 新申请建立监理资格等级的监理条件符合丙级资格中1、2、4、5款先定为丙级()一年后年检间具备了丙级资质中3款的要求方可正式定为丙级。 第八条 监理的业务范围: 甲级可以承当各类水利工程建立监理业务。 乙级可以承当大(2)型及其以下各类水利工程建立监理业务。 丙级(含级)可以承当中小型水利工程建立监理业务。第三章 监理资格理第九条 申请水利工程建立监理资格的应将?水利工程建立监理资格等级申请表?及必须出具的证明材料按隶属关系送流域机构或、
21、自治区、直辖水利(水电)()经初审后报送。 水利工程建立监理资格评审会负责审定申请的业务范围和资格等级由颁发?水利工程建立监理资格等级证书?。 第十条 新申请监理资格等级除填写?水利工程建立监理资格等级申请表?外还必须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一、营业执照原件或工商行政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核准书; 二、注册资金证明(验资); 三、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任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书和水利工程建立监理工程师书及岗位证书复印件; 四、?水利工程建立监理工程师注册批准书?; 五、(业务手册)或监理业绩及其证明材料; 六、组织章程; 七、其他附件。 第十一条 水利工程建立监理资格等级每年年检一次每四年复查一次。年检结分
22、合格、根本合格和不合格三种详细条件由另行规定。对根本合格发黄牌警告限整改对不合格作降级处理。 甲级监理及水利都直属监理资格等级的年检工作由负责。 乙、丙级监理资格等级的年检工作按隶属关系由各流域机构各、自治区、直辖水利(水电)()负责年检结果报备案。 监理资格的复查工作由或委托流域机构负责。 第十二条 凡执业成绩优异获得良好社会信誉到达上一资格等级的监理可按本第六条和第十三条规定申报正式定级或晋级;正式定级或晋级与年检同时进展资格等级不能越级申报。 第十三条 申请正式定级或晋级时须报送以下材料: 一、资格定级或晋级申请; 二、原?水利工程建立监理资格等级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 三、法人代表
23、和技术负责人的有关证明; 四、水利工程建立监理业务手册; 五、其他有关证明。 第十四条 凡年检或复查时被核定降级或在工程监理生重大质量、平安事故的监理由年检或复查提出资格降级鉴定报水利都批准收缴原书并核发新的书。 第十五条 监理分立或合并应向水利都交回?水利工程建立监理资格等级证书?和?水利工程建立监理业务手册?。经重新审查核定资格等级获得相应的?水利工程建立监理资格等级证书?后方可从事监理业务。 第十六条 监理改组为股份制原获得书的注册资金占50以上、原注册监理人员不变时按变更处理。 监理名称或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以及其他事项变更需到变更手续。 第十七条 监理终止监理业务应报备案并交回?水利
24、工程建立监理资格等级证书?和?水利工程建立监理业务手册?。 第十八条 各级水行政主部门应加强对水利工程建立监理的监视和理严格审查监理的资格其行为促使其不断进步监理程度。 第十九条 监理跨区承当工程监理业务时应持?水利工程建立监理资格等级证书?报工程建立工程所地在的级水行政主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 监理应建立监理业务手册作为考核业务和承揽业务的根据。 第二十一条 监理违背本按?水利工程建立监理规定?第六章有关条款进展处理。 第二十二条 ?水利工程建立监理资格等级申请书?、?水利工程建立监理资格等级证书?和?水利工程建立监理业务手册?由统一印制。第四章 附 那么第二十三条 本由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
25、本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水利工程建立监理人员理第一章 总 那么 第一条 为加强对水利工程建立监理人员的理根据?水利工程建立监理规定?制定本。 第二条 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系岗位职务。总监理工程师须经考核获得?水利工程建立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监理工程师须经全国水利工程建立监理资格统一考试合格经批准获得?水利工程建立监理工程师书?并经注册获得?水利工程建立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监理员须经考核获得?水利工程建立监理员岗位证书?。 第三条 未获得上述岗位证书、书和虽己获得监理工程师书但未经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水利工程建立监理业务。 第四条 负责全
26、国水利工程建立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核、审批和发证负责部直属监理监理员的审批、注册、发证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理;归口理全国监理工程师的注册。 各流域机构负责本流域机构所属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初审监理工程师考试资格审查和注册理以及监理员的审批、注册、发证工作。 各、自治区、直辖水利(水电)()负责本行政区域所属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初审监理工程师考试资格审查和注册理以及监理员的审批、注册、发证工作。第二章 监理人员资格审批 第五条 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在全国水利工程建立监理资格评审会的统一指导下进展。 第六条 水利工程建立监理资格评审会下设考试会负责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的理工作主要任务是: 一、制定
27、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和有关要求; 二、发布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 三、确定考试命题提出考试合格; 四、受理部直属人员的考试申请审查考试资格; 五、组织考试、评卷。 第七条 参加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获得中级专业技术取务任职资格后具有三年以上水利工程建立理经历; 二、有二年以上监理工作经历; 三、经过认定的监理工程师培训班培训合格并获得结业证书。 第八条 凡参加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者需填写?水利工程建立监理工程师资格申请表?由所在按隶属关系逐级审查: 一、流域机构所属人员的申请表由流域机构审查; 二、地方所属人员的申请表由、自治区、直辖水利(
28、水电)()审查; 三、部直属人员的申请表由本审查。 经各审查合格后报部备案经部复核后发放考试方可参加考试。 第九条 经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者由水利工程建立监理资格评审会进展评审提出具备监理工程师资格者报部批准后核发?水利工程建立监理工程师书?。 第十条 总监理工程师上岗条件: 一、已获得?水利工程建立监理工程师书?和?水利工程建立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二、经过举办的总监理工程师培训班培训合格并获得结业证书; 三、有在监理工程师岗位从事建立监理工作二年以上的理经历;有较高的专业技术程度和组织协调才能。 第十一条 水利工程建立总监理工程师上岗申报程序: 一、符合第十条条件的监理工程师需填写?水
29、利工程建立总监理工程师岗位申请表?由所在注册签署后按隶属关系申报。 二、初审: 1、部直属监理人员的申请表直接由部审查; 2、各流域机构所属人员的申请表由流域机构初审; 3、地方所属监理人员的申请表由各、自治区、直辖、水利(水电)()初审。 三、各流域机构各、自治区、直辖、水利(水电)()初审合格后将申请表汇总报部建立与理司。 四、部建立与理司负责组织对初审合格人员进展考核并提出考核合格者报部批准后核发?水利工程建立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第十二条 监理员上岗条件: 一、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获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两年以上或中专毕业且工作5年以上大专毕业且工作3年以上本科毕业且
30、工作2年以上; 二、经过或流域机构、自治区、直辖水利(水电)()举办的监理员培训班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 三、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程度和组织理才能。 第十三条 水利工程建立监理员上岗申报程序: 一、符合第十二条条件的人员需填写?水利工程建立监理员岗位申请表?由所在工作监理签署后按隶属关系申报。 二、审批、发证: 1、部直属监理人员的申请由部建立与理司审批合格后核发?水利工程建立监理员岗位证书?。 2、各流域机构所属监理人员的申请由流域机构审批合格后核发?水利工程建立监理员岗位证书?。 3、地方所属监理人员的申请由各、自治区、直辖水利(水电)()审批合格后核发?水利工程建立监理员岗位证书?。第三章 监
31、理工程师注册理 第十四条 是全国水利工程建立监理工程师注册理注册工作由统一部署。 建立与理司是部属监理的监理工程师注册。 各流域机构是本流域机构所属监理的监理工程师注册。 各、自治区、直辖水利(水电)()是本行政区域所属监理的监理工程师注册。 第十五条 申请监理工程师注册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获得?水利工程建立监理工程师书?; 二、身体安康胜任工程建立监理的现场工作; 三、已离退休返聘的人员年龄一般不应超过65周岁。 第十六条 申请监理工程师注册需由申请者填写?水利工程建立监理工程师注册申请表?由监理审查同意后按隶属关系向注册报送?水利工程建立监理工程师注册书?监理工程师注册收到注册书后
32、按照本第十五条的条件进展审查对符合条件者予以注册颁发?水利工程建立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向监理颁发?水利工程建立监理工程师注册批准书?同备案。 第十七条 监理工程师只能在一个监理注册并在该承接的监理工程中工作。调出或退出原注册须重新注册。每年年检间注册手续并换发?水利工程建立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第十八条 注册每年对?水利工程建立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持有者年检一次。对不符合条件者核消注册并收回?水利工程建立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年检结果报备案。年检时应向注册提交如下资料; 1、一年内所参加监理的水利工程工程规模及监理内容等情况; 2、在现场监理机构中的职务或岗位; 3、主要工作业绩。 第十九
33、条 监理工程师注册后两年内一直未从事监理工作或不再从事监理工作或被解聘须向原注册交回其?水利工程建立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核销注册。如再从事监理业务须重新申请注册。 第二十条 行政和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的现职工作人员不得申请监理工程师注册。 第二十一条 监理工程师违背本按?水利工程建立监理规定?第六章有关条款进展处理。 第二十二条 ?水利工程建立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水利工程建立监理工程师书?、?水利工程建立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和?水利工程建立监理员岗位证书?由统一印制;?水利工程建立总监理工程师岗位申请表?、?水利工程建立监理工程师资格申请表?、?水利工程建立监理工程师注册申请表?和?水利工
34、程建立监理员岗位申请表?由规定统一格式。第四章 附 那么 第二十三条 本由负责解释。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 一、安全生产 1、管理目标 安全管理实现五无,轻伤率控制在8以下,方明工地建设达标。五无即:无死亡,无重伤,无为灾,无重大设备事故,无重大交通事故。 2、管理机构 由项目经理、副总经理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见附图),突出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在项目部内部配备有丰富实践经验和相当管理水平的专职安技干部,各工种队、各生产班组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签定四级安全生产责任书。对新上岗的人员和换岗人员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
35、育和必要的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上岗物特种作业人员严格实行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制度。结合施工制度,对全体人员开展经常性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使每个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各种各层次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采取切可预防的措施坚决杜绝事故,特别地重大事故的发生。 3、现场管理 (1)全面贯彻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2)施工现场设立规范的安全管理五牌一图;所有人员进行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挂安全网,帽带网必须检验合格后使用。张帖悬挂安全标语、标牌、横幅,随着工程进度,悬挂相应的安全信号标志,定期编
36、写安全生产简报和板报,努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3)施工机械实行安全验收制度,落实专人管理,明确安全责任。对大型的机械设备,如起重设备,挖掘机、拌合站等到制定专门单项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实施,确保各种机械设备在使用和运输中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可靠。 (4)供电线路推行三相五线制,规范架设杆、线、使用绝缘,杜绝拖地线,架空满足高度要求。全面使用铁制闸刀箱,设置三级漏电保护。所有机械设备可靠地保护接电,接零。采取必要的防雷电措施,按规定要求保证足够的照明,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场所使用不超过36V的安全电源。电工严格执行安全用电自检、漏电保护器的试跳,接地电阻测试等制度,确保安全用电。 (5)成立消
37、防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保证灭火水源,设置足够的灭火器材并随时保持可靠状态。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和义务消防队的有关活动,在油库、危险品库,制定专门制度,落实安全操作规程,明确专人负责,经常进行安全检查。 (4)对全体员工及时发放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发放特殊安全防护用品和营养品补助。落实各种预防措施。 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我县自古以来便是农业大县,农业生产对于我县的民生环境和经济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水利工程是影响农业生产的最关键因素,在小型农田领域,对于水利工程的研究具有更加迫切的需求。只有把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变得更加科学高效,农业生产水平才能得到大幅提升,从而适应经济
38、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提升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水平任重而道远,本文将集中探讨无为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所存在的管理问题,并针对这些现有问题提供应对对策。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关系到经济建设和农业发展,近年来,工程管理问题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为了提升小型农田的生产水平,需要尽快地发现水利工程管理存在的不足之处,集思广益找到相应的解决办法,目前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有着复杂的背景因素,在实际操作中也有许多需要面临的问题。只有通过深入的观察,才能找到可行的解决方案。面临的问题并非一夕造成,想要圆满解决也非一夕之功,要有决心,更要有耐心,才能彻底解决农田水利工程问题。1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存在的问题11工程管
39、理体系不健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体系并不健全,这就导致许多工程的施工比较混乱,各个部门的配合也不协调,严重阻碍水利工程的建设进度。目前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也还没有形成完备的管理体系,不能对工程进行高效及时的管理,由于没有明确的职能划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也不能被充分的调动起来,会严重影响工作的效率。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施工体系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对于工程施工所采用的设备没有安排集中管理和定期保养,这可能对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性造成不好的影响,水管生锈就是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一个非常多发的问题,会导致大面积的漏水,严重影响灌溉情况。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没有专门负责监督的人员,对于一些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
40、不能及时发现和上报,这就导致小问题不能及时得到解决,最终演变成大问题,直接妨碍到整个水利工程的建设进度1。12工程管理人员水平有待提升目前大多数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人员都来自当地的水利站职工,由于职工的科学文化素质有限,对于一些管理政策和科学技术不能充分地理解,这也大大降低了管理的效率。在工程建设的岗位分配问题上,也很难做到把优秀人才分配到对应专业的工作岗位。某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组织架构也存在问题,有许多冗余的岗位,许多工作人员对自己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性质没有充分的认识,因此不能很好地在管理岗位上发挥作用。工作人员虽然数量众多,但是高水平的技术人才少之又少,且普遍缺少能灵活处理问题的知识储备
41、。管理人员也没有高水平的管理能力,导致工程进展缓慢,各单位也不能很好地被调动起来2。13工程资金投入不足虽然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问题正在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但是政府部门现阶段对于这些工程的资金投入还是非常不足的。由于县级财政紧张,导致不能定期地进行设备维护和更新,在建设中也影响工程的进度。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实际建设所需的资金数额巨大,现阶段的政府补助还不够支撑,这就导致工程的质量没有了保证,给人员发放的薪资也不足,也很难通过高薪招聘到高素质的优秀人才。工程建设资金的多少直接影响工程的质量和管理部门的运作,没有强大的资金支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问题很难得到完美的解决。2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问
42、题的对策21全面完善工程管理体系新时期,要更加注重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系的全面建设工作,可以借鉴一些农业强国的相关经验,再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思考解决对策。工程进度的顺利进行离不开高效的管理,要完善管理的制度,需要结合各水利工程的具体情况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制定出适合本地的工程管理体系。不仅要兼顾各个部门的协调运作,实行透明化管理,还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政策和问责机制,把职责范围进行明确的划分,避免产生不同部门间工作内容的冲突,有事故发生,也能及时地对相关人员问责,避免再次发生类似情况。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系还要兼顾整体管理水平的稳定性,在管理人员发生变动或者职务移交的过程中,避免造成部分工
43、作的停滞,要把工作任务明确地分配给工作人员,并做好对应岗位的工作指导3。22加强工程人才队伍建设要想提高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水平,必须加强工程的队伍建设,培养专业的技术型人才,并且让工作人员注重理论和实际的结合,不断丰富自身的工作经验,更好地为工程管理服务。目前水利工程亟需高素质的管理人才,即使建立了良好的管理制度,也需要招聘高素质的工作人员,才能保障制度的切实执行。工程单位要集中式地对员工进行相关培训,建立专门的新人培训部门,保障工作人员的工作素质,并及时学习最新技术。加强对员工的工作意识和工作责任心的培养,要对自己所做的工作保持专注,积极地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更要有集体荣誉感。工程单位也
44、应当把招聘范围扩大,从而吸纳更多具有工作经验的社会人才。23加大工程的资金投入力度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和运营都需要大量的成本,需要大幅度地提高资金的投入力度。只有资金充裕的情况下,水利工程的管理问题才能得到切实的解决,否则只是纸上谈兵,没有办法落实。根据各地的资金情况不同,要使用不同的资金管理办法,在加大力度投入资金的同时,也要保证资金的来源积累,注重集资的组织规划。各地的政府也要加大资金补助和政策扶持,政府的帮助可以减轻工程单位的运营负担和管理成本。对于资金的使用也要制定合理的方案,杜绝浪费现象的发生。3结语综上所述,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现阶段存在着许多亟需改善的问题,要从制度和人才两方面思考
45、工程的整体管理建设,同时加大资金的投入,提高工程基础设施和专业设备的安全性。在资金来源和资金使用方面也要加强监管,制定详细的计划。只有不断地提高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水平,才能在新时期更好的发展现代化农业,并适应新型农村建设的需要。水利工程水污染应急策略摘要:随着经济与科技的不断发展,我国水利工程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水利工程建设有助于区域农业发展,能够减少自然灾害带来的不利影响,对我国农业经济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水利工程建设意义重大,但是水利工程在水量调度期间易发生水污染。主要对水利工程水量调度期间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应急策略进行了分析。关键词:水利工程;水量调度;突发性;应急策略随着我国经济与城市化的不断发展,我国人口数量不断增长,水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严重地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因此,必须要解决水污染问题,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将水利工程在水量调度期间的突发性水污染影响降到最低,最大程度降低水污染对人们生产生活的不利影响,确保人们的正常生活。1水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