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财务型风险管理技术优秀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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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章第六章 财务型风险管理技财务型风险管理技术术第1页,本讲稿共61页第六章第六章 财务型风险管理技术财务型风险管理技术n n6.1 财务型非保险转移n n6.2 风险自留n n6.3 自保和专业自保公司n n6.4 保险概述第2页,本讲稿共61页相对于减少损失概率和降低损失程度的控制型风险管理,财务型风险管理的目的则是抵消损失的成本,即财务上的负担。具体而言,财务型风险管理技术有财务型非保险转移、风险自留和保险等。第3页,本讲稿共61页6.1 财务型非保险转移财务型非保险转移n n6.1.1 财务型非保险转移概述n n6.1.2 财务型非保险转移的方法n n6.1.3 财务型非保险转移的适

2、用情况 n n6.1.4 财务型非保险转移的优点与局限第4页,本讲稿共61页6.1.1 财务型非保险转移概述财务型非保险转移概述财务型非保险转移是指受补偿的人将风险所导财务型非保险转移是指受补偿的人将风险所导致损失的财务负担转移给补偿的人(其中保险致损失的财务负担转移给补偿的人(其中保险人除外)的一种风险管理技术。人除外)的一种风险管理技术。第5页,本讲稿共61页财务型非保险转移与控制型风险转移的区别在于,首先,控制型风险转移是转移损失的法律责任,即通过合同或契约,消除或减少转让人对受让人的损失责任和对第三者的损失责任。而财务型非保险转移是转让损失的财务负担,即转让人通过合同或契约寻求外来资金

3、补偿其确实存在的损失。其次,控制型风险转移将财产或活动连同损失责任都转让给受让人,而财务型非保险转移则只转移损失,不转移财产或经济活动本身。第6页,本讲稿共61页财务型非保险转移与保险的不同点在于:第一,就法律观点而言,财务型非保险转移不能被看作是一种保险行为;第二,财务型非保险转移,其受让人不是保险人;第三,因为财务型非保险转移的受让人不是保险人,所以他们不会有意识地去接受大量的风险单位,并进行与之相关的风险预测;第7页,本讲稿共61页第四,财务型非保险转移通常需要附着于其他合同或契约才能完成,如通过变更合同中的某些条款,或巧妙地运用合同语言,将损失转移给他人。第8页,本讲稿共61页6.1.

4、2 财务型非保险转移的方法财务型非保险转移的方法(1)(1)中和中和所谓中和所谓中和(Neutralization)(Neutralization)是将损失机会与获利是将损失机会与获利机会平衡的一种方法,是投资风险的主要处理对机会平衡的一种方法,是投资风险的主要处理对策。通常,商业机构、生产商、加工商和投资者策。通常,商业机构、生产商、加工商和投资者利用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波动方向上的趋同性,利用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波动方向上的趋同性,通过在期货市场上买进或卖出与现货市场上方向通过在期货市场上买进或卖出与现货市场上方向相反但数量相同的商品,而把自身承受的价格风相反但数量相同的商品,而把自身承受的价

5、格风险转移给投机者,达到现货与期货盈亏互补的目险转移给投机者,达到现货与期货盈亏互补的目的。这种安排的方式在商业上就是所谓的对冲。的。这种安排的方式在商业上就是所谓的对冲。第9页,本讲稿共61页(2)免责约定免责约定(Hold-Harmless Agreement)是指合同的一方通过合同条款的拟定与变更,将合同中所发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责任转移给另一方承担。通常在租赁合同、建筑合同、委托合同、销售、供给或服务合同中,均可通过免责约定来转移风险。第10页,本讲稿共61页例如,一般建设工程工期较长,施工期间承包方将面临建材、设备价格上涨而带来的损失。因此,承包方可要求在协议条款中写上若干

6、因发包方原因致使工期延长时,合同价款应相应上调。发包方对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价格变动,应一次性付给承包方一笔风险补偿费用,若由发包方指定厂家,而由承包方采购材料、设备,承包方可在协议条款中载明若产品价格高于承包方预算价格时,差价由发包方承担。这样,承包方的潜在损失就转移给发包方了。同样,发包方也可通过协议条款,将潜在损失转移给承包方。第11页,本讲稿共61页(3)保证合同所谓保证合同是指由保证人对被保证人因行为的不忠实或不履行契约一无所致权利人的损失予以赔偿的契约。保证合同与保险市场的保证保险相比较,虽然目的都是将违约风险转移,但他们还有如下区别:1、保证合同中通常有三个当事人(保证人、被保证人

7、和权利人),而保险合同却只有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第12页,本讲稿共61页2、保证合同是由保证人提供保证,使权利人获得保障。保证人愿意提供保证,是因为它可能在其他方面与另两方有某些利害关系,而保险公司愿意提供保证,则是因为它收取了被保险人的报废。3、保证人通常以被保证人的财产抵押来补偿可能遭受的损失,而保证保险则是集合多数风险单位来分摊其可能发生的损失。第13页,本讲稿共61页6.1.3 财务型非保险转移的适用情况财务型非保险转移的适用情况1.1.风险转移者和风险承担者之间的损失可以清楚地划风险转移者和风险承担者之间的损失可以清楚地划分分2.2.风险承担者能够且愿意承受适当的财务责任风险承担者能

8、够且愿意承受适当的财务责任3.3.应用此法的成本低于其他风险管理技术应用此法的成本低于其他风险管理技术第14页,本讲稿共61页6.1.4 财务型非保险转移的优点与局限财务型非保险转移的优点与局限(一)优点一)优点1.1.可以转移某些无法透过保险转移的潜在损失可以转移某些无法透过保险转移的潜在损失保险公司只承担可保风险,而且,即使是可保风险,保险公司只承担可保风险,而且,即使是可保风险,具体到某一保险公司来说,也不一定开办此项业务。具体到某一保险公司来说,也不一定开办此项业务。财务型非保险转移所能处理的风险,即可以是纯粹风财务型非保险转移所能处理的风险,即可以是纯粹风险,也可以是投机风险;既有可

9、保风险,也有不可保险,也可以是投机风险;既有可保风险,也有不可保风险。因此,对某些风险来说,就只好通过非保险途风险。因此,对某些风险来说,就只好通过非保险途径来转移。在人们从事的各种经济活动中,伴随着签径来转移。在人们从事的各种经济活动中,伴随着签订大量的经济合同,人们就可利用经济合同中某些条订大量的经济合同,人们就可利用经济合同中某些条款来转移风险,以补充保险无法完成的潜在风险转移款来转移风险,以补充保险无法完成的潜在风险转移的功能。的功能。第15页,本讲稿共61页2.有利于全社会控制风险以建设施工合同为例,若承包人将因设计图纸的疏忽、错误、更该所造成的工程损坏及因此发生的拆除、修复等费用支

10、出以及承包人因此而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和管理费用等损失转移给发包人,则发包方就会更加严格、周密地审查设计图纸及其所提供的全部技术资料,以控制这类损失的发生。这样将潜在损失转移给那些能够更好地实施损失控制的人,无疑会使损失发生的频率和损失幅度降低。第16页,本讲稿共61页2.经济易行财务型非保险转移非常灵活,不仅转移的责任可大可小,而且转移的成败主要取决于人们如何巧妙地运用各种法律知识、合同条款、合同语言、谈判技巧等。同时,合同本身的多样性,为风险管理者灵活运用这一管理技术提供了充足的余地。另外,与保险相比,它无需支付保险费用。控制风险则不仅要支付相当的费用,还要做大量的工作,而非保险转移则只

11、需在合同条款上下功夫,一旦合同签订,转移就告成功。,第17页,本讲稿共61页(二)局限性1.受到法律和合同条文本身的限制近二三十年来,基于公众的舆论,对运用合同条款转移风险损失的做法,许多国家纷纷通过立法来加以限制。第18页,本讲稿共61页2.财务型非保险转移要支付一定费用一般来说,风险承担者不可能无代价地接受被转移来的损失责任,其条件可能在合同价格上反映出来。如土建工程承包人常把保险费作为单独一项,列入其投标价格中。然而费用的支出主要还在于,一旦损失发生,为解决争端可能支付的一笔相当可观的诉讼费,它往往超过损失本身的经济价值。第19页,本讲稿共61页3.风险承担者可能在财力上无法承担被转移损

12、失责任被转移的风险损失一旦发生,可能会很严重,特别是人身伤亡事故。而非保险转移中的风险承受者不存在大量风险单位的集合,所以其承受能力是有限的。若风险承担者无力支付如此巨大的损失赔偿,则该转移无实际意义。4.风险承担者会谨慎接受风险第20页,本讲稿共61页6.2 风险自留风险自留n n6.2.1 风险自留的定义以及基本性质n n6.2.2 风险自留的种类和具体措施 n n6.2.3 风险自留的相关因素 第21页,本讲稿共61页6.2.1 风险自留的定义以及基本性质风险自留的定义以及基本性质(一)定义(一)定义风险自留是由经济单位自己承担风险事故所致损失风险自留是由经济单位自己承担风险事故所致损失

13、的财务型风险管理技术。其实质在于,当风险事故的财务型风险管理技术。其实质在于,当风险事故发生并造成一定的损失之后,经济单位通过内部资发生并造成一定的损失之后,经济单位通过内部资金的融通,来弥补所遭受的损失。它与财务型非保金的融通,来弥补所遭受的损失。它与财务型非保险转移风险管理技术的区别在于:险转移风险管理技术的区别在于:1 1、自留不是将风险转移,而是由自己承担;、自留不是将风险转移,而是由自己承担;第22页,本讲稿共61页2 2、风险自留是在进行某项活动或计划时,已意识到风、风险自留是在进行某项活动或计划时,已意识到风险的存在,故在风险事故尚未发生前采取控制措施,险的存在,故在风险事故尚未

14、发生前采取控制措施,仍然继续实施这项活动,但在财务上作出安排,以备仍然继续实施这项活动,但在财务上作出安排,以备损失发生后进行处置。例如,在股票投资中,投资者损失发生后进行处置。例如,在股票投资中,投资者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确定承受风险的程度,在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确定承受风险的程度,在股价下跌,自己已经亏损的情况下,果断股价下跌,自己已经亏损的情况下,果断“割肉斩仓割肉斩仓”、“止损止损”,进行自我调整。,进行自我调整。第23页,本讲稿共61页(二)性质风险自可能是消极的,也可能是积极的;可能是有意识的,也可能是无意识的;可能是有计划的,也可能是无计划的。第24页,本讲稿共61页风险

15、自留有两个基本性质。1.风险自留是一种重要的财务型风险管理技术风险自留与其他两种财务型风险管理技术的性质不同,它并非将损失转移而是企业自己承受。而这种承受并非企图改变风险单位的损失频率和幅度,故与控制型风险管理技术也有所不同。除了风险回避外,对特定风险而言,风险自留可与其他技术同时并用。第25页,本讲稿共61页2.风险自留是一种残余的技术(Residual Method)风险自留之所以被认为是一种残余的技术,是因为在其他风险管理技术无法有效处理风险时,即无法回避、转移和加以控制的情况下,企业只好自己承受该风险。第26页,本讲稿共61页6.2.2 风险自留的种类和具体措施风险自留的种类和具体措施

16、(一)风险自留的种类表6-1非非计计划性的承担划性的承担疏忽疏忽损损失失过过小小计计划性的承担划性的承担以准以准备备金的方式自留金的方式自留以基金的方式自留以基金的方式自留第27页,本讲稿共61页另外根据风险自留的程度,风险自留可以分为全部自留风险和部分自留风险。全部自留风险通常是对那些损失频率高、损失幅度小的风险主动采取的一种方法。运用该技术时,必须对损失发生的频率、损失的严重程度有较准确的估测,并预计即使最大损失额发生时,企业也有足够的财力来承担,否则,不宜采用。部分自留风险是在运用其他管理技术的同时,企业自留一定数量的风险,依靠自身的财力来处置这些风险,如保险中的免赔额。第28页,本讲稿

17、共61页(二)风险自留的具体措施1.将损失摊入营业期那些损失概率高但损失程度较小的风险所造成的损失,可以将其摊入营业成本。企业须将额外的支出吸收在一个较短时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内的现金流当中。2.借款用以补偿风险损失3.建立意外损失基金第29页,本讲稿共61页6.2.3 风险自留的相关因素风险自留的相关因素(一)企业承担能力(一)企业承担能力风险管理者必须对企业可能存在的每一风险损风险管理者必须对企业可能存在的每一风险损失的期望值、变异性和企业在短期内财务上的失的期望值、变异性和企业在短期内财务上的最大承受能力有清醒的古策。最大承受能力有清醒的古策。风险管理者应根据企业对风险损失的承担能力选

18、风险管理者应根据企业对风险损失的承担能力选择风险管理技术。择风险管理技术。第30页,本讲稿共61页(二)机会成本如某企业年初一次性支付保费115000元,6个月、9个月和12个月后各发生一次损失,每次均赔付40000元,总计赔付120000元。但若企业能够从未支付资金中挣得12%的年收益率,则各次机会损失支付的现值分别为37682元、36547元和35498元,现值总额为109754元。可见,若企业不投保,由自己承担损失,为支付余额的收益可产生5246元(115000元-109754元)的利润。第31页,本讲稿共61页(三)其他保险费用和税收便利是其他应考虑的因素。对于税收便利,按国家规定,保

19、险费可计入成本,在纳税时,作为经营费用被扣除。而自留的一切资金安排,在损失发生前均不能扣除,只能扣除实际损失。第32页,本讲稿共61页6.3 自保和专业自保公司自保和专业自保公司n n6.3.1 自保定义 n n6.3.2 自保的优点与局限性 n n6.3.3 专业自保公司 第33页,本讲稿共61页6.3.1 自保定义自保定义 自保是属于风险自留的一种特殊形态,其定义在不自保是属于风险自留的一种特殊形态,其定义在不同学者间略有分歧。同学者间略有分歧。综其所述,所谓自保是指风险主体通过对其所拥有风综其所述,所谓自保是指风险主体通过对其所拥有风险单位的损失频率和损失幅度的合理预测,并且考虑险单位的

20、损失频率和损失幅度的合理预测,并且考虑自身的财务能力,预先提存一笔基金以弥补可能损失自身的财务能力,预先提存一笔基金以弥补可能损失的一种计划性的风险自留。的一种计划性的风险自留。一般认为,建立意外损失基金(自保)的做法一般认为,建立意外损失基金(自保)的做法比将损失摊入经营成本更容易,更能解决问题。比将损失摊入经营成本更容易,更能解决问题。第34页,本讲稿共61页6.3.2 自保的优点与局限性自保的优点与局限性(一)自保的优点(一)自保的优点 1.1.节省保险费节省保险费由于保险费中含有保险公司的营业费用,它包括由于保险费中含有保险公司的营业费用,它包括保险公司经营管理费、经纪人和代理人的佣金

21、、保险公司经营管理费、经纪人和代理人的佣金、保险人合理的预期利润等。附加费用约占保费的保险人合理的预期利润等。附加费用约占保费的30%40%30%40%,倘若由经济单位自保即自行提存意外损,倘若由经济单位自保即自行提存意外损失准备金,则此类附加费用便可省下来。失准备金,则此类附加费用便可省下来。第35页,本讲稿共61页2.促进企业稳定经营建立意外损失基金可以增强风险主体补偿风险损失的能力,弥补将损失直接摊入经营成本的不足。当预期损失发生时,风险主体可以通过预先提存的基金进行补偿,而不影响当期的损益。这样,即稳定了生产经营活动,又稳定了风险主体的盈余。3.基金投资可以获利对于所积累的意外损失基金

22、,经济单位可以利用时间差进行投资获利。第36页,本讲稿共61页4.道德风险减少意外损失基金是经济单位内部自设,自留自用,利害与共,道德风险因此减少,而且还能促进防灾防损。5.理赔迅速经济单位如参加保险,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需要进行调查、勘察、定损,如遇争议,还需求助于仲裁、诉讼,因而常常不能迅速得到补偿。如果采用自报,可以免除许多繁琐程序而获得迅速理赔。第37页,本讲稿共61页(二)自保的局限性1.风险单位数目有限大数法则所需的“大数”总是不能达到,使得风险损失的预测比较困难。2.可能发生财务调度困难意外损失基金在积累的初期,如果发生事故的损失超过其累计额则需要经济单位用其他资金来源予以弥

23、补,这样便会造成财务调节上的困难。第38页,本讲稿共61页3.其他方面的不利因素例如,外汇管制则可能限制经济单位在财务上处理其海外风险方面的选择自由。第39页,本讲稿共61页6.3.3 专业自保公司专业自保公司(一)专业自保公司的定义及性质(一)专业自保公司的定义及性质企业风险自保的通常组织形式是专业自保公司。专业企业风险自保的通常组织形式是专业自保公司。专业自保公司是大规模企业集团为节省费用以及承保自己自保公司是大规模企业集团为节省费用以及承保自己拥有的风险单位,而投资设立的附属保险公司拥有的风险单位,而投资设立的附属保险公司(Captive Insurance Company)(Capti

24、ve Insurance Company)。英国石油公司。英国石油公司(BP)(BP)于于2020世纪世纪2020年代成立的年代成立的Tanker Insurance Tanker Insurance CompanyCompany,可能是世界上最早的自保公司。,可能是世界上最早的自保公司。第40页,本讲稿共61页企业通过建立“基金”来处理自留风险,就必然会走向通过建立自保公司来增强风险防范和抵御的能力。随着企业规模的增大和实力的提高,“基金”的缴费形式在相当程度上与保险公司以大数法则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障系统的做法相同。可以说,自保公司是比“基金”更高一级的形式。第41页,本讲稿共61页母母 公公

25、 司司专专 业业 自自 保保 公公 司司 再再 保保 险险 公公 司司保费损失补偿损失补偿保费图6-1 母公司与专业自保公司以及再保险公司的关系第42页,本讲稿共61页从1950年首家专业自保公司设立以来,随着跨国公司(Multinational Corporation)的普遍设立,其业务规模日渐扩大,范围覆盖全世界。由于专业自保公司的经营范围不断扩大,除承保母公司本身的业务外,也与其他专业保险公司或传统保险市场的直接承保公司交换业务,以分散其承担的风险。同时,由于接受外来业务,渐次进入再保险市场,参与再保险业务活动,从而使专业自保公司演变成为传统保险市场的重要辅助力量。第43页,本讲稿共61

26、页按照其投资来源不同,专业自保公司分为单国专业自保公司、多国专业自保公司和公会(即行业协会或行业组织)专业自保公司。第44页,本讲稿共61页(二)专业自保公司的优点与局限性1.专业自保公司的优点 (1)增加承保弹性(2)节省保险成本(3)减轻税负负担(4)加强损失控制第45页,本讲稿共61页2.专业自保公司的局限性(1)业务能量有限(2)风险品质较差(3)组织结构简陋(4)财务基础脆弱(5)蕴含着巨大的风险,特别是巨灾风险。第46页,本讲稿共61页(三)专业自保公司的经营方式1.承保政策(1)专业自保公司的业务范围可以限定于组建人,也可以对外开放,即接受与组建人毫无关系的其他业务。(2)专业自

27、保公司可以承保直接业务,也可以承保再保险业务。2.代出保单安排在某些情况下,专业自保公司不能或不愿意以一个有组织的专业自保公司出现,而是通过别的保险公司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第47页,本讲稿共61页6.4 保险概述保险概述n n6.4.1 保险的定义 n n6.4.2 保险的作用 n n6.4.3 可保风险的要件 n n6.4.4 保险的基本原则 第48页,本讲稿共61页6.4.1 保险的定义保险的定义 1 1从经济学的角度从经济学的角度保险是指集合同类风险分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该保险是指集合同类风险分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该定义明确指出保险是集合风险的技术,保险的作用是定义明确指出保险是集合风

28、险的技术,保险的作用是损失的分担,保险是一种经济制度。损失的分担,保险是一种经济制度。2 2从法学的角度从法学的角度保险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向他方交付保保险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向他方交付保费,他方承诺于特定事故发生后,承担经济补偿责费,他方承诺于特定事故发生后,承担经济补偿责任的一种合同。该定义指出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任的一种合同。该定义指出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就分担损失而言,保险具有互助性质,保险的目的就分担损失而言,保险具有互助性质,保险的目的是对灾害事故进行经济补偿。是对灾害事故进行经济补偿。第49页,本讲稿共61页3.从风险管理的角度保险是一种风险转移机制,通过这一机制

29、,众多的经济单位结合在一起,建立保险基金,共同对付不幸事故。面临风险的经济单位,通过参加保险,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以财务上确定的小额指出代替经济生活中的不确定性。而保险公司则根据概率论中的大数法则,将充分多的面临同样风险的经济单位组织起来,按照损失分摊的原则,建立保险基金,使整个社会的生活得到保障。第50页,本讲稿共61页6.4.2 保险的作用保险的作用 1.1.经济补偿作用经济补偿作用保险的根本目的是,当被保险人遭受不可预期保险的根本目的是,当被保险人遭受不可预期的损失时,保险人按保险合同向被保险人提供的损失时,保险人按保险合同向被保险人提供经济补偿,即为被保险人能迅速恢复生产、经经济补偿

30、,即为被保险人能迅速恢复生产、经营活动和正常的生活秩序提供保障。营活动和正常的生活秩序提供保障。第51页,本讲稿共61页2.减少不确定性对个别投保人来说,风险事故的发生是偶然的、不确定的,而对于集合了众多风险单位的保险人来说,风险事故的发生是必然的、可确定的。参加了保险的企业或个人,均因获得保险保障而消除或减少了风险带来的种种不确定性。3.提供风险管理服务保险公司的重要职能就是向保户和整个社会提供风险管理服务,其服务内容包括向保户提供风险分析、风险管理技术。第52页,本讲稿共61页6.4.3 可保风险的要件可保风险的要件 保险是处理风险的一种方式,但并非所有风险都保险是处理风险的一种方式,但并

31、非所有风险都可以承保。一般商业性保险公司,对风险的选择可以承保。一般商业性保险公司,对风险的选择尤为重视。保险公司对风险的选择,除了根据是尤为重视。保险公司对风险的选择,除了根据是否符合损失分摊、风险的同质性和大数法则之外,否符合损失分摊、风险的同质性和大数法则之外,还需考虑自身的财力和经济效益,以及是否能正还需考虑自身的财力和经济效益,以及是否能正常而合理地操作。损失的可测性是可操作的先决常而合理地操作。损失的可测性是可操作的先决条件。因此,保险公司承保的风险必须具备如下条件。因此,保险公司承保的风险必须具备如下性质和条件。性质和条件。第53页,本讲稿共61页1.纯粹风险按风险事故的后果,可

32、将风险分为纯粹风险和投机风险。纯粹风险是由于各种自然灾害或人们行为不慎所引起的,虽然个别事件的发生是偶然的、无规则的,但大多数事故的发生有着明显的规律性,其损失可以估测。集合的同质风险数目越多,估测就越准确,符合大数法则。而投机风险则取决于社会的政治、经济、科学技术等种种因素,再加上其结果的双重性使其运动规律极其复杂,难以用常规方法进行预测。第54页,本讲稿共61页2.风险所致损失幅度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3.有大量的独立单位投保,而仅有少数单位受损4.保险损失在时间、地点、原因和数额上都能确定5.风险应该是意外的6.风险所致损失是可预测的第55页,本讲稿共61页理想的可保风险,应满足上述6项要

33、求。然而在实务上,保险人所承保的风险,很少能够具备以上所有条件。风险是否可以承保,完全决定与保险公司对它的评价。如有些保险公司只愿意承保少数风险;而另一些保险公司又有可能愿意承保别人断然拒绝承保的风险。另外,可保风险也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一些原来认为不可保的风险,会由于安全措施的改进、损失资料的积累、保险公司其他能力的提高,成为可保。保险对于投保风险的要求,从一个侧面也反映了保险的局限。第56页,本讲稿共61页6.4.4 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的基本原则1.1.损失补偿原则损失补偿原则损失补偿原则是指被保险人不能获得比保险标损失补偿原则是指被保险人不能获得比保险标的发生的实际损失更多的利益。损失

34、补偿原则的发生的实际损失更多的利益。损失补偿原则是财产保险处理赔偿案件时的一项基本原则。是财产保险处理赔偿案件时的一项基本原则。第57页,本讲稿共61页2.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原则是指被保险人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确定的经济利益。保险利益原则也是一项基本的法律原则,如果不这样要求就意味着被保险人能够在没有遭受损失的情况下获得赔偿,这将会造成道德风险。另外,保险利益原则也是防止保险合同变成赌博合同必不可少的。第58页,本讲稿共61页财产保险一般要求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保险利益必须存在,而不要求投保时保险利益必须存在。人身保险则要求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保险利益必须存在,而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利益是否存在并不重要。第59页,本讲稿共61页3.代位追偿原则代位追偿原则是指因第三者的故意或过失使保险标的遭受损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履行了赔偿损失的责任后,有权代替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进行追偿。代位追偿原则是由损失补偿原则派生出来的。4.最大诚信原则最大诚信原则是指保险双方必须互补欺骗和隐瞒。最大诚信原则是订立保险合同时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它向保险合同当事人提出了比其他商业合同更高的信誉要求。第60页,本讲稿共61页复习思考题:1.试述控制型风险转移、财务型非保险转移和保险三者之间的区别和联系。2.财务型非保险转移的方法有哪些?3.论述保险与风险管理的关系。第61页,本讲稿共6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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