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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宝丰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 (征求意见稿)为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中发202133号,以下简称纲要)、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法治河南(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的通知(豫发202131号,以下简称省方案)及中共平顶山市委、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法治鹰城(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的通知(平发20225号,以下简称市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坚
2、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转型发展为主题,围绕“奋勇争先、更加出彩”,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全县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在创成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的基础上,加压奋进,全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到2025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
3、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各级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并进,更多乡(镇、街道)和政府部门实现率先突破,树立一批法治政府建设标杆,更好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对法治宝丰、法治社会建设的示范带动作用,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宝丰、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一)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1优化政府职能。坚持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统筹结合。完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强化制定实施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
4、准等职能,更加注重运用法律和制度遏制不当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行为。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管理。推进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鼓励、支持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使用行政和事业编制。2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落实权责清单公开、动态管理和考核评估机制,依法完善、动态调整、持续优化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加强权责清单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将权责清单执行情况纳入党委政府重点督查范围。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全面落实“非禁即入”要求。(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3分级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式管理,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依托一体化政
5、务服务平台,全面推行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持续推动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提升即办程度和网上办理深度。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积极推进“一业一证”改革,持续“减证便民”,着力打造“企业开办N项服务”模式。4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积极实施政务服务“点对点”跨省通办。以我县外出人员旅居养老、婚姻生育、就业创业、医疗社保、子女入学等领域的服务需求为重点,主动与邻边接壤、劳动力集中输入输出、东西部协作地区对接,探索开展点对点“跨省通办”,不断拓展
6、通办范围。按照全省统一的“一件事”事项清单和实施方案,设置线下实体大厅窗口,落实好全省统一的“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推动实体政务大厅业务受理系统、各级各部门业务受理系统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对接,支撑线上、线下实现“受审分离改革”,逐步实现线上线下无缝隙衔接、同标准办理。推进实体政务大厅服务标准化建设,持续落实“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措施,推动优化政务大厅布局和窗口设置,开设创新服务和场景式办事专区(窗口)。加快推进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确保事项集中、人员配备、服务机制“三到位”。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在充分保障老年人和残障人员等特殊群体基本服务需要基础上,提供便
7、捷、高效、温情的政务服务。5大力推进“减证便民”。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逐步扩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覆盖范围,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线核查支撑体系建设,实现数据资源联通共享和业务协同。持续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动态更新证明事项清单。梳理政务服务部门应取消证明材料的文件,全面清理各级各部门办事指南,确保应取消的证明材料全部取消到位。6提升监管规范化法治化精准化水平。推动政府管理依法进行,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加强投资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改善投资环境。坚持放管并重,创新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
8、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形成全覆盖、零容忍、更透明、重实效、保安全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着力解决涉企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构建各部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进一步深化信用监管,全面落实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等规定,依法完善包括信用信息记录与公示、失信行为认定、分级分类监管、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信用修复在内的信用监管体系,推动涉企信息的互联互通互享互认。持续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联合惩戒机制,提高企事业单位违规失信成本。加快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应用风险预警激励惩戒信用修复推广教育培训提升”信用全链条规范模
9、式。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完善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根据不同领域特点和风险程度确定监管内容、方式和频次,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7加强营商环境机制建设。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相关规定,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完善营商环境评价奖惩等相关配套制度。完善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和投资便利化机制,提升对外投资合作水平。及时总结优化营商环境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制度。鼓励和促进外商投资,打造贸易投资便利、行政效率高效、政务服务规范、法治体系完善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8强化公平竞争和平等保护。依法
10、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严格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国家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实施管理。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刚性约束,及时清理废除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打破各类“隐性门槛”。全面清理违法违规的涉企收费、检查、摊派事项和评比达标表彰等活动,努力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公平公正、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落实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正负面清单,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9加大法治化营商环境执法力度。开展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违法案件
11、调查处理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对损害营商环境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并依法查处。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严肃查处损害营商环境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侵权惩治力度,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激励和保护科技创新。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10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要对有关行政措施的预期效果和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估,对该文件是否符合法律
12、法规和国家政策、是否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否符合公平竞争审查要求等进行把关。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论证。评估论证结论要在文件起草说明中写明,作为制发文件的重要依据。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强化审核责任。行政规范性文件未经审核或经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提请审议决定,不得以征求意见、会签、参加审议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核。11健全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健全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备、
13、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建立健全县政府各部门及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县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制度。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通报和问题通报制度。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四)强化依法决策能力12提高依法决策意识。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要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机关合同、重大执法决定,实行合法性审查全覆盖。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应当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13加强对依法决策的监督
14、。将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制度、做到依法决策作为对政府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察和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开展考核督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防止个人专断,搞“一言堂”。(五)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14严格执行法定程序。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健全本地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机制,依法严格执行法定程序。15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对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应当通过举办听证会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认真听取和反映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16完善专家咨询论证机制。完善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注重听取
15、专家咨询论证意见。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对专家论证意见汇总整理、研究论证,充分采纳合理意见,完善决策草案。17实行风险评估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决策承办单位或者负责风险评估工作的其他单位应当组织评估决策草案的风险可控性,形成风险评估报告,明确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风险评估结果应当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18完善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落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要求,健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明确实施范围及责任体系,强化激励保障及约束监督制度机制。重大行政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
16、讨论,不得以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19加强决策事项规范化管理。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及时将履行决策程序形成的记录、材料完整归档。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六)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20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决策机关应当在决策中明确执行主体、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重大行政决策一经作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停止执行。负责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工作的单位应当依法全面、及时、正确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并向决策机关报告决策执行情况,不得拒不执行、推诿执行、拖延执行。21加强行政决策评估。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
17、踪反馈制度,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在重大决策执行过程中,决策机关要及时掌握执行进度、效果,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将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七)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22有效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大力提高执法执行力和公信力。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乡(镇、街道)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和一线倾斜,从事一线执法工作的人员编制原则上不低于全部人员编制的80%,确保执法人员编制重点用
18、于执法一线,着力解决基层执法力量分散薄弱等问题。稳步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下放给基层,坚持依法下放、合理下放,坚持权随事转、编随事转、钱随事转,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与上一级相关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23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配套制度。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指挥和统筹协调。积极推进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综合执法改革,探索更大范围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加强综合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大力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化平台,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
19、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在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改革中,健全审批、监管、处罚衔接机制,防止相互脱节。24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加强“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证据材料移交、审查、接收流程和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机制,确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25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建立健全责任明确、管理规范、投入稳定的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保障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所需的执法装备、经费。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罚没收入同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直接或者变相挂
20、钩。(八)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26加大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分领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落实严重违法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终身禁入机制,让严重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27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持续加强“12345”政务服务热线规范化建设,进一步畅通人民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对人民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及时督促相关部门给予处理和解决,建立对投诉举报者的回访制度,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政务服务热线的满意度。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依法给予奖励和严格保护。(九
2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28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逐步规范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征收征用、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实行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落实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制度。推进执法岗责体系建设,制定执法岗位手册,明确岗位责任、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创建,推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先进典型。推行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定期发布指导案例或者警示案例。29加强行政执法依据管理。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建立健
22、全行政执法权责清单,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开展清理整顿、专项整治等活动,应当严格依法进行。除有法定依据外,严禁采取要求特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的措施。行政机关内部会议纪要不得作为行政执法依据。30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岗前培训、在岗轮训、专业培训,严格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规范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十)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31树立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转变行政执法理念,促进行政执法从管理思维向法治思维转变,从管制导向向服务
23、导向转变,从强制性向非强制优先转变。落实非强制手段优先适用原则,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采用多种方式可以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统筹推进行政执法服务保障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依法及时优化和调整大气污染管控、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设置、机动车辆限行、流动商贩管理等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措施。32加强非强制行政手段运用。深化行政指导,探索将行政指导和依法实施从轻、减轻和不予行政处罚相融合。全面实施行政调解“三个融入”(即行政调解融入重大执法决定、日常监管和执法过程、受理举报投诉)试点工作,稳步推行行政调解告知引导制度;在落实执行和解制度基础上探索行政和解,发挥行政
24、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完善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推动行政执法机关指导提前、服务提前、警示提前。33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能力。持续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比武活动,实施“基层服务型行政执法提升五年行动”。将服务型行政执法内容纳入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内容和考试范围,通过学习教育、培训考试、现场观摩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培育服务型行政执法典型,发挥“结对子、传帮带”作用。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十一)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34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根据省突发事件总体和专项预案修订情况及我市各类突发事件应对预案,及时修订完善我县各类突发事件
25、应对预案,在全县构建覆盖全区域、全灾种、全行业、全层级、全过程应急预案体系。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健全突发事件应对征收、征用、救助、补偿制度,规范相关审批、实施程序和救济途径。加强各部门应急救援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资金、物资、装备、设备储备保障体系。完善城市风险治理机制,增强突发重大风险管控能力。35加强突发事件个人信息保护。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健全规范应急处置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机制制度,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加快推进突发事件行政手段应用的制度化规范化,规范行政权力边界。(十二)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36增强依法防
26、范风险意识。强化各地区各部门防范化解本地本领域重大风险责任,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教育培训,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增强全社会应急处置法治意识和突发风险防范意识。37提升突发事件管理水平和实战能力。健全突发事件分级响应应对体制,强化属地管理职责,突出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强应急管理基层基础能力建设。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加快提升“智慧应急”能力,建设智能化、扁平化、一体化应急指挥作战和智能调度模式。制定并落实年度应急演练计划,鼓励开展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落实
27、应急演练评估和定期报送制度。38强化突发事件舆情应对和社会秩序维护能力。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对违反安全生产法、传染病防治法、防震减灾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依法规范突发事件应急执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突发事件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十三)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39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处置组织体系。强化责任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充实基层应急管理力量,组建乡(镇、街道)应急队和村(社区)应急分队,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及装备,
28、推动村(社区)依法参与预防、应对突发事件。40构建社会应急力量组织服务平台。推进社会应急力量发展,制定完善社会应急力量备案登记、调用补偿、保险保障等制度,推动社会应急力量能力分级分类测评。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应对突发事件协调机制,在各级政府设立的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各相关部门依法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依法依规明确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应急救援和灾害救助的法律地位及其权利义务,完善激励保障措施。七、健全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十四)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机制41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依法加强消费者权益
29、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环境污染、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社会保障、房屋土地征收、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行政调解,做到应调尽调。将行政调解纳入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考试内容,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坚持“三调”联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42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落实河南省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动态管理行政裁决事项,推动有关行政机关切实履行行政裁决职责。对依法受理的需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的裁决,不得以非法定事由拒绝受理或久拖不决。43加强信访矛盾调处化解工作。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
30、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加强矛盾排查和风险研判,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全面落实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推动完善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与普通信访体制分离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加强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体系建设,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分类精准、督办及时、结果明了。加强信访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不断规范信访秩序。44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推动县、乡(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体平台建设,加强完善公共法律服务软硬件配备,构建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标准体系和评价指标体系。深入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
31、大平台融合发展,打造“一站式”业务办理平台,实现服务标准、运行管理、组织保障“三统一”。有效整合律师、公证、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强化统筹协调,实现有机衔接,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供给能力水平。(十五)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45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严格执行“一级政府只设立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的要求,整合地方行政复议职责,按照事编匹配、优化节约、按需调剂的原则,合理调配编制资源,2022年年底前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体制。46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
32、建设。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依法做好行政复议接待受理工作,积极依托互联网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健全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快审快结;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采取听证方式审理,着力提升案件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县政府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提供咨询意见。依托国家、省行政复议平台提升行政复议信息化水平,探索建设“智慧复议”。47完善行政复议监督机制。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行政复议决定书、意见书、建议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落实情况作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重要指标。把依法
33、调解贯穿于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全过程,推动从源头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加强行政复议与司法、信访、监察良性互动,增强行政争议化解合力。强化行政复议决定书说理性,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十六)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48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规范行政诉讼案件的举证答辩和出庭应诉工作。严格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的通知平顶山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等,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建立定期督导评查制度,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支持和配合法院行政审判活动,及时全面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定期组织庭审旁听、案件研讨,对行政应
34、诉工作适时开展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49推动行政纠纷化解。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凝聚矛盾化解工作合力。以县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委员会为平台,以落实平顶山市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办法为抓手,探索建立联动制度体系,完善府院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府院联动机制常态化、长效化运行。将行政和解工作贯穿于行政应诉工作全过程。加大对行政机关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的督查力度,严格过错责任追究。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反馈工作,按期办复率达100%。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十七
35、)形成监督合力50发挥各类监督作用。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政治引领作用。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把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政府内部层级监督与专门监督整体合力。51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既要防止问责不力,也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确立尊重实干者、保护改革者、支持担当者的鲜明导向,建立健全担当作为的激励和保护机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相关规定,严惩诬告陷害行为,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的跟踪回访
36、工作,对影响期满、表现好的干部,符合重新任职条件的,依法依规使用,切实调动各级特别是基层政府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充分支持从实际出发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十八)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52明确政府督查重点范围。认真贯彻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坚持依法组织开展督查工作,重点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上级和本级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督查对象法定职责履行情况、本级政府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的行政效能开展监督检查,保障政令畅通,督促提高行政效能、推进依法行政、推动政策落实和问题解决。53充分发挥政府督查实效。严格控制督查总量和频次,实行年度计划管理和审批报备制度,充分发挥“互联网督查”平台作用,建立台
37、账、明确责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妥善推动问题解决。积极发挥政府督查的激励鞭策作用,坚持奖惩并举。(十九)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54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统筹协调、规范保障、督促指导作用。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2024年年底前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55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大力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建立行政执法日常监督机制,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38、。畅通投诉举报和常态化监督渠道,探索建立与政府督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衔接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逐步实现对执法全过程进行社会监督。(二十)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56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积极推进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各类规划、重点建设项目、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各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及时公开到位。57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增进政民互动交流。进一步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政民互动交流功能和效果,探索开展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等主题活动,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
39、持。注重站位公众视角,继续推动多元化、通俗化政策解读回应。2022年年底前,政府门户网站陆续开通政策文件音视频解读模式。2023年年底前,政府门户网站要开通“政策问答”“领导在线解答”“媒体解读”“音视频解读”等栏目,增强政策的宣传解读效果。督促落实回应责任,依法依规及时回应政务舆情。58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跟踪评估标准指引落实情况并及时调整完善。落实落细国家和省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全面指导基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办理各环节。2023年年底前,完成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二十一)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59
40、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立健全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和失信责任追究机制,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兑现以会议纪要、批复、文件等书面形式承诺的优惠条件。60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机制。加强政务诚信状况评价、监测和预警。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完善政务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将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加大各级政府和公职人员失信行为惩处力度,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二十二)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和政务数据有序共享61加快平台建设。加强智慧
41、城市顶层设计,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优化整合各类数据、网络、系统平台,提升集约化管理水平,防止重复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平台基础能力支撑水平,推动本级政务服务平台与省级互联、协同联动。持续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不断提升“豫事办”影响力。62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推进并完善数据共享职责清单、能力清单、需求清单,加快电子证照和电子材料平台建设和应用,实现跨系统数据复用,提高数据共享能力,真正实现“减材料”和“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加强政务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应用。63加快推动政务数据辅助决策和有序开放。加强对大数据的分析、挖掘、处理和应用,善于运用大数据辅助行政决策、行政立法、行
42、政执法工作。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在依法保护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信息的同时,推进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数据开放共享,优先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领域政府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探索数据确权,以政务数据有序开放为基础,以善于运用政务数据为关键,以政务数据安全为保障,推动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推进“安全运营管理中心”建设,切实提高政务数据安全保障能力。(二十三)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64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实现“互联网”背景下的监管方式创新,实现各方面监管平台数据的联通汇聚。综合运用互
43、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解决人少事多的难题。65提升监管执法的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推进风险监测预警,依托本地本部门“互联网监管”系统,建立风险预警模型,提升重点领域一体化在线监管能力。积极推进智慧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平台建设。推行行政执法事项标准化,梳理行政执法基础数据,按要求录入全省行政执法数据库。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二十四)强化领导机制66党委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职责。各级党委要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党委领导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
44、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67政府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各级政府要在党委领导下,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结合实际,每年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抓好落实,并按规定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推动落实。(二十五)健全责任机制68压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履行情况作为年终述职内容。严格执行河南省法治政府建
45、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等规定。69强化督导落实和协调推进责任。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法治机构要切实履行好法治政府建设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察督导、考核评价等职责。本级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形成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大合力。(二十六)落实“1211”推进机制70深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两个抓手”。既强调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刚性抓手”的作用,又强调服务型行政执法作为“柔性抓手”的效果,两个抓手互为依托、互为补充,共同促进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和执法关系和谐。71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标兵)、
46、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争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示范项目),以典型带动、示范引领,形成多层级、多领域、全方位的示范创建体系。72认真开展法治宝丰(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制定法治宝丰(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和奖惩机制,综合运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督察)等多种考核方式,推进考核与党委政府督查、党委巡视巡察、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优化营商环境督察等有效衔接;加大考核力度,提升考核权重,将依法履责情况作为对地方政府、政府部门及其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综合考核等次评定和干部选用的重要参考;对连续2年考核优秀的单位和个人报县委、县政府给予通报表扬或者奖励。(
47、二十七)加强队伍建设机制73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层基础。加强各部门和县政府法治机构建设,选好建强法治工作队伍,将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人员力量、经费等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优化基层司法所职能定位,基层司法所要做好基层党委政府法治建设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切实承担起推进依法行政、参与依法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协助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新职责,协调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统筹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和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74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做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榜样。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县直各部门
48、根据职能开展本部门本系统法治专题培训,县政府负责本地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各级政府领导班子每年应当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县乡(镇、街道)两级政府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负责人任期内至少接受一次法治专题脱产培训。把法治教育纳入本级政府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加强行政执法、备案审查、行政复议应诉、行政裁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等队伍建设,有计划组织开展培训。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化常态化,每年通过现场或网络至少旁听1次法庭庭审。对在法治政府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二十八)完善研究宣传机制75加强理论研究。围绕重点领域、重大事项、热点问题,发挥党校、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智力优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向纵深发展。鼓励、推动成立法治政府建设高端智库和研究教育基地。76营造良好氛围。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加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积极鼓励和引导微视频、微动漫、曲艺、书法、绘画等法治文化产品的创作推广。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