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8864.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8864.docx(12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一章章总则第一条条为加强强对本市出出租汽车的的管理,维维护出租汽汽车乘客和和经营者的的合法权益益,保障出出租汽车正正常营运秩秩序,根据据国家有关关规定和本本市实际情情况,制定定本办法。第二条条本市行行政区域内内经营出租租汽车的企企业、个人人以及出租租汽车驾驶驶员、设立立出租汽车车营业站的的单位、出出租汽车调调度员,均均须遵守本本办法。第三条条北京市市出租汽车车管理局是是本市出租租汽车管理理工作的主主管机关,负负责对本市市的出租汽汽车进行管管理、监督督和检查。工商行行政、税务务、物价、公公安、公安安交通、技技术监督等等管理机关关,按照各各自的职责责,依法对对出租汽车车进行
2、监督督管理。第四条条本市出出租汽车的的发展和管管理应当坚坚持全面规规划、统一一管理、鼓鼓励竞争、协协调发展的的原则。第五条条出租汽汽车的营运运服务应当当接受社会会监督。第二章章资格管管理第六条条出租汽汽车经营者者应当具备备下列条件件:(一)有经检验验合格的符符合规定数数量的车辆辆;(二)有固定的的经营场所所和相应的的车辆停放放场地;(三)有合格的的驾驶员;(四)有相应的的管理人员员和管理制制度。第七条条出租汽汽车驾驶员员应当具备备下列条件件:(一)有本市常常住户口,取取得正式驾驾驶证3年年以上;(二)男60岁岁、女500岁以下,身身体健康;(三)遵纪守法法,解除劳劳动教养的的、刑满释释放的,须
3、须期满5年年以上;(四)经出租汽汽车管理机机关考核并并取得合格格证书。第八条条出租汽汽车必须符符合下列要要求:(一)经公安交交通管理机机关检验合合格;(二)符合本市市规定的车车型和车身身装饰;(三)6座(含含6座,下下同)以下下的车辆安安装出租汽汽车标志灯灯、安全隔隔离装置和和准确有效效的计价器器;(四)在车辆前前风挡玻璃璃右侧上方方张贴营运运证件,在在车内张贴贴车辆收费费标准,并并备有空车车待租标志志和停运标标志;(五)车辆整洁洁卫生。第九条条申请经经营出租汽汽车的,必必须按照下下列规定办办理申报审审批手续:(一)申请者是是单位的,持持上级主管管部门的证证明,向出出租汽车管管理机关提提出书面
4、申申请;申请请者是个人人的,持户户口所在地地街道办事事处或者乡乡、镇人民民政府的证证明,向出出租汽车管管理机关提提出书面申申请。申请请者应当填填写出租租汽车经营营申请表,写写明经营规规模、范围围、从业人人员和车辆辆、停车场场地、营业业站及管理理制度等情情况。出租租汽车管理理机关自接接到申请书书之日起330日内作作出批准或或者不批准准的决定。(二)申请者持持批准文件件向工商行行政管理机机关申领营营业执照,向向税务机关关办理税务务登记。(三)申请者取取得营业执执照和办理理税务登记记后,按规规定对营运运车辆进行行车身装饰饰,安装隔隔离装置、计计价器等,办办理第三者者责任保险险和乘客意意外伤害保保险;
5、营运运车辆按规规定经检验验合格后,到到公安交通通管理部门门申领车辆辆号牌。(四)申请者取取得车辆号号牌后,向向出租汽车车管理机关关报送车辆辆、经营场场所、停车车场地、驾驾驶员和管管理制度等等情况,经经检查合格格后发给出出租汽车营营运证件、驾驾驶员准准驾出租汽汽车证和和服务监监督卡。(五)个体出租租汽车经营营者雇用他他人驾驶出出租汽车营营运载客的的,应当报报出租汽车车管理机关关批准。第十条条出租汽汽车管理机机关对出租租汽车经营营者的经营营资格和出出租汽车驾驾驶员及营营运车辆状状况每年复复审一次。经经复审合格格的,方可可继续经营营。第十一一条出租租汽车经营营者增加、减减少或者更更新营运车车辆,应当
6、当报经出租租汽车管理理机关批准准。出租汽汽车经营者者歇业的,须须经出租汽汽车管理机机关批准后后,再到工工商行政管管理机关办办理有关手手续。经批准准歇业或者者减少营运运车辆的,须须向出租汽汽车管理机机关缴销营营运证件,并并对不作为为出租汽车车使用的车车辆去除车车身装饰和和车内的营营运设施。第三章章营运管管理第十二二条出租租汽车经营营者应当建建立健全营营运管理制制度,为乘乘客提供方方便、及时时、周到、安安全的服务务。第十三三条出租租汽车经营营者应当遵遵守下列规规定:(一)遵守国家家法律、法法规,接受受出租汽车车、工商行行政、税务务、物价、公公安、公安安交通、技技术监督等等管理机关关的监督检检查;(
7、二)执行物价价管理机关关制定的收收费标准,使使用经税务务机关监制制的专用发发票,不得得擅自改变变收费标准准或者使用用其他收费费凭证;(三)按照“安安全第一、优优质服务”的的原则,制制定服务标标准、服务务规程、驾驾驶员守则则以及车辆辆检修、安安全行车等等规章制度度,并认真真贯彻落实实;(四)与驾驶员员签订劳动动合同和承承包合同,依依法明确双双方权利义义务;(五)不得允许许无准驾驾出租汽车车证或者者被暂扣、吊吊销、注销销准驾出出租汽车证证的驾驶驶员从事出出租汽车营营运;(六)对本单位位从业人员员加强法制制教育、职职业道德教教育和专业业培训,建建立学习和和业务培训训制度;(七)应当建立立健全群众众投
8、诉受理理制度,配配备专门人人员负责群群众投诉的的调查处理理;(八)执行市出出租汽车管管理局协调调营运业务务的措施;(九)企业法定定代表人和和有关管理理人员必须须按规定参参加出租汽汽车管理机机关组织的的培训,经经考试合格格取得出租租汽车管理理机关颁发发的合格证证书后,方方可上岗;(十)按规定期期限和要求求向出租汽汽车管理机机关如实报报送营运报报表,接受受出租汽车车管理机关关对其营运运资料和票票证的查阅阅;(十一一)按规定定标准和期期限向出租租汽车管理理机关缴纳纳管理费。第十四四条出租租汽车驾驶驶员在营运运中,必须须遵守下列列规定:(一)服饰整洁洁,文明礼礼貌,服务务规范;(二)安全行车车,严格遵
9、遵守交通管管理法规;(三)携带准准驾出租汽汽车证上上岗,并在在车内规定定位置放置置服务监监督卡;(四)在准许停停车的路段段实行招手手停车载客客或者停车车下客,车车内无客时时必须显示示空车待租租标志(包包车除外);(五)因故暂时时不能营运运的,必须须在车内规规定位置显显示停运标标志;(六)满足乘客客提出的使使用或者不不使用车内内服务设施施、行驶路路线等合理理要求;(七)按照最佳佳路线行驶驶,不得故故意绕行;(八)正确使用用计价器,严严禁利用计计价器弄虚虚作假;(九)不得议价价,不得以以任何方式式向乘客多多收费,不不得向乘客客索要财物物;(十)收款后必必须给乘客客开具项目目填写齐全全并与实收收金额
10、相符符的专用发发票;(十一一)遇有计计价器失灵灵、失准、无无专用发票票或者标志志灯发生故故障以及车车辆号牌污污损、不全全等情形时时,不得营营运载客,本本项所列情情形在载客客过程中发发生时,应应当立即告告知乘客,并并与乘客协协商合理的的解决办法法;(十二二)出本市市或者夜间间去远郊区区、县营运运,须按规规定向本单单位登记或或者到就近近的营业站站登记;(十三三)在营业业站候客时时,必须按按序排队,顺顺序走车,服服从调度员员的调派,不不得欺行霸霸市;(十四四)乘客遗遗失在车内内的物品,应应当及时归归还失主;不能归还还的,应当当交所在单单位或者有有关管理部部门处理,不不得私自隐隐匿;(十五五)不得将将
11、营运车辆辆交他人驾驾驶;(十六六)不得利利用车辆进进行违法犯犯罪活动;(十七七)接受出出租汽车管管理机关和和其他管理理机关的监监督检查。第十五五条出租租汽车驾驶驶员在营运运中应当待待乘客上车车后再询问问乘客要到到达的目的的地,除下下列情形外外不得以任任何理由拒拒绝载客或或者中途甩甩客:(一)乘客在禁禁止停车的的路段拦车车;(二)乘客携带带易燃、易易爆危险品品以及污损损车辆的物物品乘车;(三)醉酒者、精精神病患者者在无人陪陪同下乘车车;(四)乘客要求求出本市或或者夜间到到远郊区、县县而不按规规定随驾驶驶员到就近近的出租汽汽车营业站站登记;(五)要求驾驶驶员作违反反出租汽车车管理、道道路交通管管理
12、、治安安管理规定定的行为或或者其他不不当行为。第十六六条乘客客对出租汽汽车经营者者、驾驶员员侵犯其合合法权益的的行为,有有权向出租租汽车管理理机关或者者出租汽车车经营者投投诉。乘客客投诉应当当自权利被被侵犯之日日起30日日内提出,投投诉时提供供侵权者的的姓名和单单位的名称称、车辆号号牌、出租租汽车专用用发票或者者其他明显显特征。第十七七条出租租汽车管理理机关和出出租汽车经经营者受理理乘客投诉诉后,应当当及时调查查处理,并并在30日日内将处理理结果答复复投诉人。第四章章营业站站管理第十八八条出租租汽车营业业站和停车车场地,应应当按照本本市城市规规划、道路路交通和出出租汽车管管理等有关关规定设置置
13、。第十九九条机场场、火车站站、饭店、宾宾馆或者客客运业务较较集中的公公共场所,由由该单位或或者公共场场所的主管管部门设立立出租汽车车营业站,并并选派调度度员,对出出租汽车的的营运进行行调度和管管理。第二十十条设立立营业站的的单位应当当遵守下列列规定:(一)建立管理理责任制度度,维护营营运秩序,保保障营业站站的安全畅畅通和乘客客用车,并并制止和纠纠正违反管管理秩序的的行为;(二)对所有乘乘客和出租租汽车开放放,做到公公正调派;(三)对调度员员加强法制制教育、职职业道德教教育和业务务培训;(四)发生重大大或者紧急急情况时,应应当妥善处处理并及时时向出租汽汽车管理机机关报告;(五)接受出租租汽车管理
14、理机关的指指导和监督督。第二十十一条调调度员应当当由出租汽汽车管理机机关进行考考核,考核核合格的由由出租汽车车管理机关关发给统一一制式的调调度员证。第二十十二条营营业站调度度员应当遵遵守下列规规定:(一)服饰整洁洁、文明礼礼貌、服务务规范,为为乘客提供供周到方便便的服务;(二)佩戴调调度员证上上岗,坚守守工作岗位位,按序派派车,并做做好派车记记录;(三)维护营业业站秩序,保保持营业站站安全、畅畅通,对违违反营业站站管理秩序序的行为进进行制止和和纠正;(四)对出租汽汽车出本市市或者夜间间去远郊区区、县营运运的进行登登记;(五)秉公派车车,不得利利用工作之之便牟取私私利或者帮帮助驾驶员员私揽业务务
15、;(六)在营运调调度工作中中发生重大大或者紧急急情况时,应应当及时向向本单位报报告。第五章章法律责责任第二十十三条单单位或者个个人未经批批准擅自经经营出租汽汽车业务的的,由工商商行政管理理机关暂扣扣车辆,责责令停止经经营活动,没没收非法所所得,并按按每辆车处处以1万元元至2万元元的罚款。超超过15日日不交付罚罚款的,将将车辆公开开拍卖抵交交罚款。公安交交通、出租租汽车管理理机关发现现无照经营营出租汽车车业务的,可可暂扣车辆辆,并在55日内移送送工商行政政管理机关关处理。第二十十四条出出租汽车经经营者不经经出租汽车车管理机关关批准,擅擅自增加出出租汽车营营运车辆的的,公安交交通、工商商行政、税税
16、务等管理理机关不予予办理有关关手续;擅擅自减少或或者变相减减少营运车车辆的,由由出租汽车车管理机关关对出租汽汽车经营者者处以每减减少一辆22000元元的罚款,并并责令限期期改正。第二十十五条出出租汽车管管理机关在在监督检查查时发现出出租汽车经经营者有下下列行为之之一的,给给予其警告告、限期改改正,并处处以10000元至11万元的罚罚款;情节节严重的,责责令停业整整顿7天至至10天。(一)未按规定定建立健全全或者未认认真执行各各项管理规规章制度的的;(二)未按规定定建立投诉诉受理制度度或者未按按规定办理理乘客投诉诉的;(三)个体出租租汽车经营营者未经出出租汽车管管理机关批批准擅自雇雇用他人驾驾驶
17、出租汽汽车营运载载客的;(四)允许无准准驾出租汽汽车证或或者被暂扣扣、吊销、注注销准驾驾出租汽车车证的驾驾驶员从事事出租汽车车营运的;(五)不执行出出租汽车管管理机关协协调营运业业务的措施施,造成不不良后果的的;(六)拒绝出租租汽车管理理机关或者者有关管理理机关的监监督检查的的;(七)未按规定定期限和要要求报送营营运报表的的;(八)拒绝出租租汽车管理理机关对其其营运资料料和票证查查阅的;(九)不按规定定参加出租租汽车管理理机关组织织的培训的的。第二十十六条出出租汽车驾驾驶员违反反本办法的的规定,拒拒绝载客或或者中途甩甩客的,由由出租汽车车管理机关关对驾驶员员处10000元罚款款,在其准准驾出租
18、汽汽车证上上作违章记记录,并暂暂扣准驾驾出租汽车车证3个个月至6个个月。第二十十七条出出租汽车驾驾驶员违反反物价管理理规定,多多收费、乱乱收费或者者擅自改变变收费标准准的,由物物价管理机机关依法处处理。出租汽汽车管理机机关在检查查、管理中中发现上述述行为的,责责令驾驶员员将所收费费中属于多多收费、乱乱收费的部部分退还给给乘客,在在驾驶员准准驾出租汽汽车证上上作违章记记录,同时时暂扣准准驾出租汽汽车证33个月至66个月。第二十十八条出出租汽车驾驾驶员不使使用经税务务机关监制制的出租汽汽车专用发发票、利用用专用发票票弄虚作假假或者非法法转让专用用发票的,由由税务机关关依法处理理。出租汽汽车管理机机
19、关在检查查、管理中中发现上述述行为的,在在驾驶员准准驾出租汽汽车证上上作违章记记录,同时时暂扣准准驾出租汽汽车证33个月至66个月。第二十十九条出出租汽车驾驾驶员在营营运中擅自自拆除计价价器铅封、私私自改装计计价器或者者在计价器器上弄虚作作假,致使使计价器计计量失准的的,由技术术监督机关关依法对其其进行处罚罚,出租汽汽车管理机机关吊销其其准驾出出租汽车证证。第三十十条出租租汽车驾驶驶员在营运运中有下列列行为之一一的,由出出租汽车管管理机关对对其给予警警告、批评评教育,并并处以1000元至11000元元罚款,在在准驾出出租汽车证证上作违违章记录、暂暂扣准驾驾出租汽车车证1个个月至6个个月,情节节
20、严重的,吊吊销其准准驾出租汽汽车证。(一)服饰不整整、车容不不整洁卫生生、服务不不文明规范范的;(二)不按规定定携带、放放置、使用用营运证件件或者标志志的;(三)故意污损损或者摘除除车辆号牌牌、营运证证件、营运运标志的;(四)将营运车车辆交予他他人驾驶的的;(五)不按规定定满足乘客客合理服务务要求、故故意绕路行行驶或者有有殴打、辱辱骂乘客行行为的;(六)与乘客议议价或者不不使用、不不正确使用用计价器的的;(七)收费后付付给乘客填填写项目不不全或者与与收费金额额不符的专专用发票以以及向乘客客索要礼品品或者小费费的;(八)不按规定定进行登记记出本市或或者夜间去去远郊区、县县营运的;(九)妨碍出租租
21、汽车营业业站管理秩秩序,不按按序排队、不不服从调派派,私自揽揽客,欺行行霸市的;(十)拒不接受受出租汽车车管理机关关以及其他他管理机关关监督检查查的。第三十十一条出出租汽车驾驾驶员一年年内违章记记录累计达达到2次或或者被暂扣扣准驾出出租汽车证证的时间间累计达66个月的,由由出租汽车车管理机关关对其进行行培训,经经考试合格格后,方可可重新上岗岗。出租汽汽车驾驶员员违章记录录一年内累累计达3次次、被暂扣扣准驾出出租汽车证证的时间间累计达112个月或或者在被暂暂扣准驾驾出租汽车车证期间间继续营运运载客的,以以及不接受受出租汽车车管理机关关年度审验验的,由出出租汽车管管理机关吊吊销其准准驾出租汽汽车证
22、,并并责令其55年内不得得重新申领领准驾出出租汽车证证。第三十十二条出出租汽车驾驾驶员发生生严重服务务质量事故故、驾驶作作风恶劣影影响极坏、利利用出租汽汽车进行犯犯罪活动或或者为违法法犯罪活动动提供方便便的,由出出租汽车管管理机关吊吊销其准准驾出租汽汽车证。第三十十三条违违章的出租租汽车驾驶驶员超过规规定期限33个月不到到指定地点点接受处罚罚的,出租租汽车管理理机关注销销其准驾驾出租汽车车证。第三十十四条出出租汽车经经营者因经经营管理不不善,本单单位驾驶员员违反规定定拒绝载客客、多收费费、乱收费费、私自改改装计价器器、不使用用专用发票票或者在专专用发票上上弄虚作假假等违章现现象严重,服服务质量
23、低低劣,由出出租汽车管管理机关对对出租汽车车经营者处处以10000元至11万元罚款款,情节特特别严重的的,可责令令其停业整整顿10天天至30天天。整顿后后仍无明显显改进的,提提请工商行行政管理机机关吊销其其营业执照照。第三十十五条出出租汽车经经营者不按按规定的标标准和期限限缴纳管理理费的,按按日加收应应缴额1%的滞纳金金,逾期330日仍不不缴纳的,责责令其暂停停营运。第三十十六条设设立出租汽汽车营业站站的单位违违反本办法法,有下列列行为之一一的,由出出租汽车管管理机关给给予警告、限限期改正,并并处以20000元至至1万元罚罚款。(一)独占营业业站,垄断断业务的;(二)对调度员员管理不善善,使得
24、服服务质量低低劣、调度度员违章问问题严重或或者营业站站秩序混乱乱的;(三)在调度工工作中发生生重大或者者紧急情况况时,不妥妥善处理、未未及时向出出租汽车管管理机关报报告,造成成不良后果果的。第三十十七条出出租汽车管管理机关的的工作人员员滥用职权权,玩忽职职守、徇私私舞弊、收收受贿赂的的,由其所所在单位或或者上级主主管部门给给予行政处处分;构成成犯罪的,依依法追究其其刑事责任任。第六章章附则第三十十八条本本办法执行行中的具体体问题,由由市出租汽汽车管理局局负责解释释。第三十十九条本本办法自11995年年8月1日日起施行。11988年年12月66日市人民民政府发布布的北京京市出租汽汽车管理办办法(京京政发11988112号号)和19991年44月30日日市人民政政府发布的的第13号号令北京京市个体出出租汽车管管理若干规规定同时时废止。文章来源:中顾法律律网 (免免费法律咨咨询,就上上中顾法律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