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通用13篇).docx

上传人:八戒 文档编号:48717789 上传时间:2022-10-06 格式:DOCX 页数:44 大小:44.7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通用13篇).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4页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通用13篇).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通用13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通用13篇).docx(44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通用13篇)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分享。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1一、目的: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二、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三、组织机构与职责:1、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主任,各部门主管为成员的安全生产

2、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1) 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2) 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切执行情景执行监督检查。(3) 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4) 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制定本公司的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5) 监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生安全事故隐患。(6) 遇有异常紧急的不安全情景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报告上级研究处理。(7) 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8) 参加审查新建、改建

3、、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9) 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监督其按时实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10) 对公司外部的信息和基层情景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2、 司各部门必须成立安全小组成,负责:(1) 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2) 制定安全生产实施则和操作规程。(3) 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4)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办公室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3、 全生产职责人:厂长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职责人,分管生产的主管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职责人。(详见机构表)4、

4、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部门、分厂的主管人员担任,并配备安全生产兼职管理员,以及三名以上不脱产的安全员。5、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和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6、 各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7、 各部门安全管理员要协助本部门主管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8、 各车间生产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车间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情景。做好安全生产日报表的填写工作。9、 员工在

5、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景,及时报告上级或安全员,并迅速予以排除。10、 对新员工、临时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部门、车间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培训才能上岗。11、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含厂内机动车)的员工,需经有资质的培训单位进行和考试并取得相关的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该项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四、 工程、设备仪器1、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

6、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贴合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2、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贴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性能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和接零保护措施。3、 产生很多蒸汽、腐蚀易燃易爆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 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贴合相应保护等级的技术要求。4、 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须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贴合我国的安全要求。5、 凡新建、扩建、改建、迁建的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须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称三同时

7、)。6、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景和品质评价报告,经有关部门审查验收 ,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职责。7、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坚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备。8、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通,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平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须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9、 有高压、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10、 雇请外单位人员在本公司的场所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部门应加强管理,对违

8、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严重损失者,需索赔并严加处理。11、 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厂区、宿舍施工作业时,须在保安处登记,需明火作业者须备案登记。12、 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有防火、防爆设备,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13、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五、起重设备、电梯的安全1、 签订起重设备、电梯订货、安装、维护保养合同时,须遵照区技术监督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2、 新购的起重设备、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

9、证并在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起重设备、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技术监督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3、 起重设备、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起重设备、电梯使用合格证。4、 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起重设备、电梯移交时,除应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理解部门有关起重设备、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5、 负责管理起重设备、电梯的部门,要切实加强起重设备、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护、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带病隐患运行。6、 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起重设备、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技术监督局安全认可的单位。7、 起重设备、电

10、梯管理部门须将起重设备、电梯和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景等资料影印件副本报公司安全办备案。8、 起重设备、电梯说明书中规定的安全注意事项要严格执行,更不能超负荷运转。六、员工劳动安全和保护1、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员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部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2、 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声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督测。对超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和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3、 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

11、者,应上报上级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做出治疗。4、 禁止年龄未满18周岁的员工,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有害有毒的作业。5、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办公室组织全公司的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生产部门每月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生产部门每月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各年间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每一天不少于两次。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一天检查。6、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部门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全办统一安排整改。七、事故的处理和奖惩1、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办组织评选安全生产进团体和先进个人,加以表彰

12、。2、 对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直接职责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的职责,对触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职责。3、 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职责。4、 对事故职责者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法律者依法论处。5、 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1) 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或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2) 立即向单位主管理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立即向公司安全办报告。(3) 开展事故调

13、杳,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全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单位进行调查,于15-30天内向有关职能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理解工会组织的监督。(4) 制定整改防范措施。(5) 对事故有职责的人做出适当和处理。(6) 对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员工。6、 对于员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已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1) 不执行有关制度规章、条例、规程自行其是的。(2) 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无力的。(3) 不理解主管部门管理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4) 对安全生产工

14、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5) 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6) 廷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7) 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8) 擅动用“危险禁运”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9) 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10) 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2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推行现代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一、公司在编制各种计划和年度计划时,把安全工作列入头等议事日程。根据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和要求,根据本单

15、位的具体情景,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数值。资料包括本公司的工伤事故频率,死亡率和重伤率的数值及职业病危害区域的合格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二、公司与下属项目部和施工队签订承包合同或下达工作计划时,一并将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职责制分解到各单位,作为公司对各单位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三、各单位在与班组或个人签订合同或下达任务时也应将安全目标职责制一并列入,作为考核资料之一;四、公司工作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超过安全生产目标值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当年的评先评奖资格;五、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大的安全检查,检查时一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景进行分析和总结;六、安全生产目标职责管理与经济职责制紧

16、密挂勾。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3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情景,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订本制度。一、安全生产检查的资料1、查思想: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查安全生产的职责心是否强;查对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2、查制度: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景,是否有无违章作业情景;查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景,有没有违章冒险作业现象。3、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的执行情景,有没有擅离岗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4、查领导: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到议事日程;对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员工是否做到及时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职责者是否进行严肃处理;生产与安全是否做

17、到了“五同时”。5、查隐患:是否做到了礼貌、安全生产;每台设备是否都有安全装置;在建工程有无不安全因素;平台、栏杆是否安全可靠。二、安全生产检查的形式1、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A、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负责,召集以安全科为主的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检查组,对所有项目工程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景由安全科汇总上报。B、项目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两次。由项目经理负责,召集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景,由安全员汇总上报。2、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A、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召集有关项目部参加,定期进行。并将检查和整改情景上报和抄送公司安全科。B、专业

18、性安全生产检查的每一个项目,必须作好详细登记,每次检查都必须对前期检查登记的问题做出准确性的鉴定。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防电、防寒、防冻等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发动群众做好预防工作,并将检查和整改情景上报和抄送安全科。4、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A、每一个员工都必须坚持执行作业前后的安全检查制。B、每一个班组都必须坚持执行班前班后安全检查制。C、各级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都必须结合自我的工作业务,深入生产工作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D、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临时性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5、对查出

19、的不安全因素,必须要按“三定”措施实施,即:定项目、定时光、定具体完成项目的人。6、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还应结合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员工考核制度。检查结果应作为奖罚或晋级评优的标准之一。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4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方针,特制定本制度:一、学习1、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应按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组织学习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等,并上报存档。否则处以现场技术员或职责班组负责人100-500元罚款。2、班组长每一天要作两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则处以班组负责人50-200元罚款。二、违规操作1、技术人员违规指导造成事故的,则该技术人员应承担10-20%的经济职责。2

20、、作业人员在作业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及安全绳等个人防护用品,罚款50-100元。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担20-30%的经济职责。3、现场指挥人员违规指挥造成事故的,应承担20-50%的经济职责。4、作业人员不听从指令而违规作业者,处以50-100元罚款。5、擅自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当事人应承担50-100%的经济职责。6、非上班时光违规操作发生事故的,损失一律由当事人自我承担,并处以5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要予以开除。三、高处落物1、高处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响较大的,要处以职责人50-300元罚款。2、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职责人和职责班组要承担10-60%的经济职责。3、高处落物造成事故

21、的,职责班组若找不出职责人,则职责班组承担50%的经济职责。四、环境1、施工现场必须进行每一天一次的场地清理,坚持场地干净整洁,并将物料合理堆放,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10-100元罚款。2、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或材料浪费的,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职责人100-500元罚款。五、检查1、自检A、在施工前班组长必须进行班前检查,看员工人身防护用品是否穿、戴、系好,作业场地是否存在隐患,并要及时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好之前不能进行施工。否则对班组负责人处以50-200元罚款。B、建立岗位管理职责制(要职责到人)和设备维护管理制度,以及相应资料的报、存和落实等工作。否则对相关职责人处以50-200元

22、罚款。C、产品在使用前先进行品检,确认合格后方能使用,否则处以班组长100-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按相关规定处理。D、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否则处现场技术人员和职责班组100-500元。2、认真积极开展、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安全检查”活动,按照要求进行部署、计划、安排、检查整改、落实,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职责班组100-500元罚款。3、保护、坚持各种标志牌、警示牌及标识牌的完好,整洁。合理设立警示牌、警示区等,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50-300元罚款,如所以导致有关事故发生的,职责技术员和职责班组承担50%以下的经济职责。六、职责认定本公司各现场所发生的一切事故都将进行职责认定,

23、认定后承担相应的职责。(职责分4种:直接职责、主要职责、重要职责和领导职责。)1、认定负直接职责的,职责人或职责班组承担50-80%的经济职责。2、认定负主要职责的,职责人或职责班组承担20-50%的经济职责。3、认定负重要职责的,职责人或职责班组承担5-20%的经济职责。4、认定负领导职责的,相关职责人承担20%以下经济职责。5、认定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职责的,相关职责方按相关比例分担经济职责。6、未及时准确上报事故信息的,处以相关负责人100-500元罚款。七、礼貌施工1、在工作中随意对他人采取不礼貌行为、动作、语言等,且屡教不改的,罚款当事人50-200元。2、随意动手打人的,罚款100-3

24、00元,情节严重的并予以开除。3、对上级领导不礼貌的罚款50-200元。4、在公共场所穿戴不整洁,或有不道德行为的罚款50- 100元。八、奖励1、在工作岗位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奖励100-200元。2、单个项目中,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生产的工作成绩显著的班组奖励200-500元。3、在季度或年度以及单个项目的安全生产考评中,对成绩突出的相关安全技术人员和班组奖励200-1000元。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5一、收费站安全管理目标:收费站安全管理目标可以简单地概括为“四无”,即无责任事故、无火灾事故、无职工违法犯罪、无经济损失事故。二、收费站安全管理内容:收费站安全管理

25、按照区域划分可以分为收费现场安全管理、上下班途中安全管理和收费站办公区、宿舍区安全管理三个方面内容:1、收费现场安全管理:包括防火、防盗、防抢、防雷电、防意外交通事故等内容;2、上下班途中安全管理:包括防抢、防意外交通事故;3、收费站办公区、宿舍区安全管理:包括防火、防盗、用电管理、食物卫生、职工外出、外来人员管理、票管室的安全、“黄、赌、毒”的禁止,以及公务车的管理等内容。三、收费站安全管理办法:要搞好收费站的安全管理问题,其实就是要解决如何对收费所的物和人实施有效管理的问题。对收费站的安全管理我们应该采取“人防为主、物防为辅”的八字方针,具体做法是:1、因地制宜,利用板报、观看重安全事故录

26、像等形式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及时组织职工学习有关安全文件和各级安议精神,不断加强职工的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思想,积极营造一个“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良好氛围;2、经常性对职工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学习活动,包括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收费现场突发性事件及其预案的了解和掌握,防抢、防火的基本常识等内容。通过培训和学习,可以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保护好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3、对收费站各种安全设施,如防盗门、防盗网、防盗锁、煤气安全阀、应急灯、灭火器、保险柜、电工房等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掌握各种安全设施的性能和使用情况,做好安全设施的保管

27、和维护,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4、经常性组织人员检查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工作要严格、细致。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论小,都要及时找出原因,及时进行整改,及时对当事人、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或严肃处理;5、加对收费站重点人或物的管理。对收费站个别职工存在的某些不正常现象,要引起高度重视,对这些职工,要采取跟踪管理,随时掌握去向,了解情况,并采取相应的管理办法;6、建立收费站安全管理档案。对于如何搞好收费站安全管理这个话题,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所采取的管理方法也因管理者和各收费站的实际情况不同而异,然而不论采取什么样的方法,我

28、们的管理目标却是一致的,那就是: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确保收费站的一方平安。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6一、食品成品贮存方法:常温贮存贮存基本要求:(1)清洁卫生(2)通风干燥(3)无鼠害二、食品成品贮存库的卫生要求:1、门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渗水无毒材料铺石。2、库内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3、要安装纱门、纱窗,挡鼠板,保证无蝇、无鼠、无有害昆虫。三、食品成品贮存的卫生管理1、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先进先出。2、各类食品成品要分开存放、按品种类,进库整齐存放日期分类。3、存放的食品成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离地20cm-30cm,离墙

29、30cm,货架之间有间距,中间留有通道。4、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质期,防止发生霉烂,软化发臭,鼠咬。5、仓库要定期打扫。6、食品成品贮存库内不得存放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7、冷库内不得存放败变质食品和有异味的食品。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快递管理,保障快递安全,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快递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江苏省邮政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快递业务以及相关保障、服务、安全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快递服务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完善快递业发展政策,引导、扶

30、持快递业发展,提升快递服务水平,促进产业联动,满足经济社会需要。第四条市邮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快递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市邮政管理部门可以托市(县)相关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快递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发展和经济和信息化、商务、国家安全、工商、国土资源、建设、城乡规划、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交通运输、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快递业务管理的相关工作。第五条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用现代信息、自动化、物联网等技术,开展技术改造和创新,高效利用交通运输资源,降低能源消耗,发展低碳快递。第六条快递行业协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规定,制定快递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为经营

31、快递业务的企业提供信息、培训等服务,促进快递行业的健康发展。第二章促进与保障第七条市、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快递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快递服务设施布局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保障快递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编制快递业发展规划,并会同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编制包括快递园区、快件处理场所、城乡快递服务网点等在内的快递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快递业发展规划、快递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八条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应当为快递业发展提供支持。第九条市、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快递服务设施建设,统筹考

32、虑快递投资项目用地需求,合理安排用地指标。鼓励将工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用于快递业发展,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者用途改变的,经批准可以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第十条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总部或者区域总部落户本市;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本市总部经济的相关政策。第十一条苏南快递产业园等快递园区应当根据园区规划,建立健全运行管理机制,完善园区功能,推动快递产业集聚发展。第十二条鼓励有条件的工业园区、住宅区、商业区为设置快递服务网点提供便利。鼓励利用城市配送网络、邮政网点、村邮站、城市社区工作站、农村服务中心、便利店等提供快递服务。引导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利用城乡客运班车、客运场站等开

33、展快递下乡便民服务。第十三条机场应当设置快件监管中心,建立快速安检、配载、装卸、交接、运输通道,为快件快速通行、通关提供便利。第十四条新建住宅区应当设置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快递服务场所。旧住宅区整治改造时具备条件的,应当将快递服务场所设置纳入提升性项目,满足居民对快递服务的需求。第十五条鼓励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高等院校、车站、机场、住宅区、商业区等场所设置符合国家智能快件箱标准的公共智能快件箱。市、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公共智能快件箱的投放,并提供必要的便利和安全保障。第十六条交通管理、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在确保安全和不影响通行的前提下,为快递服务车辆通行、停靠等提供便利;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

34、得利用快递服务车辆从事快件运递以外的经营性活动。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交通运输等部门参照省有关规定制定快递服务车辆管理办法。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投快件使用的非机动车,应当按照市邮政管理部门的要求统一标识。第十七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住宅区、商业区、学校以及其他封闭管理的场所,应当为快递服务提供通行、临时停车、派送等便利。快递收派员无法按址当面投交快件,经收件人同意交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单位收发室代收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单位收发室应当代收、代转。第三章快递服务第十八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推进服务质量体系建设,加强快递服务质量管理,完善安全保障措施,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快递服务。经

35、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提供的快递服务应当符合快递服务国家标准,鼓励提供高于国家标准的快递服务。第十九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在其营业场所公示服务种类、服务时限、服务价格、损失赔偿、投诉处理等服务承诺事项;服务承诺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发布提示公告。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提供上门取件服务的,应当在承诺或者约定的时限内完成;不能按照约定时限上门取件的,应当及时告知用户。第二十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收寄快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指导寄件人如实填写快递运单;(二)提示寄件人是否选择保价或者保险业务;(三)当场核对内件物品性质等运单信息;(四)告知寄件人收费标准、赔偿方式以及其他注意事项;(五)准确标注内

36、件物品重量、资费等内容。第二十一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标准分拣快件,不得在露天场地堆放、分拣快件,不得野蛮分拣快件。第二十二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在承诺的时限内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和收件人,收件人本人无法签收的,经收件人同意,可以由收件人指定的其他人代为签收。因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原因,经两次免费投递后尚未投交的快件,仍需投递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可以收取额外费用,但应当事先告知收费标准。第二十三条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应当对包装完好、重量相符的快件予以签收。快件注明为易碎品以及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等异常情况的,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要求当面开拆验收。对内件短少、损毁或者与运单不符的快

37、件,快递收派员应当在快递运单上注明情况,并由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和快递收派员共同签字;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拒绝签字的,快递收派员应当予以注明。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二十四条代收货款的快件,收件人可以先验收内件再签收付款;验收时,可以检查内件外观,清点内件数量,但不能对内件进行试用。第二十五条快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与运单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用户对赔偿事项未约定的,对购买保价的快件,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未购买保价的快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赔偿。第二十六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对于

38、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快件,应当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快件管理规定理。第二十七条快递收派员在收寄、投递过程中,应当穿着具有企业统一标识的服装,并佩戴工号牌、胸卡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其工作身份的有效证件。第二十八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经营许可期内不得擅自停止提供快递服务。临时停止或者暂停提供快递服务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向市邮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妥善处理未投递的快件,并及时向社会公告。第二十九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妥善应对快递业务高峰期,制定快递业务应急预案,做好业务量监测,加强服务网络统筹调度,避免造成快件积压,并及时向社会发布服务提示,处理用户投诉。第三十条经营快

39、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市邮政管理部门规定的#39;项目收集、统计、分析运营信息,确保有关数据的真实、完整,并按时向市邮政管理部门报送。第三十一条提供快件代收、代转等快递末端公共服务的,应当具备与其服务相适应的场所、人员以及设备,并接受市邮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第四章安全管理第三十二条邮政管理、国家安全、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快递安全保障机制,确保寄递渠道安全和信息安全。第三十三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生产安全。第三十四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建立、完善从业人员管理和教育培训制度,及时、准确、完

40、整地保存从业人员个人信用信息。第三十五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保护用户的信息安全和通信秘密,除法律明确规定或者用户书面同意外,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将用户使用快递业务的信息提供给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第三十六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设置快件处理场所,应当事先征询市邮政管理部门以及有关部门意见,并按照国家规定配备安全检查设备、预留工作场地,其设计和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机关、海关依法履行职责的要求。第三十七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并执行收寄验视制度。收寄快件时,对信件以外的快件,应当当面验视内件,符合寄递规定的,应当当场封装并加盖收寄验视戳记;用户拒绝验视的,不予收寄。第三十八条寄

41、件人交寄快件应当遵守国家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第三十九条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规定寄件人需要出具身份证明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要求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依照国家规定需要寄件人提供有关书面凭证的,应当要求其提供凭证原件,核对无误后方可收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已出具安全证明的物品时,应当如实记录收寄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重量、收寄时间、寄件人和收件人名址等内容;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第四十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接受网络购物、电视购物和邮购等经营者托提供快递服务的,应当遵守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与托方签订安全保障协议。第四十一

42、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发现收寄的快件中有国家禁止寄递物品的,不得继续转发和投递。对于依法应当没收、销毁的物品或者不能判定其安全性质的物品,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立即向邮政管理、国家安全等部门报告,并配合处理。对已经收寄但不需要没收、销毁的禁止寄递物品以及一同查处的禁止寄递物品之外的物品,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与寄件人或者收件人取得联系,妥善处理。第四十二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建立快递运单实物以及电子档案管理制度,采取技术措施确保用户信息安全。快递运单的实物保存和电子档案保存应当满足快递服务标准规定的档案保管期限;保存期满后,按照规定集中销毁或者删除。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四十三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建

43、立快递行业信用评价体系,指导快递行业协会实行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和公示制度。快递行业协会应当引导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建立完备的自律管理制度,强化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对服务质量、消费维权、诚信经营的评价机制。第四十四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快递服务质量社会监督网络,聘请社会监督员对快递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第四十五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快递市场监管体系,规范和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加市场监管力度,提高行政监管效能。第四十六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可以采取下列监督检查措施:(一)进入有关场所进行检查;(二)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凭证;(三)约谈有关单位和人员;(四)按照行政强制措施实

44、施程序,查封与违法活动有关的场所,扣押用于违法活动的运输工具以及相关物品;(五)经市邮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对信件以外的涉嫌夹带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快件开拆检查。第四十七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监督检查,并对监督检查过程中知悉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予以保密。市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并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被检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第四十八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快递服务申诉制度,依法及时处理用户提出的申诉,并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答复。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违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

45、业利用快递服务车辆从事快件运递以外的经营性活动的,由市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条违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露天场地堆放、分拣快件或者野蛮分拣快件的,由市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一条违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按照规定收集、统计、分析运营信息,报送有关数据的,由市邮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二条违本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时,未加盖收寄验视戳记的,由市

46、邮政管理部门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三条违本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发现收寄的快件中有国家禁止寄递物品,继续转发和投递的,由市邮政管理部门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四条违本办法规定,法律法规已规定处罚的,从其规定。第五十五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快递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XX地区营林生产工作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营林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安全生产,依照相关规定、标准,结合我区营林工作实际,制定XX地区营林生产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XX地区辖区内从事营林生产作业的经营单位,适用本规定。第三条营林生产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工作报告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