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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3年考前精选题及答案1.为落实淘汰落后产能政策,某区政府发布通告:凡在本通告附件所 列名单中的企业两年内关闭。提前关闭或者积极配合的给予一定补 贴,逾期不履行的强制关闭。关于通告的性质,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 的?()A.行政规范性文件B.具体行政行为C.行政给付D.行政强制【答案】:B【解析】:A项,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对不特定的主体作出的具有反复适 用效力的法律文件,最典型的是各类行政立法,也包括行政机关制定 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非规范性文件是国家机关对特 定主体作出的具有一次性效力的法律文件,法院的判决书、行政机关 D项,刑事诉讼法第143条规定,对查
2、封、扣押的财物、文件、 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 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3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予以退还。5.关于先秦时期的法制内容,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西周时期奉行德主刑辅的治国思想,要求统治者应具有敬天、敬祖、 保民的道德品行B.西周时期,男女离婚的法定理由称为七出,即假设具法定七种理由之 一,男女即可离婚C.西周时期,张三和李四就买卖一头黄牛所签订之契约称为质剂,因 此产生的纠纷法官审理称为听讼D.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拟系统的成文法典,具有六篇制的 法典结构,其中具法相当于现代刑法的总那么局部,置于法典最后【答案】:D【解
3、析】:A项,德主刑辅,是汉代的法制理念,西周奉行的治国思想为以德配天。B项,在西周到宋代以前,只有婚姻法律关系的解除,而无离婚这一 说法。因为解除是单向的,只有男休女,没有女休男。离婚却是双向 的,既有男休女,也有女休男。因此,“男女离婚的法定理由”的表 达并不准确。C项,在西周时期,质剂有别,质是涉及奴隶、牛马等大件活物商品 的买卖合同,而剂是涉及兵器、珍宝等小件物品的买卖合同,因此买 卖黄牛应当为“质二6.在一起聚众斗殴案件发生时,证人甲乙丙丁四人在现场目睹事实经 过,侦查人员对上述四名证人进行询问。关于询问证人的程序和方式, 以下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在现场立即询问证人甲B.传唤证人
4、乙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C.到证人丙租住的房屋询问证人丙D.到证人丁提出的其工作单位附近的快餐厅询问证人丁【答案】: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第1款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 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 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本 题中,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只能用通知的方式让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 公安机关提供证言,而不能用传唤的方式。传唤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犯 罪嫌疑人和被告人。7 .检察一体原那么是指各级检察机关、检察官依法构成统一的整体,下 级检察机关、下级检察官应当根据上级检察机关、上级检察官的批示 和命令开展工作。据此
5、,以下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各级检察院实行检察委员会领导下的检察长负责制8 .上级检察院可建议而不可直接变更、撤销下级检察院的决定C.在执行检察职能时,相关检察院有协助办案检察院的义务D.检察官之间在职务关系上可相互承继而不可相互移转和代理【答案】:C【解析】:A项,不属于检察一体原那么的表达,其是检察长负责制的描述。BD两项,根据检察一体原那么,上级检察院可以变更、撤销下级检察 院的决定,检察官之间在职务关系上可以承继、转移和代理。C项,各地和各级检察机关之间具有职能协助的义务。8 .关于罪数的判断,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而盗窃国家机关证件,并持该
6、 证件招摇撞骗。甲成立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和招摇撞骗罪,数罪并罚 B.乙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行驶20公里后,不慎撞死路人张某。 因已发生实害结果,乙不构成危险驾驶罪,仅构成交通肇事罪C.丙以欺诈手段骗取李某的名画。李某觉察受骗,要求丙返还,丙施 以暴力迫使李某放弃。丙构成诈骗罪与抢劫罪,数罪并罚D.已婚的丁明知杨某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却仍然与之结婚。丁构成重 婚罪与破坏军婚罪的想象竞合犯【答案】:A【解析】:A项,甲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构成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甲冒充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招摇撞骗的行为构成招摇撞编罪,行为人先后 实施两个行为分别触犯两个罪名,应对两罪名数罪并罚。B项,乙在道路
7、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行驶20公里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 罪,而将张某撞死的行为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刑法第133条之一 第3款规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分较重的 规定定罪处分。由于交通肇事罪处分较重,故对乙应按照交通肇事罪 论处,但并非“仅构成交通肇事罪”。C项,第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 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的 规定定罪处分。闪以欺骗的手段骗取李某的名画被发现以后,为窝藏 赃物向李某施以暴力的行为构成诈骗罪行为的转化犯,构成抢劫罪。 D项,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 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
8、期徒刑或者拘役。第259条第1款规定,明知 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重婚罪与破坏军婚罪存在法条竞合关系,并非想象竞合犯。9 .在一起案件中,主审法官认为,生产假化肥案件中的“假化肥”不 属于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 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中的“产 品”范畴,因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对“生产假农药、假兽药、 假化肥”有专门规定。关于该案,法官采用的法律解释方法属于以下 哪一种?()A,比拟解释B.历史解释C.体系解释D.目的解释【答案】:c【解析】:法律解释的方法包括文义解释、立法者的目的解释、
9、历史解释、比拟 解释、体系解释、客观目的解释等。历史解释,是指依据正在讨论的 法律问题的历史事实对某个法律规定进行解释。比拟解释,是指根据 外国的立法例和判例学说对某个法律规定进行解释。体系解释,也称 逻辑解释、系统解释,是指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中乃至 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条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立 法者的目的解释,是指根据参与立法的人的意志或立法资料揭示某个 法律规定的含义,或者说将对某个法律规定的解释建立在参与立法的 人的意志或立法资料的基础之上。客观目的解释,是指根据“理性的 目的”或“在有效的法秩序的框架中客观上所指示的”目的即法的客 观目的,而不是根据过去和目
10、前事实上存在着的任何个人的目的,对 某个法律规定进行解释。本案中,法官联系刑法第147条和第140条的规定,基于对“生 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有专门规定,将生产假化肥案件中的“假 化肥”解释为不属于“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 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中的“产品”范畴, 采用的法律解释方法为体系解释。10.甲与乙同居一室,某日大地震电灯熄灭,乙因年迈体衰,行动不 便,甲快速奔跑,将乙撞倒,致其头破血流,当场昏厥,不治而亡。 甲的行为属于()。A.紧急避险B.避险过当C.意外事件D.不构成犯罪【答案】:B【解析】:甲在发生地震、自己的生命遭受严重威肋之时,为逃
11、跑求生,将乙撞 倒,属于紧急避险行为。因为在当时情况下,电灯熄灭,情势危急, 不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自己就无法求得生路,为防止自己生命所遭受 的紧急危险,仓皇出逃,即使致乙倒地死亡,也是属于“不得已”的 情形,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应属于避险行为。但是,结合本案的具 体情况考虑,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之一是保全的利益应当大于牺牲的 利益,甲以牺牲他人生命的方式保全自己的生命,已经超过了紧急避 险的限度,属于避险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免除处分。11.以下行为应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是()。A.甲因为2岁的女儿不听话,在女儿屁股上踢了一脚,竟然导致女儿 的头撞在门框上,女儿颅内出血而死B.甲对
12、乙进行非法拘禁,在拘禁过程中,因长时间捆绑,致乙呼吸不 畅窒息死亡C.甲和乙因为小事吵架,甲在乙屁股上踢了一脚,乙也未倒地。但乙 忽然觉得胸部不适,蹲在地上,后倒地,经送医无效,死亡。经查, 乙是突发心脏病致死D.甲把乙的宠物狗毒打致死,乙因为悲伤过度,伤心而死【答案】:A【解析】: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由于普通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过失致人死亡 罪在主观上必须是过失。客观上必须实施了致人死亡的行为,并且已 经造成死亡结果,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A项,甲的行为显然具有一定的危险性,甲应当预见到其行为可能导 致孩子死亡。故,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B项,但凡法律有特别规定的过失致人死亡行
13、为,都不定过失致人死 亡罪。甲构成非法拘禁罪。C项,甲在乙屁股上踢了一脚,乙并未倒地,说明这一脚并未导致危 害结果。因此,对于甲而言,乙的死亡是意外事件。D项,甲并未对乙本人进行直接伤害,乙的死亡原因是自身伤心过度。 因此乙的死亡与甲的行为不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如果宠物狗很 贵,甲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12.国有公司出纳甲挪用单位的救灾款50万元用于个人赌博,结果全 部输光。后来甲又继续挪用公司的办公经费100万元用于继续赌博, 结果又输了 70万元。甲眼见还本无望,又害怕公司查起发现,于是 携带剩余的30万元逃跑。关于甲的行为,以下选项正确的选项是:()A.甲挪用救灾款的行为构成挪用特定
14、款物罪B.甲挪用办公经费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挪用数额为100万元C.甲携带30万元逃跑,其行为已转化为贪污,构成贪污罪D.甲同时构成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应择一重罪处分【答案】:C【解析】:A项,刑法第384条第2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挪用用于救灾、 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应以挪用公 款罪定罪,并从重处分。所以甲挪用救灾款的行为不构成挪用特定款 物罪,构成挪用公款罪。BCD三项,甲挪用100万元办公经费,本来只构成挪用公款罪,但其 携带30万元逃跑的行为应以贪污罪定罪处分,故其挪用公款数额为 70万,贪污数额为30万元,应数罪并罚。13 .张某是某警察局的一名警察,某
15、H他接到命令要去逮捕在逃犯罪 嫌疑人甲,甲是张某的好友。于是张某在行动前向甲通风报信,导致 甲顺利逃走。关于甲的行为,应如何定性?()A.包庇罪B,滥用职权罪C.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分罪D.徇私枉法罪【答案】:C【解析】:刑法第417条规定:“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的行政处分决定书都属于非规范性文件。“所列名单中的企业”说明 行政相对人的主体特定,不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B项,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针对特定的公 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是对特定人或者特定事项的一 次性处理。与之相对,抽象行
16、政行为是针对不特定主体作出的,是指 国家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行 政规那么的行为,具有反复适用性。本通知针对的主体特定(附件所列 名单中的企业),针对的事项特定(为淘汰落后产能强制企业关闭), 因此是针对特定主体和特定事项作出的一次性行政行为,属于具体行 政行为。C项,行政给付是指行政主体在特定情况下,依法向符合条件的申请 人提供物质利益或赋予其与物质利益有关的权益的行为。D项,行政强制是指为了实施行政管理或达成行政管理目的,对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行为等采取强制性措施的制度。行 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 机关
17、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防止危害 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 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本通 告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 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 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本通告是一种行政决定,是实施强制执行的前 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分的,处3年 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 刑J张某的行为符合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分罪的构成要件。14 .以下选项正确的选项是:()A.军人出租枪支的,
18、构成非法出租枪支罪和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 途罪的法条竞合,应以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论处B.武力阻止军人履行军务,造成职务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仍然定阻碍 军人执行职务罪C.盗窃武器装备后又将其出卖、转让的,以盗窃武器装备罪和非法出 卖、转让武器装备罪数罪并罚D.指挥人员因为害怕牺牲,违抗命令,消极作战,造成严重后果的, 构成违令作战消极罪【答案】:A|B|C|D【解析】:A项,刑法第437条规定,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擅自改变武 器装备的编配用途,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法条竞合的处 理原那么是,特殊法优先于普通法适用,
19、因此,该军人应以擅自改变武 器装备编配用途罪论处。B项,刑法第426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指挥人员或 者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 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的,或者有其他特别 严重情节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战时从重处分。因此,武力阻止 军人履行军务,造成职务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仍定阻碍军人执行职 务罪。C项,刑法第436条规定,违反武器装备使用规定,情节严重, 因而发生责任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 期徒刑。第439条规定,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的
20、,处3年以 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出卖、转让大量武器装备或者有其他特别严 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行为人既盗 窃武器装备,又将其出卖、转让,两个行为侵犯了两个不同的法益, 应当数罪并罚。D项,刑法第428条规定,指挥人员违抗命令,临阵畏缩,作战 消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 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指挥人 员因为害怕牺牲,违抗命令,消极作战,造成严重后果的,适用本条, 符合违令作战消极罪的犯罪构成。15 .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平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尊重律师,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以下哪一做法
21、是符合有关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的?()A.县公安局仅告知涉嫌罪名,而以有碍侦查为由拒绝告知律师已经查 明的该罪的主要事实B.看守所为律师提供网上预约会见平台服务,并提示律师如未按期会 见必须重新预约方可会见C.国家平安机关在侦查危害国家平安犯罪期间,屡次不批准律师会见 申请并且说明理由D.在庭审中,作无罪辩护的律师请求就被告量刑问题发表辩护意见, 合议庭经合议后当庭拒绝律师请求【答案】:C【解析】:A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平安部、司 法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6条第1款规定,辩护律 师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或者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后,应当告 知办案机关,并可
22、以依法向办案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或 者被指控的罪名及当时已查明的该罪的主要事实,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被采取、变更、解除强制措施的情况,侦查机关延长侦查羁押期限 等情况,办案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告知辩护律师。B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平安部、司 法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7条第3款规定,看守所 应当设立会见预约平台,采取网上预约、 预约等方式为辩护律师 会见提供便利,但不得以未预约会见为由拒绝安排辩护律师会见。C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平安部、司 法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9条规定,辩护律师在侦 查期间要求会见危害国家平安犯罪
23、、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 罪案件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向侦查机关提出申请。因有碍侦查 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而不许可会见的,应当向辩护律师说明理由。 国家平安机关虽拒绝了律师的会见申请,但说明了理由,未违反保护 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D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平安部、司 法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35条规定,辩护律师作 无罪辩护的,可以当庭就量刑问题发表辩护意见,也可以庭后提交量 刑辩护意见。16 .刑法第307条第1款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 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 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该条规
24、定属于()。A.简单罪状B.叙明罪状C.引证罪状D.空白罪状【答案】:B【解析】:简单罪状不具体描述犯罪构成的详细特征。叙明罪状较为具体地表达 犯罪的构成特征。引证罪状引用同一法律中的其他条款来说明或确定 某一犯罪构成的特征。空白罪状在条文中指明要参照其他法律、法规 中的规定,来确定某一犯罪的构成特征。刑法第307条具体说明 了伪证罪的构成特征是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 指使他人作伪证,此法条规定属于叙明罪状。.甲欲杀害李某,但又不想自己动手。所以就将装好子弹的枪支交 给丙,并骗丙说枪里没有子弹,让丙向李某开枪吓唬他,结果丙未对 枪支进行检查即向李某开枪,但由于瞄得不准,打死了
25、李某身边的丁。 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闪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B.甲和丙构成共同犯罪C.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D.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答案】:A|C【解析】:由于甲的行为基于杀人故意,丙的行为那么基于过失,二人之间缺乏意 思联络,所以不构成共同犯罪。在这种利用他人过失行为实施犯罪的 情形下,可适用间接正犯理论,即将丙视为甲犯罪的工具,如此那么丙 的行为可被视为甲的行为。那么丙的行为导致了意外结果,也就相当 于甲自己的行为导致了意外结果,甲自然应当对其承当责任。尽管出 现了打击错误,但这种事实认识错误并没有跨越构成要件,所以依照 刑法理论的通说并不会影响刑事责任的承当,甲在杀“人”故
26、意的支 配下利用丙的行为成功杀死了一个“人工已经满足了故意杀人罪的 构成要件,所以在本案中甲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既遂。18 .甲河是多国河流,乙河是国际河流。根据国际法相关规那么,以下 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河沿岸国对甲河流经本国的河段拥有主权B.甲河上游国家可对自己享有主权的河段进行改道工程,以解决自身缺水问题c.乙河对非沿岸国商船也开放D.乙河的国际河流性质决定了其属于人类共同的财产【答案】:A|C【解析】:多国河流是流经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领土的河流,仅对沿岸国船舶开 放,主权归属流经国,但不得改道或堵塞河流。国际河流是通过条约 规定对所有国家开放航行的多国河流。依条约对所有国家开放,非
27、军 用船舶有无害通过权,主权归属流经国,条约约定管理等事项。A项,涉及的甲河属于多国河流,多国河流流经各国的河段分别属于 各国领土,各国分别对位于其领土的一段拥有主权。B项,多国河流的使用一般涉及流经各国的利益,各国不得有害地利 用该河流,不得单方面决定使河流改道或堵塞河流。C项,通常国际河流的法律地位和制度是由国际条约规定的,不同的 国际河流可能有所不同。国际河流一般允许所有国家的船舶特别是商 船无害航行。D项,国际河流流经各国领土的河段仍然是该国主权下的领土。目前 仅国际海底区域在法律地位上是人类共同财产。19 .关于法律论证中外部证成的说法,以下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外部证成是对内部
28、证成中所使用的前提本身之合理性的证成B.外部证成是法官在审判中根据法条直接推导出判决结论的过程C.外部证成与案件事实的法律认定无关D.外部证本钱身也是一个推理过程【答案】:B|C【解析】:AD两项,证成是指给一个决定提供充足理由的活动或过程。法律证 成可分为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即法律决定必须按照一定的推理规那么 从相关前提中逻辑地推导出来,属于内部证成;对法律决定所依赖的 前提的证成属于外部证成。内部证成关涉的只是从前提到结论之间推 论是否是有效的。外部证成关涉的是对内部证成中所使用的前提本身 的合理性,即对前提的证立在外部证成的过程中也必然地涉及内部证 成,也就是说,对法律决定所依赖的前提的
29、证本钱身也是一个推理过 程,亦有一个内部证成的问题。B项,外部证成只是对判决结论的前提的证明,并非是对判决结论的 直接证明过程。法官在审判中根据法条直接推导出判决结论的过程, 属于内部证成。C项,外部证成是对法律决定所依赖的前提的证成,而这一前提包括 作为大前提的法律规范和作为小前提的案件事实,在对小前提进行证 成时,外部证成与案件事实的法律认定是密切相关的。20 .国际法是一个与国内法相对应的法律体系。以下有关国际法的表 述哪项是正确的?()A.各国的涉外民事法律适用规那么是国际法的一局部B.国际法的强制力是通过各国依国际法通过单独或集体合作的方式 实现和保障的C.国际法通过特定的权威机关强
30、制各国执行D.国际法是由国际立法机构制定的【答案】:B【解析】:A项,国际法的渊源为国际条约、国际习惯和一般法律原那么;而国际 组织决议,特别是联合国大会的决议、司法判例及国际法学家著作那么 是确立法律原那么时的辅助资料。因此各国的国内法不是国际法的一部 分。D项,国际社会没有也不应有凌驾于国家之上的国际立法机构来制定 规那么,而是由各个国家在平等基础上以协议的方式共同制定的。BC两项,国际法也有强制拘束力,但是其强制力是通过国家单独或 集体采取措施予以保障的;目前还没有凌驾于国家之上的权威机关, 也不可能有强制各国执行国际法的机关。21 .关于侦查识别,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强制猥亵
31、案,让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进行识别B.盗窃案,让犯罪嫌疑人到现场识别藏匿赃物的房屋C.故意伤害案,让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一起对凶器进行识别D.刑讯逼供案,让被害人在4张照片中识别犯罪嫌疑人【答案】:B【解析】:AB两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49条规定,为了查 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可以让被害人、证人或者犯罪嫌疑 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识别。 据此可知,可以让犯罪嫌疑人识别与犯罪有关的场所,但不得组织犯 罪嫌疑人对被害人进行识别。C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50条第2款的规定, 提,其本身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2.王叔和李叔均系大良村村民
32、,两人同在一块山场上采摘八角果实, 后因八角树的权属问题产生纠纷。王叔以李叔采摘的八角树属于其享 有林权的山场为由,向林业局申请裁决。林业局裁决确认李叔采摘的 局部八角树属于王叔享有使用权的山场范围。李叔不服向人民法院提 起行政诉讼,诉请撤销林业局裁决的同时,还要求认定王叔采摘了属 于他的八角树并请求判令赔偿。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有()oA.李叔的诉请涉及行政及民事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应分开审理B.李叔的诉请虽然涉及行政及民事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但可以合并 审理C.如一并审理李叔关于行政及民事的诉请,程序上仍应以行政及民事 的归类和案号分别作出判决D.人民法院可以选择分开审理或合并审理【答案】:A
33、|B|C|D【解析】:行政诉讼法第61条规定,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 和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 几名识别人对同一识别对象进行识别时,应当由识别人个别进行。D项,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那么(试行)第260条第2款规定,辨 认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时,被识别的人数为5到10人,照片5到10 张。刑讯逼供案是检察院侦查的案件,被识别的照片只有4张,不符 合规定。22.公证员某甲在外出办理公证事务的过程中,因天热图凉快穿着T 恤衫和运动短裤前往。在现场宣读公证词时,未使用普通话而使用了 其家乡方言。公证结束后,某甲接受了当事人某乙的答谢款待午宴。 在宴会过程中,
34、某甲表示了愿与某乙合伙,参股某乙公司的意向。请 问某甲的一系列行为当中,违反公证员职业道德的是哪些?()A.因天热图凉快穿着T恤衫和运动短裤B.现场宣读公证词时,未使用普通话而使用了其家乡方言C.接受了当事人某乙的答谢款待午宴D.表示了愿与某乙合伙,参股某乙公司的意向【答案】:A|B|C|D【解析】:AB两项,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那么第11条规定,公证员应当注 重礼仪,做到着装规范、举止文明,维护职业形象。现场宣读公证词 时,应当语言规范、吐字清晰,防止使用可能引起他人反感的语言表 达方式。C项,第22条规定,公证员不得索取或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利 害关系人的答谢款待、馈赠财物或其他利益。D
35、项,第20条规定,公证员应当树立廉洁自律意识,遵守职业道德 和执业纪律,不得从事有报酬的其他职业和与公证员职务、身份不相 符的活动。23.在从莫斯科飞往北京的飞机上。中国人甲与俄罗斯人乙发生争吵, 情急之中,甲用饮料瓶将乙打成重伤,为及时救治,飞机就近在中国 丙地机场降落后。将受害人送往医院。那么以下哪个法院对本案有管辖 权?()A.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B.北京市基层人民法院C.丙地基层人民法院D.丙地中级人民法院【答案】:C【解析】:刑诉解释第5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中国航空器内 的犯罪,由该航空器在中国最初降落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据此,应由 丙地人民法院管辖。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
36、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以下第一审刑事案件:危害国家平安、恐怖活动案件;可能判处 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本案并未涉及刑事诉讼法第21条所规 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情形,故原那么上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24 .根据现行宪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的委员不得同时兼任以下哪些职务?()A.天津市国土资源局局长B.江苏省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C.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D.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答案】:A|C【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23条规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如果担任上述职务,必须向常务委员会辞去常务委员会的职务
37、。25 .以下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甲、乙二人合谋抢劫出租车,准备凶器和绳索后拦住一辆出租车, 谎称去郊区某地。出租车行驶到检查站,检查人员见甲、乙二人神色 慌张便进一步检查,在检查时甲、乙意图逃离出租车被抓获。甲、乙 二人的行为构成抢劫(未遂)罪B.甲深夜潜入某银行储蓄所行窃,正在撬保险柜时,听到窗外有响动, 以为有人来了,因害怕被抓就悄悄逃离。甲的行为构成盗窃(未遂) 罪C.甲意图杀害乙,经过跟踪,掌握了乙每天上下班的路线。某日,甲 准备了凶器,来到乙必经的路口等候。在乙经过的时间快要到时,甲 因口渴到旁边的小卖部买饮料。待甲返回时,乙因提前下班已经过了 路口。甲等了一阵儿不见乙经过,
38、就准备回家,在回家路上因凶器暴 露被抓获。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未遂)罪D.甲意图陷害乙,遂捏造了乙受贿10万元并与他人通奸的所谓犯罪 事实,写了一封匿名信给检察院反贪局。检察机关经初查发现根本不 存在受贿事实,对乙未追究刑事责任。甲欲使乙受到刑事追究的意图 未能得逞。甲的行为构成诬告陷害(未遂)罪【答案】:A|C|D【解析】: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重要区别在于是否着手实施了犯罪。“着手实 施犯罪”就是指开始实施具体犯罪构成要件客观方面行为。一般认为, 在奔赴犯罪途中,尾随、跟踪被害人或者理伏守候被害人,都属于未 着手实施犯罪。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分标准是:“能达目的而不 欲”时是中止,“欲达
39、目的而不能”时是未遂。对于其中的“能”与 “不能”,一般应以行为人本人的认识为标准进行判断。A项,甲乙二人准备凶器和绳索并搭车,这些行为均是为实施犯罪准 备工具、制造条件,因而尚未着手,属于犯罪预备。B项,甲正在撬保险柜,已经着手实施盗窃罪构成要件客观方面行为, 其认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不能得逞,系“欲达目的而不能”,应 为盗窃罪的未遂。C项,甲跟踪、踩点属于为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 尚未着手,属于犯罪预备。D项,诬告陷害属于行为犯,不以被害人受到刑事处分为必要,故甲 的行为构成诬告陷害罪的既遂。26 .彦某将一套住房分别委托甲、乙两家中介公司出售。钱某通过甲 公司看中该房,但
40、觉得房价太高。双方在看房前所签协议中约定了防 “跳单”条款:钱某对甲公司的房源信息负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其信 息撇开甲公司直接与房主签约,否那么支付违约金。事后钱某又在乙公司发现同一房源,而房价比甲公司低得多。钱某通过乙公司买得该房, 甲公司得知后提出异议。关于本案,以下哪些判断是错误的?()A.防“跳单”条款限制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B.甲公司抬高房价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C.乙公司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D.钱某侵犯了甲公司的商业秘密【答案】:A|B|C|D【解析】:A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 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 自主选
41、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 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 务时 有权进行比拟、鉴别和挑选。此题中,甲公司与另一方当事人 约定的防“跳单”条款本身并不是违法的,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并 不属于限制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行为。B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 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 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本 题中,甲公司房价明显高于乙公司房价并未违反法律规定,并不能认 定为侵害了钱某的公平交易权。C项,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
42、规定, 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此题中,乙 公司出价比甲公司低属于正常的市场竞争行为,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 为。D项,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发布第一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中指导案1号,该案例确认:居间合同中禁止买方利用中介公司提供 的房源信息,却撇开该中介公司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具有 约束力,即买方不得“跳单”违约;但是同一房源信息经多个中介公 司发布,买方通过上述正当途径获取该房源信息的,有权在多个中介 公司中选择报价低、服务好的中介公司促成交易,此行为不属于“跳 单”违约。即彦某已经委托甲、乙两家中介公司出售,该信息并不属 于甲公司的商业秘密,钱某通过正当
43、途径在不同的中介公司了解到房 源信息,并自主选择价格低、服务好的中介公司属于合法行为。27,以下关于刑事诉讼职能的表述,正确的选项是()oA.辩方证人作证是履行辩护职能B.检察院依申请排除侦查机关提供的非法证据,表达了控诉职能C.被害人在公诉和自诉案件中均承当控诉职能D.检察院提供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是行使控诉职能的表达【答案】:c【解析】:A项,证人独立于控辩审三方,既不行使控诉职能,也不行使辩护职 能,也不行使审判职能。B项,检察院依申请排除侦查机关提供的非 法证据,是其法律监督职能的表达,并非行使控诉职能。C项,控诉 职能指向法院起诉并出庭支持控诉,要求追究被告人因犯罪行为所应 承当的刑
44、事责任,由代表国家行使控诉职能的检察机关和自诉人行 使,被害人那么在公诉案件中承当辅助性的控诉职能。D项,检察院提 供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并非要求追究被告人因犯罪行为所应承当的 刑事责任,故不是行使控诉职能的表达。28.甲为勒索财物,打算绑架富商之子吴某(5岁)。甲欺骗乙、丙说, “富商欠我100万元不还,你们帮我扣押其子,成功后给你们每人 10万元。”乙、丙将吴某扣押,但甲无法联系上富商,未能进行勒索。 三天后,甲让乙、丙将吴某释放。吴某一人在回家路上溺水身亡。关 于本案,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乙、丙构成绑架罪的共同犯罪,但对乙、丙只能适用非法拘禁 罪的法定刑B.甲未能实施勒索行
45、为,属绑架未遂;甲主动让乙、丙放人,属绑架 中止C.吴某的死亡结果应归责于甲的行为,甲成立绑架致人死亡的结果加 重犯D.不管甲是绑架未遂、绑架中止还是绑架既遂,乙、丙均成立犯罪既 遂【答案】:D【解析】:A项,甲、乙、丙有共同犯罪故意,且实施了共同绑架吴某的行为, 已构成共同犯罪。但乙和丙误以为绑架吴某的行为是为了索要合法债 务,因此乙和丙构成非法拘禁罪而非绑架罪。甲与乙、丙在非法拘禁 罪的范围内构成共犯,而非绑架罪的共犯。B项,绑架罪的既遂不需要实施勒索财物的行为,只要实际绑架了被 绑架人就构成绑架罪的犯罪既遂。因此本案中甲的行为构成绑架罪既 遂,甲让乙、丙放人的行为也不构成绑架中止。C项,
46、吴某回去路上溺水身亡,属于意外事件,吴某死亡与甲绑架之 间的因果关系已经中断,甲不构成绑架罪的结果加重犯。D项,由于乙和丙构成非法拘禁罪,甲的行为构成绑架罪,因此无论甲的犯罪停止形态如何,由于乙和丙的绑架行为已经完成,即成立非 法拘禁罪的既遂。29.关于被害人在法庭审理中的诉讼权利,以下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B.有权申请回避C.无权参与刑事局部的法庭调查和辩论,只能参加附带民事诉讼局部 的审理活动D,对刑事判决局部不能提起上诉【答案】:C【解析】:A项,刑事诉讼法第46条第1款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 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 件
47、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 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 托诉讼代理人。B项,刑事诉讼法第108条第2项规定,“当事人”是指被害人、 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本案中,林业局所作的 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裁决,其涉及行政和民事的诉讼请求可以一并审 理。“合并审理”与“一并审理”是有区别的,一并审理是指同一个 诉讼主体基于同一个事实提出不同的诉讼请求。其不同的诉讼请求之 间具有关联性,所以决定一起审理。合并审理是不同的诉讼主体对同 一个行政行为提出的诉讼请求,因起诉对象是同一个具体行政行为, 为了方便,法院可以合并审理。3.
48、对以下案件中的犯罪行为的论处,正确的有()oA.某地民政局干部高某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条件,挪用上级财政部 门发放的扶贫专用款,数额高达80万余元,高某将其借给他人从事 经营活动,结果他人因经营不善,超过1年仍未能归还,对高某的行 为应认定为挪用特定款物罪B.某村村长王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发放给本村的教育专项基金 10万元借给其亲戚刘某经商使用,由于刘某经商亏损,使该款2年 后仍未能还上,严重影响了该村教育条件的改善,对于王某的行为应 认定为挪用公款罪C.甲因资金周转困难急需从乙银行贷款,按照规定,乙银行要求甲提 供担保,甲于是找到了时任某国有企业财务主管的丙,请求丙想想办 法,并许诺给其5000元的辛苦费。丙于是将本单位的一张委托收款 凭证交给银行为甲作担保,3个月后甲归还欠款,内取回该收款凭证。 对丙的行为应当以受贿罪与挪用公款罪并罚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