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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库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试试题- 考试题库1.根据宪法和法律,关于我国宪法监督方式的说法,以下选项正确的是:()A.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属于事后审查B.自治区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属于事先审查C.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国务院的书面审查要求对某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查,属于附带性审查D.全国人大常委会只有在相关主体提出对某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的要求或建议时才启动审查程序【答案】:A|B【解析】:AB两项,事先审查又称预防性审查,是指当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 件尚未正式公布实施之前,由特定机关对其是否合宪所进行的审查。 事后审查是指在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公布实施以
2、后,由特定机关 公平正义。是否实现公平正义还要从合理行政、及时高效等多方面进 行判断。8.关于危害公共平安罪的认定,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猎户甲合法持有猎枪,猎枪被盗后没有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甲构成丧失枪支不报罪B.乙故意破坏旅游景点的缆车的关键设备,致数名游客从空中摔下。乙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C.丙吸毒后驾车将行人撞成重伤(负主要责任),但毫无觉察,驾车 离去。丙构成交通肇事罪D. 丁被空姐告知“不得翻开平安门”,仍拧开平安门,致飞机不能正 点起飞。丁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答案】:C【解析】:A项,丧失枪支不报罪的行为主体只能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甲没有公务人员身份,不构成丧失
3、枪支不报罪。B项,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 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 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行为。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对象是 关涉公共平安的交通设施,而旅游景点的缆车不属于关涉公共平安的 交通设施。C项,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致1人以上重伤的,以交通肇事罪定 罪处分。丙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D项,破坏交通工具罪是指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 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行为。 丁不顾劝阻拧开飞机平安门致使飞机不能起飞的行为缺乏以使飞机 发生倾覆或毁坏的危险。9.刑事诉讼法的独立价值之一
4、是具有影响刑事实体法实现的功能。下 列哪些选项表达了这一功能?()A.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而被法院量刑时从轻处理B.因排除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检察院作出证据缺乏不起诉的决定C.侦查机关对于已超过追诉期限的案件不予立案D.只有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二审法院判决时不得对被告人判处重 于原判的刑罚【答案】:A|B|D【解析】: 依据刑事诉讼法定和正当程序的理念,刑事实体法需要通过法律程序 来实施,刑事诉讼法具有阻却或影响刑事实体法实现的功能,具体表 现在:依照不告不理原那么,如果没有控诉机关或人员起诉,就不能 对现实中的犯罪行为适用刑事实体法;当出现了某些法定情形时, 就要结束适用刑事实体法的程
5、序,而不能适用刑事实体法;对同一 案件,如果选择不同的刑事程序,适用刑事实体法的结果可能会不同。 ABD三项,均是刑事诉讼法影响刑法实现的表达。C项,侦查机关对已超过追诉期限的案件不予立案,不属于刑事诉讼 程序影响刑法实现的情形,刑法第87条规定已明文规定犯罪经过 法定追诉期限不再追诉。10.孙某是某部热播电视剧中的人物,在剧中的角色是一级政府部门 的主要负责人。孙某每天按时上下班,一刻不耽误;不贪污,也不怎 么干事。其座右铭是“无私者无畏”:只要不贪不占,就没什么好害 怕的。对此,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官员应依法全面履行职责,既不能乱作为,也不能不作为B.对不能依法办事,经批评教育仍
6、不改正的官员应调离领导岗位C. “庸官”即使不贪不占,其“懒政”也可能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 D.官员不能仅满足于不腐败,而应积极为人民谋福利【答案】:A|B|C|D【解析】:AC两项,政府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 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 处失职、渎职。B项,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 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 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 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 育,不改正的要调离领导岗位。D项,守法不
7、仅包括消极的守法,而且还包括积极地行使自己的权利, 实施法律。作为“人民的公仆”,官员不腐败只是最低要求,其还应 积极行使公权力,为人们谋福利。11 .犯罪盗窃、诈骗、抢夺罪,事后使用暴力的,转化成抢劫罪(刑 法第269条)。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转化型抢劫罪的着手,应以前行为盗窃、诈骗、抢夺罪的着手为准 B.成立刑法第269条的转化型抢劫,要求前行为盗窃、诈骗、抢夺罪 必须到达数额较大C.成立刑法第269条的转化型抢劫,要求前行为必须是盗窃罪、诈骗 罪、抢夺罪,行为人实施诸如盗窃类型的犯罪,如盗伐林木罪,不能 转化为抢劫罪D.如果没有刑法第269条的规定,盗窃后使用暴力抗拒抓捕的,不
8、成 立抢劫罪【答案】:D【解析】:A项,由于行为人出于窝藏赃物等特定目的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 胁,才使得先前的盗窃行为成为事后抢劫行为的一局部。因此,使用 暴力时才是转化型抢劫罪的着手。B项,成立刑法第269条的转化型抢劫,并不要求前行为盗窃、诈骗、 抢夺罪完全到达数额较大犯罪既遂的标准。刑法第269条的转化型抢 劫与刑法第263条的普通抢劫罪,虽然获取财物与实施暴力的前后顺 序不同,但两者均以抢劫罪定罪处分,即刑法对两种行为的否认性评 价是一致的,二者的罪质是相同的。因此,普通抢劫罪的构成要件中 并没有对数额的要求,对转化型抢劫也不应有数额的要求。C项,转化型抢劫的前提不仅指刑法分那么第五
9、章中规定的相关犯罪如 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等直接侵财犯罪,还包括其他类似犯罪,如 盗伐林木罪。盗伐林木罪与盗窃罪并不是对立关系,盗伐林木罪与盗 窃罪之间存在包容评价的关系。D项,刑法第269条属于法律拟制规定,即将不是抢劫罪的行为特别 规定为是抢劫罪。如果没有刑法第269条的规定,盗窃后再伤害被害 人的,那么应该以盗窃罪与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不成立抢劫罪。12 .关于中国古代的法律制度,以下说法错误的选项是()0A.先秦的奴隶制五刑以肉刑为中心,包括墨、鼻h刖、宫、大辟B.唐代的最低刑是杖刑C.大理寺在唐代属于中央审判机构D.明代对风俗伦理方面的犯罪处分较轻【答案】:B【解析】:A项,先秦的
10、奴隶制五刑以肉刑为中心,包括:墨(刺字)、制(割 鼻)、刖(断足)、宫(男性去势,女性幽闭)、大辟(死刑)。B项,隋朝的开皇律形成封建制五刑:笞、杖、徒、流、死,刑 罚依次加重。直到清代,后世一直沿用封建制五刑。因此,唐代的最 低刑是笞刑。C项,大理寺为北齐首创,主中央审判。唐代形成较为完善的三法司, 其中,大理寺主审判,刑部主复核,御史台主监察。D项,大明律强调“重其所重,轻其所轻”原那么。所谓重其所重, 指贼盗及有关钱粮等事,明律较唐律处刑为重,且扩大株连范围。所 谓轻其所轻,是指典礼及风俗教化等一般性犯罪,明律处分轻于唐律。 13.郑某冒充银行客服发送短信,称张某手机银行即将失效,需重新
11、 验证。张某信以为真,按短信提示输入银行卡号、密码等信息后,又 将收到的编号为135423的“验证码”输入手机页面。后张某发现, 其实是将135423元汇入了郑某账户。关于本案的分析,以下哪一选 项是正确的?()A.郑某将张某作为工具加以利用,实现转移张某财产的目的,应以盗 窃罪论处B.郑某虚构事实,对张某实施欺骗并导致张某处分财产,应以诈骗罪 论处C.郑某骗取张某的银行卡号、密码等个人信息,应以侵犯公民个人信 息罪论处D.郑某利用电信网络,为实施诈骗而发布信息,应以非法利用信息网 络罪论处【答案】:A【解析】:AB两项,诈骗罪的行为结构为:行为人实施诈骗行为一受骗者产生 错误认识一受骗者基于
12、错误认识处分财产一行为人或第三方取得财 产一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诈骗罪与盗窃罪的重要区别在于被害人是 否基于认识错误主动交付财产。郑某虽然实施了欺骗行为,但张某被 骗后发送验证码时并没有主动交付财物的意思,郑某通过技术手段破 除了张某对钱款的占有,构成盗窃罪。C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 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或者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 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以及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 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郑某通过骗取张某的银行卡号、 密码等个人信息,获取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情节严重,应构成侵犯公 民个人信息罪,但和盗窃罪想象
13、竞合,应择一重罪论处,故应以盗窃 罪论处。D项,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是指利用信息网络设立用于实施诈骗、 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网站、通讯群组,或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 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或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 罪活动发布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本案中,郑某发布给张某的信息 是一对一进行的,是为了盗窃钱财而实施的行为,不构成非法利用信 息网络罪。14.为促进规范司法,维护司法公正,最高检察院要求各级检察院在 诉讼活动中切实保障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据此,以下选项正确的 是()。A.检察院在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不得派员
14、在场B.检察院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阅卷时,不得派员在场C.律师收集到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告知检察院的,其相 关办案部门应及时审查D.法律未作规定的事项,律师要求听取意见的,检察院可以安排听取【答案】:A|C【解析】:A项,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5条 规定,人民检察院在会见时不得派员在场,不得通过任何方式监听律 师会见的谈话内容。B项,第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保障律师的阅卷权。律师查 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应当在人民检察院设置的专门场所进行。必 要时,人民检察院可以派员在场协助。C项,第7条第1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 中的申请收集
15、、调取证据权。律师收集到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 场、未到达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 告知人民检察院的,人民检察院相关办案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审查。D项,第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保障律师在诉讼中提出意见 的权利。人民检察院应当主动听取并高度重视律师意见。法律未作规 定事项但律师要求听取意见的,应当听取。15.英国人施密特因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涉诉。关于该民事诉讼,下 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施密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英文书面材料,无需提供中文翻译件B.施密特可以委托任意一位英国出庭律师以公民代理的形式代理诉 讼C.如施密特不在中国境内,英国驻华大使馆可以授权本馆官
16、员为施密 特聘请中国律师代理诉讼D.如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已制发调解书,但施密特 要求发给判决书,应予拒绝【答案】:C【解析】: 对其是否合宪所进行的审查。我国采取事先审查和事后审查相结合的 方式。事先审查主要表达为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生效,事后审 查主要表达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C项,附带性审查是指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因提出对所适用 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是否违宪的问题,而对该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所进行的合宪性审查。附带性审查往往以争讼事件为前提, 审查主体是司法机关。D项,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在相关主体提出对某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的要求或建议时启动审查程序,也可以
17、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 主动审查。2.经常居所同在上海的越南公民阮某与中国公民李某结伴乘新加坡 籍客轮从新加坡到印度游玩。客轮在公海遇风暴漂浮,两人失踪。现 两人亲属在上海某法院起诉,请求宣告两人失踪。依中国法律规定, 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宣告两人失踪,均应适用中国法B.宣告阮某失踪,可适用中国法或越南法C.宣告李某失踪,可适用中国法或新加坡法D.宣告阮某与李某失踪,应分别适用越南法与中国法【答案】:AA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 释第527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书面材料是外文的,应 当同时向人民法院提交中文翻译件。当事人对中文翻译件有异议的,
18、应当共同委托翻译机构提供翻译文本;当事人对翻译机构的选择不能 达成一致的,由人民法院确定。B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 释第528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本国人 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 民事诉讼法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 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 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 其他人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 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 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
19、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 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因此“可以委托任意一位英国出庭律师” 的说法过于绝对。另外,在英国,律师传统的分为事务律师和出庭律 师两类,当事人不能直接委托出庭律师,而必须通过事务律师作为中 介入。当事人的所有请求和意见均要通过事务律师向出庭律师转交。 出庭律师既不会见委托人,也不直接调取证据,他所依据的是事务律 师为其提供的诉讼文书和有关材料。C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 释第529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外国驻华使领馆授权其本馆官 员,在作为当事人的本国国民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情况下, 可以以外交代表身份为其本国国民在中华人民
20、共和国聘请中华人民 共和国律师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代理民事诉讼。D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 释第530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应当制 发调解书。当事人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以依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 送达当事人。16.甲公司派员工伪装成客户,设法取得乙公司盗版销售其所开发软 件的证据并诉至法院。审理中,被告认为原告的“陷阱取证”方式违 法。法院认为,虽然非法取得的证据不能采信,但法律未对非法取证 行为穷尽式列举,特殊情形仍需依据法律原那么具体判断。原告取证目 的并无不当,也未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且该取证方式 有利于遏制侵权行为,应认定合
21、法。对此,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采用穷尽式列举有助于提高法的可预测性B.法官判断原告取证是否违法时作了利益衡量C.违法取得的证据不得采信,这说明法官认定的裁判事实可能同客观 事实不一致D.与法律规那么相比,法律原那么应优先适用【答案】:A|B|C【解析】:A项,法律列举越详细,法确实定性和可预测性程度越高。B项,法官判断原告取证是否违法时作了利益衡量,即认为原告取证 目的并无不当,也未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且该取证方 式有利于遏制侵权行为,应认定合法。C项,违法取得的证据不得采信,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 法权益而在一定程度上放弃了客观事实,这会导致法官认定的裁判事 实
22、与客观事实有可能不一致。D项,在使用条件上,应当优先适用法律规那么,穷尽法律规那么,方得 适用法律原那么。.甲对拆迁不满,在高速公路中间车道用树枝点燃一个焰高约20厘 米的火堆,将其分成两堆后离开。火堆很快就被通行车辆轧灭。关于 本案,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的行为成立放火罪B.甲的行为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平安罪C.如认为甲的行为不成立放火罪,那么其行为也不可能成立以危险方 法危害公共平安罪D.行为危害公共平安,但不构成放火、决水、爆炸等犯罪的,应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平安罪论处【答案】:C【解析】:ABC三项,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燃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平安的行 为,要求行为人的行为对
23、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平安构成了现实危 险。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平安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故意以放火、 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 平安的行为,同放火罪相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平安罪也要求行为 人的行为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平安构成现实危险。此题中,甲 在高速公路中间车道点燃一个焰高20厘米的火堆,并缺乏以危害车 辆的通行平安,未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平安构成现实危险,小 火堆事实上也很快被通行车辆轧灭。因此,甲的行为不构成放火罪, 也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平安罪。D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平安罪要求行为人必须使用放火、决水、 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
24、之相当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平安, 所以如果行为只是危害公共平安,但并非采用满足要求的危险方法, 不能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平安罪。18.根据宪法规定,关于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说法,以下选项正确的选项是()oA.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B.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和政府统一安排下,开展管理经营C.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D. 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答案】:A|D【解析】:A项,宪法第15条第1款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D项,宪法第10条第4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 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 转让
25、。B项,宪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 权自主经营o据此,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政府不能干预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C项,集体经济包括农村集体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宪法第8条 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 经营体制。城镇中的手工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服 务业等行业的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 制经济。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 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开展。据此,只有农村集体经济实行双层经营体 制,而城镇集体经济采取各种形式的合作经营方式。19 .关于公检法机关的组织
26、体系及其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以下哪些 选项是正确的?()A.公安机关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对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发布通缉令, 应报有权的上级公安机关发布B.基于检察一体化,检察院独立行使职权是指检察系统整体独立行使 职权C.检察院上下级之间是领导关系,上级检察院认为下级检察院二审抗 诉不当的,可直接向同级法院撤回抗诉D.法院上下级之间是监督指导关系,上级法院如认为下级法院审理更 适宜,可将自己管辖的案件交由下级法院审理【答案】:A|B|C【解析】:A项,刑事诉讼法第155条规定,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 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各级公安 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
27、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 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BC两项,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上级人民 检察院有权就具体案件对下级人民检察院作出命令、指示。刑事诉 讼法第232条第2款规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 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检 察权实质上是指整个检察系统作为一个整体独立行使检察权,即检察 一体化。D项,刑事诉讼法第27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 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 人民法院审判。上级法院不可将自己明确管辖的案件交由下级法院审 理。20 .甲乙两国就海洋的划
28、界一直存在争端,甲国在签署联合国海洋 法公约时以书面声明选择了海洋法法庭的管辖权,乙国在加入公约 时没有此项选择管辖的声明,但希望争端通过多种途径解决。根据相 关国际法规那么,以下选项正确的选项是()oA.海洋法法庭的设立不排除国际法院对海洋活动争端的管辖B.海洋法法庭因甲国单方选择管辖的声明而对该争端具有管辖权C.如甲乙两国选择以协商解决争端,除特别约定,两国一般没有达成 有拘束力的协议的义务D.如丙国成为双方争端的调停国,那么应对调停的失败承当法律后果【答案】:A|C【解析】:A项,国际海洋法庭是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设立的,它是在海 洋活动领域的全球性国际司法机构。海洋法庭的建立,不排除国
29、际法 院对海洋活动争端的管辖,争端当事国可以自愿选择将海洋争端交由 哪个机构来审理。B项,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的规定,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可 以通过发表声明,就具有以下性质之一的争端,对于接受同样义务的 任何其他当事国,接受法院的管辖为当然具有强制性,而不需要再有 特别的协定。这些争端是:对于条约的解释、违反国际义务的任何事 实、违反国际义务而产生的赔偿的性质和范围等。这里“任择”是指 当事国自愿选择是否作出声明;一旦作出声明,在声明接受的范围内, 国际法院就具有了强制的管辖权,而不需其他协定。此题中,甲作出 了接受联合国国际法院强制管辖的声明,乙未作出接受联合国国际法 院强制管辖的声明。所以,甲
30、单方将争议提交海洋法庭的做法不符合 国际法。C项,谈判和协商一般在当事国之间适用。除特别约定,两国一般没 有达成有拘束力的协议的义务。D项,调停是指第三方以调停人的身份,就争端的解决提出方案,并 直接参加或主持谈判,以协助争端解决。斡旋或调停不管成功与失败, 第三方的任务均告终止,不承当监督和担保争端解决方案实施的法律 责任。21.财政局干部李某在机关外兼职。关于李某兼职,以下哪些说法是 正确的?()A.为发挥个人专长可在外兼职B.兼职应经有关机关批准C.不得领取兼职报酬D.兼职情况应向社会公示【答案】:B|C【解析】: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 资福利的工作
31、人员。公务员公务员法第44条规定,公务员因工 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因此,在此题中,公务员李某可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且需经有 关机关批准,不得领取兼职报酬。22.梁某欲将儿子转到离家较近的学校上小学,学校要求其提供无违 法犯罪记录证明。梁某找到户籍地派出所,民警告之,公安机关己不 再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18类证明。考虑到梁某的难处,民警 仍出具了证明,并附言一句:“请问学校,难道父母有犯罪记录,就 可以剥夺小孩读书的权利吗? ”对此,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公安机关不再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将减损公民合法权益B.民警的附言客观上起到了普法
32、作用,符合“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 C.派出所对学校的要求提出质疑,不符合文明执法的要求D.梁某要求派出所出具已明令不再出具的证明,其法治意识不强【答案】:B【解析】:A项,公安机关不再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是落实简政放权、放 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的措施。不但不会减损公民合法权益,还有利 于规范执法、便民利民。BC两项,派出所的质疑跟文明执法无关,相反,证明附言对学校起 到了普法作用,“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3条规定,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 适用自然人经常居所地法律。阮某和李某经常居所地为上海,所以两 人宣告失踪时应适用中国法。3.英国
33、公民苏珊来华短期旅游,因疏忽多付房费1000元,苏珊要求 旅店返还遭拒后,将其诉至中国某法院。关于该纠纷的法律适用,下 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因与苏珊发生争议的旅店位于中国,因此只能适用中国法B.当事人可协议选择适用瑞士法C.应适用中国法和英国法D.应在英国法与中国法中选择适用对苏珊有利的法律【答案】:B【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7条规定,不当得利、无因管理, 适用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当事人共 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治宣 传教育,不断提高国家机关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D项,梁某按照学校的要求到派出所要求开具无违法犯
34、罪记录证明, 可以看作是遇事找法的表现,表达了他的法治意识。23.执业医师法规定,执业医师需依法取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发 放的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注册后方能执业。关于执业医师资格,以下 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该资格属于直接关系人身健康,需按照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确 定申请人条件的许可B.对执业医师法规定的取得资格的条件和要求,部门规章不得作 出具体规定C.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应公开举行D.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不得组织强制性考前培 训【答案】:C|D【解析】:行政许可法第12条第3、4项规定,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 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
35、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 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平安、人身健康、生命财 产平安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 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 可。执业医师资格属于该条第3项规定的“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 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二A项,“直接关系人身健康,需按照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确定” 的许可,属于该条第4项内容,针对的是设备、设施、产品、物品的 检验检疫,属于对物的核准类许可,而非针对人的资格认可。B项,行政许可法第16条第3款规定,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 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C
36、D两项,行政许可法第54条规定,实施本法第12条第3项所列 事项的行政许可,赋予公民特定资格,依法应当举行国家考试的,行 政机关根据考试成绩和其他法定条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赋予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特定的资格、资质的,行政机关根据申请人的专业人员构 成、技术条件、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等的考核结果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公民特定资格的考 试依法由行政机关或者行业组织实施,公开举行。行政机关或者行业 组织应当事先公布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报考方法、考试科目以及考 试大纲。但是,不得组织强制性的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不得指定教 材或者其他助考材料。24.某县医院在两个月
37、内连续发生5起“医闹”事件,当地公安部门开展了 “打击医闹专项行动”,共处理涉嫌违法、犯罪人员24人,但 “医闹”仍时有发生。之后,该县政府倡导发挥相对独立的第三方医 患调处组织的作用,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来解决问题。对此,以下 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第三方医患调处组织的处理决定具有国家强制力“医闹”的解决依赖源头治理,国家机关不应介入B. “医闹”的存在说明法律在矛盾化解中的权威地位仍待加强D.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不利于公正地解决医患矛盾【答案】:C【解析】:A项,第三方医患调处组织在性质上属于民间调解组织,不是行政机 关,也不是司法机关,其处理决定不具有国家强制力。B项,“医闹”的解决依
38、赖源头治理,也需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医 闹”行为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秩序和医护人员的人身利益,国家机关 责无旁贷。C项,“医闹”是病患与医护人员之间的矛盾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而引 发的现象,法律在化解该矛盾时还需要强化其权威地位,只有法律的 权威地位强化了,病患与医护人员之间的纠纷才能够更好的诉诸法律 解决。D项,第三方医患调处组织的优势之一是中立,相对独立的,跟医患 双方均没有利害关系,有利于公正解决医患矛盾。25.6月1日,甲省乙市房管局出台关于乙市商品住宅工程公证摇号 销售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称7月1日起,乙市商品 住宅工程,实行公证摇号方式公开销售。实施意见要求即日起乙 市商品
39、住宅已办理预售许可证未公开销售的楼盘暂不销售,违者处 罚。某房企德利公司为回笼资金,在此期间仍然组织楼盘销售,被市 房管局依据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予以20万元处分。德利公司不 服该处分决定和实施意见,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下哪一选项是错 误的?()A.德利公司对实施意见有关规定不服的,也可以直接起诉B.法院在审查中发现实施意见可能不合法的,应当听取市房管局 的意见C.法院经审查发现实施意见不合法的,在裁判生效之日起3个月 内向市房管局提出处理建议,市房管局应当在收到司法建议之日起 6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D.法院认为实施意见不合法的,应当在裁判生效后报送上一级法 院备案【答案】:A【解析】:A项,行政诉
40、讼法第53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 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 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可知,规章以下(不含)的规范性文件,即“红 头文件”,可以向法院提起附带审查。直接起诉“红头文件”的,裁 定不予立案。B项,行诉解释第147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在对规范性文件 审查过程中,发现规范性文件可能不合法的,应当听取规范性文件制 定机关的意见。C项,行诉解释第149条第1款和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经审查 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合法的,应当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合 法的依据;经审查认为规范性文件不合法
41、的,不作为人民法院认定行 政行为合法的依据,并在裁判理由中予以说明。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 法院应当向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机关提出处理建议,并可以抄送制定机 关的同级人民政府、上一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以及规范性文件的备 案机关。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人民法院可以在裁判生效之日起3个 月内,向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提出修改或者废止该规范性文件的司法 建议。第4款规定,接收司法建议的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司法建议之 日起6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情况紧急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议制定机 关或者其上一级行政机关立即停止执行该规范性文件。因此,假设“红 头文件”不合法的,需要向制定机关提出司法建议,制定机关应当书 面答复。D项,
42、行诉解释第150条规定,人民法院认为规范性文件不合法 的,应当在裁判生效后报送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备案。涉及国务院部 门、省级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司法建议还应当分别层报最高 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备案。可知,红头文件不合法的,需要报上 一级法院备案。涉及国务院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司法建议还应当 分别层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涉及省级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司法建议还应当分别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26.某商业银行推出“校园贷”业务,旨在向在校大学生提供额度不 等的消费贷款。对此,以下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银行向在校大学生提供“校园贷”业务,须经国务院银监机构审批 或备案B.在校大学生向
43、银行申请“校园贷”业务,无论资信如何,都必须提 供担保C.银行应对借款大学生的学习、恋爱经历、父母工作等情况进行严格 审查D.银行为提高“校园贷”业务发放效率,审查人员和放贷人员可同为一人【答案】:B|C|D【解析】:A项,根据商业银行法第3条第1款的规定,商业银行可以经营 “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的业务,但根据该条第2款的规定, 经营范围由商业银行章程规定,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校园贷”属于贷款的一种,因而,商业银行从事“校园贷”等贷款 业务需要经国务院银监机构审批或备案。B项,第36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 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归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
44、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 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 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归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CD两项,第35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 归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 审贷别离、分级审批的制度。对于与借款人还款能力无关的内容不应 当在贷款审查的范围,并且审贷必须别离,因而审查人员和放贷人员 不可同为一人。27.根据宪法和监督法的规定,关于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以下选项正确的选项是:()A.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情况,应当向本级人大报告,接受监 督B.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委托下级人大常委会对有关法
45、律、法规在本行 政区域内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C.质询案以书面答复的,由受质询的机关的负责人签署D.依法设立的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可以不公布调查的 情况和材料【答案】:A|C|D【解析】:A项,监督法第6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监 督职权的情况,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C项,第 38条规定,质询案以书面答复的,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签署。D 项,第42条第3款规定,调查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可以不公布调 查的情况和材料。B项,第25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 委托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有
46、关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 内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据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只能委托省级人大常 委会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而全国 人大常委会的下级人大常委会包括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28.某超市售卖过期变质的香肠,区市监局对其作出没收香肠和罚款1 万元的处分决定,但超市逾期不缴纳罚款,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区市监局可以按日加处3%的罚款B.区市监局可以拍卖香肠抵扣罚款C.区市监局可以和超市签订执行协议,约定分期缴纳罚款D.区市监局作出处分通知书可以告知超市有申请听证的权利【答案】:A|C|D【解析】:A项,执行罚,是指在当事人逾期不履行义务时,行政机关要求当事 人
47、承当一定的金钱给付义务,促使其履行义务的执行方式。如当事人 不缴纳罚款,行政机关依法加处分款或者滞纳金。B项,在相对人不复议、不诉讼、经过催告程序也不履行时,行政机 关可以直接拍卖扣押的财产。本案中,没有交代该超市不复议、不诉 讼、经过了催告程序也不履行,并不满足拍卖的构成要件。C项,行政机关可以在执行过程中与当事人签订执行协议,内容可以 包括:约定分阶段履行,比方按揭缴纳罚款,在这种情况下,执行 协议可以约定执行的期限;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 罚款或者滞纳金。但需要注意的是减免的只有加处分款或者滞纳金, 不能减免罚款、税款等本金。D项,听证范围分为法定听证和约定听证:法定听证(应
48、当告知), 应当告知听证权利为“责令停产停业、撤消许可证或者执照和较大数 额罚款”;约定听证(可以告知),法定范围外的其他事项,比方拘 留5日、罚款1000元,在官民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均属于可以听证。 此题不属于应当告知听证的三种情形,区市监局可以告知超市有申请 听证的权利。29.根据省政府制定的地方规章,省质监部门对生产、销售不合格产 品的某公司予以行政处分。被处分人认为,该省政府规章违反产品 质量法规定,不能作为处分依据,遂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行政 处分。关于对该省政府规章是否违法的认定及其处理,以下哪一选项 是正确的?()A.由审理案件的法院进行审查并宣告其是否有效B.由该省人大审查是否违法并作出是否改变或者撤销的决定C.由国务院将其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撤销的决 定D.由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其是否违法并作出是否撤销的决定 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不当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