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3年精选高频考点习题.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3年精选高频考点习题.docx(66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3年精选高频考点习题1.甲骑摩托车搭着乙过山路,路面崎岖泥泞,甲便下车推着摩托车前 行。这时乙提出帮助把车骑过去,甲同意,并且紧跟其后,双眼一直 注视乙。不料过了山路乙骑着摩托扬长而去。乙的行为构成何罪?()A.盗窃罪B.侵占罪C.抢夺罪D.抢劫罪【答案】:A【解析】:通说认为,抢夺罪的行为人既可以直接从财物占有者手中抢走,也可 以从他们附近公然将财物抢走,无论哪种情况都会被财物占有者能够 立即觉察,表达侵财的公然性。乙是公然取走被害人财物,应以抢夺 罪论处。但是个别观点认为,公然取走他人财物也成立盗窃罪,并且 只有当对物暴力行为可能导致被害人伤亡时,才宜认定为抢夺罪。本
2、【答案】:B|D【解析】:A项,行政诉讼法第19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行 诉解释第8条第2款规定,对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采取限制 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又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或者行政处 罚不服的,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此题中, 蔡某作为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可以向其所在地的法院起诉。B项,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条第1项的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 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 行政强制措施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第35条规定,有本法 第3条或者第17条规定情形之一,
3、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 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抱歉;造成严 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此题中,公安机关对蔡 某拘留了 10日,属于侵犯人身自由的情形,而且拘留时间较长,有 严重后果。因此,法院应当判决撤销拘留决定、返还罚款、赔偿损失 并支付精神抚慰金。CD两项,行诉解释第109条第4款规定,原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 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依法不应当予以赔偿的,应当判决 驳回行政赔偿请求。原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经 审理认为依法应当予以赔偿的,在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同 时,可以就行政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就行政赔
4、偿部 分发回重审。当事人在第二审期间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第二审人民 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说明】原司法部答案为D,因法律变动,现答案为BD。9.赵某、钱某、孙某与李某四人涉嫌共同抢劫被立案侦查。侦查期间, 赵某和钱某被逮捕;孙某被监视居住,对李某未采取强制措施。案件 起诉到法院后,法院判处赵某有期徒刑5年,钱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 3年,孙某免予刑事处分,李某无罪。一审判决下来之后,检察院对 本案提起抗诉。法院对他们四人强制措施的变更,正确的选项是?()A.对赵某应当变更为取保候审B.对钱某变更为取保候审或释放C.对孙某变更为取保候审或释放D.对李某应当予以释放【
5、答案】:B|D【解析】:刑诉解释第134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不负 刑事责任或者免除刑事处分,被告人在押的,应当在宣判后立即释放。 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 者予以释放: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 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己到第一审人 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 的。A项,在此题中,赵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不属于应当变更强 制措施的情形。B项,钱某被判处缓刑,并且检察院对本案提起抗诉,所以,该案判 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法院应对其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C项,孙某被判处免
6、予刑事处分,法院应当在宣判后立即释放,而非 对其实施取保候审。D项,李某被判无罪,法院应当在宣判后立即释放。10.我国的基本社会制度是基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 五位一体的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在社会领域所建构的制度体系。关 于国家的基本社会制度,以下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我国的基本社会制度是国家的根本制度B.社会保障制度是我国基本社会制度的核心内容C.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是我国基本社会制度的重要内容D.加强社会法的实施是开展与完善我国基本社会制度的重要途径【答案】:B|C|D【解析】:A项,宪法第1条第2款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的根本制度。B项,我国现行宪法对基
7、本社会制度的规定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制度、 医疗卫生事业、劳动保障制度、人才培养制度、计划生育制度、社会 秩序及平安维护制度等方面,其中,社会保障制度是基本社会制度的 核心内容。C项,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是我国基本社会制度中劳动保障制 度的重要内容。D项,完善我国基本社会制度的途径有很多种,但是加强社会法的实 施和开展有助于其他途径的实施,为基本社会制度的巩固和开展提供 法律支撑,创立稳定的社会环境。1L以下哪一选项属于刑事诉讼中适用中止审理的情形?()A.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B.需要重新鉴定的C.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长时间无法出庭的D.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
8、的【答案】:C【解析】:C项,刑事诉讼法第206条第1款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以下 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被告人脱逃的;自诉人患 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由于不能抗拒 的原因。ABD三项,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 以下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需要通知新的证 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检察人员发现提起 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 审判的。12.我国宪法第六至十八条对经济制度作了专门规定。关于宪法修 正案就我国经济制度
9、规定所作的修改,以下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1年真题A.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B.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C.除第九、十二、十八条外,其他各条都进行过修改D.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答案】:B|C|D【解析】:B项,“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1993年宪法修正案第7 条的内容,其是对宪法第15条进行的修改,属于经济制度。C项,我国宪法第6至18条经济制度局部各条的修改情况如下: 第6条由1999年宪法修正案第14条予以修改;第7条由 1993年宪法修正案第5条予以修改;第8条由1993年宪法 修正
10、案第6条和1999年宪法修正案第15条两次予以修改; 第10条第4款和第3款分别由1988年宪法修正案第2条和2004 年宪法修正案第20条予以修改;第11条由1988年宪法修 正案第1条、1999年宪法修正案第16条和2004年宪法修 正案第21条三次予以修改;第13条和第14条由2004年宪法 修正案第22条和第23条分别予以修改;第15条、第16条和第 17条由1993年宪法修正案第7条、第8条和第9条分别予以修 改。即宪法第6至18条只有第9、12和18条未作修改。D项,1993年宪法修正案第6条将1982年宪法第8条第1 款“农村人民公社、农业生产合作社和其他生产、供销、信用、消费
11、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的规 定修改为“农村中的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生产、供销、信用、 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1999年宪法修正案第15条又修改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 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 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经济”。A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 1999年宪法修正案第13条的内容,是对我国宪法第5条进 行的修改,属于政治制度的内容。13.张某因故意杀人罪被某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在执行死刑
12、之前,遇到以下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在审核后的处理方式,正确的选项是 ()oA.查明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但不影响原判决执行的,裁定继续执行死 刑B.查明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该改判C.发现张某还犯有抢劫罪,应当追诉的,在审理后合并执行死刑D.发现张某怀孕6个月,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答案】:A【解析】:刑事诉讼法解释第422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停止执行死刑的 案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确认罪犯怀孕的,应当改判; 确认罪犯有其他犯罪,依法应当追诉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死刑, 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确认原判决、裁定有错误或者罪犯有重 大立功表现,需要改判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死刑,撤销
13、原判,发回 重新审判;确认原判决、裁定没有错误,罪犯没有重大立功表现, 或者重大立功表现不影响原判决、裁定执行的,应当裁定继续执行死 刑,并由院长重新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14.顺河为甲乙两国的界河,双方对界河的划界使用没有另行约定。 根据国际法的相关规那么,以下哪项判断是符合国际法的?()A.甲国渔民在整条河流上捕鱼B.甲国渔船遭遇狂风,为紧急避险可未经许可停靠乙国河岸C.乙国可不经甲国许可,在顺河乙国一侧修建堤坝D.乙国发生旱灾,可不经甲国许可炸开自己一方堤坝灌溉农田【答案】:B【解析】:A项,界水,包括界河和界湖。渔民捕鱼通常仅限于在界水的本国一 侧,”在整条河流上捕鱼”,不符合国际法。B
14、项,相邻国家在界水上 享有平等的航行权,船舶在航行时应该具有明显的国籍标志,除遇难 或有其他特殊情况外,一方船舶未经允许不得在对方靠岸停泊。C项, 一方如欲在界水上建造工程设施,如桥梁、堤坝等,应取得另一方的 同意。D项,界水相邻各国都可以对界水加以适当利用,但须遵循不 得损害邻国利益的原那么,包括不得采取可能使河流枯竭或泛滥的措 施,更不得单方故意使河水改道。该项中“不经甲国许可炸开自己一 方堤坝灌溉农田”,易致河水泛滥或改道,会损害对方利益。15 .甲和乙系夫妻,因外出打工将女儿小琳交由甲母照顾两年,但从 未支付过抚养费。后甲与乙闹离婚且均不愿抚养小琳。甲母将甲和乙 告上法庭,要求支付抚养
15、费2万元。法院认为,甲母对孙女无法定或 约定的抚养义务,判决甲和乙支付甲母抚养费。关于该案,以下哪一 选项是正确的?()A.判决是规范性法律文件B.甲和乙对小琳的抚养义务是相对义务C.判决在原被告间不形成法律权利和义务关系D.小琳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之一【答案】:B【解析】:A项,规范性法律文件要求对不特定主体反复适用,而个别性法律文 件适用于特定对象,不具有一般性约束力,因此,判决是个别性法律 文件。B项,相对义务又称对人义务,对应特定的权利人。本案中,甲和乙 的抚养义务仅对小琳,为相对义务。C项,判决被告(甲和乙)须支付原告(甲母)抚养费,保护了小琳 和父母之间的抚养关系,所以,原被告
16、之间形成的是一种保护性法律 关系。D项,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是诉讼活动的参加者,即在诉讼活动中一 定权利的享有者和一定义务的承当者。本案中,小琳不是诉讼当事人 一方,所以不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16 .审判公开是刑事审判的一项重要原那么,但是在特殊的条件下也可 以不公开审理。关于不公开审理,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o题中,摩托车的所有权人一直是甲,即使乙抢走摩托车是在公然的情 况下,但并没有到达抢夺罪要求的对物暴力的程度,因而乙构成盗窃 罪。根据此题中对乙行为的描述,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更符合题意。 2.2007年8月30 B,我国制定了反垄断法,以下说法哪些可以成 立?()A.反垄断法的制
17、定是以我国当前的市场经济为基础的,没有市场 经济,就不会出现市场垄断,也就不需要反垄断法,因此可以说, 社会是法律的母体,法律是社会的产物B.法对经济有积极的反作用,反垄断法的出台及实施将会对我国 市场经济开展产生重要影响C.我国市场经济的开展客观上需要反垄断法的出台,这个事实说 明,唯有经济才是法律产生和开展的决定性因素,除经济之外法律不 受其他社会因素的影响D.为了有效地管理社会,法律还需要和其他社会规范(道德、政策等) 积极配合,反垄断法在管理市场经济时也是如此【答案】:A|B|D【解析】:A.侦查人员小刘和小章认为侦查过程需要保密,所以,他们侦查过的 案件应当不公开审理B.法院审理的某
18、侵犯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应 当不公开审理C.不公开审理的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与该案无关的人民法院工作人员 和被告人的近亲属都不得旁听D.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判也不公开【答案】:C【解析】:A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应当不公开审理的 情形是指案件的性质涉及国家秘密,而不是侦查过程需要保密。B项,刑事诉讼法第188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 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 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 理。C项,不公开审理的案件,除审判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当事人和其 他诉讼参与人之外的人员,均不得
19、参加庭审,即使是法院的工作人员, 如果跟案件无关,也不得旁听,当事人的近亲属也不得旁听。D项,无论是否公开审理,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刑事诉讼法第285 条规定,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 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 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17 .刘某对市辖区土地局依据省国土资源厅的规定作出的一项行政处 理决定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同时要求审查该规定的合法性。在此情 况下,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市政府作为复议机关无权对省国土资源厅的规定进行处理B.区政府作为复议机关应当将省国土资源厅的规定转送市政府处理C.省政府有权对该规定
20、进行处理D.市土地局作为复议机关应当将审查省国土资源厅规定的请求转送 省国土资源厅处理【答案】:B|C|D【解析】:A项,行政复议法第12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 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本 案中,被申请人是区土地局,复议机关应为区政府或市土地局,市政 府不能作为复议机关。BCD三项,根据第26条的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 出对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的,复议机关对该规定 有权处理的,应当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按法定程序转送有权 处理的机关。本案中,具体行政行
21、为依据的规定是省国土资源厅作出 的,复议机关区政府或市国土资源局均无权处理,应当按法定程序逐 级转送至有权处理的省政府或省国土资源厅,不可越级。18 .根据国际法相关规那么,关于国际争端解决方式,以下哪些表述是 正确的?()A.甲乙两国就界河使用发生纠纷,丙国为支持甲国可出面进行武装干 涉B.甲乙两国发生边界争端,丙国总统可出面进行调停C.甲乙两国可书面协议将两国的专属经济区争端提交联合国国际法 院,国际法院对此争端拥有管辖权D.国际法院可就国际争端解决提出咨询意见,该意见具有法律拘束力【答案】:B|C【解析】:国际法上的国际争端或国际纠纷,主要是指国家之间在国际关系或交 往中产生的利益矛盾、
22、权利对立或行为冲突。A项,现代国际法确立了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基本原那么,使用战争或 武力解决争端是被禁止的。B项,为促进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第三方可以调停人的身份,就争 端的解决提出方案,并直接参加或主持谈判,以协助争端解决。C项,依自愿管辖原那么,对于任何争端,当事国都可以在争端发生后, 达成协议,将争端提交国际法院。法院根据当事国各方的同意进行管 辖。D项,根据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院规约的规定,国际法院除 诉讼活动外,还有提供法律咨询的重要职能,称为法院的咨询管辖权。 法院作出的咨询意见虽然没有法律拘束力,但对于有关问题的解决以 及国际法的开展都具有重要的影响。19.某县公安局于2012年5
23、月25日以方某涉嫌合同诈骗罪将其刑事 拘留,同年6月26日取保候审,8月11日检察院决定批准逮捕方某。 2013年5月11日,法院以指控依据缺乏为由判决方某无罪,方某被 释放。2014年3月2日方某申请国家赔偿。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县公安局为赔偿义务机关B.赔偿义务机关可就赔偿方式和数额与方某协商,但不得就赔偿工程进行协商C.方某2012年6月26日至8月11日取保候审,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D.对方某的赔偿金标准应按照2012年度国家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答案】:C【解析】:A项,国家赔偿法第21条第3款规定,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 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
24、关为赔 偿义务机关。所以本案赔偿义务机关为检察院,先行执行刑事拘留的 县公安局不需履行赔偿义务。B项,赔偿方式、赔偿工程、赔偿数额都可以进行协商。国家赔偿 法第13条第1款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 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 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工程 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4章的规定进行协商。C项,国家赔偿法第3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 政职权时有以下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非 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25、;以殴打、虐待等 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 死亡的;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造 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在取保候审期间人身自由 虽受到局部限制,但实际上没有被羁押,国家不承当赔偿责任。D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 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国家赔偿法第33条、第34 条规定的上年度,是指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时的上一年度;复 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改变原赔偿决定,按照新作出决定时 的上一年度国家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人身自由赔偿金。作出赔偿决 定、复议决定时国家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
26、资尚未公布的,以已经公布 的最近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准。据此,国家赔偿标准应该按照赔偿义 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时的上一年度执行。题中未明确交代赔偿义务机 关何时作出赔偿决定,但方某于2014年3月2日才申请国家赔偿, 其上一年度至少应是2013年。20.某市发生一起社会影响较大的绑架杀人案。在侦查阶段,因案情 重大复杂,市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工作。检察官在开展勘验、检查等 侦查措施时在场,并就如何进一步收集、固定和完善证据以及适用法 律向公安机关提出了意见,对已发现的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了 纠正意见。关于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以下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侵犯了公安机关的侦查权,违反了侦查权、检察
27、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的原那么B.表达了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那么C.表达了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原那么D.有助于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原那么的实现【答案】:B|C|D【解析】:A项,刑事诉讼法第3条第1款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 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 受理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 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 这些权力。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是检察院法律监督权的表达,并未 侵犯公安机关的侦查权,也未违反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 关依法行使的原那么。B项,刑事
28、诉讼法第7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 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 有效地执行法律。此题中检察院的做法表达这一原那么。C项,刑事诉讼法第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 法律监督。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 有权对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法院的审判和执行机关的执行活动是否 合法进行监督。这种监督贯穿于刑事诉讼活动的始终,检察院提前介 入侦查是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权的监督。D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时,必 须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 程序和规那么,更不得侵害各方当事
29、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 21.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以后,罗马法长期不受重视。经过漫长的历 史时期,西欧各国先后出现了研究和采用罗马法的热潮,史称罗马法 复兴。关于罗马法复兴,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罗马法可以满足当时西欧各国一般财产和契约关系开展变化的需 要,始得以复兴B.复兴运动约从公元10世纪开始C.评论法学派在复兴运动中,起到了开创作用D.注释法学派致力于罗马法与西欧社会司法实践的结合,促进了罗马 法的研究和适用【答案】:A【解析】: 罗马法复兴始于12世纪初,当时西欧的法律状况同商品经济开展及 社会生活极不适应。而罗马法是资本主义社会以前调整商品生产者关 系的最完备的法律,
30、这一法律遗产可以满足当时西欧各国一般财产和 契约关系的开展变化的需要。注释法学派在复兴运动中,起到了开创 作用。评论法学派致力于罗马法与西欧社会司法实践的结合,促进了 罗马法的研究和适用。22.以下自诉案件中,哪起案件不能由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告诉或代 为告诉?()A.被害人王某长期受丈夫虐待,双腿残疾B.被害人华某系未成年C.被害人张某自小双目失明D.被害人李某受到威胁,不敢提起自诉【答案】:A【解析】:刑诉解释第260条规定,本解释第1条规定的案件,如果被害人 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 为能力人以及因年老、患病、盲、聋、哑等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 理人、近
31、亲属告诉或者代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身体残 疾不能等同于丧失行为能力,双腿残疾不属于上述情形。23.甲冒充房主王某与乙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将王某的住房以 220万元卖给乙,乙首付100万元给甲,待过户后再支付剩余的120 万元。办理过户手续时,房管局工作人员识破甲的骗局并报警。根据 司法解释,关于甲的刑事责任的认定,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以合同诈骗罪220万元未遂论处,酌情从重处分B.以合同诈骗罪100万元既遂论处,合同诈骗120万元作为未遂情节 加以考虑C.以合同诈骗罪120万元未遂论处,合同诈骗100万元既遂的情节不 再单独处分D.以合同诈骗罪100万元既遂与合同诈骗
32、罪120万元未遂并罚【答案】:B【解析】:合同诈骗罪的既遂标准是欺骗行为导致被害人遭受了财产损失。甲与 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过程中,乙支付的100万元首付款构成合同诈骗 罪的既遂,剩余的120万元虽然没有直接损失,但具有损失的紧迫危 A项,从法与社会的一般原理上看,社会是法律的基础,法律是社会 的产物。作为经济宪法的反垄断法的制定与社会经济有着不可分 割的联系,可以说社会是法律的母体,法律是社会的产物。B项,法对于经济基础具有能动的反作用,并且通过生产关系反作用 于生产力。反垄断法的出台及实施将会对我国市场经济开展产生 重要影响。C项,法的起源、本质、作用和开展变化,都要受到社会经济基础的 制约
33、。但不能因此认为法律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或与其他社会现象 无关。D项,为了有效地通过法律控制社会,还必须使法律与宗教、道德、 政策等进行配合,从而实现全方位的社会和谐。3.某商业银行推出“校园贷”业务,旨在向在校大学生提供额度不等 的消费贷款。对此,以下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银行向在校大学生提供“校园贷”业务,须经国务院银监机构审批 或备案B.在校大学生向银行申请“校园贷”业务,无论资信如何,都必须提 供担保C.银行应对借款大学生的学习、恋爱经历、父母工作等情况进行严格 审查D.银行为提高“校园贷”业务发放效率,审查人员和放贷人员可同为一人 险,应作为未遂情节加以考虑。甲的行为仅涉嫌合同诈
34、骗罪一罪,对 具体行为犯罪既遂和犯罪未遂认定后应按照合同诈骗罪一罪定罪处 罚。24 .关于骗取出口退税罪和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说法,以下哪些选项 是正确的?()A.甲公司具有进出口经营权,明知他人意欲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仍 违反国家规定允许他人自带客户、自带货源、自带汇票并自行报关, 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对甲公司应以骗取出口退税罪论处B.乙公司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的发票,并利用该虚开的发票骗取数 额巨大的出口退税,其行为构成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与骗取 出口退税罪,实行数罪并罚C.丙公司缴纳200万元税款后,以假报出口的手段,一次性骗取国家 出口退税款400万元,丙公司的行为分别构成偷税罪与
35、骗取出口退税 罪,实行数罪并罚D.丁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 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对丁公司应当以虚开增值 税专用发票罪论处【答案】:A|C|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假设干问 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公司、企业,明知他人意 欲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仍违反国家有关进出口经营的规定,允许他 人自带客户、自带货源、自带汇票并自行报关,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 的,依照刑法第204条第1款(骗取出口退税罪)、第211条的 规定定罪处分。刑法第204条第1款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 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
36、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 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1倍 以上5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 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 罚金或者没收财产。A项,甲公司违反国家规定,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对甲公司应以骗 取出口退税罪论处。B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 假设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实施骗取出口退税犯罪,同时构成虚 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处分较重的规定定罪处 罚。C项,刑法第204条第2款规定,纳税
37、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前款 规定的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本法第201条关于逃税 罪的规定定罪处分。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局部,依照前款的规 定处分。D项,刑法第205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定虚开增 值税专用发票罪。25 .甲卖迷药,明知乙将使用迷药进行犯罪活动,仍然教乙迷药的使 用方法等知识,乙用迷药迷倒闪后拿走了财物。后乙屡次使用该迷药 实施犯罪行为。关于甲的行为的定性,以下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甲的行为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平安罪,因为该行为会导致乙实 施不特定的犯罪B.甲的行为不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平安罪,因为出售迷药的行为 不会危害公共平安C.乙的行为成立抢劫
38、罪D.甲的行为成立抢劫罪的帮助犯,亦触犯了传授犯罪方法罪,属于想 象竞合【答案】:A【解析】:AB两项,对他人屡次使用迷药,一般不会危害公共平安。公共平安 强调危险的扩张性,对多人使用迷药,虽然可能危害多人,但这种危 害不具有扩张性。因此,甲的行为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平安罪。 CD两项,乙迷倒丙后取走财物的行为,属于以暴力、胁迫之外的其 他方法排除被害人的对抗,成立抢劫罪。甲明知乙将使用迷药进行犯 罪活动,仍卖给乙迷药,成立抢劫罪的共犯。同时、甲向乙传授如何 迷倒他人进而取得财物的方法,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甲的一行为触 犯二罪名,属于想象竞合,从一重罪处分。26 .为谋财绑架他人的,在以下
39、哪一种情形下不应当判处死刑?()A.甲绑架并伤害被绑架人致其残疾的B.乙杀死人质后隐瞒事实真相向人质亲友勒索赎金10万元的C.丙绑架人质后害怕罪行败露杀人灭口的D. 丁控制人质时因捆绑太紧过失致被害人死亡的【答案】:D【解析】:刑法第239条第2款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或者绑 架他人作为人质,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 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由于绑架人存在 杀害行为或者故意伤害行为,并且导致被绑架人的重伤、死亡结果的, 才有可能被判处死刑。反之,如果没有以上行为,也并未出现上述结 果,那么不可能被判处死刑。D项,被害人死亡的结果是因为绳子捆绑
40、太紧所致,绑架人不存在故 意伤害或者杀害行为,因此不应当被判处死刑。A项,甲绑架并伤害被绑架人致其残疾,是否被判处死刑应当取决于 伤情。BC两项,绑架人将被绑架人杀害,均有可能判处死刑。【说明】原司法部答案为A。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犯 绑架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 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此处的杀害及故意伤害都 要求行为人的心态为故意,假设行为人在绑架过程中由于过失而致使被 害人死亡的,不应判处死刑。27.被告人甲犯数罪被判死刑,甲向辩护人咨询死刑复核程序的有关 情况,辩护人对此作出的以下哪一答复符合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A.应当调
41、查甲的人际关系B.应当为甲指定辩护人C.应当审查甲犯罪的情节、后果及危害程度D.应当开庭审理并通知检察院派员出庭【答案】:c【解析】:高法解释第348条规定,复核死刑、死刑缓期执行案件,应当全 面审查以下内容:(一)被告人的年龄,有无责任能力,是否系怀孕 的妇女;(二)原审判决认定的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 充分;(三)犯罪情节、后果及危害程度;(四)原审判决适用法律是 否正确,是否必须判处死刑,是否必须立即执行;(五)有无法定、 酌定从轻或者减轻处分的情节;(六)诉讼程序是否合法;(七)应当 审查的其他情况。28.某市质监局发现一公司生产劣质产品,查封了公司的生产厂房和 设备,之后决
42、定没收全部劣质产品、罚款10万元。该公司逾期不缴 纳罚款。以下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实施查封时应制作现场笔录B.对公司的处分不能适用简易程序C.对公司逾期缴纳罚款,质监局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分款 D.质监局可以通知该公司的开户银行划拨其存款【答案】:D【解析】:A项,行政强制法第24条规定,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 应当履行本法第18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 书和清单。该法第18条第7项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 当制作现场笔录。B项,行政处分法第33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 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
43、 警告的行政处分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分决定。此题中,对公司的 没收和罚款10万元已超过1000元的额度,市质监局不得适用简易程 序。CD两项,行政处分法第51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分决 定的,作出行政处分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到期不缴 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分款;根据法律规定,将查 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申请人民法 院强制执行。由此可见,质监局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分款, 但强制执行只能依法向法院申请。29 .王某因抢劫被抓获后,不仅如实交代了自己抢劫致人死亡的犯罪 事实,而且主动交代了 1年前自己实施的诈骗罪,同时揭发其老乡李 某
44、绑架罪的犯罪事实,且在他提供的线索下,公安机关顺利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存在哪些可以从宽处分的情节?()A. 一般自首B.特殊自首C.坦白D.立功【答案】:B|C|D【解析】:特殊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 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坦白,是指犯 罪嫌疑人虽不具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立功,是指犯 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 得以侦破其他案件。30 .甲、乙、丙、丁四人涉嫌屡次结伙盗窃,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 审查起诉后,甲突然死亡。检察院审查后发现,甲和乙共同盗窃1次, 数额未达刑事立案标准;乙和丙共
45、同盗窃1次,数额到达刑事立案标 准;甲、丙、丁三人共同盗窃1次,数额巨大,但经两次退回公安机 关补充侦查后仍证据缺乏;乙时其参与的2起盗窃有自首情节。关于本案,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对甲可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B.对乙可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C.对丙应作出证据缺乏不起诉决定D.对丁应作出证据缺乏不起诉决定【答案】:D【解析】:法定不起诉,指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 16条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的不 起诉决定。法定不起诉的情形之一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酌定 不起诉,指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 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处分
46、的案件,可以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证据缺乏不起诉(即存疑不起诉),指人民检察院对于经过补充侦查 的案件,仍然证据缺乏,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此题中,甲死亡,应对甲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 乙和内的盗窃数额已到达刑事立案标准,符合起诉条件,应对二人作 出起诉决定。丁由于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证据缺乏,应对他作出证据缺乏不起诉决定。31.卢某坠楼身亡,公安机关排除他杀,不予立案。但卢某的父母坚 称他杀可能性大,应当立案,请求检察院监督。检察院的以下哪一做 法是正确的?()A.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B.拒绝受理并向卢某的父母解释不立案原因C.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
47、,可以立案并交由公安机关侦查D.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建议公安机关立案【答案】:A【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1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 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 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 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 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32.以下情况属于或可以视为行政诉讼中被告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 的是()o【答案】:B|C|D【解析】:A项,根据商业银行法第3条第1款的规定,商业银行可以经营 “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
48、贷款”的业务,但根据该条第2款的规定, 经营范围由商业银行章程规定,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校园贷”属于贷款的一种,因而,商业银行从事“校园贷”等贷款 业务需要经国务院银监机构审批或备案。B项,第36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 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归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 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 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归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CD两项,第35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 归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 审贷别离、分级审批的制度。对于与借款人还款能力无关的内容不应 当在贷款审查的范围,并且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