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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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第 1 页 共 38 页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合肥星火培训学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有效地依法管理和规范本学校的日常活动,根据我国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以及本市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学校全称为合肥星火培训学校本学校住所在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港汇广场 b 座十楼第三条本学校的办学宗旨是。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教育教学质量,遵守诚信原则

2、依法办学。第四条本学校的办学层次是中等非学历教育;办学形式是业余面授;办学范围是文化类第五条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第 2 页 共 38 页本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实行重大活动报告制度,重视信息化建设,逐步做到通过互联网向登记机关和审批机关报告重大事项。第六条本校培训学校注册资金壹拾万元人民币。本学校是从事非营利性教育活动的社会组织,举办者不要求有合理回报。第七条本学校的审批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是合肥市社会发展局,登记管理机关是合肥市民政局。第八条本学校接受登记管理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和其他

3、有关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按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委托中介组织评估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第二章组织机构和法定代表人的产生、罢免第九条本学校实行董事会制度。董事会是本学校的决策机构。第十条董事会的组成(一)本学校董事会由举办者组建,首届董事长李东兴由举办者推选。以后的董事会成员由举办者推选,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二)本学校董事会由李东兴,樊蓓,廖德稳,培训学校主任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第 3 页 共 38 页及教职工代表等三人以上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董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三)本学校的董事会任期三年。

4、(四)董事增补,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讨论一致通过,报审批机关备案。(五)董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可以罢免,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本章程的;2.因工作变动或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董事职责的;3.本人提请要求解职的;4.教育行政部门建议罢免的。第十一条董事会职权(一)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聘任和解聘培训学校主任;2.修改培训学校章程和制定培训学校的规章制度;3.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4.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5.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6.决定培训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7.决定其他重大事项。(二)董事会不得在章程规定的权限外,敢

5、于培训学校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第 4 页 共 38 页的内部管理和教育教学活动。第十二条董事会议事规则(一)议事程序和规则应秉承公平、公正原则,遵守推进培训学校发展为根本利益的原则,由董事会会议提出,并经过讨论通过后确定。(二)董事会由董事长负责召开,董事长因故不能出席时,应制定或委托董事会其他成员负责召开。(三)董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或经董事会三分之一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应提前一周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才有效。(四)董事

6、会行使一人一票的表决权,董事会的决议需经出席会议半数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能生效。(五)董事会讨论以下重大事项,必须得到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1.选举和罢免董事长;2.聘任和解聘培训学校主任;3.制定和修改培训学校章程;4.制定发展规划;5.审核预算、决算;6.决定培训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第 5 页 共 38 页7.培训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六)董事会应对所决议事项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一般由董事长签名即可。出席会议的成员应在形成董事会决议的会议记录上签名。第十三条培

7、训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一)培训学校法定代表人由举办者提名,经董事会讨论通过,报合肥市经开区社会发展局审核,合肥市经开区民政局核准。(二)培训学校法定代表人任期为五年。期满离任。经董事会决定连任的,可以连任。(三)培训学校法定代表人的罢免,需经董事会讨论通过,报审批部门备案。法定代言人离任,应依法进行离职财务审计,办理移交手续。第十四条培训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培训学校主任负责制。并根据培训学校实际设置相应的内设管理机构。第三章培训学校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五条培新学校行使下列权利:(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三)招收受教育者;(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免责

8、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第 6 页 共 38 页(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七)管理、使用本学校的设施和经费;(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活动的非法干涉;(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六条培训学校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国家的教育标准,保证国家的教育教学质量;(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四)以适当的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方便;(五)遵照国家的有关规定

9、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六)依法接受监督。第四章培训学校主任第十七条培训学校主任依法独立行使教育和行政管理职权,执行培训学校董事会的决定,接受董事会和审批机关的监督。培训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由培训学校主任提出,报董事会批准。聘任培训学校主任由董事会依据任职条件讨论决定,报合肥市经开区社会发展局核准后,由董事会聘任。培训学校主任任期为五年,聘任期满离任。经董事会决定也可连聘连任。第十八条培训学校主任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第 7 页 共 38 页的任职条件(一)用户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教育事

10、业;(二)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且具有 5 年以上教龄或管理经历;(三)熟悉教育教学业务,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组织管理能力;(四)作风民主、正派、办事公正;(五)身体健康,专职在校工作。第十九条培训学校主任负责培训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权利;(一)执行培训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行使决策机构的决定;(二)实施发展规划,拟定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培训学校规章制度;(三)聘任和解聘培训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五)负责培训学校日常管理工作;(六)培训学校董事会的其他授权;第二十条培训学校主任因故不能行使职权时,可委托培训学

11、校副主任代理行使职权。第二十一条培训学校实行民主管理,设立职代会,职代会的职权是;监督培训学校的财务情况,对法定代表人、正副培训学校主任的工作进行监督。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第 8 页 共 38 页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培训学校主任应予免职:(一)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规定办学的;(二)不能全面履行培训学校主任职责的;(三)培训学校管理混乱或教育、教学质量低下的;(四)由于健康条件或其他原因不能坚持培训学校正常工作的;(五)本人提请要求解聘的;(六)教育行政部门建议免职的。培训学校主任的免职由董事会讨论通

12、过,以书面形式报合肥市经开区社会发展局备案。第五章培训学校的行政和教育教学管理第二十三条培训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和执行行政管理、教学管理、学籍管理等规章制度和校内各工作岗位的职责,并报审批机关备案。第二十四条培训学校应当公示民办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收费许可证和税务登记证。第二十五条培训学校的主任和内设机构的负责人为专职人员,会计出纳具有从业资格,其他管理人员熟悉教育教学业务。第二十六条培训学校聘任的教师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

13、除。第 9 页 共 38 页第二十七条培训学校由主任自主聘任教师、职员,应当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招收其他工作人员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聘任外籍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培训学校应准时参加各有关管理部门召开的会议和活动,准时上报各类报表和信息。第二十八条培训学校按审批机关批准的办学范围,设置专业、开设课程和选用教材。第二十九条培训学校的招生简章或招生广告,应当报业务主管部门备案,经备案后方可发布。第三十条培训学校按时参加年检。每年度结束,按市教委办法的档案规定,建立培训学校档案。第六章培训学校的资产和财务管理第三十一条依法建立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经费使用审批制度,票据

14、管理制度和退费制度。培训学校应单独设立银行账号,进行财务核算,并按国家规定建立会计账册。第三十二条培训学校对举办者投入的资金、受赠的财产以及办学的积累,享有法人财产权。培训学校存续期间,所有资产由本学校依法管理和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第 10 页 共 38 页第三十三条培新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应由本学校制定,报合肥市经开区社会发展局、物价局备案并公示。培训学校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不用于分配、转让、担保和学校外的投资。第三十四条培训学校的经费来源。(

15、1)组建时举办者的出资;(2)学费收入;(3)社会资助;(4)其他合法收入。为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促进培训学校的发展,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培训学校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净收益的 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培训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第三十五条培训学校资产的使用和财务管理接受审批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并报送审批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第七章变更、终止程序和终止后的资产处理第三十六条培训学校变更名称、层次、类别、校址、法定代表人,由培训学校董事会经区社会发展局审核同意后,报登记机关核准。变更培训学校主任由

16、培训学校董事会报区社会发展局核准。变更其他事项报区社会局备案。第三十七条培训学校变更举办者,须由举办者提出,经培训学校董事会同意,进行发展局财务清算后,报区社会发展局审查核准。第三十八条培训学校的分立、合作,在财务清算后,由培训学校董事会报区社会发展局同意、区民政局核准。第三十九条培训学校自行要求,或由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而终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第 11 页 共 38 页止时,应向审批机关提出终止申请,说明终止理由,同时应当妥善安置在学校学习的学生。得到许可后由培训学校组织清算组,在审批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

17、指导下提出清算程序和原则,依法进行财务清算,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四十条清算人员一般应由培训学校举办者代表、培训学校法定代表人、教职工代表组成。根据需要课聘请国内注册会计师、律师等参加。清算费用和清算组成员的酬劳从培训学校的结存财产中支付。第四十一条培训学校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一)应退受教育者的学费和其他费用;(二)应发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三)偿还其他债务。培训学校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第四十二条结算结束后,写出清算报告,提请原董事会核审通过后,报审核机关批准,再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第八章附则第四十三条本

18、章程修改权属培训学校董事会。修改后的章程,经合肥市经开区社会发展局审核同意后,在 30 日内报合肥市经开区民政局核准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第 12 页 共 38 页后生效。第四十四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第四十五条本章程自本学校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并获得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之日起正式生效。解释权属培训学校董事会。培训学校董事会成员签章:上海浦东新区英修培训中心2021/5/3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有效地依法管理和规范本中心的日常活动,根据我国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

19、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以及本市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中心全称为上海浦东新区英修培训中心本中心住所在浦东南路 855 号世界广场 2 楼 d 座第三条本中心的办学宗旨是: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教育教学质量,遵守诚信原则依法办学。第四条本中心的办学层次是中等非学历教育;办学形式是业余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第 13 页 共 38 页面授;办学范围是文化类第五条本中心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核准的业务范围开

20、展活动,实行重大活动报告制度,重视信息化建设,逐步做到通过互联网向登记机关和审批机关报告重大事项。第六条本中心是由上海英修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出资举办的,培训中心注册资金壹拾万元人民币。本中心是从事非营利性教育活动的社会组织,举办者不要求有合理回报。第七条本中心的审批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是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登记管理机关是浦东新区民政局。第八条本中心接受登记管理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按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委托中介组织评估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第二章组织机构和法定代表人的产生、罢免第九条本中心实行董事会制度。董事会是本中心的决策机构。第十条董事会的组成(一)本

21、中心董事会由举办者组建,首届董事长高翔由举办者推选。以后的董事会成员由举办者推选,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二)本中心董事会由高翔、高永光、陈晓燕、金兴国、高家伟、培训中心主任及教职工代表等五人以上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第 14 页 共 38 页事长、董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三)本中心的董事会任期三年。(四)董事增补,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讨论一致通过,报审批机关备案。(五)董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可以罢免,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本章程的;2.

22、因工作变动或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董事职责的;3.本人提请要求解职的;4.教育行政部门建议罢免的。第十一条董事会职权(一)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聘任和解聘培训中心主任;2.修改培训中心章程和制定培训中心的规章制度;3.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4.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5.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6.决定培训中心的分立、合并、终止;7.决定其他重大事项。(二)董事会不得在章程规定的权限外,敢于培训中心的内部管理和教育教学活动。第十二条董事会议事规则(一)议事程序和规则应秉承公平、公正原则,遵守推进培训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

23、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第 15 页 共 38 页中心发展为根本利益的原则,由董事会会议提出,并经过讨论通过后确定。(二)董事会由董事长负责召开,董事长因故不能出席时,应制定或委托董事会其他成员负责召开。(三)董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或经董事会三分之一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应提前一周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才有效。(四)董事会行使一人一票的表决权,董事会的决议需经出席会议半数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能生效。(五)董事会讨论以下重大事项,必须得到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1.选举和罢免董事长;2.聘任和

24、解聘培训中心主任;3.制定和修改培训中心章程;4.制定发展规划;5.审核预算、决算;6.决定培训中心的分立、合并、终止;7.培训中心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六)董事会应对所决议事项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一般由董事长签名即可。出席会议的成员应在形成董事会决议的会议记录上签名。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第 16 页 共 38 页第十三条培训中心的法定代表人(一)培训中心法定代表人由举办者提名,经董事会讨论通过,报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审核,浦东新区民政局核准。(二)培训中心法定代表人任期为五年。期满离任。经董事会决定连

25、任的,可以连任。(三)培训中心法定代表人的罢免,需经董事会讨论通过,报审批部门备案。法定代言人离任,应依法进行离职财务审计,办理移交手续。第十四条培训中心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培训中心主任负责制。并根据培训中心实际设置相应的内设管理机构。第三章培训中心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五条培新中心行使下列权利:(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三)招收受教育者;(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七)管理、使用本中心的设施和经费;(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活动的非法干涉;(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6、第十六条培训中心应当履行下列义务: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第 17 页 共 38 页(一)遵守法律、法规;(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国家的教育标准,保证国家的教育教学质量;(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四)以适当的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方便;(五)遵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六)依法接受监督。第四章培训中心主任第十七条培训中心主任依法独立行使教育和行政管理职权,执行培训中心董事会的决定,接受董事会和审批机关的监督。培训中心内部组织机

27、构的设置方案由培训中心主任提出,报董事会批准。聘任培训中心主任由董事会依据任职条件讨论决定,报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核准后,由董事会聘任。培训中心主任任期为五年,聘任期满离任。经董事会决定也可连聘连任。第十八条培训中心主任的任职条件(一)用户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教育事业;(二)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且具有 5 年以上教龄或管理经历;(三)熟悉教育教学业务,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组织管理能力;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第 18 页 共 38 页(四)作风民主、正派、办事公正;(五)身体健康,专职在校工

28、作。第十九条培训中心主任负责培训中心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权利;(一)执行培训中心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行使决策机构的决定;(二)实施发展规划,拟定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培训中心规章制度;(三)聘任和解聘培训中心工作人员,实施奖惩;(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五)负责培训中心日常管理工作;(六)培训中心董事会的其他授权;第二十条培训中心主任因故不能行使职权时,可委托培训中心副主任代理行使职权。第二十一条培训中心实行民主管理,设立职代会,职代会的职权是;监督培训中心的财务情况,对法定代表人、正副培训中心主任的工作进行监督。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培训中心主

29、任应予免职:(一)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规定办学的;(二)不能全面履行培训中心主任职责的;(三)培训中心管理混乱或教育、教学质量低下的;(四)由于健康条件或其他原因不能坚持培训中心正常工作的;(五)本人提请要求解聘的;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第 19 页 共 38 页(六)教育行政部门建议免职的。培训中心主任的免职由董事会讨论通过,以书面形式报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备案。第五章培训中心的行政和教育教学管理第二十三条培训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和执行行政管理、教学管理、学籍管理等规章制度和校内各工作岗位的职责,并报审批机关

30、备案。第二十四条培训中心应当公示 民办培训中心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收费许可证和税务登记证。第二十五条培训中心的主任和内设机构的负责人为专职人员,会计出纳具有从业资格,其他管理人员熟悉教育教学业务。第二十六条培训中心聘任的教师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第二十七条培训中心由主任自主聘任教师、职员,应当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招收其他工作人员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聘任外籍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培训中心应准时参加各有关管理部门召开的会议和活动,准时上报各类报表和信息。第二十八条培训中心按审批机关批准的办学范围,设置专业、开设课程和选用

31、教材。第二十九条培训中心的招生简章或招生广告,应当报业务主管部门备案,经备案后方可发布。第三十条培训中心按时参加年检。每年度结束,按市教委办法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第 20 页 共 38 页的档案规定,建立培训中心档案。第六章培训中心的资产和财务管理第三十一条依法建立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经费使用审批制度,票据管理制度和退费制度。培训中心应单独设立银行账号,进行财务核算,并按国家规定建立会计账册。第三十二条培训中心对举办者投入的资金、受赠的财产以及办学的积累,享有法人财产权。培训中心存续期间,

32、所有资产由本中心依法管理和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第三十三条培新中心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应由本中心制定,报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物价局备案并公示。培训中心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不用于分配、转让、担保和中心外的投资。第三十四条培训中心的经费来源。(1)组建时举办者的出资;(2)学费收入;(3)社会资助;(4)其他合法收入。为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促进培训中心的发展,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培训中心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净收益的 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培训中心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第三十五条培训中心资产的使用和财务管理接受审批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

33、督。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并报送审批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第 21 页 共 38 页第七章变更、终止程序和终止后的资产处理第三十六条培训中心变更名称、层次、类别、校址、法定代表人,由培训中心董事会经区社会发展局审核同意后,报登记机关核准。变更培训中心主任由培训中心董事会报区社会发展局核准。变更其他事项报区社会局备案。第三十七条培训中心变更举办者,须由举办者提出,经培训中心董事会同意,进行发展局财务清算后,报区社会发展局审查核准。第三十八条培训

34、中心的分立、合作,在财务清算后,由培训中心董事会报区社会发展局同意、区民政局核准。第三十九条培训中心自行要求,或由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而终止时,应向审批机关提出终止申请,说明终止理由,同时应当妥善安置在中心学习的学生。得到许可后由培训中心组织清算组,在审批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提出清算程序和原则,依法进行财务清算,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四十条清算人员一般应由培训中心举办者代表、培训中心法定代表人、教职工代表组成。根据需要课聘请国内注册会计师、律师等参加。清算费用和清算组成员的酬劳从培训中心的结存财产中支付。第四十一条培训中心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一)应

35、退受教育者的学费和其他费用;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第 22 页 共 38 页(二)应发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三)偿还其他债务。培训中心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第四十二条结算结束后,写出清算报告,提请原董事会核审通过后,报审核机关批准,再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第八章附则第四十三条本章程修改权属培训中心董事会。修改后的章程,经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审核同意后,在 30 日内报浦东新区民政局核准后生效。第四十四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第四十五条本

36、章程自本中心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并获得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之日起正式生效。解释权属培训中心董事会。培训中心董事会成员签章:高翔高家伟曾惠真陈晓燕高永光第三篇: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_。(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民办(1999)129 号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能够反映该单位的宗旨与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第 23 页 共 38 页业务范围,能够有别于其他的社会组织,地方性的民

37、办非企业单位应冠以本行政区域名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不得使用已由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_。(其中必须载明。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_。(其中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单位设立的目的。)第四条本单位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_、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_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_。(应载明住所的详细地址,如。_市_县_街道_巷_号。)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具体、明确,指明本单位所从事的行业、服务项目的种类)。(一)单位的业务范围

38、中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和要领取许可证的、已经_批准,并领取了_许可证。(二)_。第三章组织管理第七条本单位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每届三年,董事会是本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第 24 页 共 38 页单位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成员为_人,董事由出资单位(或个人)推选,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第八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本单位的业务活动计划;(二)决定本单位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三)决定本单位的弥补亏损方案;(四)决定本单位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五)决定本单位合并

39、、分立、变更、解散方案;(六)决定本单位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七)聘任或者解聘单位主任(校长、院长),根据主任(校长、院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本单位副主任(副校长、副院长),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八)决定制订本单位的基本管理制度;(九)决定修改单位章程;(十)_。第九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召开董事会议。(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二)三分之一董事联名提议时。第十条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l2 名,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更换。第十一条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

40、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第 25 页 共 38 页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第十二条董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会议董事人数,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赞成票和反对票数相等时,董事长有权作最后决定。第十三条召开董事会议,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人员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知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出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委托书须载明授权的范围。第十四条出席董事会的人数须为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够二分之一人数时,通过的决议无效。如经缺席的董事追认,连同追认的人数超过二分之一时,其决议有效。第十五条董事会

41、议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第十六条单位可设立监事会,监事由出资单位选举产生和更换。监事会由全体监事组成,负责对董事会成员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察,防止其滥用职权,侵犯单位及单位员工的合法权益。第十七条监事会由_名监事组成,并推选一名召集人。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单位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第十八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单位的财务;(二)对董事、主任(校长、院长)执行单位职务时违反法律、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42、第 26 页 共 38 页法规或单位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三)当董事和主任(校长、院长)的行为。损害单位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主任(校长、院长)予以纠正;(四)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十九条监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制度。监事会决议需经过半数监事表决同意,方为有效。第二十条监事的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选可以连任。监事不得兼任单位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第二十一条单位设主任(校长、院长)。主任(校长、院长)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第二十二条主任(校长、院长)对董事会负责三并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单位的正常业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三)

43、拟订单位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方案;(四)拟订单位的基本管理制度;(五)提请聘任或解聘单位副主任(副校长、副院长)、财务负责人;(六)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负责管理人员;(七)单位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二十三条主任(校长、院长)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董事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第 27 页 共 38 页会的决议和超越授权范围。第二十四条副主任(副校长、副院长)协助主任(校长、院长)工作,主任(校长、院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主任(校长、院长)指定的副主任(副校长、副院长)代其行使职权。第四章

44、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五条董事长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六条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更换。第二十七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二)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三)代表单位签署有关文件;(四)法律、法规和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二十八条本单位经费来源:(一)举办单位或个人出资;(二)政府资助;(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四)利息;(五)捐赠;(六)其他合法收入。第二十九条本单位经费必须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

45、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第 28 页 共 38 页第三十条本单位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十一条本单位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第三十二条本单位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三十三条对本单位章程的修改,须经董事会表决通过。第三十四条本单位修改的章程,须在董事会通过后十五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处理第三十五条本单位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

46、的,由董事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审查同意。第三十六条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散和清算:(一)因不可抗方量迫使单位无法继续活动;(二)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三)单位宣告破产。第三十七条本单位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三十八条本单位经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第 29 页 共 38 页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第三十九条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47、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八章附则第四十条本章程经_年_月_日董事会表决通过。第四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董事会。第四十二条本章程自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第四篇: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_。(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民办(1999)129 号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能够反映该单位的宗旨与业务范围,能够有别于其他的社会组织,地方性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冠以本行政区域名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不得使用已由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48、的名称。)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_。(其中必须载明。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_。(其中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第 30 页 共 38 页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单位设立的目的。)第四条本单位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_、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_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_。(应载明住所的详细地址,如。_市_县_街道_巷_号。)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具体、明确,指明本单位所从事的行业、服务项目的种类)。(一)单

49、位的业务范围中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和要领取许可证的、已经_批准,并领取了_许可证。(二)_。第三章组织管理第七条本单位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每届三年,董事会是本单位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成员为_人,董事由出资单位(或个人)推选,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第八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本单位的业务活动计划;(二)决定本单位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三)决定本单位的弥补亏损方案;(四)决定本单位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五)决定本单位合并、分立、变更、解散方案;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

50、更正删除。第 31 页 共 38 页(六)决定本单位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七)聘任或者解聘单位主任(校长、院长),根据主任(校长、院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本单位副主任(副校长、副院长),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八)决定制订本单位的基本管理制度;(九)决定修改单位章程;(十)_。第九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召开董事会议。(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二)三分之一董事联名提议时。第十条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l2 名,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更换。第十一条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第十二条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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