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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中心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20_. 1919目录TOC o “1-1” h z u 第一章 总 则 2第二章 功能定位与建设方针 2第三章 总体布局与用地规划 3第四章 道路交通与竖向规划 4第五章 住宅区规划 5第六章 公共设施规划 5第七章 绿化景观规划 6第八章 控制指标体系 6第九章 四线管制规划 10第十章 镇区风貌设计 11第十一章 市政工程规划 12第十二章 环保环卫规划 14第十三章 综合防灾规划 14第十四章 规划强制性内容 14第十五章 规划实施管理 15第十六章 附 则 15石城县龙岗集镇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_县_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第一章 总 则在旧区改造与新
2、区开发的大背景下,_镇政府为了加快镇区发展的力度,整合土地资,优化镇区道路网结构,合理配置镇区空间资,完善镇区功能,形成良好的发展形态,树立镇区的新形象,适应社会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使镇区的建设和管理有序的进行,特制订本规划文本(以下简称文本)。本次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和规划图纸三部分组成,文本与图则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两者应同时使用,不可分割。规划说明书是本规划的说明性文件。本文本适用于本次规划的_县_镇区110.78公顷范围内各类用地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规划区内开发建设、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均应符合文本的规定。文本涉及的控制指标和技术规定是根据现有的相关标准、规范制定的,未涉及的
3、指标和标准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_省地方性相关法规的规定。本规划由_县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并依法按本规划进行规划管理。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镇规划标准(GB50118-20_7);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4、城市规划制图标准(CJJ/T97-20_3);5、_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20_年;6、城市规划资料集小城镇规划篇;7、_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_年)_省城市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则管理条例(2021年);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_县城市总体规划(2021-2030年);_县_镇总体规划(2021202
4、1);相关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_镇人民政府有关的意见设想;1:1000_镇区电子地形图。国家其他相关规范及_县相关部门要求。规划原则与目标规划原则:(1)区域协调原则(2)前瞻性与可操作性原则(3)尊重现状原则(4)规划布局弹性原则(5)规划延续性与实施可操作性结合原则2、规划目标:(1)完善交通系统,优化镇区环境、合理分布公共资,努力实现总体规划中提出的经济、社会、环境目标。(2)积极发展新区,合理利用现状土地,实现土地利用的集约化。(3)改造旧村,分析p 现有土地利用、交通及环境状况,遵循有关规范,协调解决各地块间的矛盾,改善投资环境,创造现代化的城镇环境。(4)结合周边区域的建设,增加绿
5、地建设,为规划区内过渡空间提供良好的环境条件。第二章 功能定位与建设方针功能定位_镇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发展商贸服务和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区域中心城镇。发展规模1、居住人口容量:规划人口容量为11000人。2、用地规模:总用地为110.78公顷。建设方针1、规划区建设坚持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原则,依托大交通,贯彻“紧凑开发,综合配套,逐步实施”的开发建设方针。2、用地布局应严格执行规划,保持功能分区的科学合理性,政府可根据规划及地价按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环境景观及基础设施用地分类进行调控,制订兼容原则,体现规划的可操作性。3、道路建设中干、支路按规划严格执行,先行展开建设;巷路灵活掌
6、握,随开发建设的需要配建,满足交通需求,体现规划的灵活性。4、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积极营造绿色空间,重要的景观节点、公共绿地、沿街绿化由政府控制和建设。5、基础设施建设依托中心区发展,按容量适度超前、设施逐步跟进的原则合理展开建设。6、严格审核开发项目用地需求,注重土地资的集约化使用及土地利用的效能,规定土地开发必须达到的最低强度,提高基础设施投资效益,杜绝土地投机。第三章 总体布局与用地规划规划区范围本次规划区位于_镇区,具体范围为西起_林场,北起_中学,,东至_王家村,南至文水河。规划区总用地面积110.78公顷。总体布局与功能结构_镇区规划形成“两轴、两心、四组团”
7、的空间布局结构。“两轴”沿319国道两侧规划商业,形成一条东西向发展主轴;沿团结路两侧规划商业带与319国道商业带衔接,形成一条南北向发展副轴。“两心”行政中心:在规划区西北部规划行政办公用地,形成行政中心。商业中心:规划在镇区西侧新建集贸市场,行成_镇区商业中心。“四组团”北部综合组团:以319国道为界,北侧为综合组团,主要以教育、商业为主,包含部分居住;西部公共服务组团:以行政办公和市场用地为主,包含部分居住和公园绿地;中部居住组团:以居住用地为主,主要为现状居民;东部居住组团:以居住用地为主,主要为开发用地和安置用地。土地利用规划根据镇规划标准(GB50118-20_7)进行土地细分。1
8、、居住用地规划配置居住用地52.96公顷,占规划区建设用地的47.81。2、公共设施用地规划公共设施用地27.84公顷,占规划区建设用地面积的25.13。规划行政管理用地面积为4.33公顷,教育机构用地面积为6.31公顷、文体科技用地面积为0.57公顷、医疗保健用地面积为2.34公顷,商业金融用地面积为8.93公顷,集贸市场用地面积为5.36公顷3、对外交通用地规划对外交通用地1.97公顷,占规划区建设用地面积的1.78。4、道路广场用地规划道路广场用地20.65公顷,占规划区建设用地面积的18.64。其中道路用地18.30公顷,广场用地2.35公顷。5、工程设施用地规划工程设施用地1.30公
9、顷,占规划区建设用地面积的1.17。其中公用工程设施用地面积0.87公顷,环卫设施用地面积0.15公顷,防灾设施用地面积0.28公顷。6、绿地规划区绿地面积6.06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5.47 ,其中公共绿地的面积为4.41公顷,占规划区用地的3.98 。规划用地一览表序号用地性质用地代号面积(公顷)比例()1居住用地R52.96 47.81 其中二类居住用地R252.96 47.81 2公共设施用地C27.84 25.13 其中行政管理用地C14.33 3.91 教育机构用地C26.31 5.70 文体科技用地C30.57 0.51 医疗保健用地C42.34 2.11 商业金融用地C58.
10、93 8.06 集贸市场用地C65.36 4.84 3对外交通用地T1.97 1.78 4道路广场用地S20.65 18.64 其中道路用地S118.30 16.52 广场用地S22.35 2.12 5工程设施用地U1.30 1.17 其中公用工程用地U10.87 0.79 环卫设施用地U20.15 0.14 防灾设施用地U30.28 0.25 6绿地G6.06 5.47 其中公共绿地G14.41 3.98 防护绿地G21.65 1.49 7总计110.78 100.00 第四章 道路交通与竖向规划道路系统1、对外交通规划区对外联系交通为319国道,规划在镇区东侧新建汽车站,占地面积0.27公
11、顷。2、区内交通综合考虑规划区用地形状和现有道路与周边地区的联系程度,本次规划以“加强与周边地区和对外交通干道联系”为道路网布局原则,依托319国道对接周边镇区,形成以“三横两纵一环”道路骨架,支路为补充,脉络清晰的道路系统。“三横”指城江北路、319国道、广场路,“两纵”指城_路、团结路。“一环”指文高路、外环路、滨河路形成的镇区外环系统。根据道路在规划区内的位置和承担功能将全区的道路分为主干路、干路和支路。主干路、干路分为交通型干路和生活型干路。主干路:道路红线宽度控制在30米,道路断面采用一块板断面形式。干路:道路红线宽度控制在1628米,道路断面采用一块板断面形式。支路:道路红线宽度控
12、制在12米,道路断面采用一块板断面形式。规划道路一览表道路名称起 点终 点长 度(米)宽 度(米)道路等级断面代号319国道文高路外环路225630交通型主干路A-A广场路文高路外环路141928交通型干路B-B文高路滨河路外环路258020交通型干路C-C城_路319国道滨河路55520生活型干路C-C城江北路319国道外环路94720生活型干路C-C团结路文高路滨河路93020交通型干路C-C外环路文高路滨河路147920交通型干路C-C滨河路文高路外环路184816生活型干路D-D石田街319国道滨河路60112支路E-E学前路319国道政通路36912支路E-E政通路文高路外环路130
13、212支路E-E车站路文高路滨河路97212支路E-E白路文高路城江北路27212支路E-E学苑路文高路城江北路20112支路E-E注:表中除现状道路外,规划路名均为暂定名。规划区道路类型一览表序号编号宽度人行道及绿带机动车道1A3023.024.02B2823.022.03C2023.014.04D1623.010.05E1222.57.0各地块内应避免过境车辆的穿行,道路通而不畅、避免往返迂回,并适于消防车、救护车、商店货车和垃圾车等的通行;地块内小路应有利于建筑物布置的多样化,并满足建筑的日照通风和地下工程管线的埋设要求;沿街建筑物长度超过150m时,应设不小于4m4m的消防车通道。人行
14、出口间距不宜超过80m,当建筑物长度超过80m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道路交叉口控制规划平面交叉口的道路缘石半径,规划区四种道路转弯半径按6-20米控制。用地范围根据道路红线和停车视距三角线控制,主干路停车视距为70,干路停车视距为50米,支路为30米。机动车出入口控制必须符合图则所示,同时必须符合以下规定:1、建设项目原则上设一处机动车出入口,相邻两条或者两条以上道路的,在最低一级的道路上开口。2、距国道交叉口的距离不小于70米,干路交叉口的距离不小于50米,支路不小于30米。3、距非道路交叉口的过街人行道(包括引道、引桥和各类地下出入口)最边缘线不小于6米。4、距公共交通站边缘不小于10
15、米。静态交通设施1、停车场:规划区设2处社会停车场,一处位于广场路南侧集贸市场旁,占地面积0.42公顷,停车泊位约141个。一处位于团结路与城江北路交汇处,占地面积0.21公顷,停车泊位约70个。2、广场:规划区共设2处广场,一处位于319国道集贸市场段南侧,占地面积分别为0.24公顷。一处位于政通路北侧集贸市场旁,占地面积为0.38公顷。道路竖向规划规划区道路纵坡控制在0.3-4,道路横坡控制在1-2。地块的规划高程应不低于周边道路的路面标高0.2米。道路红线内(包括上空)的用地为交通设施用地及道路绿化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道路交通设施用地。公共活动场所、人行道、地下通道等地
16、段必须考虑无障碍设计。地块内部配建停车场,其面积控制应符合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泊位要求表。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泊位要求表建 筑 类 别单 位机动车非机动车住宅个/户0.32行政办公个/100 建筑面积0.34商务办公个/100建筑面积0.33其他办公个/100 建筑面积0.25普通商业、农贸市场个/100 营业面积0.36医院个/100 建筑面积0.35科技馆、图书馆、展览馆等个/100 建筑面积0.34公园个/公顷占地面积410客运站个/100旅客(高峰日)13中学个/100名学生0.835小学、幼托个/100名学生0.89-13注:地块内机动车、非机动车室外停车场的泊位数不得低于核定标准泊位数
17、的15,核定标准泊位数按照该地块最大容积率换算。第五章 住宅区规划住宅区建设本规划区分为4个组团。北部综合组团:位于319国道北侧。规划二类居住用地面积8.99公顷,安排居住人口1600人。西部公共服务组团:以319国道、文高路、滨河路、城_路围合区域。规划二类居住用地面积6.03公顷,安排居住人口1950人。中部居住组团:以319国道、滨河路、城_路、团结路围合区域。规划二类居住用地面积20.45公顷,安排居住人口4250人。东部居住组团:以319国道、滨河路、团结路、外环路围合区域。规划二类居住用地面积17.49公顷,安排居住人口320_人。居住组团规划一览表组团名称居住用地面积(ha)用
18、地类型居住人口(人)北部综合组团8.99R21600西部公共服务组团6.03R21950中部居住组团20.45R24250东部居住组团17.49R2320_合计52.9611000居民点整治规划居民整治点以建设多层农民公寓为主,达到二类居住用地标准。新建住宅以4层为主,提倡双拼式、联排式住宅,少建独立式住宅和单层建筑。村民宅基地建设要求:占用耕地建住宅的,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占用原有宅基地或村内空闲地的,每户不得超过180平方米。住宅主楼基底面积不宜大于宅基地面积的70。住宅日照间距尽可能安排南北朝向,避免东西向布置。房屋间距旧村改造不宜小于南侧建房高度的0.9倍;山墙之间的距
19、离(除消防通道外)不得小于2米。住宅层高不宜超过3米,其中底层层高可酌情增加,但不宜超过3.6米。村庄绿化应以种植树木为主,少植草皮,可植竹、栽果,应充分利用现有自然条件基础。安置区建设除规划居民点整治村庄外,其他地块应严格控制村民自建房,区内因镇区建设导致的居民点拆迁户,政府应鼓励统筹统建,建设安置区。规划充分考虑现状用地、区位、交通等因素,建议将安置区设于东部居住组团内。居住区规划指标规划区二类居住用地52.96公顷,规划区居住人口容量11000人。第六章 公共设施规划教育设施1、规划保留原_中学,并在其基础上适当扩大,中学占地3.36公顷。中学按18班标准配置。运动场地应设20_400米
20、标准环形跑道(其中含不小于60米的直跑道),另至少应设23个篮球场或23个排球场(兼羽毛球场)以及15020_平方米器械场地。2、规划保留原中心小学,并在其基础上适当扩大,占地1.52公顷。3、规划安排幼儿园3处,一处为现状保留的中心幼儿园,占地0.82公顷;一处位于政通路与石田街交叉口,占地0.30公顷;一处位于车站路与广场路交叉口,占地0.32公顷。医疗、文体设施1、规划镇卫生院迁至学前路和广场路交汇处西侧,占地1.60公顷。2、规划在滨河路与团结路交叉口新建文化站,占地0.57公顷。规划在滨河路与车站路交叉口、文化站东侧新建敬老院,占地面积0.73公顷。行政、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规划保留财
21、政所、粮管所、地税所、林业所等行政管理用地;文高路西侧新增居委会、派出所用地,占地面积1.93公顷。商业金融、集贸设施规划将团结路与319国道两侧打造成庐陵文化商业街,规划商业用地8.93公顷。规划在文高路东侧新建集贸市场,占地5.36公顷。工程设施1、供应设施:规划保留镇区西侧加油站,占地面积0.11公顷。规划新建自来水厂,位于文水河南岸、团结路西侧,占地面积0.3公顷。日供水能力为3500立方米/日。规划新建供电所,位于政通路与文高路交叉口,占地0.09公顷。2、邮电设施:规划保留原邮政所,占地面积0.14公顷。规划在邮政所东侧设置电信所,占地面积0.13公顷。3、消防设施:规划在319国
22、道北侧、团结路东侧设置消防站一座,占地面积0.28公顷。4、环卫设施:规划区内设1个环卫所和垃圾转运站,位于城江北路南侧、镇北公园西侧,占地0.15公顷。公厕11个,其中垃圾转运站与环卫所联体设置。第七章 绿化景观规划绿化总体框架规划区绿地系统是由公共绿地、防护绿地、居住区绿地、庭院绿地共同组成。规划区绿地面积6.06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5.47。规划滨河路南侧预留部分用地作为滨河公园绿地,本次规划未纳入规划区。沿镇区外围道路规划5米宽连续绿化带,319国道两侧各设置8米宽防护绿带。镇区规划公园三处,镇北公园:位于319国道南侧,占地0.39公顷;主要提供居民休闲集会,以硬质铺地为主,附带生
23、态停车功能。文水公园:位于文水河北侧,占地面积0.96公顷;以湿地绿化为主,为镇区生态廊道节点。体育公园:位于团结路东侧,占地面积1.86公顷;主要功能是为镇区居民提供室外运动场地。各种绿地形成连续空间体系,可以有效地保护水生生态环境、镇区的风貌特色、满足居民的休憩和游览需求。规划区绿地面积6.06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5.47 ,其中公共绿地的面积为4.41公顷,占规划区用地的3.98。景观规划规划从景观节点、轴、廊入手,建设优美的滨水环境,自然与人工景观有机结合的景观体系,形成“一廊、一街、三带、三节点”。一廊:沿文水河预留的绿地将形成一条滨水廊道;一街:沿319国道两侧各规划8米宽防护绿
24、带,打造镇区景观街;三带:沿外环路、文高路、团结路规划5米宽绿化带,完善镇区绿化系统;三节点:规划镇北公园、文水公园、体育公园作为镇区景观节点。图中所示的各类绿地不得侵占或改变用地性质、规模。规划绿化用地不得改变用地性质挪为它用,绿地内允许建设建筑小品等少量游憩设施,但其总占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绿地面积的15。各地块内部均应按相应标准配套绿化用地,各类用地绿地率均应与控制指标表一致。各地块在满足文本所规定的绿地率指标的同时,还应尽可能增加绿化面积,并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增加垂直绿化和屋顶绿化。规划区内所有道路均应按规划的道路断面配植行道树和绿化隔离设施。规划区内有关的标志、公告、广告招牌的位置和尺
25、寸大小须由规划管理部门核准后方可设置。第八章 控制指标体系地块细分规划区用地分为A-D四个片区,共计91个地块,地块编号为三级。用地分类规划区内用地共分7大类、16小类。规划区土地使用分类一览表代码用地名称代码用地名称R居住用地R2二类居住用地C公共设施用地C1行政管理用地C2教育机构用地C3文体科技用地C4医疗保健用地C5商业金融用地C6集贸市场用地T对外交通用地T1公路交通用地S道路广场用地S1道路用地S2广场用地U工程设施用地U1公用工程用地U2环卫设施用地U3防灾设施用地G绿地G1公共绿地G2防护绿地E水域和其它用地E1水域土地使用兼容性及建筑适建性1、规划区内土地使用性质一般不得更改
26、,尤其是工程设施用地及绿地严禁更改土地使用性质。其它用地的土地使用性质需要更改,则必须经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同时应符合“土地使用兼容性表”的规定及土地使用性质对“建筑适建性表”的要求。土地使用兼容性表拟变更地性质原用地性质R1R2C1C2C3C4C5C6G1G2S2TUR1R2C1C2C3C4C5C6G1G2S2TU注:为直接兼容;为有条件兼容;其余为不可兼容。2、为适应具体建设过程中多样化需求,促进新建、配建设施的科学合理设置,对规划区内用地性质确定地块上的建筑划定建筑适建表。将规划用地上拟建设的建筑分为完全适建建筑、有条件适建建筑和不适建建筑。完全适建建筑是指在该土地使用性质上可以建
27、设的建筑物类别,其总建筑面积应不少于地块总建筑面积的60;有条件适建建筑是指需要有相对区位要求的建筑物或在地块中其建设规模和建设容量有严格控制的适建建筑类别。不适建建筑类别可分为二种情况:完全不允许修建建筑物类别和原则不允许修建建筑类别。完全不允许修建建筑类别是指在地块中不允许出现和修建该类建筑物;原则不允许修建建筑物类别是指原则上不允许修建的表中列举的建筑物,但又是必不可少的配套或公益上需要,而本规划中没有具体反映,经采取技术措施后,符合有关规定,并取得消防、卫生或环保部门许可的,经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才允许修建的建筑物。规划区土地建筑适建性表序号用地类别建设项目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程设施用地
28、绿地R1R2C1C5C6C2C3C4UG1G21低层居住建筑2多层居住建筑3单身宿舍4教育设施(中小学、幼托机构)5商业服务设施6居住小区文化设施(老年活动室、文化馆等)7居住小区体育设施8医疗卫生设施(卫生院、卫生所等)9居住小区市政公用设施(含出租汽车站)10行政管理设施(派出所、居委会等)11居住小区日用品修理、加工场12小型农贸市场13小商品市场14居住区级以上文化设施(图书馆、博物馆、纪念性建筑等)15居住区级以上娱乐设施(影剧院、游乐场等)16居住区级以上体育设施17办公建筑、商办综合楼18旅馆、宾馆19商住综合楼20农、副、水产品批发市场21社会停车场、库22加油站23汽车修理、
29、专业保养场24施工维修设施及废品场25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注:为完全适建;为有条件适建;其余为不适建。规划区土地开发强度控制如下表:土地开发强度控制表建筑密度()容积率二类居住用地30451.21.8行政管理用地30351.22.0文体科技用地20251.0商业金融用地35451.82.4集贸市场用地35551.82.4教育机构用地20250.60.8工程设施用地25350.82.0其他建筑按国家相关规范控制(如医疗、中小学、幼儿园、市政建筑等)建筑间距技术规定建筑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卫生、消防及建筑保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确定的,同时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住宅建筑应综合考虑
30、用地条件、朝向、群体组合和空间环境等因素,尽可能争取较好朝向(南偏东15南偏西15),避免东西向布置,其间距必须满足大寒日满窗日照不小于3小时的标准。不同方位间距系数方位01515303045456060间距系数1.0L0.9L0.8L0.9L0.95L2、南北向平行布置的住宅建筑,其间距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1.05倍,东西向平行布置的住宅建筑,其间距不小于较高建筑高度的0.9倍。3、多层住宅建筑侧间距不宜小于6米,两侧有高层建筑时,侧间距不宜小于9米。4、托儿所和幼儿园的主要房间、小学的教室与其遮挡建筑的距离必须达到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小于3小时的日照标准。托儿所的活动场地必须满足有二分之一的活
31、动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以外的要求。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规定道路名称宽 度(米)道路等级建筑退道路红线(米)道路控制宽度(米)319国道30交通型主干路1152广场路28生活型干路436文高路20交通型干路428城_路20生活型干路428城江北路20生活型干路428团结路20交通型干路428外环路20交通型干路428滨河路16生活型干路424石田街12支路318学前路12支路318政通路12支路318车站路12支路318白路12支路318学苑路12支路318备注:建筑物四面临街按表中规定0.7倍计,三面临街按表中规定0.8倍计。建筑后退用地红线管理技术规定用地红线是
32、指相邻两块用地之间由于其可能的用地性质不同而设置的用地界线,一般情况下无道路分隔。为保证本规划区的环境质量,保证各地块建设开发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各用地的建设应满足建筑物后退建设用地边界距离,具体距离按控制图则严格控制。建筑后退用地红线按平均层数四层控制,超过四层参照_省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准则中“建筑物退让”的有关条款执行。1、建筑后退道路红线按图则规定执行,建筑物与道路红线之间土地综合用途依次为:绿化用地、管线走廊、非机动车临时停放。2、多层建筑后退用地红线距离,主要朝向控制在建筑高度的0.5倍,最小6米;侧面控制在建筑高度的0.3倍,最小4米。3、界外为文教卫建筑时,其后退用地红线距离在上述
33、基础上应加退2-3米。4、界外为绿地时,后退用地红线距离可在上述基础上减少3-4米。5、道路交叉口四周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必须满足行车视距的要求。6、临街公共建筑一般不设围墙,特殊情况应设置通透艺术围墙,其高度不超过2米,且应后退道路红线1.52米。建筑高度规划全区最高建筑控制高度30米。规划在规划区内319国道大道左段安排酒店超市商业建筑,建筑高度控制在30米以下。规划二类居住区主要建设低层住宅以及部分多层住宅,低层住宅高度应统一控制在14米以下,多层住宅高度应统一控制在21米以下。建筑物的高度除必须符合日照、建筑间距、消防等方面的要求外,应同时符合以下的规定:沿路一般建筑的控制高度(H)不
34、宜超过道路规划红线宽度(W)加建筑后退距离(S)之和的1.5倍。H1.5(W+S)。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控制本规划涉及的主要配套公用设施,应符合公共服务分级设施配建表、配套公建项目设施控制表。1、中学:规划区设中学1所,校内设活动场地,容积率控制在0.8以内,建筑密度控制在30以内,绿地率不低于30,教学楼层数控制在5层以下。2、小学:规划区设小学1所,容积率控制在0.8以内,建筑密度控制在30以内,绿地率不低于30,教学楼层数控制在4层以下。3、幼儿园、托儿所:按服务半径300米设置,园内活动场所应有不小于一半的活动面积在标准的日照阴影之外,容积率为0.7以内,建筑密度控制在25以内,绿地率大于
35、35,教学楼层数控制在3层以下。规划区共设幼儿园3所。4、文体设施:除区级的文体设施外,在各组团中心地带结合绿地、小区商业服务设施集中安排小型的文体设施。容积率为1.0以内,建筑密度控制在25以内,绿地率大于30。5、商业金融设施:商业服务网点按30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可与其它配套公共设施组合为社区服务中心,方便居民的日常生活。容积率为2.4以内,建筑密度控制在45以内,绿地率大于25。6、集贸市场:规划设置集贸市场1处,占地5.36公顷。容积率为1.6-2.0,建筑密度控制在55以内,绿地率大于20。7、医疗卫生设施:住宅区内按30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卫生所,可附设于社区管理中心内。容积率为1
36、.0以内,建筑密度控制在30以内,绿地率大于30。8、垃圾转运站:规划区内设置垃圾转运站1个,与环卫所合设。容积率为0.7以内,建筑密度控制在25以内,绿地率大于25。9、公共厕所:规划区内共设置水冲式公厕12座,用地面积为60-100m2,建筑面积为30-60m2。10、停车场:规划区内布置社会停车场2处,停车位按30m2/个配置,另外规划结合各地块的建设配建了一定量的停车位。规划范围内所有单一性质地块内的建筑物、构筑物改建,扩建和新建后的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和容积率不得超过图则中规定该地块的相应值。规划区内各地块的土地使用性质、用地面积及相关控制指标详见控制图则。公共服务分级设施配建表类型项
37、目居住区小区组团教育幼托小学中学医疗卫生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护理院文化体育文化活动中心(含青少年、老年活动中心)文化活动站(含青少年、老年活动中心)居民运动场、馆居民健身设施(含老年户外活动场地)商业服务综合食品店综合百货店餐饮中西医药店书店市场便民店其他第三产业金融邮电银行储蓄所电信支局邮政所社区服务社区服务中心(含老年活动中心)养老院托老所残疾人托养所治安联防队居委会(社区用房)物业管理市政公用开关站路灯配电室燃气调压站高压水泵房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垃圾收集点居民存车处居民停车场、库公交始末站消防站行政管理及其他街道办事处市政管理机构(所)派出所其他管理用房防空地下室注:?为应配建的项目;
38、?为宜设置的项目。配套公建项目及设施控制表类别项目用地面积建筑面积设置地块设置位置教育托幼小学普通中学医疗卫生卫生所卫生院文化文化站体育居民活动场商业服务粮油店液化气站书店集贸市场金融银行市政邮政所、电信所变配电站水泵站公共厕所垃圾收集转运站存车处消防消防站行政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居委会注:为指令性控制;为引导性控制。第九章 四线管制规划城市绿线1、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包括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等。本规划区内主要指文水公园、镇北公园、体育公园等公共绿地,部分道路两侧绿带及319国道两侧防护绿地等。2、城市绿线规划控制要求:1)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建设。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2)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4)居住区绿化、单位绿化及各类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都要达到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的标准。各类建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