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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人理财第八章重点难点 第八章 个人理财业务相关法律法规 1涉及个人理理财的法律、法法规从法律法法规制定的主主体来分,可可以分为哪几几个层次? 答:一是由由全国人大或或全国人大常常委会制定和和修改的法律律。 二是由国家最高高行政机关即即国务院根据据宪法和法律律制定的有关关行政管理方方面的规范性性文件,即行行政法规。行行政法规不得得与法律相抵抵触,其法律律地位和效力力低于国家法法律。 三是由国务院组组成部门及直直属机构在它它们的职权范范围内制定的的部门规章。制制定部门规章章是为了执行行法律或者国国务院的行政政法规对具体体行政事项的的规定。其法法律地位和效效力低于行政政法规。 2涉及个人理理财的
2、法律、法法规有哪些? 答:第一,和个个人理财有关关的法律主要要包括:中中华人民共和和国民法通则则、中华华人民共和国国合同法、中中华人民共和和国中国人民民银行法、中中华人民共和和国银行业监监督管理法、中中华人民共和和国商业银行行法、中中华人民共和和国证券法、中中华人民共和和国证券投资资基金法、中中华人民共和和国保险法、中中华人民共和和国信托法、中中华人民共和和国个人所得得税法、 中中华人民共和和国反洗钱法法、 中中华人民共和和国物权法等等。 第二,和个人理理财有关的行行政法规有中中华人民共和和国外资银行行管理条例、期期货交易管理理条例等。 第三,和个人理理财有关的部部门规章主要要有中华人人民共和
3、国外外资银行管理理条例实施细细则、个个人外汇管理理办法实施细细则、商商业银行个人人理财业务管管理暂行办法法、商业业银行个人理理财业务风险险管理指引、商商业银行开办办代客境外理理财业务管理理暂行办法、商商业银行外部部营销业务指指导意见、商商业银行代客客境外理财业业务外汇管理理操作规程、证证券投资基金金销售管理办办法等。 3什么是民事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行为遵循哪些些原则? 答:民事法律行行为是指公民民或者法人设设立、变更、终终止民事权利利和民事义务务的合法行为为。平等的民民事法律主体体之间进行的的民事法律活活动,应当遵遵循民事法律律的自愿、公公平、等价有有偿、诚实信信用的原则。 4什么是诚实实
4、信用原则? 答:诚实信用原原则是指民事事活动中,民民事主体应该该诚实、守信信用,正当行行使权利和义义务。诚实信信用原则是民民事活动中最最核心、最基基本的原则。诚诚实信用原则则和公平原则则一样,是市市场活动中重重要的道德规规范,也是道道德规范在法法律上的表现现。当法律规规定不足时,应应当依据诚实实信用原则进进行弥补。开开展个人理财财业务必须遵遵守民事法律律的基本原则则。 5民法通则则对自然人人的民事权利利能力和民事事行为能力作作了什么样的的规定? 答:自然人的的民事权利能能力。自然人人是基于出生生而取得民事事主体资格的的人,包括本本国公民、外外国公民和无无国籍人。自自然人的民事事权利能力,是是指
5、法律赋予予自然人参加加民事法律关关系、享有民民事权利、承承担民事义务务的资格,具具有平等性、不不可转让性等等特征,始于于出生终于死死亡。 自然人的民事事行为能力。自自然人有了民民事权利能力力,还必须具具有相应的民民事行为能力力,才能以自自己的行为享享有民事权利利、承担民事事义务。自然然人的民事行行为能力是指指自然人能够够以自己的行行为独立参加加民事法律关关系、行使民民事权利和设设定民事义务务的资格。我我国民法通通则对自然然人的民事行行为能力根据据自然人的年年龄和智力状状况作了如下下分类: 第一,完全民事事行为能力人人:十八周岁岁以上的公民民是成年人,具具有完全民事事行为能力,可可以独立进行行民
6、事活动,是是完全民事行行为能力人。十十六周岁以上上不满十八周周岁的公民,以以自己的劳动动收入为主要要生活来源的的,视为完全全民事行为能能力人。 第二,限制民事事行为能力人人:十周岁以以上的未成年年人是限制民民事行为能力力人,可以进进行与他的年年龄、智力相相适应的民事事活动;其他他民事活动由由他的法定代代理人代理,或或者征得他的的法定代理人人的同意。不不能完全辨认认自己行为的的精神病人是是限制民事行行为能力人,可可以进行与他他的精神健康康状况相适应应的民事活动动;其他民事事活动由他的的法定代理人人代理,或者者征得他的法法定代理人的的同意。 第三,无民事行行为能力人:不满十周岁岁的未成年人人是无民
7、事行行为能力人,由由他的法定代代理人代理民民事活动。不不能辨认自己己行为的精神神病人是无民民事行为能力力人,由他的的法定代理人人代理民事活活动。无民事事行为能力人人、限制民事事行为能力人人的监护人是是他的法定代代理人。个人人理财业务的的客户应当是是完全民事行行为能力的自自然人,以及及无民事行为为能力人、限限制民事行为为能力人的法法定代理人。 6什么是代理理?代理有何何特征? 答:民法通则则第六十三三条规定:公公民、法人可可以通过代理理人实施民事事法律行为。代代理人在代理理权限内,以以被代理人的的名义实施民民事法律行为为。被代理人人对代理人的的代理行为,承承担民事责任任。依照法律律规定或者按按照
8、双方当事事人约定,应应当由本人实实施的民事法法律行为,不不得代理。 代理的特征:第第一,代理人人须在代理权权限内实施代代理行为;第第二,代理人人须以被代理理人的名义实实施代理行为为;第三,代代理行为必须须是具有法律律效力的行为为;第四,代代理行为须直直接对被代理理人发生效力力;第五,代代理人在代理理活动中具有有独立的法律律地位。 7代理的种类类有哪些? 答:根据代理权权产生的根据据不同,可以以将代理分为为委托代理、法法定代理和指指定代理。民民法通则第第六十四条规规定:“代理包括委委托代理、法法定代理和指指定代理。委委托代理人按按照被代理人人的委托行使使代理权,法法定代理人依依照法律的规规定行使
9、代理理权,指定代代理人按照人人民法院或者者指定单位的的指定行使代代理权。” 8什么是委托托代理? 答:委托代理的的基础法律关关系一般是委委托合同关系系。民事法律律行为的委托托代理,可以以用书面形式式,也可以用用口头形式。法法律规定用书书面形式的,应应当用书面形形式。书面委委托代理的授授权委托书应应当载明代理理人的姓名或或者名称、代代理事项、权权限和期间,并并由委托人签签名或者盖章章。委托书授授权不明的,被被代理人应当当向第三人承承担民事责任任,代理人负负连带责任。 委托代理人为被被代理人的利利益需要转托托他人代理的的,应当事先先取得被代理理人的同意。事事先没有取得得被代理人同同意的,应当当在事
10、后及时时告诉被代理理人,如果被被代理人不同同意,由代理理人对自己所所转托的人的的行为负民事事责任,但在在紧急情况下下,为了保护护被代理人的的利益而转托托他人的除外外。 9代理的法律律责任是什么么? 答:第一,没有有代理权、超超越代理权或或者代理权终终止后的行为为,只有经过过被代理人的的追认,被代代理人才承担担民事责任。未未经追认的行行为,由行为为人承担民事事责任。本人人知道他人以以本人名义实实施民事行为为而不作否认认表示的,视视为同意。 第二,代理人不不履行职责而而给被代理人人造成损害的的,应当承担担民事责任。 第三,代理人和和第三人串通通,损害被代代理人的利益益的,由代理理人和第三人人负连带
11、责任任。 第四,第三人知知道行为人没没有代理权、超超越代理权或或者代理权已已终止还与行行为人实施民民事行为给他他人造成损害害的,由第三三人和行为人人负连带责任任。 第五,代理人知知道被委托代代理的事项违违法仍然进行行代理活动的的,或者被代代理人知道代代理人的代理理行为违法不不表示反对的的,由被代理理人和代理人人负连带责任任。 10. 什么么情形下代理理会终止? 答:有下列情形形之一的,委委托代理终止止: 第一,代理期间间届满或者代代理事务完成成; 第二,被代理人人取消委托或或者代理人辞辞去委托; 第三,代理人死死亡; 第四,代理人丧丧失民事行为为能力; 第五,作为被代代理人或者代代理人的法人人
12、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一的,法定代代理或者指定定代理终止: 第一,被代理人人取得或者恢恢复民事行为为能力; 第二,被代理人人或者代理人人死亡; 第三,代理人丧丧失民事行为为能力。 第四,指定代理理的人民法院院或者指定单单位取消指定定; 第五,由其他原原因引起的被被代理人和代代理人之间的的监护关系消消灭。 11. 什么么是合同? 答:合同是当事事人之间权利利义务关系的的协议。合合同法第二二条第一款规规定:“本法所称合合同是平等主主体的自然人人、法人、其其他组织之间间设立、变更更、终止民事事权利义务关关系的协议。” 12. 什么么是格式条款款? 答:格式条款是是当事人为了了重复使用而而预先拟定,并
13、并在订立合同同时未与对方方协商的条款款。对格式条条款的理解发发生争议的,应应当按照通常常理解予以解解释。对格式式条款有两种种以上解释的的,应当作出出不利于提供供格式条款一一方的解释。格格式条款和非非格式条款不不一致的,应应当采用非格格式条款。 13. 合同同的形式有哪哪些? 答:书面、口头头、其他形式式。书面形式式包括:合同同书、信件、数数据电文(电电报、电传、传传真、电子数数据交换、电电子邮件)。 14. 什么么情形导致合合同无效? 答:有下列情形形之一的,合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欺诈、胁迫的的手段订立合合同,损害国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通,损害国家家、集体或者者第三人利益益; (3
14、)以合法形形式掩盖非法法目的; (4)损害社会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律、行政法规规的强制性规规定。 15. 什么么情形导致合合同的免责条条款无效? 答:合同法第第五十三条规规定,合同中中的下列免责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方人身伤害的的; (2)因故意或或者重大过失失造成对方财财产损失的 16. 如何何处理合同中中的争议? 答:按照通常的的理解予以解解释。有两种种以上解释的的,应当作出出不利于提供供格式条款一一方的解释。格格式条款与非非格式条款不不一致的,应应当采用非格格式条款。 17. 什么么是可撤销合合同? 答:签订的合同同有下列情形形时,当事人人一方有权请请求人民法院院或者仲裁机
15、机构变更或者者撤销: (1)因重大误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合同时显失公公平的。一方方以欺诈、胁胁迫的手段或或者乘人之危危,使对方在在违背真实意意思的情况下下订立的合同同,受损害方方有权请求人人民法院或者者仲裁机构变变更或者撤销销。 18. 合同同履行的抗辩辩权有哪些? 答:第一,同时时履行抗辩权权:当事人互互负债务,没没有先后履行行顺序的,应应当同时履行行。一方在对对方履行之前前有权拒绝其其履行要求。一一方在对方履履行债务不符符合约定时,有有权拒绝其相相应的履行要要求。 第二,先履行抗抗辩权:当事事人互负债务务,有先后履履行顺序,先先履行一方未未履行的,后后履行一方有有权拒绝其履履行要求
16、。先先履行一方履履行债务不符符合约定的,后后履行一方有有权拒绝其相相应的履行要要求。 第三,不安抗辩辩权:应当先先履行债务的的当事人,有有确切证据证证明对方有下下列情形之一一的,可以中中止履行:经营状况严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抽逃资金,以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信誉;有丧失或者者可能丧失履履行债务能力力的其他情形形。 当当事人没有确确切证据中止止履行的,应应当承担违约约责任。 19. 商业业银行的组织织形式有哪些些? 答:商业银行的的组织形式有有两种:第一一种是银行有有限责任公司司,股东以其其出资额为限限对银行的债债务承担责任任,该银行以以其全部资产产对外承担责责任;第二种种是银行股份份有限公司
17、,银银行的全部资资本划分为等等额股份,股股东以其所持持股份为限对对银行承担责责任,银行以以其全部资产产对外承担责责任。 为了适应竞争的的需要,商业业银行可以在在我国境内外外设立分支机机构,商业银银行设立分支支机构须有一一定的资本,商商业银行总行行应当按照商商业银行法和和银行章程的的规定向分行行拨付营运资资金,拨付给给分支机构的的营运资金额额的总和,不不得超过商业业银行总行资资本金总额的的60;商商业银行的分分支机构不具具有独立的法法人资格,总总行对其分支支机构实行全全行统一核算算,统一调度度资金,分级级管理的财务务制度。各分分支机构在总总行的授权范范围内开展业业务,对外先先以自己经营营管理的财
18、产产承担民事责责任,不足部部分由总行承承担。 20. 商业业银行的经营营原则是什么么? 答:商业银行实实行自主经营营,自担风险险,自负盈亏亏,自我约束束,在经营活活动中要坚持持以下原则: (1)“三性”原则,即安安全性原则、流流动性原则和和效益性原则则。商业银银行法第四四条规定,商商业银行以安安全性、流动动性、效益性性为经营原则则,实行自主主经营,自担担风险,自负负盈亏,自我我约束。 第一,安全性原原则:安全性性原则是指商商业银行所作作的任何资产产业务须以安安全为第一要要旨,其主要要业务放款业务务必须有效关关注借款人的的还款能力,要要求其提供有有效担保,非非有十分把握握,不得发放放信用贷款,以
19、以保障贷款资资产安全。商商业银行法规规定商业银行行的资金只能能投资国债资资产,而不能能投资公司债债券,以保证证银行资产在在投资上的绝绝对安全。 第二,流动性原原则:流动性性原则是指商商业银行的资资产应保持一一定的流动性性,以适应银银行的支付能能力。银行的的放款应当对对长期贷款、中中期贷款和短短缺贷款保持持适当的比例例,其中还应应特别注重银银行保持一定定的流动资产产,以应付支支付还债的需需要。流动性性资产是指在在1个月内能能够变现(收收回来)的放放款和国债资资产,流动性性负债是指在在1个月内要要偿还的负债债。 第三,效益性原原则:效益性性原则是指商商业银行在开开展放款业务务和投资业务务时须仔细核
20、核算银行利润润,利高的资资产项目多做做快做,利薄薄或者无利的的项目少做或或者不做,以以保证银行资资产收益和市市场竞争能力力。 (2)业务往来来遵循平等、自自愿、公平和和诚实信用原原则。商业业银行法第第五条规定:“商业银行与与客户的业务务往来,应当当遵循平等、自自愿、公平和和诚实信用的的原则。商商业银行和其其客户以平等等的身份参与与到金融活动动中,遵循平平等民事主体体的基本行为为准则。 (3)保障存款款人的合法权权益不受侵犯犯的原则。 (4)公平竞争争原则。 (5)依法经营营,不得损害害社会公益的的原则。 (6)严格贷款款的资信担保保、依法按期期收回贷款本本息原则。 21. 商商业银行法规规定的
21、商业银银行的主要业业务是什么? 答:商业银行行法第三条条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可可以经营下列列部分或者全全部业务: (一)吸收公众众存款; (二)发放短期期、中期和长长期贷款; (三)办理国内内外结算; (四)办理票据据承兑与贴现现; (五)发行金融融债券; (六)代理发行行、代理兑付付、承销政府府债券; (七)买卖政府府债券、金融融债券; (八)从事同业业拆借; (九)买卖、代代理买卖外汇汇; (十)从事银行行卡业务; (十一)提供信信用证服务及及担保; (十二)代理收收付款项及代代理保险业务务; (十三)提供保保管箱服务; (十四)经国务务院银行业监监督管理机构构批准的其他他业务。” 22.
22、 商业业银行业务的的分类有哪些些? 答:(1)负债债业务,即商商业银行通过过一定的形式式组织资金来来源的业务。主主要包括吸收收公众存款、发发放金融债券券、从事同业业拆借等,其其中吸收公众众存款是最主主要的负债业业务。商业银银行办理个人人储蓄存款业业务,应当遵遵循存款自愿愿、取款自由由、存款有息息、为存款人人保密的原则则。对个人储储蓄存款,商商业银行有权权拒绝任何单单位或者个人人查询、冻结结,但法律另另有规定的除除外。商业银银行应当按照照中国人民银银行规定的存存款利率的上上下限,确定定存款利率,并并予以公告。商商业银行应当当按照中国人人民银行的规规定,向中国国人民银行交交存存款准备备金,留足备备
23、付金。商业业银行应当保保证存款本金金和利息的支支付,不得拖拖延、拒绝支支付存款本金金和利息。 (2)资产业务务,即商业银银行运用其积积聚的货币资资金从事各种种信用活动的的业务。主要要包括发放短短期、中期和和长期贷款、办办理票据承兑兑与贴现、买买卖,其中最最主要的业务务是发放贷款款。 (3)中间业务务,即商业银银行并不运用用自己的资金金,而代理客客户承办支付付和其他委托托事项并从中中收取手续费费的业务。主主要包括办理理国内外结算算、代理发行行、代理兑付付、承销政府府债券、代理理买卖外汇、提提供信用证服服务及担保、代代理收付款项项及代理保险险业务等。银银行开展个人人理财业务就就是经国务院院银行业监
24、督督管理机构批批准的一项银银行中间业务务。 23. 侵犯犯存款人利益益的法律责任任是什么? 答:商业银行有有下列行为之之一的,对存存款人或者其其他客户造成成财产损害的的,应当承担担支付延迟履履行的利息以以及其他民事事责任:无故故拖延或者拒拒绝支付存款款本金和利息息的;违反票票据承兑等结结算业务规定定,不予兑现现,不予收付付人账,压单单、压票或者者违反规定退退票的;非法法查询、冻结结、扣划个人人储蓄存款或或者单位存款款的;违反商商业银行法的的规定对存款款人或者其他他客户造成其其他损害的。 24. 商业业银行工作人人员违反法律律应承担的责责任有哪些? 答:商业银行行法的有关关规定: 第八十四条 商
25、商业银行工作作人员利用职职务上的便利利,索取、收收受贿赂或者者违反国家规规定收受各种种名义的回扣扣、手续费,构构成犯罪的,依依法追究刑事事责任;尚不不构成犯罪的的,应当给予予纪律处分。有有前款行为,发发放贷款或者者提供担保造造成损失的,应应当承担全部部或者部分赔赔偿责任。 第八十五条 商商业银行工作作人员利用职职务上的便利利,贪污、挪挪用、侵占本本行或者客户户资金,构成成犯罪的,依依法追究刑事事责任;尚不不构成犯罪的的,应当给予予纪律处分。 第八十六条商业业银行工作人人员违反本法法规定玩忽职职守造成损失失的,应当给给予纪律处分分;构成犯罪罪的,依法追追究刑事责任任。违反规定定徇私向亲属属、朋友
26、发放放贷款或者提提供担保造成成损失的,应应当承担全部部或者部分赔赔偿责任。 第八十七条 商业银行工工作人员泄露露在任职期间间知悉的国家家秘密、商业业秘密的,应应当给予纪律律处分;构成成犯罪的,依依法追究刑事事责任。 第八十八条单位位或者个人强强令商业银行行发放贷款或或者提供担保保的,应当对对直接负责的的主管人员和和其他直接责责任人员或者者个人给予纪纪律处分;造造成损失的,应应当承担全部部或者部分赔赔偿责任。商商业银行的工工作人员对单单位或者个人人强令其发放放贷款或者提提供担保未予予拒绝的,应应当给予纪律律处分;造成成损失的,应应当承担相应应的赔偿责任任。 第八十九条 商商业银行违反反本法规定的
27、的,国务院银银行业监督管管理机构可以以区别不同情情形,取消其其直接负责的的董事、高级级管理人员一一定期限直至至终身的任职职资格,禁止止直接负责的的董事、高级级管理人员和和其他直接责责任人员一定定期限直至终终身从事银行行业工作。商商业银行的行行为尚不构成成犯罪的,对对直接负责的的董事、高级级管理人员和和其他直接责责任人员,给给予警告,处处五万元以上上五十万元以以下罚款。 25. 银银行业监督管管理法的调调整对象是什什么? 答:全国银行业业金融机构及及其业务活动动,所指银行行业金融机构构即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境内内设立的商业业银行、城市市信用合作社社、农村信用用合作社等吸吸收公众存款款的金融机构构以及
28、政策性性银行。对在在中华人民共共和国境内设设立的金融资资产管理公司司、信托投资资公司、财务务公司、金融融租赁公司以以及经国务院院银行业监督督管理机构批批准设立的其其他金融机构构的监督管理理,适用银银行业监督管管理法对银银行业金融机机构监督管理理的规定。 26. 银行行业监督管理理的目标是什什么? 答:一是促进银银行业的合法法、稳健运行行,维护公众众对银行业的的信心;二是是保护银行业业公平竞争,提提高银行业竞竞争能力。 27. 银行行业监管措施施有哪些? 答:(1)要求求银行金融机机构报送报表表、资料 (2)现场检查查:现场检查查包括进入银银行业金融机机构进行检查查;询问银行行业金融机构构的工作
29、人员员,要求其对对有关检查事事项作出说明明;查阅、复复制银行业金金融机构与检检查事项有关关的文件、资资料,对可能能被转移、隐隐匿或者毁损损的文件、资资料予以封存存;检查银行行业金融机构构运用电子计计算机管理业业务数据的系系统。进行现现场检查应当当经银行业监监督管理机构构负责人批准准。现场检查查时,检查人人员不得少于于两人,并应应当出示合法法证件和检查查通知书;检检查人员少于于两人或者未未出示合法证证件和检查通通知书的,银银行业金融机机构有权拒绝绝检查。 (3)与银行业业金融机构高高管人员谈话话制度。银行行业监督管理理机构根据履履行职责的需需要,可以与与银行业金融融机构董事、高高级管理人员员进行
30、监督管管理谈话,要要求银行业金金融机构董事事、高级管理理人员就银行行业金融机构构的业务活动动和风险管理理的重大事项项作出说明。 (4)责令银行行业金融机构构依法披露信信息。银行业业监督管理机机构应当责令令银行业金融融机构按照规规定,如实向向社会公众披披露财务会计计报告、风险险管理状况、董董事和高级管管理人员变更更以及其他重重大事项等信信息。 (5)对违规行行为进行处理理、处罚。 (6)对有信用用危机的银行行业金融机构构实行接管或或者重组。银银行业金融机机构已经或者者可能发生信信用危机,严严重影响存款款人和其他客客户合法权益益的,中国银银监会可以依依法对该银行行业金融机构构实行接管或或者促成机构
31、构重组,接管管和机构重组组依照有关法法律和国务院院的规定执行行。 (7)对有严重重违法经营、经经营管理不善善的银行业金金融机构予以以撤销银行业业金融机构有有违法经营、经经营管理不善善等情形,不不予撤销将严严重危害金融融秩序、损害害公众利益的的,中国银监监会有权予以以撤销。 (8)查询、申申请冻结有关关机构及人员员的账户。经经中国银监会会或者其省一一级派出机构构负责人批准准,银行业监监管机构有权权查询涉嫌金金融违法的银银行业金融机机构及其工作作人员以及关关联行为人的的账户;对涉涉嫌转移或者者隐匿违法资资金的,经银银行业监管机机构负责人批批准,可以申申请司法机关关予以冻结。 28. 证证券法的基基
32、本原则是什什么? 答:(1)公开开、公平、公公正原则。公公开原则是证证券发行和交交易制度的核核心,它要求求证券发行者者必须依法将将与证券有关关的一切真实实情况予以公公开,以供投投资者投资决决策时参考。只只有以公开为为基础,才能能实现公平和和公正。 (2)自愿、有有偿、诚实信信用的原则。 (3)合法原则则。证券法法第五条规规定:“证券发行、交交易活动,必必须遵守法律律、行政法规规;禁止欺诈诈、内幕交易易和操纵证券券交易市场的的行为。” (4)分业经营营、分业管理理的原则。证证券法第六六条明确规定定:“证券业和银银行业、信托托业、保险业业分业经营、分分业管理。证证券公司与银银行、信托、保保险业务机
33、构构分别设立。国国家另有规定定的除外。” (5)保护投资资者合法权益益的原则 (6)国家集中中统一监管与与行业自律相相结合的原则则。在国家对对证券发行、交交易活动实行行集中统一监监督管理的前前提下,证券券交易所、证证券业协会依依法实行自律律性管理。 29. 证证券法中禁禁止交易的相相关规定有哪哪些? 答:(1)限制制和禁止的证证券交易行为为的一般规定定。 证券交易当事事人依法买卖卖的证券必须须是依法发行行并交付的证证券。非依法法发行的证券券不得买卖。依依法发行的证证券,法律对对其转让期限限有限制性规规定的,在限限定的期限内内不得买卖。 经依法核准的的上市交易的的股票、公司司债券及其他他证券,应
34、当当在证券交易易所挂牌交易易。 证券交易以现现货进行交易易,证券公司司不得从事向向客户融资或或者融券的证证券交易活动动。 证券交易所、证证券公司、证证券登记结算算机构从业人人员、证券监监督管理机构构工作人员和和法律、行政政法规禁止参参与股票交易易的其他人员员,在任期或或者法定限期期内,不得直直接或者以化化名、借他人人名义持有、买买卖股票,也也不得收受他他人赠送的股股票。任何人人在成为前款款所列人员时时,其原已持持有的股票必必须依法转让让。 为股票发行出出具审计报告告、资产评估估报告或者法法律意见书等等文件的专业业机构和人员员,在该股票票承销期内和和期满后6个个月内,不得得买卖该种股股票。除上述
35、述规定外,为为上市公司出出具审计报告告、资产评估估报告或者法法律意见书等等文件的专业业机构和人员员,自接受上上市公司委托托之日起至上上述文件公开开后5日内,不不得买卖该种种股票。 持有一个股份份有限公司已已发行的股份份5的股东东,应当在其其持股数额达达到该比例之之日起3日内内向该公司报报告,公司必必须在接到报报告之日起33日内向国务务院证券监督督管理机构报报告;属于上上市公司的,应应当同时向证证券交易所报报告。上述股股东将其所持持有的该公司司的股票在买买入后6个月月内卖出,或或者在卖出后后6个月内又又买人,由此此所得收益归归该公司所有有,公司董事事会应当收回回该股东所得得收益。但是是,证券公司
36、司因包销购入入售后剩余股股票而持有55以上股份份的,卖出该该股票时不受受6个月时间间限制。 (2)证券内幕幕交易 内幕交易是一种种证券投机行行为,是一种种欺诈交易行行为,是证券券违法的一种种常见形态。证证券法第七七十三条规定定:“禁止证券交交易内幕信息息的知情人和和非法获取内内幕信息的人人利用内幕信信息从事证券券交易活动。” 证券内幕交易涉涉及内幕信息息的知情人和和内幕信息。 证券法第第七十四条对对内幕信息的的知情人进行行了明确规定定“证券交易内内幕信息的知知情人包括:(一)发行行人的董事、监监事、高级管管理人员;(二)持有公公司百分之五五以上股份的的股东及其董董事、监事、高高级管理人员员,公
37、司的实实际控制人及及其董事、监监事、高级管管理人员;(三)发行人人控股的公司司及其董事、监监事、高级管管理人员;(四)由于所所任公司职务务可以获取公公司有关内幕幕信息的人员员;(五)证证券监督管理理机构工作人人员以及由于于法定职责对对证券的发行行、交易进行行管理的其他他人员;(六六)保荐人、承承销的证券公公司、证券交交易所、证券券登记结算机机构、证券服服务机构的有有关人员;(七)国务院院证券监督管管理机构规定定的其他人。” 内幕信息:内内幕信息是指指证券交易活活动中,涉及及公司的经营营、财务或者者对该公司证证券的市场价价格有重大影影响的尚未公公开的信息。内内幕信息需要要两个构成要要件,即“重大
38、性和和“未公开性,对何为“重大影响以及“未公开法法律并无进一一步解释,但但证券法第第七十五条对对内幕信息作作了具体列举举:“证券交易活活动中,涉及及公司的经营营、财务或者者对该公司证证券的市场价价格有重大影影响的尚未公公开的信息,为为内幕信息。下下列信息皆属属内幕信息:(一)本法法第六十七条条第二款所列列重大事件;(二)公司司分配股利或或者增资的计计划;(三)公司股权结结构的重大变变化;(四)公司债务担担保的重大变变更;(五)公司营业用用主要资产的的抵押、出售售或者报废一一次超过该资资产的百分之之三十;(六六)公司的董董事、监事、高高级管理人员员的行为可能能依法承担重重大损害赔偿偿责任;(七七
39、)上市公司司收购的有关关方案;(八八)国务院证证券监督管理理机构认定的的对证券交易易价格有显著著影响的 其他重要信息。” 利用内幕信息息进行交易的的行为:内幕幕交易行为有有三种形式:内幕人利用用内幕信息买买卖相关证券券;泄露内幕幕信息;内幕幕人利用内幕幕信息建议他他人买卖证券券。禁止证券券交易内幕信信息的知情人人和非法获取取内幕信息的的人利用内幕幕信息从事证证券交易活动动。证券交易易内幕信息的的知情人和非非法获取内幕幕信息的人,在在内幕信息公公开前,不得得买卖该公司司的证券,或或者泄露该信信息,或者建建议他人买卖卖该证券。内内幕交易行为为给投资者造造成损失的,行行为人应当依依法承担赔偿偿责任。
40、 (3)禁止操纵纵证券市场的的行为 所谓操纵市场,是是指少数人以以获取利益或或者减少损失失为目的,利利用其资金、信信息等优势或或者滥用职权权,影响证券券市场价格,制制造证券市场场假象,诱导导或者致使普普通投资者在在不了解事实实真相的情况况下作出证券券投资决定,扰扰乱证券市场场秩序的行为为。证券法法第七十七七条规定:“禁止任何人人以下列手段段操纵证券市市场:(一)单独或者通通过合谋,集集中资金优势势、持股优势势或者利用信信息优势联合合或者连续买买卖,操纵证证券交易价格格或者证券交交易量;(二二)与他人串串通,以事先先约定的时间间、价格和方方式相互进行行证券交易,影影响证券交易易价格或者证证券交易
41、量;(三)在自自己实际控制制的账户之间间进行证券交交易,影响证证券交易价格格或者证券交交易量;(四四)以其他手手段操纵证券券市场。操纵纵证券市场行行为给投资者者造成损失的的,行为人应应当依法承担担赔偿责任。” (4)禁止欺诈诈客户行为。 证券法第七七十九条规定定:“禁止证券公公司及其从业业人员从事下下列损害客户户利益的欺诈诈行为:(一一)违背客户户的委托为其其买卖证券;(二)不在在规定时间内内向客户提供供交易的书面面确认文件;(三)挪用用客户所委托托买卖的证券券或者客户账账户上的资金金;(四)未未经客户的委委托,擅自为为客户买卖证证券,或者假假借客户的名名义买卖证券券;(五)为为牟取佣金收收人
42、,诱使客客户进行不必必要的证券买买卖;(六)利用传播媒媒介或者通过过其他方式提提供、传播虚虚假或者误导导投资者的信信息;(七)其他违背客客户真实意思思表示,损害害客户利益的的行为。欺诈诈客户行为给给客户造成损损失的,行为为人应当依法法承担赔偿责责任。” (5)禁止虚假假陈述和信息息误导行为 虚假陈述包括两两种情况,一一是虚假陈述述行为,即发发行人、承销销商公告的招招股说明书、公公司债券募集集办法、财务务会计报告、上上市报告文件件、年度报告告、中期报告告、临时报告告中,故意虚虚假记载、误误导性陈述或或者有重大遗遗漏致使投资资者在证券交交易中遭受损损失;二是编编造并传播虚虚假信息,严严重影响证券券
43、交易的行为为。 证证券法第七七十八条规定定:“禁止国家工工作人员、传传播媒介从业业人员和有关关人员编造、传传播虚假信息息,扰乱证券券市场秩序。禁禁止证券交易易所、证券公公司、证券登登记结算机构构、证券服务务机构及其从从业人员,证证券业协会、证证券监督管理理机构及其工工作人员,在在证券交易活活动中作出虚虚假陈述或者者信息误导。各各种传播媒介介传播证券市市场信息必须须真实、客观观,禁止误导导。” (6)禁止的其其他行为 证券法的有有关规定:第第八十条禁止止法人非法利利用他人账户户从事证券交交易;禁止法法人出借自己己或者他人的的证券账户。 第八十一条依法法拓宽资金入入市渠道,禁禁止资金违规规流人股市
44、。第第八十二条禁禁止任何人挪挪用公款买卖卖证券。 30. 发行行人擅自发行行证券的民事事责任是什么么? 答:证券法的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八十八条条 未未经法定机关关核准,擅自自公开或者变变相公开发行行证券的,责责令停止发行行,退还所募募资金并加算算银行同期存存款利息,处处以非法所募募资金金额百百分之一以上上百分之五以以下的罚款;对擅自公开开或者变相公公开发行证券券设立的公司司,由依法履履行监督管理理职责的机构构或者部门会会同县级以上上地方人民政政府予以取缔缔。对直接负负责的主管人人员和其他直直接责任人员员给予警告,并并处以三万元元以上三十万万元以下的罚罚款。 第一百八十九条条 发发行人不符合合
45、发行条件,以以欺骗手段骗骗取发行核准准,尚未发行行证券的,处处以三十万元元以上六十万万元以下的罚罚款;已经发发行证券的,处处以非法所募募资金金额百百分之一以上上百分之五以以下的罚款。对对直接负责的的主管人员和和其他直接责责任人员处以以三万元以上上三十万元以以下的罚款。发发行人的控股股股东、实际际控制人指使使从事前款违违法行为的,依依照前款的规规定处罚。 31. 证券券公司违法销销售证券的法法律责任是什什么? 答:证券法的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九十条 证证券公司承销销或者代理买买卖未经核准准擅自公开发发行的证券的的,责令停止止承销或者代代理买卖,没没收违法所得得,并处以违违法所得二倍倍以上五倍以以
46、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所得或者违法法所得不足三三十万元的,处处以三十万元元以上六十万万元以下的罚罚款。给投资资者造成损失失的,应当与与发行人承担担连带赔偿责责任。对直接接负责的主管管人员和其他他直接责任人人员给予警告告,撤销任职职资格或者证证券从业资格格,并处以三三万元以上三三十万元以下下的罚款。 32. 虚假假陈述的民事事责任是什么么? 答:证券法的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九十一条条 证证券公司承销销证券,有下下列行为之一一的,责令改改正,给予警警告,没收违违法所得,可可以并处三十十万元以上六六十万元以下下的罚款;情情节严重的,暂暂停或者撤销销相关业务许许可。给其他他证券承销机机构或者投资资者造成损失失的,依法承承担赔偿责任任。对直接负负责的主管人人员和其他直直接责任人员员给予警告,可可以并处三万万元以上三十十万元以下的的罚款;情节节严重的,撤撤销任职资格格或者证券从从业资格: (一)进行虚假假的或者误导导投资者的广广告或者其他他宣传推介活活动; (二)以不正当当竞争手段招招揽承销业务务; (三)其他违反反证券承销业业务规定的行行为。 第一百九十二条条 保保荐人出具有有虚假记载、误误导性陈述或或者重大遗漏漏的保荐书,或或者不履行其其他法定职责责的,责令改改正,给予警警告,没收业业务收入,并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