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XX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行动方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最新XX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行动方案.doc(39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Four short words sum up what has lifted most successful individuals above the crowd: a little bit more.-author-dateXX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行动方案标签:标题#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行动方案弹性城市是指城市的经济、社会、政治、文化及物质环境等各个系统应对外部干预,吸收与化解压力及变化,并仍旧保持其基本结构和功能的能力。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行动方案1】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8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
2、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辽政发#49号)精神,结合我市城镇化发展实际,进一步提高全市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抓住辽宁新一轮振兴发展重要机遇,坚持走以人为本、补短扬长、产城融合、生态文明、传承文化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高质量为重点,以产业结构调整为基础,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完善体制机制
3、为保障,推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城乡一体发展的新型城镇化。以人为本,公平共享。坚持把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首要任务,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使城乡居民共享现代化建设成果。科学规划,优化布局。坚持“一带三轴”的城镇发展总体布局,以主城区、二县(市)区、鲅鱼圈区四个核心为建设主体,带动全市城镇化建设,构建现代城镇体系,推动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城融合,联动发展。坚持“以港兴市”战略,推进港区港市联动发展,坚持以港口为龙头,大力发展临港经济,进一步促进扩大开放,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加速实现营口全面振兴。优化环境,保护生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4、水、能源等资源,合理控制城市开发边界,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模式,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按照适应新常态的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建立长效机制,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抓好贯彻落实,积极稳妥、扎实有序推进新型城镇化。二、大力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一)加快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政策。适应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需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城镇户口迁移政策,创新人口管理工作,引导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促进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按照自愿、分类、有序的原则,全面放开各类人才落户限制。改革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制度,以在本地有合法稳定职业或合法稳定住
5、所为前置落户条件,全面放开城区和建制镇落户限制。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加快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因城市扩张及新城建设而转移的农业人口,要提前做好规划、安置、保障等各方面工作,做到“人口出村,身份进城”。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等(二)全面落实居住证制度。持有居住证的人员享有与本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逐步享有与本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牵
6、头单位: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文体新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民政局等(三)推进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逐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将有稳定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为主”政策,确保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并在就学地参加中考和高考。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体制,将进城落户农民全部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为其提供基本医疗卫生计
7、生服务。扩大市、县(市)区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即时结报覆盖面,建立参合农民出院即时结算制度,加快实现并完善市内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制度,方便参合农民在全市范围内就医及时获得补偿。推广全市新农合健康卡工程,切实缓解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计委、市文体新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等(四)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机制。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切实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在农村的合法土地承包权益。建立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和城镇建设用地指标与农业转移人口数量挂钩机制。通过
8、财政和事权倾斜增强农业转移人口落户较多地区政府的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城镇公共产品供给能力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能力。合理分担公共成本,不断完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参与机制。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农委等三、促进产城融合发展(五)强化产业就业支撑能力。通过工业产业扩散促进县城等中小城镇发展,推进城市工业向县城等中小城镇转移,提供县域城镇化的根本动力。大力发展建筑产业现代化,发挥建筑业吸纳就业的重要作用。加快服务业发展促进城镇化。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为新增城镇人口提供充分就业岗位。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强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产
9、业化、机械化,逐步将农民转变为农业产业工人。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招商局、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旅游委、市商务局等(六)构建产城融合发展新格局。按照产业集聚、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的原则,积极推动区域产业分工和协同发展,引导企业向园区、园区向城镇集中,带动农村转移人口向城镇转移。鼓励新城新区率先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在市场准入、管理体制和税制改革等方面先行先试。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等四、优化城镇体系发展格局(七)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坚定“一带三轴”城市发展布局,以主城区、二县(市
10、)区、鲅鱼圈区“四大板块”城镇化建设为核心,以2个县城、7个新城区、8个宜居示范镇和一批宜居示范村为重点,积极构建城乡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新型城镇体系。紧密结合我市“十三五”发展规划,完善制定科学合理的城镇发展规划,充分做好市、县(市)区、乡镇各层级规划的衔接,坚决维护城镇规划的法律性、科学性、权威性和严肃性,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局、市水利局等(八)着力发展中心城区。要发挥中心主城区优势,大力发展城区经济,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全面提升主城区城市品位和综合实力。沿海产业基地走产城一体化发展道路,新城依托老城区
11、向南发展,加快完善其北部公共服务设施,尽快与老城区实现连片发展。老边区发挥毗邻老城区和高铁营口东站区位优势,全面推进营东新城和柳树新区建设,实现新城旧城联动发展。鲅鱼圈区要加快全域城市化进程,实现与仙人岛一体化发展,做大做强市级南部中心,牵引和辐射营口南部地区全面发展。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配合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交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等(九)强力推进县城建设。盖州市城区借助毗邻营口市南部城区区位优势,凭借独特的海蚀地貌地质资源和大清河水系资源优势,下大力气打造北海地质公园,发展滨海旅游产业,完善和实施“盖州
12、北海”一体化发展规划,加速营口中部发展轴联动发展,建成营口中南部副中心城市和盖州区域中心。大石桥市城区借助毗邻营口市北部城区区位优势,以镁质产业为支撑,完善和实施“大石桥老边区”一体化发展规划,加速营口北部发展轴联动发展,建成营口市北部副中心城市和大石桥区域中心。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配合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交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等(十)优先发展重点镇。以全国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镇和省宜居示范镇建设为突破口,辐射带动其它乡镇建设。熊岳镇要突出温泉和母爱文化特色,发挥输变电产业园优势,着力发展文化休闲旅游业和高端
13、制造业,率先实现全域城市化,打造省宜居示范镇;双台镇要突出温泉和山林特色,着力发展温泉旅游业,努力打造全省现代化温泉小镇和省宜居示范镇。九寨镇要发挥水果品牌优势,着力发展现代农业和沟域旅游业,打造盖州南部重点镇。水源镇要发挥盼盼集团牵动作用,着力发展装备制造业和现代农业,打造大石桥北部重点镇和省宜居示范镇。高坎镇要发挥阜营高速营口北出口交通优势,打造大石桥西部中心镇、营口北部卫星城和省宜居示范镇。汤池镇要发挥建筑业、物流业和绒山羊、柞蚕养殖业优势,走以工促农发展道路,打造大石桥市东部中心镇。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旅游委等(十一)提
14、高新城新区发展效率。围绕新城新区功能定位、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引进、城镇承载力、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财税贡献率、政府负债等指标开展常态化、制度化的考评、约束和督导,提升新城新区发展质量和水平,推动发展模式尽快向内涵式、质量型和效益型转变。着力发展产业,带动就业,聚集人气,促进产城融合发展。加强分类指导,制定财政、土地、金融、税收等扶持政策,鼓励到重点新城新区投资、经营、购房、落户。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农委、市国土资源局等五、全面提升城市功能(十二)强化城市规划管理。完善规划编制体系。推进市域城镇体系、市域空间、区域重大基础
15、设施、城镇群和都市区规划编制。提高规划编制和审批的科学性,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科学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创新规划理念,加强空间开发管制,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创新规划管理制度。推行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完善规划公示、公告制度。加强规划监督。建立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规划实施情况制度,完善规划督察员制度,建立规划动态监测系统。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土资源局等(十三)加快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实施棚户区改造行动计划和城镇旧房改造工程。推动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与名城保护、城市更新相结合。积极推进棚改分散化、货币化、市场化安置,提高货币化安置比
16、例。做好棚改回迁安置和消化存量商品房的有机衔接,支持化解房地产库存。科学界定住房保障对象,重点由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进城农民工、新就业大学生。加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强化后续管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十四)加快城市综合交通网络建设。优化街区路网结构,提高路网密度,完善道路骨架,畅通道路微循环。发展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绿道”。加快城市停车设施建设,鼓励建设地下停车场(库)、立体停车场(库)。加强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换乘枢纽、停保场、首末站等公交配套设施。积极推进充换电站(桩)、加气站建设。推进城市
17、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努力实现公共交通零距离换乘。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等(十五)实施城市地下管网改造工程。加快地下管网普查,建成综合信息系统。加快完成城市地下空间利用规划,科学编制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率先在城市新区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在老城区改造过程中逐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加强管线入廊、建设运营、质量安全、投资融资管理。结合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快推进城市供水、污水、雨水、燃气、供热、供电、通信等各类地下管网建设改造,优先改造急险部分。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委、营口供电公司等(十
18、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在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在老城区结合棚户区、危房改造和老旧小区有机更新等,逐步实施既有建筑与小区、绿地、道路广场等海绵化改造。科学编制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全面开展海绵城市建设,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综合措施,最大限度“吸纳”降雨、减少径流、防范城市内涝,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鼓励建筑与小区推广使用雨水收集利用、可渗透技术和设备。鼓励采用有利雨水调蓄的方式建设城市绿地和公园。强化水系沟通、构建城市良性水循环。提高城市道路和广场对雨水的渗、滞、蓄能力。完善城市排水管网、调蓄池、排涝泵站、行泄通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排水设施养护
19、,建设预警平台和应急设施。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等(十七)推动新型城市建设。顺应城市发展新理念新趋势,加快智慧城市、绿色城市和人文城市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发展品质。实施“宽带中国”战略和“互联网+”城市计划,加速光纤入户,促进宽带网络提速降费,发展智能交通、智能电网、智能水务、智能管网、智能园区。完善城市绿地系统、水系统建设,美化城市环境。在全市范围内,以完善城市建成区绿地系统和综合整治城镇区域的江、海、河、湖及新开发建设人工河(湖)为重点,打造具有营口地域特色的城镇绿化品牌和水系风景线。提升建筑水平和工程质量,推进节能城市建设。强化文化传
20、承创新,发掘城市历史文化资源,进一步丰富和提升城市内涵,促进现代文化与传统文化交相辉映、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和谐共生。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工信委、市文体新广局、营口供电公司等(十八)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合理确定公共服务设施配建类型和标准,加强社区服务场所建设,形成以社区级设施为基础,市、区级设施衔接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网络体系。配套建设完善、方便、快捷的日常生活服务设施。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推动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援助等服务。合理规划建设方便居民文体活动的公共空间,提供相应公共设施。
21、开发城市公园,建设方便市民在居家附近能够见到和活动的绿地。加强城镇公用设施建设和使用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城市突发事件监测预警网络,提升对学校、医院、体育场(馆)等城镇重要公共基础设施及通信枢纽、电力电网、油气管道等重要设施设备的安全评估、隐患排查治理、分级分类管理等防灾减灾能力,完善城市生命通道系统,加强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健全城市抗震、防洪、排涝、消防、应对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体系,增强抵御自然灾害、处置突发事件和危机管理能力。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文体新广局、市消防局、市政府应急办等(十九)加强城市生态建设。合理划定城市“三生
22、空间”,扩大城市生态空间。增加森林、湖泊、湿地面积,将废弃地、其他污染土地、工矿用地转化为生态用地,在城镇化地区合理建设绿色生态廊道。进一步提高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和城市建成区绿地率,改变城市建设中过分追求高强度开发、高密度建设、大面积硬化的状况,让城市更自然、更生态、更有特色。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区域联防联控联治,开展存量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改善城市空气质量。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公用事业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等六、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二十)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动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城乡联网。推进城乡配电网建设
23、改造,加快信息进村入户,推进行政村互联互通、通客车、通快递,推动有条件地区燃气向农村覆盖。加强农村垃圾和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以及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强化河湖水系整治,加大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力度,建设宜居乡村。加快农村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事业发展,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发展改革委、营口供电公司等(二十一)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县级行政区为基础,以建制镇为支点,搭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服务平台,促进农业产业链延伸,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大力发展农业新型业态。强化农民合作
24、社和家庭农场基础作用,支持龙头企业引领示范,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培育多元化农业产业融合主体。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等(二十二)带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整合利用农村现有乡镇商贸中心、配送中心等流通网络资源,支持社会青年和大学毕业生创办电子商务企业或开展网络销售,建立健全适应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支撑服务体系。扩大电子商务在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网络中的应用,实现线上和线下融合发展。加快农村商业网点信息化改造,打通农村电子商务“最后一公里”。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委、市教育局等(二十三)加快宜居乡村建设。以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
25、为底线,以村庄环境整治为重点,以“百千万宜居乡村创建工程”为载体,建设“环境整洁、设施完善、生态优良、传承历史、富庶文明”的宜居乡村。开展以农村垃圾、污水、畜禽粪便和秸秆治理为主的乡村环境治理工程,实施以农房、道路、饮水和厕所改造为主的乡村设施改造工程,抓好以村庄亮化、绿化、美化、生态优化、服务优化、管理优化和特色打造为主的乡村发展水平提升工程。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卫计委、市林业局、市农委、市旅游委等七、完善土地利用机制(二十四)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继续做好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工作,优化农村土地
26、结构,拓展建设用地空间,强化土地利用变更情况监测监管。积极探索人地挂钩试点工作,探索挂钩指标与大型企业、产业园区等用地单位安置农民就业的人地挂钩制度。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农民退宅还耕,探索宅基地退出激励机制,全面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同时释放农村建设用地空间。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委等(二十五)建立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激励机制。继续推进营口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优先安排一定比例的低效用地,用于道路、市政、教育、医疗、绿化等公共设施建设。鼓励原国有土地使用权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低
27、效用地再开发,支持市场主体参与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农委等(二十六)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机制。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大力培育新型农业规模经营主体,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主,推动土地流转和集约化经营。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农委等八、创新投融资机制(二十七)深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健全价格调整机制和政府补贴、监管机制,鼓励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开
28、展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和保障房建设、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试点。根据经营性、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项目不同特点,采取更具针对性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等(二十八)多渠道筹措资金。各级政府要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同时在符合政策前提下,也可以通过政府发债等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利用金融政策,做好项目储备,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金融支持。鼓励国外资本、民营资本参与城镇化建设。结合国家政策,研究多渠道筹措财政
29、资金,强化资金整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各有关金融部门九、完善城镇住房制度(二十九)建立购租并举的城镇住房制度。以满足新市民的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建立购房与租房并举、市场配置与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健全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供应体系。对不具备购房能力或没有购房意愿的常住人口,支持其通过住房租赁市场租房居住。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三十)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制度,通过配建、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公共租赁
30、住房,实行市场租金、分档补贴,加大租金补贴的范围和力度。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和个体工商户纳入住房公积金体制。加大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混合所有制企业、外资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单位的扩面力度,做到应缴尽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三十一)培育专业化住房租赁市场。积极培育住房租赁经营机构,推进住房租赁规模化、专业化经营。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持有库存商品房向社会出租。拓展住房租赁机构融资渠道,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鼓励各类闲置房源进入租赁市场,多渠道增加供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三十二)健全房地产市场调控机制。调整完
31、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发展个人住房贷款保险业务,提高对农民工等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金融服务水平。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推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在线签订和备案制度,完善商品房交易资金监管机制。市、县(市)区政府对各类房交会给予相应的补贴、奖励等优惠政策。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农民进城购房给予补贴。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等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三十三)深化试点内容。推进鲅鱼圈区、熊岳镇、双台镇省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建设。在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多元化可持续城镇化投融资机制、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建立创新行政管理和降低行政成本的设
32、市设区模式等方面加大探索力度,实现重点突破。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等十一、健全新型城镇化工作推进机制(三十四)强化政策协调。调整和完善城镇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机制,建立部门间政策制定的协调机制,推动相关政策尽快出台实施,强化对新型城镇化工作的指导。根据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要求,实行分类管理的区域政策,形成符合发展实际的政策协调机制。(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配合单位:各有关部门)(三十五)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城镇化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监督检查制度,实施动态监测,开展年度评估。对相关配套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跟踪分析和总结评估,确保政策举措落地生根。(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配合单位:各有关部门)(三十六)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开展城镇化的新理念、新政策、新举措,及时报道典型经验和做法,强化示范效应,凝聚社会共识,为推进城镇化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各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行动方案2】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20年)、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8号)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宁党发#37号)精神,为扎实有效推进我县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促进全县经济良性循环和社会协调发展,特制定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