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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陕西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省新型城镇化战略部署,扎实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行动方案(发改规划20171098号),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以户籍制度改革为突破,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一) 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促进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1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落户。各市要进一步完善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方案。西安市主城区要全面落实“三放四降一兼顾”等户籍改革举措,进一步降低落户门槛。各地要推出更多有含金量的
2、支持政策,进一步放宽落户限制条件,大中城市要坚决取消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等不合理的落户限制。鼓励各地逐步将社保、医疗、教育、就业服务等内容纳入居住证管理范畴,提高含金量,逐步实现“一证通”,确保居住证领取门槛不高于国家标准,享受的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和办事便利不低于国家标准。2017年全省实现进城落户60万人以上。(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发展改革委负责)(二)全面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双挂钩”政策。加快落实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根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情况,动态调整相关转移支付办法,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落户较多地区的资金奖励力度。出台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
3、量挂钩的实施细则,按照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要求,实行差别化进城落户人口城镇新增建设用地标准,优先保障落户人口住房、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民生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结合上年度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情况,调整完善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分配办法。(省财政厅、省国土厅分别负责)(三)推进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坚持“两为主”,落实“两纳入”,实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把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就学纳入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我省“双高双普”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全面落实13年免学费教育,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实现相关教育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
4、试的政策措施。全面启动全民参保计划,2017年基本完成登记任务。积极推进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保证农民工和进城落户农民缴费记录不断档、参保续得上。加快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推动各市市级统筹,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异地结算制度。扎实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完善关中平原、沿黄、沿汉江城市群和新生中小城市医疗公共配套设施。构建新型城镇化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基本文化权益。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文化厅、省住建厅负责) (四)提高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和水平。加强农民工实训基地建设,发挥杨凌职业农民创业创新园等专业化平台和农村创新创业载体作用
5、,开展新生代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实施农民工返乡创业培训计划,支持韩城、子长、平利、紫阳等9个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整合创建一批返乡人员创业园区和基地,拓宽就地就近转移就业途径。强化企业在职业培训中的作用,提升培训针对性和市场适应性。实施“求学圆梦行动”,为新生代农民工接受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开辟通道。全年培训60万人次以上。(省农民工办、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扶贫办负责) 二、以城市群建设为引领,促进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五)规划建设关中平原城市群。配合国家高水平编制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规划,力争更多诉求上升至国家战略层面。加快建设关中城际铁路网、“米”字型
6、高铁网、大西安综合交通网,提高城市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系统推进产业布局、生态环境、对外开放等领域重点任务,加快公共服务均衡一体。着力优化城市群空间格局,不断增强大中小城市发展的协调性。制定呼包鄂榆城市群发展规划,深入实施沿黄生态城镇带规划,加强沿汉江城镇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环保厅等负责)(六)支持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坚持全球视野,对标国际标准,按照多轴线、多中心、多组团的思路,科学规划建设大西安。充分发挥西安文化、科教、区位、产业优势,强化西部经济中心、丝路科创中心、对外交往中心、丝路文化高地、内陆开放高地、国家综合交通枢纽功能,推动大西安与“一带一路”沿线城市融合
7、对接、合作发展。深入推进西咸一体化,加快西渭、西铜、西商融合发展,加大对富阎板块军民融合支持力度,全面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和辐射带动力。(西安市负责,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等部门指导)(七)培育发展新生中小城市。优化人口、产业、交通、公共设施布局,打造韩城、彬长、富阎、神府、汉江上游等五大次区域增长极,支持杨凌、周至、武功经济一体化发展。将黄陵、蒲城等15个县城培育为市域副中心城市,积极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加快子长、彬县等撤县设市改区步伐。加大对蔡家坡、恒口、庄里、大柳塔4个小城市培育试点支持力度,落实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逐步扩大小城市培育试点范围。推动蔡家坡等特大镇扩权赋能和设市工作。继续推进
8、省级重点示范镇和文化旅游名镇建设,打造县域副中心和宜居宜游特色镇。加大对特色小镇的支持力度,按照产业支撑、企业主体、政府引导的思路,重点在科技创新、文化旅游、新兴产业等方面创建一批省级特色小镇。(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民政厅、省编办、省旅发委等负责) 三、以集约紧凑发展为方向,提升城市功能和宜居水平(八)强化产城融合。突出规划引领,加快要素聚集,推动人口向城镇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加快产业园区向综合型城市功能区转型。整合提升各类开发区和产业园区,根据主体功能定位促进生产力布局优化,实现产业发展和城镇要素互动共赢、良性循环。发挥西安、宝鸡、咸阳、杨凌等城市科技、教育和人才资源优势,加快创新创
9、业服务体系建设,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重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大力发展养老、信息、培训、咨询等新兴服务业,增强城市劳动力吸纳能力。(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省中小企业局负责)(九)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编制实施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形成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等多层次立体化的路网格局。加强慢行系统、自行车道、步行道等设施建设,扩大城市公共停车场规模,提高公共交通分担率,缓解西安等大中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加大棚户区、城中村的改造力度,2017年完成改造各类棚户区22.68万套以上,因城施策货币化安置,对商品房库存量大、市场房源充足的城市和县城要基本实现货币化安置。完善住房租
10、赁支持政策,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推进“宽带陕西”建设,加快全光纤网络城市和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布局。加强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和功能整合,推进西安、咸阳、汉中等地智慧城市建设。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地下管网改造工程,推动各地完善管线入廊具体办法。(省住建厅、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等负责)(十)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认真落实陕西省2017年铁腕治霾“1+9”行动方案,推进“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以关中地区为重点完善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关中水系构建、秦岭北麓水生态治理和黄河西岸生态整治,全面落实河长制,生态恢复“八水绕长安”,加快渭河生态区和昆明池、渼陂湖、卤阳湖为主的水
11、生态环境建设,加强渭河、汉江、丹江、延河等重点江河治理。探索多样化保护管理模式,构建秦岭北麓、渭北台塬、黄土高原等生态屏障。深入推进西安、延安、宝鸡三个国家“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试点,有序疏解大中城市过密的建筑和人口,提高各城市的生态宜居性和可持续性。优化城市绿地布局,加强城市绿道、风道和湿地公园建设,实现城市内外绿地连接贯通,全年创建5个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县)。探索开展韧性城市建设,推动城镇新建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广钢结构、装配式等新型建筑技术。加强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管,开展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省住建厅、省环保厅、省国土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12、(十一)加快人文特色城市建设。充分尊重和传承城市历史脉络、文化特色和地理风貌,加强城市空间设计。注重城市新区与旧城区有机协调,彰显“古今共鸣、开放包容”的城市文化特质。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民俗风情小镇文化资源挖掘和文化生态的整体保护,保存城市文化记忆。健全城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城市休闲公园、文化休闲街区、环城市休憩带。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加强精细化、人性化管理,营造和谐文明的城市人文环境。(省住建厅、省文化厅负责)四、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为重点,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十二)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推进全省县域乡村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坪坎至汉中等15个高速公路项目建设
13、,推进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改建、完善农村公路1万公里以上,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和建制村直接通邮。加快宽带普及,推进信息进村入户,逐步实现4G网络农村全覆盖。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和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和污水处理厂规范运营水平。开展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活动,全年创建省市县美丽宜居示范村640个。健全城乡基层服务网络,引导城镇教育、医疗、文化、养老、社区、体育等多种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工信厅、省水利厅、省环保厅、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卫计委、省体育局负责)(十三)促进农村一二三产
14、业融合发展。支持大荔县、蓝田县、榆阳区开展国家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利用“旅游”、“生态”等模式,推进农业、林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医养等产业深度融合,支持发展民宿经济等新产业模式。大力发展绿色农业、智慧农业、订单农业,做强做优苹果、猕猴桃、陕茶等优质农产品品牌。推广“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超销售”等产销模式,加强从村到乡镇的物流体系建设,实施快递下乡工程。积极推动农村电商发展,深入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林业厅、省旅游局、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十四)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活力。加快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2018年底前完成归属行政村
15、和村民小组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遵循“资源变资本、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思路,总结推广高陵区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榆阳区赵家峁村“确权确股不确地”土地经营模式等有益探索,持续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建设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由规范引导工商资本流转土地经营权,逐步扩大土地承包权有偿退出、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土地经营权入股农业产业化经营等试点。继续实施“十百千万”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程,扶持发展一批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动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在19个重点县和350个试点村因地制宜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建立产业扶贫“模式库”,推进产业精准脱贫。(省农业厅、省国土厅、省委农工办、省财政
16、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扶贫办负责)五、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十五)完善城乡土地制度。全面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机制,积极推广“高陵模式”“阎良模式”“富平模式”“西乡模式”,扩大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内流转范围,指导市县用好省域内增减挂钩指标。严格遵守城市开发边界,鼓励低效工业用地企业搬迁改造,提高单位面积产出率。推进农村土地征收、宅基地制度改革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三项试点工作,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维护农户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占用使用权。鼓励农村集体组织通过多种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和宅基地。(省国土厅、省委农工办、省农业厅负责)(十六)健全城镇化投融资机
17、制。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充分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强项目储备,完善回报机制,提升城镇化项目融资能力。强化财政资金引导,推进资金有效整合,优化政府融资结构,防范地方债务风险。发挥好开发性、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机构作用,鼓励公共基金、保险资金创新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公共事业项目建设和运营。发挥好省新型城镇化发展基金作用,重点投向城镇基础设施、特色小镇、产业园区等,利用“融资+融智”模式提升地方金融保障能力。(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金融办、人行西安分行、省银监会、省保监会、国开行陕西分行、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负责)(十七)深化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支持7个国家新型
18、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在土地流转、投融资改革、公共服务均等方面加快改革创新探索,深化渭南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加强对富平等11个全省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指导,各部门、各地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各类城镇建设资金要向试点地区倾斜,各类改革举措要在试点地区先行先试,争取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实施试点动态管理,加强监测评估,建立健全绩效考核评价机制,确保试点任务顺利推进。(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各试点地区具体实施)(十八)完善推进城镇化协调机制。进一步发挥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及时协调解决城镇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能,做好推进新型城镇化配套政策制定和完善。各地市应进一步完善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机制,加强协调对接。要加快完善城镇化统计制度,规范统计口径、统计标准和统计制度办法,建立健全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统计指标体系。加强对推进新型城镇化新理念、新政策、新举措的广泛宣传,及时报道各地典型经验和做法。(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地市负责)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