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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our short words sum up what has lifted most successful individuals above the crowd: a little bit more.-author-dateXX年环保目标责任书XX年环保目标责任书XX年环保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切实提高减排管理水平;落实排污许可和环境统计制度;推进重点监控企业监测信息公开,监测体系指标达到相关考核目标要求。下面是XX年环保目标责任书,欢迎阅读参考。XX年环保目标责任书为贯彻落实兵团党委六届十四次全委(扩大)会议和20 年兵团建设环保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完成“十
2、二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严格执行新环保法,制订20 年兵团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如下。一、目标和任务(70分)(一)污染减排及治理方面(50分)1、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其中:化学需氧量削减400吨;氨氮削减18吨;二氧化硫削减2037吨;氮氧化物削减3643吨。(10分)2、完成年度重点减排项目。(见附表)(10分)3、提高减排效率,其中:火电机组综合脱硫脱硝率达到80%以上;水泥行业综合脱硝率达到60%以上。(10分)4、完成棉浆粕粘胶纤维等行业水污染治理提标改造限期治理项目(见附表)。按照锅炉污染物新排放标准(GB13271-XX)的要求,按时完成锅炉污染排放提标改造工作。(20分
3、)(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方面(20分)1、建设项目全部依法执行环评制度。按期完成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杜绝“未批先建”、擅自变更建设内容等环境违法行为。(10分)2、建设项目全部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重点建设项目按要求开展环境监理,按期完成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工作。杜绝“批建不符”、“未验先投”等环境违法行为。(10分)二、保障措施(30分)(一)提升能力建设水平。对已下达预算资金的各类环保专项资金项目,按期实施并投入使用,进一步提升监测、监察、监控等环保机构能力建设水平。(10分)(二)国控源自动监控稳定运行,其中:安装率、联网率、验收率、有效审核率均达到100%,有效数据传输率达到8
4、5%,国控企业污染源自行监测完成率、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均达到95%。(7分)(三)严格环境执法。严格执行新环保法,按有关配套办法采取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等措施,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对每个国控源例行检查次数全年不少于12次;足额征收排污费。(8分)(四)加强环境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大力宣传生态文明,提升群众环境意识。(5分)三、考核按照兵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管理办法(试行)进行考核并通报。本目标责任书与各师“争先进位”考核及其它与环保有关先进评选挂勾。兵团领导 (签名) 师领导 (签名)XX年环保目标责
5、任书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一系列战略部署,进一步落实各行政村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全力做好环保督察迎检工作和金砖国家领导人第九次会晤的环境质量保障工作,制定XX年度杜浔镇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一、坚持绿色发展全面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推行“多规合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严把新上项目环境准入门槛,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一律不予准入;新(扩、改)建工业项目能耗、产排污指标均应达到或优于国内先进水平。坚定不移地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产业发展布局,加快产
6、业转型升级,完成淘汰落后产能年度目标任务,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培育一批环保产业龙头企业。强化资源总量管理和节约制度,2020年单位GDP能源消耗下降、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要控制在市县下达指标内,XX年应达到序时进度,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源消耗应持续下降。耕地保有量,建设用地总量,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单位GDP耗地、单位GDP用水量控制在县下达的目标任务以内,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比XX年下降%、%,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XX年水平,完成县下达的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任务。二、改善环境质量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推行“河长制”,祖马林水库水源地水质达标
7、率达到100%。小流域要建立“四有”管理机制,做到有专人负责、有检测设施、有考核办法、有长效机制;按照2020年水质达标率达90%的目标要求,启动杜浔溪小流域综合整治,水质达到或优于类;按照2020年全面完成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的要求,XX年应达到序时进度。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院边村生猪年出栏总量控制在1800头以内,关闭拆除禁养区内养殖场及可养区内经改造仍未达标排放的养殖场;完成县下达可养区内规模化养殖场标准化改造任务。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率分别达89%、99%。完成“水十条”要求的造纸、钢铁、印染、制药、化工、食品等重点行业技术改造。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各项任务
8、。实施能源结构调整、工业废气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移动源污染治理等四大领域专项整治,全面完成黄标车淘汰、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任务。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和预警预报。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单位耕地面积化肥零增长、农药使用量控制在千克/公顷。加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79%;深入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升级”工作,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考核达标率分别达100%、95%,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达90%,其中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100%。三、加强生态保护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9、,确保XX年全镇森林覆盖率达%以上、蓄积量达万立方米以上,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有量达到规定要求,完成县下达水土流失治理面积、新增矿山恢复治理面积任务。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成省市下达的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和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行政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四、强化环境监管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计划,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执法相结合,强化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衔接,持续开展“清水蓝天”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提升环境监管综合能力,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新增1个小流域监测点位。健全完善四级环保网格化监管体系,行政村配备环保监管人员。加强核与辐射监管。及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
10、件,防止因企业违法排污或其他突发事件引发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五、着力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抓紧推进省、市、县下达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果;落实XX年度市、县下达重点改革任务,确保各项改革成果落地生根;积极开展探索试点,及时开展总结评估,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改革成果。六、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全省经济运行季度分析专题会议等通报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力度,杜绝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不符合法律规定现象。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力度,严控农药和化肥使用量,削减养殖总量,加快规模化养殖场规模化改造。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率。严格
11、敏感区域管控,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制度。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做好重点企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七、落实目标责任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对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环境质量负总责,要坚持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并重,坚持谁决策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加强组织领导,定期研究解决突出问题,领导和督促各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健全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出台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投入不低于上年水平。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公众有序参与监督环保工作,提升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满意度。半年和年终,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应将履行本责任书情况向镇党委、镇政府和镇生态文明建设领
12、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年底,镇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落实情况进行考评。责任书的要求不因责任人的调整而改变,责任人如有调整,接任者继续履行。XX年环保目标责任书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落实省政府与宿州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宿州市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推进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生态市创建,加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宿州市人民政府与灵璧县人民政府签订XX年度环保重点工作目标责任书如下:一、 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结合环境质量改善要求,继续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科学编制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计划,通过实施重点减排工程和各
13、项减排管理措施,实现全县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五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较XX年下降%、%、3%、3%、3%以上。为加快推进与城镇化、工业化水平相适应的污水处理能力,确保完成年度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其中水重点工程减排量应至少完成COD减排量380吨,氨氮减排量45吨。二、 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加强灵璧域内水污染治理,对辖区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达到市政府考核规定目标要求负责。1.辖区内区域水环境质量得到改善,主要河流考核断面(考核断面水质目标表见附件1)水质达标率达到80%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实行“河长制”,建立县、乡(镇)二级“河长制”。 实行“河长制”
14、,建立县、乡(镇)二级“河长制”。2.加大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环境监测达到饮用水全指标监测分析能力,开展水源井水质监测及集中式地下水水源地补给区等区域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对不符合饮用水源保护区要求的项目进行清理。3.开展县城黑臭水体的排查工作,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制定水体整治方案,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4.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列入全市减排项目计划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务必全部建成投运,建立健全减排管理台帐,完成全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养殖清理工作。5.灵璧县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不得低于75%,至少建成投运2个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厂,推
15、动23个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努力形成与城镇化和工业化水平相适应的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加快灵璧县经济开发区北部污水处理厂前期准备工作,力争开工建设。三、 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加强灵璧县县域内大气污染源管理,完成空气监测站点权限上收工作。城区空气质量监测结果达到70微克每立方米规定目标。1.继续加强锅炉监管,巩固整治工作成果,确保不出现反弹。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生活燃煤锅炉要通过煤改气、改生物质成型燃料等方式进行淘汰改造。大力推广工业园区集中供热。禁止新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2.餐饮服务等经营场所和单位食堂油烟净化装置安装并正常运行,对污染突出的餐饮油烟进行治理。3.按照国务院
16、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制订出台本地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和限制燃放的规定,切实加强城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减少环境污染。4.抓好秸秆禁烧工作。秸秆综合利用达到80%以上,夏秋两季秸秆焚烧着火点控制在市政府规定数量内。5.加强对矿区、砖瓦窑厂、混凝土搅拌站、施工工地、物料堆场和运输道路管理,严格落实抑尘降尘措施,达到堆料有库有仓、生产运输有除尘设施和措施,规范辖区内道路清扫,保持国、省、乡道路路面完好,在建道路规范抑尘防尘措施。针对城区建筑工地、道路施工开展扬尘专项整治和生态修复。6.确保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继续提升重点行业、企业脱硫、脱硝、除尘效率,规范安装经计量检定合格的废气排放
17、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保证稳定运行和监测数据准确。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各类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治理。累计额完成60%以上的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木业、化纤等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重点行业企业通过整治,配套建成VOCs防控设施,污染物排放实现排气筒与厂界双达标。7.对已建油气回收治理设施,履行环保竣工验收,依法实施油气回收计量设备的检测与监管,确保其稳定运行,达到回收和排放标准。对新建、改建、扩建的油库、加油站及新投运的油罐车,同步实施油气回收治理。加强对现有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的督查,确保各项治污措施
18、正常使用。8.加快黄标车淘汰。完成市政府下达的黄标车淘汰任务。取消黄标车异地环保检测和安全技术检验。进一步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县建成区一律禁止黄标车通行,倒逼黄标车提前淘汰。继续实施黄标车提前淘汰奖补政策。强化车辆强制报废制度,加大路面执法检查力度。开展机动车环保达标打假行动。四、严格环境管理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新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要达到100%。将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医疗垃圾送市医废中心集中处置,工业危废产生、贮存、运输
19、、利用、处理、处置符合规范化管理要求。加强对放射源的管理。辐射单位安全许可证持证率达到100%。加强涉重金属和化工行业企业管理,实行规模和排污总量控制制度。针对危险废物、辐射安全、重金属和化工行业开展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XX年底前,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重点行业排污强度比XX年下降5%以上。建立健全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切实提高减排管理水平;落实排污许可和环境统计制度;推进重点监控企业监测信息公开,监测体系指标达到相关考核目标要求。五、创建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市和生态市目标任务加强生态县创建,完成40%的乡镇创建为省级生态乡镇任务。完成创建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市
20、年度指标任务。完成污水处理厂中水作为城市景观用水回用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六、环保重点工作措施灵璧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大财政投入,严格奖惩制度,确保实现年度目标任务。全面落实环保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将辖区环境质量、污染物总量减排、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监管等作为约束性指标列入政府年度考核目标,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重点排污单位。加大财政投入。县财政设立环境防治专项资金,支持污染治理和环保能力建设,保障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和执法监督经费,对重点行业清洁生产示范工程给予引导性资金支持。按期完成上述工作任务的,给予奖励。对未完成上述目标任务或被国家、省对市、县限批的,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的,将对政府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本“责任书”一式二份,作为对灵璧县年度环保重点工作考核依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和灵璧县人民政府各保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