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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 价 结 论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年 月曰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适用性评价表SDSY03-J01编号:部门评价人员评价意见平安环 保科经过对该方法的详细阅读分析,结合分局的实际管理情况,认 为该方法第1、2、6、7、1122、30、32条适用于分局平安生产 管理工作,分局及各工程部要严格遵守并在日常工作中认真落实执 行。2018年5月7日技术质 量科工程管 理科人力资 源科物资设 备科综合办 公室评价对象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平安管理方法综合上述评价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平安管理方法适用于分局的平安 生产管理工作,应认真贯彻执行。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审批
2、意见:请各相关部门在实际的平安生产管理过程中予以认真执行。(笠字)年 月曰SDSY03-J01系统/部门:平安环保科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法称本 律名版) 法规 1 号适用条款具体内容应用实施 情况备注广东省气 象灾害防 御重点单 位气象安 全管理办 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管理,防止、减轻 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平安,根据广东省气 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方法。严格遵守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 管理及监督检查。本方法所称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以下简称重点单位),是 指在发生台风、暴雨、雷电、
3、大风、高温、寒冷等灾害性天气时, 容易直接或者间接造成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或者发生生产安 全事故的单位。严格遵守第六条以下单位可以确定为重点单位:(-)学校(含幼儿园)、医院以及火车站、民用机场、轨道 交通、高速公路、客运车站和客运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 理单位;(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 供应、运输或者销售单位;(三)重大基础设施、大型工程、公共工程等在建工程的业 主单位;(四)电力、燃气、供水、通信、广电等对国计民生有重大 影响的企事业单位;(五)旅游景区、主题公园、风景区的经营管理单位,重点 文物保护单位;(六)渔业捕捞、船舶运输、渔港、海上平台、跨海桥
4、梁等 的经营管理单位;(七)大型生产、大型制造业单位或者大型劳动密集型企业;(A)其他因气象灾害容易造成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或 者发生生产平安事故的单位。严格遵守第七条本方法第六条所列单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当确定 为重点单位:;一)曾经发生气象灾害或者次生、衍生灾害,造成人员伤 亡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单位;(二)在气象灾害极高风险区划内的大型企业;(二)同时对二种以上灾害性天气局敏感的单位。严格遵守系统/部门:平安环保科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第十一条重点单位应当根据易造成影响
5、的气象灾害种类,建立 灾害风险防控机制,加强防风、防涝、防雷等工程设施建设,提 高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生产工具、机械装置等的防灾抗灾能力。严格遵守第十二条重点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气象灾害防御责任 人,对本单位的气象灾害防御负全面责任。重点单位应当确定气象灾害应急管理人,并报当地气象主管 机构。气象灾害应急管理人应当具备一定的气象灾害风险管理能 力。重点单位应当建立灾害性天气发生期间的值班制度,并落实 值班人员的岗位责任。严格遵守第十三条气象灾害防御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气象灾害防御职 贺:(-)组织制定气象灾害防御制度并催促实施;(二)保障本单位气象灾害防御相关工作所必需的经费;(三)在灾害性
6、天气影响或者气象灾害发生期间,指挥开展 气象灾害防御及自救互救等工作;(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气象灾害防御职责。严格遵守第十四条气象灾害应急管理人应当履行以下气象灾害防御职 主贝:(一)组织制定本单位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开展应急预案演 练及知识培训。(二)根据所在地易发气象灾害类型及其对本单位的危害, 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隐患排查,确定防御重点部位,设置平安标志, 保障气象信息接收与传播等设施正常运行;定期开展巡查,对检 查发现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催促落实整改。(三)在灾害性天气影响或者气象灾害发生期间,开展气象 灾害防御及救援等工作,气象灾害发生以后,及时收集灾情。(四)建立健全本单位气象灾
7、害防御档案。严格遵守第十五条重点单位应当制定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或者在单 位综合应急预案中包含气象灾害防御内容。重点单位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并做好 记录和存档。重点单位应当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培训,对相关岗位的员 工每年至少培训一次,新员工上卤前应当接受气象灾害防御知识 培训。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对重点单位预案编制、应急演练 和培训给予指导。严格遵守第十六条重点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设置电视、甚高 频广播、 机、手机、 机、计算机或者电子显示屏等接收 终端,接收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提高气象灾害预报预警能力和水 平,利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向
8、重点单位发送灾害性天气警报和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严格遵守第十七条重点单位接收到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时,应当及时通过有效途径在单位内部传播预警信息,开展隐患 排查,安排相关人员进入岗位,根据预案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发生气象灾害或者由其造成的生产平安事故,可能危及相邻 区域平安时,重点单位应当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并服从政府有关部门的指挥、调度。鼓励重点单位积极参 与抢险救援和灾后秩序恢复工作。严格遵守第十八条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生效期间,重点 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实际,按照相应的防御指引或者标准规范, 采取防御措施。不同类别的重点单位还应当采取以下重点防御
9、措施:(一)人员密集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单位接收到台 风、暴雨、雷电等预报预警信息时,应当对因天气原因滞留的人 员提供临时平安避险场所或者采取相应的平安措施。(-)在建工程重点单位接收到台风、雷雨大风、雷电预报 预警信息时,应当采取加固措施,加强工棚、脚手架、井架等设 施和塔吊、龙门吊、升降机等机械、电器设备的平安防护,受影 响较大的区域应当停止高空作业和户外施工;接收到暴雨预报预 警信息时,应当暂停户外作业,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室外电源, 及时疏通地下排水管道或者加设临时排水措施,地下工程施工要 严密监视地质变化和施工支撑体系变化。(三)易燃易爆类重点单位接收到台风、雷雨大风、雷电预
10、报预警信息时.,应当采取停止户外作业、切断危险电源等防御措 施,并及时调整生产作业;接收到高温预报预警信息时,应当对 生产、充装、储存设施和运输工具采取隔热降温措施,必要时停 止户外露天作业。(四)旅游景区、主题公园、风景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 重点单位接收到台风、暴雨、大风、雷电等预报预警信息时,应 当及时向游客发出警示信息,适时采取关闭相关区域、停止营业、 组织人员避险等措施。(五)在海域、水域从事捕捞、运输、开采等生产经营活动 的重点单位接收到台风、暴雨等预报预警信息时,应当及时组织 船舶和相关人员采取停止作业、回港避风等措施,确保人员平安。严格遵守第十九条重点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的特点组
11、织定期巡查。定期 巡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气象灾害防御重点部位管理情况;(二)气象灾害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三)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及维护保养情况;(四)其他需要巡查的内容。定期巡查应当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应当包括巡查时间、巡查 人员、巡查内容和部位、巡查结果及处置情况等,巡查记录由巡 查人员签字确认。严格遵守第二十条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委托 有资质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对本单位的建筑物、构筑物雷电 防护装置进行检测,检测报告存档备查。重点单位的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雷电防护装置应当每半 年检测一次,其他场所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严格遵守第二十一条 气象
12、灾害发生后,重点单位应当及时向当地县级以 上人民政府民政主管部门、气象主管机构等报告受灾情况。严格遵守第二十二条 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档案,并统一 保管。气象灾害防御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单位基本情况和易受影响的主要气象灾害种类,灾害 风险点与危险源的具体部位;(二)明确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管理部门及气象灾害防御责任 人、气象灾害应急管理人的相关文件资料;(三)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制度,包括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巡 查方法、应急演练计划、值班制度等;(四)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检测等相关文件、资料;(五)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和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培训记录、定 期巡查记录及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记录,防御设施、装置、器材 等的检修记录;(六)气象灾害发生及应急处置情况;(七)其他需要归档的资料。严格遵守第三十条重点单位违反本方法第十一条至第二十二条规定,未 履行气象灾害防御职责的,由市、县、区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 存在气象灾害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严格遵守第三十二条 本方法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严格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