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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市工商局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总结-推荐通用稿2021年市工商局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总结 2021年市工商局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总结内容由我精选而来,2021年市工商局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总结由多篇市场监管局不忘初心演讲组成,希望本文能够对您有帮助! 为切实保护农民群众的利益,确保“三农”经济快速稳定发展和推进新农村建设。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工商机关认真开展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严重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肥料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和完善肥料农资市场监管,保障了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和农民利益。现将我局肥料农药市 场监管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职责到位 切实
2、加强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工作的领导,我市各级工商部门都高度重视,将肥料农药监管和农民群众利益摆到了重要高度;大力加强肥料农药市场监管,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对不合格和劣质肥料农资产品的查处和抽检力度,严厉打击不合格肥料农资和其它扰乱市场秩序、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法行为,坚决把不合格肥料农资产品清除出农资市场,切实维护好和实现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完善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实行“五严”措施 “五严”。一是严格农资经营户备案制。凡从事农资经营的,必须到工商部门登记备案,以便跟踪服务和监督管理。二是严格留样备查制。解决时间跨度长,实物取证难、农民投诉难等问题,变事后查处为事先防范。三是严格落实“两帐两票一
3、卡一书”责任制。与经营户签订责任书,督促其建立健全“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四是严格“四定”监管责任制(即定人、定岗、定片区、定责任)。五是严查八种违法行为。严查生产、销售甲胺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国家禁用的高毒农药行为;严查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有关部门审定或批准生产、销售农资商品行为;严查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行为;严查虚假标识、标识不清、商标侵权行为;严查利用对产地、质量、商标虚假标示等手段,冒充进口化肥行为;严查制作、发布种子、化肥、农药和农机具等虚假农资广告行为;严查利用境外虚假登记的企业名称,以委托加工、授权使用、监制等名义加工生产“傍名牌”产品行为;严查农资经
4、营中的商业贿赂行为。 龙马潭区工商局依据国家总局第45号令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实施方案。由于领导重视、方案周密、措施有力,全区农资监管工作取得了成效。 三、认真检查,强化监管,确保实效 肥料、农药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关系到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农业增效、农村稳定和农民增收。我局深刻认识做好肥料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对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农民增收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红盾护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努力做到“四个统一”,牢牢把握“四个只有”,加大力度,把加强肥料、农药市场监管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进一步
5、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一是充分发挥农资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监督和指导,确保农资市场的有序竞争;二是保障农资质量,进一步完善农资连锁经营模式。已形成了农资公司农资连锁配送中心农资连锁配送站村级综合服务站的农资连锁配送经营网络服务体系。四是开展种子、化肥质量监测。1-6月我局抽检化肥、农药等农资111个批次,配合省局抽检肥料农资商品23个批次。通过检测,有效地防止了不合格农资流入农村市场。五是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严厉查处不合格肥料农资产品,坚决把不合格肥料农资清除出农资市场。 截至目前,我市各级工商机关共出动执法车辆354台次,执法人员2367人次,检查农资经营户
6、3898户次,检查农资市场504个次,立案查处农资案件60件,案值32.4万元,没收查扣物质520210.97公斤台、件,取缔无照农资经营户50户,受理农资投诉25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6.77万元。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辨别真假难。一方面,农资品种花样繁多,伪劣农资从表面观测往往难以确定其真伪,执法检测手段的缺乏造成真伪难辨。另一方面,涉案农资鉴定费居高不下,一份化肥质量检验报告少则两三百元,多则上千元。质量检验报告成本高等因素,客观上造成农资市场打假成本过高,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农资真假的辨别。二是监督管理难。当前伪劣农资销售市场都在农村,并且越是偏远的山区和小村落越有市场。部分假劣农资还
7、打着“送货田头,服务农民”的旗号,运到村边地头进行抛售,且流动性强。由于农村地大面广,限于人力、物力、财力原因,执法部门对这些“上山下乡”的农资监管存在一定的盲区。三是打假罚劣难。农资经营主体杂乱无序,多为个人承包经营,农村经济的相对落后、人员素质偏低、法律意识淡薄、宗族观念浓厚,造成执法环境差,当事人自觉履行行政处罚率低,查办的案件常常出现“办而不结”、“处而无罚”现象。四是深挖根除难。农资产品流通范围广,环节多,伪劣农资产品往往要经过几个销售环节,要跨区甚至跨省才能追根溯源。而各地打假 信息资源未能互通共享,各打各的假,难以从源头治理。五是少数农资者“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落实不够理想,流
8、于形式。 五、下一步农资监管工作的打算。 (一)、进一步完善构建以农资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为基础的新监管模式;完善信用惩戒机制,积极探索农资市场监管办法 。 (二)、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要对农资经营户 全面摸底调查,实行可追溯管理,提高监管到位率。对生产经营主体,由过去的市场环节监管,向主体准入行为、经营行为和退出行为的全过程监管延伸。对农资产品,以实施准入制度为重点,实现与行政许可工作的有效衔接,把监管关口前移。同时加大对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投入,通过销售和技术服务的结合,开拓、净化城乡农资市场。帮助农资经营者建立、健全“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 (三)、加强对基层
9、的业务指导,积极查办农资案件,力争办大案、要案,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工作总结推荐 市工商局市场监管工作总结 市工商局市场监管工作总结20xx年是不平凡的一年,泸州市工商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开拓创新,更新监管理念,市场监管工作有力提升,整体推进,亮点纷呈,为泸州经济发展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作出积极贡献,得到省局、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现将全年工作总结于后:主要做法及成效一、创卫保金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成效显著今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确保国卫金牌的工作决策和部署,牵头开展市场环境治理工作,全系统工商干部职工,勇挑重担、敢当主
10、力,顾全大局、甘当苦力,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全市集贸市场的市场秩序和环境卫生得到显著改善,深受社会各界的好评,集贸市场做到了科学规划,规范管理。(一)三个强化,组织到位一是强化领导。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把深入推进城乡环境治理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并与国卫迎复审工作相结合,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深化市场环境治理工作。继续由党政一把手任指挥长,进一步完善了机构设置,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办公,并调整充实了指挥部成员。全市工商系统从市局、区县局到基层工商所实行三级联动,基层工商所对辖区市场实行网格化监管,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二是强化方案。结合工作实际,根据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今年我局制定和完善了泸州
11、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包保联系市场责任制的通知等12个工作方案,为扎实开展市场环境治理行动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强化宣传。全市工商系统依托市场为宣传阵地,充分利用网页、简报、宣传车、发放资料、宣传栏、标语、制作音像短片等宣传手段,扎实开展“七进”活动、“除陋习,树新风”文明卫生评议活动和爱国卫生月活动和在我局办公自动化系统中开辟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题栏目等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同时,我局还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50000余份,形成了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和广泛参与治理活动的良好氛围。(二)两个重点,措施到位一是以督促市场开办
12、者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为重点,全力治理市场卫生秩序。辖区工商所与市场开办者签定责任书,明确市场开办者在市场规范管理工作中,对市场物业管理、商品质量、交易秩序和消费者投诉等承担相应的第一责任。并指导市场业主与经营户签定责任书,落实五包责任制。同时,配合商务部门积极督促市场业主做好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工作,完善市场硬件设施;督促市场业主加强市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完善病媒生物防制措施,确保市场环境清洁、卫生。二是以市场监管执法为重点,全力治理市场经营秩序。继续在各市场实行定人、定岗、定职,将责任具体到人,采取“5+2”的错时工作制和延时工作制等举措,坚持做到市场不散、人员不撤,进一步加大市场巡查和食品安
13、全监管力度,重点治理乱摆摊点、乱搭乱建设设施、占道经营等不法行为,在市场内严格实行划行归市、划线定位,坚决取缔占道经营,及时查处市场内无证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章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市场良好经营秩序。(三)四项机制,保障到位一是完善领导捆绑机制。在继续推行市局领导及所分管科室负责人对口联系各县区工商局的同时,采取市局机关包保联系市场的方式,实行与所联系单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暨国卫迎复审工作“捆绑”考核,承担连带责任。二是健全经费投入机制。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经费列入经费预算,不断增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经费投入。我局在经费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已投入200余万元开展市场环境治理工作。三是落实统筹
14、协调机制。正确处理好牵头与各司其职的关系,掌握工作的进度、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领导汇报,并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协同作战,形成整治合力。今年我局向市政府书面报告7次,向相关部门函告9次,各区县局也针对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及时向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去文去函。四是严格考核问责机制。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督查、考核、奖惩、问责,坚持定期考评和通报,在评先评优时实行一票否决。制定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暗访督查工作制度;成立暗访工作组,对市场规范管理工作进行巡查指导和督查督办;实行市局暗访组,区县局分管副局长,监察室主任、市场股长,工商所所长四级
15、督查制度。坚决问责整改,不走过场,市局、区县局共下发督查通报40期,处理责任单位15个/次、责任人26人次。(四)四个提升,成效明显在今年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全市工商系统组织开展市场整治7281个次,出动执法车辆12391台次,出动监管执法人员56385人次,检查经营户15户次,清理违规 市工商局市场监管工作总结第2页经营行为34628起,取缔无照经营户3196户,规范亮照经营22852户,规范乱摆乱放摊点81956处,取缔冒口经营18917户,清除市场内“牛皮癣”7373处,清除卫生死角4555处,督促市场业主清运垃圾9500吨,拆除违章搭建棚架4206平方米,撤除违章雨棚3131平方
16、米,协助市场业主除“四害”533场次,督促市场业主投放灭鼠药966公斤,工商部门投放灭鼠药612公斤,签定“门前三包”和“门前五包”责任书16514份,新增保洁人员246人。一是市场基础设施明显提升。积极协助、配合地方政府和商务等部门加快市场升级改造速度。全市农贸市场的基础得到较大改善,全市完成市场升级改造42个,正在升级改造市场14个,投入改造资金3543余万元,其中政府投入688余万元,市场开办者投入2855余万元,改造地面58556平方米,改造摊位1790个,改造排水5357米,改造活禽宰杀101间。二是市场卫生环境有效提升。全市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得到彻底改观,做到:市场内雨棚、店招统一制
17、作,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车辆划线停放,市场内无占道经营和摊外摊现象,卫生死角、“四害”孳生得到有效治理,市场环境清洁、卫生,市场管理实现“六归”、“五进”、“四上”,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三是市场经营秩序有力提升。不断完善监管措施,市场经营秩序取得了新进展。市场内外的经营户都做到了证照齐全、100%亮证亮照经营;进一步提高了食品安全监管水平,适时开展蔬菜农药检测工作,食品经营户100%建立进销台账、100%无“三无”、过期、变质食品;户外广告及店招店牌得到了有效规范,市场内无牛皮癣广告。四是市场的满意度显著提升。现在只要走进城区农贸市场,就能听到市民这样的感慨:农贸市场比以往整洁了,秩序也
18、井然有序了,现在去农贸市场购物有种去超市的感觉。市民对农贸市场的现状是拍手称赞,连声叫好。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也对城区农贸市场的市场秩序和环境卫生多次予以批示表扬。20xx年6月7日,市委朱以庄书记在市工商局勇挑重担敢当主力顾全大局甘当苦力泸州市工商局国卫迎复审阶段性工作汇报上作出重要批示:“市工商局班子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目标,带领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努力工作,特别是在这次创卫过程中,克服困难,迎难而上,为我市的农贸市场整治工作做出很大贡献,受到全市人民的肯定。希望继续努力,进一步规范管好市场,为泸州的经济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做出新的贡献。”刘国强市长6月6日批示:“市工商局在全市农贸市场
19、改造和创卫迎复审工作中敢当主力,甘当苦力,功不可没,感谢工商系统的职工,并希进一步发扬工商两力精神,为泸州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省工商局主要领导也在全省工商系统深入推进市场环境治理工作视频会上对泸州局的市场规范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二、组织完成市场监管信息系统的研发推广应用今年5月以来,泸州市工商局结合实际,自行研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20xx年8月,系统正式研发成功并投入试运行,完成了信息化在基层市场巡查管理工作中的一次探索和创新,实现了全局基层市场监管效能质的飞跃。积极创新,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市场监管信息系统的运行,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市场监管信
20、息系统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统筹全市工商系统市场监管系统的管理,研究确定实施工作方案,组织完成市场监管信息系统的研发、实施工作,保证信息系统的运行、升级、完善,以及日常运行维护等工作。试点先行,升级完善系统。确定古蔺县工商局市场监管信息系统为试点单位,局领导和办公室人员多次深入古蔺县指导市场监管信息系统的试点工作,实地论证该系统的创新性、优越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经过反复测试和试点运行,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已正式投入运行,能有效监管全县市场主体。现场演示,推广应用系统。9月29日,泸州市工商系统市场监管软件应用现场会在古蔺县工商局召开。通过现场讲解和操作演示,与会人员对该软件有了更深的了
21、解和认识。会议对在全市推广应用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做了安排部署,要求20xx年初在全市工商系统全面推广应用。三、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全面完成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是今年省局确定的重点工作。全省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现场会后,市局领导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目标,层层落实工作责任。通过完善信用分类监管制度、指导帮助市场开办方开展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经过各级市场监管干部的共同努力,市场业主、广大经营者的积极配合,圆满完成年初确定的工作任务。全市有137个市场开展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除去22个无市场业主无法核准认定,已核准认定市场115个。在核准认定的115个市场中,农副产品综合市场66个,消费品综合
22、市场38个,工业品市场7个,生产资料综合市场4个。市场信用类别分别为a类市场72个、b类市场18个、c类市场24个、d类市场1个,分别占62.61、15.65、20.87、0.87,已通过核准认定的市场占市场总数的70.98。四、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全面启动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是工商部门市场监管手段转变一次飞跃,我局高度重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深入学习,准确把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实质内涵。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抓好各个环节的落实,确保机构设置,监管人员配备,监管技术设备,监管经费保障,监管内部协调到位。三是加强培训,全面掌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
23、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参加省局组织的培训后,我们迅速对各区县局相关人员培训,区县局又组织工商所进行培训,全市系统上下相关人员快速掌握了网络监管知识。四是广泛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网络商品交易关系到广大网络消费者、经营者切身利益,我们采取召开座谈会,通过媒体,悬挂标语等形式向社五、强化措施,农资市场监管成效显著我市各级工商部门都高度重视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将肥料农药监管和农民群众利益摆到了重要高度;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完善制度,采取“五严”措施。一是严格农资经营户备案制;二是严格留样备查制;三是严格落实“两帐两票一卡一书”责任制;四是严格“四定”监管责任制;五是严查八种违法行为
24、。严查生产、销售甲胺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国家禁用的高毒农药行为;严查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有关部门审定或批准生产、销售农资商品行为;严查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行为;严查虚假标识、标识不清、商标侵权行为;严查利用对产地、质量、商标虚假标示等手段,冒充进口化肥行为;严查制作、发布种子、化肥、农药和农机具等虚假农资广告行为;严查利用境外虚假登记的企业名称,以委托加工、授权使用、监制等名义加工生产“傍名牌”产品行为;严查农资经营中的商业贿赂行为。强化监管,确保实效。一是充分发挥农资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监督和指导,确保农资市场的有序竞争;二是保障农资质量,进一步完善农资连锁经营
25、模式。已形成了农资公司农资连锁配送中心农资连锁配送站村级综合服务站的农资连锁配送经营网络服务体系。四是开展种子、化肥质量监测。1-10月我局抽检化肥、农药等农资186个批次,配合省局抽检肥料农资商品23个批次。通过检测,有效地防止了不合格农资流入农村市场。五是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严厉查处不合格肥料农资产品,坚决把不合格肥料农资清除出农资市场。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由于措施有力,工作扎实,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我市各级工商机关共出动执法车辆645台次,执法人员3526人次,检查农资经营户6205户次,检查农资市场915个次,立案查处农资案件112件,罚没54.72万
26、元,没收查扣物质684121公斤台、件,取缔无照农资经营户75户,受理农资投诉46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3.32万元。六、其它各类市场监管成效明显在抓好重点工作的同时,我们统筹兼顾,扎实开展了农资、成品油、农产品、粮食、生猪、品牌汽车、烟花爆竹、旅游等市场专项整治。各类市场监管都取得了明显成效。七、宣传报道工作成效显著注重两个层面的新闻信息工作。一是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在第一时间高质量地将本局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好的做法、所取得的成绩等情况采取简报、信息等形式上报给当地党委政府、整治办和上级局。二是及时做好新闻报道。紧扣市场环境治理工作主题,利用消息、特写、报道等体裁,通过新闻媒体的专栏、
27、专刊,真实地有针对性的重点宣传市场环境治理工作,突出展示泸州工商的新形象、新业绩。市场科全年编制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简报47期,被省局情况简报采用1篇(专刊1期肯定我局研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省工商局城乡环境整治简报采用19条/篇;被市整治办工作通报及简报采用3篇,市政府公众信息网采用工作信息21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题网采用4条;被市局调查与研究采用1条,市局情况简报10条,市局图片新闻6条;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采用稿件16条。存在问题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还存在突击整治,应探索建立市场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市场秩序、环境卫生常态化。20xx年工作思路20xx年,我们将进一步转变观念,更新监管理念,强化责任
28、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敏锐性和前瞻性,突出工作重点,围绕一个中心,即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强化五项监管,即着力开展好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和农资、成品油市场监管;把泸州市场、监管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为促进泸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再立新功。 市工商局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工作总结 市工商局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工作总结为切实保护农民群众的利益,确保“三农”经济快速稳定发展和推进新农村建设。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工商机关认真开展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严重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肥料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和完善肥料农资市场监管,保障了农业生产的
29、顺利进行和农民利益。现将我局20xx年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工作汇报如下: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职责到位切实加强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工作的领导,我市各级工商部门都高度重视,将肥料农药监管和农民群众利益摆到了重要高度;大力加强肥料农药市场监管,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对不合格和劣质肥料农资产品的查处和抽检力度,严厉打击不合格肥料农资和其它扰乱市场秩序、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法行为,完善了工商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消费者参与相结合的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坚决把不合格肥料农资产品清除出农资市场,切实维护好和实现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纳溪区工商局结合法制宣传、“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活动,积极做好“红盾护农
30、”的宣传工作,向农资经营户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教育;印发了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3900余份,对农民宣传了农资市场监管及农资打假专业知识,开展“送法下乡”、“送知识下乡”活动;各工商所利用乡镇文化大院,“零距离”宣传法律法规和农资使用知识。邀请有关农技专家和工商人员一道,向农民朋友讲解科学施肥、病虫害防治、高产栽培等知识,引导农民正确使施用农资,受到了农民和当地政府的好评。龙马潭区局还将23种国家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农药名单和19中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等作物上限制使用的农药名单,制作成消费警示卡发放到每个农资经营者手中,随时提醒经营者。二、完善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实行“五严”措施“五
31、严”。一是严格农资经营户备案制。凡从事农资经营的,必须到工商部门登记备案,以便跟踪服务和监督管理。二是严格留样备查制。解决时间跨度长,实物取证难、农民投诉难等问题,变事后查处为事先防范。三是严格落实“两帐两票一卡一书”责任制。与经营户签订责任书,督促其建立健全“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四是严格“四定”监管责任制(即定人、定岗、定片区、定责任)。五是严查八种违法行为。严查生产、销售甲胺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国家禁用的高毒农药行为;严查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有关部门审定或批准生产、销售农资商品行为;严查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行为;严查虚假标识、标识不清、商标侵权行为;严查利用对
32、产地、质量、商标虚假标示等手段,冒充进口化肥行为;严查制作、发布种子、化肥、农药和农机具等虚假农资广告行为;严查利用境外虚假登记的企业名称,以委托加工、授权使用、监制等名义加工生产“傍名牌”产品行为;严查农资经营中的商业贿赂行为。龙马潭区工商局依据国家总局第45号令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实施方案。由于领导重视、方案周密、措施有力,全区农资监管工作取得了成效。三、认真检查,强化监管,确保实效肥料、农药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关系到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农业增效、农村稳定和农民增收。我局深刻认识做好肥料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对推进新农村
33、建设和农民增收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红盾护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努力做到“四个统一”,牢牢把握“四个只有”,加大力度,把加强肥料、农药市场监管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一是充分发挥农资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监督和指导,确保农资市场的有序竞争;二是保障农资质量,进一步完善农资连锁经营模式。已形成了农资公司农资连锁配送中心农资连锁配送站村级综合服务站的农资连锁配送经营网络服务体系。四是开展种子、化肥质量监测。1-10月我局抽检化肥、农药等农资186个批次,配合省局抽检肥料农资商品23个批次。通过检测,有效地防止了不合格农资
34、流入农村市场。五是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严厉查处不合格肥料农资产品,坚决把不合格肥料农资清除出农资市场。截至目前,我市各级工商机关共出动执法车辆645台次,执法人员3526人次,检查农资经营户6205户次,检查农资市场915个次,立案查处农资案件112件,罚没54.72万元,没收查扣物质684121公斤台、件,取缔无照农资经营户75户,受理农资投诉46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3.32万元。四、存在的问题一是辨别真假难。一方面,农资品种花样繁多,伪劣农资从表面观测往往难以确定其真伪,执法检测手段的缺乏造成真伪难辨。另一方面,涉案农资鉴定费居 市工商局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工作总结第2页高不
35、下,一份化肥质量检验报告少则两三百元,多则上千元。质量检验报告成本高等因素,客观上造成农资市场打假成本过高,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农资真假的辨别。二是监督管理难。当前伪劣农资销售市场都在农村,并且越是偏远的山区和小村落越有市场。部分假劣农资还打着“送货田头,服务农民”的旗号,运到村边地头进行抛售,且流动性强。由于农村地大面广,限于人力、物力、财力原因,执法部门对这些“上山下乡”的农资监管存在一定的盲区。三是打假罚劣难。农资经营主体杂乱无序,多为个人承包经营,农村经济的相对落后、人员素质偏低、法律意识淡薄、宗族观念浓厚,造成执法环境差,当事人自觉履行行政处罚率低,查办的案件常常出现“办而不结”、“
36、处而无罚”现象。四是深挖根除难。农资产品流通范围广,环节多,伪劣农资产品往往要经过几个销售环节,要跨区甚至跨省才能追根溯源。而各地打假信息资源未能互通共享,各打各的假,难以从源头治理。五是少数农资者“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落实不够理想,流于形式。五、下一步农资监管工作的打算。(一)、进一步完善构建以农资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为基础的新监管模式;完善信用惩戒机制,积极探索农资市场监管办法。(二)、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要对农资经营户全面摸底调查,实行可追溯管理,提高监管到位率。对生产经营主体,由过去的市场环节监管,向主体准入行为、经营行为和退出行为的全过程监管延伸。对农资产品,以实施准入制度为重点,实
37、现与行政许可工作的有效衔接,把监管关口前移。同时加大对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投入,通过销售和技术服务的结合,开拓、净化城乡农资市场。帮助农资经营者建立、健全“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三)、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积极查办农资案件,力争办大案、要案,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市工商局品牌汽车市场监管工作总结 市工商局品牌汽车市场监管工作总结今年,我局继续认真贯彻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做好品牌汽车经销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品牌汽车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按照省局20xx年市场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对品牌汽车经销商的
38、备案核查工作,不断规范我市品牌汽车市场秩序,现就有关工作汇报如下:一、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品牌汽车销售监督管理按照川工商办()91号文件要求,市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科是我市工商系统监管汽车市场的主管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省局的相关文件要求,积极探索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品牌汽车销售监管方式方法和措施。市局今年下发了四川省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品牌汽车销售监督管理工作意见,要求市场、企业、法制等科室工作相互配合,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按照“谁备案,谁监管”的原则,建立全市品牌汽车经销企业监管档案和备案制度。各区、县工商局
39、在市场巡查中,发现品牌汽车市场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市工商局,需立案调查的,由市工商局或由市工商局指定所在工商部门立案调查。二、严格执行品牌汽车经销企业备案管理制度1、品牌汽车经销商新申报汽车品牌销售,应凭汽车供应商授权书到市局市场科填报品牌汽车经销企业申报表(见附件1),市局核实审批后报省局备案。经国家工商总局备案公布后,由市工商局市场科进行核实并建档。品牌汽车经销商持备案公布文件等相关手续到企业所在地工商局企业登记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或变更其经营范围。凡未经国家工商总局备案公布的品牌汽车经销商,不得办理注册登记和变更登记。2、新申办品牌汽车经销的企业,应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向汽车供应商申请
40、该品牌汽车销售授权,经国家工商总局备案公布后,到市工商局市场科进行核实和建档,并到企业所在工商部门按相关规定办理企业注册登记。3、品牌汽车经销商需设立品牌汽车销售非法人分支机构的,应当凭汽车供应商对其品牌授权证书和同意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批准文书,到市局市场科填报品牌汽车经销企业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备案表(见附件2),市工商局核查并上报省工商局审定,同意后由所在地工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4、按照国家工商总局文件要求,“对经营商用车及九座以上乘用车的企业,不实行备案制度。”对此类企业和新办企业的设立,汽车经销企业应向市工商局市场科提交品牌汽车经销企业建档登记表,并按照企业登记管理的规定办理注册登记。营
41、业执照经营范围核定为“汽车销售(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三、加大市场巡查,严厉查处品牌汽车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保证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市场经营主体合法,规范经营,努力营造我市品牌汽车销售市场公平竞争、有序、守法的汽车交易环境。今年主要对品牌汽车市场开展以下整治:1、检查实行备案的品牌汽车经营企业资格。核查企业经营范围中是否将原有“汽车销售(含小轿车)”或“汽车销售(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变更为“品牌汽车销售”,检查品牌汽车经销商是否出售其他未取得国家工商总局备案公布的品牌汽车。2、检查不实行备案经营商用车及九座以上乘用车经营企业资格,是否有汽
42、车供应商授权证明。3、检查品牌汽车经销商擅自在异地进行汽车展示行为。4、清理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品牌汽车经营企业擅自设置分支机构的行为。5、清理品牌汽车经营企业擅自将汽车批发给或者摆放在没有取得该品牌汽车经营企业进行销售。6、检查专业汽车市场是否违规开展品牌汽车经销行为。7、清理未取得品牌汽车经营资格,擅自发布汽车经营广告行为。8、检查品牌汽车经销企业销售合同,以及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明示汽车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内容。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加强对企业交易行为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无照经营、超核准范围经营、异地经营、商标侵权、违法广告、违法展示展销等违法行为,保证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市场经营主体合法,规
43、范经营,努力营造我市品牌汽车销售市场公平竞争、有序、守法的汽车交易环境。全市有品牌汽车经销企业64家(经营九座以下乘用车),清理品牌汽车经销企业58家,泸州达昌、泸州上海大众、泸州宏源、泸州松明、泸州都惠、泸州忠山、泸州浩翔、泸州昕达、泸州百通等汽车4s店没有违规经销汽车,对33家未按照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法、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33份,限期1个月改正。依法查处品牌汽车违规经销企业泸州港虹、泸州 市工商局品牌汽车市场监管工作总结第2页万友、泸州钰林、泸州方顺、泸州天奥、泸州富豪、泸州林盛、泸州神牛、泸州翔汇、泸州轩龙、泸州陆驰、泸州星鑫、合江县罗四、合江县
44、个体户曾汝群的5家公司进行了处罚,罚没金额14.9万元;积极与泸州市车管所沟通,对不符合品牌汽车经销资格的经销企业,车管所不颁发汽车临时牌照,督促对已取得“某某汽车品牌”的经销企业在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上增加“某某汽车品牌”,通过检查督促,我市品牌汽车市场经营秩序不断得到规范。四、主要存在的问题1、品牌汽车经销企业普遍存在超范围经营。64家品牌汽车经销企业有就有33家存在超范围经营现象,并且有相当一部分企业不具备经销九座以下乘用车资格。2、部分品牌汽车经销企业在取得国家工商总局品牌汽车销售企业资格后,没有及时在营业执照上变更经营范围。3、企业登记人员存在不按规定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对泸州富豪汽车
45、贸易有限公司、泸州钰林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在没有取得相关手续,所在地工商机关违规为其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上作了重新变更登记。依照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之相关规定,“汽车销售商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汽车经营活动,其中不超过九座的乘用车品牌经销商的经营范围,经国家工商总局备案公布后取得”。4、部分品牌汽车经销企业公司注册地与经营地点不符。泸州刘氏、兴泰、林盛、国龙、三益、金帆、协力等公司存在公司注册地与经营地点不符,主要原因是所在政府为了招商引资造成的;还有部分企业“一照”多处经营地点。5、对品牌汽车经销企业设非法人分支机构,没有按照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品牌汽车销
46、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工商办91号)的要求办理。品牌汽车经销商需设立品牌汽车销售非法人分支机构的,应当具有汽车供应商对其品牌授权证书和同意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批准文书,由拟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所在地市、州工商局核查并上报省工商局审定,同意后由所在地工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 工商局2021年旅游市场监管工作总结 今年,市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旅游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旅游路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省委第九次党代会和九届四次会议精神,促进我市旅游产业跨越发展,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认真开展节日旅游市场安全检查,加大对旅游景区的监管力度,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47、,加强领导 各县、区工商局把对旅游市场的规范整治工作作为整个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旅游市场整治工作机构,成立了分管局长任组长,市场股、“12315”、各工商所长负责人任成员的旅游市场整治领导组,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做到监管一线有人在岗,节假日市场、景区有人值班,建立和完善了节假日旅游市场的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 二、积极开展旅游市场整治工作 (一)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严把市场准入关,做好旅游市场经营主体资格的清理和整顿工作。 1、坚决取缔无照经营旅游业务和超范围经营旅游业务的违法行为。 2、查处涉旅企业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门市和分支机构; 3、查处不具备经营主体资格条件而从事招揽旅游业务
48、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4、规范涉旅企业的名称登记问题。 (二)加大对旅游景区、景点和旅游市场的整治和巡查力度,重点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欺诈和诱骗游客购物消费的行为,强化对旅游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 1、加强对旅游宣传广告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在旅游宣传资料中误导旅游消费者的虚假广告及户外非法张贴印刷品广告的行为。 2、打击旅游经营活动中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欺客宰客的行为,积极合同旅游、公安、物价、质检、卫生等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开展对旅行社专项整治工作。 3、开展旅游景区市场整治,严厉查处制造、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和经营假冒、过期劣质饮料、食品的行为;取缔景区经营环境脏、乱、差的餐饮店铺,打击围追、兜售和乱设摊点的行为。 4、突出对旅游景区及沿线商店、购物场所的监管,倡导诚信经营、实行公开合法的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佣金收授制度,严厉查处私收私授回扣的行为。 5、继续在我市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