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制度学习心得体会.docx

上传人:飞**** 文档编号:47170557 上传时间:2022-09-29 格式:DOCX 页数:86 大小:51.3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合同法制度学习心得体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6页
合同法制度学习心得体会.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合同法制度学习心得体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合同法制度学习心得体会.docx(86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合同法制度学习心得体会 我最近发表了一篇名为合同法制度学习心得体会的范文,觉得有用就收藏了,看完如果觉得有帮助请记得(CTRL+D)收藏本页。同时访问更多关于“学习心得体会”精彩专题! 合同法制度学习 风险管理部 张明霞 通过学习合同法制度视频,让我对合同法的理论有了一定的了解,对一些合同签订后产生的纠纷有了形象的认识。合同法的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在我们实际的学习和生活中,合同无所不在。有交易的产生常常伴随着合同的成立。所谓合同,又叫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是债发生的最重要、最常见的原因之一。所谓债是发生在特定主体之间的,以请

2、求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是债务人。在债的法律关系中、债的主体、客体和内容都是待定的债的主体是指债的当事人,具有特定性和相对性债的客体是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债的内容则是主体所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同引起的债叫合同之债。但无论是债的关系或合同关系,均须纳入法的调整范围之中。 作为一名金融工作者,我们应该了解一些合同法的理论和知识,这对我们来说不无裨益,工作中,我们就会签订一系列的合同,时刻用到。 通过合同法制度这门课程的学习,使我了解到,在我国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

3、律,它主要规定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及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保全、违约责任等问题。合同法是一门非常实用的部门法,涉及的范围非常广,包括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等等社会生活中非常的各种合同,解决是现实中各种基本的复杂法律关系,通过合同的规范从而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通过合同法制度的学习,给我最大的收获我感觉就是对合同类型的案例的分析思维的改善以及分析能力有所提高。比如关于合同效力方面的案例,我懂得合同效力方面的案例主要从两个方面下手:一是合同是否有效的案例;二是无效合同的案例。前者就是判断合同是否有效,主要是对合同的生效要件的理解和运用;后者是针对合同无效的具体原

4、因,包括合同主体不合格的案例、合同内容不合法的案例、因受胁迫、欺诈而订立合同的案例、形式不具备法律要求而导致合同无效的案例以及代理人违法代订合同因而无效的案例。根据案情,运用合同有效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认定合同是否有效。有效合同,应当履行,否则,构成违约,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是无效合同,要弄清无效的原因是什么?属于哪一种无效合同?无效的合同,不得履行,已经开始履行的要停止履行,当事人不履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对于无效合同,分清当事人的过错,有过错的一方要赔偿对方的损失,双方有过错的,应双方返还。双方故意订立违法合同的,应将双方取得的或约定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库。 然而对于综合性合同的案例,

5、一般是从合同订立到履行,再到担保、违约等多方面的关系,或者是从合同无效的辨析,到确定有关人的责任等多方面的问题,现在的我思考一个合同案例也会按以下几个步骤:第一步,分析合同是否成立、有效;第二步,如果合同有效或者无效,了解当事人履行合同或违反合同的情况,以及违约的程度、原因、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有无担保等;第三是最后确定违约责任的承担。? 总之,这次合同法制度的学习,使我深刻地认识到了合同法在当代社会生活中的实用性和重要性! 心得体会延伸阅读 劳动合同法学习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在20xx年1月1日就要实施了,通过学习,我对该法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最大的

6、感触就是企业的责任重了。劳动合同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相比更加具体、完善,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最突出的特点是前面规定了怎么做,后面就规定了违反的法律责任。因此,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更高了,企业应认真学习、准确理解、自觉执行。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法律和经济上的风险。现就我在这次培训中所得所感陈述一下,与各位同仁共飨。 一、劳动合同法突破劳动法,适用范围扩大,原则增加,反映了立法者的价值趋向。 (一)、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扩大了。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

7、同,适用本法。-(该符号代指分款符,以下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该法第二条第一款将适用范围扩大到“民办非企业单位”,如民办学校、民办医院等,解决了长久以来这些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无法可依,法院适用不统一的窘境。第二款是突破些规定,立法时争论很大,最终将其列入,但是在适用时多受挚肘(见第九十六条)。 (二)、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的原则增加了。

8、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相较劳动法,新增了“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在该法中多有体现,如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条件、内容、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及其它劳动者要求的情况。相对的,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这些规定相应地转化为权利义务,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 二、劳动合同法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特殊要求,并且规定了企业不签订的法律责任。 劳

9、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

10、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本项下,需注意两个问题:一是“用工之日”的确定,现实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通知的时候经常使用“报到”一词,报到之日一般应理解为用工之日,所以这个词应慎用;二是劳动者拒签合同的应对。对劳动者拒签的,用工企业需要保留劳动者拒签的证据,由于劳动者原因造成的未签合同的责任当然不应由用工企业承担。 新劳动合同法学习心得体会 新劳动合同法学习心得体会 新旧法的变化及应对 目录 劳动合同订立与事实劳动关系的新变化2 试用期的变化3

11、 无固定期合同的变化4 规章制度制定程序变化5 工资报酬工资支付的变化6 违约金规定的变化6 竞业限制的新变化7 职工解除合同的从宽规定7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新变化8 合同终止之新变化9 补偿金标准的变化9 劳务派遣的新变化10 过渡期企业应该做好哪些准备102 劳动合同订立与事实劳动关系的新变化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1、订立形式:必须采用书面形式2、订立期限要求:用工之前; 或用工之日,即劳动关系确立之日; 或最长不超过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 3 造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 想试用后再签

12、; 认为临时工、短工不需要签订; 工作疏忽,漏签; 员工故意不签。 4 事实劳动关系的后果 事实劳动关系持续时间 劳动者待遇一个月内无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集体合同的按集体合同执行;无集合合同的,同工同酬;一年内无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报酬,即n2一年以上无合同劳动者视为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并且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报酬,即n25 答疑:疑问一:员工故意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答:做好证明,证明员工不愿意签,例如发通知年月日前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6 对策研讨7 规范录用流程:用工前先签劳动合同;8 劳动合同中运动“顺延”的条款;9 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台帐,统一所有员工签约期限,例如每月的1日;10

13、 出现事实劳动关系及时补签合同;11 合同到期及时终止或者续签;12 禁止不签劳动合同的员工上班;时刻注意合同快到期的员工的病事假;13 区分工作交接手续与退工手续;14 过渡期及时清理现有劳动关系。15 试用期的变化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1 试用期期限的限制合同年限: 3个月1年3年以上试用期 1个月 2个月 6个月 2 试用期次数的限制: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3 试用期工资的限制:不得低于同岗位最低工资标准,或者约定工资的80 并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10 试用期合同解除的限制:必须有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11 违反的后果:(即多约定使试用期)约定无效;责令改正;赔偿:劳动者

14、月工资已经履行的试用期12 对策研讨:1 注重招聘录用的风险控制、细化;(即明确录用条件、细化岗位说明书)2 灵活运用不同3 的用工形式;4 以规章制度的形式规定本单位劳动合同5 的试用期三、无固定期合同的变化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2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新旧法对比 新法 旧法a、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b、 略(与我公司无关)c、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d、 且劳动者没有本法39条、40条情形。续订劳动合同e、 的;f、 用工之日期满一年不g、 订立劳动合同h、 的。劳动者连续满10年以上,并且劳动者提出

15、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且双方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4 过渡期(2021.6.282021.1.1)签约次数的确定:自新法实施(2021.1.1)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开始计算。5 违反后果:(即符合法定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条件,而没有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并自应当签订之日起每月支付劳动者两倍工资。17 疑问:两次固定合同到期,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合同,单位是否可以不同意续签,是否可以终止?答:如果该劳动者工龄没有累计满10年的情况下,可以不续签,但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等待实施细则的颁布)18 对策研讨:注意前2次固定期合同期限长短的设置; 妥善运用“劳动者提出签订

16、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 妥善运用“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期限”的合同; 合同签订及续订流程的规范化、标准化; 详细规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重新设计劳动合同条款。 四、规章制度制定程序变化条款:第四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1、 “涉及劳动者切2、 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决定”制定程序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提出方案和意见 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公示

17、或者告知劳动者3、 未经过法定程序的法律后果:1 单位单方作出的规定无效;2 对劳动者造成损失的,3 应承担赔偿责任;4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5 损害劳动者权益的,6 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7 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4、 对策:1 利用过渡期(XX年7月12月),2 及时完成规章制度的重建;3 做好规章制度的告知、公示工作,4 保留公示的书面证据;5 规章制度成为劳动合同6 的附件或者约定条款;7 重视工会、职代会的作用。五、工资报酬工资支付的变化第八十五条:1 可能引起的争议:2 工资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而产生的争议;3 因扣减工资、奖金、津贴而产的争议;4 因拖欠工资

18、不付而产生的争议;5 因拖欠或拒付加班工资的争议。6 合同中没有约定明确工资标准的后果:7 协商确定/按照集体合同约定/同岗同酬标准/企业平均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3、克扣、拖欠工资的后果: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加付50100的赔偿金。3、工资追索程序变化增加了“直接申请法院支付令”,企业应对:企业收到支付令,只要及时提出疑义,支付令失效,开始仲裁流程。六、违约金规定的变化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第二十二条: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三条: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

19、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1、 服2、 务期设定条件: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3、 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4、 服5、 务期劳动报酬的调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6、 务期的,7、 不8、 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9、 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10、 违约金数额的限制:总数额不11、 得超过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实际支付数额,12、 不13、 得超过服14、 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15、 对策研讨:4 新法实施前,对劳动者提供特殊待遇的(例如户口引进等),应当尽早签订服务期;5 留人方案及特殊待遇制度应该重新设定,例如:员工以借款形式享受特殊待遇

20、,待服务期满以后,以豁免的形式解除借款。七、竞业限制的新变化6 竞业限制的对象: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其他知悉单位商业秘密的人员7 竞业限制地域、范围、期限:由双方依法约定,期限不得超过两年;8 竞业限制金额:双方约定;9 支付时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后;10 支付方式: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支付。11 对策研讨12 竞业成本高的,优先考虑采用脱密期的方式;13 制定周密完善的竞业限制协议,使协议能有效执行;八、职工解除合同的从宽规定 试用期内的,提前3天通知 单位无过错 合同未到期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解除 单位有过错 随时(通知)解除,单位支付补偿金 无需通知即可解除 2 劳动者可以

21、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1 未按照劳动合同2 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3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4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6 损害劳动者权益的;7 胁迫签订劳动合同8 的;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3 劳动者依据以上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支付标准: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月标准最高不超过三倍本地月平均工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5 对策研讨:10 建立社保金的缴纳制度及未依法缴纳的应急预案;11 规章制度的专业合法性审查;12 完善合同13 中员工辞职和损失赔偿的条款。九、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新变化(一)解除过错

22、员工1、劳动合同法新增加解除过错员工的条件 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欺诈、胁迫情形下签订的;2、以兼职理由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举证的:证明兼职情形影响工作,或者证明提出过要求改正,拒不改正。3、对策研讨:1、合理运用之情权,在招聘流程增加相关信息披露的义务,例如在应聘登记表中增加信息内容:是否从事兼职、是否有病史等等;2、处理违纪员工的前提:依据充分,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如果没有做到以上三个原则,单位很容易陷入被动;3、注重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的运用4、必须通知工会(二)解除无过错员工1、解除条件:劳动能力欠缺/工作能力不足/情势变更/出现法定裁员情形2、解除形

23、式: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三)裁员新规定1、裁员规模要求: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2、法定程序: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十、合同终止之新变化1、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的后果违法终止的理解:、符合签订无固定期合同情形,单位作合同期满不签订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出现6种不能终止条件,单位终止了合同。后果:1、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的,单位必须恢复履行;2、劳动者要求不继续履行的,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2倍对策研讨:协商了解,优先考

24、虑;单方决定,慎之又慎。终止后双方责任:劳动者责任:办理工作交接;单位责任:支付终止补偿金、办理退工。对策研讨:重新设计续签劳动合同的流程,增加对续签的员工提前发出续签通知的流程;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情况:十一、补偿金标准的变化根据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如下: 解除劳动关系 普通工资(低于三倍市平均工资)高薪(高于三倍市平均工资)合法解除1个月本人平均工资工龄3倍市平均工资工龄;且最多支付12个月违法解除合法情形正常经济补偿金的2倍合法情形正常经济补偿金的2倍逾期支付额外支付赔偿金的50100额外支付赔偿金的50100建议:解除劳动关系最好以“协商解除、员工自

25、动离职解除”为好。十二、劳务派遣的新变化1、对劳务派遣公司的制约:略;2、用工单位的义务:执行国家标准,提供劳动保护;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对在刚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需的培训;3、对策研讨:a、查看派遣单位的资质;b、查看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的合同等;c、对劳务派遣作目的重新评估。过渡期企业应该做好哪些准备?1、理清目前的劳动关系;2、规章的重建;3、招聘录用的制度和流程的更新;4、绩效评估的修订完善,薪酬管理注重同工同酬;5、修订劳动合同版本;6、留任制度的改进,和谐劳动关系;7、用工方式的重新选择和运用;8、招退工流程的规范和调整。 最重要的工作:跟踪即将出

26、台的实施细则 合同法学习心得 最新颁布的劳动合同已经开始实行了,我们也即将在将来的时间里亲身体会到它,西南公司也利用公司发给我们的学习资料,展开了学习,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们也得出了一些心得。 这一部劳动合同法针对1995年的老劳动合同法在某些具体的规定上作了一些改动,而这种改动一经出台就立刻在民间产生了反响,华为事件就是一个很直接的例子。华为公司要求,工龄8年以上的骨干精英们在XX年元旦之前都要办理辞职手续。也就是说他们都与华为终结雇佣关系。接着,华为迅速再同他们缔结了一份新劳动合同,使他们重新回到原来的岗位,享受原来的待遇。 针对这一事件业界以及非业绩马上展开了讨论,一些评论人士认为实际上,这

27、个过程包含了很多东西。华为的举动其实是在消化即将在XX年1月1日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对其人力资本合约带来的潜在冲击。因为根据新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如果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那么该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可以生成一种近乎于终身雇佣的劳动合同。而另外的一些人却认为这种做法属于这个企业对于这部法律的误读,当然这种误读并不是指读不懂,而是一种故意的曲解,因为作为一个企业,它作出的每一个决策,第一个要考虑的就是其本身的利益,有损于本企业的利益的事他们是一定不会做的。 华为事件当然只是这部劳动合同法颁布带来的影响的一个小小的缩影,其他的变化肯定也还要引起人们的

28、思维上乃至行为上的波动,我们的学习也是重点放在了与我们切身利益最接近的条款上。 新合同法将劳动合同期限分为三种,即: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对于95版劳动法的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两种劳动合同期限,新合同法的规定更加灵活,便于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灵活安排劳动者工作。并且新合同法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了特别的规定:在已存在劳动关系,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形下,除劳动者有其他意思表示外,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及时补办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手续,劳动关系自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成立,这样就更

29、能维护我们的自身的权益 新的劳动合同法队合同的终止以及解除也有了新的阐释,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的合同解除权分为两个层次,即随时解除权和付义务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权。新合同法禁止了用人单位对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解除权,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除非出现随时解除权成立的法定情形,否则用人单位无权解除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点与95年版劳动法的规定明显不同,95版劳动法规定的付义务解除权没有限定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范畴内,无论期限是否固定,只要用人单位履行了法定义务,就可以解除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这种变化体现了我们国家对人权的更加重视,更加有利于劳动者维护

30、自己的切身权益。 合同法学习心得(2): 通过学习,我对该法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最大的感触就是企业的责任重了。劳动合同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相比更加具体、完善,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最突出的特点是前面规定了怎么做,后面就规定了违反的法律责任。因此,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更高了,企业应认真学习、准确理解、自觉执行。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法律和经济上的风险。现就我在这次培训中所得所感陈述一下,与各位同仁共飨。 一、劳动合同法突破劳动法,适用范围扩大,原则增加,反映了立法者的价值趋向。 (一)、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扩大了。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

31、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该符号代指分款符,以下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该法第二条第一款将适用范围扩大到民办非企业单位,如民办学校、民办医院等,解决了长久以来这些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无法可依,法院适用不统一的窘境。第二款是突破些规定,立法时争论很大,最终将其列入

32、,但是在适用时多受挚肘(见第九十六条)。 (二)、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的原则增加了。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相较劳动法,新增了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在该法中多有体现,如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条件、内容、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及其它劳动者要求的情况。相对的,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这些规定相应地转化为权利义务,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 二、劳动合同法

33、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特殊要求,并且规定了企业不签订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

34、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本项下,需注意两个问题:一是用工之日的确定,现实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通知的时候经常使用报到一词,报到之日一般应理解为用工之日,所以这个词应慎用;二是劳动者拒签合同的应对。对劳动者拒签的,用工企业需要保留劳动者拒签的证据,由于劳动者原因造成的未签合同的责任当然不应由用工企业承担。 三、企业制定规章制度须履行民主程序并向劳动者公示,否则该规章制度不能做为

35、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

36、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制订规章制度应履行的民主程序,制定程序主要分两步:第一,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第二,与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对第二款平等协商确定的理解,有两种意见:须经工会平等协商一致;只须协商,不须协商一致。笔者认为应采取第二种理解。因为用人单位对规章制度是单方行为,应有制定权。否则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将大受限制,经营也会受限制,不利于企业的经营与发展。当然,关于这一条款的理解,有待劳动部的进一步解释。在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该项制度以后,一旦发生劳动争议需要适用到企业规章

37、制度时,该规章制度是否可适用首先会从该形式上审查,不具备的不能做为处理争议的依据。这就是在考验企业本身的管理能力。履行民主程序要求用工企业做到以下几点:设立有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建立规范民主程序的规章制度;注意工作中保留履行民主程序的证据。那么做到向员工公示,综合起来不外乎一面几种:1、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公示的方式,如员工手册等;2、员工签收的方式;3、员工传阅确认的方式;4、局域网上公开(受到质疑)、单位公开栏公开。 四、引导企业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或较长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

38、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

39、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是永无终止,它也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规定,注意与过去的铁饭碗的区别。无固定期限合同是劳动合同法倡导的用工方式,在特殊情况下,法律要求用工企业必须签订,不签订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除了以上几个方面,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了合同期满终止企业的补偿责任等,新内容很多。如同XX年公司法修改扩大了公司章程的作用一样,劳动合同法增加了企业

40、的责任,企业须高度重视。 劳动合同法心得体会 劳动合同法学习心得体会 公司预防纠纷之劳动合同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在2021年1月1日就要实施了,通过学习,我对该法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最大的感触就是企业的责任重了,劳动合同法 心得。劳动合同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相比更加具体、完善,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最突出的特点是前面规定了怎么做,后面就规定了违反的法律责任。因此,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更高了,企业应认真学习、准确理解、自觉执行。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法律和经济上的风险。现就我在这次培训中所得所感陈述一下,与各位同仁共飨。 一、劳动合同法突破劳动法,适用

41、范围扩大,原则增加,反映了立法者的价值趋向。 (一)、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扩大了。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该符号代指分款符,以下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劳动合同法第 第九十六条,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该法第二条第一款将适用范围扩大到“

42、民办非企业单位”,如民办学校、民办医院等,解决了长久以来这些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无法可依,法院适用不统一的窘境。第二款是突破些规定,立法时争论很大,最终将其列入,但是在适用时多受挚肘(见第九十六条)。 (二)、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的原则增加了。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相较劳动法,新增了“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在该法中多有体现,如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条件、内容、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及其它劳动者要求的情况

43、。相对的,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合同范本劳动合同法 心得。这些规定相应地转化为权利义务,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 二、劳 动合同法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特殊要求,并且规定了企业不签订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工作报告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