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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西省2011年高速公路交通事故警情全年通报一、事故总体情况 2011年全省高速公路共发生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620起,造成359人死亡、89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800.9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事故起数减少189起、下降23.36%,死亡人数减少12人、下降3.23%,受伤人数减少379人、下降29.7%,直接经济损失增加606.48万元、上升18.91%。2011年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形势在新增近600公里,人、车、物流日益增加,交通安保任务十分繁重的条件下总体平稳。另共发生简易事故4770起。 其中,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21起,共造成91人死亡、51人受伤,同比事故起数增加1
2、起,上升5%;死亡人数增加15人,上升19.74%;受伤人数增加7人,上升15.91%;一次死亡5人以上事故6起,死亡42人,受伤10人;与上年相比,事故起数增加2起、上升50%,死亡人数增加16人、上升61.54%,受伤人数减少17人、下降62.96%,直属三支队第二大队辖区还发生了1起死亡17人的特大交通事故。另外,全省高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4770起,受伤291人,直接经济损失8036.35万元。 全省高速公路百公里事故发生率为178.48起,同比减少69.34起(2010年247.82起)。百公里死亡人数为11.89 ,同比下降3.09人(2010年14.98人)。 二、事故情
3、况分析 (一)从事故百公里发生率及百公里死亡人数分析。一支队百公里事故起数为422.81起,死亡率为16.44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61.19起,下降12.64%,死亡率减少12.76人,下降43.7%;二支队百公里事故起数为150.12起,死亡率为13.1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22.64起,下降13.1%,死亡率增加2.72人,上升26.2%;三支队百公里事故起数为82.38起,死亡率为14.44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72.33起,下降46.75%,死亡率减少2.41人,下降14.3%;四支队百公里事故起数为139.8起,死亡率为5.95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34.39起,下降19.74%,死亡率减
4、少0.44人,下降6.89%;五支队百公里事故起数为201.22起,死亡率为10.64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15.48起,下降36.46%,死亡率减少6.9人,下降39.34%。 (二)从事故发生的辖区分布及事故相关指数情况分析。直属二、三支队辖区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且幅度较大,直属一、四、五支队辖区事故死亡人同比下降。其中,二支队辖区发生事故121起,死亡72人,同比增加35人,上升94.59%;三支队辖区发生事故141起,死亡102人,同比死亡人数增加22人,上升27.5%;一支队辖区发生事故101起,死亡53人,同比死亡人数减少37人,下降41.11%;四支队辖区发生事故48起,死亡2
5、7人,同比死亡人数减少1人,下降3.57%;五支队辖区发生事故209起,死亡105人,同比死亡人数减少10人,下降9.57%。 (三)从事故发生的不同流量路段情况分析 在沪昆(梨温、温厚、昌樟段)、樟吉、大广(泰赣、赣定段)、福银(昌九段)高速等车流量较大的路段(共10个大队辖区),共发生事故316起,死亡214人,分别占事故总数的50.97%和59.61%。事故较多的前3个大队辖区分别为:大广高速泰赣段(五支队第一大队),发生事故47起,死亡22人;樟吉高速(五支队第二大队),发生事故39起,死亡25人;沪昆高速昌樟段(一支队第三大队),发生事故37起,死亡25人。死亡人数同比上升幅度较大的
6、2个大队辖区分别为:沪昆高速梨温段(三支队第二大队),发生事故31起,死亡50人,死亡人数上升138.1%;福银高速昌九段(二支队第二大队),发生事故34起,死亡20人,死亡人数上升81.82%。 在沪昆(昌金)、杭瑞、福银(温沙段)、东西外环等车流量一般的路段(共9个大队辖区),共发生事故177起,死亡103人,分别占事故总数的28.55%和28.69%。死亡人数较多且同比上升幅度加大的主要大队辖区有:杭瑞高速景婺黄段(二支队第四大队),发生事故23起,死亡19人,死亡人数上升375%;杭瑞高速九景段、澎湖高速(二支队第五大队),发生事故24起,死亡19人,死亡人数上升100%。 在大广(武
7、吉段)、景鹰、瑞赣、鹰瑞、石吉等车流量较小或新开通的路段(共14个大队辖区),共发生事故127起,死亡42人,分别占事故总数的20.48%和11.7%。死亡人数较多的大队主要有石吉高速(五支队第八大队),发生事故14起,死亡10人;赣定、康大高速(五支队第五大队),发生事故26起,死亡9人;景鹰高速乐平至鹰潭段(三支队第五大队),发生事故17起,死亡7人。 (四)从事故发生的月份、星期分布情况分析 一、二、八月份事故发生率最高,共发生事故177起,死亡132人,分别占事故总数的28.87%、36.87%,死亡人数同比增加41人,上升145.05%。全年当中,周六、日的事故发生率高,共发生事故1
8、86起,死亡132,分别占事故总数的30 %、36.87%,死亡人数同比去年增加28人,上升126.92%。 (五)从事故发生的时段分析 事故高发时段为凌晨2时至7时,共发生事故119起,死亡116人,分别占事故总数的19.41%和32.4%;其次是15时至19时,共发生事故119起,死亡67人,分别占事故总数的19.19%和18.66%。 (六)从事故发生时的天气状况分析 晴天事故所占比重很大,发生320起,死亡194人,受伤459人,死亡人数同比增加50人,上升34.72%;雾天及冰雪天气事故同比下降,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5人,下降41.67%,但死亡率很高,共发生事故19起,死亡21人,受
9、伤26人。 (七)从事故发生的形态分析 交通事故形态主要以车辆行进中追尾为主,共发生事故273起,死亡171人,分别占事故总数的44.03%和47.63%。其次是单方车辆碰撞护栏、碰撞静止车辆;单方车辆碰撞护栏,共发生事故145起,死亡54人,分别占事故总数的23.39%和15.04%;碰撞静止车辆,共发生事故67起,死亡53人,分别占事故总数的10.81%和14.76%。 (八)从肇事车辆使用性质分析 货运车辆事故占的比重大,共发生事故246起,死亡161人,分别占事故总数的39.68%和44.85%,同比事故起数减少81起,下降24.77%,死亡人数减少19人,下降10.56%。公路客运车
10、辆事故的死伤率高,共发生事故43起,死亡41人、伤129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1起,下降20.37%,但死亡人数增加7人,上升20.59%。 (九)从导致事故的违法行为分析 机动车驾驶人超速行驶、疲劳驾驶、未保持安全行车间距等交通违法行为是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其中超速行驶(含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导致交通事故169起,死亡97人,受伤284人,分别占事故总数的27.26%、27.02%、31.66%;未保持安全行车间距导致交通事故98起,死亡82人,受伤140人,分别占事故总数的15.81%、22.84%、15.61%;疲劳驾驶导致交通事故123起,死亡50人,受伤1
11、63人,分别占事故总数的19.84%、13.93%、18.17%;行人违法上路行走发生事故55起,死亡44人,分别占事故总数的8.87%、12.26%,同比事故起数减少27起,下降32.93%;死亡人数减少17人,下降27.87%。三、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分析 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主要集中在二、三、五支队辖区。3个支队辖区3人以上事故的死亡人数占全省高速的86.81%。具体分布为: 五支队7起,死亡25人,伤18人,分别占全省高速3人事故33.33%、27.47%、35.29%;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4人,下降13.79%;受伤人数减少10人,下降35.71%。分别发生在:第一大队1起
12、,死亡3人;第二大队3起,死亡10人;第四大队1起,死亡5人;第八大队2起,死亡7人。三支队5起,死亡32人,伤16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起,下降16.67%;死亡人数增加12人,上升60%;受伤人数增加8人,上升100%。分别发生在:第二大队4起,死亡29人;第三大队1起,死亡3人。二支队5起,死亡21人,伤8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2起,上升66.67%;死亡人数增加12人,上升133.33%;受伤人数增加7人,上升700%。分别发生在:第二大队1起,死亡5人;第四大队3起,死亡11人;第五大队1起,死亡5人。四支队2起,死亡7人,伤6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2起,上升100%;死亡人数增加7人,
13、上升100%;受伤人数增加6人,上升100%;分别发生在:第一大队1起,死亡4人;第二大队1起,死亡3人。一支队2起,死亡6人,伤3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2起,下降50%;死亡人数减少12人,下降66.67%;受伤人数减少4人,下降57.14%。分别发生在:第三大队1起,死亡3人;第四大队1起,死亡3人。 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2时至6时为事故多发时段。共发生特大事故6起,造成38人死亡,分别占特大事故总数的28.57%、41.76%。 (二)雨雪雾天恶劣天气特大事故发生率高,共发生12起,造成41人死亡,分别占特大事故总数57.14%,45.05%。 (三)以行进中车辆尾随相撞的事故形态为
14、主。共发生11起,造成55人死亡,分别占特大事故总数52.38%、60.44%,同比分别下降35.29%、17.91% (四)涉及货运车辆事故所占比重较大,同比下降趋势;涉及客运车辆致死率高,同比上升幅度较大。货运车辆共发生事故8起,死亡44人,分别占特大事故总数38.1%、48.35%,同比下降46.67%、16.98%;其中涉及客运车辆事故5起,死亡19人,伤23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4起,上升400%,死亡人数增加9人,上升90%。 (五)事故主要发生在沪昆高速公路梨温段、杭瑞高速景婺黄段、樟吉高速,同比事故大幅度上升。梨温段发生4起,死亡29人;景婺黄段3起,死亡11人;樟吉高速3起,死
15、亡10人。 (六)超速行驶(含夜间、雨雾等恶劣天气未减速行驶)是特大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共发生事故9起,死亡35人,分别占特大事故总数42.86%、38.46%;未保持安全行车间距5起,死亡16人;违法变更车道2起,死亡6人;违法掉头1起,死亡5人;违法超车2起,死亡6人;准驾车型不符的1起,死亡3人;妨碍安全驾驶1,死亡3人 (七)车辆越过中央隔离护栏发生了多起重大伤亡事故。共发生4起,死亡27人,即:三支队第二大队沪昆高速梨温段“8.6”一次死亡17人特大事故;二支队第四大队杭瑞高速景婺黄段“10.20” 一次死亡5人特大事故;一支队第三大队沪昆高速昌樟段“11.29”一次死亡3人特大事故
16、;五支队第一大队大广高速泰赣段“12.18”一次死亡 2人事故。另还有一起二支队第二大队福银高速昌九段“10.28”发生了大货车违法掉头,造成5人死亡的特大事故。 (八)二次事故引发特大事故形势严峻。21起3人以上事故中有3起是二次事故,共死亡15人,受伤2人。分别发生在二支队第四、五大队,五支队第四大队。 四、全省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上升点和下降点分析 (一)沪昆高速公路梨温段(三支队第二大队辖区)、杭瑞高速九景(二支队第五大队辖区)、景婺黄段(二支队第四大队)、樟吉高速(五支队第二大队辖区)死亡事故高发,同比事故大幅度上升。共发生117起,死亡113人,同比死亡人数增加65人,上升235.4
17、2%。 (二)夜间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大幅上升,特别是二、三支队夜间死亡事故同比大幅上升。夜间共发生306起,死亡217人,同比死亡人数增加48人,上升28.4%。其中二支队共发生56起,死亡45人,死亡人数同比增加27人,上升150%;三支队共发生73起,死亡74人,死亡人数同比增加20人,上升37.04%。 (三)雾天事故数量与死亡人数同比大幅下降。今年雾天相对往年较少,雾天共发生交通事故9起,造成9人死亡,同比事故减少19起,下降67.87%;死亡人数减少21人,下降70%。 9起雾天事故主要发生在以下大队:二支队第三大队1起,死亡1人;四支队第一大队2起,死亡5人;五支队第三大队1起,死亡
18、1人;五支队第六大队1起,死亡2人;五支队第五大队4起,无人员死亡。 (四)行人违法上道路行走引发的交通事故大幅下降。行人违法上路行走发生事故55起,死亡44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27起,下降32.93%;死亡人数减少17人,下降27.87%。 (五)沪昆高速昌樟、温厚段,龙河高速死亡事故下降幅度较大。(一支队第三、四大队,五支队第四大队辖区)共发生事故87起,死亡53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84起,死亡人数减少54人,分别下降50.87%、49.53%。 五、下一步交警开展的工作措施 目前,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已经突破3600公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任务仍然十分繁重,在2012年各支、大队将继续保持
19、良好的工作态势,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全力以赴打好春运高速公路交通安保开局战。严格按照部局和全省春运工作方案的各项措施和工作目标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科学部署警力,整合管理资源,积极做好人员、物资、装备等部署工作,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一是依托省际卡口拦截系统,充分发挥过滤网作用。切实把好省际口入口源头关,加大对有违法记录的营运客车及小型客车的现场拦截查处。二是突出长途客车、卧铺客车、返乡包车、危化品运输车辆等重点车辆的监管,加大对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切实消除超员载客、疲劳驾驶、超速、准驾车型不符等安全隐患。三是将辖区事故多发路段、隐患路段、桥梁、长上下
20、坡、陡坡等重点路段作为春运工作的管控重点,加强路检路查,最大限度减少重点路段的路面安全隐患。四是整合宣传资源,全力开展春运安全宣传提醒工作。要继续巩固辖区收费站、服务区、省际口等宣传阵地,同时,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博等媒体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群众基础好的平台优势,采取广大群众易接受、易掌握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营造春运交通安全管理良好氛围,确保圆满完成春运期间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工作任务。 (二)积极抓好重点车辆、重点违法行为在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动态管控。一是突出重点路段管控。要结合辖区道路实际,准确分析掌握事故预防重点路段,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落实责任
21、到人,有针对性地强化重点路段管控。特别要强化对沪昆高速梨温、昌樟段,樟吉高速,大广高速泰赣、赣定段,福银高速昌九段以及泊水湖收费站等流量大、路况复杂、易造成交通拥堵、违法行为较多的重点路段的整治。二是突出重点时段管控。根据辖区事故发生的时间规律特点,对夜间疲劳突出违法行为加强检查和安全提醒,特别是直属二、三、五支队要加强辖区主线沪昆高速梨温段、福银高速昌九段、大广高速泰赣、赣定段的夜间流量较大、易疲劳时段的巡逻管控和安全提醒,保证夜间重点时段路面不失察、不失控。三是突出重点车辆管控。要突出7座以上的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管控,各省际口要严格落实7座以上的客运车辆逢车六必查,查之比严,坚
22、决杜绝客运车辆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带病行车;对危险品运输车辆严格执行夜间0时至6时禁行规定。四是突出重点违法行为管控。要采取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的方式,依法严查严处客车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占道行驶等严重危及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要进一步以中型以上客车、危险品运输车为管控重点,积极落实长途客运车辆夜间2时至5时停车休息以及我省分天气、分车型限速管理措施,严查严处中型以上客车超过限速标准的违法行为。 (三)积极做好高速公路突发情况及恶劣天气应急处置。近年来气候变化异常,虽然2011年全年雨雾、雪冰冻天气相比往年较少,但仍要提高警惕,坚决杜绝麻痹大意放松警惕。要认真总结分析并汲取往年事故教训,不断组织
23、学习总队总结制定的雾天管控36字口诀、冰雪天气管控42字口诀,强化恶劣天气预警;要结合以往经验,加强跨支、大队的实战演练,通过反复演练,及时查找改进不足之处,进一步明确各自工作任务和职责,定员定岗,不断完善恶劣天气各项管控措施,尤其是加强恶劣天气预警和信息收集的快速、精确度,以及各项应急处置物资的储备,切实使应急管控措施针对性、系统化。 (四)拓宽路警联勤合作范围,充分发挥路警联勤机制的最大效能。充分利用2011年总队与省高速路政联合签订的路警联勤协作机制,密切联系,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不断拓宽联勤协作的工作内容,要将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与日常联勤巡逻工作紧密结合,巡逻中要注意发现和及时报告道
24、路上存在的安全隐患,对高速公路上的坑漕、车辙、水毁、隆起、易积水路段,尤其急弯、陡坡,要及时向责任单位下发整改函,跟踪治理,做到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对一时难以落实整改到位的,要加强隐患路段的宣传提示,增设警告标志、反光锥筒、加强巡逻等加以防护提醒,减少道路安全隐患。 (五)加大科技投入,不断提高事故预防工作的科技含量和针对性。以示范公路创建活动为契机,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进一步加大高速公路便携式监控、无线传输等科技项目的投入,积极协调业主部门加强配合,实现路面监控、显示屏等电子监控、显示屏等装备的信息资源共享。同时要建立完善奖励机制,鼓励民警积极思考、大胆创新,自主研发高速公路事故预
25、防工作有针对性的科技设备及软件应用,切实提高物防、技防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全省高速公路事故预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六)全面拓宽宣传渠道大力开展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宣传提醒工作。紧密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深入实施,积极协调交通运输、宣传、文明办、新闻媒体等部门和单位,充分发挥机制优势,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充分运用大众传媒、移动电视、手机短信、交警官方网站、官方微博等,将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行车注意事项及典型案例分析告知全社会及每一名运输企业驾驶人。要深入辖区运输企业,沿线单位、社区和农村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咨询,组织开展汇演、知识竞赛、讲座或交通安全体验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