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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运输物流基础设施投资补助工程管理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加快推进湖北省交通运输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提 高运输组织效率,促进现代物流业和农村物流开展,规范省级物 流开展资金用于交通运输物流基础设施投资补助工程(以下简称 投资补助工程)的管理,根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车 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方法的通知(财建(2021) 50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法。第二条本方法所称交通运输物流基础设施,包括货运枢纽 (物流园区)和农村交通物流工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是指在综合运输网络特定节点上,以 仓储、分拨、配载、配送、信息服务、多式联运、中转换装、集 并转运、甩挂运输、冷链物流
2、等公路货运服务功能为主体,且具 有较强公共服务功能的公路货运基础设施工程。农村交通物流工程是指在县(市)、乡(镇)、农村地区,依 托道路汽车客运站、货运站、综合运输服务站、邮政服务站等交 通、邮政设施和道路客运、货运、邮政快递等车辆和线路资源, 构建的为农业生产、销售及农村居民生活和其他经济活动提供运 输、存储、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综 合物流服务的县、乡(镇)、村三级物流网络体系建设工程。告的工程,省交通运输厅将会同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核减或收 回投资补助。第六章附那么第二十四条已纳入交通运输部车购税投资补助的重点项 目,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文件执行。第二十五条本方法由省
3、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各地交通运 输主管部门可根据本方法,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法。第二十六条 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五年。原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物流基础设施投资补助工程管理办 法(鄂交计(2017) 357号)即行废止。附件:1 .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内容要求.申报材料真实性确实认函2 .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保持工程物流服务功能的承诺3 .申报工程主要技术和服务功能要求.申报工程现场核查主要内容4 .“十四五”期湖北省交通运输物流基础设施省级投资补助 标准附件110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内容要求一、工程单位的基本情况工程法人单位的所有制性质、股权结构、主营业务、近三年 基本财务情况等。
4、二、工程建设的必要性阐述工程开展定位、主要服务功能,说明工程对区域经济、 社会开展、城市开展、综合交通运输开展、物流服务体系建设等 的作用与影响。三、工程建设条件的落实情况工程纳入地市级(含)以上相关规划的情况;工程前期工作 批复情况(审批制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核准制工程的核准批复文件或备案制工程备案证书);工程建设规 划许可情况;工程建设用地落实情况;工程对外交通条件;工程 建设施工情况;工程市政设施配套落实情况等。四、工程的基本情况(一)工程类型及功能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和物流业开展情况,说明工程市场定位和 需求,明确工程类型、主要功能、服务对象及拟入驻企业类型等。(二)
5、工程建设方案工程建设开发模式、运营管理模式,设计吞吐能力;提供申 报工程用地规模、总平面布置方案,说明各功能区划分及服务对11 象、主要设施建设规模;申报工程对外交通衔接方案;物流信息 系统以及基于国家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的物流园区信息系统互 联应用的实施方案。提供工程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使用投资补助资金的公共设 施、设备经济技术指标表。(三)工程建设进度工程建设进度(附现场照片)。(四)工程投资估算及筹资方案提供工程总投资估算表及工程建设资金落实情况。(五)工程预期绩效目标主要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影响力指标三个方面。产出 指标应包括年货物吞吐量、日均有效信息发布数、日均进出车辆 数等;效
6、益指标应包括年纳税额、利润率、就业人数;影响力指 标应包括入驻企业数量、业务网络覆盖范围等。五、投资补助资金重点支持的建设内容工程申请的投资补助资金额度,投资补助资金重点支持的建 设内容以及相关审计报告等。六、相关附件工程法人单位营业执照、相关批复及证明文件、资料、图片, 建设资金审计报告等。附件212 申报材料真实性确实认函(样本)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工程拟申请20 年度省级物流发 展资金投资补助。按照申报条件,我局对该工程的工程方案审批 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 使用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等材料(用地面积一亩)、建筑施工许可证;
7、工程的建设方案、 投资强度与建设进度等(农村物流开展资金申请报告)进行了认 真审核。我局确认,该工程申报材料内容及附件均真实、有效、 合法。特此声明!单位:(县级)交通运输局(章)年 月 日13附件3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样本)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根据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补助项 目管理方法等有关规定,由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工程 申请省级物流开展补助资金。我公司所提供的该工程资金申请报 告内容及附件均真实、合法,对工程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件的 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我公司声明:如有不实和欺瞒行为,公司 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以及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承当相应
8、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申报单位:公司(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 月曰14附件4保持物流服务功能的承诺(样本)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由我公司开发建设的 工程拟申请20_年度省级物流开展补助资金。根据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交通物流基础设施 建设投资补助工程管理方法等有关规定,我公司郑重承诺:一、按照申报时确定的有关技术标准和功能建设;二、按期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尽快发挥经济社会效益;三、工程投入运营10年内保持物流服务功能不变;四、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五、如工程10年期内功能发生重大变更或调整,我公司承 诺将主动退回已获得的投资补助资金及相应利息,并按照财政 违法行为处分条例(国令第427号)以及相关
9、法律法规规定承当 相应的法律责任;六、如工程运营10年期内发生产权变化(主体变更、股权 变更),保证国家利益不受损失。申报单位:公司(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 月曰15附件5申报工程主要技术和服务功能要求一、工程类型及功能申请省级物流开展资金投资补助的工程为具有较强物流公 共服务属性的货运枢纽(物流园区、中心)。按照交通衔接方式和 主要功能,可划分为多式联运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通用集散 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中心)、口岸服务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一)申报投资补助的多式联运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须 满足以下条件:1 .工程内有满足作业需求的铁路专用线或贴临港区;.占地面积不小于300亩;2
10、 .工程具备提供大批量货物中转换装的现代化转运设施设 备及较为先进、完善的组织模式、信息系统,能够有效支撑不同 运输方式物流生产的无缝对接。(二)申报投资补助的通用集散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中 心)须满足以下条件:1 .距离高速公路出入口不超过5KM,或5KM内有大型铁路场 站、港口、机场;或者紧邻城市主干道;.占地面积原那么上不小于100亩;2 .具备邮政快递、城乡配送、电商物流、零担专线等物流16 业态两种(含)以上。(三)申报投资补助的口岸服务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须 满足以下条件:1 .占地面积原那么上不小于100亩;2 .具备跨境货物运输组织功能,为跨境货物提供报关报检、 仓储保税、
11、国际中转、分销配送等服务;3 .支撑外向型经济、推进国际物流开展的重要物流基础设 施。二、工程建设工程建设应科学合理,能够满足货物的高效换装集散的要 求,且应建有满足物流公共服务功能要求的相关设施,包括公共 仓储设施、公共停车场、公共堆场、公共业务用房、铁路专用线、 场内道路、联运换装作业设施;转运、接卸、分拣、信息设备等 配套设备;物流信息系统以及基于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 台的物流园区信息系统互联应用的实施方案。工程物流强度(年度吞吐量/占地面积)应满足物流园区 分类与基本要求(GB/T213342008)中规定的货运服务型物流 园区相关标准,物流强度参照物流园区分类及基本要求。三、信
12、息化平台建设申报工程有信息化平台建设方案且已开始建设。信息化平台 互联互通接口应满足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物流园区互联 应用技术指南相关要求。信息化平台在整合综合安防管理系统、17 物业管理系统、物流公共服务平台、大数据中心等基本需求的基 础上,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增加仓储管理系统、县乡村三级物流体 系管理系统、区域配送管理系统、网络货运管理系统等子系统, 信息化平台至少要包含一个子系统。四、工程商务、生活配套比例工程商务、生活配套占地面积不大于工程总占地面积的15%o18 附件6申报工程现场核查主要内容一、工程合法性审查1 .工程是否按规定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申请 报告核准文件或工程
13、备案证书);.工程是否取得方案审批意见书;2 .工程是否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是否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 .工程是否取得建设用地权属证明(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国 有土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工程是否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4 .工程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程法人单位营业执照等);二、工程合规性审查5 .工程是否纳入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开展规划或交通物流 开展规划、省物流站场建设年度预安排计划;6 .工程是否具备为社会提供公共货运服务功能(仓储、分 拨、配载、配送、信息服务、多式联运、中转换装等);.工程单位是否出具自筹资金落实证明文件(银行贷款的承诺函等);19第三条
14、本方法所称投资补助,是指省交通运输厅使用省对 下转移支付预算中,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物流基础设施工程进 行的投资补助。第四条 投资补助重点支持方向:(一)对接重大战略、区位优势明显、规模条件具备的多式 联运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工程。(二)依托大中城市、交通枢纽、大型产业园、物流基地, 为社会物流企业开展多式联运、集并转运、中转换装、甩挂运输、 区域配送等运输生产活动提供综合性、现代化物流服务的货运枢 纽(物流园区)工程。(三)利用交通运输、邮政、供销、电商等资源优势,构建 符合多部门、多行业“互联、互通、共享”开展导向的农村交通 物流工程。第二章 工程类别与补助内容第五条 货运枢纽(物流园区
15、)根据功能分为:(一)多式联运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依托综合交通枢 纽,有机衔接两种(含)以上运输方式,能够实现多式联运,具 有提供大批量货物转运的物流设施,为国际性或区域性货物提供 中转等物流服务的重要基础设施。(二)通用集散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中心):依托良好7 .工程单位是否出具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件真实性负 责的声明;8 .工程单位是否出具工程主体功能10年内保持不变的承 诺函;.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是否出具工程行业审查意见;9 .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是否出具工程申报材料真实性确 认函;.工程是否有物流信息系统或物流信息系统实施方案;三、工程技术条件与建设进度审查10 .多式联运
16、型工程能否提供多式联运、集并转运、中转换 装、甩挂运输、区域配送、信息服务等物流生产服务;11 .通用集散型工程是否具备邮政快递、城乡配送、电商物 流、零担专线等两种(含)以上物流业态;12 . 口岸服务型工程是否具备跨境货物运输组织功能,为跨 境货物提供报关报检、仓储保税、国际中转、分销配送等服务;13 .工程是否距离高速公路出入口不超过5KM,或5KM内有 大中型铁路场站、港口、机场,或者工程紧邻城市主干道;14 .工程是否与该区域已取得物流开展补助资金且功能相同 或相似的工程保持直线距离不低于5公里。15 .工程申报范围内是否已落实规定用地规模;16 .工程申报范围内商务、生活配套设施占
17、地面积占申报范 围总用地面积的比例是否满足规定要求(不超过15%);2017 .工程是否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与工程建设形象进度相关 的证明材料;18 .工程是否提供非关联社会物流企业入驻合同等相关证明 材料;19 .工程是否提供能实现区域物流信息共享、设施互联、标 准互通的物流信息化平台建设方案且已开始建设。21附件7十四五期湖北省交通运输物流基础设施省级投资补助标准工程类型补助标准多式联运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2000万元省补助资金不超过工程建安费的50%通用集散型、口岸服务型物流园区(配送中心)800万元省补助资金不超过工程建安费50%农村交通物流工程(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不超过200万元省
18、补助资金不超过工程建安费50%22 的区位条件和便利的对外公路通道,能够实现货物快速集散、中 转分拨和高效配送,提高干支衔接效率和组织化水平,实现网络 化、规模化、专业化运输的重要基础设施。(三)口岸服务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具备跨境货物运 输组织功能,为跨境货物提供报关报检、仓储保税、国际中转、 分销配送等服务,是支撑外向型经济、推进国际物流开展的重要 物流基础设施。第六条 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工程应具备以下功能特征:(一)符合区域或地方相关产业政策,有利于提升综合交通 运输和物流业开展质量效益,并对地方经济开展起到辐射带动作 用;(二)具有公共服务属性,为非关联物流企业和社会组织提 供综
19、合性、现代化的物流服务;(三)实现大批量货物换装、配送和不同运输方式的有效衔 接。第七条 对货运枢纽(物流园区)的投资补助应用于与物流 生产活动直接相关的设施内容,主要包括:(一)公共仓储设施、公共堆场、场区通道、公共停车场建 设等;(二)联运换装设施设备、零担专线设施、分捡设施、大型 公用转运设施等;(三)物流信息服务平台设施建设。3 第八条 对农村交通物流工程的投资补助应用于以下方面:(一)综合物流服务三级网络体系建设所依托的县级物流中 心和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中必要的物流功能设施的配套改造;(二)综合物流服务三级网络体系的村级物流节点与信息终 端的建设;(三)综合物流服务三级网络体系的县内
20、农村物流配送线路 培育;(四)所依托的县级物流中心的物流信息平台升级改造建 设。第三章 申报工程条件与申报程序第九条 申报投资补助的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工程必须符 合以下条件:(一)纳入省级综合交通运输开展规划或交通运输相关规划 及省交通运输厅年度预安排计划;(二)纳入工程所在地国土空间规划;(三)依法取得工程建设批准文件;(四)申报范围内的主体工程及配套设施等基本建成并营运;(五)建有能实现区域物流信息共享、设施互联、标准互通 的物流信息化平台;(六)由独立工程法人单位开发建设。第十条 申请货运枢纽(物流园区、中心)投资补助的工程 法人单位应编制工程资金申请报告,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法人
21、单位基本情况;(二)工程建设必要性;(三)工程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四)工程基本情况,包括:工程类型和主要功能、建设 方案、建设工期和进度、投资估算和筹资方案、预期绩效目标及 运营方案和实际运营情况等;(五)交通基础设施及物流信息化系统建设情况;(六)申请投资补助资金的使用方案等。第H一条 货运枢纽(物流园区、中心)资金申请报告应 当附以下证明材料:(一)实行审批制的投资工程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 计批复文件,实行核准制的提供工程核准文件,实行备案制管理 的提供备案证书;(二)自然资源与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纳入国土空间总 体规划的意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自然资源
22、与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土地权属证明, 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土地 使用权转让合同等;(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筑施工许可证;(五)工程法人单位自筹资金证明文件,银行贷款的承诺函;(六)工程法人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及附件真实性负责 的声明;(七)工程法人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工程主体功能10 年内保持不变的承诺函;(八)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工程审查意见;(九)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申报材料真实性确实认 函;(十)工程验收报告等与工程建设形象进度相关的证明材 料;(十一)非关联社会物流企业入驻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十二)工程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十三)
23、按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第十二条 申请投资补助的农村交通物流工程必须符合以 下条件:(一)纳入县(市)区交通物流开展规划,已申报并取得同 类补助的县市不得再次申报;(二)工程利用交通运输已有资源优势,建成运营半年以上;(三)工程具备“县级中转、乡镇级分拨、村级配送”功能, 且乡镇服务站覆盖县域乡镇70%以上,村级服务点覆盖县域行政 村50%以上;(四)工程已建立信息化服务网络,能够连接县、乡、村各服务节点;(五)符合多部门、多行业“互联、互通、共享”开展导向。第十三条 申请农村交通物流工程投资补助的工程法人单 位应编制工程资金申请报告,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单位基本情况、工程建设情况,并对网点
24、布局、 融合开展、运营模式和绩效情况等内容进行详细说明,同时附以 下资料:1 .已批复的县(市)区农村物流开展规划;.县、乡(镇)、村节点建设地址、名称、联系 等;2 .县域内开展物流配送的报表;.农村物流跨行业融合开展的战略协议;3 .工程法人证明(营业执照等)。(二)工程法人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真实性负责的声明;(三)工程法人单位出具的物流服务主体功能10年不变的承诺函。第十四条工程资金申请报告申报程序:(一)工程法人单位向所在地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资金申请报告;(二)工程位于扩权赋能强县改革县内的,经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见上报省交通运输厅;(三)工程位于未纳入扩权赋能强县改
25、革县的,由县级交 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复核同意意见,向省交通运输厅申报。第四章 工程审查与投资补助第十五条省交通运输厅收到资金申请报告后,委托省道 路运输事业开展中心组织申报工程的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第十六条材料审查重点包括:(一)货运枢纽工程是否符合本方法第四、五、六、七、九、 十、十一条有关要求,农村交通物流工程是否符合本方法第四、 第八、第十二、第十三条有关要求;(二)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和文件是否一致、齐备、有效;(三)工程是否已基本建成并投入运营。第十七条现场核查主要内容:(一)工程合法性审查;(二)工程合规性审查;(三)工程技术条
26、件与建设进度审查。农村交通物流工程现场审查,对照第四、八、十二、十三条 有关要求,实地考察县级物流中心,抽查不少于2个乡镇综合服 务站,抽查不少于2个村级服务点。第十八条 省道路运输事业开展中心根据材料审查和现场 核查情况,提出工程补助资金安排初步意见并上报省交通运输厅。第十九条省交通运输厅根据“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原那么,按照相关程序对工程进行投资补助。第五章绩效管理和监督第二十条 各工程建设单位要建立工程法人责任制,执行国 家基本建设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施建设,按 有关规定据实上报统计数据。使用投资补助资金的工程,应当按照申报时确定的技术标准 和功能进行建设。如工程建设内
27、容和运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应 及时向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第二十一条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投资补助工程的检 查、监督、绩效管理、协调服务、业务指导等工作,确保补助资 金专款专用,发挥应有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第二十二条省交通运输厅将按照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的通知(鄂财绩发2020) 3号) 要求,建立健全省级交通物流开展资金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的机 制,对取得省级交通物流开展资金的工程开展绩效评价及不定期 抽查,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以后年度参与省级物流开展资金分配 的重要依据。第二十三条 投资补助工程法人单位应自觉接受和配合监 督检查工作。对不能完成绩效目标的、采取不正当手段或方式取 得投资补助资金的、不按规定接受绩效评价及不及时报送绩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