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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EN-QS-M-001, 版本: D实施日期:2008 年 1 月 11 日美国国家有机标准*Page 3 of 59*声明: 美国国家有机标准是美国农业部的出版物,不是 OCIA 的正式文件。第一章 定义4 205.1 词义解释4 205.2 术语定义4第二章 适用性10205.100 哪些是必须认证的10 205.101 免于认证和除外11 205.102 “有机” 术语的使用12 205.103 获证单位的文档记录保存12 205.104 保留.12 205.105 有机生产与加工中允许和禁止使用的物质、方法和配料12 205.106-205.199 保留.13第三章 有机生产和加
2、工要求13205.200 总则:13 205.201 有机生产与加工体系计划13 205.202 土地要求13 205.203 土壤肥力和作物营养管理措施13 205.204 种子和植物繁殖材料15 205.205 作物轮作15 205.206 作物病虫草害管理要求15 205.207 野生作物采集16 205.208 - 205.235 保留.16 205.236 畜禽来源16 205.237 畜禽饲料17 205.238 畜禽健康标准17 205.239 畜禽饲养条件18 205.240 - 205.269 保留.19 205.270 有机加工处理要求19 205.271 设施害虫管理措施
3、19 205.272 防止与禁用物质混杂和接触的措施20 205.273 - 205.289 保留.20 205.290 临时变更20 205.291-205.299 保留.21第四章 标签、标识和销售信息21 205.300 “有机”术语的使用21 205.301 产品组成21 205.302 计算有机方式生产的配料的百分比22 205.303 标识为“100%有机”或“有机”的包装产品22 205.304 标识为“有机(具体配料或食品类别)制造”的包装产品23 205.305 有机配料少于 70%的多组分包装产品24 205.306 畜禽饲料的标识24 205.307 用于运输或贮藏标识为
4、“100%有机”、“有机”或“有机(具体配料或食品类别)制造”的农产品原料或加工产品的非零售容器的标识24 205.308 作为“100%有机”或“有机”销售、标识或描述的非包装零售的农产品25205.309 作为“有机(具体配料或食品类别)制造”销售、标识或描述的非包装的零售农产品25 205.310 在特例认证和除外单元内生产的农产品25 205.311 USDA 标志26 205.312-205.399 保留.26第五章 认证26 205.400 认证总体要求26 205.401 认证的申请27 205.402 申请表审核27 205.403 现场检查27 205.404 同意颁证28
5、205.405 拒绝颁证29 205.406 延续颁证30 205.407-205.499 保留.31第六章 认证机构的认可31 205.500 认可的范围和时限31 205.501 认可的总体要求31 205.502 申请认可33 205.503 申请者信息34 205.504 专业知识和能力的证明34 205.505 协议声明35 205.506 获得认可36 205.507 拒绝认可36 205.508 现场评估37 205.509 专家审核小组37 205.510 认可的年度报告、记录和再次认可37 205.511-205.599 保留.38第七章 管理性条款38允许和禁止使用物质的国
6、家列表38 205.600 允许和禁止使用物质、方法和配料评估标准38 205.601 在有机作物生产中允许使用的合成物质39 205.602 有机生产中禁止使用的非合成的物质41 205.603 有机畜禽生产中允许使用的合成物质42 205.604 在有机畜禽生产中禁止使用的非合成物质45 205.605 标识为“有机”或“有机( 配料或食品类别)制造”的配料或加工产品中允许使用的非农业(非有机)物质45 205.606 允许在标识为有机或有机配料制造的加工产品中用作配料的非有机生产的农产品47 205.607 国家列表的修正49 205.608-205.619保留.49州有机项目49 20
7、5.620 州有机项目的要求49 205.621 对州有机项目的提案和对州有机项目的修改案的递交和决定50 205.622 州有机项目的审核50 205.623-205.639保留.50费用50 205.640 认可和其它相关的费用50 205.641 费用和其它相关费用的支付51 205.642 费用和其他认证费用51 205.643-205.659 保留.52遵守情况52 205.660 总则52 205.661 对获证单位的调查52 205.662 获证单位不符合点的处理程序52 205.663 仲裁53 205.664 保留.54 205.665 认证机构不符合点的处理程序54 205
8、.666 和 205.667 保留.55 205.668 州有机项目不符合点处理程序55 205.669 保留.55销售的禁止条款和检查、测试、报告55 205.670 以“有机”名义销售或标识的农产品的检查和测试55 205.671 禁止以有机名义销售56 205.672 虫害或疾病紧急处理56 205.673-205.679 保留.56不良影响的申诉程序56 205.680 总则56 205.681 申诉57 205.682-205.689 保留.58其它58 205.690 OMB 控制号58 205.691-205.699 保留.58PARTS206-209 保留.58Authorit
9、y:7.U.S.C.6501-6522.Source: 65 FR 80637. Dec.21.2000, unless otherwise noted.第一章 定义 205.1 词义解释根据本章的目的,英文单词的单数形式应该视为与复数形式含义相同,反之亦然。 205.2 术语定义认可 是由部长作出的决定,批准私人、国外或国家的实体作为认证机构按照本标准从事有机认证活动。法 1990年修订的有机食品生产法案(7 U.S.C.6501 et seq.)。行动水平 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规定的对某种产品采取法律手段将其逐出市场的限值。行动水平是基于不可避免的有毒或有害物质水平,并不表示可以
10、避免的情况下污染物的允许水平。主管官员 美国农业部农业市场服务司( AMS)的管理官员,或可以代表其执行法律的管理官员代表。农业投入物质 用于有机农产品生产或加工的所有物质或材料。农产品 在美国市场上作为人类或畜禽消费的所有农业商品或产品,无论是原料还是加工产品, 也包括所有来自畜禽的商品或产品。允许的合成物质 国家列表中允许用于有机生产或加工的合成物质。AMDUCA. 美国于1994年颁布的兽药使用诊释法(Pub. L. 103396)兽药在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21 U.S.C.321及其修正案)201部分中规定的任何用于家畜生产、包括用于家畜饲料的药物,但不包括这些畜禽饲料。一年生种
11、苗由种子生产,在一年内完成生活史,或在种植的同一年或同一季中收获产品的作物。认证领域认证机构被认可从事的认证类型,包括作物、家畜、野生植物采集或处理,或上述类型的组合。跟踪审计体系 能够足以用于确定农产品来源、所有权转让以及运输的文件,这些农产品包括标识为“100%有机”的农产品、或标为“有机”或“有机制造(指明配料)”的农产品、或配料 表中标明有机配料少于70%的农产品的配料。可生物降解的 易被生物降解变成较简单的生化或化学成分。生物制剂 所有天然的或人造的的病毒、血清、毒素和类似的产品,例如诊断用品、抗毒素、疫苗、活微生物、灭活微生物和微生物的抗原和免疫成分,用于诊断、治疗或预防动物疾病。
12、种畜禽 其产下的后代可以进入有机养殖体系的雌性畜禽。缓冲带 位于全部或部分的已被认证的生产区域和邻近的非有机管理区域之间的地带。缓冲带必须有足够的大小或其他的设施(如风障或分水沟),以防止与邻近地区施用的禁止物质可能造EN-QS-M-001, 版本: D实施日期:2008 年 1 月 11 日美国国家有机标准*Page 58 of 59*声明: 美国国家有机标准是美国农业部的出版物,不是 OCIA 的正式文件。成的意外接触。散装 以未包装的、松散的形式向消费者零售农产品的销售方式,使得消费者可以自己来决定所购买产品的件数、重量或体积。认证或认证的 认证机构对生产或操作处理过程是否符合有机食品生
13、产法和本标准的鉴定, 由有机认证证书证明。认证的操作单元 作物或畜禽产品的生产、野生作物的收获或加工处理,或这些活动的一部分,由有资质的认证机构认定为采用了有机食品生产法和本标准中规定的有机生产或加工处理系统。认证机构 被部长批准的以认证生产或加工处理作业为目的认证机构。认证机构的运行 认证机构按有机食品生产法和本标准实施认证行为所需的所有场所、设施、人员和记录。声明(Claims) 面向公众或农产品购买者的口头的、书面的、暗示的或象征的表示、说明、广告或其他交流形式,显示其购买产品关联到有机认证过程或“100%有机”、“有机”或“有机(配料)制造”等词的表述,或配料表中使用的“有机”字样(在
14、农产品有机配料少于 70%的情况下)。市场上可得的 在有机生产或加工系统中,为完成基本功能,获得适当形态、质量或数量的生产投入物质的能力,由认证机构在审核有机计划时确认。混杂 未包装的有机生产和非有机生产的农业产品在生产、加工、运输、贮藏或处理过程中的物理性接触,不是指加工制造含有机和非有机配料的多组分产品过程中的物理性接触。堆肥 是堆制过程的产物,该过程是利用微生物降解动植物材料,使其变成更适合使用于土壤的物质形态。堆肥的生产过程中,动植物的混合物的初始碳氮比须在25:1到40:1之间。生产者 若使用罐内发酵或静态有氧堆制的方式,温度必须保持在131F(55)至170F(76.7)之间3天。
15、生产者若使用干草堆制方式,必须保持温度在 131F(55)至170F(76.7)之间15天, 期间,堆制物至少必须翻动5次。控制 为减少或控制病虫草害,以达到不影响产量的目的而采取的措施。作物 作为农产品或动物饲料销售的植物或植物的一部分。作物残茬 作物收获后留在田间的部分,包括茎、杆、叶、根和杂草。作物轮作 同一地块中,在相继的耕作年中有计划或按顺序地变换一年生作物种类,不能连续在该地块中种植同一种作物或同科作物。多年生作物可采用套作、间作和篱栅等方式引进生物多样性来代替轮作。作物年份 由部长确定的作物正常生产季节。耕作 翻耕土壤以准备苗床,防治草害、使土壤通气、或施用有机质、作物残茬或肥料
16、。耕作措施 不使用任何物质增强作物的健康、防治病虫草害的措施;例如,选择合适的品种和种植地点;适当的种植时间和密度;灌溉;和通过温室、冷床或风障调节小气候来延长生长季节。可检出的残留 使用当前认可的分析方法在样品中可靠地检测出的化学残留或样品成分的存在或数量。疾病媒介 寄生或传播导致作物或畜禽疾病的生物或病原体的动植物。漂移 禁止使用物质从有目的使用的地点进入到有机地块或其一部分的物理过程。虫害和病害应急措施 为控制或消除病虫害,由联邦政府、州政府或地方主管部门批准而采取的强制性措施。雇员 为认证机构服务的拿薪金者或志愿者。赋形剂:在牲畜药物治疗时根据需要添加的物质,该物质的添加剂量不会起治疗
17、和诊疗作用,但可能会促进药物的疗效(如加强药物吸收或调节药物释放)。此类物质常见的有填充剂、混合剂、稀释剂、润湿剂、溶剂、乳化剂、防腐剂、增味剂、吸收促进剂、缓释剂和着色剂。禁用方法 用于从遗传上改造生物或影响生物生长和发育的方法,这些方法在自然条件下不可能发生,被认为与有机生产方式不相容。这些方式包括细胞融合,微囊包封和重组DNA技术(包括基因删除、基因加倍、采用重组DNA技术导入外源基因和改变基因位置),但不包括传统的育种技术、接合、发酵、杂交、体外受精或组织培养。饲料 畜禽食用的具有营养价值的物质。饲料可以是精饲料(谷物)或粗饲料(干草料、青贮饲料)。饲料范围覆盖所有的农产品,包括畜禽为
18、获取营养而摄食的牧草。饲料添加剂 添入饲料中的微量物质,以满足特别的营养需求,例如氨基酸、维生素和矿物质等必需的营养物质。饲料辅料 添加到畜禽饲料中的饲料营养混合物,以改善营养平衡,或满足总供给,并:(1) 在饲喂畜禽时与其它饲料混合;(2) 如果辅料可单独获得,则可与其它成分自由配比组成饲料;或(3) 进一步稀释、混合,以生产全饲料。肥料 包含一种或多种已知的植物养分的单一或混合的物质,主要利用其中的植物营养成分,促进植物生长。地块 在一个生产单元内的一块独立的土地。草料 新鲜的、干的或青贮状态(牧草、干草、青贮饲料)的植物性物质,用于饲喂畜禽。政府机构 提供认证服务的国内政府机构、部落政府
19、机构或国外政府机构。加工处理 销售、加工或包装农产品,但不包括生产者将作物或畜禽销售、运输或配送给加工处理者的过程。加工处理者 专门从事农产品加工处理业务的人,包括自己加工处理生产的作物或畜禽的生产者,但不包括不从事加工的农产品的最终零售者。加工处理单元 接受或获取农产品,并加工、包装或贮藏产品的作业单元或作业单元的一部分(不包括不从事加工处理的农产品的最终零售者)。直系亲属 受聘于认证机构或其雇员、检查员、合同工或其他人员的直系家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血亲。根据本标准的目的,受聘于认证机构或其雇员、检查员、合同工或其他人员的直系家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血亲的利益,应该视为认证机构或其雇员、检
20、查员、合同工或其他人员的利益。惰性成分 某种物质,有别于那些特意掺入杀虫剂中的活性成分的物质(或一组由环境保护局指定的、有相似化学结构的物质)(40 CFR 152.3(m)。产品信息标签 产品包装标签的一部分,接近主显示栏并在主显示栏的右边,除非由于包装大小或其他包装性质(例如,只有一个可用面的不规则形状),使用标签的另一部分作为信息栏。配料 用于生产农产品,并在最终消费时仍存在于产品中的物质。配料表 产品中包含的配料的列表,用通用和常用名称、按重要性降序排列。检查员 认证机构聘用或使用的对认证申请者或已认证的生产或加工处理操作单元执行检查的人。检查 对认证申请者的生产或加工处理操作单元、或
21、已认证的操作单元进行检查和评估,以确认其是否符合有机食品生产法和本标准的活动。标签 直接在农产品的包装容器上书写的、印刷的、或图形的展示物,或任何这种附加于农产品或农产品散装容器上的展示物。不包括包装衬垫或仅显示产品重量的书写的、印刷的、或图形的材料。标识 任何时候伴随农产品的书写的、印刷的或图形的材料,或零售店中展示农产品的书写的、印刷的或图形的材料。畜禽 所有用于食用,或用于生产食品、纤维、饲料或其他以农业为基础的消费产品的动物,如牛、绵羊、山羊、猪、家禽或马;野生的或驯化的猎物;或其他非植物的生物,但不包括用于生产食品、纤维、饲料或其他以农业为基础的消费产品的水生动物或蜜蜂。批次 可供同
22、时检查的,位于同一个运输工具、仓库或包装间内的盛装相同农产品的所有容器。粪肥(Manure) 畜禽产生的尚未堆制的粪便、尿、其他排泄物和垫料。销售信息 书写的、印刷的、音像的或图形的信息,包括广告、宣传册、传单、目录、海报和标牌,经散发、广播或在零售店门外进行宣传,以实现对产品进行促销的目的。覆盖物 木屑、叶片、稻草等所有非合成物质,或报纸、塑料等国家列表中的合成物质,用于抑制杂草生长,调节土壤温度,或保持土壤湿度。窄范围油(Narrow range oils) 石油衍生物,主要是石蜡和环烃类馏出物,其50%的沸点(10 mm Hg)在415F至440F之间(212.8-226.7)。国家物质
23、列表 根据有机食品生产法要求提供的允许和禁用物质的列表。美国国家有机标准(NOP) 由有机食品生产法授权的项目,目的是贯彻该法的规定。美国国家有机标准委员会(NOSB) 部长根据U.S.C. 第7条6518项的规定成立的委员会,协助制定有机生产中物质使用标准,并在执行国家有机标准的其他方面为部长提供建议。操作单元中的自然资源 生产操作单元中的物理、水文和生物特征,包括土壤、水、湿地、林地和野生动植物。非农业源物质 非农业产品的物质,如矿物质的或细菌培养物,作为农产品的配料使用。在本标准中,非农业成分也包括树胶、柠檬酸、果胶等从农产品中提炼、分离出的物质或农产品的一部分,从该提炼物、分离物和农产
24、品的部分中已无法分辨出原来的农产品。非合成的(天然的)物质 “有机食品生产法”第7条6502(21)部分(7 U.S.C. 6502(21)定义为: “非合成的”物质是指未经过合成过程,来源于矿物、植物或动物的物质。本标准中的“非合成的”与“有机食品生产法”中“天然的”是同义词。非毒性的 未发现对动物、植物、人类或环境造成不利的生理影响。非零售的容器 用于运输或贮藏农产品,但不用于零售中展示或销售产品的所有容器。有机 标识术语,指根据有机食品生产法和本标准生产的农产品。有机质 所有有机体的剩余物、残渣或废弃产品。有机生产 按照有机食品生产法和本标准管理的生产体系,根据当地条件,采取耕作、生物和
25、机械的综合措施,以维持资源的循环,促进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有机体系计划 生产者、加工者和认证机构共同认可的有机生产或加工管理计划,包括有机食品生产法和本标准第三章所描述的、关于农业生产和加工所有方面的书面计划。牧场 供畜禽吃草的场所,提供饲料并保持或改良土壤、水和植被资源。审核小组 由有机生产、加工和认证程序方面的专业人士组成的小组,由部长指定,协助对申请成为认证机构的组织进行评估。个体(Person) 个人、合伙人、公司、协会、合作社或其他实体。农药 单一组分的、化学组合的或配方的产品,其中一种或多种物质是联邦杀虫剂、杀菌剂和灭鼠剂法(U.S.C.第 7条136(u)et seq)2(
26、u)部分定义为农药的所有物质。请求书 任何人根据本标准提出修改国家物质列表的要求。定植苗木(Planting stock) 用于植物生产或繁殖的非一年生种苗的植物或植物组织,包括根状茎、嫩枝、叶或扦插茎、根或块茎。操作标准(Practice Standard) 一系列准则或要求,生产或加工处理单元通过它们来实施有机体系的计划。操作标准包括一系列允许的和禁止的活动、物质和条件,构成了规划、实施和维持某种功能(如有机管理中所必须的畜禽保健或设施有害生物管理)的最低实施要求。主显示栏 标签的一部分,在通常的销售中用于展示、表示、显示或检查的信息。私人实体 国内外以盈利的或非盈利为目的的,提供认证服务
27、的非政府机构。加工 烹饪、烘烤、熏制、腌制、加热、干燥、混合、研磨、搅乳、分离、提炼、屠宰、切割、发酵、蒸馏、去内脏、保存、脱水、冷冻、速冻,或其他制造方法,并包括包装、罐装、瓶装或其他将食品装入容器的过程。加工助剂 (a)食品加工过程中加入食品,但在食品包装前用某种方法将其从食品中分离出来的物质。(b)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加进食品中去的物质,其最终将被转变成该食品的一种常规成 分,但又不会使食品中该成分的量明显超过正常量;(c)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为了某些加工技术或功能的需要而加入的物质,这些物质最终将以很低的含量留在食品中,而且对食品本身不会产生任何技术或功能方面的影响。生产者 从事种植或加工食品
28、、纤维、饲料和其他农业为基础的消费产品的人员。生产批号/识别号 基于产品生产顺序的产品标记,显示生产日期、时间和地点,用于质量控制的目的。禁用物质 在有机生产或加工处理方面被禁止使用的,或有机食品生产法或本标准未提供使用的物质。记录 书写的、可视的或电子形式的所有信息,记录生产者、加工处理者或认证机构按“有机食品生产法或本标准的作业情况。残留检测 检测、鉴定、测量农产品中或其上是否存在化学物质及其代谢或降解产物的官方的或有效的分析程序。关联责任人(Responsibly connected) 持有申请或接受认证或认可者的合伙人、管理者、主管、股东、经理或拥有10%以上股份的业主。食品零售店 经
29、营加工的或配制的生食和熟食的餐馆、熟食店、面包房、杂货店;或任何拥有店内餐馆、熟食店、面包房、色拉吧或其他店内就餐或外卖服务的所有零售店。驱虫剂的日常使用 有规律的、有计划的或周期性的使用驱虫剂。部长 农业部部长或被委派代替部长行使职权的代表。污水污泥 在处理设施中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时产生的固体、半固体或液体的残余物。污水污泥包括但不限于:生活污水;初级、二级或高级废水处理过程中去除的浮渣或固体;或来自污水污泥的物质。污水污泥不包括污水污泥焚烧炉中燃烧污水污泥产生的灰,或污水污泥预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滤渣。肉用畜禽 用于被屠宰并供人类或其他动物消费的动物。混合作业(Split operation)
30、 同时生产或处理有机和非有机农产品的一种作业。土壤和水的质量 土壤和水的物理、化学或生物状态的可观察指标,包括环境污染物的指标。州 美国所有的州、准州、哥伦比亚特区和波多黎各共和国。州认证机构 由部长认可的,州政府运行的,按美国国家有机标准从事州内有机生产和加工处理认证管理的认证机构。州有机标准(SOP) 由部长批准的,符合法规第6506部分的要求的州有机标准,用以确保销售或粘贴标签的有机产品是按有机方式生产和加工处理的。州有机项目的主管官员 州首席执行官员,或全州选举产生的独立管理州农业生产的官员,该官员管理州有机认证项目。合成物质 由化学过程或对天然植物、动物或矿物提取物进行化学变化的过程
31、而组成或制成的物质,不包括自然的生物过程中产生的物质。耐受限 在未加工的或加工的农产品或加工的食品中或其表面农残的法定最大允许量。移植苗 从原来的生产地移出、搬运和移植的苗木。不可避免的残留的环境污染(UREC) 在土壤或有机生产的农产品中的含量低于规定耐受限、天然存在的或合成的化合物的本底水平。野生作物 在未采取耕作或其他农业管理措施的区域采集或收获的植物或植物的一部分。65 FR 80637, Dec. 21, 2000, as amended at 72 FR 70484, Dec. 12, 2007第二章 适用性205.100 哪些是必须认证的(a) 除了205.101条款所列的可以免
32、除认证或可以例外的生产或加工单位外,对于所有生产或加 工农作物、畜禽、畜禽制品或其它农产品的企业或加工单位或这类企业单位中的特定部门 来说,如果想以“100%有机”、“有机”或“有机(配料或食品类别)产品”的名义销售、 标识或宣传其产品,则必须按照本标准第五章中的规定进行认证,并且必须满足本标准中 所有其它有关要求。(b) 根据有机食品生产法可认定任何已经获得某一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或加工单位或这类企业单位中的特定部门,如果该认证机构在实施认证时已经根据本标准要求获得了认证资格的认可,该认证的有效期到该企业或单位的下一年度认证日期为止。只有在本标准生效后的18个月内获得认证资格认可的认证机构所认
33、证的单位才能得到承认。(c) 所有操作单元:(1) 除非符合有机食品生产法的规定,任意将产品作为“有机”产品销售或在产品上印制“有机”标识的违规行为应受到民事处罚,每次违规处以不超过10,000 美元的民事罚款。(2) 按有机食品生产法规定,如果有对农业部长、州政府主管官员或已被认可的认证机构作伪证的,将按照美国民法第18条第1001款的规定惩处。65 FR 80637, Dec. 21, 2000, as amended at 70 FR 29579, May 24, 2005 205.101 免于认证和除外(a) 免于认证(1) 农产品作为“有机”产品销售的生产单位或加工企业,如果其总年度
34、有机销售额不到5000 美元,则可按照本标准E部分中的要求免于认证,并可按照205.201条款不用报批有机体 系计划。但是必须遵守本标准第三章中的相应的对有机生产和加工的要求以及205.310 条款中对标识的要求。但这些企业单位生产出的产品不能作为其它加工单位的产品中的有机配料。(2) 对于食品零售商而言,如果他们并不加工而只经销有机农产品,可免除本标准中的要求。(3) 有机成分在终产品总重量中不足70%的农产品(不包括水和盐)的加工单位,可以免除 本标准中的要求,以下规定除外:(i) 农产品中使用的任何有机配料成分,禁止与205.272条款所列的禁用物质接触的规 定;(ii) 205.305
35、条款和205.310条款中关于标识的规定;(iii) 本节的(c)段关于记录的规定。(4) 仅在外包装产品说明书上标明有机成分的企业单位免除本章中的规定和要求,以下规定除外:(i) 禁止农产品中使用的任何有机配料与205.272条款所列的禁用物质接触的规定;(ii) 205.305条款和205.310条款中关于标识的规定;(iii) 本节C部分关于记录的规定。(b) 除外(1) 对于任何有机生产的产品,经销企业或企业的经销部门除了要避免产品与205.272条款 所列的禁用物质混合和接触外,如果这些企业只是销售标识为“100%有机”、“有机” 或“有机(配料或食品类别)生产”的有机农产品,只要满
36、足以下两个要求,则不在标准的要求范围之内:(i) 在企业收到或获得有机产品之前,有机产品是包装好的或密封在容器中的;(ii) 有机产品仍在加工处理单位时,且在同一包装箱或容器中,没有取出进行加工。(2) 在其作业设施的范围内加工处理原先标识为“100%有机”或“有机”或“有机(配料或 食品类别)生产”的生、熟农产食品的,食品零售商不在本标准的规定和要求范围内。但以下两个规定除外:(i) 禁止与 205.272条款所列的禁用物质接触的规定;(ii) 205.310条款关于标识的规定。(c) 被豁免的企业单位保存记录的规定。(1) 依照本条(a)部分的(3)(4)条,被豁免的加工处理单位的记录必须
37、满足以下要求:(i) 能证明其标识为有机产品的成分是经有机加工处理的。(ii) 能确认这些有机成分所产出的产品数量。(2) 记录保存不得少于3年。在正常办公时间内,企业要允许农业部长的代表和有关的州有机 项目的主管官员随时查阅和复印这些记录文档,以确定它们是否符合本条款的相关规定。 205.102 “有机” 术语的使用任何作为“100%有机”、“有机”或“有机(配料或食品类别)生产”的产品进行销售、标识 或宣传的农产品必须满足以下规定:(a) 必须是按照205.101或205.202至205.207或205.236至205.239规定的要求所生产的,并且还需满足205条款的所有其它相关的要求;
38、(b) 必须是按照205.101或205.270至205.272规定的要求加工处理的,并且还需满足205条款该部分的其他相关要求。 205.103获证单位的文档记录保存(a) 如果农产品是以或计划以“100%有机”、“有机”或“有机(配料或食品类别)生产”的 有机产品进行销售、标识或宣传,获证单位必须作好其生产、收获和加工处理的记录。(b) 记录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 适用于获证单位所从事的特定行业;(2) 充分详细地说明获证单位所有的加工和交易的情况,便于理解和核查;(3) 记录至少保存5年,并且;(4) 足以表明符合有机食品生产法和本标准的规定。(c) 在正常办公时间内,获证单位必须同意
39、农业部长的授权代表、有关州有机项目的主管官员和认证机构随时查阅和复印这些记录。 205.104 保留 205.105有机生产与加工中允许和禁止使用的物质、方法和配料作为“100%有机”、“有机”或“有机(配料或食品类别)生产”的产品进行销售或标识的产 品,在其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不能使用以下物质或方法:(a) 人工合成物质和成份,但205.601条款或205.603条款所列的物质例外;(b) 205.602条款或205.604条款所列的非人工合成的禁用物质;(c) 用于加工产品内和表面的非农业源物质,除非205.605条款另有规定;(d) 用于加工产品内和表面的非有机农产品,除非205.606条款
40、另有规定;(e) 禁用的方法,疫苗接种除外,如果注射疫苗,必须是205.600(a)所批准的疫苗。(f) 食品和药物管理局法规CFR第 21 条 179.26 款定义的离子辐射;(g) 污水污泥 205.106-205.199 保留第三章 有机生产和加工要求205.200 总则:作为“100%有机”、“有机”或“有机(配料或食品类别)制造”的产品销售、标识或宣传的 产品,其生产加工单位必须遵守本章的相关规定。按照本章的要求进行的生产活动,必须保持或改善作业范围内的自然资源(包括土质和水质)。 205.201有机生产与加工体系计划(a) 除了205.101条款所列的特例和拒绝认证的情况外,任何按
41、“100%有机”、“有机”或“有机(配料或食品类别)制造”的产品进行销售、标识或宣传的生产加工企业单位,必须制订出该企业单位和已获认可的认证机构都同意的有机生产或加工体系计划。有机体系计划必须符合本条款所列的有关加工生产的要求。有机加工生产计划必须包括以下内容:(1) 实施和计划实施的方法和程序,包括实施的频率;(2) 用于加工生产的原料配料清单,该清单要说明它们的成分、来源、使用的场所和,正如适用的,能否购买到等相关文件。(3) 实施和计划实施的监控方法和程序,包括实施的频率,并核实计划能否有效地执行。(4) 按205.103条款的要求实施的文档记录体系;(5) 在有平行生产的企业单位避免有
42、机产品与非有机产品混淆的管理措施和隔离设施,避免有机产品的生产加工过程以及成品与禁用物质接触的管理措施和隔离设施;且(6) 认证机构认为需要的,用来评价是否符合标准的其它信息。(b) 为满足联邦、州或地方政府的其他管理计划,生产者可以另制订一个计划取代有机体系计划,只要上报的计划能符合本章的所有要求。 205.202土地要求任何土地如果生产作为“有机”产品销售、标识或宣传收获的作物,必须满足以下条件:(a) 按照205.203至205.206条款的标准进行耕作管理;(b) 在农作物收获前三年内,没有使用过 205.105条款所列的禁用物质。(c) 有明确界定的边界和缓冲带。例如径流导向沟,以避
43、免无意地对农作物施用禁用物质, 避免接触相邻非有机地块上所施用的禁用物质。 205.203土壤肥力和作物营养管理措施(a) 生产者必须选择和采用能保持或改善土壤的物理、化学、生物条件,同时能减少土壤侵蚀的耕作和种植方法和措施。(b) 生产者必须采用轮作、覆盖作物和施用动植物肥料来满足农作物养分的需求和保持土壤肥力。(c) 生产者必须施用动植物肥料来保持或增加土壤有机质,但不能因此导致植物养份、致病生物、重金属或禁用物质的残留物对农作物、土壤或水的污染。动植物肥料包括以下几种:(1) 动物生肥必须经过堆制处理,但以下情况除外:(i) 施用于生产非人类食用农产品的土地上;(ii) 作物食用部分与土
44、壤表面或土粒有直接接触的农产品,在作物收获120天之前,可施 粪肥,但需埋入土壤;或(iii) 作物食用部分不与土壤表面或土粒有直接接触的农产品,在作物收获90天之前,可施 粪肥,但需埋入土壤。(2) 按以下过程进行动植物材料的堆制(i) 最初的C:N比在25:1 40:1之间;和(ii) 如果采用在容器内堆制或静止露天堆制的方式,则要求在 130F170F(55至76.7) 的温度下保持3天;或(iii) 如果采用干草堆制肥料,则要求在131170F(55至76.7)的温度下保持15天,而且在这期间必须翻动至少5次。(3) 未经堆制的植物肥料。(d) 生产者可以用以下物质进行培肥以保持或增加
45、土壤有机质,但不能因此导致植物养份、致病生物、重金属或禁用物质的残留物对农作物、土壤或水的污染:(1) 国家物质列表中列出允许在有机作物生产中使用的合成作物营养剂或土壤改良剂;(2) 低溶解度矿产品;(3) 高溶解度矿产品:但这些矿产品的使用要符合国家物质列表中关于作物生产中非合成禁用物质的要求;(4) 动植物焚烧后的灰烬:不属于本条款(e)部分所规定的禁用物质。这些动植物在焚烧前应未经禁用物质处理,或混和,同时这些灰烬应不属于国家物质列表中列出的在作物生产中禁用的非合成物质。和(5) 经化学方法加工处理过的动植物材料:如果该物质是 205.601 条款规定的,国家物质列表中列出的允许在有机作物生产中使用的合成物质。(e) 生产者不得使用以下物质或方法:(1) 含有未列入国家物质列表中规定可以在有机作物生产中使用的合成物质或堆制的动植物肥料;(2) CFR第40条503部分所定义的污水污泥;和(3) 用焚烧法来处理农场作物残茬,除非为了防止病害的蔓延或是为了催芽。 205.204种子和植物繁殖材料(a) 生产者必须采用有机方式种植的种子、一年生种苗和植物繁殖材料。以下情况除外:(1) 市场上买不到同品种的有机种子和植物繁殖材料,则可以用非有机种植的未经处理的种子和植物繁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