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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高职一体化总结 XX省教育厅关于印发XX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浙教职成201226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职高专院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中高职衔接,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现将XX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XX省教育厅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 XX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 根据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XX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结合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
2、119号),现就我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重要意义 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是当前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形成合理的教育结构、促进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有利于加强中高职衔接,提升职业教育的竞争力和吸引力;有利于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以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有利于职业学校学生多样化成长,满足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 二、总体目标 根据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XX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将进一步统筹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扩大高职
3、教育面向中职毕业生的招生规模,到2015年中职毕业生升入高一级学校的比例达到30%左右,高职专升本比例达到10%左右。同时,加强中高职课程和教学衔接,促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加快建立具有浙江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三、基本思路 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要树立系统培养和终身教育的理念,以建立中高职相衔接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目标,进一步明确中高职办学定位,加强中高职在专业设置、课程体系和教学模式等方面的衔接,优化职业教育的层次结构,努力在中高职教育的各自层面办出特色、提高质量,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和竞争力;要以社会发展需求为依据,以内涵建设为重点,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4、强化职业教育办学特色,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升职业教育整体办学水平。结合浙江实际情况和客观要求,“十二五”期间我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总体思路是:适度增加五年制“3+2”职业教育,稳定高职单考单招规模,重点探索发展“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加强中高职课程与教学衔接。 四、主要措施 (一)完善五年制“3+2”职业教育 从2012年起,凡申报五年制“3+2”职业教育招生计划,一般应为中职教育省级示范专业或省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的主体专业。对艺术类、体育类、医学类、农林类、涉海类、旅游类等也可适当安排非重点职业学校主体专业。原则上每所中职学校不超过4个班级160人,
5、高职院校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50%;中职专业和高职专业应基本对应,并符合教育部专业目录。 (二)启动实施“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试点 为加强中高职教育的有效衔接,推进省级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中高职一体化培养模式改革试点”的深入实施,从2012年起启动实施“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试点,即由高职院校与中职学校共同研究制订五年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方案,联合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并由高职院校为主统筹中职、高职阶段的教学与管理。 为充分发挥市属高职院校在地方职业教育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调动设区市统筹职业教育发展、推进职业教育专业结构调整的积极性,我省“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试点将主要以设区市为单位开展,由
6、市属高职院校与当地若干所省级以上重点中职学校进行联合申报,经省教育厅、省发改委审核并下达招生计划后组织实施。同时,允许部分行业性省属高职院校联合省内若干所同类中职学校参加试点工作。鼓励各地优先安排在职教集团内的中高职学校进行试点。重点支持承担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开展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和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中 高职一体化培养模改革试点”的XX市、XX市、XX市开展“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试点。 2012年,每个设区市参加“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试点的高职院校原则上为1所,中职学校不超过5所,试点专业不超过3个,以确保试点工作质量和成效。以后将视试点工作进展情况,逐步
7、扩大试点范围和规模。试点专业必须是行业岗位技术含量较高,专业技能训练周期较长,技能熟练程度要求较高,适合中高职培养目标相互衔接贯通,且社会需求比较稳定的专业。试点专业应实行以设区市为单位跨县(市、区)统筹招生。 “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试点的教育教学与学生管理工作由高职院校牵头,中职学校和高职院校分段负责。学生在中职学校期间按中职教育的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在高职院校期间按高职教育的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试点要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学生在中职学校学习期满后须经考核合格方可转入高职院校继续学习。 “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订。 (三)稳定高职单考单招招生规模 继
8、续维持高职单考单招现行招生规模,不断完善高职单考单招制度。 强化对考生专业实践技能的考核。在高职单考单招的个别类别试行“文化课+技能水平证书考试”,以技能水平证书考试取代专业理论考试。技能水平证书考试包括基础理论和操作技能两项考试,由省市教育考试机构组织实施,每年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考试次数和用于高职单考单招录取的成绩由考生自行确定。技能水平证书考试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制订。 继续深化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改革。逐步扩大高职院校面向中职毕业生的自主招生规模,鼓励高职院校以“三位一体”或“单考+校考”等自主招生方式,开展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推行职业技能知识点面试,引导中职学校加强学生专业实践和
9、技能训练。 (四)实施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政策 为引导中职学校加强技能教学与训练,激励广大中职学生不断提高专业技能水平,从2012年起,我省实施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政策。参照现行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政策,凡获得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职业技能大赛 一、 二、三等奖的本省籍应届中职毕业生,可免试保送就读我省高职院校相关或相近专业。具体实施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公布。 获得全省职业技能大赛 一、二等奖的中职学生,在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和“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中,由招生院校计入综合成绩,不受政策加分上限的限制。 (五)深化“双元制”成人高职教育改革 我省自2008年起开展的“双元制”成人高
10、职教育改革试点,在探索“校企合作、订单培养、工学交替、岗位成才”全新教学模式上,走出了一条新路子。“十二五”期间,“双元制”成人高职教育改革要继续深化,不断完善,努力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和规模。同时,深化完善自学考试与中职教育的衔接沟通机制,鼓励中职学生和中职毕业生参加自考、函授、电大等成人高等教育和各种高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学历层次,提高职业技能。 (六)加强中高职专业课程与教学衔接 中高职专业课程设置和教育教学相衔接,是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核心。在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过程中,中职学校和高职院校要结合我省中职专业课程改革的基础和成果,进一步明确各自办学定位,
11、科学合理确定各专业在中职阶段和高职阶段的培养目标、教学任务、教学要求和教学方法,减少课程内容重复,制订和实施中等、高等职业教育相互衔接的专业课程体系。 五年制“3+2”职业教育和“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要充分发挥中职学校和高职院校的各自优势,加强与行业企业合作,联合制订五年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并分别由中职学校和高职院校牵头分阶段组织实施。通过高职单考单招招收中职毕业生的高职院校,要加强对中职课程设置和专业教学的研究,根据中职毕业生的文化基础和专业水平,制订和实施专门针对这些学生的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努力实现横向拓展与纵向提高,避免课程重复和资源浪费。五年制“3+2”职业教育和通过高职
12、单考单招渠道升学的学生,在高职阶段应尽量以单独组班方式进行教学,以确保中高职专业课程与教学的衔接。 为切实加强中高职专业课程和教学衔接,省教育厅将选择若干适合专业成立专业指导委员会,负责统筹本专业的中高职衔接工作,开展课程体系研究、专业课程开发和教学实践指导。 (七)探索建立中高职一体化的管理机制 在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过程中,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高职学校要加强统筹管理,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探索与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相适应的管理 体制。鼓励高职院校通过设立附属中职学校,研究与探索中高职衔接的有效途径;鼓励建立区域性或行业性职教集团,在职教集团内部开展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鼓励中高职学校通过签订协议进行合作,分段落实人才培养在中职、高职阶段的各自任务。 内容总结(1)XX省教育厅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 XX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 根据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XX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结合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19号),现就我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制订如下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