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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办法第一节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公司质量管理手册和质量体系程序文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 工程项目质量包括可行性研究质量、设计质量、施工过程质量、运行使用质量、回访保修质量等。本管理制度所指的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仅指施工过程质量管理。第三条 施工质量内容包括:项目形成过程质量:工期、造价管理质量;企业项目操作层管理质量。其中项目形成过程质量是指工序部位工程单位工程工程项目质量的形成过程。第二节 施工组织设计第四条 施工组织设计主要是针对特定工程项目编制的规定专门技术质量措施、资源和活动顺序的文件,确保施工过程标准化、规范化,使工程产品质量
2、达到预定的要求。公司所承建的每一工程项目都应编制该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以便统一管理并保证与公司质量手册及程序文件吻合。第五条 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经理部组织编制。事业部生产管理部是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归口管理部门。公司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给予指导、帮助并审批。第六条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工作应在合同评审完毕,在对各方面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工程性质特点和具体条件,经过综合分析,认真进行。第七条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一)工程概况;(二)施工总平面图;(三)施工方法及技术质量措施;(四)施工进度计划;(五)结合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制订安全措施;
3、(六)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制定文明施工措施。第八条 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过程项经部提出初稿或修改稿,经事业部、质量安全部、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项目监理、业主方等审批流转通过后予以实施。第三节 施工项目质量管理第九条 为了确保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质量满足合同、法规和规范的要求,必须使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各个环节和各项活动,全部处于受控状态。第十条 事业部生产管理部是过程控制的归口部门,负责对施工进度和工艺技术的控制,并应对项目形成过程质量进行检查、监控。第十一条 项目经理部负责对材料、人员、设备和施工过程的控制。第十二条 施工项目质量目标控制的依据包括共同性的依据和有关质量检验与控制的专门技术法
4、规性依据两大类。(一)共同性依据主要是指那些适用于工程项目施工阶段与质量控制有关的、通用的、具有普通指导意义和必须遵守的基本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 工程承包合同文件;2. 设计文件;3. 国家及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性文件。(二)有关质量检验与控制的专门技术法规性依据包括(但不限于):1. 工程项目质量检验评定标准;2. 有关工程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质量控制方面的专门技术法规性文件依据;3. 控制施工工序质量等方面的技术法规性依据;4. 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工程,事先应进行试验,并应有权威性技术部门的技术鉴定书及有关的质量数据、指标,在此基础上制定有关质量标
5、准或施工工法。第十三条 施工质量目标控制要点如下:(一)要把施工质量控制作为系统过程对待。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包括对投入物的质量控制、施工工艺过程的质量控制和最终产品的质量控制。1. 工程施工是一个物质生产过程,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范围,包括影响工程质量5个方面的要素,即人、材料、机械、方法和环境(简称“4M1E”)。具体为:对参与施工的人员的质量控制;对工程原材料构配件的质量控制;对所用施工机械设备的质量控制;对所采用的施工检测方法的质量控制;对生产、劳动、管理环境进行质量控制。2. 根据工程质量形成的时间,施工质量控制分为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施工质量控制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施工
6、准备质量控制开工报告质量控制工序质量控制部位质量控制竣工验收质量控制档案资料质量控制第十四条 事业部、生产管理部和项目经理部负责对各分承包方的材料、人员、设备和施工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第四节 工程施工项目质量记录第十五条 公司所进行的每一项工程施工项目必须对质量记录和标识、收集、编目、归档、贮存、保管和处理进行控制,以满足工程(产品)的质量要求,并为证明质量体系的可行性、持续性、有效性提供客观依据。第十六条 工程产品形成过程中的施工技术资料,在工程竣工时由事业部、项经部负责收集、整理;分承包方提供的质量记录也是公司质量记录的一部分,事业部项经部应督促分承包方做好各种质量记录,并按竣工资料形成的要求向分承包方收集并负责管理。第十七条 施工技术资料、竣工记录由公司档案室保存。第五节 附则第十八条 本管理制度自批准之日起试行。第十九条 本管理制度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第二十条 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属质量安全部,修改权属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