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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镇村(社区)党组织和第九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圆满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任务,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XX县区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省实施办法、*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村(社区)党组织和第九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赣办字*41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村(社区)党组织和第九届村
2、(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抚办字*46号)、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县村(社区)党组织和第九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办字*120号)等文件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真正把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群众认可度高的优秀人才选进村(社区)“两委”领导班子,夯实城乡基层民主自治基础,为建设殷实、文明、和谐的幸福*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主要任务 1、选优配强村(社区)党组织成员,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居)民委会成员。 2、推选产生新一届村(居)民代表,组成新一届村(居)民代表会议; 3、推选产生村(居)民小组长,
3、健全村(居)委会下属委员会; 4、选优配强村(居)民理事会成员,建好村(居)民理事会; 5、选举产生村(社区)团组织、妇女组织,提高青年委员、妇女委员在村(社区)“两委”成员中的比例; 6、建立健全村(社区)各类组织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的村(居)民自治机制。 三、方法步骤 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集中在*年10月至2015年2月进行,一般应按照先村(社区)党组织、后村(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顺序进行。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在*年12月底前基本结束,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在2015年2月底之前基本结束。换届选举工作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选举准备阶段(*年11月
4、15日前)。 1、成立机构。镇党委成立了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指导)小组,镇党委书记温金花同志是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的组长,镇长王东彪同志为常务副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郑细梅等同志为副组长,镇其它有关人员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党建办和民政所。同时,成立14个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负责指导各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2、深入调研。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摸底,摸清村(社区)“两委”班子的现状、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掌握党员群众在换届选举过程中的思想动态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对情况复杂、管理薄弱、矛盾较多、干群关
5、系不太和谐的“重点村(社区)”、“难点村(社区)”要进行认真排查,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预案,并派出得力干部驻村(社区)指导,为顺利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对党组织软弱涣散、干群矛盾突出的村(社区)要先行整顿,对存在突出问题还没解决的,不要“带病换届”,不能为换届留下“后遗症”。 3、召开动员会议。全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后,村(社区)“两委”也要抓紧在11月中旬召开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换届选举工作。 4、开展任期届满审计。按照先审计后换届的原则,在县财政、审计、农业等部门的督促指导下,镇党委部署安排镇财政、农经等部门,认真开展村(居)委会成员任期届满审计,审计结果会及时
6、张榜公布。审计内容主要包括下列事项:村(居)集体财务收支情况、债权债务情况,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村(居)集体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以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村(居)集体资金管理使用以及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担保、出让情况,土地补偿分配和使用情况,以及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未进行审计的,不得开展选举阶段的工作。 5、开展选举培训和教育。全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后,将采取分级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举办换届选举业务专题培训班,以切实提高换届选举工作人员业务水平。重点培训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实施步骤、关键环节、重点政策、工作纪律、
7、职责分工等。 6、落实选举工作经费。镇里将根据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需要,足额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对经济困难的村(居)委会会给予适当经费补助,保证选举工作正常进行。 (二)依法选举阶段(*年11月16日至2015年2月10日) 一是村(社区)党组织的选举。(*年11月16日至*年12月底) 1、组织开展“两推”。继续坚持和完善“两推一选”,即党员和群众推荐、镇党委推荐、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村(社区)党组织班子的办法。在镇党委的领导下,由村(社区)党组织分别召开党员大会和村(居)民会议(代表会议),组织对新一届党组织班子进行全额推荐。 2、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根据“两推”得票情况,对照候选人资
8、格条件进行筛选,按照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名额2倍人数,研究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报镇党委批准。 3、组织考察。镇党委派出考察组,对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通过与现任职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社区)干部,部分党员、老干部代表,群众代表等进行民主测评和谈话等方式,广泛听取他们对村(社区)党组织班子建设情况、候选人初步人选的评价以及对村(社区)党组织班子调整的意见,拟定候选人建议方案。 4、开展联审。拟定的候选人初步人选由镇党委报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纪委、综治、计生、民政等部门进行联审。 5、确定
9、候选人预备人选。镇党委根据推荐、考察情况,经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联审同意,确定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和书记、副书记等候选人预备人选,其中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照比应选人数多1人的差额确定。 6、做好选举前准备。召开党员大会前,上届村(社区)党组织要向镇党委进行报告。驻村指导组要协助各村(社区)党组织准备好工作报告、会议主持词、选举办法(草案)、选票、计票结果报告单、票箱、封条等材料和物资。 7、严格执行到会人数规定。各村(社区)党组织要根据选举时间,提前通知党员参加会议,实到会党员数要超过应到会党员数的五分之四,才能进行投票选举。预备党员可以参加会议,但没有选举权和被
10、选举权。 8、会议选举。各项工作筹备完后,各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差额、无记名投票选举。具体选举中,可以先选委员再由委员会选书记、副书记;或者先选委员再由党员大会选举书记、副书记。条件成熟的村(社区)可以推行“公推直选”,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书记、副书记和委员。选举由上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持会议。会议主要程序:作工作报告;组织党员酝酿讨论。由支部将候选人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向选举人作出实事求是的介绍,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作出负责的答复;通过选举办法(草案);通过选举监票人、计票人名单;组织投票选举,当场公开计票,并公布计票结果。 9、报告选举结果。选举产生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
11、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后,报镇党委批准,镇党委再将选举结果报告县委组织部。 二是村(居)委员会的选举(*年11月16日至2015年2月10日) 1、依法推选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共5人或7人组成,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居)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指定、撤换。提倡按照法定程序将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因故不能履行职责的,缺额按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 2、依法做好选民登记。在村委会选举中,应当对下列四种人员进行选民登记: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户籍在
12、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对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或者在本村村级组织中任职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但要开据不参加户籍所在村选举的证明。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张榜公布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对村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村民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在选举日前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在居委会选举中,应当对下列四种人员进行选民登记:户籍在本社区,并在本社区居住的:户籍在本社区,但不在本社区居住
13、,本人要求参加本社区选举的;户籍不在本社区,但在本社区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居住满一年,本人要求参加本社区选举的:户籍和居住地均不在本社区,但在本社区工作的社区专职工作者,要求参加本社区选举的。选民不得在两个以上社区重复登记。 我镇居委会的选民登记按照选民主动登记和居民选举委员会上门登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鼓励选民主动到登记站登记,如果在规定时间内登记选民数量未达到选举要求的,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采取上门登记的方式进行补充登记。登记选民应不少于全体选民的40%。 3、依法做好候选人提名和确定工作。明确候选人的资格条件,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按照德才兼备,遵纪守法、以德为先的原则,把政治素质好,带头致富能力
14、强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热心为群众服务,办事公道,群众公认的列为候选人资格条件。进一步拓宽选人渠道,把致富能手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大学生村官选入村委会;鼓励社区民警、群众组织负责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退休党员干部、社会知名人士、社区专职工作者、以及户籍不在本社区,但在本社区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居住满1年的各类社会优秀人员参加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村民委员会候选人的产生,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填写候选人提名票,按得票多少顺序确定正式候选人。提名候选人应当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参加。坚决杜绝指派、派选等违法违规行为。 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按照
15、以下任意一种方式产生。选民填写提名票;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居民小组会议提名推荐;个人自荐。经资格审查后成这初步候选人,再经居民代表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预选,按得票多少确定正式候选人。提名票必须在过半数登记选民参加方为有效,同一张提名票同一人只能被提名一个候选人职位。鼓励居民选举委员会依法组织选举竞争活动,积极提倡候选人依法进行自我宣传。 村民委员会成员职数一般按3至5人配备;居委会成员职数按3至5人配备。镇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应结合实际制定村(居)委会成员任职资格条件,经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大会根据本村(居)情况讨论确定后生效,并依据候选人任职资格条件对初步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后确
16、定为正式候选人。 根据上级精神,扩大村委会“自荐直选”试点比例的要求,我镇会安排1个村委会“自荐直选”试点;其他村的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必须采取“海选”的方式,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产生。居委会实行直接选举。 正式候选人产生后,村(居)民选举委员会要采取有效形式客观、公正地向村(居)民介绍候选人的年龄、文化程度、家庭情况、现实表现、工作能力、当选后的治理打算以及计划为村(居)民办哪些实事、好事等情况。同时,在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的组织下,允许候选人进行有序竞争,亲自向村(居)民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履行职责的设想,印发书面材料向村民进行自我介绍。候选人开展竞选活动时,要遵纪守法、实事求是,不得
17、以威胁、贿赂、诋毁他人或以不切实际的承诺等不正当手段拉选票。投票选举当日,除允许候选人在选举大会会场发表履职责演说、回答村民提问外,其他竞争活动必须停止。 4、依法组织投票选举。投票选举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投票方式、方法应在选举日的三日前予以公布,保证村(居)民群众的投票权。在村委会选举时,应当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为便于居住偏远的村民投票,也可以设立若干投票站投票。要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和监管,流动票箱仅限于老弱病残和行动不便的选民使用,使用流动票箱投票的人员名单应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张榜公布。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规范代写选票。选举期间外出不能直接参加投票的登记参加选举的村
18、民,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没有近亲属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其他有选举权的村民代为投票。代为投票的村民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愿,每个有选举权的村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3人,不得将他人的委托再委托其他村民投票,村民委员会候选人不得接受近亲属以外有选举权的村民的委托。委托投票应当在选举日的三日前到村民选举委员会办理,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对委托投票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并在两日内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在社区居委会选举时,采取居民代表选举方式的,只设立中心会场,居民代表选举不得办理委托投票;采取户代表选举和全体居民直接选举方式的,设立中心会场和若干投票站,可以办理委托投票,委托事项与村民
19、委托投票相同。要普遍实行秘密写票制度,村(居)民群众在无干扰的情况下,自主表达选举意愿,任何人不得亮票、拍摄选票或者在选票上做记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居)民代表中推荐人员担任选举监督员,报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选举委员会讨论通过,组成选举监督小组,共同监督中心会场、投票站和流动票箱的投票选举过程。要组织由本村或本社区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复员退伍军人等组成选举观察小组,对选举进行全程观察和记录,对选举作出公正客观的评价,为化解争议和维护选举的公平公正提供参考依据。村(居)委会成员当选后,要当场向其颁发全省统一印制的当选证书。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5年2月11日至2015年2
20、月28日) 1.做好移交工作。新一届村(居)委会产生之后,镇民政部门和村(居)委会要按照相关规定,组织监督上一届村(居)委会在10日内向新一届村(居)委会移交印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账册、集体资产、工作档案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移交完成后,村(居)委会要进行成员分工,尽快顺利开展工作。要深入细致的做好离任村(居)委会成员的思想工作,引导他们积极支持新班子工作,形成团结和谐的干事氛围。 2.抓好村(社区)配套组织建设。推行镇干部担任村(社区)书记助理、主任助理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充实村(社区)工作力量。要健全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等村(居)民委员会下属的委员会。提倡村(社区)
21、“两委”成员、党小组长,经选举兼任村(居)民小组长。推选产生村务监督机构,探索建立社区监督委员会。 3.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镇民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新一届村(居)委会制定村(居)委会三年任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修订村(居)自治章程、村(居)规民约、村(居)民会议制度,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居)务公开制度、村(居)财务管理制度、民主评议制度,理顺村(居)各类组织关系。落实和完善村(社区)党组织工作规程、村(社区)“两委”议事规则,及村(居)民理事会、党员议事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制度,全面实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重点,实行“四定两监督”和“双述双评
22、”,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干部考核管理。 4.开展村(社区)“两委”成员培训。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要对所有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进行培训,我镇要对村(社区)“两委”其他成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履职能力。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3月中旬前)。 1.自查。各村(社区)将选举中形成的文件、公告、表格、提名票、选票及规章制度、会议记录等收集整理成册存档,报乡(镇)普查,写出总结报告并附有关表格。 2.组织验收。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员要对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凡没有依法选举的,要限期依法
23、进行选举;对选举中存在的严重违法情节的,要坚决纠正;对群众意见大、验收不合格的村(居)委会,要责令认真改正。 四、需重点把握好的几个问题 一是严把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始终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把政治素质好的、带头致富能力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热心为群众服务、办事公道、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群众公认等作为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基本条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要注重从年富力强、热心服务、思想观念比较新、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党员中选拔。在坚持候选人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如有下列六种情形的不能列为候选人:政治素质不高,道德品质不好,大局观念不强,在重点工作面前不与上级政府保持一致的
24、;民主意识不强,团结意识淡薄,缺乏责任担当的;作风漂浮,言行不一,我行我素,以权谋私,贪图享受,揽功诿过,沽名钓誉的;参加邪教组织,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组织非法和不正当上访的;参选目的不纯,非法拉票,操纵阻扰破坏选举的;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我镇将结合实际,制定本镇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的具体条件,研究提出不宜当选的情形,报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二是严格执行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资格审查制度。镇党委要对村(社区)党组织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县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指导)小组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联审。村(居)民选举委员会要对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25、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候选人按规定程序列为正式候选人参加选举,不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候选人资格。 三是合理确定委员职数。按照精干、高效、减负的原则,合理确定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职数。村“两委”班子成员根据各村的户籍人口、常住人口、工作需要等方面合理确定,一般按照3至7人配备,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一般按5至7人配备。提倡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兼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但不搞“一刀切”。提倡具备条件的村(社区)配备专职副书记。 四是优化班子结构。注重村(社区)“两委”成员的年轻化和知识化,进一步提高村(社区)“两委”成员中35岁以下
26、、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参与村“两委”换届选举,力争其当选为村“两委”成员或村“两委”正职。提倡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到社区工作。坚持“专职专选、定位产生”,确保村“两委”班子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性,确保村“两委”委员班子中女性成员和正职比例高于上届。在新一届村“两委”委员中适宜担任村妇代会主任的女委员,原则上推选担任村妇代会主任,确保村妇代会主任100%进村“两委”班子。注重选优配齐村(社区)团组织班子,团支部书记原则上由大学生村官担任,没有大学生村官的,一般由新一届村(社区)“两委”中35岁以下或较年轻、热爱青年工作的成员兼任。 五是拓宽选人渠道
27、。各地要引导和鼓励党员和群众把致富能手、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大学生村官等选为村“两委”班子成员,同时,可结合实际把符合条件的“村医”、“村教”选为村“两委”班子成员。本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没有合适人选的,可采取以强带弱的方式,通过邻近强村(社区)优秀党组织书记兼任或邻近强村(社区)干部跨村(社区)任职,也可从机关党员干部中选派以及动员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回村(社区)任职等办法,产生党组织书记。鼓励社区民警、群团组织负责人、党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退休党员干部、社会知名人士、社区专职工作者以及户籍不在本社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第2
28、页 区,但是在本社区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居住满1年的各类社区优秀人才参加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经过民主选举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 五、工作要求 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是发展基层民主、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的重要环节,是全镇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做好换届选举工作,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对于贯彻落实县委有关会议精神,促进全县深化改革,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推动幸福*建设;对于扎实推进“连心、强基、模范”三大工程,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对于进一步扩大城乡基层民主,保障广大村(居)民群众的民主政治权利,都
29、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各村(社区)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各项工作任务。 (一)落实领导责任。村“两委”换届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村(社区)一定要高度重视,把换届选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要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包村责任制,对换届选举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把握工作主动权,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有序进行。要认真分析当前农村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及时研究换届选举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深入细致地做好落选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努力做到留者安心,退者顺心,确保农村
30、社会稳定。各村(社区)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领导责任不落实,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根据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责任。 (二)严肃换届纪律。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明确换届选举“十严禁”,即:严禁通过吃请、送钱送物等方式拉票贿选;严禁利用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严禁冲击选举会场、毁损票箱、撕毁选票;严禁编造传播谣言、诋毁中伤他人;严禁以威胁、欺骗等手段侵犯他人选举权利;严禁选举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严禁对检举、控告选举工作违法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严禁在换届前非正常转接党组织关系;严禁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滥发补贴和奖金;严禁换届后不按规定进行交接。各地要加大
31、“十严禁”宣传力度,确保覆盖到每个村(社区),让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广泛知晓。县、镇、村三级要健全完善信访、电话和网络“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对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违反“十严禁”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参选资格,已经当选村(社区)“两委”成员的,取消当选资格。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舆论引导。要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召开党员、群众会议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村(居)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目的、意义、程序和要求,使有关选举的法律法规家喻户晓,增强广大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主动参加选举活动,
32、充分表达自己意愿,行使当家作主权利。要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换届选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以及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要密切关注舆情、网情的动向和变化,健全应对机制,防止炒作换届选举负面新闻、不实信息和突发事件。换届选举工作有关信息由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发布。 (四)强化督查指导。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通过调研走访、定期调度、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督查指导,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县直单位包村工作组和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既要做好连心小分队的服务员、联络员,又要做好村(
33、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指导员,要专门指定一人负责,深入所包村一线,在换届选举期间派驻到所挂点村,与镇派驻人员共同指导该村的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特别复杂的村,在报请县委或人民政府批准后,可暂缓换届,同时要派驻工作组进行整顿,待整顿完成后再进行换届选举。各地换届选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报上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内容总结(1)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镇村(社区)党组织和第九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圆满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任务,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XX县区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2)在村委会选举时,应当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为便于居住偏远的村民投票,也可以设立若干投票站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