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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肉品质量安全总结 开展情况汇报 2011年,XX县区商务局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鲜肉和肉制品专项整治、生猪屠宰加工行业专项整治等活动为契机,坚决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和加工、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加大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力度,切实保障我市人民的食肉安全。进一步加强酒类经营备案登记管理,努力规范全市酒类流通秩序,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得到了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管理办法精神,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我们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通过采取出动宣传车、散发宣传材料等方式,广泛宣
2、传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市商务稽查大队还走村串乡,深入农村田间地头向村民讲解国家生猪定点屠宰的有关政策法规。一年来,我局共出动宣传车辆120台次,宣传人员300人次,散发宣传材料1000余份,在全市新闻媒体上发表宣传报道3篇。通过宣传,使广大市民进一步了解了商务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增强了鉴别肉品、酒类商品的能力,同时,也提高了各类户守法经营的自觉性,违法经营现象逐年减少。 二、开展鲜肉和肉制品整治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1 制售病害肉品及对生猪注水等违法行为 为进一步保障全市人民的食肉安全,我市先后开展了鲜肉和肉制品专项整治、生猪屠宰加工行业专项整治等活动,通
3、过开展这些活动,实现了乡镇定点屠宰率达到95%以上,市区进点屠宰率达到100%,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的责任目标任务。具体做法: 一是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定点办为成员的鲜肉和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职责。制定了整治工作方案,对工作标准、工作重点和任务、时间和步骤、组织领导和分工等进行了具体安排和部署,同时组织召开了XX县区鲜肉和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以及屠宰厂(场)负责人会议,进行了具体部署和深入动员。 二是保持高压态势,严打违法行为。在执法过程中,我们分别采取日常稽查与集中严打相结合,
4、分头稽查与联合打击相结合,专业稽查与群防群治相结合,教育引导与重点打击相结合的办法,不断加大对私屠滥宰和非法经营活动的打击力度。同时,依托“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站,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并对肉品经营市场、私屠滥宰窝点进行全方位监督,对各类宾馆、饭店、集体伙食单位肉品采购使用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确保公众食肉安全。稽查队执法人员全年不论盛夏酷暑、风雪严寒,还是刮风下雨、深夜凌晨,堵路口、查市场、端窝点,没有星期天没有节假日,有时甚至是冒着生命危险去开展工作,始终保持了 严打的高压态势。全年市商务稽查大队共出动执法车辆290多台次,执法人员1500多人次,取缔私屠宰滥宰点3个,查处清理
5、私屠滥宰摊点49处,处理非法屠户和商户140余人次。通过专项整治活动,使我市的肉品市场和经营秩序进一步得到净化和规范。 三、做好生猪屠宰企业监管,保证上市肉品质量 (一)全面排查,严格整治。组织精干力量,对全市13家屠宰企业认真开展了拉网式检查。按照内容逐家排查、逐项落实,做到五个不放过:不放过一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和屠宰点;不放过一个环节和部位;不放过一个车间和设备;不放过一项制度和规定;不放过一个企业法人肉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二)完善制度,加强监管。通过检查督促,我们完善了企业的生猪进厂(场)检查验收登记、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质量追溯、缺陷产品召回、信息报送等12种管理制度。同时进一
6、步建立和完善了台账管理制度,制定了“生猪进厂(场)验收登记表”、“肉品品质验收登记表”、“无害化处理登记”和“肉品出厂(场)登记表”等四种台账,为加强企业的监管和促进“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奠定了基础。同时,我们着重加强各企业病害肉品无害化处理的监管工作。要求其严格遵守条例规定,对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全部做到无害化处理,保证保证上市肉品质量。 (三)把好检疫检验关,严查注水猪。严格做到四前。“生猪进厂前检疫、生猪出圈前检疫、生猪宰杀前检疫、肉品出厂前检 疫”,坚决把带疫情及注水的生猪和肉品,消除在上市前的各环节。 (四)加强培训,提高员工技能。9月份,培训了15名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和13名屠宰技术人
7、员,提高了员工技能的同时,肉品质量得到进一步保证。 四、加强酒类执法力度,规范全市酒类流通秩序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商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商务、财政、卫生、公安、工商、技术监督、国税、地税、物价等部门主管副局长为成员的酒类流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酒类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使酒类管理工作和执法得以顺利开展。 (二)加强酒类经营备案登记 我市开展酒类经营备案登记工作,坚持以“农村包围城市、零售制约批发”的方式。我们采取上门服务方式,对未备案登记的酒类经营者搞好服务,得到经营户的一致好评。同时,对已登记的酒类经营户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建立管理台帐制度
8、,做到有据可查,对新增酒类经营户和改行停业经营者及时补办登记或注销手续,做到证照相符。目前已办理酒类备案登记800余家 (三)加强酒类随附单使用管理 1、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酒类流通随附单相当于酒类商品在流通环节的“身份证”,随附单贯穿于酒类产品的生产、批发、经销、零售等环节,从而使酒类商品在流通过程中实现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为从源头上堵塞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市 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奠定了基础。通过推行酒类商品流通随附单制度,能够真实记录商品生产者、品名、进货时间、产地来源、规格、质量等级、数量等商品来源信息,以及销售对象、联系方式、销售时间、规格、数量等商品销售信息,实现了生产
9、记录可存储、储运信息可查询、产品流向可追踪、出现责任可追究,是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提高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保证群众酒类消费安全的重要保障,是全面营造“放心酒”体系的内在要求。 2、强化随附单领用登记管理。随附单一式三联,由我局统一购臵,免费发放给酒类经营者。依托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信息系统,建立酒类经营者随附单领用记录。对酒类经营者实行签字领单、缴旧换新制度,切实加大随附单的领用管理力度。 (四)加强监督检查 对全市大型商场、大型超市、酒类批发商、酒类零售商进行逐一排查。重点检查了酒类商品进货、出货的随附单使用情况,查看企业是否执行“单随货走、货单相符”等情况。先后检查各类商户300余家,封存来源
10、不明酒品90件,并纠正了酒类随附单使用中的不规范问题。 二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第二篇:肉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阶段性工作总结市开展打击私屠滥宰保障肉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阶段性工作总结 省畜禽屠宰管理所: 按照省商务厅“关于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保障肉品质量安全的通知”要求,以及XX省XX县区私屠滥宰和注水牛肉事件,为保证节日市场肉品质量安全,我们组织人员、明确目标迅速行动,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召开生猪屠宰企 业负责人会议,签订责任状 1、传达省所1月25日召开的会议精神,做好更换屠宰企业台账各项工作并提出要求。 2、以石家庄注水牛肉为例,举一反三,要求生猪屠宰企业负责人要提高自律意识,严把畜禽进厂
11、关、检验检疫关、产品出厂关,保证肉品质量安全。 3、签订肉品安全责任书。责任书以生猪屠宰相关法规为依据,对企业提出严格的标准,规范屠宰环节生产,并对屠宰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要求列入其中,明确双方责任,不护短,防止在执法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的渎职行为的发生。 4、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已经开始,要求企业做好迎检准备。完善各项制度建设,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二、通过检查超市及农贸市场,挖掘私宰肉上市销售的来源 我所执法人员对市区北大街市场、城乡路市场、方兴市场、光荣路市场、铁东市场、东湖市场中出售羊肉摊床以及涉嫌私自宰杀活羊出售产品的行为进行了突击检查,通过查看“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动物检疫合格证”
12、追溯产品来源是否是定点屠宰企业,由于目前处于羊季节性屠宰高峰期,路边宰羊现象有反弹迹象,羊肉价格虽一路高涨,销量也一直有增无减,经过多次检查、警告及处罚私宰户,目前基本杜绝在市场现场宰杀现象,这次检查中经过询问发现有个别业户所售羊肉来源不明,但都能出具动检部门开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给我们在处理此类问题上带来了麻烦,针对这一情况我们与各区动检站进行了联系,并提出改正意见。对于该问题,动检部门决定择日与我所对该辖区内市场进行一次联合检查。并对动检合格证的使用发放进行严格管理。 三、对大牲畜屠宰及禽犬类屠宰企业进行突击检查 目前受各方面因素影响。我市牛、禽、犬屠宰量在12年呈逐渐降低态势,牛屠宰
13、厂有的每天只能宰两三头,甚至有的企业两三天宰一次,犬类屠宰也是如此,越是屠宰量低迷,越需要我们严格监管,以免企业麻痹大意或见利忘义等违规行为的出现,春节前我们通过对企业突击检查,发现个别企业车间内地面污物血水混合冻在一起,由于12年冬季气候异常寒冷,加之没有取暖设施,已经难以清理,即使如此,我们也要求企业要尽最大限度进行清理,改善卫生环境,避免对肉品造成污染。近期我们将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再进行现场检查。 以上是我们开展整治工作阶段性总结,下一步我们还将根据整治重点,明确目标责任,细化工作措施,保质保量推进整治工作的开展,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第三篇:肉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14、肉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为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XX县区商务局与全县五家生猪定点企业签订了肉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和食品质量安全保证书。要求定点屠宰企业必须做到:无检疫合格证、耳标等合法标志的活畜不进场屠宰,检疫检验不合格、未加盖检疫检验证章、无检疫合格证明的肉品不出场销售,有害肉品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要求屠宰企业建立肉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完善进场验收、信息报送制度、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和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以及病害无害化处理登记制度 第四篇: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XX市XX县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开展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为
15、深入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预防肉品质量安全事故,保障XX县区广大人民群众食肉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XX市畜牧局关于印发XX市开展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的部署要求,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整治目标 针对当前影响肉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着力治本的原则,积极探索肉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巩固近年来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果,主动加强与商务、公安、卫生、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协作加强监督执法,堵塞漏洞,强化企业责任意识,依法查处收购、加工、贩卖、运输、贮藏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等违
16、法犯罪行为,保障上市肉品质量安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二、整治任务 (一)依法开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工作 协助市畜牧局依法开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工作,积极对辖透内现有动物屠宰厂进行摸底调查,分类登记,加强对辖区动物养殖场动物屠宰厂动物防疫条件监督执法工作,对于防疫条件不合格,经审查要求限期整改而拒不改正,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动物屠宰厂,依照动物防疫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二)认真开展屠宰加工环节肉品质量安全整治要做好屠宰检疫,切实把好“五关”,即入场验证查标关、宰前检疫关、同步检疫关、检疫出证关、宰后处理关。一是严把入场检疫关,严格查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牲畜耳标等,对证物不符、
17、无证(包括证明填写不规范或到达地不符合)、无耳标的,必须先处罚再补检;发现染疫或死亡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二是认真落实同步检疫规定,科学设定检疫岗位,定人定责,做到不漏岗、不漏检,对检疫合格的,规范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加盖验讫印章的部位要准确、印迹要清晰。三是严格落实无害化处理制度,对发现的病害动物或肉品要及时通知并监督屠宰厂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对冷宰加工的病死或不明原因死亡动物的产品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和加盖检疫验讫印章,确保出厂肉品的质量安全。四是切实加强屠宰厂日常清洗消毒监督,督促屠宰厂每天对生猪圈舍、屠宰车间和加工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五是认真做好畜禽屠宰检疫登记,及时、准确、完整的填写
18、相关表格和内容,并每月月底统计上报、分类整理保存,努力实现肉品的检疫监管可追溯。 (三)扎实开展流通环节的肉品质量安全整治 要强化流通环节的监管。强化市场、冷藏、加工等场所的检疫监管,严格实行索证验章管理制度,规范购销台帐建立,确保市场上所销售的、贮藏的肉品是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屠宰并经检疫合格的肉品,上市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持证率要达到100。 (四)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肉品质量安全其他工作 一是配合工商部门加强注水肉的整治。发现定点屠宰厂对畜禽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要立即向工商部门提供线索,交流信息,合力整治。 二是配合商务部门开展私屠滥宰整治。发现私屠滥宰、冒用或者使用伪造定点屠宰证书或标志
19、牌的,要及时向商务部门提供线索,依法查处。 三是配合公安机关加大刑事打击力度。要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发现涉嫌犯罪行为的,要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社会反映强烈、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重大肉品安全案件,要协调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快速有效惩处犯罪分子。 三、整治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7月下旬)。结合实际,制定详细整治方案,组织召开专项整治执法会,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版面、传单等形式做好专项整治活动前期宣传动员、部署、准备工作,监督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自查自纠。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0年8月1日至11月30日)。要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
20、,对辖区内的屠宰、经营、加工、运输、贮藏畜禽或肉品等单位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对整改结束仍不能达到要求的,按照动物防疫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多次打击处理仍屡教不改的及重大加工病害肉品行为的,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0年12月)。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做好迎接上级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的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打击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克服松懈麻痹和消极厌战情绪,时刻绷紧肉品质量安全这根弦,为确保本次活动的正常开展,XX市XX县区动物卫生监督
21、所成立了以所长李少洋同志为组长,副所长赵强国、王春笋、李猛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统一协调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并明确专人汇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上报,确保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合作,全面检查。主动加强与商务、公安、卫生、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合作,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加强日常监管,对本辖区肉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检查。组织拉网式检查,不放过任何盲区和死角,并要进行不定期抽查。屠宰加工环节要重点检查生猪定点屠宰厂、禽定点屠宰场、活禽交易市场和动物产品加工点;流通环节要重点检查农贸市场个体肉品经营摊位和超市
22、肉品经营专柜等。 (三)加强宣传教育,拓宽监督渠道。要大力宣传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宣传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案例,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道,为专项整治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为群众提供快速、便捷的举报、申诉、投诉和咨询渠道,拓宽专项整治案件线索来源,形成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群防群治局面。 二一年八月二日 第五篇:肉品质量整治方案关于开展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保证猪肉产品质量安全,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根据国务院生猪
23、定点屠宰管理条例及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管委会决定在全区集中开展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总体要求。建立从养殖、屠宰、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全过程监管链条,完善猪肉安全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猪肉质量安全监管网络。 主要任务。养殖环节要确保落实生猪检疫制度,推进动物疫病标识追溯体系,无耳标的生猪不许调运;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定点屠宰环节要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取缔私屠滥宰,加强屠宰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确保出厂肉品100%检疫检验合格,推进猪肉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严肃查
24、处屠宰加工病死猪肉、注水肉、含禁用药物和滥用抗生素等违法行为,严防病死、注水、含禁用药物和滥用抗生素、未经屠宰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猪肉出厂。肉食品加工、流通1(市场)和消费环节要保证销售、使用经定点屠宰企业屠宰并经检疫检验合格的猪肉。 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辖区内所有农贸市场、超市、量贩、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厂(场);XX县区进点屠宰率实现100%,乡(镇)进点屠宰率达到95%。 二、工作职责 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真正形成“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作职责 各乡
25、(镇)人民政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养殖、屠宰、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清查,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处罚,确保完成本辖区各项整治目标。 (二)区各有关单位工作职责 区工商分局。负责猪肉流通环节质量安全工作,完善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检查验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贸市场、超市销售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同时做好生猪定点屠宰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 2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负责生猪养殖、检疫等环节质量安全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生猪养殖过程
26、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和“蛋白精”等非法添加物行为;做好猪肉餐饮消费环节质量安全工作,完善进货索证制度和验收制度,确保集体食堂、餐饮单位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高新派出所。负责组织协调各级公安机关积极配合打击私屠滥宰和生产、加工销售病害肉等违法行为。 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猪肉制品等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工作,加强质量监管,完善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检查验收制度,确保加工企业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严防病死、注水、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猪肉进入加工环节。 (三)企业的责任 养殖企业不得使用违禁药物,不得超范围使用饲料添加剂,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休药期的规定,杜绝限用药的
27、残留;做好生猪防疫、检疫报检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履行社会责任,签订承诺书,确保出栏的用于屠宰加工的商品猪100%进入定点屠宰企业。 肉食品加工企业、肉品流通企业要建立和完善进货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不得进入市场,并及时停止销售,销毁、召回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履行社会责任,签订承诺书,确保所使用和销售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餐饮企业要建立健全覆盖采购、验收、储存、加工制作和服务等作业环节的管理制度,不使用没有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的生猪肉品,并履行社会责任,签订承诺书,确保使用的生猪肉品100%来源于定点屠宰企业。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28、。区管委会建立由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为召集人,区工商分局、农村和社会事务局、高新派出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高XX县区肉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农村和社会事务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各乡(镇)、各相关职能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领导,落实经费,切实做到步调一致、上下“一盘棋”。 (二)突出重点,全面检查。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找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抓住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检查,不放过任何盲区和死角,并进行不定期抽查。养殖环节要重点检查小型养殖场和散养户;屠宰环节要重点打击城乡结合部的私宰户,检查以代宰方式
29、为主的手工屠宰厂,并对定点屠宰企业标准化建设进行检查;流通环节要重点检查个体猪肉经营户、集贸市场、超市;消费环节要重点检查餐馆、学校和工地食堂等。 (三)集中整治,限期整改。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养殖、屠宰、流通和消费环节的重点单位、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整治。对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强化技术保障措施,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专项整治行动不仅要着眼于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还要着力把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诚信体系建设结合起来,做到标本兼治。养殖环节要推进动物疫病标识追溯体系;屠宰环节要建立猪肉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流通环节要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帐制度;消费环节要推进
30、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验收制度,形成全过程管理链条,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建立猪肉质量安全长效监管体系。 (五)完善制度,促进工作。一是建立联席会议例会制度。每月召开工作例会,议定阶段性工作安排,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需要协调的重大问题,部署和推动联合整治工作。二是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各乡(镇)、各成员单位每月5日前将本辖区、本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动态,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对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发生的重要情况,要以专报方式随时报送区联席会议办公室。三是建立统计报送制度。各乡(镇)、各成员单位每月汇总填报一次XX市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表,于次月5日前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
31、、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0日至3月31日)。各乡(镇)、各成员单位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在本辖区、本系统内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细5化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好专项整治行动前期动员、部署、准备工作。 (二)全面检查阶段(2011年4月1日至4月15日)。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分别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要求本辖区、本系统严格按照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进度对生产经营和流通消费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各单位、各地区主要领导要深入一线,现场指导、现场督办,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三)集中整改阶段(2011年4月16日至4月30日)
32、。针对全面检查阶段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对整改结束仍不能达到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主管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5月1日至5月31日)。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采取自查自纠与交叉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专项整治行动联席会议组织人员对重点地区、重点目标进行核查验收,对工作开展好的进行表扬,对工作开展差的通报批评,对重点企业和重点区域组织回访,5月31日前形成专项整治情况总结报告。 内容总结(1)肉品质量安全总结 开展情况汇报 2011年,XX县区商务局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鲜肉和肉制品专项整治、生猪屠宰加工行业专项整治等活动为契机,坚决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和加工、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加大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力度,切实保障我市人民的食肉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