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与2021版的比较分析(十).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1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与2021版的比较分析(十).doc(177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2021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与2021版的比较分析 朱念钦州学院 2021年9月国际商会已经完成了2021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下简称2021年通则),已于2021年1月1日发布生效。与2021年通则相比,2021年通则更准确地标明了各方承担货物运输风险和费用的责任条款。 一、2021年通则的实质性的主要修改 2021年通则在以下两大方面进行了六个方面实质性的修改: 1.贸易术语结构上的变化。贸易术语由13种减少为11种,贸易术语根据运输方式分为2组。2021年通则删掉了4个d组术语:daf、des、deq和ddu,新增2个d组术语:dat(deliveredatterminal,终端交货)
2、和dap(deliveredatplace,指定地点交货)。 2.术语义务项目上的变化。2021年通则中每种术语项下卖方在每一项目中的具体义务不再“对应”买方在同一项目中相应的义务,而是改为分别描述,并且各项目内容也有所调整。其中,第一项和第十项改动较大,尤其是第十项要求卖方和买方分别要帮助对方提供包括与安全有关的信息和单据,并因此而向受助方索偿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3.新增dat和dap两个术语。2021年通则增加了dat和dap两个全新的术语,dat下卖方需要承担把货物由目的地(港)运输工具上卸下的费用,dap下卖方只需在指定目的地把货物处于买方控制之下,而无须承担卸货费。这有助船舶管理公司
3、理解货物买卖双方支付各种收费时的角色,弄清码头处理费的责任方,有助避免现时经常出现的码头处理费(thc)纠纷。 4.“船舷”的变化。2021年通则取消了“船舷”的概念,不再设定“船舷”的界限,只强调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开始起的一切风险。此次修订最终删除了“船舷”的规定,强调在fob,cfr和cif下买卖双方的风险以货物在装运港口被装上船时为界,而不再规定一个明确的风险临界点。 5.关于连环贸易的补充。大宗货物买卖中,货物常在一笔连环贸易下的运输期间被多次买卖,即“stringsales”(连环贸易)。着眼于贸易术语在这种贸易中的应用,2021年通则对此连
4、环贸易模式下卖方的交付义务做了细分,在相关术语中同时规定了“设法获取 已装船货物”和将货物装船的义务,弥补了以前版本中在此问题上未能反映的不足。 6.术语的内外贸适用的兼容性。考虑到对于一些大的区域贸易集团,如欧洲单一市场而言,国与国之间的边界手续已不那么重要了,2021年通则首次正式明确这些术语不仅适用于国际销售合同,也适用于国内销售合同。具体到具体义务时2021年通则在几处明确进出口商仅在需要时才办理出口/进口报关手续和支付相应费用,如a2/b2,a6/b6处。 除了以上几点重要变化之外,同时也增加了“guidancenote”(指导性说明),赋予电子通讯方式完全等同的功效,只要各方当事人
5、达成一致或者在使用地是惯例;充分考虑了保险同款的变动,在各种术语条款内容中包含了取得或提供帮助取得安全核准的义务;对码头装卸费费用的分配做出了详细规定。此外,国际商会此次还将incoterms注册成商标,并提出了使用该商标的要求。 二、如何选择合适的贸易术语 针对两大类共11种不同贸易术语,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贸易术语是进出口商需要研究和学习的内容。虽然2021年通则对商业界来说不是一次根本性变革,但它的实施可以让贸易双方更好地适应国际贸易实践领域的新变化,保持交易文件更新换代。当然,提单、货物保单及其他各种文件可以继续参考使用旧版的通则,也可以继续采用即将淘汰的daf、des、deq和ddu术
6、语,但是建议企业对新通则采取积极的态度,利用好用电子通讯改善现状的机会。贸易术语的选择需从以下思路考虑选择: (一)多式联运带来的变化 由于集装箱在国际物流中越发充当主流角色,很多货物即便使用海洋运输方式也往往在集装箱堆场进行交接,甚至进行”门到门”的交接。因此,2021年通则删除deq,des,而增加了dat和dap。对于进出口商来说,尤其是欧盟成员国之间的进出口货物贸易,可多采用d组的术语以便更加明晰风险和费用,毕竟在c组的术语中始终存在两个临界点,即风险和费用的临界点分别在装运地和目的地。国际商会也多次强调fob、cfr和cif术语越发不如fca、cpt和cip等术语更加实用,尤其是在集
7、装箱带来的多式联运条件下,后三种术语更加方便当事人对货物的交接。我国很多进出口企业,无论是沿海地区,还是内陆地区,长期固有的习惯使用fob、cfr以及cif三种传统的贸易术语,而对fca、cpt、cip等属于不习惯采用,随着运输业技术的不断革新,特别是集装箱运输和国际多式联运的迅速发展,传统贸易术语fob、cfr和cif的弊端显现,特别是我国一些内地省份外贸也 非常发达,如采用fob、cfr、cif等,直接导致卖方的交货的风险扩大,费用负担增加,影响收汇时间,增大了收汇风险。 例如。我国_乌鲁木齐某出口公司于2021年9月向日本出口30吨红花,每吨50箱,共1500箱,每吨售价为20,000美
8、元。fob新港,共600,000美元,即其信用证,装运期为9月28日之前,货物必须装集装箱。该出口公司在天津设有办事处,于是在9月上旬便将货物运至天津,由天津办事处负责订箱装船。不料货物在天津存仓后的第二天,仓库着火,抢救不及,1500箱全部烧毁。办事处立即通知公司总部并要求尽快补发30吨,否则无法按期装船。结果该公司因货源不足,只好要求日商将信用证有效期和装运期延长。 由以上案例我们知道,如果本案当初采用fcaurumqi对外成交,出口公司在当地将1500箱货物交中转站或自装自集后将重箱交中转站,不仅风险转移给买方而且凭当地承运人(亦即中转站)签发的货运单据即可在当地银行办理议付结汇。遗憾的
9、是,该公司死抱着过去习惯的术语不放,反而舍近求远,自担风险将货运运到天津,再装集装箱出口,这不仅加大了自身的风险,而且推迟了结汇,教训深刻。随着国内外集装箱运输越来越发达、货运量越大,内地省市的出口单位应尽量和设在当地的一些集装箱网点提供的货运服务,改变过去传统的做法,即在沿海港口设办事处,然后再通过办事处办理货物出口。这种做法不仅增加自身风险,而且费用较大,增加出口商品的成本,减少公司的效益。 (二)d组术语带来的风险 从2021年通则的描述中不难发现,新增dat和dap的差异并不明显,即:如卖方欲在目的地指定地点交货,且愿意承担货物运送到该地点的费用(卸货费除外)和风险时,可考虑选择dap
10、。如卖方除承担dap所必须履行的义务外,还愿意承担货物运送到该地点从运输工具上卸货产生的费用时,可考虑选择dat。除了在指定目的地的卸货费用的分担不同外。因此,不禁要质疑,有必要添加dat吗。从我国的外贸实践看,d组术语的条件实际业务中很少使用,而dat中也明确表示“terminal”可以是任何一个地方,也就是说,与dap中在指定地点交货实在没有太多差异。如果仅因为卸货费的负担不同而设置dat,笔者认为大可不必。当事人完全可以将有关装卸货费的分摊问题以更具体的形式写进合同条款。 例如。我国a公司出口一批货物,dap术语成交,不可撤销信用证付款,2月20日交货。1月下旬,a公司的货物装船驶向目的
11、港。此时买方要求货装船后卖方将全套提单空邮卖方,以便买方及时凭以办理进口通关手续,我方即以照办。由于海上风浪过大,船舶迟 到几天才到达目的港,遭到买方降价要挟,经过争取对方才未予以追究。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对卸货费用由谁负担的问题双方发生了争议。最后,由我方负担卸货费用,但我方却蒙上了不小的损失。 从案例中可以看出,对于出口方来说,d组术语存在许多可预测的以及不可预测的因素,d组术语的费用、风险、责任最大,业务环节最多,贸易情况最为复杂,交货时间难以掌控;进口方的不合作以及失去货物控制的可能,可能出现进口方的信誉不良或支付能力不强,承运人的信誉不佳;不同的国际贸易惯例和贸易做法所带来的潜在风险,
12、可能出现个别商人滥用国际贸易惯例,合同或信用证存在软条款。因此,如果要选用d组术语,就必须充分了解这组术语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将风险降低到最低的限度。 此案中,尽管采用了dap,卖方不用承担卸货费用,但合同中最好明确规定卸货费用由谁承担。虽然按照按2021年通则的规定,应该由买方承担卸货费用,但最终却由我方承担。主要是该进口国的习惯做法是由出口方承担卸货费用,这与2021年通则的有关规定不太一致。所以,买卖双方在签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时,最好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货物到达目的地或目的港后的卸货费用由谁承担,这样会避免买卖双方产生争议和纠纷。 三、使用2021年通则的注意事项 尽管incoterms
13、rrules2021在多个方面有了明显改进,其具体效果现在难以判断,这些在实践中难以避免的会存在一些具体问题,目前,还很难一一做出预见。尽管修订组成员力求使2021年通则更加完善和具有实际指导性,其中的部分问题仍值得商榷,其最终效果也有待在今后实施过程中检验。笔者认为在使用新版本后,以下几个方面值得关注: 第一,不存在新版本替代旧版本。icc的incoterms属于国际惯例,效力上并不存在“新法取代旧法”,对当事人不产生必然的强制性约束力,在新旧版本交替之际,交易双方应就所使用的incoterms版本在合同或信用证中给予明确,以免责任不清,产生纠纷影响合同的履行;同时由于业务员不必担忧,因为熟
14、悉和掌握2021年通则需要时间,未来的两三年2021年通则仍然会是贸易合同的主角,特别是新术语从陌生到熟悉需要一定的时间;法律界的法官、律师们更无须担忧,2021年通则纠纷两三年之后才会大量出现。 第二,风险临界点仍需确定。此次修订删除了fob,cfr和cif项下的船舷界限,但在装运港作业时的意外风险仍可能存在,那么风险如何划分的所谓临界点的问题仍不可避免。尽管取消了“船舷”的概念,但在装运港作业时的意外风险仍可能存在,那么风险如何划分的所谓临界点的问题仍不可避免,双方在订立合同时要考虑到该问题;新版本意图将具体 问题留待当事人自行解决,这就需要双方在订立合同时要考虑到该问题,必要时可在商定的
15、基础上另行规定双方认可的风险临界点。 第三,电子文件取代纸文件。通则的早期版本对所需单据进行了规定,这些单据可被电子数据交换信息替代。应国际贸易市场的电子货运趋势,在2021通则赋予了电子通讯方式完全等同的功效,只要各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电子文件可取代纸张文件。在2021通则的生命期里,这一规定有利于新的电子单证的演变发展。 第四,重视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的贸易术语的使用。随着国际贸易运输方式的发展变化,即集装箱、多式联运和滚装船运输的广泛发展,以及很多处于内陆的国家或者地区、省份对外贸易的增多,常用贸易术语fca、cpt、cip将有取代fob、cfr、cif,成为一种的趋势。因此,在实际业务中,
16、因有意识地去使用fca、cpt、cip,而不是在应该用fca、cpt、cip时,仍不恰当的使用fob、cfr、cif,使买卖双方的责任无法真正明确下来,特别是增大了卖方的责任、风险、费用,为日后合同的履行埋下了隐患。 虽然incoterms2021对商业界来并非一次根本性变革,但它的实施可以让贸易双方更好地适应国际贸易实践领域的新变化,保持交易文件更新换代。当然,提单、货物保单及其他各种文件可以继续参考使用旧版的通则,也可以继续采用即将淘汰的daf、des、deq和ddu术语,但是建议我国企业对新通则采取积极的态度,利用好用电子通讯改善现状的机会。 参考文献: 1王迎春,李雁玲,incoter
17、ms2021取代incoterms1990j,对外经贸实务,2021(1);2沈木珠,国际贸易合同适用国际贸易惯例的实证分析j,国际贸易问题,2021(5);3张庆麟,卫东亮,评incoterms的最新修订及其对国际贸易统一法的影响j,法学评论,2021(2); 第二篇:国际贸易术语2021通则与2021通则的比较分析2021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类别e组名称exw工厂交货fca货交承运人交货地点卖方工厂货交承运人(买方指定)指定装运港船边指定装运港船上装运港船上装运港船上货交第一承运人货交第一承运人指定目的地(不卸货)运输合同买方买方买方买方卖方卖方卖方卖方卖方保险合同买方买方买方买方买方
18、卖方买方卖方卖方风险转移交货时交货时交货时装运港船舷装运港船舷装运港船舷交货时交货时交货时出口结关进口结关买方卖方卖方卖方卖方卖方卖方卖方卖方买方买方买方买方买方买方买方买方卖方运输方式各种运输各种运输海运、内河海运、内河海运、内河海运、内河各种运输各种运输各种运输各组特点f组fas船边交货fob船上交货cfr成本加运费cif成本保险费运费c组cpt运费付至cip运输保险费付至ddp完税后交货 2021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类别名称exw工厂交货fca货交承运人fas船边交货fob船上交货cfr成本加运费cif成本保险费运费cpt运费付至cip运输保险费付至ddp完税后交货交货地点卖方工厂货
19、交承运人(买方指定)装运港船边(买方指定)装运港船上(买方指定)装运港船上(卖方指定)装运港船上(卖方指定)运输合同买方买方买方买方卖方卖方保险合同买方买方买方买方买方卖方买方卖方买方风险转移交货时交货时交货时装运港装上船装运港装上船装运港装上船交货时交货时交货时出口结关进口结关买方卖方卖方卖方卖方卖方卖方卖方卖方买方买方买方买方买方买方买方买方卖方运输方式各种运输各种运输海运、内河海运、内河海运、内河海运、内河各种运输各种运输各种运输各组特点责任最小象征性交货、投保属代办性质投保属代办性质责任最大货交第一承运人(卖方指定)卖方货交第一承运人(卖方指定)卖方指定目的地(不卸货)卖方国际贸易术语
20、解释通则2021 9月27日,国际商会在巴黎召开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21全球发布会,正式推出其于近期刚刚完成修订的incoterms2021。这标志着被经贸界使用了近十年的incoterms即将被新版本所取代。新版本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生效。 incoterms2021与incoterms2021的关系: 虽然incoterms2021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生效,但是incoterms2021实施之后并非incoterms2021就自动作废。因为国际贸易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对国际贸易当事人不产生必然的强制性约束力。国际贸易惯例在适用的时间效力上并不存在“新法取代旧法”的说法,即20
21、21实施之后并非2021就自动废止,当事人在订立贸易合同时仍然可以选择适用incoterms2021甚至incoterms1990。 incoterms2021与incoterms2021的主要区别: 1、加入两个新的贸易术语dat和dap,取消了4个:daf、des、deq和ddu; 2、贸易术语的数量由原来的13种变为11种; 3、加入了术语的使用范围,强调也适用于国内贸易; 4、加入电子交易的内容; 5、保险的险别引入了icc2021版本; 6、加入与反恐有关系的内容; 7、加入终端处理费用的归属,以保证不出现真空; 8、加入连环贸易(或称销售)条款,对2021通则的不足之处进行补充。
22、9、术语分类调整:由原来的efcd四组分为适用于两类: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和水运; 10、e组、f组、c组的贸易术语基本没有变化。 第三篇:2021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exw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是指当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的地点(如工场、工厂或仓库)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卖方不办理出口清关手续或将货物装上任何运输工具。该术语是卖方承当责任最小的术语。买方必须承当在卖方所在地受领货物的全部费用和风险。但是,若双方希望在起运时卖方负责装载货物并承当装载货物的全部费用和风险时,则须在销售合同中明确写明。在买方不能直接或间接的办理出口手续时,不应使用该术语,而应使用
23、fca,如果卖方同意装载货物并承当费用和风险的话。 a卖方义务b买方义务 a1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卖方必须提供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商业发票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凭证。 b1支付价款买方必须按照销售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a2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当风险和费用,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卖方必须给予买方一切协助,以帮助买方取得为货物出口所需的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 b2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买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出口和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并办理货物出口的一切海关手续。 a3运输合同与保险
24、合同a)运输合同无义务。b)保险合同无义务。b3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a)运输合同无义务。b)保险合同无义务。 a4交货卖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或期限,或如果未约定日期或期限,按照交付此类货物的惯常时间,在指定的地点将未置于任何运输车辆上的货物交给买方处置。若在指定的地点内未约定具体交货点,或有若干个交货点可使用,则卖方可在交货地点中选择最适合其目的的交货点。 b4受领货物买方必须在卖方按照a4和a7/b7规定交货时受领货物。 a5风险转移除b5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承当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至已经按照a4规定交货为止。 b5风险转移买方必须按照下述规定承当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自按照a4
25、规定交货之时起;及由于买方未能按照b7规定通知卖方,则自约定的交货日期或交货期限届满之日起,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 a6费用划分除b6规定者外,卖方必须负担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直到已经按照a4规定交货为止。b6费用划分买方必须支付自按照a4规定交货之时起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及在货物交给买方处置而买方未受领货物或未按照b7规定给予卖方相应通知而发生的任何额外费用,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及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货物出口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以及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
26、买方必须偿付卖方按照a2规定给予协助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a7通知买方卖方必须给予买方有关货物将于何时何地交给买方处置的充分通知。b7通知卖方一旦买方有权确定在约定的期限内受领货物的具体时间和/或地点时,买方必须就此给予卖方充分通知。 a8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无义务。 b8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买方必须向卖方提供已受领货物的适当凭证。 a9查对、包装、标记卖方必须支付为了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所需进行的查对费用(如查对货物品质、丈量、过磅、点数的费用)。卖方必须自付费用提供按照卖方在订立合同前已知的有关该货物运输(如运输方式、目的地)所要求的包装(除非按照相关
27、行业惯例,合同所指货物通常无需包装)。包装应作适当标记。b9货物检验买方必须支付任何装运前检验的费用,包括出口国有关当局强制进行的检验。 a10其他义务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当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给予买方一切协助,以帮助其取得由交货地国和/或原产地国所签发或传送的为买方出口和/或进口货物可能要求的和必要时从他国过境所需要的任何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应买方要求,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投保所需的信息。 b10其他义务买方必须支付因取得a10所述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偿付卖方给予协助时所发生的费用。 fca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 是指卖方只要将货物在指定的地点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
28、人,并办理了出口清关手续,即完成交货。需要说明的是,交货地点的选择对于在该地点装货和卸货的义务会产生影响。若卖方在其所在地交货,则卖方应负责装货,若卖方在任何其他地点交货,卖方不负责卸货。该术语可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承运人”指任何人在运输合同中,承诺通过铁路、公路、空运、海运、内河运输或上述运输的联合方式履行运输或由他人履行运输。若买方指定承运人以外的人领取货物,则当卖方将货物交给此人时,即视为已履行了交货义务。 a卖方义务b买方义务 a1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卖方必须提供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商业发票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凭
29、证。 b1支付价款买方必须按照销售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a2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卖方必须自当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要的一切海关手续。b2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买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进口和从他国过境的一切海关手续。 a3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a)运输合同无义务。但若买方要求,或者如果是商业惯例而买方未适时给予卖方相反指示,则卖方可按照通常条件订立运输合同,费用和风险由买方承当。在任何一种情况下,卖方都可以拒绝订立此合同;如果拒绝,则应立即通知买方。b)保险合同无义务。 b
30、3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a)运输合同买方必须自付费用订立自指定的地点运输货物的合同,卖方按照a3a)订立了运输合同时除外。b)保险合同无义务。 a4交货卖方必须在指定的交货地点,在约定的交货日期或期限内,将货物交付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或由卖方按照a3a)选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交货在以下时候完成:a)若指定的地点是卖方所在地,则当货物被装上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代表买方的其他人提供的运输工具时;b)若指定的地点不是a)而是其他任何地点,则当货物在卖方的运输工具上,尚未卸货而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或由卖方按照a3a)选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的处置时。若在指定的地点没有决定具体交货点,且有几个具体
31、交货点可供选择时,卖方可以在指定的地点选择最适合其目的的交货点。若买方没有明确指示,则卖方可以根据运输方式和/或货物的数量和/或性质将货物交付运输。 b4受领货物买方必须在卖方按照a4规定交货时,受领货物。 a5风险转移除b5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承当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至已经按照a4规定交货为止。 b5风险转移买方必须按照下述规定承当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自按照a4规定交货之时起;及由于买方未能按照a4规定指定承运人或其他人,或其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未在约定时间接管货物,或买方未按照b7规定给予卖方相应通知,则自约定的交货日期或交货期限届满之日起,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
32、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 a6费用划分除b6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支付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直至已按照a4规定交货为止;及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货物出口应办理的海关手续费用及出口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b6费用划分买方必须支付自按照a4规定交货之时起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及由于买方未能按照a4规定指定承运人或其他人、或由于买方指定的人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接管货物、或由于买方未按照b7规定给予卖方相应通知而发生的任何额外费用,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货物进口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以
33、及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及从他国过境的费用。 a7通知买方卖方必须给予买方说明货物已按照a4规定交付给承运人的充分通知。若在约定时间承运人未按照规定接收货物,则卖方必须相应地通知买方。 b7通知卖方买方必须就按照a4规定指定的人的名称给予卖方充分通知,并根据需要指明运输方式和向该指定的人交货的日期或期限,以及依情况在指定的地点内的具体交货点。 a8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卖方必须自担费用向买方提供证明按照a4规定交货的通常单据。除非前项所述单据是运输单据,否则,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担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给予买方一切协助,以取得有关运输合同的运输单据(如可转让提单、不可转让海运单、内河
34、运输单据、空运单、铁路托运单、公路托运单或多式联运单据)。如买卖双方约定使用电子方式通讯,则前项所述单据可以使用有同等作用的电子数据交换(edi)讯息所代替。 b8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买方必须接受按照a8规定提供的交货凭证。 a9查对、包装、标记卖方必须支付为了按照a4交货所需进行的查对费用(如核对货物品质、丈量、过磅、点数的费用)。卖方必须自付费用提供按照卖方在订立销售合同前已知的有关该货物运输(如运输方式、目的地)所要求的包装(除非按照相关行业惯例,合同所述货物通常无需包装发运)。包装应作适当标记。b9货物检验买方必须支付任何装运前检验的费用,但出口国有关当局强制进行的
35、检验除外。 a10其他义务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当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给予买方一切协助,以帮助买方取得由装运地国和/或原产地国所签发或传送的、为买方进口货物可能要求的和必要时从他国过境所需要的任何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a8所列的除外)。应买方要求,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投保所需的信息。 b10其他义务买方必须支付因取得a10所述单据或电子讯息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偿付卖方按照该款给予协助以及按照a3a)订立运输合同所发生的费用。当买方按照a3a)规定要求卖方协助订立运输合同时,买方必须给予卖方相应的指示。 fas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是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到船边,即完成交货。买方必须承担
36、自那时起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fas术语要求卖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这一点与以前版本的内容相反,以前版本要求买方安排办理出口手续。但是,如当事方希望买方办理出口手续,需要在销售合同中明确写明。该术语仅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a卖方义务b买方义务 a1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卖方必须提供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商业发票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凭证。 b1支付价款买方必须按照销售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a2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卖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b2许可证、
37、其他许可和手续买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进口和从他国过境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a3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a)运输合同无义务。b)保险合同无义务。 b3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a)运输合同买方必须自付费用订立自指定的装运港运输货物的合同。b)保险合同无义务。 a4交货卖方必须在买方指定的装运港,在买方指定的装货地点,在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内,按照该港习惯方式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边。b4受领货物买方必须在卖方按照a4规定交货时受领货物。 a5风险转移除b5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至已按照a4规定交货为止。 b5风险转移买
38、方必须按照下述规定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自按照a4规定交货时起;及由于买方未按照b7规定通知卖方,或其指定的船只未按时到达,或未接收货物,或较按照b7通知的时间提早停止装货,则自约定的交货日期或期限届满时起,但以该项货物已划拨到合同项下,即明确保留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 a6费用划分除b6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支付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直至已按照a4规定交货为止;及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货物出口应办理的海关手续费用及应缴纳的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 b6费用划分买方必须支付按照a4规定交货时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及由于买方指定的船只未按时到达,或未装载上述货物或较按照b7通知
39、的时间提早停止装货,或由于买方未按照b7规定给予卖方相应的通知而发生的任何额外费用,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及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货物进口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及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以及从他国过境的费用。 a7通知买方卖方必须给予买方说明货物已交至指定的船边的充分通知。 b7通知卖方买方必须给予卖方有关船名、装船点和要求交货时间的充分通知。a8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卖方必须自付费用向买方提供证明按照a4规定交货的通常单据。除非前项所述单据是运输单据,否则,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担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给予买方一
40、切协助,以取得运输单据(如可转让提单、不可转让海运单、内河运输单据)。如买卖双方约定使用电子方式通讯,则前项所述单据可以使用有同等作用的电子数据交换(edi)讯息代替。b8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买方必须接受按照a8规定提供的交货凭证。 a9查对、包装、标记卖方必须支付为按照a4交货所需进行的查对费用(如核对货物品质、丈量、过磅、点数的费用)。卖方必须自付费用,提供按照卖方订立销售合同前已知的有关该货物运输(如运输方式、目的港)所要求的包装(除非按照相关行业惯例,合同所述货物无需包装发运)。包装应作适当标记。 b9货物检验买方必须支付任何装运前检验的费用,但出口国有关当局强制进
41、行的检验除外。 a10其他义务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当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给予买方一切协助,以帮助买方取得由装运地国和/或原产地国所签发或传送的、为买方进口货物可能要求的或从他国过境所需的任何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a8所列的除外)。应买方要求,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投保所需的信息。 b10其他义务买方必须支付因获取a10所述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偿付卖方因给予协助而发生的费用。 fob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是当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这意味着买方必须从该点起承当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fob术语要求卖方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手续。该术语仅适用于海运或内河
42、运输。如当事各方无意越过船舷交货,则应使用fca术语。 a卖方义务b买方义务 a1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卖方必须提供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商业发票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凭证。 b1支付价款买方必须按照销售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a2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卖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货物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b2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买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进口和在必要时从他国过境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a3运输合同和保
43、险合同a)运输合同无义务。b)保险合同无义务。 b3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a)运输合同买方必须自付费用订立从指定的装运港运输货物的合同。b)保险合同无义务。 a4交货卖方必须在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在指定的装运港,按照该港习惯方式,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只上。 b4受领货物买方必须在卖方按照a4规定交货时受领货物。 a5风险转移除b5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至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 b5风险转移买方必须按照下述规定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起;及于买方未按照b7规定通知卖方,或其指定的船只未按时到达,或未接收货物,或较按照b7通知的
44、时间提早停止装货,则自约定的交货日期或交货期限届满之日起,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 a6费用划分除b6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支付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直至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时为止;及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货物出口需要办理的海关手续费用及出口时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 b6费用划分买方必须支付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之时起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及于买方指定的船只未按时到达,或未接收上述货物,或较按照b7通知的时间提早停止装货,或买方未能按照b7规定给予卖方相应的通知而发生的一切额外费用,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
45、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及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货物进口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及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以及货物从他国过境的费用。 a7通知买方卖方必须给予买方说明货物已按照a4规定交货的充分通知。 b7通知卖方买方必须给予卖方有关船名、装船点和要求交货时间的充分通知。 a8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卖方必须自付费用向买方提供证明货物已按照a4规定交货的通常单据。除非前项所述单据是运输单据,否则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担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给予买方一切协助,以取得有关运输合同的运输单据(如可转让提单、不可转让海运单、内河运输单据或多式联运单据)。如买卖双方约定使
46、用电子方式通讯,则前项所述单据可以由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数据交换(edi)讯息代替。 b8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买方必须接受按照a8规定提供的交货凭证。a9查对、包装、标记卖方必须支付为按照a4规定交货所需进行的查对费用(如核对货物品质、丈量、过磅、点数的费用)。卖方必须自付费用,提供按照卖方订立销售合同前已知的该货物运输(如运输方式、目的港)所要求的包装(除非按照相关行业惯例,合同所述货物无需包装发运)。包装应作适当标记。 b9货物检验买方必须支付任何装运前检验的费用,但出口国有关当局强制进行的检验除外。 a10其他义务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当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给予买方一切协助
47、,以帮助其取得由装运地国和/或原产地国所签发或传送的、为买方进口货物可能要求的和必要时从他国过境所需的任何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a8所列的除外)。应买方要求,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投保所需的信息。 b10其他义务买方必须支付因获取a10所述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偿付卖方因给予协助而发生的费用。 cfr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是指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卖方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和费用。但交货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各种事件造成的任何额外费用,即由卖方转移到买方。cfr术语要求卖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该术语仅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如当事各方无意越过船舷交货,则应使用cpt术语。 a卖方义务b买方义务 a1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卖方必须提供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商业发票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凭证。 b1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