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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神华神东开拓准备中心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神东煤炭集团开拓准备中心二一三年一月中国神华神东煤炭集团神东开拓20135号关于下发开拓准备中心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的通知各单位、各部门:为进一步提升开拓准备中心安全管理综合水平,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结合开拓准备中心安全生产实际和综合管理体系运行经验,修订完善了开拓准备中心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共计五十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办法。经审核,开拓准备中心安全管理制度汇编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煤矿行业相关标准的要求,又符合开拓准备中心安全生产管理实际,现批准发布,请各单位、部门认真贯彻学习、并遵照制度执行。神华神东开拓准备中心二一三年一月十日主题
2、词:本安 管理 文件 通知开拓准备中心党政办公室 2013年1月10日印发编审组组 长: 赵志清副组长: 陈万奇 张拴谋 刘建良 赵美成 武廷亮 张茂生 王文明 孙延军 赵玉顺 高 科 刘润民 陈凤强 王 刚 杨军海 冉星仕 梁笑芳 杨 健 王天佑 陈梅生 寇振富成 员: 王玉璋 张关良 席朝阳 高 阳 姬军权 姚会军 牛啸天 刘顺利 田少辉 王林光 李贵贤 程 滔 王 渊 王 谦目 录1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12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3 风险管理制度24 安全管理例会制度45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56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67 文件记录管理制度98 隐患排查制度109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1210 事
3、故应急救援和处理规定2711 人员准入制度3312 开拓准备中心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3813 班前会制度4314 入井人员及辅助运输管理制度4415 现场交接班制度4816 安全操作管理制度4817 开拓准备中心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5018 班组安全活动制度5419 开拓准备中心班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修订)5520 群安员管理制度8321 开拓准备中心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管理办法8622 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8823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10124安全检查与检测制度10525 安全评审制度11326 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11427 安全生产管理职务过错行政责任追究办法12128 安全管理奖罚
4、制度及处罚办法12429 安全创水平奖13430 安全生产举报制度13531 “三违”及未遂事故管理13732 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13833 本质安全文化建设制度14434 开拓准备中心本质安全管理专家顾问制度14635 安全管理信息公开制度14836 环境管理制度14937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5138 开拓准备中心领导带班交接班制度15339 开拓准备中心领导带班制度15340 开拓准备中心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15741 神东煤炭集团公司开拓准备中心运行管理办法(试行)15742 开拓准备中心2013年本质安全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办法17043 开拓准备中心2013年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达标
5、实施考核办法17544 开拓准备中心“一通三防”责任制18345 开拓准备中心安全生产问责制19246 开拓准备中心责任区管理和步行检查管理办法19547 开拓准备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办法19948 员工工伤管理办法21349 开拓准备中心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21750 关于下发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219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25页 共231页1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目标管理要求:总体控制、分解细化、健全机构、明确责任、绩效考核、奖惩分明、定期评审、持续改进。1.1 每年年初,要结合上年度安全目标完成情况制定出切合实际的本年度安全工作目
6、标和管理方案。1.2 根据年度安全奋斗目标,将安全指标层层分解,细化到区队,并以文件形式下发。1.3 每年年初中心主任与各区队队长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队长与区队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1.4 管理方案制定时,必须包含目标实现所需的措施及人力、物力支持条件。1.5 每月由安全管理办对各单位的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工资挂钩。1.6 每年年末对本年度安全目标实施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制定下年度安全目标管理方案。安全目标管理组织机构:组 长:赵志清副组长:赵美成成 员:王玉璋 刘顺利 胡杰蒸 刘福平2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1 每位员工必须依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相应的职责,员工出现失职时安全管理办及
7、相关业务部门要根据其性质、影响范围、损失情况对责任人进行处罚。2.2 员工有事不能上岗时,必须提前16小时与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请假,相关单位负责人应安排具有同种资质的人员替岗作业,严禁空岗。2.3 顶岗人员在上岗前,所在单位负责人必须安排专人结合现场实际进行培训,熟悉本岗位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2.4 当岗位之间或某一项任务职责不明时,由现场带班队长、分管业务部门或分管中心领导进行协调。2.5 各岗位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履行职责,不能越权行事。2.6 当本岗位工作任务出现重大变化无法按规定完成时应该及时向上级汇报,说明原因,并提出合理化建议。2.7 各岗位要积极参加中心内组织的其它义务
8、活动。为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地成立安全生产责任领导小组组 长: 赵志清副组长: 陈万奇 张拴谋 刘建良 赵美成 武廷亮 高 富 成 员: 王玉璋 张关良 席朝阳 高 阳 姬军权 姚会军 徐耀军及各队队长3 风险管理制度3.1 风险预控管理制度3.1.1 各单位识别生产活动过程中的危险源,针对危险源制定有效的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3.1.2 各单位技术员负责对危险源管理标准、管理措施的培训,并组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3.1.3 作业规程由区队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编制,在编制过程中要充分考虑作业过程中的危险源,在规程中要制定控制危险源的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3.1.4 当作业场所、生产工艺、
9、技术设备、工作任务等发生变化时,各单位技术员必须组织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危险源的辨识,并制定通过审批的管理标准、管理措施,否则不准施工。3.2 危险源辩识管理职责3.2.1 中心属各单位及驻中心单位成立各自的风险管理小组,负责本单位生产活动、服务中的危险源辨识,分级分类。3.2.2 安全管理办负责风险管理方法的培训,对各管理标准与管理措施制定的思路、方法给予相应指导。3.2.3 安全管理办负责风险管理工作计划的制定,并负责监督指导。3.2.4 各业务部门负责对风险管理要素的审核。3.2.5 各单位技术员负责组织本单位员工进行危险源的辨识及分级分类。3.2.6 对不同类型、级别的危险源,各单位必须结
10、合本单位实际落实到相关的作业人员,制定切实可行预防和控制措施。职能部门、安全管理办进行跟踪监管,使其始终处于有效控制之中。3.2.7 安全管理办根据各单位职责合理划分井下责任区,明确危险源管理责任。3.2.8 各业务部门和安全管理办必须熟悉本部门监管的所有危险源,并负责对危险源的监测,督促各单位对危险源进行完善和补充。3.2.9 安全管理办每年年初要组织各单位对危险源进行全面审核,负责危险源的增减和升降级管理。3.2.10 各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员工岗位风险辨识计划,充分利用班前会组织当班人员进行本岗位危险源辨识。为了切实做好风险管理制度。并在实际中加以贯彻实施,特成立风险管理小组:组 长:赵美
11、成成 员: 王玉璋 姬军权 姚会军 张关良 刘顺利 胡杰蒸 程 涛 王林光 李学峰 田 凯 尚小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管办,负责日常工作管理。3.3 工作前风险评估制度3.3.1 工作前风险评估是根据进入作业状态前,根据当班的工作任务、作业环境、设备设施、所使用的工器具、个人技能、个人防护等,评定作业过程中存在的风险。3.3.2 各单位根据评估出的风险,要相应制定改进或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实现安全生产。3.3.3 工作前风险评估工作在每天的班前会上进行,生产班由当班带班队长负责组织工作前的风险评估,辅助生产班、检修班及其它作业班组,由机电副队长或技术员组织进行工作前的风
12、险评估,评估后要认真填写风险评估记录。3.3.4 保留日常风险评估记录,必要时及时追加到正式风险概述中。3.3.5 经评估有危害人员及设备运行的重大隐患,要立即向调度汇报,经相关业务部门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后方可进入现场进行作业。4 安全管理例会制度4.1 会议时间每月5日4.2 会议形式:中心安全例会与生产计划会合并召开4.3 主持人:中心主任4.4 参加人员:中心属各单位管理人员及区域代表4.5 会议内容包括:4.5.1 全中心安全情况汇报:1)安全管理办总结上月的安全工作及安全目标、指标完成情况;2)安全管理办通报上月各单位人员不安全行为的次数,并进行原因分析,安排本月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重点
13、;3)安全管理办通报上月体系检查考核情况,颁发流动红旗; 4)各部门汇报上月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安排本月安全工作重点;4.5.2 本质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布置当月安全工作重点。4.4.3 安全管理办形成会议纪要并公布。安全例会组织机构:组 长:赵志清副组长:陈万奇 张拴谋 刘建良 赵美成 武廷亮 高 富成 员:王玉璋 姬军权 姚会军 高 阳 席朝阳 张关良 及各队队长5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5.1 本质安全投入保障资金,按照中心统一规定提取,列专项资金管理帐户。5.2 专项资金的使用由中心各业务部门制定计划,经营办汇总,经领导审批后上报中心,中心通过后予以实施。5.3 经营办负责协调专项资金的使
14、用,当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时,经中心领导批准,及时向相关部门以书面形式反映。5.4 对所批复的资金使用不当或未按时实施而导致事故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5.5 安全管理办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安全投入保障组织机构:组长:武廷亮成员:王玉璋 席朝阳 杜瑞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营办,负责日常工作管理。6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为了进一步抓好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等的审批与管理工作,明确各方面技术人员的职责,规定审批的程序、标准、时限、审批级别、审批人员职别和资格,明确各级审批人员责任,保证规程和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依据充分、正确,内容具体、全面
15、、可行、可靠,能够有效指导生产作业和操作,特做如下规定:6.1 审批内容 为避免作业规或措施出现漏洞,必须重点审核以下内容: 6.1.1 资料完整,内容全面具体,层次清晰,用语准确规范,避免出现有歧义的语句; 6.1.2 各种技术措施要符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6.1.3 技术措施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安全制度的有关规定; 6.1.4 是否制定合理的避灾路线。6.2 审批程序和有关规定 6.2.1 基层单位技术员根据工作任务联系书,按照中心统一规定编制规程或措施,编制完成后首先要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管理干部和有经验的工人进行初
16、审,然后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及基层单位参加会审。会审前要提前通知有关单位或人员做好准备,以提高会审质量。会审要做详细记录,履行签字手续,并由主持会审总工程师进行总结,提出会审意见。 6.2.2 措施签批后应存档备案。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等重大技术问题的工程的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要上报中心有关领导和部门审查、批准。 6.2.2.1 需中心审批的规程措施有:掘进工作面采用第一套新的机械化作业线组织生产并使传统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的规程。 6.2.2.2 凡报请中心审批的规程措施,首先要经中心总工程师批准,然后再报送中心相关职能部门,由中心总工程师组织生产技术部、动力部、安监局
17、、地测中心、煤质处、总生产指挥中心等部门会审,最后由中心总工程师签字批准后实施。6.2.3 规程的修改补充。对规程的具体内容,在执行中发现有不适合现场具体情况的地方,可由执行人员向队长或技术负责人提出意见,由队长和技术人员研究后提出临时执行意见,报中心总工程师批准后方能实施。因生产地质条件等发生变化,与规程不符时,区队技术负责人必须及时修改规程或补充安全技术措施。新修改的作业规程仍必须履行同原规程一样的审批手续,并向区队人员贯彻执行。补充规程要与原规程一并装订成册。6.3 审批标准 6.3.1 规程、措施制定的工程技术标准必须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6.3.2 规程、措施制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
18、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和中心有关规定; 6.3.3 规程、措施制定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作业规程等有关规定; 6.3.4 技术作业规程的制定必须符合安全技术作业规程或有关行业法规、行业标准的规定。6.4 审批时限 6.4.1 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审批时间分为两种情况:可提前分析预测地质条件变化的规程措施审批手续要求在新工作面开工前10天结束,审批后的规程(措施)一式七份,分发中心总工程师、生产办、生产指挥中心、机电办、安全管理办、施工队各一份,区队要留有分发记录,施工前贯彻到负责施工的每名员工;不能提前分析预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工程问题必须停止生产,立即制定安全措施或
19、变更作业规程,由中心总工程师组织会审批准后,方可继续施工。6.4.2 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必须上报集团公司审批或备案的规程、措施以及采用和实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重大技术问题的工程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在工程开工前15天签批完毕后,上报中心审批和备案。 6.4.3 新、改、扩项目必须执行“三同时”原则。6.5 各职别审批人员资质的责任 6.5.1 中心总工程师对规程、措施的审批负主要责任。6.5.2 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总工程师签批,总工程师因故不能签批时,由主任指派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主管领导审批。 6.5.3 参加审批人员在措施审批后,要在措施上签字。安全技术
20、审批组织机构:组 长:赵志清副组长:赵美成 王文明成 员:王玉璋 姬军权 姚会军 张关良 7 文件记录管理制度7.1 中心内党政各类来文,均由中心党政办公室负责收取、登记、编号、拟办、呈送、传阅、根据领导批示落实、催办,事后返还党政办存档。7.2 行文种类、格式及规则按中心的规定要求行文。7.3 起草文件要由部门负责人核稿,党政办文字把关,主任或主任委托有关领导签发。7.4 中心内党政综合性公文起草办理由党政办公室负责。专业部门代为起草有关专业方面的公文。7.5 公文承办单位,对所承办的文件要认真进行阅研,根据领导批示,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及时落实。7.6 公文承办部门要对承办事项抓紧催办、查办
21、。紧急公文的办理要提出办理时限,跟踪催办、查办。7.7 公文办完后,应根据文书档案管理规定,及时将公文原稿、正本和有关材料整理及时立卷、归档,个人不得保存应归档的公文。7.8 各类记录及非正式文件必须按照规定进行编号。7.9 中心党政办负责建立全中心文件、记录、法律法规清单,明确受控责任单位。7.10 体系书籍统一由党政办发放,加盖受控编号,并记录。为了切实做好文件记录管理,特成立领导小组:组 长:高 科副组长:高 阳 刘 成 田少辉 组 员:冯夏璋 高 娜 高晓霞 皮 燕 8 隐患排查制度8.1 按照“企业负责,国家监督”的原则,各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制度的责任单位,应及时组织事故隐患的排查工
22、作,安全管理办负责对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8.2 主任对全中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负责,副主任、总工程师对主任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业务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隐患排查。8.3 矿井事故隐患,是指煤矿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上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其种类分为顶板、通风、瓦斯、煤尘、爆破、机电、运输、火灾、水灾和其它十类。8.4 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通过整改即可排除的隐患或问题。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需长时间或持续整改治理方能排除或难以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分为类重大隐患和类重大隐患。类重大隐患是指各生产
23、建设经营单位自身难以解决,需要公司帮助或协调解决的重大隐患或问题。类重大隐患是指各生产建设经营单位可以自行解决的重大隐患或问题。8.5 中心内在其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每月进行一次矿井事故隐患等级确认,对确认的类重大隐患,要按照“五定”原则,制定具体的整改治理措施;对认定的类重大隐患,提出整改建议,并在每月15日前进行梳理汇总,经中心主任确认后,通过本安信息系统报公司安全监察局。8.6 事故隐患的整改执行“五定”的原则,主任全面负责,分管副主任、总工程师组织各业务部门进行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落实、资金材料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8.7 安全管理办负责事故隐患的综合管理,监督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
24、情况,并负责统计上报工作,且按照统一报表纳入计算机管理。8.8 事故隐患的监督检查。对认定为类的重大隐患,由公司分管领导牵头,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按照“五定”原则,制定具体的整改治理措施。被认定为类的重大隐患,由相关生产建设经营单位负责落实整改。8.9 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事故隐患的作业场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措施不得生产。8.10 因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要给予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隐患排查整改是煤矿安全管理很重要的一个方面,特地成立一个领导小组,以引起大家的足够重视,也便于切实落实相关规定。组 长: 赵志清副组长: 张拴谋 刘建良 赵美成 武廷
25、亮 高 富 王文明 孙延军 赵玉顺 成 员: 王玉璋 张关良 席朝阳 高 阳 姬军权 姚会军 刘顺利 胡洁蒸 田少辉 王林光 程 滔 王 渊及各区队队长 9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9.1 防治水管理9.1.1 主任对本中心防治水管理负领导责任,总工程师对防治水工作负技术管理责任;生产办是本中心防治水管理的技术主管部门。9.1.1.1 生产办负责组织防治水配套工程的施工,如水沟、排水系统、水仓、排水设施、井口防洪、地面截流等工程的具体实施;负责制定“探、防、堵、截、排”综合防治水措施并组织实施。9.1.1.2 生产办会同地测部门制定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编报年度水害预防处理计划并实
26、施;9.1.1.3 机电办负责矿井及各工作面排水系统的形成和完善,按最大涌水量配备足够能力的排水设备和配套的排水设施,确保排水畅通。 9.1.2 地测中心和所服务矿地测站按照矿井要求做好防治水的设计和施工工作:9.1.2.1 必须按照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的要求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并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矿井水文地质调查、勘探和观测工作,查明各种充水因素、水害因素,分析地面和地下水的规律并进行预测预报,为防治水提供技术依据;9.1.2.2 负责调查、收集和核实工作面相邻小窑采空区范围及积水情况;9.1.2.3 负责工作面涌水量水文日常观测和分析,并进行水害预报;9.1.2.4 负责
27、编制年、季、月度水害预测预报和年度掘进工作面水文预测预报,制定综合防治水措施。9.1.3 中心年度灾害预防处理计划中必须包括有水害预防措施,在水害危险地段设置安全出口路标。9.1.4 每年度必须制定和完善地表防治水措施,要求:9.1.4.1 地测部门必须查明工作面附近的地表迳流、水系及汇水、可能引发洪水等详细情况,并且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水位资料;9.1.5 掘进薄基岩厚含水层地段时,必须制定完善严密的预防溃水溃沙措施:9.1.5.1 设计掘进工作面前必须首先由地测部门查明开采煤层上覆基岩、松散层、含水层的厚度和地表迳流等水文地质情况,对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不明的区域在未探明前不允许进行
28、掘进设计和施工;9.1.5.2 地测部门必须每年度、每月度对掘进工作面进行水文预测预报,对特殊水文地质情况要提前预报,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9.1.5.3 对上覆基岩小于30米、含水层大于20米的富水区域必须在探放水工作后才能安排工作面开采,并在掘进过程中密切注意顶板淋水及顶板裂隙发育状况,发现异常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和设备,进一步探测确定。9.1.5.4 在煤层上覆基岩30-60米的区域开采时,掘进过程中必须进行井下日常观测,密切注意顶板的淋水及裂隙发育情况的变化,发现异常立即停止掘进进行探测;9.1.5.5 在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循“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防治水组织机构:组 长:王文明
29、副组长:姬军权成 员:李博 李楠 卢荣利9.2 防灭火管理9.2.1 机电办负责井下消防管路的安装设计和安装组织,确保井下管路(包括主管、支管)的管径选择,满足生产和消防用水的需要,消防管路系统覆盖井下所有未封闭的巷道, 所有管路正常供水。9.2.2 生产指挥中心组织生产办、机电办、施工单位以及维护管理单位对井下所安装的消防管路设施进行验收,并按责任分工进行移交。9.2.3 生产指挥中心每季度组织机电办、经营办、掘进队、砼底板队等相关单位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9.2.4 掘进工作面消防设施由掘进队进行管理和维护。9.2
30、.5 各区队负责井下消防管路的维修。9.2.6 管理维护单位根据生产布局的变化及时回收消防附属设施(消防胶管、管盘、消防标识),按照规定设置责任区内的消防器材。9.2.7 管理维护单位发现管路及附属设施存在问题后,要及时向机电办进行反馈处理。9.2.8 消防管路上的三通设置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除皮带巷每隔50m设置一个三通外,其他巷道每隔100m设置一个三通),每一个三通上必须设置阀门和支管,并接有相应规格的胶管或消防水带。9.2.9 机电办对矿井消防材料库进行日常管理,配备齐全消防器材。9.2.10 安全管理办、生产指挥中心、安全管理办、机电办、机电办每周对井下消防设施的设置情况进行一次
31、全面检查。9.2.11 生产办根据矿井掘进布局,制定并落实矿井防治自然发火的专门措施。9.2.12 安全管理办负责矿井火灾预测预报工作,每周对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其它可能发热地点的气体成分、气温、水温以及漏风情况进行检查。9.2.13 生产办要控制好矿井通风负压。在掘进过程中,落实岩粉撒布、均压措施等防火措施。9.2.14 生产办在进行施工组织设计时,要充分考虑矿井自然发火的诱发因素,制定完善的防灭火设计方案。9.2.15 安全管理办、机电办对入井人员携带自救器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9.2.16 安全管理办、生产指挥中心、机电办对井下电气焊作业进行检查和监督,对没有措施、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电气
32、焊作业单位进行制止和处罚。9.2.17 安全管理办、生产指挥中心、机电办、生产办对各单位防灭火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9.2.18 各单位必须及时向员工贯彻防灭火措施,所有员工都要熟知避灾路线、井下作业区域内消防器材的设置地点和器材的使用方法。9.2.19 所有入井人员都要熟知隔离式自救器的存放地点和使用方法。防灭火组织机构:组 长:刘建良副组长:姚会军成 员:陈永利 杜小勇 高孙斌9.3 瓦斯管理9.3.1 主任、中心技术负责人、爆破工、掘进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煤机司机、抽水人员、安监员入井时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仪。瓦斯检查员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9
33、.3.2 生产办根据所服务矿每年一次瓦斯鉴定结果对矿井瓦斯进行管理,根据井下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制订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报中心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瓦斯检查点的设置、检查次数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9.3.3 安全管理办、生产办对专兼职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操作情况以及瓦斯巡回检查制度、请示报告制度、井下交接班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9.3.4 井下所有放炮作业地点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必须执行安监员、瓦检员、放炮员“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严禁瓦斯超限作业,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时,都不准装药放炮;安全管理办、生产办、生产指挥中心对井下爆破作
34、业进行监督和检查。9.3.5 安全管理办、机电办、生产指挥中心、生产办对局部通风机的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对无计划停风进行追查处理。9.3.6 各生产单位、生产辅助单位按规定配备瓦斯检测仪器,在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严格检查作业地点的瓦斯浓度,杜绝瓦斯超限作业,井下所有作业地点无瓦斯积聚;掘进工作面、井下放炮作业的地点,每班必须有专人检测瓦斯浓度。9.3.7 瓦斯检查员必须持证上岗,杜绝空班、脱岗、假检、漏检,瓦斯检查做到“三对口”。9.3.8 各单位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盲巷,及时采取封闭、设置栅栏、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等措施进行处理。9.3.9 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
35、员进入,长期停风区域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9.3.10 通风(瓦斯)日报表每日上报所在矿矿长、总工程师审阅。9.3.11 非防爆车辆不得进入回风巷道内,如需进入作业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经批准后,由当班专职瓦检员检测并确认瓦斯及其它有害气体浓度符合规定,方可允许其作业;且作业车辆的司机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检仪。9.3.1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瓦斯检查员必须在现场交接班:9.3.12.1 发现瓦斯超限和积聚未处理完的。9.3.12.2 排放瓦斯工作未结束的。9.3.12.3 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未查明原因和未进行处理的。9.3.12.4 发现工作地点风流不正常未查明原因进行处理的。9.3.12.5
36、发现可能危及安全生产的隐患事故未安排处理的。9.3.13 当出现瓦斯积聚时,由所在矿通风部门制定并落实瓦斯排放措施。瓦斯排放必须严格遵循“三级排放”的原则,安全管理办对瓦斯排放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违章排放瓦斯的作业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罚。9.3.14 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包括瓦斯积聚地点、原因、时间、积存量、排放时间、排放方法、排放瓦斯控制浓度的要求、排放瓦斯流经的路线、风流控制设施的位置、瓦斯传感器设置、停电撤人范围和详细地点、设置栅栏和警标、组织机构和人员分工等。9.3.15 排放瓦斯措施由所在矿通风部门负责编制,应有编制人、审批人的签字或盖章。措施应经通风、生产、安监、机电、调度以及救护
37、等部门会审,由所在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9.3.16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措施应报中心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9.3.16.1 因主要通风机停转造成一个采区或全矿井瓦斯积聚。9.3.16.2 因主要回风巷积水、冒顶等,造成无风,导致瓦斯积聚。9.3.16.3 贯通已封闭的采空区、老窑及其它情况不明区域需进行排放瓦斯的。9.3.17 局部通风机因故停风,必须断电、撤人;恢复通风前,必须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 1%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局部通风机附近10m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否则,必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必须制
38、订安全排瓦斯措施,报中心总工程师批准,排放时回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其他地点的停电撤人范围在措施中明确规定。9.3.18 矿井因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掘进工作面及其它地点因故造成瓦斯积聚的,必须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按排放瓦斯措施进行排放。9.3.19 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由所在矿通风部门采取安全措施后负责就地排放。9.3.20 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订排放瓦斯安全措施报所在矿总工程师批准。9.3.21 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
39、,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和采区回风系统内的供电。9.3.22 排放瓦斯人员的矿灯及所携带的甲烷检定器等应符合防爆要求。如需进入停风区内检查瓦斯,必须2人同行进行。当氧气浓度低于18%或瓦斯、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规定时,必须停止检查并立即撤出停风区域。9.3.23 排放瓦斯工作必须在确认回风系统的人员已撤退完毕,电源已全部切断(由指定人员负责),并已设置警戒栅栏、警标和停电牌等,方可在现场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排放瓦斯。排放瓦斯应合理控制风量,严禁“一风吹”,确保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9.3.24 排放瓦
40、斯结束后,送电前必须将高浓度瓦斯(指瓦斯浓度在3%以上)淹没区域的电器设备开关盖打开,排除内部积聚的瓦斯后,方可人工复电。9.3.25 每次排放瓦斯都要由生产办做好记录,建册登记。瓦斯管理组织机构:组 长:王文明副组长:姬军权成 员:马建敏 李雪峰 田凯 尚小军及各区队队长 9.4 粉尘管理9.4.1 机电办负责井下防尘管路的安装设计和安装组织,确保井下管路(包括主管、支管)的管径选择,满足生产和防尘用水的需要,所有管路正常供水。9.4.2 各生产单位和生产辅助单位对责任区域内防尘设施的管理和维护。9.4.3 掘进作业单位对掘进机械的防尘装备、责任区域范围内的防尘设施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掘进设
41、备的内外喷雾装置必须完好,综掘机负压诱导式除尘系统必须正常使用,掘进作业区域内所有转载点都要进行封闭或采取转载点喷雾措施。9.4.4 对责任区域内的防尘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所有固定运煤转载点都必须进行封闭,按照规定安设水幕和底皮带喷雾装置,每月对皮带巷的积尘进行一次冲洗和清理。9.4.5 各区队对辅助运输系统和回风系统防尘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9.4.6 负责防尘管路的维修。9.4.7 各单位所有防尘设施都必须保持完好,每周对责任区内的防尘设施进行一次自检和维修。9.4.8 工作面防尘设施在生产前必须完善并经过验收。9.4.9 生产办每半月必须对井下产尘地点进行粉尘浓度测定,根据测尘结果制定矿井
42、综合防尘计划的制定,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提出改进意见。9.4.10 安全管理办、机电办、生产指挥中心、生产办对防尘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确保防尘设备、防尘设施均有良好的降尘效果。9.4.11 根据总工程师确定的巷道冲洗周期,各单位及时安排人员对责任区进行全面冲洗,冲下的煤泥及时清理干净;否则按责任区划分进行责任追究。9.4.12 皮带巷的防尘管路每隔5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其它巷道的防尘管路每隔10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9.4.13 净化水幕要封闭巷道全断面,灵敏可靠,雾化好。保证使用正常。9.4.14 井下巷道杜绝有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用手捏成团经振
43、动不飞扬,不在此限)。9.4.15 合理控制井下风速,增加风量或改变通风系统时,必须相应调节风速,防止煤尘飞扬。井下风速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一条和神东煤炭中心“一通三防”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巷道当接近最高风速时亦应加强防尘措施。9.4.16 所有接触粉尘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9.4.17 任何人或单位不得破坏、拆除防尘管路和防尘设施。9.4.18 当班机关跟班人员、安监员、瓦检员要对防尘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对破坏防尘设施、不按规定使用防尘设施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罚。粉尘管理组织机构:组 长:王文明副组长:姚会军 姬军权成 员:杜瑞东 高孙斌 李楠 李博9.5 顶板管理9.5.
44、1 顶板管理要严格按照“事前预测预报,事中过程控制,事后信息反馈”的理念,本着防控结合的原则管理顶板。9.5.2 开拓准备中心成立顶板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顶板管理责任制及奖罚办法。中心总工程师是开拓准备中心顶板管理的技术总负责人,必须抓好技术管理工作,把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中心生产办是顶板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对各项措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定期深入现场,探清顶板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掘进队和砼底板队对顶板管理负直接责任;安全管理办负责本中心顶板管理的监督检查管理。9.5.3 各掘进队遇到异常顶板条件时必须及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向生产技术部汇报,由生产技术部组织安监局等相关部门和领导共
45、同研究审定安全技术措施,各掘进队及时组织实施。生产办不定期对各矿井的顶板管理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9.5.4 各掘进巷道、工作面设计时,中心生产办与中心地测部门及时取得联系,由地测站在每个工作面开始掘进前二个月提供该工作面的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测预报资料,为顶板管理提供详实可靠的地质依据。9.5.5 加大顶板管理的技术投入,进一步为支护设计提供科学的依据:一方面要提高地质勘探程度,加强特殊地质构造条件下的地质预测预报工作,另一方面要采取先进的管理手段,掌握顶板岩性规律,实现对顶板的事前控制。9.5.6 进一步与科研机构合作,对矿井特殊的顶底板及矿压规律进行深入研究,全面总结掌握适应本矿井的顶板矿压显现规律及控制技术,深入优化矿井工作面设计,同时对支护设计方案坚决执行会审制度。9.5.7 掘进工作面支护设计9.5.7.1 每一工作面开工前两个月由地测部门提供掘进工作面地质说明书,说明书中必须将工作面的煤层、顶底板的地质条件全面阐述清楚。9.5.7.2 支护设计前要进行巷道断面优化,巷道断面形状及尺寸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