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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016年成都市第一批科技项目申报指南目录一、战略性新兴产品和重点新产品研发补贴申报指南 3二、研发机构资助申报指南 9三、技术标准研制资助申报指南 17四、产业集群创新发展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21五、现代农业科技项目申报指南 23六、创新驱动发展试点示范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6七、技术交易补贴申报指南 30八、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资助申报指南 34九、科技金融资助申报指南 41十、科技惠民项目申报指南 51十一、国际科技合作资助申报指南 56十二、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61- 18 -指南1战略性新兴产品和重点新产品研发补贴申报指南一、资助类别及条件(一)战略性新兴产品指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
2、战略价值、对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显著作用、对行业技术进步具有重大影响,取得重大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市场竞争优势的重大技术创新产品和商业模式创新产品。其中:1技术创新产品应满足以下条件:(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省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和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方向,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含移动互联网、物联网、软件、光机电、信息安全)、高端装备制造(含轨道交通、航空与燃机、智能制造、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装备)、新能源(含页岩气)、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技术和现代农业等领域。(2)产品技术上有创新性和独占性,整体水平或某项核心技术水平国内领先,为在本行业或领域中的关键产品
3、并能带动产业相关联产品发展;拥有产品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的相应知识产权或技术标准,权益清晰明确;质量可靠并通过市级(含)以上权威检测机构检测。(3)产品进入市场销售不超过三年,具有明显的市场竞争优势或潜力,未来35年内产值或销售收入可望达到数亿元以上或有可能成为新的市场主导产品;承担单位拥有该产品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产品品牌核心价值高。(4)企业具有较强实力的研发机构(中心)和稳定的新产品研发团队,在创新投入、研发管理、市场推广等方面具备良好基础和较强优势。2商业模式创新产品应满足以下条件:(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省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和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方向,重点支持数字娱乐、电子商务、文化创意
4、、现代物流、科技服务等领域企业,集成应用信息网络技术开发服务产品,为用户提供增值服务。(2)产品商业模式具有创新性,盈利模式清晰,具有明显的市场竞争优势或潜在爆发力,社会效益显著;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自主品牌,权益清晰明确;产品投入达到一定规模,并获得创投机构投资或关注。(3)产品进入市场不超过三年,服务的用户数量达到一定规模,在本行业或本区域具有重要影响力或知名度;建立了产品技术支撑团队和运营推广团队,在运营管理、市场推广等方面具备良好基础和较强优势。(二)重点新产品指围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等三次产业开展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所形成的产品。其中:1技术创新产品应满足以下条件:
5、(1)符合成都市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发展政策。(2)产品近三年在我市首次(或首批)开发成功,并开始有市场销售或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技术水平高、附加值高、市场竞争力强。2商业模式创新产品应满足以下条件:(1)产品符合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集成应用信息网络技术为用户提供增值服务,商业模式具有创新性。(2)产品近三年在我市首次开发成功,并开始为用户提供服务,经济效益潜力大,社会效益明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自主品牌,盈利模式清晰、附加值高、宣传推广力度大。二、资助额度战略性新兴产品补贴经费100万元,重点新产品补贴经费20万元。三、申报要求1申
6、报单位为注册地在成都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同一单位只能申报一项研发补贴,且战略性新兴产品和重点新产品两类只能选择其一。3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联合开发的,由第一完成单位提出申请。4申报项目名称应为规范的产品名称。应采用“型号+产品名称”或“产品名称+型号”(特殊行业除外)的填写格式。产品名称应避免过于宽泛,尽量不出现英文词组或缩写,并不得使用系列产品、研究开发、产业化等词语。四、申报材料1战略性新兴产品(重点新产品)研发补贴申报书;2附件材料:(1)单位资质证明性文件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2)经审计的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加盖企业公章);(
7、3)企业科技项目情况表、企业科技活动情况表;经税务部门审核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表(据实提供);(4)所申报产品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最近两年内的查新报告等技术证明(说明)文件复印件(据实提供);(5)技术创新产品,另需提供:项目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重点新产品可不提供);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重点新产品可不提供);近三年的销售证明(如销售清单、销售合同等)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涉及废水、废气、废物排放的项目,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复印件(据实提供);特殊行业许可证复印件(据实提供); 质量技术监督机构
8、备案的产品企业标准,或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认可证明;或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标准名称及标准号复印件(重点新产品可不提供)(据实提供);市级(含)以上权威机构检测(验)报告复印件(重点新产品可不提供)(据实提供);用户意见报告(不少于两份)、产品照片等其他证明材料(据实提供)。(6)商业模式创新产品,另需提供:项目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重点新产品可不提供);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重点新产品可不提供);近三年的市场运营情况证明材料(如服务用户数量、服务收益等)(加盖企业公章);获得创投机构投资的证明材料(据实提供);行业或市场应用证明或资质
9、复印件(据实提供);用于支撑商业模式创新的新技术、新手段的软件著作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据实提供);产品进行宣传推广的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据实提供)。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按顺序装订。申报时,需提供证明材料或复印件材料的原件以备核查。五、申报时限及渠道项目实行常年申报、分批评审。第一批评审节点为2015年11月10日,评审节点后申报的项目纳入下一批或次年评审范围。项目采取网上系统申报和纸质材料受理。六、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成都科技创新服务窗口受理地址:高新区锦城大道539号盈创动力大厦A座2楼咨询电话:85104750、85104759指南2研发机构资助申报指南一、资助
10、类别(一)国家级科技研发中心配套资助包括以下几类:1科技部批准建设的国家重点实验室;2科技部批准建设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国家发改委批准建设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4国家发改委批准建设的国家工程实验室;5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6教育部、财政部认定的“2011协同创新中心”。(二)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助指依托我市行业重点企业建设,主要从事自然科学、科学技术领域的自主创新或者国内外先进技术的吸收与再创新以及科技成果工程化研究开发,为企业规模化生产提供成熟工艺和装备,并能够为区域产业发展提供多种综合性服务的研究开发实体。(三)产学研联合实验室资助指在
11、蓉企业与国内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共建的为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提供技术支撑服务的实验室。二、资助额度1对新获批(授牌)的“2011协同创新中心”给予200万元资助,国家重点实验室等五类国家级研发中心给予100万元资助。2对新授牌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50万元资助。3对新授牌的产学研联合实验室给予20万元资助。三、申报要求(一)国家级科技研发中心配套资助1申报单位必须是国家级科技研发中心的第一依托单位,在成都市及其区(市)县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并在成都市及其区(市)县税务行政主管部门纳税的企业法人和省部级管理的在蓉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央企直接管理的在蓉科研院所(含已转制为企业的科研院所)。2配套资
12、助申请必须在国家级科技研发中心获批(授牌)后一年内提出。3同一机构在同一领域获批建设多类(个)国家级科技研发中心的不重复支持。已获市级部门资助过的国家级科技研发中心不重复支持。4申报项目名称应为国家相关部委批复的研发机构名称。(二)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助1第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在蓉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2企业信用状况良好,两年内未发生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产品质量事故;企业可以独立或者与高校院所联合申报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助。32014年1月1日之前由成都市科学技术局认定的成都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按照本申报指南要求进行重新申报、复审;4第一申报单位应为我市行业中综合实力强、技术研发
13、水平较高的重点企业,应至少满足以下2个条件:(1)企业主营业务的产出投入比(主营业务收入/主管业务成本)在过去两年均不低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国内行业平均水平。(2)企业在川内同行业中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或全产业链的技术及系列产品。5有明确的工程技术研发方向并符合国家及我市的技术和产业发展政策;有明确的管理章程和组织结构,有严格的技术、知识产权和财务管理制度。6具有工程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承担过国家、省部级、市级重大项目的技术带头人;研发团队总人数不少于15人,拥有一定数量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和设计开发人员,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获得者不少
14、于3人,本科以上学历研发人员不少于5人;配备能够承担工程试验任务的工程师、实验师(技师)或熟练工人队伍。7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具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设备、工艺装备以及开发平台。8承担过国家、省级重大科技项目;近三年承担市区级科技项目2项以上,并均已通过结题验收;拥有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2件或授权实用新型专利(含软件著作权)不少于6件;标准化建设水平处于同行业领先。9研究开发费用投入总额占销售收入的比例满足以下条件:上一年度销售收入不足5000万元的,比例不低于6%;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比例不低于4%;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在2000
15、0万元以上的,比例不低于3%。10上一年度承接同行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试验以及成果转化、技术评估、技术转移、技术咨询等委托任务或自身进行的科技成果转化试验项目不少于1项。11与国内外高校院所联合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具有专门的企业导师团队和满足研究生培养的软硬件平台条件。12申报项目名称应规范填写为“成都(行业主研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三)产学研联合实验室资助1第一申请单位应为企业。参与联合实验室建设的企业应为在成都市及各区(市)县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并且在成都市及各区(市)县税务行政主管部门纳税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创新型企业、市级以上(含市级)农业
16、产业化重点企业、市级以上(含市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2企业信用状况良好,两年内未发生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产品质量事故;具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较好的经济效益和较强的科技投入能力,上一年度企业对产学研联合实验室的研发费用投入不低于200万元。3参与联合实验室建设的高校、科研院所在合作专业方向上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在所处专业领域应具有较高工程化研究开发水平,并能在合作过程中为企业提供实验设备、人才、研发咨询等技术支持,在科研成果的转化方面给予合作企业优先权。4企业与合作高校、科研院所应签署合作期限在3年以上的产学研合作协议,并开展实质性合作。合作协议在提高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
17、开发能力、促进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具有明确的规划目标、稳定的合作机制、清晰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完善的管理制度,并有明确的战略咨询、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具体合作内容。5产学研联合实验室应建设在企业,并具备固定的实验场所和仪器装备等基础设施条件,拥有科研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学术带头人和科研人才队伍。6申报项目名称应规范填写为“(企业简称)(高校院所全称)产学研联合实验室”。四、申报材料(一)国家级科技研发中心配套资助1国家级科技研发中心配套资助申请书;2附件材料:(1)国家相关部委的批复文件复印件;(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
18、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其他资料(据实提供)。(二)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助1成都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助申请书;2附件材料:(1)依托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依托单位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产负载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加盖企业公章);(3)人才团队(技术带头人)资料(如:职称证明、获奖证明、发表论文等);(4)依托单位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发经费投入证明文件;(5)企业科技项目情况表、企业科技活动情况表;经税务部门审核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表(据实提供);(6)依托单位与国内外高校院所联合培养专业学
19、位研究生的情况;(7)其它证明材料(专利证书、项目立项文件、与高校院所合作情况等)(据实提供)。(三)产学研联合实验室资助1成都市产学研联合实验室资助申请书;2附件材料:(1)建设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建设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创新型企业、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证书或证明文件复印件;(3)建设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产负载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加盖企业公章);(4)建设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协议以及具体合作项目协议(或合同)复印件;(5)高校、科研院所人才团队主要技术带
20、头人资料(如职称证明、获奖证明、发表论文等)(据实提供);(6)建设企业上一年度研发费用投入明细及证明;(7)企业科技项目情况表、企业科技活动情况表;经税务部门审核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表(据实提供);(8)其它资质材料复印件(如专利证书、项目立项文件等)(据实提供)。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按顺序装订。申报时,需提供证明材料或复印件材料的原件以备核查。五、申报时限及渠道项目实行常年申报、分批评审(审核),其中: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助、产学研联合实验室资助项目的第一批评审节点为2015年11月10日,评审节点后申报的项目纳入下一批或次年评审范围。项目采取网上系统申报和纸质
21、材料受理。六、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成都科技创新服务窗口受理地址:高新区锦城大道539号盈创动力大厦A座2楼咨询电话:85104750、85104759 指南3技术标准研制资助申报指南一、资助对象及范围新制定或者修订的国际技术标准、国家技术标准、行业技术标准和联盟技术标准:1电子信息、汽车、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等重点领域具有产业化开发前景的产品技术标准。2促进信息安全、航空与燃机、光电、页岩气等关键技术领域产学研结合,有利于促进军民一体化的技术标准。3重要检验检测方法技术标准。4有助于促进成都市经济、科技、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公益性技术标准。二、资助额度(一)国际技术标准同一
22、国际技术标准,研制资助总额为60万元,其中担任牵头单位不高于40万元,参与单位不高于20万元。(二)国家技术标准、行业技术标准和联盟技术标准 分类单位国家技术标准(万元)行业技术标准(万元)联盟技术标准(万元)第一承担单位251210第二承担单位1586第三承担单位844同一国家技术标准,研制资助总额为40万元;同一行业技术标准或联盟技术标准,研制资助总额为20万元。(三)同一技术标准,如多家单位申请的资助额累计超过资助总额,则按照相应比例分配资助资金。(四)同一单位申请技术标准研制资助,全年只给予累计不高于100万元的资助。(五)技术标准研制资助主要用于技术标准研制成本的补偿。三、申报要求(
23、一)申报单位为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或者民营企、事业单位及协会、社团等组织。(二)技术标准应符合成都市产业发展方向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提升成都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的竞争力。(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无被诉侵权及权属纠纷。(四)应在获得国际、国家、行业和联盟技术标准公布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资助申请,逾期不予受理。(五)申请资助的国际技术标准应当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电信联盟(ITU)所制定的技术标准,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制定的技术标准。(六)申请资助的联盟技术标准应是由我市市级以上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24、专利联盟等制定并经市质监局备案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七)申报单位须位列技术标准起草单位前三名。(八)系列技术标准原则上只能申请一项技术标准研制资助。四、申报材料1成都市技术标准研制资助申报表;2附件材料:(1)标准发布机构批准发布的技术标准文本(国际标准应提供相关证明及中文文本)复印件;(2)企业科技项目情况表、企业科技活动情况表;经税务部门审核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表(据实提供)(上述材料企业申报单位提供);(3)其它材料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相关知识产权权属证明文件等)(据实提供)。以上纸质材料一
25、式一份,按顺序装订。申报时,需提供证明材料或复印件材料的原件以备核查。五、申报时限及渠道项目实行常年申报、分批审核。项目采取网上系统申报和纸质材料受理。六、联系方式受理部门: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受理地址:草市街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一楼受理电话:86924832、86924834指南4产业集群创新发展研究项目申报指南一、支持类别该批支持项目是区域重点产业集群创新发展研究项目。主要支持各区(市)县根据区域重点优势产业发展、重点产业基地(园区)建设、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需求,开展的有关产业集群创新发展、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知识产权发展和科技园区(基地)建设规划等重大经济科技问题研究。二、支持额度区
26、域重点产业集群创新发展研究项目支持经费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三、申报要求1申报单位为在蓉注册且独立核算、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和研究能力的法人机构。2项目面向成都市各区(市)县、产业园区(基地)、创新创业载体以及科技服务专业机构征集,由区(市)县人民政府或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推荐,并承诺原则上按1:1的比例给予配套支持,申报单位须提供经费配套情况有关证明材料。四、申报材料1区域重点产业集群创新发展研究项目申报书;2附件材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2)其他相关材料(如课题研究证明等)(据实提供)。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按顺序装订。申报时,
27、需提供证明材料或复印件材料的原件以备核查;申报书需经项目所在区(市)县政府盖章。五、申报时限及渠道项目实行常年申报、分批评审。第一批评审节点为2015年11月10日,评审节点后申报的项目纳入下一批或次年评审范围。项目采取网上系统申报和纸质材料受理。六、联系方式受理部门:成都科技创新服务窗口受理地址:高新区锦城大道539号盈创动力大厦A座2楼咨询电话:85104750、85104759- 58 -指南5现代农业科技项目申报指南一、支持领域围绕我市粮油、蔬菜、生猪家禽、茶叶、猕猴桃、食用菌、花卉苗木、伏季水果、水产、中药材等农业主导产业、优势特色产业领域,优先支持高端种业育种、制种及保种、优良品种
28、繁育、高效安全种养殖、病虫害防控、精深加工、副产物与废弃物综合利用、新型农田作业机械、设施农业装备技术创新、绿色保鲜与贮藏、现代农产品配送技术与交易平台研究和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二、资助类别及额度(一)农业技术成果应用示范项目。支持农业关键共性技术成果应用示范,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二)农业技术研发项目。支持农业实用技术、新产品研发,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三、申报要求(一)农业技术成果应用示范项目1申报单位为注册地在成都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2在相关专业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长期从事本领域生产或研究工作,具有与项目相关的成果积累,项目示范区明确;3项目申报单位匹配资
29、金比例不低于1:1,有较高的研发投入;4优先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申报项目。(二)农业技术研发项目1申报单位为注册地在成都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及农民合作社;2在相关专业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3项目申报单位有一定的匹配资金和研发投入;4农民合作社须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5优先支持大学生创业团队研究项目。四、申报材料1现代农业科技项目申报书(应用示范或技术研发类);2附件材料:(1)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生产资质证书、单位
30、重要荣誉等); (2)申报单位上年度财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事业单位可不提供);(3)技术先进性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含专利授权、成果登记、科技奖励、产学研合作协议、高新技术企业及产品认定情况、工程中心认定等)(据实提供);(4)申报应用示范项目还须提供技术成熟性相关证明材料(含推广使用的合同、转让协议、技术引进合同、用户评价、宣传报道、照片和图片等)(据实提供);(5)企业科技项目情况表、企业科技活动情况表;经税务部门审核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表(据实提供)(上述材料企业申报单位提供);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按顺序装订。申报时,需提供证明材料或复印件材料的原件以备核查。
31、五、申报时限及渠道项目实行常年申报、分批评审。第一批评审节点为2015年11月10日,评审节点后申报的项目纳入下一批或次年评审范围。项目采取网上系统申报和纸质材料受理。六、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成都科技创新服务窗口受理地址:高新区锦城大道539号盈创动力大厦A座2楼咨询电话:85104750、85104759 指南6创新驱动发展试点示范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一、支持对象及条件(一)支持对象重点围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重点支持我市内国家级科技产业化基地、重点科技产业化基地(园区)、区域特色产业(集群)以及校院地共建的环高校知识经济圈、高校科技创新产业园等。分“成都
32、市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简称“示范区”)和“成都市创新驱动发展试点区”(简称“试点区”)两类。(二)申报条件1示范区申报条件(1)示范区建设发展目标明确,有符合产业发展实际的较为科学完善的示范区建设发展战略或规划。(2)示范区应具备较好的产业发展基础,产业布局科学合理,产业集聚达到较大规模,主导产业优势突出,近年来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快速发展。(3)示范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较强,拥有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具有核心知识产权的品牌产品,参与了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制定,部分主导产品在境外申请专利、注册商标或取得国际认证,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与骨干企业形成生产配
33、套或协作关系。(4)示范区内科技企业、研发设计和创新服务机构富集,重点领域建立了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有功能完备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和中试基地,拥有适应示范区产业转型升级发展需求的各级各类技术创新和服务平台。(5)示范区所在地政府制定了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政策措施,设立了示范区建设工作机构,建立了相应的协同工作机制,并将示范区建设纳入中心工作加以部署和落实。2试点区申报条件(1)试点区内产业布局较为合理,产业特色比较鲜明,有较为清晰的试点区建设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2)试点区应具备相应的产业发展基础,产业集聚达到一定规模并具备区域特色优势,近年来高新技术产业持续稳定发展。(3)试点区内企业、
34、研发和创新服务机构相对集聚,建设有相应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拥有与试点区特色优势产业相关联的技术创新和服务平台。(4)试点区所在地政府制定了促进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设立了试点区建设工作机构,建立了相应的协同工作机制,并将试点区建设纳入重点工作加以部署。二、支持额度示范区支持经费不低于1000万元,试点区支持经费不低于600万元,按三个年度分期拨付。三、申报要求(一)申报单位为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管委会和各区(市)县人民政府。(二)申报区(市)县需承诺设立相应的配套经费(原则上不低于1:1,并纳入财政预算)给予配套支持。(三)申报单位需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为主”的要求,
35、需明确专业运营机构作为项目牵头实施单位。四、申报材料1成都市创新驱动发展试点示范区建设专项申报书;2附件材料:(1)试点示范区建设发展规划;(2)项目实施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3)申报单位配套经费的证明材料;(4)其他反映专项实施条件和能力的证明材料(据实提供)。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五份,按顺序装订。申报时,需提供证明材料或复印件材料的原件以备核查。五、申报时限及渠道项目实行常年申报、分批评审。第一批评审节点为2015年11月10日,评审节点后申报的项目纳入下一批或次年评审范围。项目采取网上系统申报和纸质材料受理。六、联系方式受理部门:
36、成都科技创新服务窗口受理地址:高新区锦城大道539号盈创动力大厦A座2楼咨询电话:85104750、85104759指南7技术交易补贴申报指南一、补贴范围及额度在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等相关领域内,发生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四技”合同的行为。补贴对象是参与相关技术交易活动的输出方、吸纳方和中介方。(一)输出方补贴额度:按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3%给予高校研发团队或个人每个项目最高100万元补贴。(二)吸纳方补贴额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技术转让或技术开发合同中实际发生的技术交易额的3%给予补贴,单个技术合同补贴金额最高50万元,每个单位单一年度补贴金额不超过200
37、万元。(三)中介方补贴额度:1对促成国内外高校院所技术成果向我市企业转移转化的机构,按技术开发或技术转让合同中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2%给予补贴,同一项目多次转让不重复补贴,单个技术合同补贴金额最高20万元;2对促成在蓉企业技术成果向我市企业转移转化的机构,按技术开发或技术转让合同中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1给予补贴,同一项目多次转让不重复补贴,单个技术合同补贴金额最高10万元;3对促成在蓉高校院所及企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机构,按“四技”合同中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0.1给予补贴,同一项目多次转让不重复补贴,已享受第1、2项补贴的不重复享受,单个技术合同补贴金额最高5万元。4每个机构单一年度补贴总额不
38、超过200万元。二、申报要求(一)申报单位为:1输出方是指与我市企业联合开展技术攻关、产品研发,产生了技术转让和技术开发的在蓉高校研发团队或个人。2吸纳方是指工商注册、纳税关系均在我市,引进吸纳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技术成果,并成功实现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的企业。3中介方是指在促成国内外高校院所及其所属研发机构、专家团队以及在蓉企业科技成果实现转移转化,并在我市设立的独立法人机构。(二)技术合同须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登记。三、申报材料(一)输出方补贴1成都市高校院所技术交易补贴申请表;2附件材料:(1)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表、技术交易减免税及奖励酬金申报审批表等复印件;(2)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收款发
39、票和银行进帐单复印件(加盖公章);(3)其它有关证明材料(据实提供)。(二)吸纳方补贴1成都市企业技术交易补贴申请表;2附件材料:(1)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表、技术交易减免税及奖励酬金申报审批表等复印件;(2)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收款发票和银行进帐单复印件(加盖公章);(3)申请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4)企业科技项目情况表、企业科技活动情况表;经税务部门审核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表(据实提供);(5)其它有关证明材料(据实提供)。(三)中介方补贴1成都市中介机构技术交易补贴申请表;2附件材料:(1)与技术输出方签订的委托服务协
40、议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表;(2)技术吸纳方相关情况登记表;(3)输出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表及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收款发票和银行进帐单复印件(加盖公章);(4)其它有关证明材料(据实提供)。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按顺序装订。申报时,需提供证明材料或复印件材料的原件以备核查。四、申报时限及渠道项目实行常年申报,每年3月审核。项目采取网上系统申报和纸质材料受理。五、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成都科技创新服务窗口 受理地址:高新区锦城大道539号盈创动力大厦A座2楼 咨询电话:85104750、85104759指南8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资助申报指南一、资助类别及条件(一)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研发经费资助高层次创新创业人
41、才在我市重点产业领域中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注册创办独立纳税企业,研发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核心技术,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优势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都市现代农业相关领域,并已进入中试或产业化阶段,能在较短时间内取得突破性发展或引领带动形成新的产业,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二)高校院所创新创业人才资助1高校院所人才创业资助国内外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在蓉创办企业,创业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内领先的核心技术,并已完成小试和样品试制等,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优势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都市现代农业相关领域。2高校人才创新服务
42、资助在蓉高校教师全职或兼职服务企业,开展关键技术合作研发,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在企业技术升级和新产品研发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研发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内领先的核心技术,并已完成小试和样品试制等,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优势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都市现代农业相关领域。(三)市校企联合培养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在职博(硕)士资助我市企业选派在职人员在参与“联合培养计划”的高校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领域及研究方向攻读工程博(硕)士。(“联合培养计划”是市科技局为支持我市相关企业培养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工程博(硕)士,联合相关高校实施的市校企联合培养计划)资助专业范围:合作高校资助专
43、业四川大学生物治疗国家重点实验室、生命科学学院、化学工程学院的制药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和生物工程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含高分子研究院)的材料工程专业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学院的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院的集成电路工程专业西南交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的机械工程专业,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的交通运输工程(运输)专业,牵引动力国家重点实验室的交通运输工程(设备监理)专业西华大学交通与汽车工程学院的车辆工程专业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计算机学院和软件工程学院的农业信息化专业,管理学院和物流学院的农业科技组织与服务专业二、资助额度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研发经费资助;
44、对高校院所创新创业人才按创业类、创新服务类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经费资助;对企业在职攻读博(硕)士人员按50%比例给予学费资助,在完成入学报到手续后发放。三、申报要求(一)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研发经费资助1申报人为“中科院或工程院院士”、已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四川省“千人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的在蓉高校院所或外地来蓉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入选“成都人才计划”创新类的高层次人才。2高层次人才在蓉或来蓉创办企业并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3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申请人自有资金或技术入股持股比例不低于3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三年。(二)高校院所创新创业人才资助1高校院所人才创业资助(1)申报人为国内外高校院所硕士学历或副高级职称以上科技人才。(2)创办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申请人自有资金或技术入股持股比例不低于3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三年。2高校人才创新服务资助(1)申报人为已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在蓉高校教师。(2)高校教师服务企业经所在单位同意,且担任在蓉企业技术负责人,与相关企业的合作时间在两年以上。(三)市校企联合培养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在职博(硕)士资助1申报人为我市企业在职人员;2攻读的专业领域及研究方向在市科技局确定的支持范围内;3申报人与所在企业签定有培养服务协议,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