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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砖厂应急预案体系 制砖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017-6-19发布 2017-6-19实施制砖厂 发布制砖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批准(签字):复审(签字):初审(签字):目 录 1总则71.1编制目的71.2编制依据81.3适用范围81.4应急工作原则8 2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9 2.1矿山概况9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10 3应急救援组织工作与职责13 3.1应急组织体系13 3.2指挥机构及职责133.2.1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133.2.2应急救援办公室及职责143.2.3现场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15 3.2.4安全警戒组织及职责16 3.2.5医疗救护组织及职责16 3
2、.2.6后勤保障组织及职责17 3.2.7事故调查组织及职责17 3.2.8善后处理组织及职责18 4预防与预警18 4.1危险源监控18 4.1.1事故的预防措施 19 4.1.2泥石流等水灾主要预防措施20 4.1.3提升运输事故主要预防措施21 4.1.4火灾主要预防措施23 4.1.5机械伤害预防措施24 4.1.6高处坠落事故主要预防措施25 4.1.7触电事故主要预防措施 25 4.2 预防与预警 26 4.2.1危险源监测 27 4.2.2预警行动27 4.3信息报告与处置27 4.3.1信息报告与通知27 4.3.2信息上报28 4.3.3信息传递28 5应急响应29 5.1响
3、应分级29 5.2响应程序29 5.2.1应急报告29 5.2.2报告内容.31 5.3应急结束31 6信息发布32 7后期处置33 7.1善后处置347.2应急事件调查与评估.34 8保障措施35 8.1通信与信息保障35 8.2应急队伍保障35 8.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35 8.4经费保障36 8.5其他保障36 9培训与演练36 9.1培训369.2演练379.2.1演练频次.37 9.2.2演练内容要求.37 9.2.3演练总结.38 10 奖惩38 10.1奖励38 10.2处罚39 11附则40 11.1术语与定义40 11.2应急预案备案 .40 11.3维护和更新40 11.4制
4、定与解释41 11.5应急预案实施41 12附件42 附件1应急救援相关人员联系方式42 附件3非煤矿山事故(或事件)即时报告单44 附件4应急预案演练评价报告4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我砖厂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增强高效、有序处置各类事故的能力,预防和控制次生灾害的发生,最大限度保障我矿员工和周边群众的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社会影响,结合我砖厂具体情况,特制定制砖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3)中华人民共和
5、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22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主席令74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7)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 (8)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9)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10)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1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12)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1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地下矿山实施指南(AQ2007.5-200
6、6)。 1.3适用范围 本制砖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适用于本矿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1.4应急工作原则 1.4.1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为指导,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中,要高度重视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把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害,切实加强员工以及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员工的基础作用。 1.4.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矿长负责制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制,指挥部办公室和各小组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
7、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4.3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工作。 1.4.4 自身为主,支援为辅。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为主,必要时请求地方安监部门指导和社会力量支援。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各有关部门配合、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发生事故的采面是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 1.4.5 依靠科学,提高素质。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
8、处置技术及救援装备,充分发挥各类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科技含量和指挥能力。开展培训教育,定期进行演练,并做好对职工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职工自救、互救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综合能力。2生产经营单位的风险性分析 2.1砖厂概况本砖厂位于,有简易公路,交通十分方便。年采土量1.5万立方米,年产能力为200万块,现有员工18人,现有技术人员9名。砖厂地处低山丘陵地带,采区范围内无农户、无高压电线、无通讯设施、无河流、无堤坝,采场工程地质条件好,采空区不会引起大面积滑坡和泥石流,对环境不会造成很大的影响。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包括:地压灾害、水害、提升运输伤害、机械伤
9、害、电器设备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火灾、压力容器伤害、粉尘危害、噪声、振动等。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坍塌事故、坠落事故等为露天砖厂常见重大事故。1、主要危险源(点)种类及分布 按露天砖厂常见重大事故类型对危险源(点)的分布进行分析。 1)坍塌事故 土场在开采过程中,由于岩层松脱、掏采、放炮等原因均易造成山石脱落,甚至形成坍塌,导致人员伤亡。 主要危险源有:存在浮石的采剥工作面。形成了伞檐、根底和空洞的采剥工作面。有裂隙的采剥工作面。可能产生塌滑的边帮。2)坠落事故 山腰打炮眼等高处作业中,由于管理指挥不当、防护措施不力、挖掘机、推土机等机械设备在小工作台面运行、岩层剥落会引发大面积人员
10、坠落、伤亡。主要危险源:距离地面高度2米以上的作业;坡度超过30度的坡面上的作业;安全绳没有拴在牢固地点的作业;多人同时使用一条安全绳的作业;矿场内有坠入危险的钻孔、废弃的井巷、陷坑、泥浆池和水仓等区域内的作业;挖掘机等重型设备距平台边缘小于2米的地段内行驶、停留和工作等。 4)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表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表序号危险有害因素种类现状情况分析存在部位1采场边坡失稳1.边坡没有治理和治理方法不当、爆破震动和地压活动的影响2.暴雨过后要加强边坡清理3.废石杂物堆积和清扫不及时4.违章作业、没有发出危险警告、没有检查管理措施、判断失误、没有截水沟和排水沟5.装药量过大、炮孔深度不当、炮孔
11、排距不当、孔距不当、坑底超挖、断层接触带、矿岩破碎带、节理裂隙发育、软弱岩脉穿插、岩溶等均有发生边坡失稳的可能性。采剥工作面2职业健康凿岩、运输均产生大量粉尘、噪声及振动,对作业人员身体健康有一定的危害,应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各生产作业场所3机械伤害该矿现采用的采掘机械设备凿岩、空压设备的传动装置、铲装设备的旋臂摆动都可能造成机械伤害。在大设备的维修时,若不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防护不当,也会造成机械伤害。凿岩、铲装、检修4车辆伤害矿山的运输量很大,若车况、路况不好,或出现人为的违章、超载、调度不科学,均可能造成车辆伤害。废石及矿石的运输环节5触电该矿主要用电部位分别为空压机、照明,若绝缘破损
12、、雨过天晴检查不到位,会出现漏电伤人。避免雷雨天作业。检修房、各照明点6火灾事故该矿现在使用的设备中有运输汽车、装载机、挖掘机,还有一些用电设备,这些设备均有一定量的柴油、润滑油、液压油。若出现泄漏,遇见明火或机械负荷过重、长时间连续工作,均有可能产生外因火灾,导致人员和设备的损失。存在于矿山有易燃物品的车辆、设备及用电设施7高处坠落若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发生高处坠落的可能性很大。工作平台及剥离、开采台阶8物体打击若人员违章在工作台阶下休息,可能有浮石坠落。在铲装作业区上方的浮石未清除,会使下一工作平台的人员受到伤害。造成物体打击的较大危险源。工作台阶、安全平台作业面上的浮石9泥石流排土场主要
13、危险为滑坡和泥石流,其直接诱因为暴雨的偶合作用。因此,若其废石场的排水系统若不完善,可能会造成泥石流和滑坡,导致其作业平台上、下游的人员设备损失。排土场3.应急救援组织工作与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本砖厂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厂长任总指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现场救援组、安全警戒组、通讯联络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作为其工作机构,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全科,作为负责应急管理的常设工作机构。3.2 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 指 挥:代庆刚副总指挥:周 恒 成 员:各部门负责同志应急救援指挥部是砖厂应急管理的最高指挥机构,负责事故的应急指挥工作,
14、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预案响应实施; 2)负责事故现场抢救指挥、组织和领导工作; 3)负责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必要时争取援助; 4)执行上级有关生产安全事故抢救、协调、调查处理等方面的临时决定和命令;5)对其它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3.2.2应急响应办公室 主 任:张 山成 员:其他安全员 职 责: (1)在砖厂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调度室应急电话24小时值班工作; (2)负责我砖厂应急力量、应急物资的调配,事故发生时组织、协调应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3)掌握事故的发展情况,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汇报; (4
15、)按照砖厂应急救援指挥部指令,及时通知各职能部门、事故发生单位和相关单位; (5)按照砖厂应急救援指挥部指令,向上级安监部门和临汾市政府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事故发展情况,并根据需要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求援; (6)负责应急值班记录; (7)负责砖厂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8)通讯联络系统管理,保障内外通讯畅通。 3.2.3现场救援组 组 长:张 进成 员:李 玉 职 责:(1)负责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现场的救生、探险和排险等工作。(2)事故发生后,在安监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人员未到达时,负责保护现场,防止现场被人为的破坏,不利于调查事发原因、事故造成的损失和相应的后果,现场也是保险公司
16、理赔的重要依据。 3.2.4安全警戒组 组 长:乔 志 成 员:李 才 职 责: (1)当事故可能对周边地区的公众造成威胁时,根据指挥部指令及时启动警报系统; (2)在事故现场周围建立警戒区域,维护治安秩序,进行人员疏散; (3)跟踪事故发展动态,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 (4)负责本砖厂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3.2.5医疗救护组 组 长:韩 冰 成 员:李小龙 职 责: (1)负责急救药品、器械的应急储备; (2)救护人员携带急救药品、器具立即赶到出事地点抢救伤员; (3)对受伤人员及时有效进行现场急救,必要时及时与庆安县人民医院联系,并迅速送往医院; (4)负责
17、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3.2.6后勤保障组 组 长:万守军成 员:徐明远 职 责: (1)负责应急救援物资和器材的供应,并组织车辆运输; (2)负责应急救援的通信、交通、食宿、善后处置等后勤保障工作; (3)负责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3.2.7事故调查组 组 长:李 政成 员:陈胜利 职 责: (1)负责调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 (2)确定生产安全事故的性质和责任者; (3)提出对生产安全事故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5)向庆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6)负责
18、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3.2.8善后处理组 组 长:王 昌成 员:孙 从 职 责: (1)负责做好对遇难者家属的安抚工作; (2)协调落实遇难者家属抚恤金和受伤人员住院费问题; (3)做好其他善后事宜。 (4)负责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4 预防和预警4.1 危险源监控 针对我砖厂的实际情况,对主要危险源监控采取如下几个方面进行:1技术控制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及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管理与决策提供准确、全面、形象的信息、依据的手段。2人员管理人员的控制首先是加强教育培训,做到人员安全,其次是操作安全。3管理控制可采取以下的管理措施,对危险源实行控制:(1)建立健全
19、危险源管理的规章制度;(2)明确责任、定期检查;(3)加强危险源的日常管理;(4)抓好信息反馈,及时整改隐患。4.1.1事故的预防措施: (一)预防坍塌的措施:1、按规程规定确定边坡角度、台阶高度;2、破碎岩层进行加固措施;3、人员、设备设置在安全距离内。(二)防高空坠落的措施:1、危岩边缘设立警示牌,禁止人员、设备进入;2、高空人员扎牢安全带;3、加强设备管理,防护设施牢固可靠。 4.1.2 泥石流等水灾预防措施 (1)保持完整的水文地质资料并不断完善,严格落实探放水作业制度。 (2)每年雨季前,应由主管矿长组织一次防水检查,并编制防水计划。 (3)在生产过程中,详细记录矿坑涌水量,收集整理
20、水文地质资料,采取切实有效的地表及井下防范水害措施,并根据涌水量的大小调整排水设备。加强探采结合措施的落实,尤其在通过断层和破碎带地段,要先打超前钻,在雨季设防水墙坝,以防范地下突水事故的发生。 (4)加强对防排水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维修工作,确保排水设备的良好运行。 (5)对出现的工作面“出汗”、顶板淋水加大、空气变冷、产生雾气等异常情况,要将作业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并报主管矿长采取相应措施。 4.1.3 提升运输事故预防措施 (1)对提升钢丝绳,除每日进行检查外,应每周进行一次详细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人工检查时的速度应不高于0.3m/s,对平衡绳(尾绳)和罐道绳,每月进行一次详
21、细检查并使用仪器检查。所有检查结果,均应记录存档;(2)矿山使用的钢丝绳要做到经常检查和维护,以确保其良好的使用功能。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6个月检测一次;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第一次检验的时隔时间为一年,以后每隔6个月检验一次;悬挂吊盘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一年检验一次; (3)钢丝绳的钢丝有变黑、锈皮、点蚀麻坑等损伤时,不应用于升降人员; (4)竖井罐笼的防坠器,每半年进行一次清洗和不脱钩试验,每年进行一次脱钩试验。 (5)提升装置的机电控制系统,应有下列符合要求的保护与电气闭锁装置:1)限速保护装置:罐笼提升系统最高速度超过4m/s时,控制提
22、升容器接近预定停车点时的速度应不超过2m/s; 2)主传动电动机的短路及断电保护装置:保证安全制动及时动作; 3)过卷保护装置:安装在井架和深度指示器上;当提升容器或平衡锤超过正常卸载(罐笼为进出车)位置0.5m时,使提升设备自动停止运转,同时实现安全制动;此外,还应设置不能再向过卷方向接通电动机电源的联锁装置; 4)过速保护装置:当提升速度超过规定速度的15时,使提升机自动停止运转,实现安全制动。 5)提升系统的各部分,包括提升容器、连接装置、防坠器、罐耳、罐道、阻车器、罐座、摇台(或托台)、装卸矿设施、天轮和钢丝绳,以及提升机的各部分,包括卷筒、制动装置、深度指示器、防过卷装置、限速器、调
23、绳装置、传动装置、电动机和控制设备以及各种保护装置和闭锁装置等,每天应由专职人员检查一次,每月应由机电部门组织有关人员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并将检查结果和处理情况记录存档。 6)提升人员的罐笼的罐帘必须完好,正确使用。 4.1.4 火灾预防措施 火灾按发生地点分地面火灾和井下火灾两种。 地面火灾预防措施: (1)各种建筑物符合建筑物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各种建筑物建立防火制度,采取防火措施,备足消防器材; (2)各厂房和建筑物之间建立消防通道,消防通道上禁止堆放物料; (3)加强供水管路设施的维护,保障供水畅通; (4)电力线路、照明距可燃物、可燃建筑间距符合安全规程标准。 井下火灾预防措
24、施:(1)主要进风巷道、进风井筒、井架和井口建筑物、主扇风机房、变电室、机修室等均应用非可燃性材料建筑,室内应设立醒目的防火标志和防火注意事项,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灭火器材要按要求检查维护保持完好不得挪作他用; (2)在井下或井口建筑物内进行焊接作业时,应制定防火措施,并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每年编制防火计划,规定专门的火灾信号,建立兼职消防队。 4.1.5 机械伤害预防措施 (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穿戴符合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2)确保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完好; (3)操作人员作业过程中注意力要高度集中; (4)在检修和正常工作时,做好互换应答,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禁止在不安
25、全的机械上停留、休息; (6)铲运机、电机车等运输设备的灯光、信号、制动、转向等必须灵敏可靠,按时维护保养,持证驾驶。 (7)加强安全管理,不留死角。 4.1.6 高处坠落预防措施 (1)确保井筒中提升系统的安全装置完好可靠,梯子架设牢固并设扶手;(2)井口必须设有照明设施; (3)废弃井筒采取处理措施; (4)正确穿戴和使用安全带、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 (5)溜井口等有坠落危险地带照明充分、设置防护措施、悬挂明显的警示标志。 (6)天井作业搭建可靠平台,拴好安全带; (7)严禁疲劳上岗。 4.1.7 触电预防措施 (1)井下所有作业地点、安全通道和通往作业地点的人行道,都应有照明; (2)
26、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供电电缆,在架空线与电缆连接处应装设避雷器; (3)加强用电设备、线路的检修维护及设置安全防护措施、避雷保护等,防范触电事故发生。 (4)井下各部线路、线缆电器设备必须绝缘良好,接地保护齐全可靠,采场、联络巷道和手持照明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5)按规定使用漏电保护器并做好检查维护。 (6)电工绝缘手套、绝缘靴定期校验正确使用,电笔、高压拉杆等工具保持完好正确使用。 4.2 预防与预警 4.2.1危险源监测 结合本砖厂人员、设备和周边自然情况,指定危险源监控部门、确定负责人,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季节性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以及安全性评价和专项评估,及时发现和监控
27、危险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2.2预警行动 应急指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事故的信息后,应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各职能科室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事故发生。当企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认为事故较大,有可能超出本企业处置能力时,要及时向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应及时研究对方案,采取预警行动。 4.3 信息报告与处置 4.3.1 信息报告与通知 24小时应急机构值班电话:0455-4464005砖厂应急办公室值班电话为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要立即开展自救与互救,并立即向值班室报告,值班人员接到电话后,迅速向矿长汇报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8、,并于1小时内向庆安县安监局等有关部门报告。 4.3.2 信息上报 砖厂应急办公室接到事故上报后,2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发生事故的单位概况及事故发生的间、地点;2)事故发生的类型;3)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6)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4.3.3 信息传递 厂长通过电话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针对事故的具体类型、危害程度进行汇报,并根据事故的性质和
29、危害程度,判断是否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救援预案。 5 应急响应 5.1 响应分级 按照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露天矿场生产事故原则上分为一般矿山突发事故(级)和较大矿山突发事故(级),因而有两种响应级别。一般矿山突发事故(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般突发事故:(1)造成3人以下死亡;(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3)造成100万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较大矿山突发事故:(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2)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3)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5.2 响应程序 5.2.1应急报告 1
30、)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立值班室,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值班室明示应急组织通信联系人及电话等; 2)事故发生后,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现场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报告,并尽可能阻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3)现场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了解事故基本情况后,迅速报告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 4)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接警后,立即将警情(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性质、类型、受伤人员情况、事故损失情况、需要的急救措施及到达现场的路线方式等)报告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较大事故,可直接向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 5)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接警后,应在10分钟内将警情大概情况报告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
31、,按照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指令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相关专业组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厂长在1小时内电话向公司调度室和庆安县安监局汇报。 级事故发生后,砖厂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规定向庆安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安监部门报告。 砖厂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队伍赶赴事故现场,调配所需应急物资,协调各应急小组开展应急处置,如事态无法得到有效控制,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向上级应急救援部门请求扩大应急救援。 级事故发生后,砖厂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发生事故和扩大,杜绝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规定
32、向庆安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安监部门报告。砖厂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队伍赶赴事故现场,调配所需应急物资,协调各应急小组开展应急处置,如事态无法得到有效控制,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向上级应急救援部门请求扩大应急救援。5.2.2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2)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3)联系人、联系电话; (4)事故概况,包括:事故发生地点、现场情况、事故类别; (5)人员伤亡(含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 (6)已采取的救援措施及对社会影响的范围。 5.3 应急结束 当满足下列应急终止条件时,砖厂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态,确认后下达应急终止指令。 (1)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事故现场得以控
33、制,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 (2)事故对社会、环境以及经济损失的影响减至最小程度; (3)事故受害者及遇难人员得到妥善处理和安置; (4)庆安县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宣布应急终止。 应急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协同有关部门编写应急总结,应急总结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件情况,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波及范围、损失、人员伤亡情况、事故发生初步原因; (2)应急处置过程; (3)处置过程中动用的应急资源; (4)处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和应吸取的教训; 事故调查组负责对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应急总结、值班记录等资料进行汇总、归档,并起草上报材料。矿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向县安监部门及地方政府
34、应急指挥中心上报。 6 信息发布 1、砖厂突发事故信息报告要贯穿预测预警、应急处置、善后恢复全过程,砖厂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收集、整理和研究本辖区可能发生突发事故的信息,并及时汇总分析。2、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原则,对于一般矿山突发事故的信息,事故单位应在1小时内将详细情况上报当地安监部门和当地政府。3、砖厂突发事故信息报告应主题鲜明,言简意赅,用词规范,逻辑严密,条理清楚。一般包括以下要素: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概况、事故单位名称;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的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及采取的处置措施;事故报告
35、单位等。一般情况下,采用计算机网络传输和传真形式报告。紧急情况下,可先用电话、电台口头报告,之后采用文字报告。应急工作信息报告采用计算机网络传输形式,涉密信息应遵守相关规定。4、砖厂突发事故信息,由当地政府成立新闻发布工作组,统一组织新闻发布工作。 7 后期处置 7.1 善后处置 善后处置包括: (1)联系保险机构及时派人员开展保险受理、赔付工作。 (2)妥善安排伤亡职工并支付合理赔偿金,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3)认真清点参加抢险救灾人数,清点救援装备器材,征用物资补偿,核算救援费用的支付,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整理抢险救灾记录图纸,写出救灾总结报告
36、。 (4)通过本次事故要吸取教训,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7.2 应急事件调查与评估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组织相关部门、班组,对人身伤亡、火灾、设备等事故调查、分析,对事故(事件)原因、性质、经济损失进行科学评估,撰写并提交人身伤亡事故原因调查报告。安监部门负责人身伤亡事故、生产区域火灾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评估,生产部负责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评估,综合部负责生活区域火灾事故、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调查评估。应急管理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召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总结会议,应急指挥部成员和应急领导小组参加,必要时聘请上级部门领导、
37、有关专家,对应急工作过程评价和总结,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的不足和缺陷给予评价,提出不足项、整改项和改进项,修改完善相关的现场处置方案、专项预案、综合预案。8 保障措施8.1 通信与信息保障 我厂应急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应急值班室能够保证随时与我厂应急工作相关人员和上级有关部门取得联系。通过有线电话和移动电话等通信手段,保障通信畅通。 8.2 应急队伍保障 应急救援队伍以各危险源区域内所属部门组成应急救援队伍为基础,砖厂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应急救援人员、提高装备水平,开展培训、演练,做到反应快捷,常备不懈。 8.3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1)各部门的抢救物资、设备要按规定配齐配足,加强日常检
38、查和管理,按规定进行更新,不得随意挪用。 (2)各部门在接到救援电话后,要迅速召集本部门有关人员,按矿总指挥部要求将所需的物资、设备等,按指定时间送到指定地点。 应急物资储备情况见附件2。8.4 经费保障 应急救援指挥部对应急工作的日常费用进行预算审核,经财务科审定后,列入年度预算,专款专用;重特大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财务科等部门对应急处置费用进行如实核销。 8.5 其他保障 发生重大事故灾难后,砖厂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救援需要及时协调提供运输保障,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道路受损时应迅速组织抢修,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应急救援指挥部应会同地方政府做好
39、受灾员工和公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9 培训与演练9.1 培训 厂安全科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宣传教育,使职工提高应急方面的知识,熟悉发生各类事故后的应急救援程序及自救互救知识、相关避灾路线等,减少人员伤亡。 培训内容包括:(1)砖厂突发事故预防、控制、抢险知识和技能。(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3)个人防护常识。(4)工作协调、配合有关要求。9.2 演练 9.2.1演练频次 1、应急演习包括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通过应急演习,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置的程序,识别资源需求,评价应急准备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改进应急预案。
40、2、每年组织两次应急救援演习活动,不断提高应急救援的指挥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从业人员必须参加演习活动。9.2.2演练内容要求 演练的内容包括:通信联络、通知、报告程序演练;人员集中清点,装备及物资器材到位演练;防护行动演练;医疗救护行动演练,并严格按演练方案进行。9.2.3演练总结 安全科和各部门做好演练方案的策划,演练结束后做好总结,总结内容包括: (1)参加演练的单位、部门、人员和演练的地点; (2)起止时间; (3)演练项目和内容; (4)演练过程中的环境条件; (5)演练动用设备、物资; (6)演练效果; (7)演练过程记录的文字、音像资料等; (8)改进的建议,发现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
41、策措施,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完善。 10 奖惩 10.1 奖励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组织或个人; (2)减少或防止人员伤亡,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减少损失的组织和个人;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组织和个人;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10.2 处罚 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对有关责任人员分别在管辖范围内进行行政处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
42、究刑事责任。(1)不按规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 (2)迟报、瞒报和漏报较大及以上事故的情况; (3)不服从应急指挥部的命令和指挥,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救援资金或者物资; (5)阻碍应急救援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进行破坏活动;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7)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相关人员。11 附则 11.1 术语和定义 (1)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2)应急准备: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3)应急响应: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4)应急救援: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