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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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_市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总则 1.1 目的 进一步规范煤矿事故的应急救援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明确有关机构职责,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级管理、职责明确、资源共享的应急机制,增强防范煤矿事故风险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_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的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自治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昌_突发公共事件总

2、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_市下列情况之一的煤矿生产事故的应对工作: (1)煤矿生产安全事故; (2)超出事故煤矿企业自身应急处置能力。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矿山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坚持预防为主。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矿山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 (3)依

3、靠科学,依法规范。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4)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_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市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组织、协调下,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煤矿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煤矿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充分发挥自救作用。 (5)坚持资源共享。按照共享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实现人力、物资、设备、技术和信息的有机配置,形成统一调度、统一指挥的全

4、方位协调联动机制。 ( 6 )坚持科学应对。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先进的预测、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实现科学决策。 2.应急救援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 _市成立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_市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总 指 挥:_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总指挥:昌_煤炭工业管理局局长 _市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 主要成员单位:市煤炭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民政局、市委宣传部、市应急办、市消防大队、市广电局、市供电局、市电信局。 指挥部的主要职责:负责下

5、达启动本预案的命令;及时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协调各相关单位实施应急措施;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召集煤矿应急救援专家提供技术支持。 2.2 指挥部办公室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煤炭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煤炭局局长兼任。 办公室职责:具体承办指挥部交办的有关事项和对外发布信息的草拟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可聘请煤矿应急救援技术专家,为煤矿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2.3 指挥部下设事故救援组、事故调查组、医疗救护组、安全保卫组、善后处理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 2.3.1事故救援组:负责组织制定事故抢救方案,在_市范围内协调、调度矿山救护队伍和救灾所需的设备、物资。 组成人员: 组 长

6、:_市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 副组长:_市煤炭局局长 昌_矿山救护队负责人 成 员:_市消防大队、昌_矿山救护队伍指挥员,_市煤炭局有关人员,聘请的技术专家,煤矿企业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 2.3.2事故调查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成。负责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组成人员: 组 长:_煤矿安全监察局、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负责人 副组长:昌_煤炭工业管理局局长、_市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 成员:_煤矿安全监察局、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昌_煤

7、炭局、市煤炭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等有关单位人员,聘请的技术专家。 2.3.3医疗救护组:负责医疗救护和防疫检疫工作。 组成人员: 组 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医疗卫生工作的副市长 副组长:市卫生局负责人 成 员:市卫生局有关人员,有关医院负责人,煤矿企业有关单位人员。 2.3.4安全保卫组:负责组织警力做好现场保护和警戒,维护现场治安秩序;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的人员疏散和撤离,抢救受伤人员,参加排险救灾。 组成人员: 组 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市公安局所属相关部门 2.3.5善后处理组:负责伤亡人员的家属安置,治疗费用筹集,抚恤金、赔偿金(补偿金)发放等。 组成人员: 组 长:市人民

8、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市长 副组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煤矿企业等有关单位人员。 2.3.6后勤保障组:负责救援现场所需的各种设施、设备、物资和生活、药品供应,以及救援过程中必要的资金保障。 组成人员: 组 长:市人民政府分管交通、运管工作的副市长 成 员: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供电局、市电信局等有关单位人员。 2.3.7宣传报道组:负责事故和救援信息的上报和发布工作。 组成人员: 组 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成 员:市广电局、市煤炭局等有关单位人员。 2.4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责: (1)煤炭局:根据指挥

9、部的决策和授权,发布相关命令;负责组织制定抢险救援技术方案,调集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应急设备、物资等应急资源;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收集、掌握事故和救援工作的情况和信息,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2)安监局:负责组织调集相关资源,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公安局:负责组织警力搞好现场保护和警戒,维护治安秩序,监控煤矿事故有关责任人;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的人员疏散和撤离;负责交通紧急疏导工作;负责遇难人员法医鉴定工作;参与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4)监察局:参与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落实,对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总工会:

10、参与并监督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提出事故受伤及遇难人员的抚恤、理赔等善后方面的政策依据,确保理赔工作公平、公正。 (7)卫生局: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必要及时的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8)交通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所需的公路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9)市委宣传部:统一宣传口径,及时准确向外部发布事故灾情、救援及处理情况。 (10)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群众转移安置和善后处置工作。 (11)财政局:负责提供必要的救灾资金保障。 (12)应急办: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应急救援工作。 (13)消防大队:负责事故灾难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14)供电局:负责协调事故煤矿的

11、供电保障。 (15)广电局:按照市委宣传部要求及时对外发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收集保存事故现场图片和影像资料。 (16)电信局:负责组织通信队伍,保障救援的通信畅通。 其它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对工作的需要,在指挥部的组织协调下做好相关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掌握各类应急资源,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保证信息畅通,做到信息和资源共享。 需要其他部门增援和配合时,市应急办及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3.预警、监测和信息报送 3.1 监控 市煤炭局负责全市煤矿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的统计和分析;掌握市属煤矿事故灾害的基本情况,建立辖区内煤矿基本情况、重大事故

12、隐患、重大危险源数据库。 3.2 预警预防 市煤炭局应定期分析、研究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3.3 信息报告和处理 3.3.1煤矿企业发生事故后,要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现场人员要积极采取措施开展自救和互救。 3.3.2煤矿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本企业煤矿事故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开展抢险工作,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15分钟内将事故情况如实报告市煤炭局。 3.3.3市煤炭局接到事故报告后30分钟内,向市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应急办和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事故情况,同时按照市领导的批示逐

13、级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3.4报告事故信息的主要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别以及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救援工作的进展情况。 4.应急响应 4.1 分级标准 按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煤矿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级(特别重大)响应、级(重大)响应、级(较大)响应、级(一般)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特别重大社会

14、影响等。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或造成50-99人中毒、重伤,或造成5000万元-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等。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造成30-49人中毒、重伤,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较大,或较大社会影响等。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1-2人死亡,或造成29人以下中毒、重伤,或一定社会影响等。 4.2 分级响应程序 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等级及时上报。 (1)级(特别重大事故)、级(重大事故)响应,应急响应行动由自治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和实施应

15、急预案。 (2)级(较大事故)响应,应急响应行动由自治州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和实施应急预案。 (3)级(一般事故)响应,应急响应行动由市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和实施应急预案,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4.3现场紧急处置 (1)事故发生后,煤矿主要负责人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成立矿长为总指挥的临时救援指挥部,组织开展自救互救,同时对井口进行管制,控制入井人员,并在5分钟内通知与煤矿签订救援服务协议的专业矿山救护队,请求救援。 (2)市人民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迅速成立现场应急救援

16、指挥部,组织指挥矿山救援、公安、医疗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制定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需要及时修订救援方案。 (3)根据事故的危害程度,及时疏散、撤离可能受到事故波及的人员。 (4)参加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5)当应急救援力量不足或者事态发展严重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向上级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及时提出增援请求。 (6)公安、交通等部门开通绿色应急通道,保障应急救援人员和物资及时到达事故现场。 (7)医疗机构的救援能力不足时,应向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或人民政府请求调动外地医学专家、医疗设备前往现场加强救护,或将伤者迅速转移

17、到外地治疗。 4.4 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在抢险救灾过程中,专业或兼职救援人员,要根据煤矿事故的类别、性质,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控制进入事故区域的人员数量。所有应急救援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防护装备,才能进入事故救援区域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所有应急救援工作地点都要安排专人检测气体成分、风向和温度等,保证工作地点的安全。 4.5 信息发布 指挥部按照_维吾尔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新政办发20_6126号)有关规定负责对外发布事故信息的有关工作。 4.6 应急结束 事故灾难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环境符合有关标准,经指挥部确认和批准后,应急处置工作宣告结束。 5.后期处置 5

18、.1 善后处置 事故救援组应整理应急救援记录、图纸,提交抢险救灾报告;事故调查组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查明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措施;煤炭局监督煤矿企业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恢复生产过程中制定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善后处理组组织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做好人员安置、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置。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5.2 保险 事故灾难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相关的保险受理和赔付工作。 5.3 工作总结与评估 应急响应结束后,指挥部办公室应组织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完成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9、总结报告,报送市人民政府。 6.保障措施 6.1 信息保障 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办、安委会办公室之间要保持畅通的信息通道,市煤炭局负责收集、分析和处理市属煤矿事故应急管理有关信息,定期向指挥部办公室报送有关信息。重要信息和变更信息要及时报送。 6.2 应急队伍保障 6.2.1 救援队伍 (1)市煤炭局负责组织、指导市属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发生事故时,负责调集应急救援队伍。 (2)煤矿企业应当依法组建和完善救援队伍。除建立专职救援队伍外,还应与临近的专业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3)昌_矿山救护队承担_市矿山应急救援任务,各煤矿企业专职救护队承担本矿的抢险救灾任务。 6

20、.2.2医疗急救队伍 市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应配备相应的设备和人员,储备医疗救治药物,提高应对煤矿事故灾难的救治能力。 6.3 应急救援物资装备保障 (1)各煤矿企业必须储备必要的物资,确保应急物资装备的完好。 (2)煤矿救护队要配齐常规装备,保持完好,并配备较先进、关键性的救灾技术装备,用于本矿事故和支援临近煤矿事故的抢险救灾。 6.4 经费保障 事故救援费用和善后处置中涉及的人员安置、征用物资补偿等费用由事故煤矿支付。 6.5 应急预案演练 市煤炭局负责督促指导各煤矿企业做好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工作。 各煤矿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规程的规定,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练。 7.附则 7.1预案管理 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部门职责和应急资源发生重大改变,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各煤矿企业应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参照本应急预案制定本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_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备案。 7.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煤炭工业管理局负责解释。 7.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 14 页 共 1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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