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复习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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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0页 共10页畜牧业法规与行政执法复习题一、名词解释:1、动物: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2、动物产品:指动物的生皮、原毛、精液、胚胎、种蛋以及未经加工的胴体、脂、脏器、血液、绒、骨、角、头、蹄3、动物疫病:指动物传染病和动物寄生虫病。4、疫病防制:采取各种措施,减少或消除疫病的病原,以降低已出现于畜群中疫病的发病数和死亡数,并把疫病限制在局部范围5、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检疫人员按照国家标准、农业部行业标准和有关规定对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的是否感染特定疫病或是否传播该疫病危险的检查以及检查定性

2、后的处理6、计划免疫:依据国家或地方消灭、控制疫病的要求,有计划地进行的免疫接种。7、强制免疫:以行政乃至法律手段执行的免疫接种。8、补检:指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没有经过检疫而进入运输、储存、冷藏、加工环节、市场的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9、重检:指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于超过检疫证明期限的动物和动物产品或检疫证明不符的动物和动物产品所进行的检疫10、证物不符:指进入流通环节的动物、动物产品与检疫合格证明出具的种类和数量等不一致11、疫点:发生疫病的自然单位(圈、舍、场、村),在一定时期内成为疫源地12、疫区:疫病爆发或流行所波及的区域13、受威胁区:与疫区相邻并存在该疫区疫病传入危险的地区14、封锁:

3、某一疫区爆发后,为切断传染途径,禁止人、动物、车辆或其他可能携带病原体动物在疫区与其他周围区之间出入15、隔离:将疫病感染动物、疑似感染动物和病原携带动物与健康动物在空间上的隔开,并采取必要措施,切断传染途径以杜绝疫病继续扩散16、无害化处理:用物理、化学或生物学等方法处理带有或疑似带有病原体的动物尸体、动物产品或其他物品,达到消灭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破坏毒素,保障人畜健康安全17、伪造检疫证明:指无权制作、发行检疫证明的个人或单位,以营利为目的,仿制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制作和发行的检疫证明的式样,制作假的检疫证明冒充真的检疫证明的行为18、涂改检疫证明:指无权签发检疫证明的单位和个人,随意变更

4、已经签发的检疫证明内容的行为19、转让检疫证明:指取得检疫证明的单位和个人,将自己的某一批动物或动物产品的检疫证明以有尝或无偿的方式提供给没有检疫证明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的行为20、兽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动物疾病或者有目的地调节动物生理机能的物质(含药物饲料添加剂)血清制品、疫苗、诊断制品、微生态制品、中药材、中成药、化学药品、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及外用杀虫剂、消毒剂21、兽用处方药:指凭兽医处方方可购买和使用的兽药22、兽药非处方药:指由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不需要凭兽医处方就可以自行购买并按照说明书使用的兽药23、兽药生产企业:指专门生产兽药的企业和兼产兽药的企业,包括从

5、事兽药分装的企业24、兽药经营企业:指经营兽药的专营企业或者兼营企25、新兽药:指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兽用药物26、兽药批准证明文件:指兽药产品批准文号、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允许进口兽用生物制品证明文件、出口兽药证明文件、新兽药注册证明书等文件27、兽药管理:指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代表国家依法对全社会的兽药工作进行组织与管理活动,其主体是依法设立的兽医行政管理机关28、兽医行政管理体系:农业部、省、市、县四级管理体系;同时设置兽药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国家、省、地(市)三级(有的还设置县级兽药监察机构)29、兽药储备制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时,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紧急调用国家

6、储备的兽药;必要时,也可以调用国家储备以外的兽药30、兽药残留:食品动物在应用兽药(包括药物添加剂)后,兽药的原形及其代谢物、与兽药有关的杂质等有可能蓄积或残存在动物的细胞、组织或器官内,或进入泌乳动物的乳、产蛋家禽的蛋中。(动物产品的任何食用部分所含兽药的母体化合物及其代谢物,以及与兽药有关的杂质的残留)31、饲料:经工业加工、制作的供动物食用的饲料,包括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32、饲料添加剂:是指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性饲料添加剂33、饲料原料:除饲料添加剂以外的用于生产配合饲料和浓缩饲料的单一饲料

7、成分,包括饲用谷物、粮食加工副产品、油脂工业副产品、发酵工业副产品、动物性蛋白质饲料、饲用油脂等34、官方兽医:指由国家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授权的兽医二、填空题:1、动物防疫法规定猪瘟属于(一类)类动物疫病。2、动物防疫法规定炭疽属于(二)类动物疫病。3、动物防疫法规定的动物疫病是指动物(传染病)和(寄生虫病)。4、动物防疫法规定的动物防疫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吊销许可证)四种。5、国内检疫分为(产地检疫)、(净化检疫)、(屠宰检疫)、(运输检疫)和(市场检疫)五种。 6、国外检疫分为(进境检疫)、(出境检疫)、(过境检疫)、(运输工具检疫)和(携带、邮寄物检疫)。7

8、、不合格动物产品的处理方法有(高温处理)、(化制)和(销毁)三种。8、兽用生物制品有(疫、菌苗)、(毒素)、(类毒素)、(免疫血清)、(血液制品)、(抗原)、(抗体)、(微生态制剂)等9、兽用特殊药品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10、兽药残留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变态反应与过敏反应)、(细菌耐药性)、(致畸作用、致突变作用和致癌作用)以及激素(样)作用11、标准制定程序(计划)(起草)(审查)(报批)(公布)12、动物疫情实行(逐级)报告制度13、动物免疫标识包括(免疫耳标)和(免疫档案)14、动物疫情报告实行(快报)、(月报)和(年报)制度15、凡在我国境

9、内对动物重大疫病实行(强制免疫),均须建立免疫档案管理制度,对猪、牛、羊佩带(免疫档案)16、动物免疫标识的编码共(8)位数上(6位)为免疫地邮政编码,下(2位)防疫员编号17、县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以(基本防疫单位)为单位建立免疫档案18、免疫耳标由(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统一组织定点生产,逐级供应,(县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内免疫标识的计划订购和供应工作19、乡镇畜牧兽医站从事动物强制免疫的防疫人员,在实施动物免疫时负责对免疫过的猪、牛、羊佩带免疫耳标(防疫条件合格的规模场可由本场专职兽医人员执行,但必须接受监督)20、免疫耳标首次佩带在(左耳);从县境外调入再次强制免疫带在(右耳

10、),同时建免疫档案,自然缺损和脱落必须从新佩带但不得重复收费21、对(没有免疫标识)或者(免疫标识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2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屠宰、运输(无免疫标识)的动物23、动物凭(免疫耳标)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上市、买卖和运输24、屠宰检疫时,检疫员凭(免疫耳标)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实施检疫,同时(回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免疫耳标,回收的免疫耳标由(县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统一保存,按规定定期销毁25、免疫人员和经批准实施强制免疫的场方兽医人员(不得)从非法渠道获取或使用免疫耳标,违反者(包括其防疫机构负责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行政处分26、检疫人员对没

11、有免疫标识的牲畜出具检疫合格证明的,(记过或撤消)检疫员资格,情节严重给予(开除)27、对拒绝执行国家(强制免疫制度)、(免疫标识制度)的饲养、经营单位和个人,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代作处理,处理费用由违法人承担28、对不落实(强制免疫制度)和(不实施动物免疫标识)的乡镇畜牧兽医站,由其主管部门责令其整改,并视情节对有关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29、对发现疫情未按规定通报(产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以及(产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未按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的,给予行政处分30、免疫标识生产企业依照(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生产计划进行生产、供应,不得向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出售三、判断题:1、动物防疫

12、监督机构设动物检疫员具体实施动物、动物产品检疫。( )2、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3、动物产品不须凭检疫证明、验亿标志出售和运输。( )4、动物产品必须凭检疫证明、验亿标志出售和运输。( )5、检疫证明不可以转让、涂改、伪造。( )6、检疫证明可以转让、涂改、伪造。( )7、检疫发现不合格的动物产品应劝告货主自行销毁处理。( )8、检疫发现不合格的动物产品应在检疫员的监督下由货主销毁处理。( )9、发生一类疫病时,当地人民政府应对疫区采取封琐措施。( )10、发生二类疫病时,县级、乡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防治和净化。( )11、一类疫病是指对人畜危害严重、需要采取紧急、严厉的强制预

13、防、控制、扑灭措施的疫病。( )12、三类动物疫病是指常见多发、可以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要控制和净化的疫病。( )13、隔离区内禁止患病动物和其他动物出售、运输。( )14、封锁疫区内禁止患病动物出售、运输,其他动物不受限制出售、运输。()四、选择题:1、下列疾病属于一类动物疫病的是( A )。A、猪瘟 B、小鹅瘟 C、鸭瘟2、下列疾病属于二类动物疫病的是( C )。A、口蹄疫 B、鸡新城疫 C、炭疽3、下列疾病属于三类动物疫病的是( C )。A、猪瘟 B、炭疽 C、禽伤寒4、下列疾病属于三类动物疫病的是( B )。A、猪瘟 B、禽结核病 C、炭疽 5、引起动物黄脂的原因是( C )。A、胆色

14、素沉积 B、胆汁代谢 C、胡萝卜素沉积6、引起动物黄疸的原因是( A )。A、胆色素沉积 B、胆汁代谢 C、胡萝卜素沉积7、动物检疫是( B )。A、职业行为 B、政府行为 C、企业行为8、国内异地引进( C )应先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办理审批手续。A、肉用动物 B、毛用动物 C、种用动物9、以下哪项不是动物检疫的特点( B )。A、法定的机构 B 、随意性 C、法定的处理方法10、以下哪项不是国内检疫( C )。A、产地检疫 B、运输检疫 C、运输工具检疫五、问答题:1、简单叙述动物检疫的作用?(1)监督作用(2)防止患病动物和染疫产品进入流通环节(3)消灭某些动物疫病的有效手段(4)维护动物

15、极其产品的对外贸易(5)保护人体健康,及早发现人畜共患病,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人畜共患2、简单叙述动物检疫的特点?(1)动物检疫具有强制性,是政府行为,受法律保护,由国家行政力量支持,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2)具有法定的机构和人员即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动物检疫员(3)具有法定的检疫对象即动物疫病(4)具有法定的处理方法3、绿色食品必备的条件(1)产品或产品原料的产地必须符合农业部制定的绿色食品生态环境标准(2)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农业部制定的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3)产品必须符合农业部制定的绿色食品质量和卫生标准(4)产品外包装必须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符合绿色食品特

16、定的包装、装潢和标签规定。4、无公害畜禽产品的主要特征(1)产品中不含任何有毒物质,对人体健康无不良影响(2)产品的品质优良(3)产品具备本身天然的风味和营养特点(4)产品生产过程对环境无污染5、动物防疫法规定禁止经营的动物、动物产品有哪些?(1) 封锁疫区内与所发生动物疫病有关的动物、动物产品。(2) 疫区内易感染的动物、动物产品(3) 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4) 染疫的动物、动物产品(5) 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动物产品(6) 其他不符合国家有关动物防疫规定的动物、动物产品6、详述一类动物疫病的处理。答:发生一类动物疫病时,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

17、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人到现场,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采集病料,调查疫源,及时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决定对疫区实行封锁,将疫情等情况逐级通报上级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隔离、扑杀、销毁、消毒、紧急免疫接种等强制性控制、扑灭措施,迅速扑灭疫病,并通报毗邻地区。在封锁期间,禁止染疫和疑似染疫的动物、动物产品流出疫区,禁止非疫区的动物进入疫区,并根据扑灭动物疫病的需要对出入封锁区的人员、运输工具及有关物品采取消毒和其他限制性措施7、有效检疫证明的构成要素。(1)必须是农业部依法设置的(2)必须是法定的机构及其执法人员填写和签发(3)规范填写、正确使用(

18、4)检疫证明在有效期内: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有效期最长为七天;特殊用途动物(赛马)十五天;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有效期最长为三十天,运输工具消毒证明有效期与当次运输动物或动物产品的检疫合格证明有效期相同(5)证物相符(6)动物、动物产品必须健康和合格8、叙述动物防疫法规定的警告适用违法行为。(1)对饲养、经营动物的单位和个人不按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计划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免疫接种和消毒的;对动物、动物产品运载工具、垫料、包装物不按照有关规定清洗和消毒的;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污染动物产品、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的(2)不遵守国家规定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存、使用、运输动物源性致病

19、微生物或运输动物病料的(3)不执行凭检疫证明运输动物或动物产品的规定的(4)从事动物饲养、经营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动物防疫条件不符合规定的(5)瞒报、谎报或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的(6)瞒报、收藏、转移封锁区易感动物的(7)不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异地引进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和乳用动物的(8)未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从事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饲养、生产、经营活动的9、叙述动物防疫法规定的罚款适用违法行为。(1)不遵守国家规定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存、使用、运输动物源性致病微生物或运输动物病料的(2)不执行凭检疫证明运输动物或动物产品的规定,情节严重的(3)从事动物饲养、经营和动物产品

20、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动物防疫条件不符合规定,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的(4)隐瞒、收藏、转移封锁区易感动物,情节严重的(5)转让、涂改、伪造动物免疫和检疫证明、章或标志的(6)经营国家禁止经营的动物或动物产品,情节严重的(7)瞒报、谎报或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的(8)不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异地引进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和乳用动物的10、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1)负责有关动物防疫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动物防疫规章、制度、规划、办法、规程、标准在本行政区域的实施(2)制定实施强制免疫以外的动物疫病的预防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3)发生一类

21、动物疫病时,负责立即派人到现场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采集病料,调查疫源、及时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决定对疫区实行封锁,将疫情等情况逐级通报上级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隔离、扑杀、销毁、消毒、紧急免疫接种等强制性控制、扑灭措施,迅速扑灭疫病,并通报毗邻地区(4)发生二类动物疫病时,负责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根据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隔离、扑杀、销毁、消毒、紧急免疫接种、限制易感的动物、动物产品及有关物品出入等控制、扑灭措施(5)发生人畜共患病时,负责与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单位互通疫情,并共同采取控制、扑灭措施(6)负责对动物检疫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11、县级以上

22、人民政府所属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职责(1)负责对动物疫病预防的宣传的教育和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咨询服务,并组织实施动物疫病免疫计划(2)负责监测、监督饲养、生产、经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依照动物防疫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动物疫病的计划免疫、预防工作(3)接受单位和个人的动物疫情报告,并迅速采取措施和按照规定上报动物疫情(4)为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病,可以派人参加当地依法设立的检查站执行监督检查任务;必要时,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临时性的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执行监督检查任务(5)设动物检疫员,按照国家标准和农业部的行业标准、检疫管理办法和检疫对象,依法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6)办理

23、国内异地引进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的检疫审批手续(7)负责对人工捕获的可能传播动物疫病的出售、运输的野生动物实施检疫(8)依法对动物防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9)对动物、动物产品运输依法进行监督检查(10)对动物饲养场、屠宰厂、肉类联合工厂和其他定点屠宰场(点)等单位从事动物、动物产品的饲养、生产、经营活动是否符合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监督检查(11)行使动物防疫法规定的行政处罚和行政措施的决定权12、动物防疫法对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所作的具体规定 (1)农业部制定国家动物疫病预防规划,及时规定、公布动物疫病预防办法(2)对严重危害养殖业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实行计划免疫制度并实施强制免疫(

24、3)国家采取措施预防和扑灭严重危害养殖业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所需药品、生物制品和有关物资,应有适量的储备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4)饲养、经营动物和生产、经营动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依照动物防疫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动物疫病的计划免疫、预防工作,并接受监测和监督(5)动物饲养场、储存场所、屠宰场(点)和动物产品冷藏场所的工程选址和设计应当符合农业部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6)从事动物饲养、经营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动物饲养场、屠宰场(点)必须符合农业部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接受监督检查(7)患有人畜共患病的人员不得直接从事动物的饲养、经营和动物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8)动物饲养场应当及时

25、扑灭动物疫病,种畜禽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健康合格标准(9)动物、动物产品必须凭检疫合格证明运输和出售;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垫料、包装物应当符合农业部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因科研、教学、防疫等特殊需要,运输病料的,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运输(10)从事动物疫病科研的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实验动物,防止疫病传播;保存、使用、运输动物源性致病性的微生物的,应当遵守国家归地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11)染病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的产品、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必须按农业部的有关规定处理,不得随意处置(12)禁止经营封锁疫区内与所发生动物疫病有关的、疫区内易感的、依法应当检疫而未检疫或检

26、疫不合格的、染疫的、病死或死因不明的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有关动物防疫规定的动物和动物产品13、动物防疫监督员必须具备的条件(1)必须是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国家工作人员(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秉公办事,作风正派(3)具有兽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相当学历水平,并连续从事兽医工作三年以上(4)熟悉动物卫生行政法规,具备法律基本常识(5)具备独立从事动物防疫监督工作的实际工作能力14、动物防疫监督员守则(1)携带证件、佩戴标志、衣着整洁、风纪严明(2)秉公执法,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法及有关规定(3)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索取、查阅的资料要保守秘密。取样、处罚、

27、没收必须出具法定文书,手术必须完备(4)不以权谋私,索钱要物(5)办案及时,不无故拖延或拒绝(6)文明执法,礼貌待人,遵纪守法17、动物防疫监督员的职责(1)对本辖区内从事动物防疫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在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动物产品检疫中遵守和执行动物防疫法 和有关法规、标准、措施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对动物的饲养、经营,动物产品的生产、经营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和监测(3)对动物检疫员的检疫结果、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裁决(4)对违反动物防疫法和有关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5)对违法、违规的动物检疫员,可暂扣其动物检疫员证(6)承办上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交给的任务18、动物

28、检疫员的职责(1)贯彻执行、宣传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2)依照有关标准和检疫管理规定,实施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并对检疫结果负责(3)对检疫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出具全国统一的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品同时加盖、加封检疫员验忆印章或标志(4)大会动物、动物产品运载工具实施消毒并出具消毒证明(5)对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监督畜(货)主进行防疫消毒和其他无害化处理,无法作无害化处理的予以销毁(6)按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检疫费,并如数上交所在单位(7)在检疫过程中发现应上报的动物疫情,按规定上报,并采取响应的防范措施(8)协助动物防疫监督员开展工作(9)如实填写检疫日志、检疫报表19、

29、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在执行监测、监督任务时可采取的行政措施(1)对动物或动物产品进行采样、留验和抽查(2)对没有检疫证明的动物或动物产品进行补检或重检(3)对染疫或疑似染疫的动物和动物产品进行隔离、封存和处理(4)查阅、复制、拍摄和摘录与动物防疫有关资料21、动物卫生行政执法的概念和特点:*动物卫生行政执法的概念:动物卫生行政主体在其职责范围之内为执行和适用动物卫生行政法,依法对特定对象采取的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单方面的行政行为(处理、处罚、强制执行) *动物卫生行政执法的特点(1)执法的主体必须是动物防疫监督机构(2)必须是具体行政行为:A、是对管理相对人执行动物卫生行政法的情况依法进行行政处理的

30、具体行政行为B、直接影响和涉及个组织的权利和义务C、执法的对象是特定的、确定的并直接产生法律后果(3)是一种双方不平等的行政法律关系22、动物病原的分类(1)一类动物病原:可导致地方性流行,但不列入官方控制计划的致病微生物(控制标准最低)(2)二类动物病原:外来的或导致地方性流行的,并列入官方控制计划但实验室扩散风险低的致病微生物A、不依靠媒介或中间宿主传播 B、不同种动物之间不传播或传播受限C、如果从实验室释放,地理扩散有限 D、动物间直接传播相对有限E、不需要控制有病或已感染的无病症动物F、疾病导致经济损失或/及临床意义不大(3)三类动物病原:外来的或导致地方性流行的,并列入官方控制计划的

31、,实验室释放后有中等危险的致病微生物A、可经媒介昆虫或中间宿主传播 B、在不同种动物间容易传播C、若从实验室释放,地理扩散中等 D、动物间直接传播相对容易E、患病动物、感染动物及接触动物必须法定限制F、疾病具有重要的经济损失或/及临床意义G、无有效的预防和/或治疗方法,或效益有限(4)四类动物病原:外来的或导致地方性流行的,并列入官方控制计划的,实验室释放存在高等危险性的致病微生物(控制标准最高)A、可经媒介昆虫或中间宿主传播B、在不同种动物间很容易传播C、若从实验室释放,地理扩散广泛D、动物间直接传播非常容易E、患病动物、感染动物及接触动物必须法定限制F、必须在广泛地区法定控制动物流动G、具

32、有极其严重的经济损失或/及临床意义H、没有消毒预防和/或治疗方法23、官方兽医制度及其特征官方兽医制度:指由国家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授权的官方兽医,对动物及动物产品全过程行使监督、控制的一种管理制度。特征:(1)国家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授权的官方兽医为动物卫生执法主体,官方兽医本人对执法行为负责(2)对官方兽医执行垂直管理,即实施国家或省以下垂直管理(3)官方兽医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实施动物卫生措施进行全过程的、独立的、公正的、权威的卫生监控,保证动物及动物产品符合卫生要求,并在此基础上签发动物卫生证书,切实降低疫病传播风险,确保食品安全,维护人类及动物健康(4)技术体系支持,官方兽医的行政执法行为必

33、须以国家认可的技术支持体系的监测、检验结论为依据24、兽药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1)要有相应的机构和技术管理人员(2)要有满足兽药GMP规范的厂房、设施(3)、要有符合要求的仪器设备(4)要有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生产环境(5)要符合兽药生产GMP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25、药经营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基本条件:(1)要有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技术人员(2)要有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库设施,营业场所和库房应整洁卫生,并有安全设施.(3)要有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4)要有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经营条件26、兽药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强制措施(1)、对

34、有证据证明可能是假、劣兽药的,应当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2)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必须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3)对于当场无法判定是否是假、劣兽药而需要实验室检验的物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兽医行政部门必须自检验报告书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40对于不符合立案条件的,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解除行政强制措施(5)需要暂停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由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权限作出决定 未经行政强制措施决定机关或者上级机关批准,不得擅自转移、使用、销毁、销售被查封或者扣押

35、的兽药及有关材料27、假兽药的判定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兽药:(1)以非兽药冒充兽药或者以他种兽药冒充此种兽药的(2)兽药所含成分的种类、名称与兽药国家标准不符合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假兽药处理:(1)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2)依照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应当经审查批准而未经审查批准即生产、进口的,或者依照依照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应当经抽查检验、审查核对而未经抽查检验、审查核对即销售、进口的(3)变质的(4)被污染的(5)所标明的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28、劣兽药的判定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兽药: (1)成分含量不符合兽药国家标准或者不标明有效成分(2)不标明或者

36、更改有效期或者超过有效期的(3)不标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4)其他不符和兽药国家标准,但不属于假兽药29、兽药残留来源(1)不正确地应用药物(剂量、途径、部位),延长药物残留时间和休药期(2)在休药期结束前屠宰动物(3)屠宰前用药掩饰临床症状,以逃避屠宰前检查(4) 以未经批准药物作为添加剂饲喂动物(5)药物标签上的用法指示不当,造成违章残留物(6)饲料粉碎设备受污染或将盛过抗菌药物的容器用于贮藏饲料(7)接触粪尿池中含有抗生素等药物的废水和排放的污水(8)任意以抗生素药渣喂猪或其他食品动物等30、2002年3月公布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的违禁药物*在所有食品动物所有用途禁用的药物

37、(1)兴奋剂类:克仑特罗、沙丁胺醇、西马特罗及其盐、酯及制剂(2)性激素类:己烯雌酚及其盐、酯及制剂(3)具有雌激素样作用的物质:玉米赤霉醇、去甲雄三烯醇酮、醋酸甲孕酮及制剂(4)氯霉素、及其盐、酯(包括琥珀氯霉素)及制剂(5)氨苯砜及制剂硝基呋喃类:呋喃唑酮、呋喃它酮、呋喃苯烯酸钠及制剂(6)硝基化合物:硝基酚钠、硝呋烯腙及制剂(7)催眠、镇静类:安眠酮及制剂*在所有食品动物禁用于促生长剂的(1)性激素类:甲基睾丸酮、丙酸睾酮、苯丙酸诺龙、苯甲酸雌二醇及其盐、酯及制剂(2)催眠、镇静类:氯丙嗪、地西泮(安定)及其盐、酯及制剂(3)硝基咪唑类:甲硝唑、地美硝唑及其盐、酯及制剂*在水生食品动物禁

38、用作杀虫剂:林丹、毒杀芬、呋喃丹、杀虫脒、酒石酸锑钾等31、经营假、劣兽药,或无证经营兽药,或者经营人用药品的法律责任 违反兽药管理条例规定,无兽药经营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兽药的,或者虽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假、劣兽药的,或者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人用药品的,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及生产、经营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经营的兽药(包括已出售的和未出售的兽药)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无法查证核实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生产设备;生产、经营假、劣兽药,情节严

39、重的,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终身不得从事兽药的生产、经营活动32、未按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违反兽药管理条例规定,未按照国家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的、未建立用药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真实的,或者使用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的,或者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对饲喂了违禁药物及其他化合物的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违法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3、违法销售尚在用药期、休药期,或者销售含有违禁药

40、物和兽药残留超标的动物产品的法律责任 违反兽药管理条例规定,销售尚在用药期、休药期内的动物及其产品用于食品消费的,或者销售含有违禁药物和兽药残留超标的动物产品于食品消费的,责令其对含有违禁药物和兽药残留超标的动物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4擅自转移、使用、销毁、销售被查封或者扣押的兽药及有关材料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违反兽药管理条例规定,擅自转移、使用、销毁、销售被查封或者扣押的兽药及有关材料,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35、不按规定报告与兽药使用有关的严重

41、不良反应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违反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兽药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兽药使用单位和开具处方的兽医人员发现可能与兽药使用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不向所在地人们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的 ,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36、不按规定销售、购买、使用兽用处方药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违反兽药管理条例规定,未经兽医开具处方销售、购买、使用兽用处方药的,责令其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7、违反规定销售原料药,或者拆零销售原料药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违反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兽药生产、经营企业把原料药销售给兽药生产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或者兽药经营企

42、业拆零销售原料药的,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8、不按规定添加药品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违反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和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禁用药品,依照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直接将原料药添加到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或者饲喂动物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9、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分类*饲料的分类(1)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由两种或两种以上饲料添加剂加载体或稀释剂按一定比例配

43、制而成的均匀混合物,在配合饲料中添加量不超过10%(2)浓缩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与蛋白质饲料和矿物质饲料按特定配比均匀混合制成,为半成品饲料,不能单独饲喂动物,在配合饲料中添加量20%-40%(3)全价配合饲料:典型浓缩饲料和能量饲料均匀配合即可制成,可直接饲喂相应的动物(4)精料补充饲料(精料混合料):属于半日粮型配合饲料,用于草食动物,与青绿饲料和粗饲料混饲*饲料添加剂的分类(1)营养性饲料添加剂:指用于补充饲料营养成分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饲料级氨基酸、维生素、矿物质微量元素、酶制剂、非蛋白氮等(2)一般性饲料添加剂:指为保证或者改善饲料品质、提高饲料利用率而掺入饲料中的少量或者微量

44、物质(3)药物饲料添加剂:指为预防、治疗动物疾病而掺入载体或者稀释剂的兽药的预混物,包括抗球虫类、驱虫类、抑菌促生长类等(药物不能直接加入饲料)40、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企业应具备的条件*要有与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仓储设施:库内不准堆放化肥、农药、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有害等与饲料、饲料添加剂无关的物资*有具备饲料、饲料添加剂使用、贮存、分装等知识的技术人员(1)具备贮存知识的技术人员(2)要有使用知识的技术人员(3)要有产品分装知识的技术人员*有必要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41、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企业的管理(1)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企业要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

45、经营手续,手续完备后方可进行经营活动(2)进货时必须核对产品标签、产品质量合格证(3)禁止经营无产品质量标准、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饲料添加剂(4)禁止经营停用、禁用或者淘汰的饲料、饲料添加剂以及未经审定公布的饲料、饲料添加剂(5)禁止经营未经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进口饲料、进口饲料添加剂 要服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的管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并接受饲料管理部门的质量监督抽查42、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使用管理(1)使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应当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使用规范(2)禁止使用停用、禁用或者淘汰的饲料、饲料添加剂

46、及未经审定公布的饲料、饲料添加剂(3)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和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禁用药品(4)在使用过程中,证实饲料、饲料添加剂对饲养动物、人体健康和环境有害的,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决定限用、停用或者禁用,并予以公布(5)禁止对饲料、饲料添加剂作预防或者治疗动物疾病的说明或者宣传;但饲料中加入药物饲料添加剂的,可以对所加入的药物饲料添加剂的作用加以说明43、ISO9000系列标准与ISO4000系列标准的关系* ISO9000系列标准:是在全世界范围内通用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国际标准系列的代号(1)ISO9000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标准(2)ISO9001质量体系设计、开发、生产、安装与服务的质量保证模式(3)ISO9002质量体系生产与安装的质量保证模式(4)ISO9003最终检验与实验的质量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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