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有关问答答记者问.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有关问答答记者问.doc(9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答记者问1、什么是教师资格制度?答: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是公民获得教师工作岗位的法定前提条件。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对教师实行的法定的职业许可制度,它规定了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认定程序和认定权限等。教师资格制度全面实施后,只有依法取得教师资格,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才能被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其它教育机构聘任为教师。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不能从事教师职业。2、为什么要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答: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对于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是社会文明进步、教育事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的重要标志。首先,实施
2、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依法治教,使教师的任用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的前提,是依法管理教师队伍、把住教师队伍入口关,从根本上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法律手段。其次,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是形成开放式教师培养体系的重要环节和制度保障,有利于形成高质量的教师储备队伍,有利于吸引全社会优秀人才从教。第三,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是推动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教师聘任制、调整和整顿教师队伍的制度性措施,有利于解决不合格教师问题,优化教师队伍。第四,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有利于体现教师的职业特点,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待遇,使教师地位、教师队伍素质和教育质量形成良性循环。3、实行教师资格制度有哪些法律依据?答:教育法规定:“
3、国家实行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教师法也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该法对教师资格的标准和条件、申请认定的程序、法律责任等做出了原则规定,并授权国务院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实施办法。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颁布了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2000年9月23日教育部颁布了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令第10号),对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做出了具体规定。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我省制定了山西省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细则、山西省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和相关配套文件。4、哪些人可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答: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
4、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和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可以取得教师资格。暂不受理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申请两种以上教师资格,暂不受理社会人员和高等学校中的非教学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5、教师资格的种类和适用范围有哪些?答:教师资格分为七种:(1)幼儿园教师资格;(2)小学教师资格;(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5)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6)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7)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与教师资格相应的各类学校和其它教育机构担任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取得中
5、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不能与其它教师资格融通。6、教师资格的认定权限是如何规定的?答: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授权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教师资格制度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包括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权限,负责本地区教师资格认定和管理的组织、指导、监督和实施工作。我省教师资格的认定和管理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人事部门具体负责。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
6、门或主管厅局审核后报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等学校(包括具有学历文凭授予权的民办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由省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其它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的资格,按类别和层次,由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认定。7、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和教育教学能力。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它非师范类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视为不合格学历。高中毕业学历不能作为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
7、员,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它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它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暂不降低具有相当于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高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特殊技艺者的学历条件;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党校纳入国民教育的本科、研究生学历,可以作为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外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为
8、合格学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要符合如下要求:(1)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2)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8、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有哪些程序?答:教师资格认定的工作程序如下: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名,领取有关资料和表格;2、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基本材料;3、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
9、行初步审查;4、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按照省教育厅制定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标准和办法,考察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和在学期间缺少教育实践环节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提出专家审查意见,签名盖章后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5、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通知申请人。符合法定认定条件的申请人,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9、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该提交哪些证件及材料?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前向所在学校或户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下列基本材
10、料:(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育部监制)一式两份;(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山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原件和复印件;(6)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其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或毕业学校填写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教育部监制)原件;(7)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和按省教育厅晋教人200425号文件规定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学心理学考试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应提供由山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印制的由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颁发的教育学、
11、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应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9)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由其所在学校出具拟聘教师证明材料;(10)具有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提供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和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1)近期小二寸同底免冠正面照片2张。必要时,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更为详细的证明材料。10、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应由哪些部门负责?答:申请人的思想品德表现和鉴定意见,由其所在工作单位或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
12、、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查和填写。其中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的思想品德表现和鉴定意见由其毕业学校负责审查、填写。如有必要,可以通过适当途径对申请人的上述情况作进一步了解和考察。11、哪些申请人需要参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和省教育厅晋教人200425号文件第五条规定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都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各科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各科满分均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于2004年5月29日下午14:3018:00在太原师范学
13、院举行。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于2004年6月12日上午8:3012:00举行。考试地点由市或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自行确定。12、哪些申请人需要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和在学期间缺少教育实践环节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应参加由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已有一种教师资格,现要申请高一层次教师资格应参加相应层次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13、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包括哪些项目?答:教育教学能力包括身体条件、普通话水平和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教育教学能
14、力测试就是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能力进行测试与评价,考察其是否具备从事教师职业的基本能力和素质。测试项目包括面试和试讲两部分。通过面试,考察申请人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以及运用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试讲,考察申请人的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技能和教学效果。14、应届毕业生怎样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应届师范教育类和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可在临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持学校出具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学业成绩单(含在学期间选修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或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和其它申请材料,到就
15、读或拟任教学校所在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直接认定其教师资格。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和缺少教育实践环节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必须参加并通过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其相应的教师资格。15、如何区别师范教育类专业和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答:按照教育部规定,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证书中所学专业属于“*教育”的,如“汉语言文学教育”、“音乐教育”、“信息技术教育”等,属于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否则属于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16、在本地取得的教师资格,在外地是否
16、有效?教师资格是否有有效期?答:教师资格作为一种法定的国家执业资格,一经取得,即在全国范围内通用,不受地域的限制,具有普遍的适用效力,非依法律规定不得丧失或撤销。目前尚未规定教师资格的有效期。17、具备了教师资格,是否就可以从事教师工作,享受教师待遇?答:教师资格是从事教师职业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而不是全部条件,并不是具有教师资格的人员都能从事教师工作。具有教师资格的人员是否能从事教师工作,还要受教师编制、学校师资需求、教师队伍学科结构、聘任条件等方面的限制。具有教师资格的人员,只有被学校或其它教育机构聘任为教师后,才能享有法定的教师权利,履行相应的教师义务。18、申请教师资格应注意哪些事项?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是中国公民的权利,申请认定实行自愿的原则,非依法律规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无权拒绝受理符合认定基本条件的中国公民的申请。教师资格的申请实行属地化。申请人一般是向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当在受理期限内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19、教师资格认定怎样收费?答:教师资格认定收费按省财政厅、物价局文件执行。 200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