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doc 6).docx

上传人:飞**** 文档编号:44409120 上传时间:2022-09-21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4.7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doc 6).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doc 6).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doc 6).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doc 6).docx(6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6页 共6页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做好环境监测人员上岗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考核(以下简称持证上岗考核)工作,保证考核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环境保护系统各级环境监测中心(站)和辐射环境监测机构(以下统称环境监测机构)中一切为环境管理和社会提供环境监测数据和信息的监测、数据分析和评价、质量管理以及与监测活动相关的人员(以下统称监测人员)的持证上岗考核。持有合格证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方能从事相应的监测工作;未取得

2、合格证者,只能在持证人员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监测质量由持证人员负责。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持证上岗考核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国家级和省级环境监测机构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的管理工作,其中国家级环境监测机构监测人员的考核工作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组织实施,省级环境监测中心(站)和辐射环境监测机构监测人员的考核工作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委托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组织实施。省级环境保护局(厅)负责辖区内环境监测机构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的管理工作,省级环境监测机构在省级环境保护局(厅)的指导下组织实施。 第四条各环境监测机构负责组织本机构环境监测人员的岗前技术培训,保

3、证监测人员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 第五条申请持证上岗考核的单位(以下简称被考核单位)向负责对其进行考核的单位(以下简称主考单位)提出考核申请,并填报持证上岗考核申请表。被考核单位在持证上岗考核组(以下简称考核组)进入现场考核之前,按照考核组的要求,做好考核准备,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 第六条主考单位根据被考核单位的申请制定考核计划,组建考核组,负责指导和监督考核组按计划实施考核,审核考核方案和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报告(以下简称考核报告),并负责将考核结果上报合格证颁发部门审批。 第七条考核组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命题及制定参考答案、确定被考人员的考核项目和考核方式、实施考核及阅卷和评分、向主

4、考单位提交考核报告。考核组工作由考核组组长负责。 第三章考核内容与考核方法 第八条考核内容包括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样品分析。根据被考核人员的工作性质和岗位要求确定考核内容。 (一)基本理论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环境保护基本知识、环境监测基础理论知识、环境保护标准和监测规范、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知识、常用数据统计知识、采样方法、样品预处理方法、分析测试方法、数据处理和评价模式等。 (二)基本技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布点、采样、试剂配制、常用分析仪器的规范化操作、仪器校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数据记录和处理、校准曲线制作、样品测试以及数据审核程序等。 (三)样品分析是指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对发放的考核样

5、品进行分析测试。 第九条基本理论的考核方式为笔试,原则上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第十条基本技能和样品分析考核采取现场操作演示与样品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项目的确定以具有代表性、尽量保证覆盖被考核人的实际能力为原则,一般考核项目数不少于被考核人申请项目的30%。对有标准样品的项目,原则上进行标准样品的测试考核。对没有标准样品的项目,可采取实际样品测定、现场加标、留样复测、现场操作演示、提问、人员比对和仪器比对等考核方式。考核组根据测定结果、实际操作规范程度以及回答问题的正确程度评定考核结果。 第十一条基本技能和样品分析中没有考核的项目,由被考核单位自行考核认定(以下简称自认定)。自认定情况经被考

6、核单位核签后报考核组,随考核报告一同报主考单位。考核组在现场考核时抽查自认定情况,抽查比例不少于5。以现场考核时间为基准年,在同年度和上一年度参加国家和省级能力验证并考核合格者、参加标准样品定值并被采纳者,可认为自认定合格。 第四章合格证的管理 第十二条国家级环境监测机构监测人员的合格证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发;省级环境监测机构监测人员的合格证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颁发;其他环境监测机构监测人员的合格证,由各省级环境保护局(厅)颁发。 第十三条合格证有效期为五年。 第十四条监测人员取得合格证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持证资格,收回或注销合格证: (1)违反操作规程,造成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者; (2)编造数据、弄虚作假者; (3)调离环保系统环境监测机构者。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环境监测人员合格证制度(暂行)同时废止。第 6 页 共 6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工作报告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