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真题及答案5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真题及答案5篇.docx(20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真题及答案5篇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真题及答案5篇 第1篇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A.事后以书面方式作出B.在合理期限内作出C.即时作出D.一个小时内作出答案:C解析:根据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归()所有。A.国家B.集体C.个人D.农民答案:A解析: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的
2、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归国家所有。土地登记代理委托书在生效之前需由()签字。2022年11月9日,国土资源部发出了关于依法加快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已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全面部署开展全国集体土地所有权初始登记工作,并强调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确定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问题: 1.如果土地家庭联产承包中未打破村民小组(原生产队)界线,且以村的名义与农户签订了承包合同,土地应确认给哪一方所有? 2.考虑到各地的差异和村民小组组织机构不健全的实际情况,在具体登记发证时,可采取哪些方式进行? 3.在集体土地所
3、有权登记发证工作中,宗地的划分要注意什么?答案:解析: 1.在关于依法加快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若土地家庭联产承包中未打破村民小组(原生产队)界线,不论是以村的名义还是以组的名义与农户签订承包合同,土地应确认给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故本题中的土地应确认给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 2.在具体登记发证时,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进行: (1)有条件的地区,可将集体土地所有证直接发散到村民小组农民集体; (2)采取“组有村管”的方式,将集体土地所有证发放到村,由村委会代管。为体现村民小组农民集体的所有权主体地位,土地证书所有者一栏仍填写村内各村民小组农民集体的名称,并注明土地所有权分别由
4、村内各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待条件成熟时,可将集体土地所有证换发到组。 3.在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中,宗地的划分应注意如下几点: (1)属同一农民集体拥有的权属界址线所封闭的集体土地(含该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划分为一宗地。 (2)同一所有者的集体土地被铁路、公路、河流、沟渠等线状国有或其他集体土地分割的,原则上应分别划分宗地。对线状地物狭窄、图上难以准确反映其实地状况的,也可不单独分宗,但要在调查时注明,并相应扣除其面积。 (3)有争议的土地,不得划入任何宗地,待争议调解、处理、确权后,再行划入相关宗地或单独立宗。下列各项中,可以质押的权利是()。A.土地所有权B.房屋产权C.汇票、支票
5、、本票D.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E.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答案:C,D,E解析:根据担保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下列权利可以质押:(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四)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王某因偷开他人机动车辆,被甲市乙县丙乡派出所处以罚款500元。王某不服,准备提起行政复议。他可向下列哪些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A.甲市公安局B.乙县公安局C.乙县政府D.丙乡政府答案:B,C解析:考查行政复议机关。具体而言,本题考查对派出机构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的管辖问题。根
6、据行政复议法第15条第1款第2项的规定,对派出机构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该部门所属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本题中,乡派出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权以自己名义作出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因此,BC项是正确答案。2022年8月7日,经登记王某将本人所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原地抵押给某银行,债务履行期限为2年,贷款金额16万元。2022年8月6日,王某偿还了该银行的债务,该银行出具了还贷证明,王某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权的注销登记。问题: 1.在哪些情形下,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
7、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2.对注销土地登记证明材料的审核应着重从哪些方面进行?答案:解析:1.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有: (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4)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5)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2.对注销土地登记证明材料的审核应着重从下列五方面审核: (1)注销土地登记证明材料的开具
8、单位应当为有批准权的部门。 (2)注销土地登记证明材料上的单位名称应当是单位的全称。 (3)所盖公章与单位名称应一致。 (4)证明内容与其他相关内容应一致无误。 (5)注销土地登记证明材料应是真实、合法和有效的。 必须用勘丈值确定界址点位置的情况包括()。A.采用图解勘丈法进行地籍细部测量B.采用部分解析法进行地籍细部测量C.采用解析法进行地籍细部测量D.采用部分解析法进行地籍控制测量E.采用解析法进行地籍控制测量 答案:A,B解析:用图解勘丈法进行地籍细部测量时,全部界址点都没有高精度的解析坐标;采用部分解析法进行地籍细部测量时,大部分街坊内部的界址点没有解析坐标。对于这些界址点,必须用勘丈
9、值确定它们的位置。.甲、乙两工厂相邻,甲工厂原有东门,甲工厂为了解决本厂职工上下班通行方便,想开一个西门,但必须借用乙工厂的道路通行。于是,甲、乙两工厂约定,甲向乙支付使用费,乙工厂允许甲工厂的员工通行,为此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在乙工厂的土地上设立了通行地役权。则下列描述正确的有()。A.乙地称为供役地,甲地称为需役地B.甲地称为供役地,乙地称为需役地C.甲场对乙工厂的道路拥有所有权D.乙工厂对甲工厂借用的道路具有所有权E.乙工厂对甲工厂借用的道路具有使用权答案:A,E解析:提供给他人使用的土地称为供役地,以他人土地提供方便而使用的土地称为需役地。乙工厂对甲工厂借用的道路仅具有国有土地使用权。2
10、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真题及答案5篇 第2篇李某因病医治无效而死亡,这在民法上属于()。A.生活事实B.偶然事实C.民事行为D.事件答案:D解析:事件是指与人的意志无关,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判断某个法律事实究竟是事件还是行为,只是看它本身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作用为要素,而不考虑其发生原因是否有当事人的意志。人的出生、死亡、自然灾害等都能引起特定的民事法律后果,且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李某因病医治无效死亡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中的事件。X市A公司原是国有企业,使用的土地是由国家无偿划拨的,2022年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改制时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近几年由于经营管理不善,企业正准备宣
11、告破产。问题: 1.如何理解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2.可以采取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的行业、企业有哪些? 3.A公司改制时,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前是如何进行地价评估的?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有什么法律特征?答案:解析:1.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是国家为了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进一步推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明晰土地产权关系,盘活和显化土地资产,对改制的国有企业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进行资产处置的一种方式。它是指国家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改组后的新设企业,该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
12、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形成的国家股股权,按照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资格的国有股权持股单位统一持有。 2.国有企业改革时,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根据行业、企业类型和改革的需要,采取不同的土地资产处置方式和管理政策。其中可以采取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的行业、企业有: (1)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根据企业改革和发展需要,主要采取授权经营和国家出资入股的方式,向集团公司或企业注入土地资产。 (2)对于一般竞争性行业,应坚持以出让、租赁等方式配置土地。当非国有资本购买、兼并、
13、参股原国有企业时,可将企业原划拨土地评估作价后同其他国有资产一并转为国有股,逐步通过股权转让变现。 (3)对承担国家计划内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国有企业,原划拨土地可以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也可以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向企业注入土地资产。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司设立时,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折合为股份。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时,不得将财产低价折股或者有其他损害出资人权益的行为。 采用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方式进行资产处置的,在改制企业拟订的土地资产处置总体方案核准后,企业应自主委托具
14、备相应土地估价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并依据土地状况和评价结果,拟订土地资产处置的具体方案。土地估价报告经企业所在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应在省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土地资产处置审批时备案。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的法律特征包括: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必须依法审批;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方式受范围限制;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前必须进行地价评估,作价结果要备案; (4)作价出资(入股)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作价出资、租赁或抵押; (5)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与国有股权持股单位签订委托持股合同。甲和乙于2022年11月11日办理了协议离婚登记手
15、续。2022年4月29日,甲发现乙在离婚时有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甲欲要求人民法院分割乙所隐藏的夫妻共有财产。该请求权诉讼时效的终止日为()。A.2022年11月11日B.2022年11月11日C.2022年4月29日D.2022年4月29日答案:D解析:夫妻一方在离婚财产分割时有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另一方可在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2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分割他方隐藏的夫妻共同财产之诉讼请求。承诺生效时,()。A.合同成立B.合同生效C.合同成立并生效D.合同开始履行答案:A解析:合同成立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承诺做出意味着双方意思达成一致,合同的成立,但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的生效
16、,比如法律规定的需要经过登记才能生效的合同,未经登记,合同虽然成立,但并不会生效。朱某和何某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屋用于“炒房”,二人约定各自对该房屋享有一半的份额。后何某不幸遭遇车祸身亡,则关于其份额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朱某可以其与何某具有共有关系为由,主张对何某遗留下来的份额行使优先购买权B.何某遗留下来的份额属于其遗产,在何某与朱某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先按继承法处理C.因何某死亡,其份额自动归其继承人继承D.因何某死亡,其份额自动消灭,朱某取得对该房屋的完整的所有权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共有人死亡后共有份额的处分。根据物权法解释(一)第9条的规定,共有份额的权利主体因继承
17、、遗赠等原因发生变化时,其他按份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不予支持,但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当何某死亡时,其享有的房屋份额应当自动归属于其财产。在其生前与朱某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该份额应当排除朱某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故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是()A.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吊销许可证的处罚决定不服的B.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扣押财产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C.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D.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民事纠纷调解不服的答案:D解析:行政复议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
18、民法院提起诉讼。初始地籍调查的内容包括初始地籍测量和()。A.初始权属调查B.变更地籍调查C.土地权属调查D.综合管理调查答案:A解析:初始地籍调查包括初始权属调查和初始地籍测量,两者是互为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土地登记模块中需要包含的功能有()。A.初始土地登记B.土地权属性质查询C.变更土地登记D.土地注销登记E.土地他项权利登记答案:A,C,D,E解析:土地登记具体可分成初始土地登记、变更土地登记、土地他项权利登记、土地注销登记、出让转让土地登记、房改房土地登记等几大类。土地权属性质查询属于系统的查询功能。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真题及答案5篇 第3篇地籍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统计子系统的主
19、要模块有()。A.查询模块B.分析模块C.统计模块D.输出模块E.处理模块答案:A,C,D解析:地籍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统计子系统的主要模块包括查询、统计、输出模块。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为1年,此1年为()。 A.不变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B.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但适用诉讼时效延长的规定C.不变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但不适用诉讼时效延长的规定D.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答案:D解析: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为形成权,其存续期间为除斥期间,属于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地籍变更
20、申请的一般情况包括()。A.土地权利人提出的申请B.国家地籍变更的要求C.法院提出的申请D.权属纠纷处理时提出申请E.国土管理部门的日常业务答案:A,C,E解析:地籍变更申请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间接来自于社会,二是来自于国土管理部门的日常业务。间接来自于社会的地籍变更申请是指国土管理部门接到土地权利人提出的申请或法院提出的申请后,根据申请报告,由国土管理部门的业务科室向地籍变更业务主管部门提出地籍变更申请。国土管理部门的业务科室在日常工作中经常会产生新的地籍信息,例如监察大队、地政部门、征地部门等,这些业务科室应向地籍变更业务主管部门提出地籍变更申请。变更权属调查的步骤,主要包括:填写变更地籍
21、调查表;填写变更权属调查记事及调查员意见;界址变更调查及界址标志的设定;权属调查文件资料的移交;查询变更土地登记或设定土地登记申请文件;宗地权属状况调查;发送变更地籍调查通知书;勘丈或修改宗地草图。下列排序正确的是()。A.B.C.D.答案:B解析:变更权属调查的步骤为:查询变更土地登记或初始土地登记申请文件;发送变更地籍调查通知书;宗地权属状况调查;界址变更调查及界址标志的设定;填写变更地籍调查表;勘丈或修改宗地草图;填写变更权属调查记事及调查员意见;权属调查文件资料的移交。关于土地确权结果的效力,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有()。A.人民政府的土地确权一经作出就具有法律效力,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
22、B.生效的土地确权决定是土地登记的直接依据C.依法确定的土地权利是保证土地登记公信力、保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利的基础D.土地权利一经确定就受到法律保护,可以对抗一切不法侵害E.人民政府的土地确权具有参考性,并不具有法定性答案:A,B,C,D解析:人民政府的土地确权一经作出就具有法律效力,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土地确权结果具有法定性和权威性。下列有关行政复议决定的说法或做法正确的是:( )A.甲申请复议要求履行法定职责,复议机关审理后认定被申请人没有相应的法定职责,作出驳回甲复议申请的决定B.乙对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00元不服,申请复议要求撤销。复议机关经审理认为处罚过轻,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
23、罚C.申请人丙和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调解书上签字后丙反悔,复议机关遂作出复议决定D.复议机关受理丁的复议申请后,发现丁的申请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决定驳回丁的复议申请答案:A,D解析:考查行政复议的决定。AD符合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8条规定,BC与该条例第51条、第50条第3款相悖。对指界人缺席或不签字的处理,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如一方缺席,其宗地界线以另一方所指界线确定B.如一方缺席,其宗地界线由调查人员根据现状及地方习惯确定C.如双方缺席,其宗地界线由调查人员根据现状及地方习惯确定D.如双方缺席,调查人员须重新确定指界日期并通知双方指界人E.如双方缺席,违约缺席者对调查结果有异议的,须
24、在收到调查结果之日起,30日内重新提出划界申请答案:A,C解析:违约缺席者对调查结果有异议的,须在收到调查结果之日起,15日内重新提出划界申请。企事业单位依照法律对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行为是行使的()。A.土地所有权B.土地使用权C.土地他项权利D.排他权答案:B解析:土地使用权是指民事主体(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公民个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和承担一定的义务。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真题及答案5篇 第4篇根据婚姻法规定,下列情形属于无效婚姻的是()。A.与丙同居多年的甲与乙缔结的婚姻B.甲因受胁迫与乙缔结的婚姻C.甲因
25、受欺诈与乙缔结的婚姻D.甲与其祖父的外孙女缔结的婚姻答案:D解析:婚姻法第10条规定,无效婚姻包括四种情形: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其中,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是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通婚的情形。AC两项属于有效婚姻。B项属于可撤销婚姻。D项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通婚,为无效婚姻。每宗地的界址点独立编号时,界址点编号统一()由“1”开始顺序编号A.从始至终B.从上向下C.从左向右,自上而下D.从右向左,自下而上答案:C解析:如果调查区内,无近期的大比例尺地形图或其他能清楚地反映宗地之间关系的图件,可按宗地进行界址
26、点编号,即每宗地的界址点独立编号,界址点编号统一自左向右、自上而下,由“1”开始顺序编号。下列各项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有()。A.房地产开发商出售房屋的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B.交换房屋后价值增长了50%C.房地产开发商出售房屋的增值额为50%D.由于遗嘱继承的房屋其价值增长50%E.国家依法收回的房地产,其价值增长为50%答案:A,D,E解析: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个体,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地籍在
27、调节社会生产关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地籍制度是地籍工作()的归宿。A.规范化B.现代化C.制度化D.法制化E.产业化答案:A,C,D解析:地籍制度是国家对各项地籍工作所作的各种规范化的政策、法律规定,也是地籍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的归宿。地籍制度是通过国家的地籍管理措施得以实现的。 某权利人拥有的建筑面积为160平方米,该宗地面积为10000平方米,该权利人分摊共用面积150平方米,宗地内总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则宗地总基地面积为()平方米。A.2000B.2500C.3000D.3500 答案:B解析:下列关于代理关系法律特征的叙述,正确的有()。A.代理关系的主体是代理人,客体是被代
28、理人和相对人B.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C.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代理行为D.代理主要是实施法律行为E.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答案:B,C,D解析:A项,代理关系的主体包括代理人、被代理人和相对人;E项,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甲为了能在自己的房子里欣赏远处的风景,便与相邻的乙约定:乙不在自己的土地上从事高层建筑;作为补偿,甲每年支付给乙4000元。两年后,乙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丙。丙在该土地上建了一座高楼,与甲发生了纠纷。对此纠纷,下列判断正确的是()。A.甲对乙的土地不享有地役权B.甲有权不让丙建高楼,但得每年支付其4000元C.丙有权建高楼,但须补偿甲由此受到
29、的损失D.甲与乙之间的合同因没有办理登记而无效答案:A解析: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地役权是指为自己的不动产的便利而使用他人的不动产的权利。同时,设立地役权须订立书面合同。在本案中,甲、乙之间并没有订立书面合同,并不成立地役权,甲对乙的土地不享有地役权。下列各项不属于全球定位系统(GPS)所具有的优势的是()。A.精度高B.费用省C.速度快D.操作复杂答案:D解析:GPS定位技术以其精度高、速度快、费用省、操作简便等优良特性被广泛应用于地籍控制测量中。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真题及答案5篇 第5篇下列各项关于土地抵押权的特点,说法不正确的是()。A.土地抵押权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而不是土地本身B.土地
30、抵押权的成立和存续依赖于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存在而不是土地的自然存在C.土地抵押权的客体是法律允许转让的土地使用权D.土地抵押权的权利客体没有限制性答案:D解析:土地抵押权的权利客体具有限制性: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但必须是法律允许转让的土地使用权。由于第三人的过错致使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由()承担民事责任。A.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B.第三人C.动物饲养人和第三人D.管理人和第三人答案:B解析: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但是如果是由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所谓(),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中,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外,
31、应当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取得他人财产利益或者得到他人劳务,均应当向对方支付相应的代价。A.平等原则B.自愿原则C.等价有偿原则D.诚实信用原则答案:C解析: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等价有偿的原则。下列事项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有()。A.民政部门对公民张三强制征兵的行为B.公安部门出入境管理局对某一外国人续办签证的请求予以拒绝的行为C.乡政府作出指导农民种植新科技种子的决定,并附条件:如种植者可获科技进步奖100元D.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决定不提拔吴某担任科长职务E.行政机关的一般性通知行为答案:A,B解析:AB两项分别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九)、(三)项的规定,属于行政诉
32、讼的受案范围。C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D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E项,一般性通知行为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不产生实际的影响,不可诉。质权以_为标的,用益物权以_为其标的。()A.不动产;动产B.动产或者权利;不动产C.动产与不动产;动产D.不动产;动产与不动产答案:B解析:一般说来,质权包括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质权的标的为权利或者动产,用益物权属于不动产物权,只能在不动产上设立。某企业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违法罚款。在缴纳前该企业被另一企业兼并,这
33、时有权提出赔偿请求的是()。A.原企业的上级主管机关B.新的兼并企业的上级主管机关C.原企业D.新的兼并企业答案:D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行政机关兼并,认为经营自主权受到侵害,依法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对其享有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具有原告资格。()登记资料是指涉及国家安全、军事设施等单位的土地登记资料内容。A.特殊B.秘密C.特密D.机密答案:A解析:特殊登记资料是指涉及国家安全、军事设施等保密单位的土地登记资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密的土地登记资料。这类土地登记资料由于保密要求,不得公开,其查询受到严格的限制,不在公开查询的范围内。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是()。A.甲和乙约定,如果乙考上重点大学,甲则资助其上大学期间的一切费用B.甲和乙约定,若北京再下雨,甲将其雨伞送给乙C.甲和乙约定,若乙打丙一顿,甲则将其财产的一半赠与乙D.甲和乙约定,若乙交付的货物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条件,甲则给付约定的价款答案:A解析:B项中北京下雨是一个必定会发生的事实,不具有条件的“不确定性”特征,不是附条件而是附期限。C项中约定的条件违背社会公德,该行为无效。D项中的条件属于法定的条件,不符合“条件必须是当事人设定”的要求,不能对法律行为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