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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45页 共45页第一章1.会计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 适用范围: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2.会计行政法规:国务院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准则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务院财政部 会计部门规章:办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会计规范性文件:制度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4.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会计工作管理的组织形式、管理权限的划分、管理机构的设置5.自律管理组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会计学会6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总账明细账及辅助性账簿15年,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25年 固定资产
2、卡片账报废后保管5年,月度季度报表3年,年度报表、会计档案保管清册销毁清册为永久7.原始凭证经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复制8.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会计报表、附注、其他信息9.会计报表对外报出时间:月度6天,季度15天、半年度60天、年度4个月10.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督的对象为单位的经济活动11.对违反规定的财务收支,如报单位负责人处理的,单位负责人应在10日内做出书面决定,并对决定承担责任12.行政处罚:警告、罚款、吊销资格证书13.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 审计目标不同 审计独立性
3、不同 审计的职责和作用不同 接受审计的自愿程度不同 审计标准不同 审计时间不同14.单位监督与政府监督、社会监督的区别 监督的主体不同 监督的性质不同 监督的时间不同 监督的内容不同15.会计机构的设置:单位的规模大小、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经营管理要求16.依法被吊销资格证的,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考试,不得重新取得证书17.因提供虚假财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的人员,不得取得或重新取得资格证18.持证人员应当自办理调转调出手续之日起3个月内,持会计证到调入地办理调入手
4、续19.会计证实行6年定期换证,持证人员应当在会计证到期前6个月内办理换证手续20.会计继续教育的特点:针对性、适应性、灵活性21.参加会计证考试舞弊的,2年内不得参加考试22.不依法设置会计帐簿,私设会计账簿,未按规定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或填制取得的不合法的,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或者登记不符合规定的,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提供的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未按规定使用记录文字或记账本位币的,未按规定保管会计资料,导致毁损、灭失的,未按规定建立会计监督制度,拒绝实施监督的,不如实提供会计资料,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规定的,承担一下责任: 责令限期改正 罚款:单位3000-50000 负责的主管人
5、员和其他责任人2000-20000 给予行政处分 吊销会计证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3.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刑事责任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或者不申报,逃避税款,逃避税款数额较大并占10%以上,处三年一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占30%以上,处三至七年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向社会提供虚假的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20000-200000元罚款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等中介组织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以上人员索取他人财务或非法收受贿赂的,处5-10年有期
6、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行政责任 通报 罚款 单位5000-10万 主管人员和其他负责人员3000-5万 行政处分 吊销会计证24.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资料 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同上25.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行政责任 罚款:对违法行为人5000-5万 行政处分:降职、撤职、开除26.商业银行提供虚假的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报表的,中国人民银行有权责令其改正;商业银行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50万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或逾期不改的,停业整顿或吊销经营许可证27对于经批准上市交易的证券,其发行人未按规定披露信息,或披露的
7、信息有虚假记载等,由证券监管责令改正,对发行人处30-60万元罚款发行人未按期公告上市文件或者报送有关报告的,对发行人处5-10万元罚款 为证券上市、发行等出具审计报告或资产评估报告等,就其所应负责的内容弄虚作假的,没收违法所得,处1-5倍罚款。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责任人员资格证28.保险公司未按规定报送有关文件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处1-10万罚款,提供虚假文件的,处10-50万罚款29.纳税人未按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以及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由税务机关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
8、0-10000元罚款30.纳税人采取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的,不缴或少缴税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偷税数额不满1万元或者占应纳税额不到10%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偷税款,处以偷税数额50%-5倍罚款第二章1.同城:银行本票、本票 异地:汇兑、托收承付 同城或异地:银行汇票、商业汇票、委托收款2.支付结算的法律特征 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 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 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3.适用支付结算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部门规章和政策性规定: 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
9、办法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办法4.单位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5.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使用该账户办理付款业务,但注册验资的临时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6当存款人在同一银行营业机构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后重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重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可自开立之日起办理付款业务7.银行结算账户需要办理变更手续的: 存款人的账户名称、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及其他信息发生变化的8.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更改名称不改变开户行及帐号的,5日内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 主要负责人
10、、法定代表人、住址及其他信息变更的,5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 银行接到存款人的变更通知后,及时办理变更手续,2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9.存款人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或是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存款人申请撤销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应自撤销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撤销情况说明书书面通知该存款人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银行;存款人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银行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知存款人撤销有关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10.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应当先撤
11、销一般存款账户,专业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将账户资金转入基本存款账户后,方可办理基本存款账户的撤销11.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因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的除外)、预算单位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和QFII专用存款账户实行核准制,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办法开户登记证12.基本存款账户: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 一般存款账户: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只收不付) 专用存款账户: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要专户存储和使用的资金13.收入汇缴账户除向其基本存款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用存款户划转款项外,只收不付,不得支取现金14.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向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支
12、付款项单笔超过5万元时,付款单位若在付款用途栏或备注栏注明事由,可不再另行出具付款依据15.储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款业务,不得办理转账结算,且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具有活期储蓄的功能,具普通转账结算功能和使用支票,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的功能16.违反规定开立银行结算账户,伪造、变造证明文件欺骗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违反规定不及时撤销银行结算的处罚:非经营性存款人:1000元经营性存款人:1万-3万17.违反办法规定将单位款项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违反本办法规定支取现金,利用开户银行结算账户逃避银行债务,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从基本存款账户之外的银行结算账户转账存入,将销货收入存入或现金存入单位信
13、用卡账户的: 非经营性存款人:1000元 经营性存款人:5000-3万元18.存款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存款人地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的变更事项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银行的,处警告并罚款1000元19.伪造、变造,私自印制开户登记证的 非经营性存款人:1000元 经营性存款人:1万元-3万元20.为存款人多头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明知或应知是单位资金,而允许以自然人名称开立账户存储,处5万元-30万元21.提供虚假开户资料欺骗开立账户的,开立或撤销单位结算账户未通知银行的,为储蓄账户办理转账结算,违反规定办理存款人支付现金或办理现金存入,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的,处
14、5000-3万元22.票据当事人 基本当事人: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 非基本当事人:承兑人,背书人与被背书人、保证人23.票据的功能:支付功能、汇兑功能、信用功能、结算功能、融资功能24.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25. 支票的绝对记载事项签发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欠缺下列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1)表明“支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出票日期;(6)出票人签章。26. 签发空头支票、签发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退票;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
15、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对屡次签发的,银行应停止其签发支票。27. 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28. 个人不能使用商业汇票。29. 付款人对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一般来说,如果付款人在3日内不作承兑与否表示的,则应视为拒绝承兑。持票人可以请求其作出拒绝承兑证明,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30. 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
16、承兑人提示付款。31保证的当事人为保证人与被保证人;被保证的汇票,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为两人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清偿汇票债务后,可以行使持票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权。32. 银行汇票的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 申请人缺少解讫通知要求付款的,出票银行应于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满后1个月后办理。33. 定额银行本票面额为1000元、5000元、1万元和5万元。34. 签发银行本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表明“银行本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确定的金额;收款人的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欠缺记载上列六项内容之一的,银行本票无效。35个人卡的主卡持卡人可为其
17、配偶及年满18周岁的亲属申领附属卡,申领的附属卡最多不得超过两张,也有权要求注销其附属卡。36. 持卡人在还清信用卡的全部交易款项、透支本息和有关费用后,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办理销户:(1)信用卡有效期满45天后,持卡人不更换新卡的;(2)信用卡挂失满45天后,没有附属卡又不更换新卡的;(3)信用卡被列入止付名单,发卡银行已收回其信用卡45天的;(4)持卡人死亡,发卡银行已收回其信用卡45天的;(5)持卡人要求销户或担保人撤销担保,并已交回全部信用卡45天的;(6)信用卡账户2年(含)以上未发生交易的;(7)持卡人违反其他规定,发卡银行认为应该取消资格的。37. 单位卡不得用于10万元以
18、上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单位卡可办理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但一律不得透支,不得支取现金。38同一持卡人单笔透支发生额个人卡不得超过2万元(含等值外币),单位卡不得超过5万元(含等值外币)。同一账户月透支余额个人卡不得超过5万元(含等值外币),单位卡不得超过发卡银行对该单位综合授信额度的3%。无综合授信额度可参照的单位,其月透支余额不得超过10万元(含等值外币)。39. 准贷记卡的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贷记卡的首月最低还款额不得低于其当月透支余额的10%。40. 商业银行办理信用卡收单业务(指签约银行向商户提供的本外币资金结算服务)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商户收取结算手续费:(1)宾
19、馆、餐饮、娱乐、旅游等行业不得低于交易金额的2%;(2)其他行业不得低于交易金额的1%。41. 汇入银行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经过2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42托收承付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万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000元。43. 托收承付验单付款的承付期为3天,验货付款的承付期为10天44. 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45. 单位和个人凭已承兑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均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46. 签发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20、:表明“委托收款”的字样;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委托收款凭据名称及附寄单证张数;委托日期;收款人签章。欠缺记载上列事项之一的,银行不予受理。第三章1.税收的作用 组织财政收入 调节经济 维护国家政权和国家利益2.(1)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2)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 (3)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 (4)税收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3.税收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无偿性体现了财政分配的本质,也是税收三性的核心4.税收的分类:(1)按征税对象: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财产税类、资源税类、行为税类 流转税类: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所得
21、税类: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财产税类: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资源税类:资源税 行为税类;印花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耕地占用税(2)按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工商税类、关税类 工商税类:除关税消费税以外的税 关税:进出口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和船舶吨税(3)按税收的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地方共享税 中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消费税和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地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土地增值税 中央地方共享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印花税(4)按计税标准不同:从价税、从量税、复合税
22、 从价税:增值税、营业税 从量税:耕地占用税 复合税:对卷烟、白酒征收的消费税5.税法是税收的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税收必须以保障税收活动的有序进行为其存在的理由和依据。税收作为一种经济活动,属于经济基础范畴;而税法则是一种法律制度,属于上层建筑范畴 国家和社会对税收收入与税收活动的客观需要决定了与税收相对应的税法的存在;税法对税收活动的有序进行和税收目的的有效实现起着重要的法律保障作用6税收分类:(1)按税法的功能作用不同: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 实体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 程序法:税收征管法海关法进出口关税条例(2)按主权国家行使收管辖权的不同: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3)按税
23、法法律级次划分: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税收规章、税收规范性文件 税收法律:税收征管办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 税收行政法规:增值税暂行条列 税收规章: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税收规范性文件: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7.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是构成税法的三个最基本的要素8.税率:比例税率、定额税率、累进税率(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9.计税依据 从价计征计税金额=征税对象数量计税价格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 从量计征应纳税额=计税数量单位适用税额 复合计征应纳税额=计税数量单位适用税率+计税金额适用税率10.纳税期限:1天、3天、5天、10天、15天、1个月、1个季度为一
24、期11.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为5000-20000,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为300-50012.税法的构成要素:征税人、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免税、法律责任等13.增值税的分类: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1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17%,小规模纳税人税率3%15.进口应税消费品应交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 =进口价格+关税+消费税 =(进口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16.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者从事上述事项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万一下 其他增
25、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一下17.(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无论货物是否发生,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证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的,为货物发出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货款或约定的收款日期(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的,为收到代销清单或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的,为打出代销货物满180
26、天的当天(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证的当天(7)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另一机构的,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及将货物分配给股东,均为货物移送的当天18.消费税税目:烟、酒与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小汽车、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质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19.白酒的税率为20%20.进口应税消费品应交消费税组成积水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应交纳的消费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21.营业税特点 (1)以营业收入额为计税依据,
27、税源广泛 (2)按行业大类设计税目税率,税负公平合理 (3)计征简便,便于征管22.营业税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23.税目税率一、交通运输业3二、建筑业3三、金融保险业5四、邮电通信业3五、文化体育业3六、娱乐业5-20七、服务业5八、转让无形资产 5九、销售不动产524.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基金等25.免税收入: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等26.企业所得税不得扣除的的项目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企业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
28、,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超过规定标准的公益性捐赠支出,赞助支出,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27.公益性捐赠在年利润总额的12%以内的,部分可以扣除,超过部分以及其他对外捐赠不能扣除28.业务招待费按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529.企业按日或按季预缴的,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内进行纳税申报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报送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30.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1)工资、薪金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率 =(每月收入额-35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率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税率(%)速算扣除率不超过
29、1500元的30超过1500-4500元的部分10105超过4500-9000元的部分20555超过9000-35000元的部分251005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率 =(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率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税率(%)速算扣除率不超过15000元的50超过15000-30000元的部分10750超过30000-60000元的部分203750 (3)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每次收入额-800)20%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额适用税率 =每次收
30、入额(1-20%)20%每次收入超过20000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率每次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率不超过20000元的200超过20000-50000元的302000超过50000元的部分407000(4)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 =(每次收入额-800)20%(1-30%)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 =每次收入额(1-20%)(1-30%)例:李明十一月取得的收入如下:(1)薪金收入为5000元(2)一次性稿费收入5000
31、元(3)一次性讲课收入500元(4)到期国债利息收入1000元(5)一次性翻译资料收入2500元。计算应缴个人所得税解析:(1)=(5000-3500)3%=45元 (2)5000(1-20%)(1-30%)=560元 (3)(4)讲课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讲课收为500元,不足800元,不用交个人所得税;国债利息收入免交个人所得税 (5)=(2500-800)20%=340元31.自行纳税申报范围: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等 代扣代缴申报范围:工资、薪金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
32、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32.税务登记证件每年验审一次,每3年换证一次33.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34.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帐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35.需要变更税务登记的情况:改变名称、改变法定代表人、改变经营性质或经济类型、改变住所和经营地点(不涉及主管税务机关变动的)、改变生产或经营方式、增减注册资金(资本)、改变隶属关系、改变生产经营
33、期限、改变或增减银行帐号,改变生产经营权属以及改变其他税务登记内容的36.对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30日内办理变更登记37.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帐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38.企业办理税务变更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审核办理变更税务登记39.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1年40.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持外管证回原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外管证缴销手续4
34、1.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42.代扣代缴的目的在于对零星分散、不易控管的税源实行源泉控制 代收代缴一般是税收网络覆盖不到或很难控管的领域43.纳税人未按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10000元罚款。 未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2000-10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5万元罚款44.普通发票联次:第一联存根联,第二联发票联,第三联记账联45.专业发票:国有金融、保险企业的存货、汇
35、兑、转账凭证,保险凭证;国有邮政、电信企业的邮票、邮单、话务、电报收据;国有铁路、国有航空企业和交通部门、国有公路、水上运输企业的客票、货票等46.本省内使用的发票的种类、式样、内容以及使用范围,由省税务机关确定 本省发票防伪标志的设置,由省税务机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统一规定。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度47.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48.专用发票实行最高开票限额管理。 最高开票限额由一般纳税额申请,税务机关依法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10万元及以下的,由区县级税务机关审批最高
36、开票限额100万元的,由地市级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1000万元的,由省级税务机关审批49.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以1万元一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1)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2)使用数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3)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未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4)拆本使用发票的(5)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6)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7)跨规定区
37、域开具发票的(8)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的(9)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50.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3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按照上述规定处罚51.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并处5-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终究刑事责任。非法代开发票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52.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非法印制发票防伪专用品,伪造发票监制章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
38、没收、销毁作案工具和非法物品,并处1-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5-50万元罚款;对印制发票的企业,可以并处吊销发票准印证;构成犯罪的,依法终究刑事责任5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处1-5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5-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1)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54.诶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55.纳税申报方式:
39、直接申报、邮寄申报、数据电文申报、简易申报、其他方式56.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2000-1万元的罚款57.邮寄申报,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使用统一规定的纳税申报特快专递专用信封,通过邮政部门办理交寄手续,并以邮政部门收据作为申报凭证的方式,以交寄时间为申报时间58税收征收的原则(1)税务机关是征税的唯一行政主体(2)税务机关只能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3)税务机关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
40、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4)税务机关征收税款必须遵守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5)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或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必须向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或开付扣押、查封的收据或清单(6)税款、滞纳金、罚款统一由税务机关上缴国库(7)税款优先 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 纳税人发生欠税在前的,税收优先于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的执行 税收优先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59.税款征收方式 (1)查账征收:适用经营规模较大、财务会计制度健全、会计记录完整、能够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 (2)查定征收: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较小、产品零星、税源分散、会计账册不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较低,
41、但可以控制原材料或进销货的纳税人 (3)查验征收:适用经营品种比较单一,经营地点、时间和商品来源不固定的纳税人 (4)定期定额征收:适用生产经营规模小,又却无建帐能力,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不设置账簿或暂缓建账的小型纳税人 (5)代扣代缴:是对零星分散、不易控制的税源实行税源控制 (6)代收代缴:适用于对零星分散、不易控制的税源实行税源控制 (7)委托代征:适用于零星、分散和流动性较大的税款征收,如集贸市场税款的征收 (8)其他方式:邮寄申报纳税、自计自填自缴,自报核缴方式等60.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1)依照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规定应当设置账
42、簿但未设置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的,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未申报的 (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7)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经过经营的纳税人61.税务机关发生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62.延期纳税不得超过3个月;收到延期缴纳税款报告的应在20日内做出批准或不
43、批准的决定63税务代理的特点:中介性、法定性、自愿性、公正性64.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个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税务机关对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65.税务违法的行政责任:责令限期改正、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产、收缴未用发票和暂停供应发票、停止出口退税权66.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67.对纳税人的偷税行为,由税
44、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的税款50%-5倍的罚款68.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款50%-5倍的罚款69.抗税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1-5倍罚款70.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少缴应解纳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按规定采取强制执行的措施追缴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少缴税款的50%-5倍的罚款第四章1.预算法律制度:预算法1994年3月22日 核心法、骨干法预算法实施条例1995年11月2
45、2日2国家预算应遵循的原则:公开性、可靠性、完整性、统一性、年度性3.国家预算作用:财政力保证作用、调节制约作用、反应监督作用4,国家预算的级次划分依据财政法原理中的“一级政权,以及财政”的原则,我国国家预算分为五级5国家预算的构成:中央预算:中央预算包括地方向中央上解的收入数额和中央对地方返还或者给予补助的数额地方预算:地方预算包括下级政府向上级政府上解的收入数额和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返还或者给予补助的数额总预算:各级政府总预算由本级政府预算和汇总的下一级政府总预算组成,由财政局部门负责编制。若下一级政府只有本级预算,则下一级政府总预算即指下一级政府的本级预算;没有下一级政府预算,总预算即指本级预算 部门单位预算6.全国人民代表代表大会职权(1)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报告(2)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报告(3)改变或撤销全国人大及常委预算决算的不适当决议7.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1)审查本级总预算草案及本级总预算执行报告(2)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报告(3)改变或撤销本级人大及常委预算决算的不适当决议(4)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