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通能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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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SENTON ENERGY CO.,LTD.(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经济开发区和平路 5000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招股意向意向书摘要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1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2 释释 义义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一

2、、一般释义一、一般释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胜通能源、股份公司 指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胜通有限、有限公司 指 本公司前身,龙口胜通能源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指 魏吉胜 实际控制人 指 魏吉胜、张伟、魏红越 胜通物流 指 龙口市胜通物流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莱州胜通 指 莱州胜通能源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海南胜远 指 海南胜远能源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蔚蓝石化 指 龙口市蔚蓝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胜远物流 指 山东胜远物流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珠海海胜 指 珠海海胜能源有限公司,发行人合营企业 胜通集团 指 龙口胜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龙口胜通集团有

3、限公司、龙口市胜通运输有限公司、龙口市胜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云轩投资 指 龙口云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同益投资 指 龙口同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弦诚投资 指 龙口弦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新耀投资 指 龙口新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胜通工程 指 龙口市胜通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诚和房地产 指 龙口市诚和房地产有限公司 龙口汽车站 指 龙口市汽车站有限公司 胜通驾培 指 龙口市胜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海通房地产 指 龙口海通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悦海房地产 指 龙口市悦海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华府广场 指 龙口华府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胜通商混 指 龙口市胜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万邦龙口 指 烟台万邦

4、运业龙口有限公司 星海商贸 指 龙口市星海商贸有限公司 华府酒店 指 龙口市华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澳唯恩 指 龙口市澳唯恩母婴用品生活经营部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3 通和工程 指 海南通和工程有限公司 浩海通达 指 成都浩海通达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玖壹 指 成都玖壹鼎泰科技有限公司 悦海华府 指 龙口市悦海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华府海景酒店 平安检测 指 山东龙口平安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海胜商混 指 龙口海胜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报告期 指 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及 2021 年度 本次发行 指 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 3,000 万股 A 股的行为 公司

5、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指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海油 指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中石化 指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三大石油公司 指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中海油气电 指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海油全资子公司,以LNG及相关业务为核心 瀚海能源 指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瀚海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中海油江门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中海油气电全资子公司 新

6、奥能源 指 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九丰能源 指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恒通股份 指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金联创 指 金联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销商、国元证券 指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报会计师、审计机构、验资机构、验资复核机构、容诚会计师 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用名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行人律师、海润天睿 指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评估机构、国融兴华 指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二、专业术语释义二、专业术语释义 LNG、液化天然气 指 液化天然气(Liquefied

7、Natural Gas,简称 LNG),气态的天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4 然气常存在于气田、油田、煤层和页岩层,主要成分是甲烷,在常压下冷却至约-162液化形成液化天然气,液化后的天然气可以大大节约储运空间,其体积约为同量气态天然气体积的 1/625,物理特性无色、无味、无毒且无腐蚀性 LNG 接收站 指 储存液化天然气然后往外输送天然气的设施,LNG 接收站包括 LNG 码头和 LNG 储罐区 液厂 指 我国的 LNG 液化工厂主要分布在中国西北、西南、华北地区 槽车、LNG 槽车、LNG运输车 指 运输 LNG 的专用车辆,一般为罐式槽车,车体通常为圆筒形罐体 LN

8、G 加气站 指 将液化天然气向相关用气车辆提供燃料的场所 运输服务 指 在道路上使用汽车从事货物的运输,也称公路货物运输或汽车货物运输 危化品 指 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有毒、放射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保管过程中可能引起人身伤亡和财产毁损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 窗口期 指 LNG 液化船与 LNG 接收站约定的卸货期间 窗口期产品 指 提供方(卖方)为协助接收方(买方)完成 LNG 进口全流程,通过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提供的与进口 LNG 相关的系列业务,包括进口资源代采(协采)、报关、报检、港口协调、计划管理、多点资源调配、接收站及配套基础设施协调、资金使用等一系列相关业务和服务

9、 注: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5 目目 录录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1 释释 义义.2 一、一般释义.2 二、专业术语释义.3 目目 录录.5 第一节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7 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7 二、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9 三、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9 四、关于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11 五、相关责任主体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赔偿损失的相关承诺.15 六、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0、.16 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17 八、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20 九、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风险.21 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及 2022 年业绩预计.25 第二节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27 第三节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发行人基本情况.28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28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28 三、发行人的股本情况.30 四、发行人业务.32 五、发行人与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38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42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51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6 八

11、、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57 九、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57 第四节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募集资金运用.75 第五节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76 一、风险因素.76 二、重要合同.80 三、诉讼或仲裁事项.83 第六节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84 一、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84 二、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85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85 第七节第七节 备查文件备查文件.86 一、备查文件.86 二、备查文件的查阅时间.86 三、备查文件的查阅地点.

12、86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7 第一节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魏吉胜、实际控制人之一张伟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作相应调整);3、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

13、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作相应调整;4、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每年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5、如关于股份锁定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同意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6、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同意将所获增值收益归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魏

14、红越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作相应调整);3、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作相应调整;4、如关

15、于股份锁定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同意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5、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同意将所获增值收益归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的法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8 律责任。公司股东云轩投资、同益投资、弦诚投资、新耀投资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作相应调整);3、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

16、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则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作相应调整;4、如关于股份锁定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同意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5、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本企业同意将所获增值收益归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王兆涛、姜忠全、姜晓、刘军、刘大庆、张健和宋海贞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17、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作相应调整);3、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 个月。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作相应调整;4、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

18、每年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5、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6、如关于股份锁定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同意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7、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同意将所获增值收益归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9 二、滚存利润的分二、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配安排 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9、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股票发行并上市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三、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三、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 根据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发行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为:1、利润分配原则、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2、利润分配形式及顺序、利润分配形式及顺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及其他合法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且在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优先采取现金

20、方式进行利润分配。3、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公司原则上进行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4、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公司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的税后利润)为正数,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期利润分配除外);胜通能源股

21、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10(4)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资产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5、现金分红政策、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的比例最低应达到 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22、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6、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公司董事会应结合本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发展阶段、资金供给及需求等情况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提出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当年盈利但不进行现金分红的,董事会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不进行现金分配的原因、留存未分配利润的具体用途等事项。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

23、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表决。7、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机制与程序、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如遇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11 的有关规定。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当充分考虑监事会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24、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四、关于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四、关于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案及承诺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具体如下:1、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三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若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

25、经审计每股净资产不具有可比性时,上述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公司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预案,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启动稳定股价的措施。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1)公司回购股份 公司应于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公司股票的议案。公司应在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经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实施回购后,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下一个交易日开始启动回购。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票,应符合关于支持上市

26、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 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同时符合以下要求: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12 总额;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 如公司股份回购方案未获得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或在公司回购股票后公司股价仍发生

27、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或因公司履行回购股票义务而使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对公司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则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收到公司通知后 5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出书面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票,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同时符合以下要求:单次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不少于其上一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后现金分红的 20%;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

28、不超过其上一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后现金分红的 50%。(3)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采取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达到预案上限,则由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收到公司通知后 5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书面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票,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胜通能源股份

29、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13 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同时符合以下要求:单次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不少于其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现金薪酬的 20%;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不超过其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现金薪酬的 50%;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而拒绝实施稳定股价的措施;新选举或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本预案履行稳定股价的义务,并遵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承诺。3、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情形、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情形 在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期间或稳定股价措施正式实施之前,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

30、价高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相关责任主体已按照本预案履行稳定股价的义务,或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但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可不实施稳定股价措施。4、相关主体稳定股价的承诺、相关主体稳定股价的承诺(1)公司的承诺“自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当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中规定的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成就时,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所规定的稳定股价的相关义务;本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前,

31、将要求其签署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保证其履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稳定股价承诺;如本公司未履行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的相关义务,本公司将接受以下约束措施: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14(a)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b)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c)非因不可抗力而未履行稳定股价义务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当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

32、司股价预案的议案中规定的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成就时,本人将严格履行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所规定的稳定股价的相关义务;在公司就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上,将对公司稳定股价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如本人未履行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的相关义务,则公司有权从当年及以后年度扣留本人应得现金分红并归公司所有,直至累计扣留金额与本人应履行增持股票义务所需最低金额相等或本人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3)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当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中规定的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成就

33、时,本人将严格履行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所规定的稳定股价的相关义务;在公司就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召开的会议上,将对公司稳定股价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如本人未履行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的相关义务,则公司有权从当年及以后年度扣留本人应得薪酬并归公司所有,直至累计扣留金额与本人应履行增持股票义务所需最低金额相等或本人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本人在任职期间连续两次以上未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公司可依法定程序更换或解聘本人。”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15 五、相关责任主体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赔偿损失五、相关责任主体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赔

34、偿损失的相关承诺的相关承诺 1、发行人承诺、发行人承诺 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行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于本公司对上述违法事实无异议或有权机关认定存在上述违法事实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启动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工作,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发生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如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

35、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如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3、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36、、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16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4、保荐机构承诺、保荐机构承诺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国元证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国元证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5、发行

37、人律师承诺、发行人律师承诺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承诺:若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6、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机构及验资复核机构承诺、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机构及验资复核机构承诺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若因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本所没有过错的除外。7、评估机构承诺、评估机构承诺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若因本公司为发行人本次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38、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六、实际控制人、持股六、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魏吉胜、张伟、魏红越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如下:1、本人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锁定期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2、如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则每年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上一年度末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作相应调整)。3、本人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

39、股意向书摘要 1-2-17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规定,严格遵守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等要求,履行全部报告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同意将所获增值收益归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云轩投资、同益投资、弦诚投资及新耀投资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如下:1、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锁定期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份,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发生除权除

40、息事项,则发行价作相应调整)。2、本企业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规定,严格遵守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等要求,履行全部报告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3、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事项,则本企业同意将所获增值收益归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较上一年度增加幅度较大,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并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

41、因此,预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的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相对上年将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从而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一)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一)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1、积极推进实施公司发展战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积极推进实施公司发展战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充分利用核心优势,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用专业的服务为客户创造更大价值。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获得批准,除通过自身运力提升实现业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18 务发展外,还将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选择符合条件的同行业或上下游企业进行收购兼并,充分利用和整合优势资源,快速实现公司的低成

42、本扩张和跨越性发展。2、强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强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公司将通过有效运用本次募集资金,改善融资结构,提升盈利水平,增厚未来收益,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填补股东即期回报下降的影响。3、完善公司治理,为企业发展提供制度保、完善公司治理,为企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

43、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4、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虽然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具有多年的 LNG 及物流运输行业从业经验,谙熟精细化管理,能够及时把握行业趋势,抓住市场机遇。但公司将仍然坚持不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完善激励机制,吸引和培养优秀人才,为公司的发展壮大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5、加大市场推广力度,深化区域营销网络建设、加大市场

44、推广力度,深化区域营销网络建设 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销售覆盖区域的逐渐增多,对营销网络的建设和市场推广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将吸引优秀的销售团队、优化产品销售的各个环节、建立高效的营销网络、加快市场的战略布局,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使得公司产品收入和利润得到持续快速地增长,以更好的回报全体股东。6、保持和优化利润分配制、保持和优化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回报机制度,强化投资回报机制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推动公司建立更为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19 制定公司章程(草案

45、),对分红政策进行了明确,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为进一步细化有关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分配政策条款,增强现金分红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建立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公司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二)对公司填补回报措(二)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保证上述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实际控制人魏吉胜、张伟、魏红越作出如下承诺:“1、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也不采取其他任何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

46、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做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本人违反或不履行该等承诺,本人将履行解释和道歉等相应义务;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同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郑重承诺如下:“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自身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如公司未来拟对本人实施股权激励,本人同意公司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47、情况相挂钩;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做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本人违反或不履行该等承诺,本人将履行解释和道歉等相应义务;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同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20 任。”八、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八、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如未能完全且有效的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积极接受社会监督。2、如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

48、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及时提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尽可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3)如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进行赔偿。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及时提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尽可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魏吉胜、

49、张伟和魏红越如未能完全且有效的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1、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积极接受社会监督。2、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及时提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尽可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3)本人违反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因此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50、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21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及时提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尽可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未能完全且有效的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1、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积极接受社会监督。2、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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