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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采购磋 商 文 件采购计划编号:2021部门354号招标项目编号:JXJH2021-ND-C12招标项目名称:执法装备采购人: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采购代理机构:江西建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二一年八月目 录第一章、磋商文件 . 3一、磋商邀请 . 3二、磋商须知 .11(一)总则 . 11(二)磋商文件 .13(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4(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7(五)开标与评标 . 18(六)授予合同 .29三、合同草案条款 . 31四、合同格式 .35第二章 响应文件(格式).37 磋 商 响 应 文 件.38响应文件资料清单(格式).391.响应函.392.响应货物报价一览表(
2、格式).403.技术规格偏离表.414.商条款偏离表.425.技术文件.436.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三证(五证)合一的提供三证(五证)合一证件)、银行开户许可证.447.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响应担保函 .448.依法缴纳税收证明.459.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510.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书(格式).4611.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格式).4712. 响应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4813、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4914、有关证明文件.5015、响应供应商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格式).5116、响应供应商关于具备履行采购
3、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书面承诺函(格式).5217、响应供应商关于具备履行采购合同所具有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函(格式).5318、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5419.交纳响应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格式).5520.中小企业声明函.5621.残单位声明函.5722.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函.58第三章 采购项目需求 .59第一章、磋商文件一、 磋商邀请根据宁都县政府采购办(编号:2021部门354号)的批复,江西建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的委托,现就其执法装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
4、应。(一)项目编号:JXJH2021-ND-C12(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三)采购内容:项目名称主要技术要求及规格单位预算单价(元)数量预算总价(元)执法装备详见磋商文件三、采购项目需求批1570391157039注: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四)磋商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参数、服务以及要求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
5、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第一次报价。磋商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五)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特定资格条件:无(六)磋商文件的获取:磋商文件的获取: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于2021年8月23日 00:00 至 2021年8月27日23:30时前在
6、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上免费报名,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磋商文件。(七)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1年8月31日15:00时(北京时间),磋商地点: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宁都县翠微广场西北边行政服务中心4楼),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经营者)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磋商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提示:磋商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八)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1)投标人(响应供应商)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响应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足额一次
7、性缴纳人民币叁仟壹佰元整(¥3100.00)。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可自主选择银行转账、电子投标保函、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险保函、专业担保公司保函)1、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选择银行转账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8月30日17:00时(北京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自然人参加的,从其本人的同名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的虚拟子账户,否则投标无效特别提示:(1)开户银行投标人自行从系统中选择;账户名从系统中获取;账号投标人自行在系统中生成;本项目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投标人应当按照电子保证
8、金系统中的流程操作,在系统中获取保证金子账号,在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足额转账到达该子账号中。未按上述约定要求缴纳投票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投标单位必须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缴纳保证金账号,缴纳完保证金后,务必登录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点查询,查询出缴款记录后,再点确定缴纳,否则缴纳无效。各投标人务必把保证金项目信息凭条放入投标文件中。2、投标人选择电子投标保函的:投标人进入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或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点击开具电子投标保函,在线确认投标人信息并选择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为投标人在线开具电子投标保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开具成功的
9、电子投标保函系统自动确认生效,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操作手册详见PC端浏览器输入https:/ 其上一级行政管理银行(支行或分行)开具的保函,视同有效),开标时同时提供有效的保函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资料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提交银行保函打印查询结果,银行保函打印查询结果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体现,缺少任何一项视为提交的银行保函无效。如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无法开具银行保函的,投标人可选择其他银行出具银行保函,但是开具银行保函所需的财务费用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并附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支付凭证(支付凭证需注明开具执法装备项目投标保函财务费用)银行保函受
10、益人名称为 :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4、投标人选择纸质保险公司、专业担保公司保函的:投标人选择保险公司、专业担保公司保函的,开具投标保函所需的财务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并附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支付凭证(支付凭证需注明开具执法装备项目投标保函财务费用),否则,视为其投标保函无效。同时需对投标保函进行编号,注明保险公司、专业担保公司查询电话和详细地址(如为外市保险公司、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还应注明在赣州市辖区内营业网点的查询电话和详细地址),并对保函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保证责任必须为连带责任。保函受益人名称为: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未中标单位以银行转账形式提
11、交投标保证金的, 根据江西省公共资源 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暂行)(赣公管【2017】3号)的规定,业主单位(代理机构)应在废标后或确定中标单位后二个工作日内签发非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可在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样表),交易中心签收由代理机构送达的非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后在退款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本息退还(利息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未中标单位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中标公示期满后,投标单位可自行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领回投标保函。2、中标单位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根据关于规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及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赣
12、市发改政策字【2020】676号)的规定,业主单位(代理机构)应在中标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交易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签发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可在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样表),交易中心签收由中标人送达的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后在退款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本息退还(利息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中标单位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单位在中标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交易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函。(3)投标保函(推荐格式)保函编号:致(招标人):(下称受益人)鉴于(投标人)(下称被保证人)将于 年 月 日参加你方(项目名称)的投标,我方
13、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投标保证:一、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下称保证金额)。二、本保证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三、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或长于投标有效期)。如你方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应通知我方,并无条件的保持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保函有效。四、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限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索赔:1、被保证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2、被保证人在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订合同的;3、被保证人在收到受
14、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4、被保证人除非不可抗力因素,无故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人资格的;5、被保证人在本工程投标被查实有围标、串标或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违法行为的,且招标人依法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的;五、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限内,我方收到受益人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的书面索赔通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将无条件地立即向受益人支付本保证担保的保证金额。六、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应当说明索赔理由,并必须在保证担保的保证期内送达我方。七、本保证担保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八、本保证担保的保还期限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证担保的保证金额,我方的保
15、证责任免除。九、本保证担保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十、本保证担保以中文文本为准,涂改无效。保证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保证人地址:保证人电话/传真:保函查询网址:开具日期:年月日 (4)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按成交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成交供应商自主选择银行转账、电子投标保函、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险保函、专业担保公司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成交供应商选择银行转账的,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转入指定帐户且注明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户名:宁都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都支行 帐号:190200323333-VA00011)。履约保证金(非保函)的退付
16、:采购单位对采购项目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按合同规定退付履约保证金。采购单位向县财政局申拨资金下达指标,再由采购单位退付履约保证金。(九)付款方法:用户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由财政局采购办凭成交通知书(采购办联)、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合同等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货款。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完成。(十)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采购人同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向最后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请各位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代理服务费按中标价的1.35%计取,具体收费标准控制在宁府办字【2017】13
17、4号文件规定的范围内。代理服务费从中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储蓄账户)一次性足额(注明项目名称、编号)转入指定账户(户名: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账号:2859000103100000106)。(十一)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十二)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十三)为加强开标评标活动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投标人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
18、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二、每个投标人限一个授权代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必须佩戴口罩、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并主动接受体温检测,确保可追根溯源。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疫情风险等级在中风险以上地区的(风险等级可通过中国政府网的“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三是体(额)温超过37.3的。四、江西省外参与开标人员必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七日内核酸检测报告。附件: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 (
19、加盖公章)单位地址个人住址单位电话个人手机人员身份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参加: 开标 评标开评标室号开评标时间2021年 月 日 时项目名称个人健康情况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是否在2021年3月1日后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否 是 ,到达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江西? 否 是2021年3月1日至今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情况?否 是 ,接触时间为: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申报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公章)存在满报或审查不严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
20、责任。现场体温测量(十四)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地址:宁都县梅江镇宁都大道消防大队北侧联系方式:1357673028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西建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都县胜利西路9号1栋1单元401联系人:杨松生联系方式:1387077856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温德华电话:13576730289二、响 应 供 应 商 须 知(一)总 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的采购。2、定义2.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江西建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响应供应商”系指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制造商或经
21、销商。2.3“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单位。2.4“公章”系指供应商的行政章,不接受加盖其他印鉴(如合同专用章、响应专用章、有序号的章等印鉴)的响应文件。3、响应费用响应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4、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采购人同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向最后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后上网公示时一次性缴纳;请各位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代理服务费按中标价的1.35%计取,具体收费标准控制在宁府办字【2017】134号文件规定的范围内。代理服务费从中标供应商的基本账
22、户(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储蓄账户)一次性足额(注明项目名称、编号)转入指定账户(户名: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账号:2859000103100000106)。5、验收费用:本次招标由采购人自行验收,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支付;请各位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6、合格的响应供应商6.1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的,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国内供货商可能成为合格的响应供应商。6.2响应供应商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6.3一个响应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响应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
23、项目磋商;6.3.1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或一个自然人提交两份响应文件;6.3.2响应供应商相互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6.4响应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只能接受一个响应供应商的委托参加磋商。7、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7.1本次采购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所有参加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7.2查询的截止时间点为2018年8月31日至2021年8月31日(三年,至开启之日)。7.3响应供应商及响应供应商的法人、委托代理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响应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7.4响应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提交给磋商小组审核,同时报采购人存档。7.5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妥善保管响应供应商的信用信息,仅适用于本项目,不会用于本项目与响应无关的其他事项。(二)磋 商 文 件8、磋商事项说明8.1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响应有可能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8.2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
25、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响应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9、澄清与答疑9.1本项目不集中答疑,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和疑问(包括认为采购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的投标人,应于2021年8月27日12时前在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疑问栏目”上记名提交,同时以书面送达形式送达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质疑书应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书写,否则不予受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疑问进行汇总整理。必要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将答疑结果公布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和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各投标供应商应注意浏览。9.2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要求澄清或提出
26、疑问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9.3响应供应商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响应供应商。10、磋商文件的修改10.1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响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以补充(变更)公告的方式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10.2补充(变更)公告将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响应供应商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响应供应商。修改后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将在江西省政府采
27、购网公告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并对潜在响应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三)响 应 文 件 的 编 制11、响应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1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响应供应商就响应的所有来往函中均应使用中文。11.2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响应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12、响应文件的编制12.1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变更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12.2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变更)公告及答疑进行编制。响应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不完整,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响应供应商承担。13、响应文件构成1
28、3.1响应文件统一格式应包括但不限于:13.1.1响应函13.1.2响应文件资料清单13.1.3响应报价一览表13.1.4关于资格的声明函13.1.5技术规格偏离表13.1.6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13.1.7有关证明文件13.1.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3.1.9响应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13.2响应文件应使用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4、报价14.1响应文件中的价格均以人民币报价。14.2响应供应商应按照“采购项目需求”规定的供货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响应报价一览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响应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
29、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响应总价中也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4.3响应供应商的报价须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响应供应商所报的响应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4.4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15、响应保证金15.1响应供应商应按本文件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的一部分。15.2在开启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其视为非实质响应响应而予以拒绝。15.3未中标单位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业主单位(代理机构)应在废标后或确定中标单位后二个工作日内签发非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可在
30、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样表),交易中心签收由代理机构送达的非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后在退款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本息退还;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废标后或确定中标单位后二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中标单位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业主单位(代理机构)应在中标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签订交易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签发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可在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样表),交易中心签收由中标人送达的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后在退款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二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本息退还;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
31、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采购合同后二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成交供应商须按成交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成交供应商自主选择银行转账、电子投标保函、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险保函、专业担保公司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成交供应商选择银行转账的,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转入指定帐户且注明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户名:宁都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都支行 帐号:190200323333-VA00011)。履约保证金(非保函)的退付:采购单位对采购项目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按合同规定退付履约保证金。采购单位向县财政局申拨资金下达指标,再由采购单位退付履约保证金。15.4响应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32、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15.4.1响应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的;15.4.2响应供应商未按照采购程序规定签字确认的;15.4.3成交供应商在公示期内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15.4.4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5.4.5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15.4.6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被磋商小组查实的;15.4.7成交供应商拒不按照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15.4.8其他被认定不予退还情形的。16、响应有效期16.1响应有效期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开启之日起90天。16.2特殊情况下,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响应供应商延长响应有
33、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响应供应商可以拒绝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但其响应在原响应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响应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有关响应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7.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17.1响应供应商应按照要求,提交一式肆份磋商响应文件(1份正本、3份副本),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7.2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统一格式编制并按顺序胶装成册,不接受散页或活页磋商响应文件。17.3磋商响应文件必
34、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和黑色墨水填写或打印(所有纸张必须使用A4纸,宣传材料除外)。17.4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要求由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签署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参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资格证明。正式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书”原件附在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中。副本可以采用复印件。17.5除响应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磋商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供应商签字和盖章。(四)响 应 文 件 的 递 交18、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响应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封
35、装袋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18.2封装袋应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供应商名称并于封口处加盖骑缝章,并按注明的地址送达响应地点。18.3磋商响应文件未按上述规定密封或加写标记,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9、响应截止期在响应截止期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0、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20.1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期前,响应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补充、修改或撤回其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20.2响应供应商的补充、修改材料或撤回通知,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且在密封袋上标明“磋商响应文件补充”、“磋商响应文件修改”或“磋商响应文件撤回通知”字样。20.3在响
36、应截止期至磋商响应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响应供应商不能撤回磋商响应文件,否则其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20.4补充、修改的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五)开 标 与 评 标21、磋商小组的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按有关规定通过随机方式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依法组建磋商小组。22、磋商22.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或授权代表参加,参加磋商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2.2磋商
37、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采购人、响应供应商、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磋商时,由采购人及响应供应商代表共同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可以视情况到场监督磋商情况,经当场确认无误后当众开启。22.3磋商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宣读响应供应商名称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并做好磋商记录。23、评审程序23.1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23.2磋商小组全体成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专家担任磋商小组召集人(评审小组组长),并由磋商小组召集人(评审小组组长)牵头组织该项目评审工作。磋商小组按
38、以下程序独立履行评审职责:23.2.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响应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响应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响应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或截止到开启之日止在18个月内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响应供应商是法人的如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响应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银行资信证明(银行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所致单位必须为江西建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扫描件件加盖公章),资信证明原件备查。(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五证合一除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免税证明(加盖税务部门印章)和社会保险缴纳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社保局加盖印章)复印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