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合同)(12页).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合同)(12页).docx(12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合同)-第 12 页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合同)第一章总则 中国公司和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营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 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省市区街号;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 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国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 第三章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二条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有限责
2、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第三条合营公司的名称为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省市路号。 第四条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承担责任,对合营企 企业超过认缴部分的债务,无论系分别债务或连带债务,均不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甲、乙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
3、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条合营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 生产产品; 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 研究和发展产品。(注:要根据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八条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合营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 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产品品种将发展。(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元(或双方商定的一种外币。) 第十条甲、乙方的出资额共为人民币元,作为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其中:甲方元,占;乙方 元,占。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将以下列作为投资: 甲方:现
4、金元 机械设备元 厂房元 土地使用费元 工业产权元 其它元共元。 乙方:现金元 机械设备元 工业产权元 其它元共元。 (注: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应低于,以实物、工业产权作为出资时,甲、乙双方应另行订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对以上所列的各项目,除现金和土地使用费外,其价格应由甲、乙双方按下述方法进行评议商定:(注:可以采用帐面净值法或重估价值法等) 第十二条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分期缴付,每期缴付的数额如下:(注:根据具体情况写。) 甲、乙任何一方,若未能按期如数向本合营企业缴付其出资额,则该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或合营企业)按下述之方法进行赔偿(或支付违约金): 第
5、十三条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 第六章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甲、乙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甲 方责任: 办理为设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组织合营公司厂房和其它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 按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厂房; 协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 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协助合营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协
6、助合营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乙方责任: 按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工业产权并负责将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实物运至中国港口; 办理合营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培训合营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以及技术人员和工人及其他人员。 如乙方同时又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营公司在规定的期限 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协助合营企业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办理进入
7、外国合营者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签证; 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章技术转让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同意,由合营公司与乙方(或第三者)签订技术转让协议,以取得为达到合同第四章规定的生产经营目的、规模所需的先进生产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培训人员等(注:要在合同中具体写明。) 第十六条乙方对技术转让提供如下保证:(注:在乙方负责向合营公司转让技术的合营合同才有此条款。) 乙方保证为合营公司提供的(注:要写明产品名称)的设计、制造技术、工艺流程、测试和检验等全部技术是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是符合合营公司经营目的的要求的,保证能达到本合同要求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 乙方保证本合同和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技术全部转让给合营公司,保证提供的技术是乙方同类技术中最先进的技术,设备的选型及性能质量是优良的,并符合工艺操作和实际使用的要求; 乙方对技术转让协议中规定的各阶段提供的技术和技术服务,应开列详细清单作为该协议 的附件,并保证实施; 图纸、技术条件和其他详细资料是所转让的技术的组成部分,保证如期提交;12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