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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电站变压器运行规程第一节 基本要求第1条:变压器应按部颁有关规程的规定装设保护装置及测量仪表。第2条:变压器可用熔断器保护,但其性能必须满足系统的短路容量、灵敏度和选择性的要求。第3条:变压器的油保护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所有油浸式变压器均应装设有油位指示器,储油枕的容积大小应使冬季变压器停用时和夏季变压器带量大负荷时,均能在油位指示器上看到油位。 油位指示器上应划三监示线,表示使用权用地点的最高、平均和最低环境温度时应的油面,并注明其温度。为防止油位指示器的指示错误,油位指示器的下缘应高于储油枕和变压器之间连接管的上端管口。 (2):100KVA及以上变压器的储油枕,应装设带油封的
2、吸潮器。 (3):3150KVA及以上的变压器应装有静油器,其进出口应装设有过滤器。且应安装正确。 (4):8000KVA及以上的油浸式变压器应装设隔膜保护装置或采用充氮保护装置。 (5):一般储油枕顶部与安全气道上部应用管道连通。隔膜式储油枕胶襄内腔应经油封吸潮器与大气相通,在储油枕内部出现气体时应能排出。第4条:变压器室或升压站的门应上锁,在变压器室墙上或门上应挂警告牌,写明“高压危险”字样。第5条:发电站的变压器,在其引线上应按相涂色。第6条: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的安装,应考虑能在带电的情况下检查油枕和套管中的油位,测量油温,检查瓦斯继电器及取油样等。第7条:为了有系统地记录变压器的历史及运
3、行时发生的一切异常现象,作为运行和检修的依据,每台变压器均应有自己的技术挡案。其内容如下: (1):出厂时的试验数据; (2):交接试验记录; (3):历次干燥记录; (4):历次大小修项目及大修验收报告; (5):历次加油及滤油记录; (6):油的化验及其它项目的预防性试验报告; (7):装在变压器上各种仪表试验记录; (8):巡回检查时,发现异常情况时的记录; (9):变压器事故过负荷的大小和时间记录; (10):变压器保护、控制、测量回路及竣工图。第8条:从瓦斯继电器和温度计引到控制电缆的一段导线,应采用耐油导线,在离瓦斯继电器05米以内的导线,用布带扎紧,并在布带上涂耐油的绝缘漆。第二
4、节 变压器允许运行方式一、额定运行方式第9条:变压器在规定的冷嘲热讽却条件下,可按铭牌规定范围连续运行。第10条:变压器运行中的的允许温度应按上层油温来检查,上层油温最高不得超过95。为防止变压器油劣化过快,上层油温不宜经常超过85,信号温度为80。第11条:不论电压分接头开关在什么位置,变压器的一次电压可以较额定值高,但一般不得超过分接头电压值5。 如果所加一次电压不超过其相应额定值的5;则变压器的二次侧可按额定电流运行。 在个别情况下,根据变压器的构造特点,经过试验或厂家认可,加在变压器一次电压允许增加至该分接头额定电压的110。此时,允许的电流值应遵守制造厂的规定或根据试验确定。二、允许
5、的过负荷第12条:变压器可在正常过负荷和事故过负荷的情况下运行。正常过负荷可以常使用,其允许值根据变压器的负荷曲线、冷却介质的温度及过负荷前变压器所带负荷情况来确定。事故过负荷只允许在事故情况下(如几台运行中的变压器一台损坏,又无备用变压器,则其余变压器允许按事故过负荷运行)使用。第13条:油浸自然循环冷却变压器事故过负荷倍数和允许时间。见表一。第14条:油浸强迫循环冷却变压器事故过负荷倍数和允许时间。见表二。第15条:变压器过负荷以后,应事故过负荷的大小和持续时间记入变压器的技术挡案内,并询问当时的系统情况。表一过负荷环境境温度()及时间(h)倍 数0102030401124:0024:00
6、24:0019:0007:001224:0024:0013:0005:5002:451323:0010:0005:3003:0001:301408:2005:1003:1001:4500:551504:4503:1002:0001:1000:351603:0002:0501:2000:4500:181702:0501:2500:5500:2500:091801:3001:0000:3000:1300:05表二过负荷倍 数环境境温度()及时间(h)0102030401124:0024:0024:0014:3005:101224:0021:0008:0003:3001:351311:0005:10
7、02:4501:3000:451403:4002:1001:2000:4500:151501:5001:1000:4000:1600:071601:0000:3500:1600:0800:051700:3000:1500:0900:05注:变压器过负荷容量变压器额定容量过负荷倍数。各电站根据变压器冷却方式来计算。第16条:油浸风冷变压器,在风扇停止工作时允许的负荷,应遵守制造厂的规定。如果上层油温不超过55,则可不开风扇在额定负荷下运行。 第三节 变压器在正常运行时的监视和维护一、变压器在正常运行时的监视和维护第17条:变压器在检修后及长期停运半个月后;在投入运行前,均应测量各线圈之间和线圈与
8、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测量绝缘电阻时应尽可能在相同的温度、用同一电压等级的摇表测量,结果不得低于原来值的50,其吸引比大于或等于13。第18条:平时应根据控制盘的仪表,来监视变压器的运行情况,有条件的每小时记录一次,如记录不便,每班至少记录二次(包括安装在变压器上的温度计),每班对变压器的运行情况作一次全面检查。在遇到大风大雨及雷暴雨或碰到过负荷、短路后,尖对变压器加强巡回检查。第19条:测量6KV以上变压器线圈绝缘电阻应使用1000V以上的摇表,测量前后应对设备充分放电。第20条:变压器大修后应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运行。第21条:运行中的变压器外部检查项目如下: (1)、检查变压器的油位、油
9、色肮脏无漏油; (2)、检查变压器的套管是否清洁,有无破损裂纹,放电痕迹及其它异常现象; (3)、检查变压器响声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响声; (4)、检查变压器上层油温是否正常,有无超过允许值; (5)、检查变压器引线接头及导电排有变色及过热现象; (6)、检查变压器防爆膜是否完整; (7)、检查变压器的呼吸器的矽胶有无因受潮而变色。第22条:运行中的变压器和备用变压器的油应按下列期限进行简化试验和耐压试验: (1)、简化试验:电压在35KV以下的变压器每3年一次;电压为35KV及以上的变压器每年至少一次; (2)、耐压试验:在进行二次简化试验之间至少进行一次。第23条:变压器取油样应用毛玻璃塞的
10、玻璃瓶,该瓶应预先洗净并经过干燥,取05升的油样即可。做简化试验和全分析的油样应取1升。屋外变压器取油样应在晴天气候干燥时进行。取油样时,打开变压器底部放油阀门,放出底部污油2升左右,然后用干净干燥的布将油阀擦拭干净,再放出少量油冲洗油阀,并用变压器内放出的油将取样瓶洗涤2次。然后方可将油注入取样瓶,并将瓶口塞紧,取油样时,必须特别谨慎,以免泥土、水份、尘埃-纤维丝等落入油样中。 严禁在雨天、雾天、气候潮湿的阴天或早晨、傍晚取油样。第24条:变压器油的过滤一般在变压器停电情况下进行。并遵守现场的带电滤油规程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第25条:对于强迫油循环水冷的变压器,应检查下列各项: (1)
11、、冷却器的油压应比水压高,以防油管破裂后,水进入变压器中; (2)、冷却器的出水中不应带油,若带油,说明冷却器有漏油现象; (3)、油泵及及电动机应运转正常。 二 变压器的合闸和分闸第26条:值班人员在合变压器的开关前,必须仔细检查变压器,确认是完好状态,检查所有临时接地线、标示牌、庶栏等是否已拆除。检修工作票是否已经收回,现场是否清洁。第27条:测量变压器的绝缘电阻(经常使用的变压器不必每次都进行测量),测量将时必须高低压测电源和连接的互感器断开,以防反送电。第28条:若变压器的绝缘电阻小于规定值时,即应报告技术领导人,以便决定是否投入运行。第29条:所有备用中的变压器均应随时投入运行,长期
12、停用的备用的变压器定期充电,以防受潮。第30条:变压器合闸和分闸的操作程序,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合闸时必须先合有保护装置的电源测,这样如遇变压器损坏时,可由保护装置将其切除; (2)、如有负荷开关,必须使用负荷开关进行投入和切除; (3)、如果没有负荷开关,可使用隔离开关拉合空载电流不超过2A的变压器。 切断电压为20KVA及以上的变压器的空载电流,必须用带有消弧角和机械传动装置并装在室外的三联刀闸。如因条件限制,不得不装在室内时,则应在各相间装有不易燃烧的绝缘物,便其三相互相隔离,以防止三相弧光短路。第31条:变压器的大修、事故抢修及换油后,应看试验的结果而定,不可盲目投入运行。第3
13、2条:新安装及大修后的变压器,在投入运行前,应通过各种检查,并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三 变压器的无载分接头开关调整方法第33条:变压器箱盖上装有无载分接头开关,开关不可在带负荷状态下调整电压。在变换分接头开关以前,应将变压器高低侧电源断开。第34条:分接头开关字盘数字指示的电压:“”指示变压器较额定电压值高5;“”指示变压器的额定电压值;“”指示变压器较额定电压值低5。第35条:变压器变换分接头后,必须用万能表或电桥检查回路的完整性和三相电阻的均一性。第36条:变压器电压分接头开关的变换情况,应记入值班操作记录本内。 第四节 变压器的不正常运行和事故处理一、 运行中的不正常现象第37条:
14、值班人员在变压器运行中发现有任何不正常现象时。如漏油、油枕油面高度不够、发热不正常、声音不正常等。应用一切办法将其消除,并报告上级,将经过情况记入值班运行日志内和设备缺陷记录本内。第38条:变压器在运行中滤油、加油、更换呼吸器内矽胶等及检修后重新投入运行时,均应将重瓦斯保护切到信号回路,待变压器内空气全部排出,瓦斯继电器内没有空气后,才能将重瓦保护回路投入运行。 在有可能的情况下,以上工作应在变压器停电后进行。第39条:变压器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向调度报告,并做好停用该变压器的准备: (1)、变压器内部声音增大、声音不均匀、有爆裂声; (2)、在正常运行条件下,变压器温度不正常并不断升高
15、; (3)、漏油严重,致使看不见油位; (4)、油枕或防爆管喷油; (5)、套管破损或有严重放电现象;变压器冒烟或着火。二、不允许过负荷及不正常的油面和温升第40条:变压器过负荷超过允许值时,值班人员应按现场规定调整变压器的负荷。第41条:当油位计上指示的油面,有异常升高现象时,为查明油面升高的原因,在未取下瓦斯继电器跳闸回路的联接压板以前,禁止打开各种放气和放油的阀门、清理呼吸气孔眼或进行其它工作,以防瓦斯继电器误动作而跳闸。第42条:变压器油温超过允许值时,值班人员应判明原因,采取办法使其降低。而必须进行下列工作: (1)、检查变压器负荷和冷却情况,并与在这种负荷下和冷却温度下应有的温度核
16、对; (2)、核对温度表,检查是否正常; (3)、检查变压器的冷却和通风情况。若变压器温度升高的原因是由于冷却系统的故障并需要停电修理时,应立即将变压器停电;若不停电可修理时,则值班人员应根据现场调整负荷。若发现油温较平时同样负荷和同样冷却条件下高出10以上或变压器负荷不变油温不断上升,而检查结果证明 变压器的冷却装置和通风良好且温度正常,则认为变压器已发生内部故障。但变压器的保护因故而不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应立即将变压器停电处理。第43条:如变压器中油凝固时,允许将变压器投入运行,但此时必须注意上层油温和油的循环与否。第44条:当发现变压器的油面较当时的油位明显降低时,应即加油。如果大量漏
17、油而使油位迅速下降时,禁止将瓦斯继电器改为只动作于信号,而必须迅速采取停止漏油措施。并立即加油。第45条:油位温度的上升而逐步升高时,若最高温度时的油面高出油位指示器时,则应放油,使油位降低至适当位置,以免溢油。三、变压器的事故处理第46条:变压器自动跳闸时,如检查结果证明变压器的跳闸不是由于内部故障而引起,而是由于过负荷、外部短路或保护装置二次回路故障所造成,则变压器不须经外部检查,可重新投入运行。第47条:主变压器差动保护动作后的处理: (1)、首先对差动保护范围内的设备:主变压器、油开关、电流互感器、母线排、电力电缆、绝缘子等进行详细检查,有无短路和接地情况。 (2)、用2500V摇表测
18、量变压器及所连接的设备的绝缘电阻。如果绝缘电阻符合要求者,可对变压器作充电合闸试验。 (3)、对变压器作充电合闸试验时,如油开关重新跳闸或原因不明、绝缘电阻不符合要求者,需查明原因,禁止将变压器盲目加压试验。更不允许盲目投入运行。第48条:变压器轻瓦斯动作的处理: (1)、检查变压器是否因进入空气、漏油、油面过低或二次回路故障引起; (2)、经过外部检查分析,未发现异常现象时,应检查瓦斯继电器内储积气体的性质来判断故障原因: *无色无味不能燃烧气体,说明变压器内有空气。 *淡灰色带强烈臭味、并可燃烧的气体,说明变压器绝缘材料有损坏。 *黄色不易燃的气体,说明木质材料有损伤。 *灰色和黑色易燃的
19、气体,说明变压器油内发生闪络或因过热而分解。 (3)、收集气体用无色玻璃瓶和聚氯乙烯管,将气体引入瓶底,瓶口向上慢慢开启瓦斯凡尔,使气体慢慢进入瓶内;检查可燃时,火从瓶口慢慢深入瓶底,机时不应一下子把火引入瓶内,根据气体的性质,如气体不可燃烧,说明是空气。变压器可以继续投入运行。如气体可燃烧,说明变压器内部有故障,禁止变压器继续运行。第49条:变压器重瓦斯动作,如果不是由于继电保护或二次回路误动作而引起,未查明原因之前变压器是不允许投入运行的。第50条:瓦斯继电保护装置的动作,根据故障性质的不同,一般有两种:一种是信号动作而不跳闸(轻瓦斯),一种是两 者同时动作(轻、重瓦斯)。信号动作而不跳闸
20、者,通常有下列几种情况: (1)、因滤油、加油或冷却系统不严密、以至空气进入变压器; (2)、因温度下降或漏油至使油面缓缓低落; (3)、因变压器故障而产生少量气体; (4)、由于发生穿越性短路而引起。第51条:变压器因差动和重瓦斯动作而跳闸,不管原因如何,严禁强送电。第52条:变压器着火时,首先应将其高低压侧电源断开,若变压器油溢在变压器端盖上面着火,则应打开变压器下部的放油阀门进行放油。使油面低于着火处,然后用四氯化碳灭火器进行灭火。木禁止用水进行灭火。第五节 变压器的试验、检修、干燥和加油第53条:变压器吊出芯子或吊出钟罩进行大修周期如下: (1)、发电站的主变压器和主要厂用变压器,在投
21、入运行后第五年内应大修一次,以后每510年内应大修一次; (2)、其它变压器未超过正常负荷运行的变压器,每10年大修一次;充氮与胶襄密封的变压器,可适当延长大修间隔; (3)、对于密封式的变压器,若经过试验的运行情况判定有内部故障时,才进行大修; (4)、运行中的变压器发现异常状况或经试验判明有内部故障时,应提前进行大修; (5)、在大容量电力系统中运行的变压器,当承受出口短路后,应考虑提前大修。第54条:变压器大修后,应按“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进行试验。第55条:运行中没有明显缺陷的变压器,且无适当的起重设备,而变压器结构又能保证将绕组压钉压紧者,对普通小型变压器可取下变压器顶盖进行检修
22、处理;对钟罩式变压器可放油后进入油箱内进行检修修理。第56条:变压器小修周期如下: (1)、发电站的主变压器和厂用变压器至少每年一次;(2)、配电变压器每年一次;(3)、安装在特别污秽地区的变压器,其小修周期应在现场规程中予以规定。第57条:变压器大修项目如下: (1)、吊出芯子对芯了进行检修; (2)、对绕组、引线及磁屏蔽装置的检修;(3)、对无载分接头和有载调压开关的检修; (4)、对铁芯、穿心螺丝、轭梁、奢钉及接地片的检修; (5)、油箱、套管、散热器、安全气道和储油柜等的检修; (6)、保护装置、测量装置及操作控制箱的检查和试验; (7)、冷却器、油泵、水泵、风扇、阀门及管道等附属设备
23、的检修; (8)、变压器油的处理或换油; (9)、变压器油保护装置(净油吕、充氮保护及胶襄等)的检修; (10)、密封衬垫的更换; (11)、油箱内部的清洁,油箱外壳及附件的除锈、涂漆; (12)、必要时对绝缘进行干燥处理; (13)、进行规定的测量和试验。第58条:变压器的小修项目如下: (1)、检查并消除已发现有缺陷; (2)、检查并拧紧套管引出线的接头; (3)、放出储油柜中的污油,检查油位计; (4)、变压器油保护装置及放油阀门的检修; (5)、冷却器、储油柜、安全气道及保护膜的检修; (6)、套管密封、顶部连接帽密封衬垫的检查,瓷绝缘的检查,清扫; (7)、各种保护装置、测量装置及操
24、作控制箱的检查、试验; (8)、有载调压开关的检修; (9)、充油套管及本体补充变压器油; (10)、油箱及附件的检修、涂漆; (11)、进行规定的测量和试验。第59条:变压器干燥时,线圈的最高温度不得超过95-105(根据绝缘材料和测温方法而定)。第60条:在变压器干燥过程中,干燥程度,应以摇表测定的绝缘电阻来确定。第61条:变压器干燥后,必须对芯子进行整理,以消除由于绝缘材料的干革命缩而造成压紧部分的松弛。第62条:干燥过程中,所测得一切数据,应记入变压器的技术档案内,以便备查和以后对照。第63条:注入变压器油的温度应等于或高于线圈温度,以免线圈受潮。第64条:运行中变压器注油时,应不使空
25、气进入变压器内。第65条:变压器油一般均用国产10和25变压器油。10和25变压器油不能混合使用,若非混合使用不可者,经过化验后,报请负责技术工作同志同意方可使用。第五节 对变压器的其它要求第66条:变压器不能随便并列运行,并列运行的变压器必须附合下面三个条件: (1)、各台变压器的一次额定电压和二次额定电压必须分别相等; (2)、各台变压器的短路电压(阻抗百分比)必须相等; (3)、各台变压器的接线组别必须相同。第67条:为了使并列运行的每台变压器,均能得到合理的利用,变压器容量的最大允许差值不得超出13。第68条:水电站的厂用变压器一般维护每六个月进行一次,安装在特别污秽处的变压器,应按现场规定。其它变压器每年进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