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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洛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工作部门:商洛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商洛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2020年11月18日商洛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保民生、稳投资、拉内需”发展战略,落实省政府“美丽城市”建设任务,以“城市双修”(生态修复、城市修补)促“城市双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物业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城市双美”(美丽城市、幸福美好小区)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202023号),住建部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9243号),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陕建发2019118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记初心使命,运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理念和方法,按照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居民自愿、保护优先、建管并重的原则,把握改造重点、做到精准施策、调动各方参与、注重历史传承、加强长效
3、管理。以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为重点,切实解决老旧小区建筑物和配套设施破损老化、市政设施不完善、环境脏乱差、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努力实现改造后的小区道路平整、设施配套、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管理规范、和谐宜居的目标。落实街办社区的主体责任,创新老旧小区自治管理模式,坚持老旧小区改造与物业市场化改革同步进行,建立小区后续专业化管理的长效机制。鼓励打破小区分割,对片区内距离近但分属不同管理主体的老旧小区进行集中连片改造,形成小区街区化的城市新格局,使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得到提升,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二、重点任务(一)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城镇老旧小区是指城市或县城(
4、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以及以居民自建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不属于老旧小区范畴。(二)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3类。1.基础类。为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等。其中,改造提升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包括改造提升小区内部及与小区联系的供水、排水、供电、弱电
5、、道路、供气、供热、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类、移动通信等基础设施,以及光纤入户、架空线规整(入地)等。2.完善类。为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小区内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等。其中,改造建设环境及配套设施包括拆除违法建设,整治小区及周边绿化、照明等环境,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库(场)、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3.提升类。为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立足小区及周边实际条件积极推进的内容,主要是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其智慧化改造,包括
6、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卫生服务站等公共卫生设施、幼儿园等教育设施、周界防护等智能感知设施,以及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保洁、便民市场、便利店、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三)老旧小区改造步骤按照“调查摸底、编制规划、完备手续、组织实施、资金监管、绩效评价”等6个阶段,有序推进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各项工作。1.做好调查摸底。各县区要做好实地调查,摸清老旧小区数量、户数、建筑面积、产权性质、建成时间等基本情况,建立健全项目库,做到项目应纳尽纳。同时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老旧小区改造时序,优先对居民改造意愿强,参与积极性高的小区实施改造。2.编制总体改造规划和年度改造
7、计划。各县区在切实摸清老旧小区底数的基础上,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科学编制总体改造规划,合理确定年度改造计划,制定改造实施方案。改造实施方案内容主要包括:总体任务、年度计划、项目内容清单、可操作性的改造标准、财政预算安排说明、补助标准、工作机制、任务完成措施等内容(项目实施主体单位要在项目申报前将项目实施方案送属地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3.完备前期手续。县区住建、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环保等相关部门要积极推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联合审批制度,建立承诺告知、容缺受理、备案审查等绿色通道,简化用地许可、选址办理、施工图审查等环节,督促项目实施主体加快完善各项前期审批手续。
8、4.严密组织实施。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招投标法规定,达到招标规模的项目必须要进行公开招投标。鼓励有条件县区对集中连片的改造项目采取EPC模式,选优选强施工队伍,吸引国企、央企等大型企业参与老旧小区改造,降低改造成本,保证改造质量。5.加强资金监管。县区住建、发改、财政等部门要加大对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的监管力度,防止将不符合条件的小区或无关老旧小区配套设施建设的市政工程“搭车”申报;无论是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还是中央专项补助资金,以及地方配套资金,均不得拆分使用。6.加强绩效管理。各县区要对照绩效目标表,在项目结束后及时对改造计划完成情况及中省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
9、导。按照“政府负责、街办主体、单位配合、协作推进”的工作机制,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推进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各县区政府结合工作实际,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制定本县区工作实施方案。(二)夯实部门责任。建立健全政府统筹、条块协作、各部门齐抓共管的专门工作机制。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1.市住建局:负责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督查检查;负责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指导项目前期审查、项目资金申报、项目资金分配、监督资金使用、资金绩效评价等;负责建立项目库,编制改造计划;负责指导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项目
10、竣工验收等工作。2.市发改委:负责将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纳入项目库;负责改造项目的立项审批,争取中省补助资金,组织初步设计优化评审,下达项目立项计划等工作。3.市财政局:依据中省补助资金使用各项规定,负责项目资金下达,落实配套资金,会同市住建局做好监督资金使用和项目绩效评价等工作。4.市工信局(国资委):负责协调做好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搞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协调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等通信企业积极参与小区通信管、线、网的提升改造。5.市公安局:指导小区按照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标准建设安防、技防设施及后续管理工作,应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突发事件的处理等工作。6.市资源局:根据工作职责,做好相关支持、配合工作
11、。7.市环境局:负责老旧小区改造环境影响方面工作。8.市城管局:负责指导各县区依法查处违法建设和老旧小区相接的市政公用基础配套设施实施工作;负责市容市貌行业管理,以及老旧小区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9.市水利局:负责水体保护及监测等工作。10.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打通消防通道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11.市审计局:负责对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根据工作需要,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跟踪审计或竣工决算审计工作。12.市市场监督局:负责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供技术性指导和特种设备的监管工作。13.市审批局:负责涉及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手续审批工作。14.市民政局:加强城乡社
12、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完善社区服务功能长效机制工作。15.国网商洛供电公司、商洛地电公司:配合做好老旧小区电改工作,并全力保障老旧小区改造中的施工用电。16.各县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内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负总责,承担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主体责任,全力组织并强力推进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各项工作。市卫计委、市老龄委、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等部门,按各自职责,指导、协调、支持老旧小区改造相关工作。按照商洛市物业管理条例,各街办社区负责对改造小区的物业管理与指导,培育支持老旧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逐步推行社会化物业服务与管理;同时负责“三无”小区业主意见的收集,自筹资金
13、管理,项目申报,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的矛盾问题化解等工作。(三)突出社区管理。各县区要充分发挥街办社区管理的主体作用,建立完善社区管理长效机制和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机制,统筹协调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产权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共同推进改造。发动居民积极参与改造方案制定、配合施工、参与监督和后续管理、评价和反馈小区改造效果等。组织引导社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改造。(四)强化综合保障。各县区政府要积极推动设计师、工程师进社区,辅导居民有效参与改造。鼓励选用经济适用、绿色环保的技术、工艺、材料、产品。改造项目涉及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应严格落实相关保护修缮要求。落实好施工安
14、全和工程质量责任,组织做好工程验收移交,杜绝安全隐患。同时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开展绿色社区创建。(五)加强宣传培训。积极引导各类媒体资源,大力宣传老旧小区改造各项政策和共建共享理念,提高社会各界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认识。准确解读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文件政策,借鉴学习典型案例先进经验和优秀做法,拓宽和提升参与改造项目的相关单位、服务人员的知识层次水平和指导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能力。(六)建立长效机制。结合改造工作同步建立健全社区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基层党组织领导,社区居民委员会配合,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参与的联席会议机制,引导居民协商确定改造后小区的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业主议事规则,共同维护改造成果。建立健全城镇老旧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续筹机制,促进小区改造后维护更新进入良性轨道。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