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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北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为加强残疾预防,有效减少和控制残疾发生、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结合我省实际,制 定本行动计划。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的发展思想,将残疾预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民动员、科学 施策、依法推进,提高全社会残疾风险综合防控能力,有力保障人民 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二)基本原则。政府主导,联防联控。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调联动、社会共同 参与的残疾预防工作格局,形成政府、社会、个人协同推进残疾预防
2、的合力。人人尽责,共建共享。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 让残疾预防知识、行为和技能成为全民普遍具备的素养和能力。系统推进,关口前移。全面实施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 防三级防控策略,着力推进关口前移、早期干预。(三)工作目标。到2025年,覆盖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残疾 预防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残疾预防服务网络更加 健全,全民残疾预防素养明显提升,遗传和发育、疾病、伤害等主要 质量安全治理现代化。完善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分级管理制 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动态排查,定期开展风险评估研判,加强生产 经营过程监管,加大抽检力度,严惩重处违法行为,压实企业主体责 任。
3、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无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全面加强药品 监管,推进药品追溯体系建设,逐步实现重点品种来源可查,去向可 追。(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药品监 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保障饮用水安全和加强空气、噪声污染治理。全面开展城乡饮用 水卫生监测,确保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保 障,推动城市供水设施建设改造,保障城市供水安全,推进农村饮水 安全向农村供水保障转变。加快淘汰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的工艺、设 备与产品。深入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运行 保障工作,完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的区域联合预警机制。全面实施 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促进全省
4、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加强 噪声污染治理,推动地级城市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 强化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减少饮用水、空气、噪声等环境污染致残。(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 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康复服务促进行动。加强康复医疗服务。构建以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 医院)康复医学科和康复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成的连续性康复 医疗服务体系,到2025年,每县至少建设一所康复中心,力争每县 有1所县级医疗机构承接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严格执行康复医疗服务 指南和技术规范。在提供基本康复服务中大力推广中医药技术,扩大 康复教育、辅具指导、
5、居家康复训练指导的覆盖面。加强康复医疗人 才教育培养,鼓励有条件的院校设置康复治疗、康复工程等相关学科 和专业。积极发展社区和居家康复医疗,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将康 复医疗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政 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精准残疾人康复服务。落实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责任,开展残 疾人基本需求与服务状况调查,为残疾人提供康复医疗、康复训练、 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等基本康复服务并提升服务质量。加强残疾人康复 机构规范化建设,做好定点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分级评估。着力推进精 神障碍、智力残疾等社区康复服务。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推 进将符合规
6、定的6周岁以下脑瘫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医疗康复 项目治疗费、必要的检查检验费、药费等纳入医保门诊支付范围。有 条件的地区建立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省残联牵头, 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长期照护服务。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衔接的专业化长期 照护服务体系,每县至少建成1所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 护为主的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60%以上的乡镇(街道)建设具 备综合功能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100%, 城市老年助餐、居家照护服务“十四五”期间力争逐步覆盖80%以上 社区。改善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质量,努力延缓残疾
7、发生、发展。健 全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加强与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 衔接。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推动形成符合我省实际的长 期护理保险制度。鼓励发展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产品,为参保人提供 个性化长期照护服务。(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 省医疗保障局、河北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提升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积极参与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创建, 持续推动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居住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和残疾人服 务设施等加快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实施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 造,提高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水平。探索传统无障碍设施设备数字 化、智能化升级。加快发展信息无障碍,加快普及互联网
8、网站、移动 互联网应用程序和自助公共服务设备无障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 头,省委网信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广播电视局、 省残联、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将残疾预防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和考核 内容。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各地及有关部 门落实工作任务。各地制定当地残疾预防贯彻落实措施,确保任务目 标完成。各有关部门将所承担的残疾预防工作任务纳入重点工作安排, 并抓好落实。(各级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有关单位按职 责分工负责)(二)完善保障体系。推动完善母婴保健、疾病防控、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
9、、残疾康复等重点领域的政 策体系。完善以基层为重点的公共卫生、卫生应急、医疗服务、安全 保障和监管、应急救援、环境污染防治、农产品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康复服务等残疾预防服务网络。打造适应残疾预防工作需要的人才队 伍。针对残疾预防重点难点项目给予经费保障。利用互联网、物联网 等信息技术,提升残疾预防大数据利用能力。确定残疾预防重点联系 地区,加强监测,开展残疾预防新技术示范应用。(省教育厅、省科 技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 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 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应急管理厅、省司法厅、省残联按职 责分工负责)(
10、三)开展监测评估。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做 好任务指标年度监测,及时收集、分析数据信息。开展残疾预防中期 及终期评估。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规定,对残疾预防工作开展较好单位 和地区予以表彰、奖励。地方各级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有关单 位做好本地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各级残疾人工作 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做好宣传引导。采取多种方式,强化舆论宣传,编写解读 材料,宣传实施本行动计划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主要举措,帮助 社会各界了解掌握核心内容,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积极支持。 及时宣传报道实施进展、阶段性成效,做好经验交流分享,为推进实 施营造
11、良好氛围。(省残联、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委宣传部、省委 网信办、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 理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广播电视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按 职责分工负责)致残因素得到有效防控,残疾康复服务状况持续改善,残疾预防各项 目标任务全面落实,主要指标处于全国中上水平。(四)主要指标。领域指 标2020 年20:残疾预防 知识普及 行动1重点人群残疾预防知识普及 率出生缺陷和 发育障碍 致残防控 行动2婚前医学检查率68 5%3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 覆盖率80%4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5产前筛查率60
12、%6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 率298%7新生儿听力傩查率86.5%8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280%9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80%疾病致残 防控行动10高血压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 务率60%11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 理服务率60%12百万人口白内障复明手术率200013以社区为单位心理咨询室或_社会工作室建成率一14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 者规范管理率80%15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16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的县 (市、区)95%17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 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90%伤害致残 防控行动18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起数比2016年 下降10% 以上19声环境功能区间夜间达标
13、率80. 1%20每10万人口康复医师人数W2165岁以上失能老年人健康服 务率22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的县(市、区)康复服务促进行动23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的县(市、区)的居家患者 接受社区康复服务比率24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及盖率80%25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80%26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 改造数27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领域指 标2020 年主要行动(一)残疾预防知识普及行动。建立残疾预防专家咨询委员会及科普知识资源库。建立省、市残 疾预防专家咨询委员会,承担残疾预防咨询、评估、宣教等职能。建 立残疾预防科普知识资源库,定期更新、发布残疾预防核心知识。推 动将残疾预防和出
14、生缺陷防治核心知识纳入医务人员、社会工作人员、 残疾人工作者等职业培训课程和教材内容,形成残疾预防知识科普骨 干队伍,确保残疾预防知识规范、有效传播。(省残联、省卫生健康 委牵头,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生态环 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广播电视局、省总工会、团 省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重点人群残疾预防知识普及。面向儿童、青少年、新婚夫妇、 孕产妇、婴幼儿家长、老年人、高危职业从业者等重点人群开展针对 性宣传教育,主动提供残疾预防和出生缺陷防治科普知识,普及遗传 和发育、疾病、伤害等致残防控的科学知识、方法;面向伤病者、残 疾人,加强康复知识宣传普及,着力提升康
15、复意识、能力。(省残联、 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生态环境厅、 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按职责分 工负责)组织实施重点宣传教育行动。持续开展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 利用爱耳日、爱眼日、世界噪音日、防治碘缺乏病日、预防出生缺陷 日、精神卫生日、防灾减灾日、全国消防日、全国交通安全日等宣传 节点,加强残疾预防知识专题宣传,增强各类宣传教育活动的影响力、 实效性。(省残联、省卫生健康委、省委宣传部牵头,省委网信力、 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 省广
16、播电视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消防救援总队按职责 分工负责)提升公众残疾预防技能。指导公众获取并运用残疾预防知识,合 理膳食,均衡营养,科学健身、规范就医用药等。掌握测量体温、脉 搏、血压、血糖等技能,识别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生 物安全等常见危险标识,掌握基本逃生技能与急救技能,有效提升公 众残疾防控能力。(省卫生健康委、省委宣传部牵头,省教育厅、省 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 管理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防控行动。加强婚前、孕前保健。推进婚前保健,做好婚姻登记、婚前医学 检查、婚育健康宣传教育、生育指导“一站式”服务
17、。加强对遗传性 疾病、指定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的检查并提出医学意见。开展孕前 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继续实施育龄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免费补服叶酸预 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指导科学备孕,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健康教育、 咨询指导、筛查评估、综合干预等孕前优生服务。(省卫生健康委牵 头,省民政厅、省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做好产前筛查、诊断。提供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广泛开 展产前筛查。针对先天性心脏病、唐氏综合症等重点疾病推动围孕期、 产前产后一体化管理服务和多学科诊疗协作。将基因筛查先进技术应 用于出生缺陷防控领域,继续实施孕妇无创基因和耳聋基因产前免费 筛查项目。推进高龄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的分类管理和服务,落
18、实妊娠 风险筛查与评估、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等制度。(省卫生健康委负责)加强儿童疾病和残疾早期筛查和早期干预。全面开展新生儿苯丙 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 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等遗传代谢性疾病、新生儿先心病和听力筛 查,逐步扩大致残性疾病筛查病种范围,建立新生儿疾病筛查、阳性 病例召回、诊断、治疗和随访一体化服务模式。规范婴幼儿早期发展 服务,加强对家庭和托幼机构儿童早期发展服务的指导,深入实施中 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出生缺陷干预救助项目。做实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 理工作,大力推进儿童致残性疾病筛查,建立筛查、诊断、康复救助 衔接机制,提升儿童致残性疾病早发现、
19、早诊断、早干预能力。(省 卫生健康委、省残联牵头,省教育厅、省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三)疾病致残防控行动。加强慢性病致残防控。积极创建健康支持性环境,推广健康生活 方式,促进慢性病综合防控。加强基层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 规范管理,做好并发症筛查和干预。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高血 压、糖尿病等优先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推进基层慢性病医防 融合管理。持续开展脑卒中等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项目。着力做好防盲治盲、防聋治聋工作。(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省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社会心理服务和精神疾病防治。强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 青少年、残疾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重点人群心理
20、健康服务。加强 群体危机管理,将心理援助纳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为遭遇突发公共 事件群体提供心理援助服务。加强对精神分裂症、阿尔茨海默症、抑 郁症、孤独症等主要致残性精神疾病的筛查识别和治疗。规范严重精 神障碍患者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特别是肇事 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救治工作。(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民 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管理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妇联、省 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传染病及地方病致残防控。落实国家免疫规划政策。脊髓灰 质炎、流行性乙型脑炎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率维持在高水平。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保证疫苗使用安全。加强传染 病防控,做好传
21、染病监测预警、传染病报告及患者医疗救治。做好地 方病监测全覆盖,针对流行状况,加强对碘缺乏病、地方性氟中毒、 大骨节病、克山病、氟骨症等地方病的防治,基本消除重点地方病危 害。(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各市政府负责)加强职业病致残防控。加强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建设。推进职业病 危害源头治理。强化对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监管,督促用人单位落实 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加强职业健康管理,落实职业病防护措施,提 升职业健康工作水平。加强重点人群劳动保护,避免接触有毒有害因 素。加强严重致残职业病患者救治,预防尘肺病、职业中毒、噪声等 致残。(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应急管理厅、省总工
22、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四)伤害致残防控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 瞄准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等省工伤预防重点行业,开展安全 隐患排查整治,持续改善工矿商贸行业安全条件。大力推进工伤预防 工作,减少因工伤致残。加强消防安全治理,针对消防安全普遍性、 源头性突出问题,以高层建筑、城市地下轨道交通、客运车站、医院、 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及劳 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领域为重点,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精准整治,有效 提高火灾防范能力。(省应急管理厅牵头,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
23、康委、省总工会、省消防救援总队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道路交通和运输安全管理。加强交通安全系统治理、依法治 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提升道路设施安全保 障水平,加大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强道路运输指挥调度、 动态监测、应急处置。加强对旅游包车、班线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 货车等重点车辆安全管理,推动落实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 任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机动车生产、改装、登记、检验等环节 监管。强化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健全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 加强道路交通事故伤者救援渠道和救治网络建设,减少交通事故致残。(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文化和旅游
24、 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儿童伤害和老年人跌倒致残防控。开展学校、幼儿园、社区、 家庭儿童伤害综合干预,推广“四安全”儿童伤害综合干预模式。推 广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积极开展针对儿童跌倒、跌落、烧烫伤、中毒 及窒息等伤害风险的安全教育。有效保障儿童食品安全,提高儿童玩 具、电子产品等质量安全水平。全面加强儿童网络保护预防和干预。 加强老年友好环境建设,鼓励居家适老化改造,改造易致跌倒的危险 环境。开展老年人跌倒干预和健康指导,提高老年人及其照料者预防 跌倒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对儿童伤害和老年人跌倒的救援、救治水平。 (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
25、委、省市场监管局、 省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做好灾害监测预警、应急准备、应急救援、 生活救助、恢复重建等工作。加强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及群众性应急演 练。加强社区、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工厂等人员密集场所灾 害防御,依托现有资源,健全全省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网络,提高 突发灾害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完善应急医疗技能实战训练、救 援人员康复治疗技能培训、移动医院和医疗救援装备储备等。(省应 急管理厅牵头,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 省水利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深入开展“治违禁、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防范化解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推进农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