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登记决定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不予登记决定书.doc(2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不予登记决定书 王幼妹、王宁:你们申请办理越秀区东华东路前通津10号501房(以下简称该房屋)的继承登记,我局以19登记01078185号受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
2、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经审核,你们申请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该房屋的继承登记,但被继承人王静轩、蒋学哲的其他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未到场确认该房屋继承情况,也未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等资料以核验身份。为核实该房屋的继承情况,我局委托广州市广州公证处进行不动产继承登记辅助调查,根据(2019)粤广广州第242570号公证书调查结论:“根据调查结果及公证申请人提供的情况,目前尚有部分存疑情况,我处未能对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关系情况进行有效核实”。我局于2020年1月22日发出补正资料通知书,要求你们于收到该通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补充提交欠缺的材料,但你们逾期未予补正。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项“登记申请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的规定,本局决定不予登记。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