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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司法试题九1、不定项选择(江南博哥)王某到超市购买了一台多功能保健器械,回家后才发现只有一种功能,王某向商家提出质疑,超市回答说:产品是工厂起的名,说明书不明确是工厂的事,没有质量问题,本店概不负责。隔了几日,王某妻子刘某到超市购物,出来时,保安怀疑她手中的小包,要求打开检查,被刘拒绝,双方发生争执,保安一时火起,打了刘一拳,致使刘轻微脑震荡,住院一星期,花去医药费2000元。事后,超市以门口已贴有概不许带包人内,违者应接受检查的警示为理由,拒绝承担责任。超市门口贴的警示具有()A.民事效力B.行政效力C.合同效力D.无效答案:D本题解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
2、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第25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超市的警示是违法的,侵犯了消费者的人身权利,因此是无效的。2、单项选择题某公民对甲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不服,欲向其上一级机关乙提起行政复议时,甲被撤销,其职权转由丙机关行使。丙的上一级行政机关为丁,则公民应向下列何机关申请复议?()A甲B乙C丙D丁答案:D3、单项选择题下列有关精神病患者选举权的论述,
3、不正确的是()A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年满18岁的精神病患者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主体B年满18岁的精神病患者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应列入选民名单C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年满18岁的精神病患者可暂不行使选举权D我国宪法规定,年满18岁的精神病患者可否行使选举权,须经选举委员会确认答案:A4、多项选择题有关法律职业道德和法律职业责任的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法律职业道德是法律职业责任的基础B法律职业道德是法律职业责任的体现C法律职业责任是法律职业道德的保障D法律职业道德和法律职业责任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答案:A, C, D5、多项选择题甲因涉嫌贩毒被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A.犯罪
4、嫌疑人甲在第一次被讯问后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B.犯罪嫌疑人甲若要求聘请律师,可以自己聘请,也可以由其亲属代为聘请C.如果犯罪嫌疑人甲在被拘留或逮捕后提出聘请律师,看守机关应当及时将其请求转达办理案件的有关侦查机关,侦查机关应当及时向其所委托的人员或者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转达该项请求D.在押中的犯罪嫌疑人甲仅有聘请律师的要求,但提不出具体对象的,侦查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当地律师协会或者司法行政机关为其推荐律师答案:A, B, C, D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侦查中聘请律师的程序。刑事诉讼法第96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
5、,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故本题A项正确。六机关规定第10条规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可以自己聘请,也可以由其亲属代为聘请。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提出聘请律师的,看守机关应当及时将其请求转达办理案件的有关侦查机关,侦查机关应当及时向其所委托的人员或者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转达该项请求。犯罪嫌疑人仅有聘请律师的要求,但提不出具体对象的,侦查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当地律师协会或者司法行政机关为其推荐律师。”故本题BCD项正确。综上,本题全选。6、单项选择题父母子女的扶养、夫妻之间的扶养以及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扶养,可以适用扶养人和被扶养人的国籍
6、、住所以及供被扶养人的财产所在地。本条属于?A.无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B.双边冲突规范C.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D.有条件的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答案:A本题解析:双边冲突规范是指冲突规范只规定一个可推定的系属。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是指其系属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并且同时适用于某种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冲突规范。无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是指其系属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任选其一。有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是指可供选择的法律有主次之分,只允许按顺序或有条件地选择其一作为准据法。因此,选A。7、多项选择题根据我国的司法解释,我国法院在依法应适用外国法律时,如果该外国的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法律,应如何确定准据法?A.依据该国的
7、区际冲突规则确定准据法B.可以直接选择适用该国任一地区的实体法C.在无法根据该国的区际冲突规则确定时,依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准据法D.依当事人的住所地确定准据法答案:A, C8、多项选择题根据宪法和法律,在2006年县级人大代表选举中,下列选项中的哪些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A.甲,2004年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B.乙,2005年因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2年C.丙,2005年底因为儿子夭折导致精神严重分裂,至今未愈D.丁,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经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答案:A, C, D本题解析:根据选举法第3条的规
8、定,在我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基本条件有三:具有中国国籍;年龄满18周岁;依法享有政治权利。9、不定项选择一个国家的宪政制度如果常常为其他国家所效仿,这个国家的宪法就被称之为“宪法之母”。被称为“宪法之母”的是哪国的宪法?()A.法国宪法B.美国宪法C.德国宪法D.英国宪法答案:D本题解析:本题考点为“宪法之母”。这道题主要考查的是宪法史上的知识。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发生资产阶级革命的国家,同时也是世界上最早制定宪法性文件并实行宪政的国家。英国虽然没有统一的宪法典,但具有丰富的宪政实践,这些宪政实践不仅被英国的宪法性文件所确认,更被其他国家所仿效,因而号称“宪法之母”,这也正是本题考查知识点所在
9、。美国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在内容上确认了“三权分立与制衡”的政治体制,其宪政体制虽也常为其他国家所效仿,但在宪法史上并无“宪法之母”的称谓。10、单项选择题根据我国现行宪法规定,担任下列哪一职务的人员,应由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予以任免?A.国家副主席B.国家军事委员会副主席C.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D.国务院副总理答案:D本题解析:宪法第8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
10、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故选项D正确。根据宪法第62条第4项的规定,国家副主席由全国人大选举;根据宪法第62条第6项、第67条第l0项的规定,国家军事委员会副主席由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中央军委主席的提名决定其人选;根据宪法第67条第11项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决定任免。故选项A、B、C项错误。故本题答案为D。11、不定项选择张某是河南省某地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在审理一起经济纠纷案件中,张某认为该省人大常委会所制定的种子条例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种子法相抵触,宣告其无效。下列有关该事件的表述正确的有?A.根据我国宪法和立法等法律,张某作为
11、法官无权宣告地方性法规无效B.张某如认为地方性法规与法律相抵触,可以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其进行审查C.如果种子条例的确与种子法相抵触,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将其撤销D.只有种子条例的原制定机关才有权决定是否撤销答案:A, B, C本题解析:选项本身就已把道理阐述得很清楚了。12、多项选择题在下列哪些情形之下法院应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A.利害关系人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B.利害关系人在申报期届满,判决作出之前申报权利C.在申报权利的期间无人申报的,公示催告申请人自申报权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两个月内未申请人民法院判决D.利害关系人的申报被驳回的,公示催告申请人自申报权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一
12、个月内未申请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答案:A, B, D本题解析:根据民诉意见第230条,AB正确。民诉意见第232条规定:“在申报权利的期间没有人申报的,或者申报被驳回的,公示催告申请人应自申报权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一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逾期不申请判决的,终结公示催告程序。”13、单项选择题中国的买方与古巴的卖方签订了一份一级食糖合同。古巴卖方按照合同的规定于2011年5月完成装运并发货。中国买方在目的港接收货物时,发现食糖的质量实际上仅为二级,低于合同所规定的要求。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本案的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一项?()A.货物越过船舷的风险由买方承担,故卖方不承担责任B.买方
13、应先从承运人处接收货物C.买方可以要求卖方减价D.只有在食糖与合同不符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时,买方才可以要求卖方交付替代物答案:A本题解析: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67条的规定,应依下列方式转移风险:(1)如该运输条款规定卖方有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把货物交给承运人运输,则卖方履行义务以后,货物的风险就随之转移给了买方;(2)如合同中没有指明交货地点,卖方只要按合同规定把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货物的风险就转移给买方了。故本题风险在装运港转移给买方。但又依公约第35祭第l款的规定,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相符,并须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方式装箱或包装。而题干中明确了
14、交付的货物低于合同的要求,故A项错误。依公约的规定,买方接收货物的义务由两部分组成,其一为“采取一切理应采取的行动”,其二为“提取货物”。故B项说法正确。关于买方可以采取的救济方法有如下内容。(1)要求实际履行。(2)交付替代物。(3)修理。(4)减价。依公约第50条的规定,如货物与合同不符,不论货款是否已付,买方都可以减低价格。故C项也正确。(5)解除合同。公约关于“解除合同”的英文表达直译为“宣告合同无效”,依公约第49条的规定,当卖方在完全不交付货物或不依合同规定交付货物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时。买方可以解除合同。故D项也正确。14、单项选择题民族自决原则是现代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根据这个原
15、则,下列哪项判断是正确的?A一国国内的不同民族都有权利平等地参与该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务B一国国内的不同民族都有权利依据民族自决原则,主张从该国家中分离出来,建立自己的国家C对于其他国家某一少数民族以武力方式试图从一国分离出去的活动,任何国家都有义务给予援助与支持D对于其他国家某一少数民族以武力方式试图从一国分离出去的活动,任何国家都有权利给予援助与支持答案:A15、多项选择题某公司欲解除与职工李某之间的劳动合同,其所提出的如下解约理由或做法中,哪些是有法律依据的?()A.李某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现工作B.李某不满25周岁而结婚,违反了公司关于男职工满25周岁才能结婚的规定C.公司因严重亏损
16、而决定裁员,因此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D.李某非因公出车祸受伤住院,公司向李某送去3个月工资并通知其解除劳动合同答案:A, C本题解析: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法定理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选项891考试网司关于男职工满25周岁才能结婚的规定违反了婚姻法,干涉了公民的婚姻自由,此规定无效,公司根据此规定解除与李某之间的劳动合同是没有法律根据的。而在李某非因公出车祸受伤住院的情况下,只有在李某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时候,该公司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所以选项D也是错误的。16、单项选择题关于涉外婚姻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A.中国人甲男与韩国人丙
17、女已经在中国定居2年,若二人要在中国登记结婚则应适用中国法律B.中国人甲男与韩国人丙女在中国登记结婚,若二人协议离婚,则可以协议选择适用韩国法律C.若中国人甲男向中国法院起诉与韩国人丙女离婚,则应适用中国法律D.中国人甲男与韩国人丙女若在中国登记结婚,则婚姻缔结手续必须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答案:D本题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1条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姆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因此,A选项正确,第26条规定,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
18、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因此,B项正确。第27条规定,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因此,C项正确。第22条规定,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因此,D项错误。17、单项选择题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责任法定原则要求的是()A.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B.法不溯及既往C.罪刑法定主义D.无罪推定答案:D18、问答题2003年7月,某县城关镇个体运输户刘某与县农业银行签订贷款23000元的合同。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刘某将自己已运营近一年的一辆东风牌汽
19、车作抵押并办理了登记手续,2004年7月归还全部本息。刘某保管抵押物,合同若不能履行,农业银行有权对抵押物行使权利,用变卖汽车后的价款偿还贷款。2004年5月,刘某在运输中车翻货损,赔偿了损失方大笔资金,到2004年7月,刘某再无资金用以还贷。县农业银行根据实际情况,允许其延期两个月偿还贷款,但两个月的宽限期届满后,刘某仍无力偿还贷款。于是,县农业银行根据贷款合同的约定,派人开走了刘某用作抵押的那辆东风牌汽车,并把它作价卖给了另一个体运输户申某,得款23000元,全部用于偿还贷款及延期付款利息。刘某认为县农业银行行长与申某有亲戚关系,汽车作价太低,这辆汽车能作价4万元,县农业银行应返还其一定的
20、剩余资金。县农业银行予以拒绝,于是发生争执,刘某遂提起诉讼。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走访了有关部门,均认为该东风牌汽车作价太低,并查实该作价系由行长与申某一手操办。问题:1.县农行有无变卖抵押物的权利?2.县农行实现抵押权时有何不妥?3.县农行与申某买卖汽车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4.设刘某在将汽车抵押给县农行之前,于2002年6月已将该汽车出租给另一个运输个体户王某,后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将汽车拍卖给李某,那么王某与李某存在何种法律关系?5.设刘某在将汽车抵押给县农行后,于2003年9月将汽车出租给王某,后法院在审理此案中将汽车拍卖给李某,那么王某与李某存有何种法律关系?王某所受损失由谁承担?6.设刘某
21、将汽车抵押给县农行后,又出质给周某,后在个体汽车修理户张某处修理该车时,因欠修理费被张某留置。那么,张某、周某、县农行的权利实现顺序为何?答案:1.县农行有权变卖抵押物,这是抵押权人应有的权利。b本题解析:试题答案1.县农行有权变卖抵押物,这是抵押权人应有的权利。2.县农行应与刘某协议作价该汽车,而不得擅自低价作价该汽车出卖给他人。3.该买卖合同无效。因为县农行与申某恶意串通,侵害了刘某的合法权益。4.原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王某和李某继续有效。5.该租赁合同对李某不具有约束力。由此给王某造成的损失,应由抵押人刘某承担。6.张某的留置权优先于县农行的抵押权受偿,周某的质权最后受偿。19、多项选择
22、题 国际项目融资因为风险较高,所以实践中出现了多种担保形式,项目资产担保协议就是其中一种。与一般的资产抵押相比较,项目资产担保协议具有 哪些特点?A、项目资产担保协议要求项目公司以全部项目资产,包括未来建成的项目资产,作为担保,实行项目资产的总担保化B、项目资产担保协议通常要求在贷款人债权得不到清偿时,贷款人可得到对项目资产的物权性权利C、项目资产担保协议禁止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为第三人设立担保D、项目资产担保协议需规定项目公司有义务办理和取得项目资产权利的一切法定手续,并有义务在项目建成后办理所在国法律所要求的一切登记手续答案:A, B, C本题解析:信用担保指借款人或第三人以自己的信用作为履
23、行还款义务的担保。其包括三种形式:(1)保证,最普遍的是见索即付保证。(2)备用信用证:是指担保人(开证行)应借款人的申请,以贷款人为受益人开立备用信用证,当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贷款人向担保人出示备用信用证以及借款人违约的证明,担保人即应依信用证的规定向贷款人支付款项。备用信用证不是一种支付方式,而是一种担保方式。(3)安慰信,又称意愿书。写信人(担保人)为使借款人获得贷款,向贷款人出具的表示愿意帮助借款人偿还贷款的书面文件。通常当母公司希望帮助子公司获得贷款而又不愿明确承担保证责任时,会采取意愿书的方式。意愿书往往不具有法律效力,在法律上不能强制执行。20、单项选择题甲国是群岛国,乙国是甲国
24、的隔海邻国,两国均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根据相关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他国船舶通过甲国的群岛水域均须经过甲国的许可B.甲国为连接其相距较远的两岛屿,其群岛基线可隔断乙国的专属经济区C.甲国因已划定了群岛水域,则不能再划定专属经济区D.甲国对其群岛水域包括上空和底土拥有主权答案:D21、多项选择题根据我国现行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在下列何种情况下,应当终止反倾销调查?A.申请人撤销申请B.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存在倾销、损害或者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C.倾销幅度低于2%D.倾销进口产品实际或者潜在的进口量或者损害属于可忽略不计答案:A, B, C, D22、单项选择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
25、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关于该解释,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A.属于法定解释B.对刑法条文做了扩大解释C.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D.运用了历史解释方法答案:D23、单项选择题某法律援助机构实施法律援助的下列做法,哪一项是正确的?A.经审查后指派律师担任甲的代理人,并根据甲的经济情况免除其80%的律师服务费B.指派律师担任乙的辩护人以后,乙自行另外委托辩护人,故决定终止对乙的法律援助C.为未成年人丙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
26、心特点但无律师执业证的本机构工作人员担任辩护人D.经审查后认为丁的经答案:B24、单项选择题“加权表决制”作为国际组织表决制度的一种指的是()。A.一些金融性国际组织中会员国除享有同样的表决票外,还可以就其所认缴股份额的多少增加一定票数B.该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决定其些会员国可以增加一定票数C.该组织行政机关决定某些会员国可以增加一定票数D.该组织成员全体一致同意某些会员国可以增加一定票数答案:A本题解析:加权表决制度是指在某些涉及经济、金融事务的国际组织中,其表决程序是按照各成员国在人口、经济实力、贡献大小等方面的不同而分别赋予不同票数的投票权。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每一成员国的投票权与其在基金中
27、所占的份额成正比。25、单项选择题美国甲公司以CIF价格向新加坡乙公司出口一批电缆,甲公司租用韩国货轮“Hanjin”轮承运,后货物在驶往新加坡途中,在我国领海发生触礁,乙公司与承运人协商后决定到中国广州海事法院诉讼解决该运输合同争端。根据我国现有规定,选项正确的是()A.由于当事人各方均与中国没有实际联系,因此我国法院没有管辖权B.若乙公司在中国法院起诉承运人,我国法院可以基于当事人的协议管辖约定行使管辖权C.若我国广州海事法院拟受理该案,则在受理之前须报广东省高院,广东省高院认为可以受理,则应报最高院,最高院答复前暂不受理D.我国法院受理后,在处理该纠纷时,应适用我国实体法答案:B本题解析
28、:根据海事诉讼法第8条的规定,海事纠纷的当事人都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当事人书面协议选择中国海事法院管辖的,即使与纠纷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不在中国领域内,中国海事法院对该纠纷也具有管辖权。A、C项错误,B项正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1条,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本案中涉及的是运输合同纠纷,关于运输合同纠纷,当事人也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本题并没有指明当事人在运输合同中是否选择了法律,因此D项说法过于绝对,错误。26、不定项选择有关罗马法中继承制度的描述
29、正确的是()。A.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两种B.罗马法继承经历了从概括继承到限定继承的过渡C.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可以并用,但冲突时遗嘱继承优先D.法定继承包括市民法的法定继承和裁判官的法定继承,并以前者占主导地位答案:A, B, C本题解析:项错在罗马法中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不能并用;D项错在罗马法中裁决官的法定继承占主导地位。27、多项选择题下列情形可以约定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是:()A.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协商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B.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C.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D.劳动合同中约定了保密条款答案:B,
30、 C本题解析:见劳动合同法第25条。劳动合同中只有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的,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支付违约金,仅仅约定保密条款的,不能约定由劳动者支付违约金。28、多项选择题中国石化集团下属某建设公司因铺设天然气运输管线需要占用部分村民土地,为慎重起见,该建设公司经理专门咨询了法律顾问,下列该法律顾问说法错误的有()A.只要使用非农用地,且控制在70公顷以下,找到当地县政府就可以批准B.只要占用了规划外的农用地,就必须找省一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审批C.本项目属于省政府批准的管线工程,即使占用农用地,无须再报省政府批准D.本项目属于省政府批准的管线工程,如果占用农用地,还须再报省政府批准答案:A, D本题解
31、析:土地管理法第43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二L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该法第44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
32、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根据该条可知B、C项正确,D项错误。该法第45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J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
33、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拷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根据该条可知A项错误。29、多项选择题某甲(单位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在工作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下列哪些费用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A.医疗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B.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C.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D.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答案:A, B, D本题解析:根据社会保险法第38条的规定可知,A、B
34、、D三项费用都属于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费用。根据社会保险法第39条的规定,可知C选项的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BD。30、单项选择题无业游民常某冒充某武装警察部队上尉军官在火车上结识一名女大学生并开始交往,一次两人在校园露天过夜时被学校保安人员发现,经查,揭穿常某的伪装,常某的行为已构成()。A.招摇撞骗罪B.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C.诈骗罪D.不构成犯罪答案:B本题解析:刑法第372条规定,军人包括武装警察部队的官兵,而第279条第2款所称人民警察属于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国家司法考试:司法卷一测试题1、不定项选择关于宪法效力的说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宪法
35、修正案与宪法具有同等效力B.宪法不适用于定居国外的公民C.在一定条件下,外国人和法人也能成为某些基本权利的主体D.宪法作为整体的效力及于该国所有领域答案:A, C, D2、不定项选择2001年10月,法国某公司(卖方)与中国某公司(买方)在上海订立了买卖200台电子计算机的合同,每台CIF上海1000美元,以不可撤销的信用 证支付,2001年12月马赛港交货。2001年11月15日,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开证行)据买方指示向卖方开出了金额为20万美元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 委托马赛的一家法国银行通知并议付此信用证。2001年12月20日,卖方将200台计算机装船并获得信用证要求的已装船清洁提单、一切
36、险的保险单、商业 发票等单据后,即到该法国议付行议付。经审查,单证相符,银行即将20万美元支付给卖方。与此同时,载货船离开马赛港10天后,由于在航行途中遇上特大暴 雨和暗礁,承运人驾驶船舶出现失误,导致货船及货物全部沉入大海。此时开证行已收到了议付行寄来的全套单据,买方也已得知所购货物全部灭失的消息。中国银 行上海分行拟拒绝偿付议付行已议付的20万美元的货款,理由是其客户不能得到所期待的货物。根据国际贸易惯例,请回答下面问题:这批货物的风险自何时起由卖方转移给甲方?()A.货物运抵上海港时B.货物在马赛港越过船舷时C.货物在上海港越过船舷时D.货物交到买方的手中时答案:B, C本题解析:IF术
37、语为象征性交货合同,不是到货合同,无须货交买方手中。货物的风险转移与FOB术语是相同的,均是在装货港越过船舷时,本题中法国某公司是卖方,装船地点约定在马赛港,因此风险应自货物在马赛港越过船舷时转移。CIF价格术语卖方只负担货至目的港的运输、保险费用,风险仍在装货港转移,即费用的承担与风险的转移是两回事。3、单项选择题下列关于宪法分类的表述中,正确的选项是()A.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的分类是由英国宪法学者戴雪最早提出来的B.凡是以文字或者文件形式体现出来的宪法就是成亵宪法C.1889年的日本明治宪法 和1830年的法国宪法都是钦定宪法D.英国的不成文宪法是由不同历史时期颁布的
38、宪法文件、宪法判例和宪法惯例构成的答案:D本题解析: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是最早由英国宪法学者J.蒲莱士提出的宪法分类;成文宪法是指具有统一法典形式的宪法;1830年的法国宪法是协定宪法。故正确答案为D项。4、多项选择题& nbsp;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国家应当怎样赔偿?()A.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返还财产,如果财产灭失,则不予赔偿B.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的各种经济损失,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C.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
39、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的程度给予相应的赔偿金D.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答案:C, D本题解析: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8条的规定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灭失的,应当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所以AB的说法不正确。CD的说法符合法律的规定,故正确。5、不定项选择甲有四匹马要卖掉,便对乙方说:“你先牵回去试用一个月,满意的话你就买下,价款5000元。”乙牵回了四匹马,未付款。根据民法原理,请回答问题:设马在试用期间于某日放养时被洪水冲走,该损失应由谁承担
40、?()A.甲B.乙C.甲和乙D.甲或乙答案:A本题解析: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法第140条规定,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时间为交付时间。所以该案中试用行为并非交付标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应由原所有权人承担。6、多项选择题某公司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两年仍未动工,市政府决定收回该土地使用权。该公司认为,当年交付的土地一直未完成征地拆迁,未达到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导致项目迟迟不能动工。为此,该公司提出两项请求,一是撤销收回土
41、地使用权的决定,二是赔偿公司因工程延误所受的损失。对这两项请求,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A.第一项请求属于行政争议B.第二项请求属于民事争议C.第一项请求须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处理,当事人不服的才可向法院起诉D.第二项请求须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处理,当事人不服的才可向法院起诉答案:A, B, C7、多项选择题宪法最近一次修正案对公民财产权的保障规定进行了系统修改。其主要内容包括哪些?()A.将“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改为“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B.将“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人、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C.增加了对私
42、有财产的征收和征用条款D.增加了补偿条款答案:A, B, C, D本题解析:2004年宪法修正案第22条规定,宪法第13条“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的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修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因此,A、B、C、D四项皆为正确选项。8、多项选择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后乙公司违约。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不执行判决,由法院强制执行。
43、关于此案中的法律关系,表述不正确的有:()A.法院对乙公司强制执行的法律关系是调整性法律关系B.法院与甲、乙公司在诉讼中的法律关系是平权法律关系C.甲、乙公司分别作为诉讼的原、被告是纵向的法律关系D.甲、乙公司的合同关系是调整性法律关系答案:A, B, C本题解析: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法律上与当事人并不处于平等的地位,法院对乙公司强制执行的法律关系是保护性法律关系,因此A项不正确;法院在诉讼中与两公司的法律关系是纵向(隶属)法律关系,即在不平等的法律主体之间建立的权力服从关系,因此,B项不正确。甲、乙两公司作为诉讼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关系地位,因此甲、乙公司作为诉讼的原被告是横向(平权)
44、法律关系,C项错误。他们之间的合同关系属于调整性法律关系,D项正确。本题A、B、C当选。9、多项选择题兴达贸易公司为处理积压的2万双皮凉鞋,在当地晚报上发布广告:不论是公司的内部职工,还是外部人员,只要可以帮助本公司推销出100双以上的凉鞋的,都可以给与20%的回扣,回扣一律不记帐。育人中学见到该广告后,便要求本校教职工每人买一双,价钱从工资里面扣除。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兴达贸易公司的行为构成商业贿赂B.应由工商部门没收兴达公司违法所得,并处罚款C.兴达贸易公司通过广告明示,不构成商业贿赂D.育人中学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答案:A, B本题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了商业贿赂
45、,兴达贸易公司在广告中称回扣一律不记入帐,已构成商业贿赂,故A项正确,C项错误。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2条规定:“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10、多项选择题缓刑与死缓的区别是()。A.适用的前提条件不同B.执行方法不同C.考察期限不同D.法律后果不同答案:A, B, C, D本题解析:缓刑是我国刑罚执行的一种方法,而死缓是我国特有的一种死刑执行的方法。缓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拘役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死缓的对象是那些罪该处死,却不必立即执行的死刑犯罪分子。11、多项选择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7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
46、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某甲以某乙虐待被继承人为由,将某乙告上法院,认为其不应该享有继承权。法院经过审理,查明某乙的确有虐待被继承人的事实,但没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但法院依然判决某乙丧失继承权。关于法院的这一决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法院的这一判决,试图维护的价值是法律的安定性和可预测性B.该判决是错误的,因为法官不应当运用自由裁量C.该案法官没有采取文义解释D.假设法官在裁判时出示理由来证明:只考虑“虐待被继承人”,而忽视“情节严重”的做法,是恰当的。这种思考方式是内部证成答案:A, B, D本题解析:A项错在,本案维护的价值是裁判的正当
47、性;B项错在,无法取消自由裁量,只能限制;D项错在,这是外部证成。12、单项选择题以下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的是?A.依法治国B.公平正义C.服务大局D.党的领导答案:B本题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所以本题选B。13、单项选择题下列哪一行为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A.某食品广告引用专家观点使消费者误以为其竞争对手的产品肯定对人身体有害,但该观点实际上在学术界尚有激烈争论B.某电暖器广告将全球变暖归因于某个小孩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