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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司法试题十一1、单项选择题(江南博哥)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理念,应当做到合理合法。这里的合理不包括()A.权力行使应当符合法律赋予该项权力的目的B.案件与处理结果轻重相当C.执法者和社会成员的行为要依法进行D.同样情形同样处理答案:C2、单项选择题以下各项不属于特许协议特征的是()A.协议双方均为国家B.协议投资项目限于特定地区C.协议限于自然资源开发和公用事业建设D.协议由行政机关或立法机关审批答案:A本题解析:特许协议是指一国同外国私人投资者,约定在一定期间,在指定地区内,容许其在一定条件下享有专属于国家的某种权利,投资从事于公用事业建设或自然资源开发等特殊经济活动,基于一定程序
2、,予以特别许可的法律协议。3、单项选择题下列哪一项不构成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作出终止法律援助决定的理由?A.受援人的经济收入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B.受援人自行委托辩护人或者代理人的C.案件终止办理或者已被撤销的D.未成年人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答案:D本题解析:根据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第22条第l款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作出终止法律援助决定,制作终止法律援助决定书发送受援人,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函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1)受援人的经济收入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2)案件终止办理或者已被撤销的;(3)受援人自行委托辩
3、护人或者代理人的;(4)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但应当通知辩护的情形除外;(5)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A项、B项、C项分别符合上述第l、3、2项规定,而项未成年受援人属于应当辩护的情形,根据上述第4项规定,不能终止。故本题答案为D。4、多项选择题2010年国际商会修订了国际贸易术语通则,成为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以下简称2010年通则),该通则已于2011年1月1日生效。该2010年通则对2000年通则的修改包括哪些?()A.2010年通则新增了DAT和DDP两个术语B.2010年通则要求卖方和买方分别要帮助对方提供包括与安全有关的信息和文件,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受助方承
4、担C.2010年通则中FOB术语不再强调风险在越过船舷后转移,而是笼统规定上船之后风险转移给买方D.2010年通则将贸易术语分为两类,一类是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术语(EXW/FCA/cPT/CIP/DAT/DAP/DDP),另一类是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术舌(FAS/FOB/CFR/CIF)答案:B, C, D本题解析:2010年通则相对于2000年通则主要有以下变化:(1)术语结构的调整,将EFCD组术语分为两类,一类是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术语(EXW/FCA/CPT/CIP/DAT/DAP/DDP),另一类是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术语(FAS/FOB/CFR/CIF)。(2)新增DAT和DAP
5、两个术语,取代了DAF/DES/DDU/DEQ。(3)增加了与安全有关的内容。2010年通则要求卖方和买方分别要帮助对方提供包括与安全有关的信息与文件,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受助方承担。(4)“船舷”的变化。2000年通则中FOB/CFR/CIF均强调卖方承担货物至在指定港越过船舷时起的一切风险。而2010年通则中这三种术语的风险转移不再设定“船舷”的界限,只强调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开始起的一切风险。(5)链式销售的补充。2010年通则在指导性说明中对FAS,FOB,(FR和CIF几种适用水上运输的术语首次提及“链式销售”,在CPT和CIP的项中也有提及。大
6、宗货物买卖中,货物常在一笔连环贸易下的运输期间破多次买卖,由于连环贸易中货物由第一个卖方运输,作为中间环节的卖方就无须装运货物,而是因“获得”所装运的货物而履行其义务,因此,新通则对此连环贸易模式下卖方的交付义务做了细分,弥补了以前版本中在此问题上未能反映的不足。综上A项说法错误,因为DDP不是新增术语。而BCD三项说法均正确,故当选。5、不定项选择某县人民法院审理一民事案件过程中,要求县移动通信营业部提供某通信用户的电话详单。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何者为正确?A.用户电话详单属于宪法保护的公民通信秘密的范围B.县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县移动通信营业部提供任何移动通信用户的电话详单C.县移动通
7、信营业部有义务保护通信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D.县人民法院有权检查任何移动通信用户的电话详单答案:A, C本题解析: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根据该条的规定,对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加以限制,即对通信进行检查,必须符合以下3个条件:(1)检查理由: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进行;(2)检查机关: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进行;(3)检查程序: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通信用户的电话详单,属于信息传
8、递形式,应当作为通信秘密予以保护,故选项A正确。本案属于民事案件,不属于国家安全或追查刑事犯罪需要,不具备险查理由,且人民法院不具通信检查权,故法院无权要求提供,也无权检查电话详单,所以,选项B.D错误。根据宪法第140条的规定,除该条规定的例外,任何组织或者十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也就是说,通信秘密权不仅直接拘束国家权力活动,还直接拘束一般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活动,故选项C正确。故本题答案为AC。6、单项选择题南宋庆元年间,某地发生一桩“杀妻案”。死者丈夫甲被当地州府逮捕,受尽拷掠,只得招认“杀妻事实”。但在该案提交本路(路为宋代设置的地位高于州县的地方行政区域)提刑司审
9、核时,甲推翻原口供,断然否认杀妻指控。提刑司对本案可能做出的下列处置中,哪一种做法符合当时“翻异别勘”制度的规定?()A.发回原审官府重审B.指定本路管辖的另一州级官府重审C.直接上报中央刑部审理D.直接上报中央御史台审理答案:B本题解析:宋代的“翻异别勘”制度宋代实行翻异别勘制度。在诉讼中,人犯否认口供(称翻异),事关重大案情的,由另一法官或另一司法机关重审,称“别勘”。B项正确。7、单项选择题某甲为了勒索财物,从托儿所偷盗一男性婴儿,某乙为了出卖牟利,从医院产房也偷盗一男性婴儿,对某甲与某乙的行为应当认定为()。A.某甲构成绑架罪,某乙构成拐卖儿童罪B.某甲与某乙都构成拐卖儿童罪C.某甲构
10、成拐骗儿童罪,某乙构成拐卖儿童罪D.某甲构成绑架罪,某乙构成拐骗儿童罪答案:A本题解析:甲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构成绑架罪;而乙是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构成拐卖儿童罪。参见刑法第239条第2款,第240条第2款。8、多项选择题根据我国选举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的哪些行为将依法受到行政处分或者刑事处罚?()A.用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B.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C.对于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或者对于提出要求罢免代表的人压制、报复的D.代替他人填写选票的答案:A, B, C本题解析:依选举法第55条规定
11、,A、B、C当选。9、不定项选择法律解释、法律推理与法律职业、法律思维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法学院同学甲与乙对此有过讨论。甲认为:法律职业的独特性与其所特有的法律思维是分不开的;法律思维是一种仅仅依靠法官自由裁量的思维;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是抽象的,它具体体现在法律思维中。乙则认为:法律思维是一种仅仅进行形式逻辑推理的思维;通过进行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能够培养和深化法律思维,有助于保持法律职业的自律和自治。下列何种选项的观点是正确的?()A.甲的观点和B.甲的观点和乙的观点C.甲的观点和乙的观点D.甲的观点和乙的观点答案:B本题解析: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法律职业、法律思维之间的关系本题考查法律解释
12、、法律推理、法律职业、法律思维之间的关系。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两者所要完成的任务和针对的对象不同,法律解释是对法律规定的含义进行说明,而法律推理则是在法律论辩中通过运用法律理由以理服人。前者针对的是法律规定,通过研究法律文本阐明法律含义,后者则不仅针对法律规定,还包括案件事实,通过演绎、归纳、辩证推理的方法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二者又具有密切的联系。首先,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都与具体的法律问题有关。其次,两者在很多情况下是不可分割的,在法律解释时,离不开法律推理方法的运用,而在法律推理过程中,常常需要对法律规范进行解释然后将其运用到具体的案件事实中去。法律解释、法律推理与法律职业、
13、法律思维之间也有密切关系。一项职业的独立性与其特有的知识结构和思维方式有关。法律职业的独特性与其所特有的法律思维是分不开的。法律思维是抽象的,具体体现在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中。通过进行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培养和深化法律思维,有助于保持法律职业的自律和自治,促进法律职业者更好地开展法律活动,在社会分工体系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10、多项选择题某市工商局长王某被市公安局以涉嫌杀害该市市长予以拘留。3日后,市检察院批准逮捕。1个月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某有期徒刑10年。王某上诉,二审改判无罪。请回答问题。对王某的损害若给予赔偿,应采取何种赔偿方式?()A支付赔偿金B恢复原状C返还财产D消除影响、恢
14、复名誉、赔礼道歉答案:A, D本题解析:国家赔偿法第30条、第25条、26条。11、单项选择题下列有关环境质量标准的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A.环境质量标准包括国家环境标准和各级地方政府制定的地方环境标准B.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已作规定的项目。不得制定地方标准C.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污的,应当执行该地方标准D.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必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答案:C本题解析:环境标准分为:(1)国家环境标准: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家环境检测方法标准;国家环境样品标准;国家环境基础标准。(2)地方环境标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或控制标准)。(
15、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标准。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联系:(1)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内涵: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未作规定的项目,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标准。程序: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适用:凡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可见环境质量标准并不是包含国家和地方两种,地方标准只是对国家环境标准未作规定的项目作出规定,与国家环境质量标准是补充关系。所以A项错误。对国家污染
16、物排放标准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更严的标准而不是不得制定地方标准,而制定的地方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而不是批准,所以BD项错误。C符合法律的规定。12、多项选择题中国甲公司与巴西乙公司因合同争议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双方可协议选择合同争议适用的法律B.双方应在一审开庭前通过协商一致,选择合同争议适用的法律C.因法院地在中国,本案的时效问题应适用中国法D.如案件涉及中国环境安全问题,该问题应适用中国法答案:A, D13、单项选择题甲、乙订立一份买卖古董的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甲未交付该古董。后发生地震,该古董灭失。甲应否对此承担责任?(
17、)A.地震是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可以免责,因此甲不应承担责任B.虽然甲因不可抗力可以免责,但根据公平原则,仍应承担一定的责任C.甲应承担责任,因为迟延履行后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得免责D.如果甲能证明即使不迟延,古董仍会因地震而灭失,仍不能免除其责任答案:C本题解析:合同法第11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作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4、单项选择题根据我国检察官法有关任职回避的规定,下列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A.杨某和蒋某系夫妻,二人不得同时
18、在同一人民检察院部门担任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B.何甲和何乙系姐弟,二人不得同时在同一人民检察院起诉科担任助理检察员C.检察官袁某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D.林某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其子小林不得担任该县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辩护人答案:C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检察官的任职回避。检察官法第19条规定:检察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1)同一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2)同一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察员、助理检察员;(3)同一业务部门的检察员、助理检察员;(4)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检察
19、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官法第20条规定: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检察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检察官所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选项C如果改成:检察官袁某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担任“原任职检察院”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那就正确了。15、不定项选择甲利用其担任A市信托投资公司财务计划处处长和掌管印鉴及空白转帐支票的职务之便,伪造相关文件,凭空签发转帐支票20份,由其弟乙将支票解入银行,从A市信托投资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的帐户上转出公款人民币30
20、00万元,汇入乙提供的有关帐户。为了逃避法律制裁,甲在取得一份伪造的护照后携带巨款乘飞机潜逃至新加坡。后来,甲被抓获归案。甲的行为犯了哪些罪名?()A.贪污罪B.盗窃罪C.偷越国(边)境罪D.走私罪答案:A, C本题解析:甲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并利用伪造护照潜逃国外,应当数罪并罚。16、单项选择题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及其特征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重在强调行政执法和司法工作应遵守一定的原则,与立法没有直接关系B.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反映和坚持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C.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反映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功能、价值取向和实现途径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的法治建设的根本目标
21、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答案:A本题解析: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无论是对立法还是执法、司法都有明确的要求。对立法的要求是:坚持科学立法、坚持民主立法、坚持法制统一、坚持体系完备。所以,A项说法错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它反映和指引着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功能、目标方向、价值取向 和实现途径,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也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指导思想。所以,C项正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征之一就是彻底的人民性。其含义是指社会主义法治反映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是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法律,有效治理社会的方式、过程和状态。社会主义法治
22、建设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社会主义法治与全体公民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人民是法治的主 体,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将执法为民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属性,体现了人民民主专政国体的性质和人民主权的原则,确认了人民的主体地位,规定了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内在地要求全体公民自觉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承载者,自觉受其引导,遵守法律,维护法治的基本原则和精神。所以,BD两项说法正确。本题的答案为A。17、多项选择题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立案的材料来源包括()。A.自诉案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B.单
23、位和个人(包括被害人)向公安司法机关的报案、举报和控告C.公安机关、检察院直接发现的犯罪事实或者获得的犯罪线索D.犯罪人的自首答案:A, B, C, D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立案材料的来源。可参见刑事诉讼法第83条、第84条和第88条的有关规定。18、不定项选择依据2004年宪法修正案,关于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是()A.鼓励、保护、引导B.鼓励、支持、引导C.保护、控制、引导D.鼓励、管理、引导答案:B19、不定项选择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应当送达()。A.辩护人B.诉讼代理人C.被害人D.被告人答案:C, D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应当送达的人员。刑事
24、诉讼法第163条第2款规定:“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被害人和被告人属于当事人,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D。20、多项选择题甲是某省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因涉嫌为一起诈骗案的现行犯被该省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根据我旧宪法和法律,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A.该公安机关可以拘留甲,但是必须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B.该公安机关有权拘留甲,但必须立即向省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报告C.该公安机关有权拘留甲,但是必须立即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报告D.该公安机关无权拘留甲,除非得到
25、省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的许可答案:A, C, D本题解析: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35条的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如果因为是现行犯被拘留,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向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报告。所以,B项正确,本题答案为A、C、D项。21、多项选择题2008年6月,中国甲公司出口一批机床给美国乙公司,后美国乙公司将该批机床转售A国丁公司。2009年1月,A国丙企业控告丁公司进口该批货物侵犯其在A国的专利权,丁公司找到乙公司,而乙公司要求甲公
26、司负责。甲公司认为自己有正当理由,不应负责任,其理由正确的是哪些?()A.自己根本不知道货物的最终转卖地为A国B.不知道该机床是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C.制作的机床是按照乙公司提供的图纸制作的D.乙公司事先已经知道该批货物在A国会发生知识产权的纠纷答案:A, C, D本题解析:由于国际贸易中,货物通常是销往卖方以外的国家,而且还有转卖的情况,要求卖方了解所有国家有关的法律是不可能的,因此,公约对卖方的知识产权担保义务进行了某些限制,主要表现在公约第42条规定的地域限制和主观限制。卖方对知识产权的担保义务有一定的地域限制,第三人的请求必须是依据货物使用地或者转售地国家的法律提出的,而这种转售地是在订
27、立合同时预期的货物转售地。A项正确。此外,如果买方知道卖方的权利瑕疵但仍同意接受该货物的,卖方解除权利担保义务。D项正确,若此项权利或要求的发生,是由于卖方要遵照买方所提供的技术图样、图案、款式或其他规格,则卖方解除权利担保义务,C项正确。22、单项选择题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保全货物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保全货物是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如果另一方当事人仍持有或控制货物的处置权,该当事人有义务对他所持有的或控制的货物进行保全。保全货物是特定情况下,当事人依据公约必须承担的义务B.有义务采取措施以保全货物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将货物寄放于第三方的仓库,由对方承担费用,但该费用应当合
28、理C.如果发运给买方的货物已经到达目的地,并交给买方处置,买方可根据货物与合同约定不符,拒绝接收货物。尽管卖方在目的地没有代表或代理人代为处置货物,因为卖方违约在先,买方也没有义务保全货物,可听任该批货物由承运人处置,货物损失由卖方承担D.对易于迅速变坏的货物,保全货物的方式可以是将该批货物售出,出售货物的一方可以从出售货物的价款中扣除保全货物和销售货物发生的合理费用答案:C23、单项选择题某家族存在如下习惯:“未按时参加家族祭祀祖先活动者,视为藐视祖先,因而剥夺其继承权”。家族成员A未能按时参加当年的祭祀活动而被剥夺了遗产的继承权。后A诉至人民法院。他所持的理由有两点:其一、A本身既缺乏劳动
29、收入,又缺乏生活来源;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于这个案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习惯是我国法律的正式渊源,法官在处理案件的时候应当首先选择适用习惯B.在法律适用过程中只有法的正式渊源才是法律推理的前提,非正式渊源(如习惯)不能成为法律推理的前提C.非正式渊源没有法律效力,本案中的家族习惯不应当成为剥夺家族成员继承权的理由D.在具体的法律推理过程中,法官应当首先考虑适用法的正式渊源,只有在没有正式渊源作为依据的情况下才能适用非正式渊源答案:D24、单项选择题下列关于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30、()A.消费者合同,适用消费者经常居所地法律;消费者选择适用商品、服务提供地法律或者经营者在消费者经常居所地没有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适用商品、服务提供地法律B.涉外合同当事人没有选择适用的法律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C.涉外合同当事人均援引同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且未提出法律适用异议的,视为作出选择D.涉外劳动合同,适用劳动者工作地法律;难以确定劳动者工作地的,适用用人单位主营业地法律。劳务派遣,可以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答案:D本题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3条:劳动合同,适用劳动者工作地法律;难以确定劳动者工作地的,适
31、用用人单位主营业地法律。劳务派遣,可以适用劳务派出地法律,故D错误。25、多项选择题一个美国人持有一张以中国某甲公司为付款人的汇票,在向付款人作付款提示时被拒付,该美国人于是向该汇票的前手中国某乙公司开始追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该美国人应当在该汇票的出票地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行使追索权B.该美国人作付款提示的期限应当适用付款地法律C.该美国人行使追索权前做成拒绝证明的方式及出具拒绝证明的期限应适用付款地法律D.若在追索过程中,该汇票被丢失,该美国人向我国法院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问题应适用付款地法律答案:A, B, C, D本题解析:静态连结点不能改变。所以B不在可选之列。26、单项选择题牢固
32、树立公平正义理念,应当做到及时高效。这里的及时高效不包括()A.提高时间效率B.提高物质效率C.提高制度的科学性D.克服执法者的随意性答案:D27、多项选择题某市商业银行2010年通过实现抵押权取得某大楼的所有权,2013年卖出该楼获利颇丰。2014年该银行决定修建自用办公楼,并决定入股某知名房地产企业。该银行的下列哪些做法是合法的?A.2010年实现抵押权取得该楼所有权B.2013年出售该楼C.2014年修建自用办公楼D.2014年入股某房地产企业答案:A, C28、问答题2004年3月,A市甲公司与B市乙公司在商品展销会上签订了一份成衣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为乙公司提供一批优质成衣,总
33、价款50万元,由甲公司代办托运,货到付款。并约定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10。8月16日,甲公司将货物交乙公司指定的承运人A市铁路运输公司运输。8月18曰,火车行至B市边界,由于突发泥石流,这批货物全部被洪水冲走。9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催要货款。乙公司以未收到货物为由,拒绝付款,并要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其因此受到的损失。甲公司提出其已将货物交给承运人,责任应该由承运人负担。A市铁路运输公司也多次向乙公司索要运费。为此,三方争执不下。乙公司于是向B市人民法院起诉。问题:1该批成衣由甲公司办理了托运手续后,甲公司是否还要承担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2假如法院判令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货款,这样的判决是否
34、正确?3假如该批货物并未损失,只是由于甲公司交货迟延,致使乙公司错过了销售旺季,不得不低价销售,损失55万元。那么在甲公司支付了5万元的违约金后,乙公司能否继续要求甲公司赔偿?为什么?4对该批货物的损失,A市铁路运输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其支付运费的请求应否予以支持?5如果双方在合同中还约定了定金15万元,定金合同是否有效?6依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B市人民法院是否拥有管辖权?为什么?答案:1不承担。应由乙公司承担货物的风险责任,因为此时货物本题解析:试题答案1不承担。应由乙公司承担货物的风险责任,因为此时货物已经交付给乙公司。2正确。因为支付货款是乙公司作为买受人的主要义务。3可以。因为
35、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时,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4该批货物的损失系不可抗力造成,因而运输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其运费请求也不应予以支持。510万元有效,另5万元无效。6B市人民法院无权管辖,因为根据最高法院解释,合同中对履行地、交货地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而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而本案中被告甲公司住所地为A市。29、单项选择题北京某大学两本科生田某和赵某因考试试卷雷同被判卷老师发现并上报到学校,学校作出了退学的处理决定,但当时并未执行。后在临近毕业时,学校以两人违纪已被退学为由,不发给其毕业证、学位证及派遣证
36、。田某和赵某不服,诉之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学校履行发放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派遣证的法定职责。关于本案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叙述不正确的是()A.田某和赵某与学校的法律关系是保护性法律关系B.田某和赵某与学校的法律关系是调整性法律关系C.田某和赵某与学校的法律关系是隶属型法律关系D.学校与法院的法律关系是保护性法律关系答案:A本题解析:该案涉及法律关系分类的具体运用。田某利赵某与学校的关系比较复杂,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学校授予学位、发放毕业证等行为得到了国务院相关部门的授权,因此,就授予学位、发放毕业证而言,田某和赵某与学校的法律关系是隶属型法律关系,由此产生的诉讼是行政诉讼而不是民事诉讼,C项正确。
37、同时,在正常状态下,三者还是调整性法徘关系,B项正确。后来由于学校的违法行为(行政行为),导致三者之间的调整性法律关系不能正常实现,法院介入,以恢复和保护法律关系的产生,所以,就学校和法院而言,二者之间是保护性法律关系,D项正确。学校虽然作出了“退学”、“不发给毕业证、学位证”等处理决定,但是,学校并不能代表“国家”,没有先例“制裁”(法律意义上)的权力,不能形成保护性法律关系,A项错误。依题意,A项当选。30、单项选择题下列关于商业银行的表述中,错误的是:()A商业银行的分立、合并,适用公司法的规定B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商业银行股份总额3%以上的,应当事先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C商业银
38、行间的同业拆借,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D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答案:B本题解析:第2条:商业银行是依照本法和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第25条:商业银行的分立、合并,适用公司法的规定,商业银行的分立、合并,应当经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第十三条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第十九条商业银行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必须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
39、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分支机构,不按行政区划设立。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商业银行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应当事先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第四十六条同业拆借,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禁止利用拆入资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或者用于投资。(同业拆借的期限取消了规定)第二十四条商业银行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一)变更名称;(二)变更注册资本;(三)变更总行或者分支行所在地;(四)调整业务范围;(五)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者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六)修改章程;(七)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更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应当报经国务院
40、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其任职资格。31、多项选择题由于各国法律关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差异比较大,为了吸纳更多的国家加入。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没有涉及各国法律规定分歧较大的一些问题。下列哪些属于公约没有涉及的法律问题?A.甲国利马公司向乙国爱德公司出口一批珠宝的所有权转移问题B.甲国科哈公司进口一批肝病新药,因药品已过保质期而向卖方丙国波多斯制药有限公司求偿的法律问题C.甲国西兰雅化妆品公司是否有签订涉外货物买卖合同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问题D.甲国马尔公司与丙国牙玛拉公司的葡萄酒买卖合同是否成立的问题答案:A, C本题解析:公约并没有对所有问题均进行了规定,公约的规定仅
41、限于因合同而产生的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问题,下列几个方面的问题,均为被提及:(1)公约不涉及有关相销售合同的效力或惯例效力的问题。(2)公约不涉及销售合同对售出的货物的所有权转移问题。(3)公约不涉及卖方对货物引起的人身伤亡的责任问题。32、单项选择题英国人TOM与我国人张三在日本签订合同,约定合同履行地为我国,付款地也在我国,支付方式为汇票支付,TOM在日本填写好汇票交付给张三,后TOM和张三就合同内容和汇票事宜发生纠纷,且张三不慎将汇票丢失,TOM在我国法院起诉,并申请票据保全。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关于合同纠纷,应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即我国法B.关于合同纠纷,应适
42、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张三经常居所地法,即我国法C.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应适用出票地法,即日本法D.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应适用法院地法,即我国法答案:B本题解析:本题的受诉法院为我国,因此应当适用我国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来确定适用的法律。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1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本题中,当事人没有选择处理合同纠纷的准据法,因此应当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结合本题,约定的合同履行
43、地、付款地均为我国,因此本题中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为我国,最密切联系原则是一个补充的法律适用方法,因此应当适用我国法。故B选项正确,A选项错误。关于涉外票据丢失,票据法第101条规定,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适用付款地法律。因此选项CD的说法都是不正确的。33、多项选择题根据联合国宪章的规定,联合国宗旨主要包括?A.构成协调各国行动的中心B.制止国家恐怖主义C.促进国际间有关经济、社会及文化方面的合作D.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答案:A, C, D本题解析:根据联合国宪章的规定,联合国的宗旨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发展国际间以尊重各国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
44、为基础的友好关系;进行国际合作,以解决国际间经济、社会、文化和人道主义性质的问题,并且促进对于全体人类的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34、多项选择题下列有关国家赔偿数额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造成身体伤害的,其误工减少的收入的最高赔偿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B.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赔偿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C.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赔偿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D.造成公民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倍答案:A, B, C本题解析:国家赔偿法第27条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造成身体伤害的
45、,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前款第(二)、(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
46、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民政部门有关生活救济的规定办理。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35、单项选择题依“准五服制罪”原则,下列处罚最重的是()A.斩衰亲服制卑幼犯尊长B.缌麻亲服制卑幼犯尊长C.斩衰亲服制尊长犯卑幼D.齐衰亲服制卑幼犯尊长答案:A本题解析:斩衰亲服制最高,尊长犯卑幼减免处罚,卑幼犯尊长加重处罚。缌麻亲服制最疏,尊长犯卑幼处罚相对从重,卑幼犯尊长处罚相对从轻。依五服制罪成为封建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影响广泛,直到明清。故A项正确。36、单项选择题甲出差到西藏,朋友乙请其代买丝巾一条,甲见丝巾特别漂亮,就给乙多买了一条。该行为属
47、于()的行为。A.没有代理权B.有权代理C.滥用代理权D.超越代理权答案:D本题解析:超越代理权,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以外进行代理。代理人只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进行民事活动,才能被看做是被代理人的行为,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滥 用代理权,是指违背代理权的设定宗旨和代理行为的基本准则,代理人行使代理权时,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构成滥用代理权应具备四个要件:代理人有代理 权;代理人实施违反代理权的行为;代理人行使代理权的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违背了代理权的设定宗旨和基本行为准则;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损害了被代理人的 利益。综上所述,本题中甲的行为构成超越代理权,而不是滥用代理权。37、多项选择题被告某土产公司甲在湛江港将其出口的木薯片交原告某远洋公司乙所属的A轮承运,货物装完后,被告申请水尺公估,测得木薯片重量16,433吨。并将其申报承运人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