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食品平安大事的应急预案汇合(5篇)_食品平安的应急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处置食品平安大事的应急预案汇合(5篇)_食品平安的应急预案.docx(91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处置食品平安大事的应急预案汇合(5篇)_食品平安的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平安事故运行机制,有效预防、乐观应对食品平安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削减食品平安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平安,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大事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平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大事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大事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事故分级 食品平安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食品平安事故共
2、分四级,即特殊重大食品平安事故、重大食品平安事故、较大食品平安事故和一般食品平安事故。事故等级的评估核定,由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 1.4 事故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削减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平安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削减食品平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食品平安事故应急机制。 (3)科学评估,依法处置。有效使用食品平安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等科学手段;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作用,提高应对食品平安事故的水平和力量。 (4)居安思危,
3、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特别态相结合,做好应急预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平安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加强宣教培训,提高公众自我防范和应对食品平安事故的意识和力量。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机制启动 食品平安事故发生后,卫生行政部门依法组织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核定事故级别。特殊重大食品平安事故,由卫生部会同食品平安办向国务院提出启动I级响应的建议,经国务院批准后,成立国家特殊重大食品平安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重大、较大、一般食品平安事故,分别由事故所在地省、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成立相应应急
4、处置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2 指挥部设置 指挥部成员单位依据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确定,主要包括卫生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铁道部、粮食局、.宣扬部、训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环境爱护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旅游局、新闻办、民航局和食品平安办等部门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组织。当事故涉及国外、港澳台时,增加外交部、港澳办、台办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由卫生部、食品平安办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指挥部办公室。 2.3 指挥部职责 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讨论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组织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
5、;审议批准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应急处置的其他工作。 2.4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指挥部办公室担当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负责贯彻落实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检查督促相关地区和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准时有效地掌握事故,防止事态扩散扩大;讨论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详细问题;向国务院、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的工作状况;组织信息发布。指挥部办公室建立会商、发文、信息发布和督查等制度,确保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2.5 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强对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工作的督促、指导,乐观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2
6、.6 工作组设置及职责 依据事故处置需要,指挥部可下设若干工作组,分别开展相关工作。各工作组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并随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工作开展状况。 (1) 事故调查组 由卫生部牵头,会同公安部、监察部及相关部门负责调查事故发生缘由,评估事故影响,尽快查明致病缘由,作出调查结论,提出事故防范看法;对涉嫌犯罪的,由公安部负责,督促、指导涉案地公安机关立案侦办,查清事实,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监管部门及其他机关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调查。依据实际需要,事故调查组可以设置在事故发生地或派出部分人员赴现场开展事故调查(简称前方工作组)。 (2) 危害掌握组 由事故发生环节的详细监管职
7、能部门牵头,会同相关监管部门监督、指导事故发生地政府职能部门召回、下架、封存有关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严格掌握流通渠道,防止危害扩散扩大。 (3) 医疗救治组 由卫生部负责,结合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状况,制定最佳救治方案,指导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卫生部门对健康受到危害的人员进行医疗救治。 (4) 检测评估组 由卫生部牵头,提出检测方案和要求,组织实施相关检测,综合分析各方检测数据,查找事故缘由和评估事故进展趋势,猜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和实行掌握措施供应参考。检测评估结果要准时报告指挥部办公室。 (5) 维护稳定组 由公安部牵头,指导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加强治安管理,维
8、护.稳定。 (6) 新闻宣扬组 由.宣扬部牵头,会同新闻办、卫生部等部门组织事故处置宣扬报道和舆论引导,并协作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7) 专家组 指挥部成立由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为应急响应的调整和解除以及应急处置工作供应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应急处置。 2.7 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 医疗、疾病预防掌握以及各有关部门的食品平安相关技术机构作为食品平安事故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应当在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食品平安监管部门组织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3 应急保障 3.1 信息保障 卫生部会同国务院有关监管部门建立国家统一的食品平安信息网络体系,包含食品平安监测、
9、事故报告与通报、食品平安事故隐患预警等内容;建立健全医疗救治信息网络,实现信息共享。卫生部负责食品平安信息网络体系的统一管理。 有关部门应当设立信息报告和举报电话,畅通信息报告渠道,确保食品平安事故的准时报告与相关信息的准时收集。 3.2 医疗保障 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进展的医疗救治体系,在食品平安事故造成人员损害时快速开展医疗救治。 3.3 人员及技术保障 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要结合本机构职责开展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平安事故应急处置力量培训,加强应急处置力气建设,提高快速应对力量和技术水平。健全专家队伍,为事故核实、级别核定、事故隐患预警及应急响应等相关技术工作供应
10、人才保障。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食品平安事故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等技术研发,促进国内外沟通与合作,为食品平安事故应急处置供应技术保障。 3.4 物资与经费保障 食品平安事故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的储备与调用应当得到保障;使用储备物资后须准时补充;食品平安事故应急处置、产品抽样及检验等所需经费应当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应急资金。 3.5 .动员保障 依据食品平安事故应急处置的需要,动员和组织.力气帮助参加应急处置,必要时依法调用企业及个人物资。在动用.力气或企业、个人物资进行应急处置后,应当准时归还或赐予补偿。 3.6 宣教培训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平安专业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及
11、广阔消费者的食品平安学问宣扬、训练与培训,促进专业人员把握食品平安相关工作技能,增加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提高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防范力量。 4 监测预警、报告与评估 4.1 监测预警 卫生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国家食品平安风险监测工作需要,在综合利用现有监测机构力量的基础上,制定和实施加强国家食品平安风险监测力量建设规划,建立掩盖全国的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体系。卫生部依据食品平安风险监测结果,对食品平安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可能具有较高程度平安风险的食品,提出并公布食品平安风险警示信息。 有关监管部门发觉食品平安隐患或问题,应准时通报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方面,依法准时实行
12、有效掌握措施。 4.2 事故报告 4.2.1 事故信息来源 (1)食品平安事故发生单位与引发食品平安事故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的信息; (2)医疗机构报告的信息; (3)食品平安相关技术机构监测和分析结果; (4)经核实的公众举报信息; (5)经核实的媒体披露与报道信息; (6)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机构、其他国家和地区通报我国信息。 4.2.2 报告主体和时限 (1) 食品生产经营者发觉其生产经营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众健康损害的状况和信息,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负责本单位食品平安监管工作的有关部门报告。 (2) 发生可能与食品有关的急性群体性健康损害的单位,应当在2小时内向
13、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3) 接收食品平安事故病人治疗的单位,应当根据卫生部有关规定准时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4) 食品平安相关技术机构、有关.团体及个人发觉食品平安事故相关状况,应当准时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或举报。 (5) 有关监管部门发觉食品平安事故或接到食品平安事故报告或举报,应当马上通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经初步核实后,要连续收集相关信息,并准时将有关状况进一步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监管部门通报。 (6) 经初步核实为食品平安事故且需要启动应急响应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及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
14、部门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卫生部报告。 4.2.3 报告内容 食品生产经营者、医疗、技术机构和.团体、个人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疑似食品平安事故信息时,应当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和人数等基本状况。 有关监管部门报告食品平安事故信息时,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危害程度、伤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信息(含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已实行措施、事故简要经过等内容;并随时通报或者补报工作进展。 4.3 事故评估 4.3.1 有关监管部门应当按有关规定准时向卫生行政部门供应相关信息和资料,由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协调开展食品平安事故评估。 4.3.2 食品平安事故评估是为核定
15、食品平安事故级别和确定应实行的措施而进行的评估。评估内容包括: (1)污染食品可能导致的健康损害及所涉及的范围,是否已造成健康损害后果及严峻程度; (2)事故的影响范围及严峻程度; (3)事故进展扩散趋势。 5 应急响应 5.1 分级响应 依据食品平安事故分级状况,食品平安事故应急响应分为级、级、级和级响应。核定为特殊重大食品平安事故,报经国务院批准并宣布启动级响应后,指挥部马上成立运行,组织开展应急处置。重大、较大、一般食品平安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的省、市、县级人民政府启动相应级别响应,成立食品平安事故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进行处置。必要时上级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指导、帮助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启动食
16、品平安事故级响应期间,指挥部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与调度下,按相应职责做好事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地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全力开展应急处置,并准时报告相关工作进展状况。事故发生单位根据相应的处置方案开展先期处置,并协作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平安事故的应急处置。 食源性疾病中涉及传染病疫情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大事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开展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 5.2 应急处置措施 事故发生后,依据事故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马上组织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实行下列应急处置措施,以最大限度减轻事故危害: (1)卫生行政部
17、门有效利用医疗资源,组织指导医疗机构开展食品平安事故患者的救治。 (2)卫生行政部门准时组织疾病预防掌握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与检测,相关部门准时组织检验机构开展抽样检验,尽快查找食品平安事故发生的缘由。对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准时介入,开展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侦破工作。 (3)农业行政、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商务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强制性就地或异地封存事故相关食品及原料和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待卫生行政部门查明导致食品平安事故的缘由后,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彻底清洗消毒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消退污染。 (4)对确认受到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相关食品及原料,农业行政、质量监督、
18、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监管部门应当依法责令生产经营者召回、停止经营及进出口并销毁。检验后确认未被污染的应当予以解封。 (5)准时组织研判事故进展态势,并向事故可能扩散到的地方人民政府通报信息,提示做好应对预备。事故可能影响到国(境)外时,准时协调有关涉外部门做好相关通报工作。 5.3 检测分析评估 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应当对引发食品平安事故的相关危急因素准时进行检测,专家组对检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分析事故进展趋势、猜测事故后果,为制定事故调查和现场处置方案供应参考。有关部门对食品平安事故相关危急因素消退或掌握,事故中伤病人员救治,现场、受污染食品掌握,食品与环境,次生、衍生事故
19、隐患消退等状况进行分析评估。 5.4 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 在食品平安事故处置过程中,要遵循事故发生进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状况和防控工作需要,依据评估结果准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直至响应终止。 5.4.1 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条件 (1)级别提升 当事故进一步加重,影响和危害扩大,并有扩散趋势,状况复杂难以掌握时,应当准时提升响应级别。 当学校或托幼机构、全国性或区域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食品平安事故时,可相应提高响应级别,加大应急处置力度,确保快速、有效掌握食品平安事故,维护.稳定。 (2)级别降低 事故危害得到有效掌握,且经研判认为事故危害降低到原级别评估标准以下或无进一步扩散趋势的,可降低应急响
20、应级别。 (3)响应终止 当食品平安事故得到掌握,并达到以下两项要求,经分析评估认为可解除响应的,应当准时终止响应: 食品平安事故伤病员全部得到救治,原患者病情稳定24小时以上,且无新的急性病症患者出现,食源性感染性疾病在末例患者后经过最长埋伏期无新病例出现; 现场、受污染食品得以有效掌握,食品与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清理并符合相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退。 5.4.2 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程序 指挥部组织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论证。评估认为符合级别调整条件的,指挥部提出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建议,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应急响应级别调整后,事故相关地区人民政府应当结合调整后级别实行相应措施。评估认为符合
21、响应终止条件时,指挥部提出终止响应的建议,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据下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恳求,准时组织专家为食品平安事故响应级别调整和终止的分析论证供应技术支持与指导。 5.5 信息发布 事故信息发布由指挥部或其办公室统一组织,实行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等多种形式向.发布,做好宣扬报道和舆论引导。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乐观稳妥、深化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消退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秩序。完善相关政策,促进行业健康进展。 食品平安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应当准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造成食品平安事故的
22、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对受害人赐予赔偿,担当受害人后续治疗及保障等相关费用。 6.2 奖惩 6.2.1 嘉奖 对在食品平安事故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当赐予表彰和嘉奖。 6.2.2 责任追究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食品平安事故重要状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3 总结 食品平安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准时对食品平安事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缘由和影响因素,评估应急处置工作开展状况和效果,提出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完成总结报告
23、。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与更新 与食品平安事故处置有关的法律法规被修订,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应急预案在实施过程中出现新状况或新问题时,要结合实际准时修订与完善本预案。 国务院有关食品平安监管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参照本预案,制定本部门和地方食品平安事故应急预案。 7.2 演习演练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开展食品平安事故应急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应急预备和应急响应力量,并通过对演习演练的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7.3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超市食品平安事故应急预案 为保证超市正常运营,提超群市食品质量平安管理水平,最大限度掌握食品质量平安事故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在事故发生时,能
24、快速做出响应,并能在事故发生后快速有效掌握、处理,最大限度地削减对人身损害的程度,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特制订本预案。 一、应急组织机构: 指挥中心下设综合办公室 总指挥:店长 副指挥:值班课长 成员:班组长及超市员工 二、职责: 1、总指挥职责:负责全面工作,平常加强监督管理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一旦发生食品平安大事,负责组织抢救事故人员、支配检查现场、爱护留样食品、调查大事的起因,负责支配善后工作。 2、副指挥职责:帮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详细指挥工作 3、副指挥要每天组织人员巡场,监督并检查各区域食品质量,假如发生食品质量事故立即报告,对区域食品绽开全面检查
25、,抢救事故人员解决善后工作。爱护好现场和留样食品,便利有关部门调查。 4、在班组长及员工每天不定时检查食品保持期,对临期及过期商品提前一月下架,并准时上报有关部门解决。 三、应急处理工作预案程序: 1、落实食品平安责任主体,实行流通企业主要质量负责人应急管理制度。 2、发生食品平安事故后,总指挥快速组织将遭受事故人员送往最近的医院进行乐观救治。 3、副指挥负责封存事故现场,立刻通知防损部快速调取并保存相关视频资料备查。 4、在班组长立刻联系销售对象,实行食品召回;对召回食品实行就到封存,等待处理结果。 5、总指挥负责组织调查事故缘由,组织人员进行调查询问相关的人员,弄清大事的起因并实行有效措施
26、把事故人员掌握在最小的范围。 6、对可凝食品进行封存,并收集相关证据资料,立刻联系所在地的工商分局报告,对已经发生食品平安事故的商品进行检查。 7、乐观协作工商人员对食品平安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进一步追食品来源追查。 8、总结阅历教训,完善管理体制,加强食品平安管理,杜绝事故发生。 超市食品平安事故应急预案 一、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重特大平安事故应急处理,确保突发重特大平安事故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削减事故造成的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平安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农垦平安生产管理方法的规定,结合农场实际,制定广东省*农场平安事故应急预案(
27、下称预案)。 其次条 本预案是广东省*农场处理重特大平安事故的基本程序和依据。 第三条 场内发生以下重特大平安事故适用本预案: 一、重大火灾事故; 二、重大交通平安事故; 三、民用爆炸物品和危急化学品特大平安事故; 四、电力运行平安及触电事故; 五、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电梯、厂内运输机械等特种设备、防爆电器、压力机械、手持电动工具等重大平安事故; 六、重大建筑质量平安事故; 七、重大急性中毒事故; 八、其他重特大平安事故。 第四条 场属各单位应依据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在农场统一指挥下,分级管理,分级实施,各司其职。 二、重特大平安事故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农场成立重特大平安
28、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由场安委会、综治办及事故单位领导组成应急指挥中心。 第六条 指挥中心由下列人员组成: 一、总指挥:安委会主任场长担当。 二、副总指挥:由副场长、事故单位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担当。 三、成员:由场安委会、综治办有关人员,事故单位平安生产直接责任人、事故单位平安员及其他有关人员担当。 第七条 成立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担当,副主任由事故单位平安生产直接责任人担当。其他人员为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学问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办公室工作地方点设在场安委会或事故现场四周。 第八条 指挥中心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指挥各方面力气处置重特大事故,统一指挥对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掌
29、握事故损失的扩大; 二、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抢险、救灾、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产秩序的工作; 三、组织、领导重点防范单位进行应急预案的演练。 第九条 应急处理指挥中心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召开处置突发事故工作会议; 二、与应急处理指挥中心和事故现场指挥部保持联系,随时把握应急处理进展状况; 三、准时将所了解的状况向应急处理指挥中心领导报告,并将应急处理指挥中心领导的指示准时传达给有关部门; 四、协调各应急救援单位、队伍之间关系; 五、讨论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及应急处理的信息; 六、参加现场处理; 七、组织召开事故现场会议。 第十条 重特大平安事故应急指挥中心依据事
30、故状况,由事故单位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的现场指挥由事故单位的平安生产直接责任人担当。现场指挥部应设在现场四周,并设置显著标志。 第十一条 现场指挥部职责 一、指挥、协调现场抢险救灾和抢救工作; 二、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状况,准时向指挥中心领导汇报事故处理进展状况; 三、准时落实应急指挥中心和现场指挥部领导的指示; 四、向外来求援组织领导汇报现场状况,协同求援支配。 五、协同指挥中心支配上级领导视察现场的有关事宜。 第十二条 现场指挥的职责 一、下令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 二、依据事故发生实际状况,组织实施应急预案; 三、负责召集各参加抢险救援部门和单位的现场负责人讨论现场抢救方案,制订详
31、细抢救措施,打算抢救人员的出动、支援和轮换,明确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分工; 四、依据事故现场需要,设立现场抢险救援工作小组,并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工作程序贯彻执行预案; 五、组织划定事故现场的范围,实行必要的戒严或交通封锁; 六、负责与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或副总指挥联络。 七、向外来救援组织领导汇报现场状况,协同组调救援力气。 三、应急抢险和救援 第.条 为了有效地处置特大平安事故,设立七个应急处理小组。各小组分工如下: 一、警戒保卫小组,由综治部门负责; 二、抢险救灾小组,由事故单位负责; 三、医疗抢救小组,由卫生部门负责; 四、善后处理小组,依据实际状况由场安委会、工会、事故单位负责; 五、后勤保
32、障小组,由事故单位负责; 六、事故调查取证小组,由场综治办和安委会负责; 七、信息上报和宣扬报道小组,由场办公室、安委会负责。 第十四条 在抢险救灾过程中需要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 第十五条 非抢险救灾单位应听从指挥中心的指挥、调度,参与或者协作抢险救灾工作。 四、事故报告和现场爱护 第十六条 特大平安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需做到: 一、 快速实行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二、 严格爱护事故现场。 三、快速将发生特大事故的状况报告场安委会有关人员:陈*(电话:xxxxxxx 138xxxxxxxx);并拨打110报警(火警打119
33、)。 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农垦平安生产管理方法的规定写出事故快报,上报有关部门。 五、事故快报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量; 3、事故缘由、性质的初步推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状况和实行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帮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第十七条 场安委会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下列程序通知有关领导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一、马上报告场领导; 二、马上通知综治办快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负责事故现场的爱护和证据收集工作; 三、马上派人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把握事故
34、状况,协调组织事故应急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将状况准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马上通知工会、医院、办公室等部门参与事故处理工作。 第十八条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或疏通等缘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作好标记、拍照、具体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简图,妥当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五、特大事故处理与信息反馈 第十九条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有关领导应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广东农垦平安生产管理方法的规定,依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其次十条 事故结案后,应当召开事故现场会,对事故状况进行通报,对关关责任人进行惩罚,对在突发事故的抢救、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35、人员赐予表彰和嘉奖; 其次十一条 对在发生事故时迟报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在事故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仔细负责,或临阵脱逃救灾工作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赐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 附 则 其次十二条 本预案所称的重特大事故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由人为过失或自然因素影响造成3人死亡,或4人重伤以上(含4人),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含10万元)的事故。 其次.条 本预案由场安委会负责解释。 其次十四条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处置食品平安大事的应急预案(篇二) 一、总则 (一)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食品流通环节突发食品平安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准时有效预
36、防和掌握突发食品平安事故的危害,全面提高应对突发大事和风险的力量,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乐观应对、准时掌握食品平安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削减食品平安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平安,维护正常的.秩序。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突发公共卫生大事应急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平安工作的打算、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平安工作的打算、四川省重大食品平安事故应急预案和南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平安大事防范应对工作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三)事故分级 按食品平安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
37、范围,将食品平安事故分为四级。即:特殊重大食品平安事故(级)、重大食品平安事故(级)、较大食品平安事故(级)、一般食品平安事故(级)。 特殊严峻食品平安事故(I级) (1)事故危害特殊严峻,对2个以上省份造成严峻威逼,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力量水平的; (3)发生跨地区(.、澳门、.)、跨国的食品平安事故,造成特殊严峻.影响的; (4)国务院认为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 重大食品平安事故(II级) (1)事故危害严峻,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地(市)级行政区域的; (2)造成损害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一起食物中毒造成10
38、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省级人民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平安事故。 较重大食品平安事故(III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市(地)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平安带来严峻危害的; (2)造成损害人数超过100人,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县)人民政府认定的较重大食品平安事故。 一般食品平安事故(IV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区(市、县)辖区内2个以上乡镇,给大众饮食平安带来严峻危害的; (2)1起食物中毒造成损害人数在3099人,无死亡病例报告的; (3)县级人民政府认定的一般重大食品平安事故。 (四)应急响应。 (1)响应分级。依据生产流通食品平安事故分级状况,食品平安事
39、故应急响应分为级、级、级和级响应。 核定为特殊重大食品平安事故的,经国务院批准并宣布启动级响应;核定为重大食品平安事故的,经省政府批准并宣布启动级响应;核定为较大食品平安事故的,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启动级响应;一般食品平安事故由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宣布启动级响应。 (2)启动响应。 1.国务院或省政府启动流通环节食品平安事故级、级响应后,市局根据本预案启动应急程序,并在国务院或省政府领导下帮助开展工作。 2.市政府启动流通环节食品平安事故级响应后,市局根据本预案启动应急程序,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开展事故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事发地食药监部门在当地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指挥下,启动应急程序。 3事故发生地县级
40、人民政府宣布启动级响应后,事故发生地食药监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对流通环节食品平安事故进行处置。必要时,市局派出工作组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国务院启动食品平安事故级响应、省政府启动食品平安事故级响应或市政府启动食品平安事故级响应,以及获知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平安级、级、级或级事故后,县局对涉及食品流通环节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和应对工作。 (六)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某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领导下,依据大事严峻程度,分级组织应对工作。 2.预防为主,防治并重。着力加强风险监测和防范,准时发觉和消退食品药品平安大事苗头,防患于未然。 3.快速反
41、应,协同应对。相关股室和直属单位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处置,最大程度削减损失和影响。 4.科学严谨,依法处置。充分利用股学手段和技术装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做好食品药品平安大事防范应对工作。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处置指挥部及其办公室。 成立由局长任总指挥长、总监为指挥长,党组成员为副指挥长,各股对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平安事故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负责对事故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本部门协作市局和县相关部门开展处理工作。 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办公室设在局食品平安监管二股。 1.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职责。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全县流通环节食品突发大事防范、应对工作;开展特
42、殊重大和重大食品平安大事相关处置工作;指导协调较大食品平安大事的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办公室职责。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办公室职责:确保县局各项应急处理工作落实到位;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必要的应急协调通报联合机制;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有关情报信息以及事态进展状况,为上级部门决策供应处置看法和建议。 (二)相关工作组。 依据食品药品平安大事应对工作需要,设立领导小组、大事调查、危害掌握、新闻宣扬、人员询问五个工作组。 1.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在局综合协调和应急管理股,负责应急处置管理日常事务,会同局办公室、综合协调做好食品药品平安大事组织协调、信息汇总,通信、交通、资金、物资和后勤保障
43、,以及应急处置指挥机构会议组织和公文处理等工作。 2.大事调查组。根据职责分工由食品平安监管二股牵头,县局稽查大队,组织开展大事调查和缘由分析,对问题产品进行送检,研判大事风险和进展趋势,作出调查结论,提出防范看法和建议。 3.危害掌握组。由稽查大队牵头,对问题产品实行停止生产、销售、使用,查封扣押,责令召回、下架和销毁等行政掌握措施,严格掌握流通环节,防止危害扩散扩大。 4.新闻宣扬组。由办公室牵头,视状况举办新闻发布会,组织媒体开展正面宣扬报道,协调媒体采访,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5.专家询问组。在食品药品平安大事发生后,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组成专家询问组,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为应急处置
44、指挥机构供应决策参考建议。各工作组在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相互支持,亲密协作,共同做好大事应对处置工作。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启动应急预案前,各相关股室和直属单位根据职责分工,主动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三、信息监测、预警和报告 (一)大事信息来源。 1.上级领导关于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平安大事的批示指示; 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报或系统内上报的流通食品平安大事信息; 3.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或系统内上报的流通环节食品平安大事信息; 4.市级有关部门通报的流通环节食品平安大事信息; 5.日常监督检查和投诉举报中发觉的流通环节食品平安大事信息; 6.其他渠道猎取的流通环节食品平安大事信
45、息。 (二)事故报告和信息收集。 1.主体和时限。 (1)食品经营户发觉其生产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众健康损害的状况和信息,应当在2小时内向食药监部门报告。 (2)食品送检和检验检测过程中发觉流通环节食品平安事故相关状况,应当准时向某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南充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通报。 (3)各监管所或稽查队接到食品平安事故报告或举报,经初步核实后,要准时将有关状况向某某县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上报。 (4)相关股室通过舆情调查获得流通环节食品平安大事信息,要准时向某某县食安二股进行通报。 (5)某某县食安二股接到事故信息后,要快速组织分析研判和初步调查核实,在30分钟内向领导小组提出初步应对工作建议。同时领导小组依据上级领导批示或食品平安事故变化状况对事故级别作相应调整,并领导流通环节食品平安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6)领导小组依据事故状况准时将级、级、级和级食品平安事故向市局和县政府进行上报,并启动本应急预案。 2.报告内容。食品平安事故信息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危害程度、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