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规划师-基础知识授课PPT6法律基础.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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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财规划 法律基础,2014,理财规划师基础知识第六章,民事基础知识 商事法律基础知识 民事诉讼及公证基础知识,民事基础知识 知识结构,1,民事法律关系 2,民事行为 3,代理 4,诉讼时效 5,合同 6,知识产权,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民事法律关系,是指由民事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平等主体间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1,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 2,是民事主体自主形成的法律关系 3,主体的权利义务是对等的、相互的,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简称民事主体。是指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人。通常为当事人,包括自

2、然人和法人以及其它组织,甚至是国家。 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主要有四类:即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 3,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和构成,民事法律事实: 是指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 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 1,行为(是指由人的有意识活动,分为合法行为订立合同、设立遗嘱和不合法行为侵权行为;表示行为和非表示行为发现埋藏物) 2,非行为事实(自然事实)(是指非人的行为所构成的事实,分为事件人的出生、死亡、自然灾害和状态时间的经过、战争状态、生死不明) 民事法律事

3、实的构成: 是指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两个以上的法律事实的总和。,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权利,民事权利,是民事法律规范赋予民事主体满足其利益的法律手段。 民事权利分为:财产权、人身权和综合性权利。 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不具有专属性。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与身份权,具有专属性。 综合性权利:是指财产权与人身权结合所产生的一类权利,其内容既包括财产利益也包括人身利益,具有一定的专属性。这类权利一般有以下三个:知识产权、继承权、社员权。,民事法律关系,物 权,物权,是指物权人对特定物所享有的,以管理、收益、处分为内容的排他性财产权利。物权分为自物权和他物权。 自物权:也就是所有权,是指所有

4、权人对自己所有的物依法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全面支配的物权。 他物权:是指所有权人以外的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所有人的意思,对他人所有的物享有的进行有限支配的物权。他物权主要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民事法律关系,物权(他物权),用益物权:是指在他人所有之物上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使用并获其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都属于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是指以确保债务的清偿为目的,在债务人或第三人所有或经营管理的特定财务或权利之上设定的权利。主要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在理财规划业务中,抵押权和质权是常常被利用到的。 用益物权重在利用物的使用价值,担保物权

5、则着眼于物的交换价值,不过二者也有交叉,如典权。,民事法律关系,物权(他物权典权),典权:具有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双重性质的一类物权。典权是指典权人支付典价,占有他人不动产而进行使用、收益的权利。出典人将自己所有的不动产交于典权人占有、使用、收益,但保留对该财产的所有权,典权期限届满可以回赎;典权人支付典价,取得典物的使用权、收益权,在典权期限届满出典时人还没有赎回时,可以取得典物的所有权。 典权对于所有权人的意义在于,可以在不失去所有权的前提下取得长期资金的使用。,民事法律关系,债 权,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 债权是权利人可以请求义务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 债务是义务人必须依债权

6、人的请求为特定行为的义务。享有权利的一方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一方是债务人。 债的发生主要基于四种原因: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民事法律关系,债权发生的四种原因(1),合同是民事主体设立、变更和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合意。合同作为民事法律行为之一,同样以意思表示为核心,是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因合同而产生的债,称为合同之债。 理财规划师代表所在机构与客户签订理财规划服务合同,则所在机构与客户之间即产生了合同之债。,民事法律关系,债权发生的四种原因(2),侵权行为是不法侵害他人非合同权利或者受法律保护的利益,因而行为人须就所生损害承担责任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必须具备四个要件:须有

7、加害行为,须有损害结果发生,加害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因侵权行为而产生的债,称为侵权行为之债。,民事法律关系,债权发生的四种原因(3),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的一方取得利益,使另一方受到损害的行为。一方利益应当减少而未减少的,也属于不当得利。 取得不当得利的一方依法负有返还的义务,这个义务就是取得不当得利一方的债务,该债务称为不当得利之债。,民事法律关系,债权发生的四种原因(4),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因无因管理行为而在管理人与本人之间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就是无因管理之债。 管理人

8、享有请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的债权,本人负有偿还该项费用债务。 理财规划可能涉及的是合同之债和侵权行为之债。,民事法律关系,民事义务,民事义务是指民事法律规定或民事主体依法约定,义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满足权利人利益的法律约束手段。 根据民事义务发生的依据不同,可将民事义务分为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 以民事义务人行为的方式为标准,可分为积极义务与消极义务。 积极义务又称作为义务给付财物、完成工作、提供劳务。消极义务又称不作为义务不侵害他人物权、人身权。,民事法律关系,民事责任的特征,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而依法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特征如下: 1,民事责任以民事主

9、体违反民事义务、侵害他人的民事权益为前提。 2,民事责任以补偿受害一方的损失为基本目的,一般不具有惩罚性。 3,民事责任可以由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协商。,民事法律关系,民事责任的种类,民事责任主要分成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 1,合同责任是指因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违反合同法规定的义务而产生的责任。 2,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侵害他人物权、人身权等绝对权或其他合法利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不法行为,以及依照法律的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侵害行为。而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就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不利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关系,民事行为和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作出的以确立、变更、终止民事权

10、利义务关系为内容的行为。民事行为包括民事法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民事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基于意思表示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与其他民事行为最根本的区别就是合法性。,民事行为,民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民事行为的成立(要件): 1,一般成立要件(共同要件)。(当事人、意思表示、标的) 2,特别成立要件。(如采用公证形式才成立) 民事行为生效:是以成立为前提和基础的。 1,一般有效要件(行为能力、意思真实、不违法)。(四种人的行为能力和三种例外) 2,特别生效要件(如需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能生效的合

11、同;附生效条件或生效期限的合同)。,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的分类,1.行为人不具有行为能力的行为。 2.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行为。(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并非完全一致) 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行为。 4.以合法行为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 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民事行为。,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无效民事行为,未履行无需履行,正履行的中止履行,已履行按下面原则处理: 1.返还财产。(无法返还的折价赔偿) 2.赔偿损失。 3.追缴财产。,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类型,1.因重大误解而实施的民事行为。(例6-1购车) 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例6-2邮票

12、买卖) 3.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 4.受欺诈、胁迫而实施的民事行为。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变更、撤销 1.撤销变更权的行使。(诉讼的方式) 2.撤销权的行使期间。(1年内) 3.撤销权行使的法律后果。(一经撤销,自始无效),民事行为,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的类型,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是指民事行为虽已成立,但其效力尚不确定,须经特定当事人的行为才能确定生效或不生效的民事行为。 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的类型: 1.无权处分行为。(例6-3) 2.无代理权的代理行为。 3.债务承担。 4.限制行为能力人待追认的行为。,民事行为,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追认,在民事行为效力未定的情况下,权利人的追认可使该行为

13、具备法律效力。 由此可见,追认权属于形成权;追认行为无需相对人的同意即发生效力,属于单方法律行为。,民事行为,相对人的催告权与撤销权四版内容,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民事行为待定的事由的相对人,为“善意”相对人。为了平衡当事人的利益,法律赋予善意相对人催告权和撤销权。 相对人行使撤销权的三个条件: 1.相对人的撤销方式应采用明示的方式。 2.相对人应于追认权人未予追认之前撤销,追认权人追认后,相对人不得撤销; 3.只有善意相对人才享有撤销权。,民事行为,代理的概念,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使该行为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制度。,代理,代理的适用

14、范围,民法通则规定,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亲自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外,均可以适用代理。如买卖、承揽、租赁、债务履行、接受继承等。还有一些法律行为以外的行为也适用代理,如申报行为、申请行为、诉讼行为等。 不得通过代理人进行的法律行为,主要是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和当事人约定应当由特定人亲自为之的行为。前者如立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等,后者如受约演出。,代理,代理的种类,1,委托代理:是基于委托人的委托授权而发生的代理。委托授权是单方面法律行为。 2,法定代理: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的代理。主要选用于被代理人为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情况。法定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

15、社会组织。 3,指定代理:是基于法院或有关机关的指定行为发生的代理。,代理,代理证书,代理证书是向第三人证明代理人的代理权限的文件,是委托授权的书面形式。代理证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代责任。 在某些情况下,授权行为是一种默示方式表现出来的,如商店售货员的行为。 理财规划师为客户提供理财规划服务,系代理所在机构的行为,属于委托代理行为。代理关系产生的基础系理财规划师与所在机构的工作职务关系。,代理,代理权的行使,代理人的义务: 1,为被代理人的利益实施代理行为的义务; 2,亲自代理的义务; 3,报告义务; 4,保密义务。 代理权的限制: 1,自己代理的禁止;

16、2,双方代理(同时代理)的禁止; 3,代理人的懈怠行为和诈害行为的禁止。,代理,无权代理的概念,无权代理是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所实施的代理行为。 1,未经授权的代理; 2,超越代理权的代理; 3,代理权已终止后的代理。 无权代理并不当然无效,通过追认可转化为有权代理,发生法律效力。,代理,表见代理,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终止代理权后,仍有足以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实和理由,使善意第三人与行为人发生民事法律行为的,该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制度。 构成表见代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无代理权却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民事行为;(2)客观上有足以使相

17、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实; (3)相对人主观上无过错; (4)行为人与相对人所为的民事行为具备生效要件。,代理,表见代理的几种情况,常见的构成表见代理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被代理人对第三人表示授权给行为人而实际上并未向行为人授予代理权或者在授权后又撤回其授权; 2.被代理人交付证明文件给行为人,行为人以此证明文件与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 3.代理关系终止后,被代理人未收回代理证书,行为人以原委托授权书等代理证书与相对人实施行为; 4.被代理人知道行为人为无权代理行为而不表示反对。 表见代理人发生有权代理的后果,因为表见代理的代理行为有效,被代理人就应该承受该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但是表见

18、代理因属于广义无权代理的一种,相对人也可向实施无权代理行为的行为人追究民事责任。 (例6-4空白合同书),代理,诉讼时效的概念,时效,是法律规定的某种事实状态经过时间而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法律制度。 诉讼时效,是某种法定事实状态经过特定时间而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法律制度。具体是指受到侵害的民事权利人在法定的法律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后丧失了获得法律强制保护其权利的制度。诉讼时效是权利人行使请求权,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时效期限。,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特征,1、诉讼时效属于法律事实。 2、诉讼时效属于强制期间。 3、诉讼时效的适用具有被动性。 4、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

19、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效力是指诉讼时效届满所产生的法律后果。诉讼时效属于消灭时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消灭了权利人享有的胜诉权,即权利人丧失了获得法律强制保护的权利。 诉讼时效届满,并不消灭实体权利。 诉讼时效届满,并不消灭起诉权。,诉讼时效的效力,诉讼时效,1、普通诉讼时效,又称一般诉讼时效,是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诉讼时效。普通诉讼时效的期间为两年。 2、特殊诉讼时效,是普通诉讼时效的对称,是适用于法律规定的特定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包括短期诉讼时效和长期诉讼时效,二年以下的为短期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种类,诉讼时效,下列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20、(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短期诉讼时效,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时间长于两年的为长期诉讼时效,如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诉讼时效期间为4年。 权利的最长保护期限。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这20年期间不能中止、中断,属于不变期间。,长期诉讼时效和权利最长保护期,诉讼时效,1、从已知或应知权利被侵害开始。具体方法有:定有清偿期的债权,自期限届满时起算;附停止条件的请求权,自条件成就之时起算

21、;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一方知道或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及对方当事人之日期计算;管理人因无因管理行为产生的给付必要管理费用、赔偿损失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无因管理行为结束并且管理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本人之日起计算。 2、从权利被侵害时起算。(20年),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依法暂时停止进行,并在法定事由消失之日起继续计算。有不可抗力和其他障碍(有4种)。如地震、罢工等。 诉讼时效可以中止的时间为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诉讼时效的中止,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中断是指诉讼时效进

22、行期间,因法定事由,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为: 1、提起诉讼。 2、权利人之请求。 3、义务人认诺。,诉讼时效,诉讼时效延长,诉讼时效延长是指人民法院查明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确有法律规定之外的正当理由而未行使请求权的,适当延长已完成的诉讼时效期间。 能够引起诉讼时效延长的事由,是由人民法院认定的。延长的期间,也由人民法院依客观情况予以掌握。(例6-5),诉讼时效,合同的订立,1、要约规则 (1)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原则上视为要约邀请) (2)要约的构成要件(内容具体、受约束、要约达到)(3)要约的生效、撤回与撤销。(到达

23、主义) 2、承诺规则 (1)承诺构成要件 (2)承诺的撤回 (3)承诺的生效与合同的成立(到达主义) 3、合同的形式和主要条款(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 (例6-6一份传真发十车皮西瓜),合同,合同的效力,1、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例6-7口头订购设备)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需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生效的,合同经批准、登记后生效。 2、效力未定的合同(4种) 3、合同的无效和可撤销(违法,意思不真实) 合同的撤销权行使是有期限的,时间为一年。 (例6-8清朝花瓶的买卖, 6-9标价失误的CD机的买卖),合同,合同的履行,1、合同的履行原则 三个原则:诚实信用原则,适当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原则。

24、(例6-10购买色拉油合同) 2、双务合同的履行 (不安抗辩权) (例6-11钢材购买合同),合同,合同责任(缔约过失责任),1、缔约过失责任:是缔约过程中因存在过失导致合同不成立或无效的责任人,对因信赖合同成立或有效的一方造成损害承担的赔偿责任。缔约过失,是指在合同成立前的缔约过程中,因缔约人一方导致合同不成立或无效所具有的过失。 构成要件应具备三个条件: (1)违反先合同义务。 (2)造成信赖人利益损失。 (3)有缔约过失之存在。,合同,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缔约过失责任有下列类型: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 (3)泄露或不正

25、当使用商业秘密。 (4)其它。如因一方过错致合同被撤销、无效、不成立、无权代理等。,合同,合同责任(违约责任),2、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以合同成立生效为前提,若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纵使当事人有过失,对方有损失,也不发生违约责任,应为缔约过失责任。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两个: 其一,违约行为。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事实。违约行为是构成违约责任的首要条件。 其二,主观过错。过错是构成违约责任的前提条件。(例6-12),合同,违约的免责事由,1、免责事由的概念:免责事由也称免责条件,是指当事人即使违约也不承担责任的事由。可分为两大类: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

26、 2、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政府行为和社会异常事件。(意外事件不作为免责事由) 3、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免除将来可能发生的合同责任的条款,其所规定的免责事由即约定免责事由。,合同,合同责任的形式,1、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合同责任形式。是一种独立的合同责任形式。具体表现在:继续履行以违约为前题:继续履行体现了法的强制性:继续履行独立于其他责任形式。对于金钱债务,无条件适用继续履行,只存在迟延履行,不存在履行不能。(例6-13) 2、采取补救措施。是指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使履行缺

27、陷得以消除的具体措施。也是一种独立的合同责任形式。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都有具体规定。,合同,合同责任的形式,3、赔偿损失。在合同法中指违约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赔偿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损失的财产或利益的责任形式。特征如下:赔偿损失是最重要、应用最广泛的违约责任形式。赔偿损失的具体内容是赔偿金钱。赔偿损失是由违约方赔偿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遭受的直接损失。赔偿损失责任具有一定的任意性。 4、违约金。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事先约定的,一方违约时应当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违约金的基本性质是预定的赔偿金。当事人没有约定违约金时,才适用赔偿金。违约金与所致损失有差异时,可请求

28、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进行调整。违约金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限额。 (例6-14),合同,合同责任的形式,5、定金。是指当事人一方在合同没履行之前,在应履行给付数额内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金钱的担保形式。定金是在合同履行之前的给付。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罚则)。 定金具有预交违约金的性质;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交定金的,违约时应依照公平原则由被违约人择一请求,被违约人可以选择有利的责任形式。(例6-15),合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的概念,合同的变更,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合同当事人不变,仅改变合同的权利义务。 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合同成

29、立生效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提前终止的行为。 合同解除包括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合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的条件,1、合同变更条件 (1)原本存在着有效的合同关系。 (2)合同内容发生变化。 (3)合同的变更需经当事人协商一致。 2、合同解除的条件(例6-16)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达到目的。 (2)迟延履行。 (3)拒绝履行。 (4)不完全履行。不完全履行可分为量的不完全履行和质的不完全履行。 (5)债务人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合同,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的法律后果,1.合同变更的法律后果。合同的变更原则上对将来发生效力,但并不影响未变更部分以及已

30、履行的债务的效力,也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的权利。 2.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合同解除效力溯及于合同成立之时,解除效力不溯及已履行部分,也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不影响当事人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合同,知识产权的概念及特征,知识产权是指权力人对其创造性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五大特征: 1、无形性 2、双重性、 3、专有性 4、地域性 5、时间性,知识产权,著作权,1、概念(版权):无形财产权 2、著作权主体(6点) 3、著作权客体(受保护和不受保护的作品) 4、著作权内容(人身权和财产权) 5、著作权的法律保护期限(50年) 6、著作权的使用许可(专有许可和非专

31、有许可),知识产权,专利权,1、概念 2、专利权主体(5点:职务发明人、非职务发明人、共同发明人、外国人、合法继受人) 3、专利权客体(3点: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4、不予授予专利权的情形(5种) 5、专利权的取得(申请,审查),知识产权,商标专用权,1、商标的概念 2、注册商标 3、商标权的主体 4、商标权的客体 5、商标权的内容(权利4种、义务2种) 6、商标权的保护期限和保护范围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可以续展注册),知识产权,理财规划法律基础之 商事基础知识,2014,知识结构,1,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基础 2,合伙企业法律基础 3,公司法律基础 4,商业银行法律基础 5,保险

32、法律基础 6,证券法律基础 7,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基础 8,信托法律基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个人独资企业,简称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典型特征:个人出资、个人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个人独资企业具有以下特征: 仅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这是独资企业在投资主体上与合伙和公司的区别所在。 企业的建立与解散程序简单,仅需向工商部门登记即可。 经营管理灵活自由。 无须双重课税,个人独资企业只需交纳个人所得税。 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企业生存缺乏可靠性,完全取决

33、于业主个人的得失安危,企业寿命有限。,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根据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对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在立法上采取了准则主义,即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设立条件,企业即可直接办理工商登记,一般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设立独资企业通常要具备以下五个方面的条件: 投资人及企业住所。 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有必要的从业人员。,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1、设立登记 申请登记需提交下列文件: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2)投资人身份证明; (3)生产经营场所证明等文件。 2、变更登记(15日内申

34、请) 3、注销登记(15日内申请),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与责任,1、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包括积极权能和消极权能。 2、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以家庭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3、个人独资企业可以采取两种形式管理企业事务:一种方式是投资人自行管理企业事务,另一种方式是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签订书面合同),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是指独资企业因出现某些法律事由而导致其民事主体资格消灭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投资人决定解散。投资人死亡

35、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是处理解散企业未了结的法律关系的程序。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可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按下列顺序清偿: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所欠税款;其他债务。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清偿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则不继续承担清偿责任。,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概念及特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定的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

36、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特点如下: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得以成立的法律基础。合伙企业须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合伙人共负盈亏,共担风险,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是: 有不少于2人的合伙人,并且都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有合伙协议。 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合伙企业

37、,合伙企业的财产,1、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 (一是合伙人出资形成的财产;二是合伙经营创造和积累的财产,即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 、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 (具有共同财产的性质) 、合伙企业财产和管理与使用 (由全体合伙人依照合伙企业法共同管理和使用。 ),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1、合伙事务执行的形式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可以委托一人或数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合伙事务的决定 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转让或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的权利;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向他人

38、企业担保;聘请合伙企业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合伙损益分配原则: (1)按照 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2)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 (3)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4)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1、对外代表权的效力; 2、对善意第三人的保护; 3、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 4、合伙人之间的债务分担与追偿; 5、合伙人个人债务的清偿。,合伙企业,入伙与退伙,1入

39、伙 入伙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加入合伙,从而取得合伙人资格。 入伙的条件: ()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入伙与退伙,2退伙 退伙是指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从而丧失合伙人资格。主要分为三种情况: (1)自愿退伙; (2)除名退伙 (3)法定退伙。 自愿退伙是指合伙人基于自愿的意思表示而退伙。自愿退伙可以分为协议退伙和通知退伙两种。,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解散,合伙企业,合

40、伙企业解散是指各合伙人解除合伙协议,合伙企业终止活动。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合伙企业的清算,合伙企业解散,应当进行清算 . 确定清算人 2清算人的职责 3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4财产清偿顺序 5注销登记 6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处理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

41、合伙人清偿。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制度源于英美法系,它是指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共同组成的合伙组织,在经济活动中发挥着灵活高效的作用。中国在发展高新科技企业、风险投资领域的发展急需引入类似制度。 有限合伙企业是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共同组成合伙,其中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的营利性组织。有限合伙集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于一身,具有普通合伙与公司法人所不能同时具有的特殊优势。有限合伙是如今现有的所有企业组织形式中最有利于高风险投资的组织形式。,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的

42、特点,1、有限合伙人的权利(不得以劳务对合伙企业出资,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2、有限合伙人有限责任保护的免除(第三人相信并与之交易的,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中合伙人数的要求(人以上人以下) 、有限合伙和普通合伙的区别(有点见P294) 、对有限合伙企业公示的要求(名称中有“有限合伙”字样) 、关于特殊的普通合伙(名称中有“特殊普通合伙”字样),合伙企业,公司的概念,公司是依法定程序设立的,由若干法人或自然人共同出资组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享受民事权利,从事生产经营和服务性活动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是企业组织形式中最完善、最有效、最主要的

43、形式。,公司,公司的基本特征,.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独立财产”和“独立责任”) .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 (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 公司应依法成立。,公司,公司的分类,公司主要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个人无限责任公司以及公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等,其区别于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事业机构等。 常见的分类方法还有:根据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形式不同进行分类;根据公司的信用标准不同进行分类;根据股东对象不同和股票能否转让进行分类;根据公司的国藉进行分类;根据一个公司对另一个公司的控制和依附关系进行分类;根据公司内部管辖系统进行分类等。,公司,公司的分类,1、根据公司股东的责任范围为标准分类:可分为无限责任公司、

44、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2、根据公司之间的关系为标准分类:可分为总公司和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母公司和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公司与其他企业的区别,1、公司与独资企业的区别 (3点:法律地位、财产佣有权和支配权、债务承担责任方式不同) 2、公司与合伙企业的区别 (5点:成立基础、法律地位、组织管理、财产佣有权和支配权、债务承担责任方式不同),公司,公司的设立,公司设立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公司设立不同于公司的设立登记,后者仅是公司设立行为的最后阶段;公司设立

45、也不同于公司成立,后者不是一种法律行为,而是设立人取得公司法人资格的一种事实状态或设立人设立公司行为的法律后果。所以,公司设立的实质是一种法律行为,属于法律行为中的多方法律行为,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行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 公司设立方式有发起设立和登记设立。,公司,公司的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种联系并规范股东(财产所有者)、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权利和义务分配,以及与此有关的聘选、监督等问题的制度框架。简单的说,就是如何在公司内部划分权力。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可解决公司各方利益分配问题,对公司能否高效运转、是否具有竞争力,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我国公司治理结构是采用“三权分立

46、”制度,即决策权、经营管理权、监督权分属于股东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通过权力的制衡,使三大机关各司其职,又相互制约,保证公司顺利运行。,公司,公司的资本,公司资本也称为股本,它在公司法上的含义是指由公司章程确定并载明的、全体股东的出资总额。公司资本的具体形态有以下几种: 1注册资本。即狭义上的公司资本。 2发行资本。又称认缴资本。 3认购资本。是指出资人同意缴付的出资总额。 4实缴资本。又称实收资本。 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对公司资本采纳了一定程度上的授权资本制。所以,公司的注册资本等于公司成立时全体股东的认缴资本总额,但公司成立时的实缴资本可能小于注册资本。,公司,公司的公积金,公积金又

47、称储备金,是指公司为了增加自身财力,扩大业务范围和预防意外亏损,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从公司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累积资金。公积金可分为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 1、法定公积金,又称强制公积金,是公司法规定必须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公积金。公司既不得以其章程或股东会议予以取消,也不得削减其法定比例。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有专门用途,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弥补亏损。(2)、扩大公司生产经营。 (3)、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2、任意公积金。是公司在法定公积金之外,依照公司章程或股东

48、会决议而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公积金。与法定盈余一样,任意公积金也来源于公积金利润,但这项不具有法律强制性。,公司,公司的公益金,公益金,是指企业计提的专门用于职工福利设施的支出,如购建职工宿舍、托儿所、理发室等方面的支出。 最新的公司法对公益金的提取比例不再做强制规定,公益金提取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公司的解散和清算,1、公司的解散。是公司法人资格被取消的法律程序和公司业务经营活动终止的法律事实。 公司解散分两种方式:一种是自愿解散。这主要是基于公司自己的要求而自愿进行的解散。另一种是强制解散。是公司基于法律或主管机关命令而被迫进行的解散。 2、公司的清算。是指公司在解散过程中,为了终结

49、公司现存的各种法律关系和了结公司债务,而对公司的资产、债权和债务关系等进行清理、处分的行为。(1)成立清算组;(2)清算组的职权;(3) 清算工作程序。,公司,有限责任公司,1、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不超过50人,不少于3万元) 2、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股东会,董事会及经理,监事会)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 4、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高管的义务和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1、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形式) 2、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 3、上市公司 (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公开发行股份25%以上,不少于4亿元的,公开发行不少于10%以上,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4、独立董事制度 (具有独立性和专业性),公司,商业银行,商业银行是依照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设立的,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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