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基建科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精选.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基建科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精选.docx(2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基建科副科长平安消费责任制 基建科副科长对分管的工作负责,必须掌握建筑平安消费专业知识并依法通过培训,获得平安资历证。一、岗位责任第1条 积极配合基建科科长开展根底建立等工作,保证其符合国家有关平安消费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标准的要求。第2条 按照分工要求,在分工范围内完成或组织完成相应的工作。第3条觉察有关人员不适宜担任有关岗位的工作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第4条 觉察事故隐患,及时按定人、定时、定措施“的三定方针,及时落实整改。第5条 发生工伤事故,及时抢救,保护现场,上报上级有关部门。第6条 不准违章指挥与强令职工冒险作业。二、责任追查第7条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给予基建科
2、副科长警告处分;造成严峻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一)违章指挥与强令职工冒险作业。(二)对建筑施工中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的,不加制止的;(三)对严峻事故预兆或者已觉察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四)拒不执行平安监察机构及其平安监察人员的平安监察指令的。第8条 在基建科副科长参加的有关设计、规程、措施编制时,出现明显技术失误和决策失误的,基建科副科长负直截了当责任。第9条 决策失误导致别人受损害或损失的,基建科副科长负直截了当责任。第10条未完成分工范围内的工作,基建科副科长负直截了当责任。第11条 关于上述负直截了当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按照情节严峻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分、追查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