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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风电场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风电场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安全生产方针,预防事故发生,规范红岩风电场生产安 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响应程序,提高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 能力,做好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有效地实施应 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 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综合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6年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六十 九号)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年施行)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201
2、3年施行) 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2006年施行) 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2017年施行)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9号)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 会令第4号)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龙南红岩风电场,针对突然发生,造成或 者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较重社 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 1.4 工作原则 1.4.1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 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减少、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 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社会影响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 突发事件管理工作。 1.4
3、.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龙南红岩风电场统一 领导和较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下,各工作组 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 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1.4.3 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 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 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1.4.4 预防为主,实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的应急与预 防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 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 练等工作。 1.5 预案体系 龙南红岩风电场应急预
4、案体系由综合预案、专项预案 和现场处置方案构成。本单位应急预案体系框架图见附件 1,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名称目录见附件2。 1.5.1 综合预案 综合预案是总体、全面的预案,主要阐述龙南红岩风 电场应急救援的方针、政策、应急组织机构及相应的职责、 应急行动的总体思路、预案体系、响应分级、响应程序、 事故预防、应急保障、应急培训、预案演练等,是应急救 援工作的基础和总纲。 1.5.2 专项预案 主要针对某种特有或具体的事故、事件、灾难风险出 现的紧急情况,制定的救援预案。龙南红岩风电场制定的 专项预案如下: (1)自然灾害类 (2)事故灾难类 (3)公共卫生事件类 (4)社会安全事件类 1.5.3
5、现场处置方案 在专项预案基础上,龙南红岩风电场结合实际制定并 实施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如下: (1)人身事故类 (2)设备事故类 (3)电力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类 (4)火灾事故类 (5)电力设备事故类 2.风险分析 2.1 公司概况 龙南红岩风电场是在2017年底开始并网。风电场总装 机容量70MW,配有35台单机容量为2000kW的风电机组。 2.2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在龙南红岩风电场投运后,根据企业地理位置、气象 及地质条件、设备状况、生产特点等分析,存在影响企业 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自然灾害方面,主要是雷电、地震、龙卷风、雨雪冰 冻、山体滑坡、等给人员、设备
6、和工程建设带来的危害; 生产现场方面,主要是人员高空坠落、触电,施工现 场动火作业、电气设备运行或操作引起的各种火灾,交通 事故、机械设备损坏、基坑坍塌,脚手架、起重设备或其 他建筑物和设施倒塌等危害; 公共卫生方面,主要有传染病、食物中毒、群体性不 明原因疾病等对人员造成的危害和对工程建设造成的各种 影响; 社会安全方面,主要有群体性突发安全事件、突发新 闻媒体事件等对公司或工程造成的不良影响。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龙南红岩风电场成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领导 小组,下设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小组、稳定应急管理工 作小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小组,负责重大 突
7、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3.1.1 领导小组 总 指 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 副总经理 成 员:综合管理部、安全生产部、生产技术部、 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3.1.2 工作小组 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小组,分别为: (1)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小组 主任:副总经理 成员:安全生产部经理、风电场场长 (2)稳定应急管理工作小组 主任:副总经理 成员:综合管理部经理、安全生产部经理、工程部经 理、财务部经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3)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小组 主任:综合管理部经理 成员:安全生产部主任、财务部主任、生产技术部主 任等相关各部门负责人。 3.2 职责 3.2.1领导小
8、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公司有关重大突发事件管理 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度,执行上级公司和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重大突发事件处理的重大部署; (2)监督应急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协调各部门职 责的划分,并监督各部门、专业应急预案的编写、学习、 演练和修订完善; (3)负责总体指挥协调各类不安全和不稳定突发事件 的处理,负责出现危急事件时应急预案的启动和应急预案 的终结; (4)部署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善后处理及生产、生 活恢复工作; (5)及时向政府部门及上级公司管理部门报告重大突 发事件的发生及处理情况; (6)负责监督、指导各职能机构对各类突发事件进行 调查分析,并对相关部门或人员落
9、实考核; (7)签发审核论证后的应急预案。 3.2.2 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 突发事件管理工作规定和上级公司系统规定各企业安全生 产典型预案库,制定安全生产事故类应急预案: (1)具体负责应急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及时向应急 指挥机构领导小组报告较大突发事件; (2)归口较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负责传达政府、 行业及上级公司有关较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方针、政策 和规定; (3)组织落实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小组提出的各项措施、 要求,监督各部门、专业的落实; (4)制定公司较大突发事件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和较大突发事件典型预案库,指导各部门突发事件的管
10、理 工作; (5)检查各部门、专业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日常应 急准备工作、组织演练的情况;指导、协调较大突发事件 的处理工作; (6)危急事件处理完毕后,认真分析危急事件发生原 因,总结危急事件处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相 应的应急预案; (7)对公司内各部门较大突发事件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3.2.3 稳定应急管理工作小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 急管理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稳定应急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公司本部有关职工 队伍和社会稳定以及防火、交通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公共卫生工作小组,负责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制定公司恶性集体食物中毒、大面积传染病等公共卫生突 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4
11、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危险源监控部门为安全生产部。责任人为安全生产部 经理。重大危险源管理根据重大危险源评估标准 (Q/CDT1090005-2008)要求,进行登记、建档、评估和备 案。现场危险源监控按照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二十五 项重点要求执行。 4.2 预警行动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各工作小组成 员负责对所管理范围内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信息、 常规监测数据等,定期开展跟踪监测、信息接收、报告处 理、综合分析和风险评估。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事 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四级:
12、级(特别严重)(红色)、级(严重)(橙色)、 级(较重)(黄色)和级(一般)(蓝色);同时预 警分级根据事态的发展可以调整。 预警信息的发布由总经理通过通信、传真或电子邮件 的方式进行发布,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 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 和发布单位等。 4.3 信息报告与处理 公司24小时应急机构值班电话: 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情况立即用电话、传真或电子 邮件逐级上报,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同时按规定上报江西 电力监督管理局和赣州市安全监督管理局。 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按照响应由工作组对应急救援 工作进行总结,并报上级
13、主管单位备案。 造成事故的在事故结束后上报事故调查报告书。 事故调查报告书由事故调查的组织部门以文件形 式在事故发生后的30天内报出。特殊情况下,经公司同意 可延至45天。由政府部门组织调查的事故上报时限从其规 定,但事故单位在接到赣州市政府批复事故结案后7日内逐 级上报上级主管单位。 5 应急响应 5.1 应急响应分级 按突发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事 件的应急响应一般分为特别重大(级响应)、重大( 级响应)、较大(级响应)、一般(级响应)四级。 5.2 响应程序 5.2.1 响应启动条件 、和级应急响应由公司组织实施,响应主 体为风电场,各部门相互配合。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
14、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3 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 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重大设备或负有责任的重 大电网事故或对公司产生较重负面影响的各类突发事件。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级: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 上1人以下死亡,或者1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 业中毒),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未构成重大事故的,较大设备或电网事故、一般设备损坏、 机组停运等各类突发事件 超出本企业应急处置能力时,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 援指挥机构或赣州市政府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5.2.2 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程序和要求 当发生突发事件时风电场当值人员立即通知总公
15、司领 导小组,在公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立即启动公司应急预案, 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响应,控制事态影响扩大;公司所有部 门按职责分工,立即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2)立即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 组织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3)及时向赣州市政府主管部门等报告突发事件基本 情况和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根据赣州市政府的要求开展 应急救援工作。 (4)组织本公司相关专业人员分析情况,根据专业人 员的建议以及赣州市政府应急要求,组织本公司相关应急 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同时为政府应急指挥机构提供人 员、技术和物质支持。 (5)突发事件相关部门,主动向现场应急指挥部提供 应急救援有关的基础资料,派
16、出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和专家 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扩大应急时调集事 发地周边地区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增援;需要其他有关应急 力量支援时,及时向赣州市政府和上级公司汇报请求。 5.3 应急结束 5.3.1 应急终止条件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 除; (2)环境符合有关标准; (3)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 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4)经总经理批准并发布现场应急结束。 5.3.2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 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对事故情况及应 急救援工作进行上报。并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
17、交相关事 项。 5.3.3 突发事件结束后公司要向上级主管单位上报突 发事件报告以及应急工作总结报告等。 6. 信息发布 在发生破坏性地震等自然灾害、较大传染病疫情、较 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比较影响职工健康的公共卫生 事件、较大生产和人员安全事故、涉外突发事件、群体性 上访等较重影响企业形象和稳定的事件、较大网络安全事 故和其他较大突发事件后,事故信息应由事故现场指挥部 及时准确向新闻媒体通报事故信息。 公司综合管理部是对外信息发布的归口管理部门,其 它相关部门配合。 7. 后期处置 应急结束后,相关部门要对设备和设施状况进行针对 性的检查。必要时,安全生产部应开展技术鉴定工作,认 真查找
18、设备和设施在危急事件后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污 染物处理等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尽快恢复生产、生活 秩序。 应急结束后财务部妥善处理相关损失的善后理赔工作, 安全生产部对整体应急能力(包括对应急预案的评价和改 进等)进行评估总结并记录在案。 8. 应急保障 8.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危急事件管理必须依靠健全、畅通的通讯网络,红岩 风电场的通讯网络包括有线电话系统、无线移动通讯系统、 对讲机、计算机网络等。 8.2物资保障 严格执行公司应急物资管理制度,保障应急物资数量、 质量满足事故应急时需要。物资明细见12.4节 8.3 经费保障 应急工作经费统一纳入公司安全经费投入计划,财务 部应做到专款专用
19、,及时到位。 9. 演练与培训 9.1 培训和演练 安全生产部将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培训计划, 有针对性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 技能。要求生产一线人员100%经过心肺复苏法培训,100% 经过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电气人员100%经过触电急救培 训。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管理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应 该包括: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构成,应急组织机构及职 责、应急程序、应急资源保障情况和针对不同类型突发事 件的预防和处置措施等。 9.2 演练 应急预案的演练方式可以选择实战演练(程序性演练、 检验性演练)、桌面演练其中的一种,由安全生产部每年 年初制定演练计划,应急预案演练每年
20、不少于10次,其中 实战演练方式不少于4次,由公司组织,风电场实施,其中 消防类、全厂停电类、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必须纳入其中。 公司领导小组对应急预案的演练给出评价,演练结束 后,安全生产部根据评价进行总结,不足之处及时改正。 10. 奖惩 10.1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10.2 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 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10.3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 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 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4 考核部门为综合管理部 11. 附则 11.1 术语和定义
21、1. 突发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 亡、电力设备损坏、电网大面积停电、环境破坏等危及电 力企业、社会公共安全稳定,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 应对的紧急事件。 2. 应急预案:指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为迅 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3. 危险源:指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环境 破坏、社会危害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4. 风险:指某一特定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 组合。 5. 预警:指为了高效地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对突发 事件征兆进行监测、识别、分析与评估,预测突发事件发 生的时间、空间和强度,并依据预测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发 布相应警报,提出
22、相应应急建议的行动。 6. 突发事件分级:指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 范围所确定的事件等级。 7. 应急响应分级:指根据突发事件的等级和事发单位 的应急处置能力所确定的应急响应等级。 11.2 备案 本预案按照要求向广西电力监管局备案,并抄报当地 政府安全监督部门。 11.3 制定与修订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至少三年修订一次,有下列情形 之一及时修订,修订后按照程序重新备案: 公司生产规模发生较大变化或进行重大调整; 公司隶属关系发生变化; 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重大危险源; 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发生变化; 应急预案评估报告提出整改要求; 上级有关部门提出要求。 本预案由龙南红岩风电场制定并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