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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辽宁省邮政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序号法律依据抽查主体抽查项目抽查方式检查类别条目内容1邮政法第三条第二款、第五十九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检查、扣留邮件、汇款。各市邮政管理局有关组织和个人是否违法检查他人快件(邮件)。通过进入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或者涉嫌发生违反本法活动的其他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凭证等方式进行实地检查。邮政市场检查2邮政法第二十四条、第五十九条邮政企业收寄邮件和用户交寄邮件,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各市邮政管理局寄递企业是否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和国
2、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收寄邮件(快件)。邮政市场检查3邮政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九条邮政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并执行邮件收寄验视制度。各市邮政管理局寄递企业是否依法建立邮件收寄验视制度。邮政市场检查4邮政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九条邮政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并执行邮件收寄验视制度。各市邮政管理局寄递企业是否依法执行邮件收寄验视制度。邮政市场检查5邮政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他人邮件。各市邮政管理局是否有私自开拆他人快件(邮件)行为。邮政市场检查6邮政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他人邮件。各市邮
3、政管理局是否有隐匿他人快件(邮件)行为。邮政市场检查7邮政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他人邮件。各市邮政管理局是否有毁弃他人快件(邮件)行为。邮政市场检查8邮政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五十九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邮政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泄露用户使用邮政服务的信息。各市邮政管理局寄递企业是否违法向单位或者个人泄露用户使用邮政服务的信息。邮政市场检查9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五)违法提供从事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各市邮政管理局邮政市场检查10邮政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五十九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4、,邮政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泄露用户使用邮政服务的信息。各市邮政管理局从业人员是否违法向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户使用寄递服务信息。邮政市场检查11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项快递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二)违法提供从事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各市邮政管理局邮政市场检查12邮政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外商不得投资经营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各市邮政管理局外商是否投资经营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邮政市场检查13邮政法第五十四条邮政企业以外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以下称快递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或者合并、分立的,应当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各市邮政管理局邮政企业以外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
5、是否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邮政市场检查14邮政法第五十四条邮政企业以外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以下称快递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或者合并、分立的,应当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各市邮政管理局邮政企业以外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合并,是否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邮政市场检查15邮政法第五十四条邮政企业以外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以下称快递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或者合并、分立的,应当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各市邮政管理局邮政企业以外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分立,是否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邮政市场检查16邮政法第五十五条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各市邮政管理局快递企业是否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
6、递业务。邮政市场检查17邮政法第五十五条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各市邮政管理局快递企业是否寄递国家机关公文。邮政市场检查18邮政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快递企业经营邮政企业专营业务范围以外的信件快递业务,应当在信件封套的显著位置标注信件字样。各市邮政管理局快递企业经营邮政企业专营业务范围以外的信件快递业务,是否在信件封套的显著位置标注信件字样。邮政市场检查19邮政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快递企业不得将信件打包后作为包裹寄递。各市邮政管理局快递企业是否将信件打包后作为包裹寄递。邮政市场检查20邮政法第五十八条快递企业停止经营快递业务的,应当书面告知邮政管理部门,交
7、回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对尚未投递的快件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妥善处理。各市邮政管理局快递企业停止经营快递业务,是否书面告知邮政管理部门并交回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邮政市场检查21邮政法第五十八条快递企业停止经营快递业务的,应当书面告知邮政管理部门,交回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对尚未投递的快件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妥善处理。各市邮政管理局快递企业停止经营快递业务,是否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对尚未投递的快件妥善处理。邮政市场检查22邮政法第七十一条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各市邮政管理局是否有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
8、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快件行为。邮政市场检查23邮政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用户在邮件、快件中夹带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的物品,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各市邮政管理局用户是否在邮件、快件中夹带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的物品。邮政市场检查24邮政法第七十八条邮政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在经营活动中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快递企业,并由邮政管理部门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各市邮政管理局寄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在经营活动中是否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邮政市场检查25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在经营许可范围内依法从事快递业务经营活动,不得超越经营许可
9、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各市邮政管理局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是否在经营许可业务范围内经营。邮政市场检查26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在经营许可范围内依法从事快递业务经营活动,不得超越经营许可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各市邮政管理局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是否在经营许可地域范围内经营。邮政市场检查27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快递业务委托给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经营,不得以任何方式超越经营许可范围委托经营。各市邮政管理局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是否将快递业务委托给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经营。邮政市场检查28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
10、二款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快递业务委托给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经营,不得以任何方式超越经营许可范围委托经营。各市邮政管理局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是否在经营许可范围内委托经营。邮政市场检查29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以加盟方式经营快递业务的,被加盟人与加盟人均应当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加盟不得超越被加盟人的经营许可范围。被加盟人与加盟人应当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用户合法权益发生损害后的赔偿责任。参与加盟经营的企业,应当遵守共同的服务约定,使用统一的商标、商号、快递服务运单和收费标准,统一提供跟踪查询和用户投诉处理服务。各市邮政管理局以加盟方式经营快递业
11、务的,加盟人是否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邮政市场检查30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以加盟方式经营快递业务的,被加盟人与加盟人均应当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加盟不得超越被加盟人的经营许可范围。被加盟人与加盟人应当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用户合法权益发生损害后的赔偿责任。参与加盟经营的企业,应当遵守共同的服务约定,使用统一的商标、商号、快递服务运单和收费标准,统一提供跟踪查询和用户投诉处理服务。各市邮政管理局以加盟方式经营快递业务的,是否在被加盟人的经营许可范围内。邮政市场检查31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以加盟方式经营快递业务的,被加盟人与加盟人均应当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加盟不得超越被加盟
12、人的经营许可范围。被加盟人与加盟人应当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用户合法权益发生损害后的赔偿责任。参与加盟经营的企业,应当遵守共同的服务约定,使用统一的商标、商号、快递服务运单和收费标准,统一提供跟踪查询和用户投诉处理服务。各市邮政管理局被加盟人与加盟人是否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明确用户合法权益发生损害后的赔偿责任。邮政市场检查32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以加盟方式经营快递业务的,被加盟人与加盟人均应当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加盟不得超越被加盟人的经营许可范围。被加盟人与加盟人应当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用户合法权益发生损害后的赔偿责任。参与加盟经营的企业,应
13、当遵守共同的服务约定,使用统一的商标、商号、快递服务运单和收费标准,统一提供跟踪查询和用户投诉处理服务。各市邮政管理局参与加盟经营的企业,是否遵守共同的服务约定,使用统一的商标、商号、快递服务运单和收费标准,是否统一提供跟踪查询和用户投诉处理服务。邮政市场检查33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项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标准,规范快递业务经营活动,保障服务质量,维护用户合法权益,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二)企业分拣作业时,应当按照快件(邮件)的种类、时限分别处理、分区作业、规范操作,并及时录入处理信息,上传网络,不得野蛮分拣,严禁抛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邮件)损毁;各市邮政管理局
14、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分拣作业时,是否按照快件(邮件)的种类、时限分别处理、分区作业、规范操作。邮政市场检查34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项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标准,规范快递业务经营活动,保障服务质量,维护用户合法权益,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二)企业分拣作业时,应当按照快件(邮件)的种类、时限分别处理、分区作业、规范操作,并及时录入处理信息,上传网络,不得野蛮分拣,严禁抛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邮件)损毁;各市邮政管理局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分拣作业时,是否及时录入处理信息,上传网络。邮政市场检查35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项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标准,规范快递
15、业务经营活动,保障服务质量,维护用户合法权益,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二)企业分拣作业时,应当按照快件(邮件)的种类、时限分别处理、分区作业、规范操作,并及时录入处理信息,上传网络,不得野蛮分拣,严禁抛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邮件)损毁;各市邮政管理局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分拣作业时,是否存在野蛮分拣、抛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邮件)损毁的情形。邮政市场检查36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标准,规范快递业务经营活动,保障服务质量,维护用户合法权益各市邮政管理局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是否有违反快递服务标准的情形。邮政市场检查37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经营快递
16、业务的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其服务种类、服务时限、服务价格、损失赔偿、投诉处理等服务承诺事项。服务承诺事项发生变更的,企业应当及时发布服务提示公告。各市邮政管理局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是否在营业场所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其服务承诺事项。邮政市场检查38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其服务种类、服务时限、服务价格、损失赔偿、投诉处理等服务承诺事项。服务承诺事项发生变更的,企业应当及时发布服务提示公告。各市邮政管理局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服务承诺事项发生变更的,是否及时发布服务提示公告。邮政市场检查39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
17、十一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建立与用户沟通的渠道和制度,向用户提供业务咨询、查询等服务,并及时处理用户投诉。各市邮政管理局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是否建立与用户沟通的渠道和制度,向用户提供业务咨询、查询等服务。邮政市场检查40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建立与用户沟通的渠道和制度,向用户提供业务咨询、查询等服务,并及时处理用户投诉。各市邮政管理局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是否及时处理用户投诉。邮政市场检查41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对邮政管理部门转办的用户申诉,应当及时妥善处理,并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给予答复。各市邮政管理局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是否对邮政管理部门
18、转办的用户申诉及时妥善处理,并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给予答复。邮政市场检查42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发生重大服务阻断、暂停快递业务经营活动时,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二十四小时内向邮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告;以加盟方式开展快递业务经营的,被加盟人、加盟人应当分别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报告。各市邮政管理局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是否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邮政市场检查43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发生重大服务阻断、暂停
19、快递业务经营活动时,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二十四小时内向邮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告;以加盟方式开展快递业务经营的,被加盟人、加盟人应当分别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报告。各市邮政管理局发生重大服务阻断时,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在二十四小时内向邮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以加盟方式开展快递业务经营的,被加盟人、加盟人是否分别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报告。邮政市场检查44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发生重大服务阻断、暂停快递业务经营活动时,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二十四小时内向邮政管理
20、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告;以加盟方式开展快递业务经营的,被加盟人、加盟人应当分别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报告。各市邮政管理局发生重大服务阻断时,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在二十四小时内向社会公告。邮政市场检查45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发生重大服务阻断、暂停快递业务经营活动时,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二十四小时内向邮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告;以加盟方式开展快递业务经营的,被加盟人、加盟人应当分别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报告。各市邮政管理局暂停快递业务经营活动时,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是否按
21、照有关规定在二十四小时内向邮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以加盟方式开展快递业务经营的,被加盟人、加盟人是否分别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报告。邮政市场检查46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发生重大服务阻断、暂停快递业务经营活动时,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二十四小时内向邮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告;以加盟方式开展快递业务经营的,被加盟人、加盟人应当分别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报告。各市邮政管理局暂停快递业务经营活动时,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在二十四小时内向社会公告。邮政市场检查47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
22、二条第二款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当对所有与事故有关的资料进行记录和保存。相关资料和书面记录至少保存一年各市邮政管理局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是否对所有与事故有关的资料进行记录并保存一年以上。邮政市场检查48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对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寄件人的快件(邮件),企业应当登记,并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和快递服务标准处理;其中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进境国际快件(邮件),应当依照相关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各市邮政管理局对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寄件人的快件(邮件),企业是否予以登记,并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和快递服务标准处理。邮政市场检查49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23、第二款对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寄件人的快件(邮件),企业应当登记,并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和快递服务标准处理;其中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进境国际快件(邮件),应当依照相关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各市邮政管理局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进境国际快件(邮件),企业是否依照相关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邮政市场检查50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实施下列行为:(四)违法扣留用户快件(邮件);各市邮政管理局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是否存在扣留用户快件(邮件)的行为。邮政市场检查51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项快递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扣留、倒卖、盗窃快件(邮件);各市邮政管理局快
24、递从业人员是否存在扣留用户快件(邮件)的行为。邮政市场检查52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项快递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扣留、倒卖、盗窃快件(邮件);各市邮政管理局快递从业人员是否存在倒卖快件(邮件)的行为。邮政市场检查53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项快递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扣留、倒卖、盗窃快件(邮件);各市邮政管理局快递从业人员是否存在盗窃快件(邮件)的行为。邮政市场检查54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对不能确定安全性的可疑物品,应当要求用户出具相关部门的安全证明。用户不能出具安全证明的,不予收寄。各市邮政管理局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对不能确定安全
25、性的可疑物品,是否要求用户出具相关部门的安全证明,是否收寄不能出具安全证明的物品。邮政市场检查55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已出具安全证明的物品时,应当如实记录收寄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重量、收寄时间、寄件人和收件人名址等内容。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各市邮政管理局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已出具安全证明的物品时,是否如实记录收寄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重量、收寄时间、寄件人和收件人名址等内容,并将记录保存一年以上。邮政市场检查56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时,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经营许可的,由邮政管理部门依法撤销经营许可
26、,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各市邮政管理局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时,申请人是否有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情形。邮政市场检查57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冒用、租借、买卖和转让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各市邮政管理局有关组织和个人是否存在伪造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情形。邮政市场检查58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冒用、租借、买卖和转让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各市邮政管理局有关组织和个人是否存在涂改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情形。邮政市场检查59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冒用、租借、
27、买卖和转让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各市邮政管理局有关组织和个人是否存在冒用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情形。邮政市场检查60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冒用、租借、买卖和转让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各市邮政管理局有关组织和个人是否存在租借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情形。邮政市场检查61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冒用、租借、买卖和转让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各市邮政管理局有关组织和个人是否存在买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情形。邮政市场检查62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冒用、租借、买卖和转让快递业务经营许
28、可证。各市邮政管理局有关组织和个人是否存在转让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情形。邮政市场检查63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设立分公司、营业部等非法人分支机构,凭企业法人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及所附分支机构名录,到分支机构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企业分支机构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二十日内到所在地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各市邮政管理局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设立分公司、营业部等非法人分支机构,是否在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二十日内到所在地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办理备案手续。邮政市场检查64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合并、分立
29、或者撤销分支机构的,应当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各市邮政管理局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合并、分立或者撤销分支机构,是否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邮政市场检查65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企业名称、企业类型、股权关系、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经营地域和分支机构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报邮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换领许可证。各市邮政管理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企业名称、企业类型、股权关系、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经营地域和分支机构等事项发生变更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是否报邮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邮政市场检查66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项第十八条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实行年度报告制度。经营
30、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在每年四月三十日前向颁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邮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年度报告书,包括年度经营情况、遵守法律法规情况等;各市邮政管理局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是否在每年四月三十日前向颁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邮政管理部门提交年度报告书。邮政市场检查67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按本办法规定办理备案、变更手续,或者未按期提交年度报告书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办理备案和变更手续、提交年度报告书,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各市邮政管理局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办理备
31、案手续是否有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情形。邮政市场检查68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按本办法规定办理备案、变更手续,或者未按期提交年度报告书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办理备案和变更手续、提交年度报告书,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各市邮政管理局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办理变更手续是否有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情形。邮政市场检查69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按本办法规定办理备案、变更手续,或者未按期提交年度报告书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
32、万元以下的罚款;办理备案和变更手续、提交年度报告书,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各市邮政管理局提交年度报告书是否有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情形。邮政市场检查70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新建、改建和扩建邮件处理中心、快件分拨中心,其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已经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安全设施不符合安全防护标准和要求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予以更换或者改建。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的邮件处理中心、快件分拨中心设计建设前及竣工验收后,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备案。各市邮政管理局寄递企
33、业的邮件处理中心、快件分拨中心在建设前,是否向所在地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备案。邮政市场检查71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新建、改建和扩建邮件处理中心、快件分拨中心,其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已经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安全设施不符合安全防护标准和要求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予以更换或者改建。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的邮件处理中心、快件分拨中心设计建设前及竣工验收后,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备案。各市邮政管理局寄递企业的邮件处理中心、快件分拨中心在竣工验收后,是否向所在地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备案。邮政市场检查72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34、第二十九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企业应当为从业人员提供工伤保险和相应的个人安全防护措施、装备,营造安全的工作环境。各市邮政管理局寄递企业是否为从业人员提供相应的个人安全防护措施、装备。邮政市场检查73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各市邮政管理局寄递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上岗作业。邮政市场检查74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落实岗前安全培训制度,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技能的培
35、训、教育,使其具备与本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处置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各市邮政管理局寄递企业是否落实岗前安全培训制度,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技能的培训、教育,使其具备与本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处置技能。邮政市场检查75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所使用的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各市邮政管理局寄递企业所使用的设施设备的安装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邮政市场检查76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36、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所使用的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各市邮政管理局寄递企业所使用的设施设备的使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邮政市场检查77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所使用的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各市邮政管理局寄递企业所使用的设施设备的检测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邮政市场检查78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37、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所使用的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各市邮政管理局寄递企业所使用的设施设备的改造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邮政市场检查79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所使用的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各市邮政管理局寄递企业所使用的设施设备的报废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邮政市场检查80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38、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所使用的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各市邮政管理局寄递企业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是否设置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邮政市场检查81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根据情势变化适时修订更新,并及时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各市邮政管理局寄递企业是否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制定突发事件专项预案。邮政市场检查82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邮政企
39、业、快递企业应当按照邮政管理部门规定的项目收集、统计、分析运营信息,确保有关数据的真实、完整,并按时向邮政管理部门报送。各市邮政管理局寄递企业是否按照邮政管理部门规定的项目收集、统计、分析运营信息,确保有关数据的真实、完整,并按时向邮政管理部门报送。邮政市场检查83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监控设备应当全天二十四小时运转,监控资料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三十天,并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要求报送。各市邮政管理局寄递企业监控设备是否全天二十四小时运转,监控资料保存时间是否少于三十天,并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要求报送。邮政市场检查84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
40、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未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的。各市邮政管理局寄递企业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是否按规定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整改。邮政市场检查85邮政用品用具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在邮政通信网上使用尚未制定标准的邮政用品用具,应当报送国家邮政局对其生产、销售、使用进行专项核准,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在核准的范围内组织生产、销售和使用。各市邮政管理局在邮政通信网上使用尚未制定标准的邮政用品用具,使用单位是否报送国家邮政局对其生产、销售、使用进
41、行专项核准。邮政市场检查86邮政用品用具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在邮政通信网上使用尚未制定标准的邮政用品用具,应当报送国家邮政局对其生产、销售、使用进行专项核准,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在核准的范围内组织生产、销售和使用。各市邮政管理局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是否在核准的范围内组织生产、销售和使用尚未制定标准的邮政用品用具。87邮政用品用具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邮政行业管理部门对邮政用品用具的生产企业和销售场所进行检查时,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据本办法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证明。各市邮政管理局邮政行业管理部门对邮政用品用具的生产企业和销售场所进行检查时,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是否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证明。邮政
42、市场检查88邮政用品用具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未经邮政行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生产已经实行生产监制的邮政用品用具;不得伪造、冒用、盗用生产监制(进网审批)证书。各市邮政管理局有关单位和个人是否擅自生产已经实行生产监制的邮政用品用具。邮政市场检查89邮政用品用具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未经邮政行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生产已经实行生产监制的邮政用品用具;不得伪造、冒用、盗用生产监制(进网审批)证书。各市邮政管理局有关单位和个人是否存在伪造生产监制证书的违法行为。邮政市场检查90邮政用品用具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未经邮政行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生产已经实行生产
43、监制的邮政用品用具;不得伪造、冒用、盗用生产监制(进网审批)证书。各市邮政管理局有关单位和个人是否存在冒用生产监制证书的违法行为。邮政市场检查91邮政用品用具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未经邮政行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生产已经实行生产监制的邮政用品用具;不得伪造、冒用、盗用生产监制(进网审批)证书。各市邮政管理局有关单位和个人是否存在盗用生产监制证书的违法行为。邮政市场检查92邮政用品用具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对已实行生产监制的邮政用品用具,销售和使用单位在进货时应当查验生产企业的生产监制(进网审批)证书,并记录有关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和使用未经监制和审批的邮政用品用具。各市邮政
44、管理局对已实行生产监制的邮政用品用具,销售和使用单位在进货时是否依法查验生产企业的生产监制证书,并记录有关内容。邮政市场检查93邮政用品用具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对已实行生产监制的邮政用品用具,销售和使用单位在进货时应当查验生产企业的生产监制(进网审批)证书,并记录有关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和使用未经监制和审批的邮政用品用具。各市邮政管理局有关单位和个人是否存在销售和使用未经监制和审批的邮政用品用具的违法行为邮政市场检查94邮政用品用具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项取得生产监制证书的邮政用品用具生产企业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一)降低产品质量,生产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各市邮政管理局取得生产监制证书的
45、邮政用品用具生产企业是否存在降低产品质量、生产不符合标准的产品的违法行为。邮政市场检查95邮政用品用具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项取得生产监制证书的邮政用品用具生产企业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二)使用过期的或未通过年检的生产监制证书生产邮政用品用具;各市邮政管理局取得生产监制证书的邮政用品用具生产企业是否存在使用过期的或未通过年检的生产监制证书生产邮政用品用具的违法行为。邮政市场检查96邮政用品用具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三项取得生产监制证书的邮政用品用具生产企业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三)转让或出售生产监制证书;各市邮政管理局取得生产监制证书的邮政用品用具生产企业是否存在转让或出售生产监制证书的违法行为。邮政市场检查97集邮市场管理办法第六条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后二十日内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并提交下列材料:(一)集邮